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5:13

威廉·珀金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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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

本书信论加拉太人信心的第一部分到此结束;从这里开始是第二部分,论良善的生活,从这一节一直延续到第六章第11节。在这一部分中,保罗做了两件事:先提出他教训的总纲,然后再逐项加以阐明。这总纲在第13节提出。在这一节里,保罗先立下一切善行的根基,然后给出良善生活的两条主要规则。根基在这句话里: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要留意,这句话既是下文的根基,也是上文的理由,所以保罗说:因为弟兄们……两条规则在接下来的话里:一条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另一条是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

在一切善行本分的根基,即蒙召得自由这件事上,当考察四点:一、谁呼召;二、谁蒙召;三、神的呼召是什么;四、保罗为何在此提到它。

论第一点,谁来呼召?我答:是父神在基督里借着圣灵呼召;因为祂是祂一切受造之物的绝对主宰,所以祂可以随己意,将人从黑暗的国度呼召出来,进入祂自己的国度。唯独神是那使无变为有的。罗马书 4:17。

第二,谁是蒙召的人?答:凡以任何方式回应神呼召的人都是。因为保罗论到全体加拉太人,不加区别地说他们是蒙了召的。人回应神的呼召,有的在口头的认信上,有的在心里,有的二者兼有;这些人都可称为蒙召的,只是彼此有所不同。神的呼召首先并且主要是向蒙拣选的人发出的;其次也临到那些未蒙拣选的人,因为他们与蒙拣选的人混杂在同一群体之中。由此便有了神呼召的一种区分:有时这呼召是有功效的,因为神在蒙拣选的人身上既表明祂的旨意,同时又成就祂的旨意;有时,就其余的人而言,这呼召只是表明性的,即神向人显明祂的旨意,却因祂自己所知的正当缘由,不在他们身上成就这旨意。

第三点:什么是蒙召得自由?答:这是神的一项作为,把人从黑暗的国度迁到他自己的国度里。它有两个部分,即邀请与接纳。邀请,就是神把赦罪与永生赐给信的人:在外,借着传福音;在内,借着感动人生出属天的渴慕。接纳,就是人被领进恩典的国度;接纳或是外在的,或是内在的。外在的接纳成于洗礼。内在的接纳,就是人被从旧亚当里取出来,借着信心接在基督身上:因为人借着这样接在基督身上,就成了神国度真实的肢体。

最后一个问题是:保罗为何在此处提到蒙召得自由?答:因为这是一切安慰的根基;保罗正是借此安慰哥林多人,哥林多前书 1:9。再者,这也是圣洁生活的根基。所以彼得说: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得前书 1:15。保罗也说: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以弗所书 4:1。神的呼召若不能感动我们改过迁善,就再没有什么能做到了。

我们英格兰人听见神的呼召已经四十多年了,然而我们当中极少有人因此受感动,改变并修正自己的生活。这显出我们的无神与不信:这里几乎只有为世界而拼抢、推挤、钻营。有人被自己的贪婪掳去,有人被自己的骄傲掳去,有人被自己那该受咒诅的肉体私欲掳去。这一切都表明:很少有人,甚至几乎没有人,连做梦也想到过蒙召进入属灵的自由。

第一条规则如下: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

释义:肉体] 天主教徒把这个词理解为感官,即属肉体的欲望;其实它指的是灵魂一切官能的败坏,连理性和良心也包括在内。保罗说:「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罗马书 8:7;可见属肉体的成分也在悟性之中。他又论到某些人,说他们「随着自己的欲心,无故地自高自大」,歌罗西书 2:18;他还嘱咐以弗所人「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以弗所书 4:23。

这条规则的意思是:不要把属灵自由的益处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以致随从肉体而活。这里我要思考三件事:什么是滥用自由?这种滥用见于何处?以及何为正当使用自由?

第一个问题是:何谓滥用基督徒的自由?答:就是把它当作放纵肉体、随从情欲的机会。这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是人把神从未定为中性的事,也定为中性之事。哥林多人就是这样,把淫乱当作中性之事(哥林多前书 6)。如今在许多人看来,醉酒与暴食也不过是中性之事。人们往往不分辨中性之事本身与对它的使用,却普遍以为:事情本身若是中性的,那么怎样使用它也就无所谓了。于是,滥用饮食衣着,一切荒宴、赌博、掷骰、玩牌……都借「中性之事」的名义得到开脱。

