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尔夫·卡德沃思(续写)
1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
使徒在第5章第12节结束了教导的第一部分,即论加拉太人的信心;从第13节起,他转入第二部分,论善良的生活,一直延续到第6章第11节。在这一部分里,他先提出其教义的纲要(第13节),然后逐条加以详述。在教义纲要中,他先立定一切善行的根基,就是他们蒙召,是要得基督徒的自由;然后提出善良生活的两条规则。第一条: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这一条从第16节到第26节逐项阐明、详加论述。第二条: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这一条从第26节一直发挥到本章第11节。论述这一条时,他先除去爱心的拦阻,如贪图虚名、嫉妒……(第26节);然后借着若干具体规则,规定爱心当如何遵守、如何实行。其中第一条就在本章第1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两个总的要点:第一,所吩咐的本分;第二,催促人履行这本分的理由。这本分就是挽回我们的弟兄,其中当思想四件事:第一,本分本身,就是挽回;第二,当被挽回的人,就是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第三,当去挽回的人,就是你们属灵的人;第四,挽回的方式,就是用温柔的心。
先说第一点:这本分由挽回一词表明。这词在原文里的意思是把脱了的关节或折断的骨头接回原位;〈Greek〉。使它变得和从前一样坚固完好。马太福音 21:16 也是这样用这个词的。
由此我们学到几件事。第一,罪的本性就是把万事搅乱。是亚干的罪连累了犹太人(约书亚记 7:25);是亚哈的罪使以色列人受连累(列王纪上 18:18);是假使徒的罪搅扰了加拉太人(加拉太书 5:10)。不但如此,罪还使人失了本心,浪子的例子就是明证:他为自己的罪懊悔,经上说他醒悟过来(路加福音 15:17)。小罪好比失脚滑跤,人因此跌倒受伤;大罪却好比从高处坠落:坠落能使身上某个肢体受伤、致残、脱臼或折断,大罪也照样伤害、败坏人的良心。所以,我们既然小心保养身体,免得从高处跌落,就更当照样小心,甚至千倍地小心保守自己的灵魂,谨防罪的坠落,也就是从恩典中堕落。我们既然因怕滑倒跌伤而躲开冰面和湿滑之处,就更当躲避最小的罪和最细微的犯罪机会,免得良心破裂。第二,我由此推知:犯罪的人不可迟延悔改,负责劝诫的人也不可迟延责备。因为犯罪就是折断骨头、扭脱肢节,责备就是把它接正复位。新近折断或脱臼的骨头,越早接上,就越早恢复原状、得以痊愈;照样,人跌倒以后越早受劝诫,就越快、越容易恢复过来。第三,这显明使一个灵魂重新归正复位,是一门大学问。接骨需要极大的手艺,外科医生也觉得复位关节是一件极难的事;灵魂的事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接骨的事不是随便哪个马医都能插手的,照样,不熟练的工匠也不可摆弄人的灵魂。这正是保罗说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的一个特别缘故。第四,我们由此得知:罪人那样不愿受责备,把被挽回看作一件极痛苦的事,又把那些尽力挽回他们的人看作冒犯自己的人,几乎不当作朋友,这都不足为奇。因为在身体上也可以看见同样的情形:骨头折断或脱臼的人,连被人碰一下、指一下都难以忍受。最后,圣保罗吩咐属灵的人挽回跌倒的人,却没有规定次数,只是笼统而言;由此我们学到:弟兄跌倒多少次,我们就当挽回他多少次。我们饶恕弟兄,不是一次两次,也不是七次(彼得以为七次已经很多了),乃是七十个七次,即他得罪我们多少次,就饶恕多少次(马太福音 18章);照样,我们挽回弟兄,也不可只挽回两三次,乃要 toties, quoties(每回如此),即他得罪我们多少次,就挽回多少次(马太福音 18章):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所以但愿人既然用心医治自己受伤的肢体,也照样挽回陷在任何罪中的弟兄,正因为他们同是一个奥秘身体上的肢体。
第二要考虑的,是当挽回的人,就是每一个被撒但的诡计、世界的引诱或自己肉体的怂恿抢先一步而被胜过的人(只要他不是亵渎圣灵,也不是公然藐视信仰与教会的管教)。如彼得因过度惧怕被胜过而跌倒,大卫因过度贪恋享乐被胜过而跌倒。由此可见撒但的狡猾:他总在人脚跟后面使绊子,千方百计要把我们绊倒;也可见罪的诡诈:我们还没有察觉,它已抢先一步胜过了我们。所以我们要谨慎小心,免得被绊倒。使徒劝诫我们要谨慎,免得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希伯来书 3:13);又劝我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以弗所书 5:15);要行得正(加拉太书 2:14);又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 歪脚(希伯来书 12:13)。摔跤比力的人尚且时时提防,免得被对手绊倒;我们更当如此,因为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争战(以弗所书 6:12)。
再者,经上说「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他是在教导:没有人能免于跌倒,也没有人能免于被罪胜过、绊倒。因为他说得不加限定,只说「若有人」,正如圣约翰所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约翰一书 2:1)。这话驳倒了卡塔里派(又称纯洁派)。他们断言,自己既没有罪,也不能犯罪,因为他们是义树,而「好树不能结坏果子」。
此外,我由此推知:凡归正之后跌倒的人,不可不给他们赦免与挽回,好像他们已无悔改的余地、无得救的指望。因为保罗要人挽回一切被什么罪所胜的人,除非他们执迷不改、无可救药。所以,诺洼天派教导说人归正之后所犯的罪不得赦免,是错误的;因为即便是犯了大罪重罪的人,也仍有指望留给他们。一个人纵然在逼迫中不认基督、弃绝自己的信仰,仍可以被挽回,像彼得那样悔改,路加福音 22:32(因为基督那句话: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马太福音 10:33,只是指全然的、终极的否认。)一个人纵然是拜偶像的大罪人、行邪术的、专事巫术的,仍可以被挽回、蒙怜悯,像玛拿西那样,历代志下 33 章。一个人纵然被逆性的罪所玷污,仍可以从这些罪中得洁净、被洗净。哥林多人中间有些人曾是淫乱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但如今……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哥林多前书 6:9、11。或有人说: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希伯来书 6:4-6。答:那处经文当理解为普遍的、全然的、终极的背道。至于希伯来书 10:26 那处经文: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当理解为故意且恶意地弃绝已知的真理;这一点,从该处上下文的情形,并与其他经文相对照,都显然可证。再者,倘若凡是自愿、故意所犯的罪都一概不能赎,那么人人都难逃定罪了。况且,ἑκουσίως(故意地)一词虽有故意地之意,如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第3卷第 2 章中所用;但有时也指怀恨地、恶意地,如七十士译本在出埃及记 21:13-14 中的用法。反驳:παραπτώματα,即 delicta(过失),可以挽回;ἁμαρτήματα,即 peccata(罪),则不能。答:这两个词是不加分别、彼此通用的,若有必要,尽可证明。况且,这是公认的真理,安瑟伦等人注释本节时也都如此明言。最后,使徒在这里是泛泛而言:若有人偶然被 过犯所胜,……就当把他挽回过来。我由此推知:神赐给我们的恩赐与恩典,应当用来挽回跌倒的人,不可看人的情面;因为在这件事上,属灵的人无论对聪明人、愚拙人都是欠债的,正如使徒论到自己时所说,罗马书 1:14。
