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1:1

威廉·珀金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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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其他注释

第一章 圣保罗达加拉太人书。

本书要旨

总体上要考察两件事:本书信的起因与宗旨。促使保罗写这封书信的起因,是有些假使徒在他的圣职呼召和他的教义两方面都毁谤他,说他不是使徒,他的教义是假的。他们借此迷惑了加拉太的众教会,劝诱他们相信称义与得救一部分靠基督,一部分靠律法。本书信的宗旨在于三件事。第一,使徒在第一、二章为自己的圣职呼召辩护。第二,他为自己教义的真实辩护,教导人唯独因基督称义。他借此处理了世上最重大的问题,即:罪人凭什么样的义得以在神面前站立为义?这在第三、四章以及第五章开头。第三,他在第五、六章定下圣洁生活的规条。

1. 作使徒的保罗(非由于人,也非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

本书信分三部分:序言、教导和结语。序言在前五节,又分两部分:题署和问安。

题署列明写这封书信的人,以及书信所寄达的人。写信的人有两方:保罗与众弟兄。

第一节提到保罗。在这一节里,他得体而合宜地凭自己的职分和职任向加拉太人自我举荐,[作使徒的],即蒙召在列国中栽种并建立新约教会的人。又因「使徒」这个称号就其泛义而言,可以用于一切施教的人,所以他更进一步,说明自己使徒职分的由来。首先,他排除种种虚假的由来,说[不是由于人],即:我不是蒙人呼召,好像人是我圣职呼召的发起者;或者说,我不是凭人的权柄蒙召。保罗在这里把自己与那些假使徒对立起来,因为他们不是蒙神呼召,而是蒙人呼召。他又说[也不是借着人],即:不是神在任何纯粹之人的职事中、借着这人的职事呼召我。保罗在这里又把自己与一切寻常的福音传道人对立起来,因为他们都是神借着人呼召的。说完这些,他便提出自己使徒职分真正的由来与发起者,他就是直接蒙这一位呼召的。对此或有人反驳说:保罗是由安提阿教会按手,才被立为使徒的。我回答:那次按手与其说是呼召,不如说是确认。其次,安提阿的人若不是受了神的灵吩咐,原不会给保罗按手。保罗又补充说,他是蒙基督[与父神]呼召的,这有三个缘故。第一,是要表明父与基督心意一致。第二,是要教导我们当如何认识神,即:神是父、耶稣基督和圣灵;因为离开三个位格,就无法认识神性。第三,是因为父是一切借着基督临到我们之美善的源头。最后,他提出父的作为,即[叫他从死里复活的],这也有两个缘故。其一,是要证明基督是神的亲生儿子。他曾宣称自己是神的儿子,这也正是他被钉十字架、被处死的原因之一。他既已死了,倘若他不真是神的儿子,就绝不会复活,而必灭没在死中。父既叫他复活,就是为他作见证,表明他是父自己的亲生儿子。所以保罗说基督罗马书 1:5。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他又把诗篇里的话(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用在基督复活的时候。使徒行传 13:33。其二,保罗提到基督复活,是要标明自己蒙召的时候:其余使徒都是在基督处于降卑状态时蒙召的,保罗却是后来蒙召,那时基督已经进入他的国,坐在父的右边。

应用:第一,保罗在本书信一开头就先讲自己所蒙的呼召。我由此得出:凡福音的传道人,都当有正当合法的圣职呼召。人若没有奉差遣,就不能传道。罗马书 10:14 基督也是先蒙父呼召、差遣,然后才担当中保的职分。所以,重洗派的见解愚妄而虚幻。他们以为,人只要愿意,不必有任何特别的呼召,就可以传道。他们援引经文说:司提反一家专以服事圣徒为念。 答:哥林多前书 16:15 〈希腊文〉。 这段经文的意思,不是说他们自己呼召了自己,而是说他们在心里立定志向、拿定主意,把自己分别出来服事圣徒。他们又说,新约中所有的基督徒都成为国民,作祭司,而祭司的职分就是教导人。我答:启示录 5:10 众人都是祭司,是就以下几点而言:他们当把自己当作祭物献给神;当在各自的地位和职分之内私下教导人,比如主人教导仆人,父亲教导儿女……;当被召作见证的时候,当承认自己的信仰。第三,他们说钥匙的权柄是赐给教会的。我答:确实如此。但这权柄的运用和施行,只属于传道人,就是在分施圣道的时候运用。