第二,滥用自由,就是过度使用神的恩赐。所谓过度,有三方面。第一,在时间上过度,如经上所说: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许多绅士和旁人正是在这事上犯罪,把消遣当成了本业。第二,就恩赐本身而言用得过度,如人在饮食上无节制,正如先知所说,申命记 29:19:连醉带渴。第三,不合人的呼召与身份。人人都当按自己的地位和身份使用神的恩赐。所以,有些人不过是平民,靠手艺营生,在饮食衣着上却俨然是大绅士、贵妇人,这样的人便是犯了罪。

第三,把神所赐的福分当作工具,(可以说)当作旗帜与旌旗,用来张扬我们的放荡、虚浮、夸耀与骄傲,这也是滥用自由;正因如此,有好些事物遭到定罪,其中有些本身原属无关紧要之事。以赛亚书 3:16。

第二个问题是:这种滥用在哪里?答:就在我们中间,就在英格兰。世人惯于给自己定下犯罪的许可:有的凭着神的忍耐,有的凭着神白白施恩的拣选之教义,说他们要随心所欲地生活,因为他们若是蒙拣选得救,无论做什么,都必定得救。还有人借着基督受死受难所彰显的神的怜悯,作为继续活在罪中的借口。剑桥本城有一个居民自尽了。人们在他怀中发现一张字条,大意是说:神向那些罪大恶极、无可救药的罪人施怜悯,所以他虽然上吊,仍盼望蒙怜悯。许多无知的人也是这样想的:他们一直活在罪中,却仍自以为必蒙怜悯,因为他们听说基督为人类死了。这样一来,基督的死仿佛成了犯罪的执照或特许状。再者,人在饮食和衣着上的滥用也很严重。有天使来对以利亚说:「起来吃吧!」(列王纪上 19:7)然而对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倒需要有天使来对他们说:不要再吃了,不要再喝了,不要再赌了。

第三个问题:基督徒的自由当如何正当使用?答:在于两件事。第一,我们自己必须先得更新、成圣;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提多书 1:15)人必须先蒙神喜悦,他的行为才能蒙神喜悦。第二,我们使用受造之物,除了合法的使用以外,还必须有属灵而圣洁的使用。所谓合法的使用,我指的是世俗的使用,就是世人普遍认可、通行的用法。属灵的使用,是照着神的旨意和话语,把受造之物当作从在基督里的父神手中领受的来使用。敬虔人不可把这两种使用分开;按第三条诫命,他们必须圣洁地使用神的每一样恩赐。挪亚出了方舟,脚一踏上地,就筑了一座坛,献上祭物,求告神的名。这不单是为了敬拜神,也是为了使这地和神一切的受造之物都成为圣洁,归他使用。亚伯拉罕进入迦南地的时候,也照样行。为此,我们必须遵守五条规则。第一,神所造的物都要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提摩太前书 4):神的道必须指示我们可以做什么,祈求则使我们蒙允去做。第二,我们必须谨慎,免得在使用受造之物上犯罪。为此,约伯在儿女彼此设宴之后,打发人去叫他们自洁(约伯记 1:5)。第三,我们要存感谢的心使用神的恩赐(罗马书 14:6)。如今的宴乐欢庆,通常非得把对神的一切记念都埋葬了才行,因为人说,记念神会叫人忧郁。第四,在使用自由的事上,我们必须甘心受限制、受节制:一方面受官长之法的约束,另一方面在可能绊跌人的事上受爱之律的约束。我说「在使用上」,是因为自由本身在内心的良心里,而自由的使用则常见于外在的行为,因此归人间法律的秩序管辖。第五,我们的自由必须用于正当的目的,即:荣耀神(哥林多前书 10:31);保养身体,而不是放纵肉体(罗马书 13:13);使邻舍得益处(罗马书 12:13)。

要凭良心谨守这条规矩;尤其因为圣洁属灵地运用基督徒的自由,乃是一个凭据和记号,表明你是在神的国里,并且是其中真正的肢体;反过来,滥用神的恩赐,就显明你仍在黑暗的国里。有人把贵重的东西贱价卖掉,随后便放荡挥霍,我们通常就说,这些人是贼,并不是所卖财物的正当主人。滥用属灵自由的人也可以这样说:他们不过是篡夺者,并不是这自由的正当主人。