要考虑的第三点,是那些当挽回弟兄的人,见于这几个字:你们属灵的人。
属灵的人与属肉体的人相对,如哥林多前书 3:1: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又与属血气的人相对,如哥林多前书 2:14-15: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
属肉体、属血气的人有两类。一类全然属乎肉体,没有恩典,也没有敬虔,仍处在纯粹的(不如说败坏的)本性之中。圣保罗论到这等人说: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罗马书 8:5);又在第 8 节说: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另一类虽已重生,却还软弱,不过是在基督里的婴孩,肉体在他们里面远比圣灵强盛。哥林多教会中多数人就是这样,所以保罗说:不能把他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他们当作属肉体(哥林多前书 3:1);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这岂不是属乎肉体吗?(第 4 节)
同样,与属肉体的人相对的属灵的人也有两类。第一类是已经领受了重生之灵、开始体贴圣灵之事的人(罗马书 8 章)。第二类是领受圣灵更多、属灵恩赐的分量也更大的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14:37 所说的就是他们: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本节的话应当按后一类来理解。保罗在这里所指的,就是他称为完全人的那些人(腓立比书 3:13;希伯来书 5:4)。
属灵的人比别人更适合挽回跌倒的人。第一,他们沾染罪的污秽比别人少,所以责备起来更能放得开口。第二,他们有更多的知识与爱心:既知道怎样挽回,也愿意怀着更深的怜悯、感同身受地去做。那要合时地向疲乏的人说话的,必须有受教者的舌头(以赛亚书 50:4)。彼得回头以后,要坚固他的弟兄(路加福音 22:32)。
由此可见,人所领受的恩赐越超群,就越有本分去服事别人。既然属灵的人当挽回跌倒的人,那么一个人属灵的恩赐越丰富,就越当去挽回人。因为使徒说: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彼得前书 4:10)。我们的救主基督亲自行过这本分(约翰福音 13:12)。这话也正击中许多人的罪:他们领受了圣灵的大恩赐、大恩典,不但不去挽回得罪他们的人,反倒不屑同对方说话。他们若与人不和,口头禅就是:我并不比他差,凭什么要我去找他?让他来找我……这等人与亚伯拉罕大不相同。亚伯拉罕无论外在的恩赐还是内里的恩典都远胜罗得,却不拘守自己的身份,反倒率先与罗得立约和好(创世记 13:8)。
再者,属灵的人当挽回弟兄,由此我们学到:神赐给我们的恩赐,不是单为我们自己,而是为了造益别人;恩赐归我们所有,恩赐的用处却在别人身上。
最后,属灵的人,尤其是神的圣仆、传讲祂道的传道人,乃是主的外科医生,要包扎破碎的,扶起跌倒的;也是主的医生,要医治在恩典上患了属灵痨病的人。所以我们应当十分看重他们,因他们所做的工,用爱心格外尊重他们(帖撒罗尼迦前书 5:19)。连只医治身体疾病的医生,我们尚且应当尊敬(如西拉之子所说,《便西拉智训》38:1);那医治我们灵魂属灵疾病的医生,岂不更当尊敬吗?
第四点,也是最后一点,是我们当以何种方式挽回人,这在「用温柔的心」这句话中已经指明。
温柔是使心思安定平静,脱离亚里士多德《致特奥德克特的修辞学》第 2 卷第〈◊〉章。纷扰,尤其是压制报复之情。彼得前书 3:4 把温柔、安静的心连在一起。摩西就是这方面的显著榜样:他受了激惹,所显出的不是怒气,而是温柔。温柔又使人肯让出自己的权利,不在事情上严苛到底、追究到极处,所以它与严厉相对,哥林多前书 4:21:是愿意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呢?由此又生出温柔的另一特性:它勒住舌头,管束外在的人。或是借着静默,好像基督受激惹的时候,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以赛亚书 53:7),耶稣却一言不答(路加福音 23:9);或是借着柔和温婉的回答,这样的回答使怒消退(箴言 15:1)。人当用温柔的心使弟兄挽回过来,这有极大的理由:因为没有温柔,就只有自高自大、结党纷争,只有搅扰和惨剧。再者,温柔既是每个基督徒都必需的(歌罗西书 2:12;提多书 3:2),对于那要责备人、又要责备得有果效、有功效的人,就更是必需的了。所以使徒吩咐我们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提摩太后书 2:25)。
促使我们履行这项本分的理由如下。
第一,基督的劝勉与榜样,要我们跟从、效法他(哥林多前书 11:1)。他是柔和谦卑的(马太福音 11:29),因为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以赛亚书 53:7)。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彼得前书 2:23)。这从他那句温柔的回答就看得出来:我若说的不是, 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约翰福音 18:23)保罗劝勉哥林多人,再没有比这更有力的理由了,就是借着基督的温柔、和平(哥林多后书 10:1)。
第二,这是神所极其看重的美德,彼得前书 3:4:温柔、安静的心,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
第三,神向心存温柔谦卑的人赐下了美好的应许:他必按公平引领他们, 将他的道教训他们(诗篇 25:9);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可以隐藏起来(西番雅书 2:3);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 5:5)。
第四,要思想温柔所带来的美好果效,以及由此而来的益处。柔和、谦和、温和的回答,使怒 消退,箴言 15:1。谦和温柔的举止,就是把炭火堆在仇敌的头上,罗马书 12:20。柔和的舌头能折断骨头,箴言 25:15。可参看基甸平息以法莲人怒气的例子,士师记 8:1……;以及亚比该劝止大卫的例子,撒母耳记上 25 章。
第五,没有温柔,我们就不能得救地听〈希腊文〉。O〈……〉。道,无论是宣读的道,还是宣讲的道,雅各书 1:21。
经上又说,要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这里特加灵字(和合本作「心」),是因为温柔出于神的灵;温柔是圣灵所动工,也是圣灵所维持的。反过来,疑恨的心(民数记 5:14)、谬妄的灵(约翰一书 4:6)、污秽的灵(撒迦利亚书 13:2)、乖谬的灵(以赛亚书 19:14)、沉睡的灵(以赛亚书 29:10),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它们出于恶灵。可见,迅速的冲动、突发的骚乱、强烈的情感,无论出于神的灵还是出于撒但,都被冠以灵的名称。
