威廉·珀金斯
3 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 欠着行全律法的债。
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意思:保罗说我再……确实地说,是因为他先前已经实质上说过这番话了(加拉太书 3:10)。
受割礼的] 即附和假使徒之见、愿意受割礼、并指望靠割礼称义的人。
欠着行全律法的债] 即,欠着守全部礼仪律、民事律,以及全部道德律的债。不但如此,在称义与得生命这件事上,他还欠着遵行律法上一切事的债。因为凡想靠律法上某一件行为称义的,就必须把其余的一切也都行出来,才能称义。
与基督隔绝] 即:基督对你们已成了徒然无用、空虚无益的基督。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 即,认为自己要靠律法的行为称义的人。因为罪人其实不能因律法称义,只是在他自己的错误看法里如此。
恩典] 即神的爱与恩宠。
分析:第 3 节是对第 2 节理由的印证,可以组成这样一个推论:凡有义务遵行全律法的,就与基督无分;凡受割礼的,就有义务遵行全律法;所以凡受割礼的,就与基督无分。第 4 节重申第 2 节,并加以阐明:他说明自己所说的割礼是指什么,即靠割礼称义,因而也就是靠全律法称义。所以他先说了你们若受割礼,随即换了说法,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再者,免得人以为与基督隔绝是小事,他就指明这实在就是从恩典中坠落。
应用:这几节经文好比一声霹雳,击向一切教皇制度。首先,我要拿保罗的论证来驳斥教皇派的教会和教皇派的宗教:你们若靠律法称义,就是与基督隔绝,从基督那里坠落了。他们答辩说:这话应当理解为单指出于本性、在信心之先的律法之行为,而不是指出于恩典、随信心而来的行为;因为他们说,后一种行为出于基督,与基督并存不悖。我回答:保罗的话应当理解为指律法的一切行为,不论是出于本性的,还是出于恩典的。因为保罗写这封书信,是在加拉太人归正之后约六年;所以他们那时已经是重生的人,而且重生已久。而重生的人并不指望靠本性的行为称义,而是指望靠善行,也就是恩典的行为称义。保罗却在以弗所书 2:10 说:我们得救,并不是靠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善行;而这正是现有或可能有的最好的行为。又在提多书 3:5 说: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
从这段经文我们还可以看出:我们与天主教徒之间的分歧,并不在于枝节小事,除非恩典与基督也算是枝节小事。再者,我们也看出,罗马教会其实并不是教会:因为它坚持靠行为称义,就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我再以保罗的论证这样驳斥他们:凡欠着全律法之债的,就与基督无分;凡靠行为称义的,就欠着全律法之债;所以,凡靠行为称义的,就与基督无分。他们若能回答,就请回答吧。
我把同一论证换个方式表述如下:凡靠行为称义的,就有责任遵守全部律法;但没有人能遵守全部律法;所以没有人能靠行为称义。
他们对小前提,的回应是把成全律法分为两种:一种属于今生,另一种属于来生;两者各按其类都是完全的。他们说,今生的成全律法,就是真诚地爱神过于一切受造之物;人能做到这一步,便是成全了律法,并不算犯了律法。他们由此推论:人的行为可以与律法相符,可以拿来对抗神的审判。为这条教义,他们还援引圣奥古斯丁为证。我再回答:保罗在此处把「无人能成全律法」当作公认的真理;他力陈的是,若有人必须遵行全律法,那就大为不便。他在前面也说过: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加拉太书 3:10)。倘若今生真有所谓成全律法,这话就不能成立。至于奥古斯丁,他确实讲过两种成全律法,其中一种属于今生;但他说这一种是不完全的,并且把这不完全算为罪。而当今的天主教徒却教导说,人在今生可以毫无罪地成全律法。