最后还须留意,这条规矩有两个分支。其一,我们不可给肉体任何犯罪的机会;其二,我们不可借着基督徒的自由给人任何犯罪的机会。

第二条要则随之而来: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为了正确领会这一条,我要提出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这条要则为什么放在这里?答:它指明了使徒一切教训的目的,正如保罗在提摩太前书 1:5 所说: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一般人把这里的「命令」理解为道德律。这话本身固然不错,却不是这处经文的意思。保罗在第 3 节向提摩太下了一道命令,或说一道严正的嘱咐,要他和以弗所的众牧者不可传别样的教训,只传使徒的教训;接着在第 5 节,他提出上述命令的总纲与实质,也就是它的目的;在一段冗长的 antapodaton(插叙)之后,他又在第 18 节嘱咐提摩太谨慎遵守这命令。由此可见,一切纯正教义的目的,都是那从清洁的心里生出来的爱;我们一切的讲道,也都必须以此为归向。

第二个问题是:这条准则中所说的爱邻舍,究竟是什么?答:爱是一种更新了的情感,使我们被激动,在主里愿邻舍得好处。我说它是一种情感,是要驳斥伦巴都;他说爱不是我们里面的一种习性(不像其他美德那样),而是圣灵本身。我说它是更新了的情感,是要驳斥天主教徒;他们教导说,我们凭本性就有爱神、爱邻舍的真爱,所缺的只是爱的第二行动,即爱的操练,他们说这是出于恩典。我又加上一句:爱使我们倾向于愿邻舍得好处,因为这是爱本有的、正当的果效。我们心里想邻舍的好处,口里说邻舍的好话,手里行有益于邻舍的事,这一切便都做到了;而且所顾及的不单是邻舍的身体,也是邻舍的灵魂。最后我说,爱邻舍必须在主里。因为我们爱他,是因他是神所造的,带着神的形像;而不是因我们从他那里得了尊荣、利益或快乐。为这些目的而爱,就是爱自己。

第三个问题:爱有何用处?答:爱使我们甘心服事邻舍。爱不求 自己的益处(哥林多前书 13 章)。基督在十字架上担当仇敌的罪,就是作了仇敌的仆人。保罗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哥林多前书 9:19)。我们理当服事基督;而基督已叫邻舍代替祂自己,凡向邻舍所行的,就算是向祂行的。所以我们必须服事邻舍。这与我们的自由并不相悖:我们在里面、在良心上是自由的;但在外面运用这自由时,却必须作众人的仆人。

应用:我们若按这条准则省察自己的生活,就会发现人当中敬虔的能力实在微乎其微。有六等人活在对这条准则的违背之中。第一等是放高利贷的人:他们借贷是为了牟利,而他们本当白白借给有需要的人;这等人只顾自己,把众人都当作掠夺的对象。第二等是囤积居奇的人:他们收聚货物,为要使自己发财。第三等是游手好闲的人,不论身分高低,把光阴耗在吃喝、睡觉、赌博上;这等人不过是地上无用的累赘。乞丐和流浪汉我也归入这一等。第四等是放荡的人:他们惯常从这家酒馆逛到那家酒馆,从这家酒肆逛到那家酒肆,把本当用来养家、为国效力的钱财挥霍掉。第五等是商贾手艺人:他们在买卖往来中说谎、作假、欺诈、行不义,一心只求自己的私利。这等人在世上多得很。最后一等是昏沉属肉体的新教徒:他们只求今世的事,从不给仆人或儿女立一点好榜样,也不给什么好劝勉。除此以外,只顾自己乃是世人的通病,正如俗语所说:人人为自己,神为众人。就是世上最好的人,若省察自己,也会发现自己在许多事上有亏欠,在爱同住之人的本分上有所不足。

既然如此,我们就当在神面前承认自己这一大罪,并且奉基督的名求神赦免;从今以后还要改变生活,照着这条准则来改正。具体做法如下。每个人都有、或者说都应当有两种呼召:一是普遍的呼召,一是特殊的呼召。普遍的呼召,就是蒙召作基督徒。在这个呼召里,我们要借着教导、劝诫、勉励,并以敬虔的生活作榜样,向众人行善。特殊的呼召,是人在家庭、教会或国家中蒙召担任某种身份。每个人都要按自己特殊呼召的不同情形,在本位上尽力行善。官长使用他的职权,首先要维护福音,其次要施行公义。传道人要出于爱人灵魂的心,传讲纯正的信仰。家主要使全家接受福音,并且常常参加敬拜的操练。最后,凡有一门行业或一项职分的人,都要竭尽全力,为国家的益处尽其所能;与人往来时,要使凡与他交往的人都得益处,不叫任何人受害。我们是、或者说应当是公义树:我们的果子要给别人作食物,我们的叶子要给别人治病。我们当像蜡烛一样,燃尽自己,照亮别人。

译于 2026-10-16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