由此我们学到:圣灵不单是温柔的源头,也是一切使人成圣之恩典的源头,所以祂被称为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以赛亚书 11:2)。
第二,这也教导我们:一切真美德,唯独是神的灵在我们里面运行所成就的。因为「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哥林多前书 12:4)。所以,外邦人的美德不过是光鲜的罪罢了。
第三,当我们在自己或别人身上看见神的恩赐或恩典时,要将一切称赞与荣耀都归给神,因这些都是从祂而来的,丝毫不可归功于自己。
第四,由此可见我们在缺乏之中当投靠谁:不是童女马利亚,也不是任何圣徒(他们和我们一样,极其需要神的恩宠),唯独是神,因为祂是恩典的泉源,耶利米书 2:13。
最后,「灵」字置于「温柔」之前,表明神的灵与他所赐的诸般恩典同在,将这些恩典吹入人心,又加以培育、使之增长。所以,我们若要保守神的恩典,就当遵行这条命令:不要销灭圣灵的感动,(帖撒罗尼迦前书 5:19)。
关于本分,就讲到这里。下面要看使徒用来加强这本分的理由,共有两条。第一条暗含在弟兄]这个称呼里。这个称呼极有力量,足以劝我们存节制、宽和、温柔。亚伯拉罕要平息罗得,没有比这更有力的理由:「你我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创世记 13:8)摩西也用这话劝两个希伯来人和好:「二位,你们是弟兄,为什么彼此欺负呢?」(使徒行传 7:26)因为天性把人联结得这样亲近,情感上却彼此这样疏远,实在可耻。而这里的理由取自属灵的弟兄:他们不但是肉身的弟兄,更是在主里的弟兄。他们同以一位神为父,同以一个教会为母,同以基督为长兄;由同一不朽坏的种子所生,借同一重生的洗得了洁净,靠同一信心的筋络粘合为一,以同一道的奶得了养育。恩典的纽带比天性的纽带更紧,这条理由也就照样更加有力。所以保罗要我们用温柔的心把人挽回过来,因为我们是弟兄。不但如此,就连被逐出教会的人,也不可当作仇敌,而要劝他如弟兄(帖撒罗尼迦后书 3:15)。人责备人时之所以不多存温和,是因为忘了自己原是弟兄,或是没有想到自己所对待的乃是弟兄。约瑟的哥哥们就是这样:他们把他看作仇敌时,彼此说:「你看,那做梦的来了。来吧,我们将他杀了……」(创世记 37:19-20)但他们想到他是自己的兄弟时,就说:「来吧,我们不如将他卖给以实玛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兄弟,我们的骨肉。」(第 27 节)
第二个理由在这句话里:又当自己小心,恐怕 也被引诱。 这是从省察我们自己的光景而来的:我们和别人一样,也会跌倒,也会在试探中失脚;所以我们对待别人应当满有温柔,正如我们若处在同样的境地,也盼望别人这样待我们。这话是以劝诫和忠告的方式说的,可作两种解释。其一:自己小心,即,看顾你自己;恐怕也被引诱,即,恐怕你在责备弟兄时过于严苛,以罪责罪,自己反倒得罪、陷在罪里。其二:自己 小心,即,留意你自己的软弱:你何等容易被同样的、相似的,甚至更大的罪所胜;因为你和他一样,也可能落入魔鬼的网罗,被它甘甜的诱饵所骗。所以你待他当尽量温和,正如你盼望别人以怜悯待你。保罗在这里并不是禁止我们察看弟兄的行为,因为我们本当彼此相顾。第一,为要避开恶榜样的沾染: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罗马书 16:17。第二,为能责备并论断他们:你们应当思想,大家商议当怎样办理,士师记 19:30。第三,为要效法他们的好榜样: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腓立比书 3:17;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希伯来书 10:24。但保罗要我们尤其省察自己,好叫我们因看清自己的软弱,在责备人时学会更多的温和。既然我们自己需要怜悯,就当以怜悯待人;既然神赦免我们数不清的罪,我们就当饶恕人七次,甚至七十个七次;既然祂免了我们一千万银子的债,我们就当免了别人十两银子的债,马太福音 18:32-33。反驳: 那法利赛人也省察了自己,他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路加福音 18:11;然而他却受了我们救主基督的责备。答: 确实如此。因为他只看自己所以为的美德。这些美德即使真是美德,他也不该去看,反倒该忘记,这是照着基督的吩咐,马太福音 6:3: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也是照着保罗的榜样,腓立比书 3:13:忘记背后。至于他自己的罪,就是保罗在这里要我们省察的,他却连略略一想都没有,所以他受了责备。
保罗要我们省察自己,因为认真省察自己的软弱,会叫我们去尽这温柔的本分。我们扶起跌倒的人,救济困苦的人,怜恤受苦的人,埋葬死人……,是因为我们在他们身上看见自己,知道他们的境遇也可能临到我们。照样,我们也当用温柔的心把跌倒的人挽回过来,因为我们也会失脚,也会像他们一样被过犯所胜。更何况神自己在管教、责备我们的时候,也俯就我们的软弱,想到我们不过是血气,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诗篇 78:39)基督也凡事与我们相同,也照样受过试探(只是他没有犯罪),为要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能体恤我们的软弱(希伯来书 2:17-18;4:15)。反驳:这样说来,确知自己不会被试探胜过的人,就不必用温柔的心责备人了。答:没有人能确知这一点,所以也没有人可以高枕无忧。再者,一个人虽然知道自己不会全然、终久地离弃真道,但他从经验中发现,若不大费周折、不多番挣扎角力,就不能得胜,甚至往往要抵挡到流血的地步才能得胜。他既想到自己得胜何等艰难,就更当多用温柔宽和。我们的救主基督也亲身经历过,胜过试探是何等艰难的事,为要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所以属灵的人要记得,自己从前也是属肉体的,在基督里也曾是婴孩;刚强的人要想到,自己从前也是软弱的;庄重稳健的老年人要回想,自己也曾血气方刚,那时遇见何等艰难,经过何等争战,才度过那年岁的虚浮。他们若拿自己的往事当镜子照照自己,就更能用温柔的心责备别人。这正是保罗所讲的理由:我们当向众人大显温柔, 因为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提多书 3:2-3)
最后,请留意保罗在这里变换了人称的数:前面他用复数说你们属灵的人就当……挽回过来,这里却用单数说又当自己小心(即「你自己」),而不说你们 自己;又说恐怕你也被引诱,而不说恐怕你们。有些古代神学家哲罗姆,in hunc locum(论此处经文)。以为这是他言辞粗拙所致,其实不然。他是大有斟酌,用了希伯来人惯用的语法,变换单复数。第一,是要加重语气,使他的劝诫更加锋利。因为对众人说的话,往往等于没有对任何人说。第二,是要显明人省察自己是何等难的事。人生来就会看见别人眼中的刺,却不觉得自己眼中有梁木(马太福音 7:3);只会向外看别人,不肯向内看自己。正像普鲁塔克所说的拉弥亚(Lamiae),或称仙怪:她们出门时把眼睛装在头上,回到家里却把眼睛收进匣子里。在行善、施恩于人的事上,我们不可单顾自己(腓立比书 2:4);但在论断人、责备人的事上,却应当先从自己开始。
为了更好地明白弟兄间劝诫与基督徒责备的教义,我要讨论以下四个问题:一、谁当受责备?二、因何受责备?三、由谁来责备?四、当以何种方式责备?
一、谁当受责备?