保罗说你们若受割礼,请留意假使徒怎样滥用割礼。按神的设立,割礼是因信称义的印证,他们却把它当作得救的功德之因。割礼其实与其说是我们的工作,不如说是神的工作;他们却把它当作自己的工作,而且是在神面前有功德的工作。今日的天主教徒也是如此。按神的设立,洗礼是神怜悯的记号和印证,他们却把它变成一种含有恩典、并能赐下恩典的物理性原因。同样,他们把圣灵所结的果子,如施舍、祷告、禁食、痛悔,甚至他们自己的遗传,如告解、补赎之类,都变成称义与得生命的功德之因。这正是迷惑人之人的惯技:保留圣物的名称,却不保留它们的正当用法。
正如我们在此看到,割礼在旧约中是叫人负有遵行全律法的义务;照样,洗礼在新约中也是一种义务或约束,我们借此约束自己,要照着神一切的律法而活(马太福音 28:19-20)。这就揭露出我们这个时代受过洗之人的无神与不信:因为思想并履行这一义务的人,实在寥寥无几。
我们还要留意律法的性质:律法是全然连环相扣的。它的各部分彼此相连。人受一条诫命的约束,就受全部诫命的约束;人若真遵守一条,就是全部都遵守;人若违犯一条,就他心里的倾向而论,便是违犯了全部,雅各书 2:10。人若对某一条诫命不存良心去遵守,一旦有机会,他哪一条都会违犯。由此可见,真正的重生乃是照着神全部律法而有的改正与更新,其中含有一切善行的种子。基督说:凡洗过澡的人……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 13:10。约西亚照着摩西的一切律法归向耶和华。撒迦利亚和以利沙伯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加福音 1 章。大卫说: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于羞愧。诗篇 119:6。反过来说,一个人身上纵有许多美好之处,他若明明活在违犯某一条诫命的罪中,便没有一处是纯全的;其实他是犯了众条。希律行了许多善事,却全归于无有,因为他活在乱伦之中,马可福音 6:20。魔鬼凭一样罪,就能把人带入沉沦,正如凭许多罪一样。
保罗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由此我首先得出:律法与福音在教义实质上并非一回事,并不像天主教徒所教导的那样。他们说福音不过是律法变得更完全、更明白而已。倘若此说属实,人就可以既靠基督、又靠律法称义;而保罗说,这是断不可能的。其次,我由此得出:所谓基督藉着祂的受死和受难,为我们赚得了凭自己的行为赚得称义与救恩的功德,纯属人的心思所捏造。因为如果我们行为的功德真是基督受难的果子,保罗就不会说靠律法称义会使基督在我们身上归于无有。原因与结果总是并存的;而基督的功德与我们行为的功德,却如同水火一般不能相容。这也不足为怪。因为基督之所以能立功德,是因为神性与人性在祂里面位格的联合;而这种联合在任何单纯的人身上都找不到,所以在单纯的人身上,也找不到任何真正、本来意义上的功德。
保罗说从恩典中坠落了,有人便由此推论:神的儿女可能从神的恩宠中完全坠落。答:人在恩典之下,有两种说法。其一,是按无误的判断:照此而论,唯有选民在神的恩典之下。其二,是按基督徒爱心的判断:照此而论,凡认信基督的人(哪怕其实是假冒为善的)都在神的恩典之下。保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加拉太的全教会都在神的恩典之下。至于说他们从恩典中坠落了,并不是说他们个个真在神的恩宠之中,后来又被逐出;而是说神向人显明,他们从来就未曾在神的恩宠之中。同样,诗篇 69:28 说基督的仇敌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乃是指神显明他们的名字从来未曾记在其上。其次,我的回答是:保罗说这话并非绝对而论,而是附带条件,即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所以他在第 10 节说,他在主里很信他们必不怀别样的心。
最后,由此可见,「人人都能靠自己的宗教得救」这话是错的。因为与基督隔绝的人,全然在神的恩宠之外。所以,唯有真正属基督的宗教才能救人,此外任何宗教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