其次,保罗既说(不是由于人,乃是借着基督),我由此推知:凡合法的圣职呼召都是出于神,而非出于人,人不是它的创始者;呼召之权属于神。马太福音 9:38;以弗所书 4:11;使徒行传 20:28。父打发工人进入葡萄园;子赐下牧师和教师;圣灵立人作监督。或许有人会说,教会有权柄呼召并按立传道人。我答:教会的权柄不过是一种职事或服事,借此为神所呼召的人作见证、加以宣告并予以认可而已。

第三,保罗如此宣告自己的呼召,(作使徒的保罗……乃是藉着耶稣基督),我由此推知:福音传道人的圣职呼召,必须在他们自己的良心中、也在听众的良心中显明无疑。这有几个重大的理由。第一,传道人是神的使者、器皿,是神的口。因此他们要奉神的名说话;若不确知自己蒙召,就不能这样做。第二,传道的职分要能造就人,就需要几样东西:施教者有神的灵扶助,他本人和他的职事蒙神保守,圣灵在听众心中有效地运行。人若对自己的呼召没有把握,就不能凭信心为这些事向神祈求,也不能把神的应许应用在自己身上。第三,认识自己的呼召,使人对本分存有良心,殷勤尽职,并且敬畏神。最后,听众在良心里认识传道人的呼召,心中便生出敬重,顺服道的职事。

于是有人会问:人怎能知道自己是蒙神呼召来传道的呢?答:他若在自己身上看到三样东西,就可以知道。第一,他的良心见证他入这职分,不是为了称赞、尊荣、利益,而是存敬畏神的心,渴望荣耀神、造就教会。第二,他有能力去行他所渴望、所愿意的事。这能力包含两样:认识神和神的道路,又善于把所认识的传讲出来。第三,有教会的按立,认可并见证他的意愿和才能。人若有这三样,就确实是蒙神呼召的。假设有人缺了三样中的第一样,因为他是存着恶的良心入职的,受野心和贪心驱使。那么我回答:就教会而言,他的呼召仍然是正当合法的;他若为自己的恶良心悔改,这呼召也蒙神悦纳。

需要留意的第四点是:保罗把教会中的呼召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人被人所召,而非被神所召,一切假教师都是这样被召的。第二种是人借着人的职事被神所召,一切寻常的圣道传道人都是这样被召的。第三种是人不是被人所召,乃是直接被基督所召。保罗在此表明,他自己和其余众使徒都是照这第三种方式蒙召的。就这一点而言,他把使徒与新约一切传道人区别开来。因为他们既是直接蒙召,也就直接受默示得了教导,又有神的灵无误的扶助。这一切他们都领受了应许,马太福音 10:19-20,路加福音 10:16。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们所信之道的确实。教会的本质标记是信心;信心与神的道相关联;而神的道对我们来说并不算是道,除非我们知道它确是神的道;我们之所以知道它确是神的道,是因为它是由众使徒写成的,而他们在传讲和书写时不会出错。

其次,我由此推知:使徒的教训是神直接的道,因为它无论内容还是字句都是出于默示;而教会在讲道中的教训和公会议的决议,既是神的道,也是人的话。说它是神的道,是就其与众使徒和众先知的著作相符而言;说它是人的话,是就其有所欠缺,并且用人所拟定的措辞来表述而言。

或有人反驳说,保罗有些话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哥林多前书 7:12:「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答:意思是,并非主借着什么明文的命令说的,而是我根据圣经推论、解释而说的,并且是靠着神的灵的扶助,见第 40 节。

既然众使徒的著作是神直接的、纯粹的道,就必须遵从它,如同它不经人手、由神的指头亲自写成一样。

最后,既然由耶稣基督直接呼召是使徒独有的特征,由此可知,使徒的权柄、职分和职能随着使徒本身一同终止,并没有借着继承传给任何别人。所以,说罗马教皇在使徒的权柄上继承彼得,并且他坐在枢机会议中时享有圣灵无误的扶助,这都是谬论。

保罗说自己蒙召是藉着耶稣基督,不是藉着人,即不是藉着单单是人的人;他这话有力地证明了基督既是神又是人。

再者,保罗是蒙那从死里复活的基督所呼召的;由此我推知使徒保罗在众使徒之上的尊荣:他蒙召是在基督复活之后、已经进入祂国度的时候。

译于 2026-10-16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