答:凡是弟兄都可以。我们的救主基督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指出他的错来。(马太福音 18:16)保罗也说:弟兄们,若有人……
弟兄一名,圣经中有四种用法,哲罗姆驳斥赫尔维迪乌(Helvidius)时已经指出过。
一、指天然血亲的弟兄,如雅各与以扫,十二位先祖,安得烈与彼得,雅各与约翰。
二、指亲戚。基督的亲族就这样被称为他的弟兄;赫尔维迪乌派没有看出这一点,就以为他们是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基督的同胞弟兄。亚伯拉罕与罗得也这样称为弟兄(创世记 13:8、14),其实罗得不过是他弟兄的儿子(创世记 14:12)。雅各是拉班的外甥,也自称是他的弟兄(创世记 29:12),拉班也这样称呼他(第 15 节)。
三、指同一邦国的人。犹太人彼此都称为弟兄。申命记 17:15:总要从你弟兄中 立一人为王。申命记 23:19:你借给你弟兄的……都不可取利。罗马书 9:1,保罗说:为我弟兄……就是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这里的弟兄即犹太人。
四、指同一信仰的人。约翰一书 3:16: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马太福音 23:8: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哥林多前书 5:11: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此外还可加上第五种用法:凡因天性、人道、交往或友谊的纽带而结盟、或以其他方式联合在一起的人,都可称为弟兄。亚哈称便哈达为他的弟兄,即他的朋友(列王纪上 20:32-33)。西缅和利未被称为在恶事上的弟兄,即在恶事上结党。世人彼此也都称为弟兄,是因创世记 49:5天性的纽带。创世记 9:5:……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各国中凡在战事上以特别方式彼此结盟的人,都称为结拜弟兄。
这里的弟兄一词,我们既不可限于天然血亲、亲戚或同邦的弟兄,也不可扩大到一切因天性纽带而称为弟兄的人,只当指第四种意义上的弟兄,就是同一信仰中的弟兄,或主里的弟兄(即便他们是假弟兄),只要至少在外在的认信上是弟兄就可以。因为责备是教会惩戒的一部分,不涉及有形教会以外的人,如犹太人、土耳其人、异教徒。我们的救主基督说: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这话不能指本来就是外邦人或异教徒的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5:11 也说:若有称为弟兄,即基督徒,是行淫乱的……接着他在下一节又说: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外的人,即不属教会的肢体、教会惩戒管不到的人。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教内的人,即属有形教会、甘心服从教会责罚与惩戒的人。
所以,责备是针对属教会的人,至少是外表上属教会的人,尤其是针对同属一个地方教会、在同一治理之下生活的人。不过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与我们认信同一信仰的别处教会的人,也可以受责备、受惩戒;甚至一个教会也可以劝诫另一个教会。因为众教会互为肢体,应当彼此谋益处,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12 章用同一身体上头与肢体的比喻所教导的。
因此,凡在教会怀中的人,连地上有权有势的君王与掌权者在内,若有过犯,都当受责备。先知拿单就这样责备了大卫(撒母耳记下 12 章),祭司亚撒利雅斥责了乌西雅(历代志下 26:18),保罗也当面抵挡了彼得(加拉太书 2:11)。所以,那些连最轻的责备都受不了,不肯把颈项交给基督的轭、把背交给教会责罚之杖的人,即便是官长或君王,也应当受到严厉的责备,因为他们在这事上藐视了神的命定。他们当想一想,自己并不比大卫王强;大卫犯了罪,尚且忍耐领受拿单的责备。他们也当记得,乌西雅王因抗拒在圣职中的神,就被击打长了大麻风。
在这里,天主教徒也要受指责。他们使所谓的神职人员免受一切责备和教会的处置,只把犯错的人塞进某一所修道院了事,唯恐对他们的公开惩罚会玷污、贬损他们的修会与圣职。保罗却要传道人和长老,以至一切在上位的人,都与别人一样受责备,只要行得合乎次序,并存当有的敬重(后面我会说明)。所以保罗吩咐歌罗西人对亚基布说:要谨慎, 尽你从主所受的职分。(歌罗西书 4:17)
二、凡在教会中、我们对其负有爱之本分的人,我们都有责任责备;而我们爱我们的上司,即便不比爱别人更多,也当与爱别人一样多;所以我们有责任像责备别人一样责备他们。三、我们责备他们,比责备别人更有理由。其一,他们身居高位,比别人更有跌倒的危险,因此更需要劝诫和责备。其二,奉承他们的人很多,肯责备他们、敢责备他们的人却很少,甚至一个也没有。
有人会说:住在教会中的人,并非个个都该受责备;因为有些人是亵慢人,正如所罗门所说,不可责备他们。我们的救主基督也禁止我们把珍珠丢在猪前(马太福音 7:6)。我答:唯有公然的亵慢人,以及藐视、逼迫圣道的人,才在例外之列;除此以外,一切恶人都当受惩戒和责备。因为:一、基督说他们如同猪,用脚践踏宝贵的珍珠,指的是公然藐视信仰的人;又说他们如同 狗一样,转过来把人撕碎,指的是逼迫者。二、基督在世的时候,并没有拦阻法利赛人、撒都该人、税吏和娼妓来听他讲道,更不会禁止他们领受教会的这种责备。三、那叙利腓尼基的妇人(虽被称为狗),却也吃 孩子们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马太福音 15:27)。四、哥林多人虽然属肉体、体贴肉体,保罗仍屡次劝诫、责备他们。所以,凡人都当受责备,哪怕他犯罪极其公开、恶名昭著,只要他不是公然的亵慢人,也不是逼迫已知真理的人。
反驳:那些以邪恶的生活公然冒犯教会、叫教会跌倒的亵渎之人,与基督毫无相交,应当被视为犬类,在教会之外。
答:其一,那些承认自己的过错、承认自己罪大、并承认基督功德的人,不当算为狗;因为那迦南妇人就是这样的「狗」,而她却是真信徒。其二,这与圣保罗的做法相合:哥林多人中有属肉体的,他是劝诫他们,并没有一开始就把他们逐出教会,也没有停止他们领圣礼;同样,他吩咐提多要严严地责备克里特人,或作切切实实地,因他们说谎、懒惰,臭名昭著(提多书 1:12)。其三,基督〈Greek〉。并不拒绝饶恕那些因再犯而跌倒的人,反倒要人饶恕他们,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保罗在此处也是笼统而言,要我们把那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挽回过来,并没有限定当饶恕多少次。其四,我们必须分清官长的刀剑与教会的钥匙:恶名昭彰的犯罪者若悔改,就当作为教会的儿子被接回教会的怀中;虽然如此,官长仍可以、而且应当惩罚他们。正如那悔改的强盗,虽是基督的肢体,仍因他的罪行受了公正的刑罚。
二、人当为哪些过错受责备?
人人所知的每一样罪都当受责备。这从责备的目的就可看明:责备是为要得着我们的弟兄,免得他在罪中灭亡;而每一样罪,若不悔改,其本性都是带来死亡的;所以人当为每一样罪受责备。其次,我们的救主并没有把这条诫命限定在私人所受的伤害上,因为遇到那种情形,我们当守另一条规则:不要与恶人 作对。只要祝福,不可咒诅。恨你们的要待他好…… 第三,这条诫命延及每一样罪,因为得罪神或得罪全教会的人,也就是得罪你,得罪教会的每一个肢体。每个基督徒对得罪神、得罪教会全体的罪,理当比对那些亲身、直接冲着自己而来的罪更加痛心。所以基督所说的罪,不单是作为私人的冤屈、伤害或损失,而是作为羞辱神的威严、绊倒教会、害了犯罪者本人的罪;不单是就它们冒犯了受害之人而言。有人会反驳说,基督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这诫命当指那些亏负我们的人而言。我答:「(得罪你)」这个说法和语式,并非单指别人加给我们的私人冤屈(如我已说过的),乃是指任何得罪神的罪。因为在每一样人所知的罪上,我们都在某种意义上受了亏负:一、因为我们当为神的荣耀大发热心,以致人得罪神时,我们比人得罪我们时更加忧伤;不但如此,我们还当以神的争讼为自己的争讼。二、因为在我们面前犯罪的人,必会冒犯我们,至少理当冒犯我们。正如希西家听见拉伯沙基亵渎的话就深受触动(列王纪下 19:1);大卫因人不守神的律法,眼泪下流成河(诗篇 119:136);罗得看见、听见所多玛人可憎的事,他的义心就伤痛(彼得后书 2:8)。至于把「(得罪你)」这几个字解作「在你知情的情况下」,那就与经文的本意相去甚远,这个说法也无从证明有这种意思。
此外,人凡得罪神而犯了明知的罪,无论是何种性质、品类、情形,都当受责备。除了前面所说的理由,这一点也很明显,见利未记 19:17: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所以,人无论犯了什么罪,都当受责备。使徒每逢讲到责备,从不把它限定在某一类罪上,而是推及一切明知的罪。哥林多前书 5 章,他责备那乱伦的人犯了乱伦之罪,并因那人不肯悔改,将他逐出教会。本处也是如此:若有人偶然 被过犯所胜,他并不说被这样或那样的过犯所胜,而是笼统地说被过犯所胜,即任何过犯,不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教义上,是借着恶劣的榜样还是别的方式,是违背第一块法版还是第二块法版。然而这话也要这样理解:别人加给我们的伤害和冤屈并不在其外,因为人就是为这些事也当受责备。一、这正是我们的救主基督在马太福音 18 章要教导的。他先在马太福音 18:6 教导人不可绊倒弟兄、叫他跌倒;接着在第 10 节指明,若有人伤害、亏负弟兄,因而得罪了他,该当怎样行,就是要责备他。二、基督叫那受冤屈的人作见证人,而不是作控告者,因为他说: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马太福音 18:16)。他吩咐那人带一两个人,好叫事情凭见证得以定准,而这见证不是出于一两个人,乃是出于两三个人。可见那受冒犯的一方本人就是见证人之一。三、倘若因别人加给我们的伤害而责备人是不合法的,那么一个人暗中受了冤屈,除了他自己和冒犯他的人以外无人知晓,他又该怎么办呢?这样一来,人既然无从受到约束,就会胆大妄为地犯罪,基督的命令也就可以被人落空了。我还要补充一点:受伤害的人比任何旁人都更适合去责备那伤害他的人。一、因为那过犯无论就实情还是情节而言,他都比旁人知道得更清楚。二、因为这样的责备多半更能见效:冒犯人的一方看见受冤屈的人盼望他得益处,愿意以善报恶,他曾想加害于人,人却设法使他改正,这就如同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有人或许以为,责备亏负我们的人似乎带有报复的意味。我回答说:虽然有许多人借责备来为自己报复,但责备人与报复人是可以分开的;况且不可因一件事被人滥用,就废弃了它的正当用法。
反驳:制造异端、分裂、纷争的人当躲避(罗马书 16:17),所以不当去责备他们。答:圣经中笼统的话,要按别处的具体限定来解释。罗马书 16:17 这处笼统的经文,在提多书 3:10 已受了约束和限定: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
反驳:保罗吩咐哥林多人,不必多费周折,立即对那犯乱伦之罪的人施行公开的惩戒,把他逐出教会;而且看来事先并未有过任何责备(哥林多前书 5章)。此外,他又吩咐我们不可与那些生活放荡、恶名昭彰的人同吃,即不可与他们亲密往来(哥林多前书 5:11);又说: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就当远离他。(帖撒罗尼迦后书 3:6)答:保罗的做法与基督的命令并不相悖。他固然有意将那犯乱伦之罪的人逐出教会,但那是在此人执意不肯离弃罪的前提下;而且请留意他是怎样行的: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哥林多前书 5:4)。这句话限定了处置此人的程序,且是照着基督在马太福音 18章所设立的;基督的名与权能,指的就是基督的道和他的设立。第二,保罗在别处清楚地解释了自己在这事上是如何行的,如哥林多后书 13:1-2。他在那里表明,对于行污秽、奸淫、邪荡的人(见第 12章第 21节),他并不是未经第三次劝诫就将他们逐出教会;他把自己第三次到他们那里去,当作三次劝诫,或说三个指证他们的见证人。
有人会说:保罗警告说,他来的时候必不宽容其余的人(哥林多后书 13:2),可见他似乎已定意,不经任何先前的程序,就要把他们逐出教会。答:保罗说:「我若再来,必不宽容,就是对那犯了罪的和其余的人,也是这样说。」他所说的其余的人,并不是指他有意不先劝诫就要逐出教会的某些人(因为他写这封书信给他们,正是劝诫他们众人悔改,免得他来的时候要用严厉),而是指那些公然违犯律法、却仍安然度日的人。他曾警告这些人:他们若不改正,他就要带着刑杖到他们那里去(哥林多前书 4:21);如今他又再次劝诫他们,警告说,他若第三次来,必不宽容。此外,保罗若对污秽的人、淫乱的人、放荡的人尚且先行劝诫,而且在逐出教会之前劝诫三次,却对另一些人不经任何事先的劝诫,一开始就把他们逐出教会,那他就是反复无常,与自己不相称了。
3. 那里所用的这个词,指的是言语上的责备,正如路加福音 17 章所用的: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 因此,哥林多后书 2:6 所说的〈Greek〉,即众人所施的责备,或出于多人的责备,既可以指教会庄重、恳切而有实效的责备,那乱伦的人正是因此被挽回、离开他的罪,从而免遭革除教籍的雷霆一击;也可以指实际将他逐出教会。同样,第 10 节你们赦免谁这句话,既可以指他悔改之后、在革除教籍之前,重新被接纳、恢复往来与情谊,也可以指革除教籍之后得以复归。
四、即便承认他确实已被开除教籍(这是极有可能的),也不能由此推断他们处置他之前没有先行劝诫。圣经在这一点上并无记载。因此,「圣经没有记载,所以当时并未这样做」,这种推论是站不住的。
5. 使徒虽然吩咐我们不可与不按规矩而行的人亲近(帖撒罗尼迦后书 3:6),倒要远离他们;但他同时又补充说,他们中间若有人不听从他的话,就当记下他(第 14 节)。他还明明吩咐他们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帖撒罗尼迦前书 5:14)。这本是他自己的做法,从帖撒罗尼迦后书第 3 章可以看出:这样的人,即不按规矩而行的人,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诫他们,要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
三、谁当责备人。
这是关乎众人的本分。我们的救主基督说: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这条诫命也是普遍的,利未记 19:17: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而众基督徒都是弟兄(我已说明过),所以人人都有责任在时机合宜时责备自己的弟兄。第二,众基督徒同是一个身体的肢体,基督是这身体的头,所以他们当彼此帮助、彼此造就,正如肉身的肢体那样;而这正是借着劝诫与责备来成就的。第三,爱的联系约束众人,要尽其所能帮助弟兄、使他们得益处,所以必要时也当责备他们。固然有些人自己沾染了同样大、甚至更大的罪,似乎不配、也不宜去责备别人;自己眼中有梁木,就不能去掉别人眼中的刺。然而我们要知道,罪并不能免除任何人这个本分。诚然,谁都不应当以绊倒别人的方式去责备,也不应当使受责备的人受损、受阻;但没有一个人可以免去这个本分。人人都当清白无可指摘,尤其不可犯明显的大罪,这样才能更坦然、更有果效地责备邻舍;但即便他做不到这一点,他仍然有责任尽这个本分。我们的救主并没有说,眼中有梁木的人就因此不必去掉弟兄眼中的刺;他乃是说:先去掉自己 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所以,那些像该隐一样说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的人,当受严厉的责备,更当受重重的定罪。他们好像弟兄是沉是浮与自己创世记 4:9。毫不相干;好像人人只当为自己的好处和利益顾念自己,而不必为弟兄的益处顾念弟兄的事;又好像腓立比书 2:4。神没有使人人作他弟兄的看守者。连败坏本性那点昏暗的烛光也定这等人的罪,因为它教导人:能救而不救的,实际上就等于杀害、毁灭。所以,这本分落在众人身上,但首先落在牧师和传道人身上,因为他们要查察众人的生活,特别是那些托付、交托给他们看顾的人。为此,他们被称为主的监督,或守望的人(以西结书 33 章、34 章)。他们若是瘦弱的没有养壮,有病的没有医治,受伤的没有缠裹,被逐的没有领回,失丧的没有寻找……主必向他们的手追讨他的羊。(以西结书 34:4、10)保罗嘱咐以弗所教会的牧师,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圣灵立他们作全群的 监督。(使徒行传 20:28)又吩咐提摩太: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摩太后书 4:2)又吩咐提多:用全权劝戒人,责备人。(提多书 2:15)
再者须留意:人虽都有责任在邻舍犯错时责备他,但有五种情形可以不必责备。
一、若对方的过犯未经查实。因为责备人的,必须确知其过失,否则反倒给自己招来污点;而且私人不可窥探别人的行事,好借此找出可责备的把柄。箴言 24:15。我们有责任责备人,正如我们有责任施舍;而施舍时,我们并没有责任四处去寻找可以施舍的对象,只要遇见有缺乏、需要我们周济的人就施舍给他,便尽了本分。责备人也是如此。责备固然是我们欠邻舍的一笔债,但这债并非欠某一个私人的(若是那样,我们就必须寻出那人来还清这债),乃是欠众人的公债,所以不必刻意去寻找他们;凡我们所遇见的人,向他们偿还,就够了。圣奥古斯丁说得好:Admonet dominus non negligere invicem peccata nostra non quaerenda quod reprehendas 《论主的言语》第 16 篇讲道 sed videndo quid corrigas.(主劝诫我们,不可忽略彼此的罪,却不是要我们去搜寻可指摘的,乃是要我们看见可纠正的。)
二、他若已为自己所行的悔改,就不当再责备他;因为责备的目的在于挽回他,所以他既已被挽回,就再无责备的余地了。不过,为公众的益处起见,官长仍可惩罚、管教他。
三、若确知责备毫无益处,就不当责备。因为目的既已不存,一切为达此目的的事也就随之作罢。所以,若已没有改过的指望(改过正是责备的目的),责备就当省去;尤其是责备非但不能使对方变好,反而使他坏得多的时候。所罗门说:指斥亵慢人的,必受辱骂;责备恶人的,必被玷污(箴言 9:7)。他在下一节又说:不要责备亵慢人,恐怕他恨你;要责备 智慧人,他必爱你。确实,我们的教训既不能使这等人变好,反倒越发激怒他们,那么费力去指出他们的过错就是徒劳,实在愚不可及。与其去惹黄蜂、把手伸进马蜂窝,倒不如缄口不言,或与他们分开。有人说得好:谁若把马菲特(Muffet)有益的劝诫之种撒在这等受咒诅、不结果子的地上,他辛劳一场,所收的不过是讥笑与辱骂的荆棘而已。
有人会说:作恶的人即便受了刑罚也不见改善,审判官仍不停止惩治他们;所以弟兄间的劝诫既是神所吩咐的,就不可废弃,即便受责备的人非但没有因此改善,反倒被触怒、变得更坏。我回答:两者的道理全然不同。审判官施行刑罚,首要的用意在于国家的公益,而惩治或剪除作恶的人,即便他们自己毫无改善,公益也就由此而来;但责备的目的,乃在于受责备之人自身的悔改与益处。所以,若不是为了一个人自身的益处,就不可责备他,尽管官长可以为公益的缘故惩罚他。
四、若确知当事人不经责备便会立即改正己过,或另有与他关系更切近的人会就此劝诫他,责备便可以省去。正如施舍也可以省去:若确知那缺乏的人自能料理己需,或他必从别人那里得到足够的接济。
五、若另择时机行之更为合宜、更有益处,则可暂且不行。除这五种情形之外,凡不责备弟兄的,就与他的罪有分,利未记 5:1。
第四点。当以何种方式责备人?
责备时当遵守的方法,我将分为十条规则陈明。
一、人责备弟兄,必须务求使这责备最能促进神的荣耀,最能挽回他归向神,又最不致在世人面前败坏他的名声;并且要让他看出,你这样做是出于爱心(别无所求,只为他好),而不是出于什么恶毒的脾性,或图报复、贪虚荣的邪情……要做到这一点,须实行两件事。第一,责备人的必须祷告,求神引导他的舌头,感动对方的心,使这责备于对方有益;因为若没有神的祝福,我们的劝诫不过是随风飘散的空话。约翰一书 5:16:「人若 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第二,无论在责备之前还是之后,我们都不可向旁人诋毁他,彼得前书 4:8。这一条是总则,以下各条则更为具体。
二、凡责备,都必须以确知对方所犯的过错为根据。我们不可凭私下的揣测和臆想,也不可凭四处传扬的风闻流言,甚至也不可凭强烈的怀疑或有力的推断(申命记 13:14)。若这样做,只会冒犯对方,因为他自知并未犯所指控的罪;我们自己也会落下不明事理的污名,成了热心却不按着真知识。所以,隐秘的罪不当拿来责备人。我所说的隐秘之罪,是指只有神和行事之人的良心知道的罪,或只有别人知道、我们自己却不知道的罪。圣保罗就是这样行的(加拉太书 2:14),他在彻底查明彼得的过犯之前,并没有责备他。这就定了众人通常做法的罪:他们凭着不实的传言或恶意的揣测,就论断、责备别人,尤其是官长和传道人这类公众人物;其实对这样的人,若没有两三个见证人,任何控告都不可受理(提摩太前书 5:20)。不过,凭着可信的消息也可以责备人,正如保罗责备哥林多人纷争,就是以革来氏家里的人所报的为根据(哥林多前书 1:11),而这消息他也信是有几分真的(哥林多前书 11:18)。若消息并不确实,我们就只能有保留地责备,不可断然定论。
三、我们责备别人的时候,必须省察自己,尤其要省察自己的软弱,并且先从自己身上责备起。即便我们没有犯邻舍所犯的同样过错,也必定在别的方面犯过同样大、甚至更大的过错。这种责备人的方式,是圣保罗所吩咐的,他说: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人要从三方面省察自己,就是过去、现在和将来。
论到过去,他要想到自己从前也和别人一样邪恶、亵慢、毫无恩典;甚至照使徒的话说,他从前是暗昧的,本为可怒之儿女,和别人一样:保罗劝人要和平温柔,向众人大显温柔,就指明了这样省察的力量。他的理由取自我们对自己过去的软弱和罪的省察:因为(他说)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侍各样私欲 和宴乐,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多书 3:2-3)
论到现在,他要想到自己不过是软弱的人,随时都可能跌倒。他凭自己连最小的善念都不能想,更不用说抵挡最小的试探了。无论他如今是什么样的人,都不是出于自己,而是靠着在基督里的恩典,正如保罗所说: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所以,若不是这先行的恩典与同工的恩典,他也会陷入和别人一样大的罪恶。
论到将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 被引诱:要记住保罗的告诫(哥林多前书 10:12):所以,自己以为Aut sumus, aut fuimus, vel possumus esse quod hic est(这人如今的光景,我们或者正是如此,或者曾经如此,或者将来可能如此)。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你即使没有被同样的罪所胜,日后也可能被胜。所以,你若落在同样的境地,希望别人怎样怜恤你,你也要怎样怜恤他们。
正因为不遵守这条规矩,才有那么多吹毛求疵的加图,那么多严苛挑剔别人行为的阿利斯塔克。他们看别人眼中的刺,目光锐利如鹰;看自己眼中的大梁木,却瞎如鼹鼠和甲虫。
第四,责备人的人,自己最好不要沾染他在别人身上所责备的同样或类似的过失,免得人对他说:医生,你医治自己吧!(路加福音 4:23)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罗马书 2:1)所以大卫不说:「任凭恶人击打我」,或「任凭那与我陷在同样过失中的人责备我」;而是说:任凭义人击打我,这算为仁慈;任凭他责备我,这算为头上的膏油;我的头不要躲闪。(诗篇 141:5)因为就责备本身而言,这一点虽然关系不大,但就责备人的人而言,这样做就不那么合宜,也不那么有益。其一,自己本该受责备、过失与任何人一样深的人,似乎不配去责备别人。其二,人会以为,一个不凭良心改正自己的人,去挽回别人时,未必是出于爱他们本人、恨恶他们的罪,或为神的荣耀发热心,而是出于骄傲、好管别人的闲事、虚荣,或诸如此类的不正动机。
五、一切责备都当如此施行:使受责备的人真实看见自己的罪,并对罪有活泼的感受与知觉,从而因这罪,也因神为这罪而临到他身上的忿怒,心中刺痛。要遵行这条规则,我们有神自己的榜样,诗篇 50:21:我要责备你,将这些事摆在你眼前;又有先知拿单的榜样,他借比喻使大卫的良心知罪,叫他自己定自己的罪(撒母耳记下 12 章)。还有圣保罗的训诲,他吩咐提摩太责备人时,务要使人的良心知罪,他说: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向我们所责备之人的良心阐明律法的真意,以及神加在每一次违犯提摩太后书 4:2律法之上的咒诅,从而揭示罪何等可怕、何等重大。因为不具备这些条件的责备,不过是冷淡敷衍,正如以利责备他那两个邪恶的儿子:你们为何行这样的事呢?我从这众百姓听见你们的恶行。我儿啊,不可这样!我听见你们的风声不好(撒母耳记上 2:23-24)。这样的责备,与其说是挽回他们脱离罪,倒不如说是助长他们的罪。这类责备,比作急于收口的猛药膏,并无不妥:这种药膏在溃烂的伤口上长出一层光鲜的皮,伤口却没有从根底彻底治好,只是表面愈合,日后便化脓溃烂,或成瘘管,比先前更加凶险、更难医治。
六、严厉责备的醋,必须用温和柔顺之劝勉的油来调和冲淡;我们不可单用律法的蚀疮药,还必须同时施以福音的强心剂:责备的苦药丸,必须裹上慈爱恳切之劝导的糖衣,免得病人厌恶这药。在这事上,人人都当效法高明的外科医生:他用利器划开伤口时,并不总是施行切割与烧灼,也用软化的膏药、洁净的药水来清理伤口,使之柔软,医好疮伤。保罗说,主的仆人……只要温温和和地待众人, 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提摩太后书 2:25-26。他在这里也吩咐加拉太人,对跌倒的弟兄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译作[挽回]的那个词极有分量:它的意思是把折断的骨头接上,或使身体上脱了臼的肢体复位。所以,一个人跌倒了,又因跌倒使新人的某个肢体脱了节,我们对待他,就当像外科医生对待折断或脱臼的臂膀、腿脚一样,温柔轻缓地处置,务求对他最有益处,又使他所受的痛苦最少。更具体地说,这可以从四方面去行。
1 将责备借自己的身份提出来,如保罗所行,哥林多前书 4:6:弟兄们,我为你们的缘故,拿这些事转比自己和亚波罗, 叫你们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
2 有人不直截了当、明言责备别人,而是含蓄地表示不赞同他所做的事,把责备寓于劝勉之中,好比(可以这么说)用糖裹住药丸。比如有人起誓,不必总是说你,……而可以说:你我之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这就够了;咱们两个之间,何必这样激烈?我信你的话,就如信你的誓一样……
3. 以比喻提出责备:如拿单对待大卫(撒母耳记下 12),又如我们的救主基督用两个儿子的比喻责备法利赛人(马太福音 21:28)。
4 我们若当面直接责备人(正如拿单最后对大卫所说:你就是那人!撒母耳记下 12:7),就当如此自处,使对方觉得责备他的乃是神,而不是我们。不可一上来就生硬行事,开口便斥责、论断,而当先有几句引言:比如表明我们这样做,是出于爱他这个人,是为他的益处,是盼望他好;在今世,顾全他的名声,在永世,得着他灵魂的救恩。又要表明我们在这事上也省察自己,知道自己也很容易像他一样被过犯所胜。谨守这几条,在下的也可以责备在上的,如列王纪下 5:13。
七、凡责备人,都当与被责备之人的身份、境况相称,也当与他所犯过错的性质相称。我们若留意一个人责备另一个人可有四种方式,就能使责备与被责备的人相称。第一,以友善的劝诫:平辈之间当如此彼此责备。第二,以恭敬 谦卑的劝勉:年幼的当如此责备年长的,在下的当如此责备在上的。神的诫命是: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提摩太前书 5:1。君王与大有权势的人也当如此受责备,因为他们是patres Patriae.(国父)。哲学家那句话 ἢ ἑκοῦσα, ἢ ἀκοῦσα(或甘心,或不甘心),在此正用得上。第三,以严厉的责备:长者或在上的当如此责备在下的,尤其当过犯是众所周知、绊倒人或贻害甚深的时候。保罗吩咐提多要责备革哩底人,ἀποτόμως,严严地,使他们在真道上 纯全无疵。提多书 1:13。第四,以应有的惩戒与管教:在上的当如此责备受他们管辖的在下之人,如父亲之于儿女,主人之于仆人,官长之于百姓……;而在下的不可这样责备在上的,平辈之间也不可这样彼此责备,无论他行得何等温和。
第二,我们若凭属灵的智慧与分辨,把罪与罪区别开来,责备就与所犯的过错相称了。使徒正是这样教导我们的,犹大书 22-23:有些人存疑心,你们要怜悯他们;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 有些人你们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出于人的软弱或无知所犯的罪,必须与出于恶意、骄傲、擅敢所犯的罪分别开来。两者都当责备,方式却不相同:前者要用温和去挽回,后者要用严厉;前者要用宽容,后者要用严峻;对前者,我们要带着基督悦耳的笛声而来,对后者,则要带着施洗约翰的哀歌而来;对前者,要以以利亚的心志,对后者,要以摩西的心志。温和的劝诫既不见效,基督就向哥拉汛和伯赛大发出雷霆般的警告。保罗也是这样,宽容既无益处,就以严厉相警戒。哥林多后书第 13 章。
八、凡责备,都当在合宜的时候施行,好叫我们能成就最大的益处。所以,我们若凭智慧预见有更合宜的时机可以挽回弟兄,就当等那时再说,暂且放过眼下:不要趁他醉酒或正在气头上指出他的过失,而要等事后他清醒过来再说,正如亚比该对待拿八那样(撒母耳记上 25 章)。因为神论到责备的诫命既是肯定式的诫命,就不是要我们时时都去行,只是要我们在属灵的分辨中,判断哪个时候最合宜,既能挽回他,又能保全他的名声,就在那时去行。所罗门说:「一句话说得合宜,就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言 25:11)一句话说得合宜尚且如此,按时施行的责备就更是如此了。「凡事都有定期。」(传道书 3:1)世上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既然都有它定准的时候和机会,责备也必定有它的时候和时机。
九、只有你一人或少数几人知道的隐秘之罪,应当私下责备,只在你和那人之间进行;不可张扬出去,倒要在爱里遮掩,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所以,若是你得罪了人,或是弟兄向你怀怨,就先去同弟兄和好(马太福音 5:23-24)。他若得罪了你,或是你向他怀怨,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 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马太福音 18:15)。所罗门虽说当面的责备强如背地的爱情(箴言 27:5),却与这条规矩并不相抵;因为他所说的,不是当着见证人所发的责备,而是当面、不在背后、只在两人之间的私下责备。至于公开的罪,则要公开责备。提摩太前书 5:20: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这处经文必须正确理解。它并不是颁给众人的普遍命令(有人这样以为,引它来证明自己可以合法地责备公然发咒起誓和犯罪的人,而且是公开地责备);它乃是颁给教会牧者或治理者的特别命令,要他们责备那些长老,从而也责备一切经见证人证实犯了某罪的人,并且要在众人面前,即在全教会面前,而不是在他们犯罪的每一处地方、每一个聚集里,在所有人面前。第一,我们在圣经里找不到这样做的依据。第二,这样公开地羞辱人、责备人,只会使人在罪中更加刚硬,绝不能挽回他们离开罪。奥古斯丁说得好:Prae pudore incipiet defendere peccatum suum, & quem vis correctiorem, facis peiorem.(他羞愧难当,便要开始为自己的罪辩护;你本想叫他变好,反倒叫他变得更坏。)《论主的话》第 16 篇讲章。第三,照他们的说法,人也同样可以说,凡犯了罪的都要公开在众人面前受责备,而不单是犯了公开之罪的人;因为保罗并没有说公然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而是说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第四,这句话是接着上一节说的,那里说:控告长老的呈子, 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接着才说: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意思是:那些犯了罪的长老,先已私下受过劝诫,后又当着见证人受过劝诫,若再有两三个见证人控告他们,就当在众人面前,即在全教会面前,公开责备他们。
十、我们必须谨慎遵守救主基督在马太福音 18:15 所定的次序。首先,要试试私下责备能否挽回我们的弟兄。若能挽回,就不必再往下进行,因为一切责备的主要目的已经达到了:他若是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若不能挽回,就要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好为这事作见证第15节。这样做有几个缘故。第一个缘故是哲罗姆注释此处时提出的:他们可以证明所责备的那件事确实是罪,而那人因此受责备也是罪有应得。第二个缘故是奥古斯丁在《书信》第109封中提出的:倘若犯罪的人日后再犯,可以凭此使他无从抵赖自己做过这事。第三个缘故是屈梭多模在《马太福音讲道集》第6篇中提出的:可以证明责备人的那一位已经尽了本分,凡他力所能及的,都已做了,要赢回他的弟兄。若那人在见证人面前第二次受责备时回转了,我们就不必再往下进行,到此为止,与前面一样。若仍不回转,就要告诉教会。他若听教会,就不必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他若不听教会,就当将他逐出教会,看他像外邦人一样。所以,对犯罪的人不可一开始就施行逐出教会的惩戒,而要按次序处理,以爱心相待,耐心容忍,正如使徒在提摩太后书 4:2 所吩咐的:并用百般的忍耐……责备人。有人或许反驳说:保罗吩咐提多,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提多书 3:10),所以我们处理犯罪的人,不必照基督的吩咐行。答:这段经文丝毫不与救主基督向我们所嘱咐的这种按次序的处理相抵触。因为第一,这条吩咐不是给所有人的,而是只给牧师(如这里是给提多)或监督的;他们代表全教会,有权宣判逐出教会。第二,这里所指的,是在私下劝诫之后,当着全教会施行的公开警戒。若经过这样的警戒,那人仍不撤回自己的谬误、仍不改正自己,就要把他当作异端弃绝,因为他是 αὐτοκατάκριτος(自定己罪的),即自己明知不是(提多书 3:11)。
然而,有些情形下,我们在责备人时不必遵循这样的次序或做法;这类情形主要有三种。
一、所犯之罪若危害教会或国家,迟延便有危险;知情而不揭发的人自身也有危险,又难以私下拦阻(例如有人图谋叛逆,或参与叛逆的勾当);在这种情形下,犯罪的人不应先受私下的责备,而应公开揭发,交由官长按其罪行的性质轻重处置。因为公众的益处当优先于任何一人的宁可一人灭亡,不可破坏合一。私益:宁可一人灭亡,也不可使合一的联结破裂。
二、若过失一旦犯下,其害处大于犯过之人名誉的受损,那么即便将其公开,也是可以的。例如,有人存心要杀害另一个人,埋伏等候他;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并无义务私下劝诫那存心杀人流血的人,反倒应当向官长揭发他:因为那人的性命,比那图谋害命之人的名誉更当看重。保罗的亲属(即他姐姐的儿子)听见有四十多人同谋,并且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使徒行传 24 〈◊〉 〈◊〉,17不吃不喝:他并没有去为这事责备他们,而是告诉了保罗;保罗听了,也没有劝他先去责备他们,若他们不听,再带两三个见证人去……反倒立即打发他去见千夫长,好让千夫长设法制止他们流血的图谋。
三、若确知私下责备无济于事,犯过的人也不肯受,不愿从他手里领受责备,就不必再按私下责备的次序和方式行事,而应当把事情告诉那些能够、也愿意加以纠正的人。约瑟看来正是如此:他没有责备他的哥哥们,因为他深知他们不会因他而改过(他们原本就恨他),于是约瑟将他哥哥们的恶行报给他们的父亲(创世记 37:2)。不过也有人说,他们的罪是公开的,所以无须私下劝诫;又有人说,约瑟在告诉父亲之前,已经私下劝诫过他们(虽然经文没有明说)。这个例子无论怎样理解,这条规矩总是确定的:私下责备若只会带来害处,或毫无益处,就应当略去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