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珀金斯
第 8 节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第 9 节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 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第 10 节 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第 11 节 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保罗在这里又回到全书信的主要结论,其论证如下:我保罗若是蒙召施教,我的教训又是真的,你们离开它去归向别的福音,就是行了恶事;然而我是蒙召施教的,我的教训也是真的(这一点保罗已在第一、二、三章证明了);所以你们离开我的教训,就是行了恶事。这个结论他先前已经提出过,这里再次重申,同时又从两方面加以发挥。第一,他指明加拉太人背道、离弃真道的具体内容(第 9-10 节):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第二,他指出他们背道之严重。首先是用对比:你们从前事奉假神,那样的过犯还情有可原,因为那时你们不认识神;但如今你们又归回世俗的小学,就无可推诿了,因为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其次,他又借这背道所产生的结果来显明其严重(第 11 节):这叫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保罗在此列出加拉太人的三重光景:一是他们归信以前在外邦异教中的光景,二是他们归信时的光景,三是他们背道时的光景。
他们在外邦异教中的光景在于两件事:一是不认识神,[从前你们不认识神。]二是拜偶像或迷信,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
论到他们不认识神,或有人问:保罗既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罗马书 1:20),又说「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使徒行传 14:17),怎能说外邦人不认识神呢?答:对神的认识有两种:自然的认识,或启示的认识。自然的认识,是众人凭着本性之光存于心中的认识,也是他们观察受造之物所能得出的认识。这种认识有两个特性。第一,它不完全,因为借着它,我们只知道关于神的寥寥几件笼统的事,如:有一位神,祂当受敬拜……就这一点说,这种认识好比王宫倾颓后的废墟。第二,它软弱无力,因为它只能叫人无可推诿,却不足以引导我们敬拜神。不但如此,我们若凭它来定敬拜神的方式,就一头栽进迷信和虚妄里去了。启示的认识,是记载在成文圣言中的认识,借此我们得知神本身是怎样的神,祂向我们又是怎样的神:即在基督里是我们的父,赦免我们的罪,赐我们永生。这种认识外邦人全然没有;不但如此,因他们心地昏昧无能,反倒以为愚拙。所以总而言之,外邦人凭本性虽对神略知一二,却不是照神要我们认识祂的那样认识祂。
又可以问:加拉太人这种无知是不是罪?答:是罪。因为按第一条诫命,人人都有本分认识神。这种无知是心思中缺少神的形像(歌罗西书 3:10),而神的形像上的每一样缺欠,都是原罪的一个枝条。这罪所受的刑罚就是报应(帖撒罗尼迦后书 1:8)。
或有人反驳说:保罗在这里是以加拉太人的无知为他们开脱。答:无知所开脱的,是 à tanto, non à toto,(就其分量,而非就其全部)即开脱的是罪的程度与分量,而不是罪本身,路加福音 12:48。
又有人会说:他们这种无知是无法克服的,因为外邦人既不认识神,也就不能认识他。答:他们不能认识神,不是神的过失,而是他们始祖的过失,因而也是他们自己的过失。这种无知作为对那最初过犯的刑罚,蔓延到了全人类身上。
第三点:这种无知是一桩重大而深重的罪;因为保罗在此把它当作迷信的母亲,也是拜偶像的根源。这当教导我们众人憎恶这种对神和祂旨意的无知,并竭力寻求认识神。神与世人争辩,正是因为他们不认识祂(何西阿书 4:1、6)。
再者,这也警戒一切传道人当谨慎留心,要把无知从百姓心中连根拔除,将对神的认识栽种进去。由此可见,天主教徒所教导的「无知乃是 敬虔之母」,实属谬说。
加拉太人的第二样罪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即事奉假神;它们并非真是神,只是人意想中的神罢了。
或有人反驳说:外邦人中最有智慧的,也敬拜那创造天地的真神。答:假神的设立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把那本不是神的,放在真神的位置上加以敬拜,比如敬拜日、月、星辰……这是最粗陋的一种偶像崇拜。第二种,是人虽然承认真神,却不照着神要人认识他的样子,也不照着他在圣道中所启示的样子去认识他。正因如此,经上说以弗所人从前没有神(以弗所书 2:12),又说撒玛利亚人所拜的,他们不知道(约翰福音 4:22)。因为他们是以错误的方式去认识真神,在圣父、圣子、圣灵之外去认识他,所以就为自己设立了一位假神。向神献上虚假的敬拜,先有对神的虚假见解;而对神的虚假见解,就在真神的位置上设立了偶像,即假神。因为仅仅对神有一些正确的认识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照着他所启示的样子,确切地认识他,不可增添,也不可删减。加拉太人中最有智慧的,正是这样敬拜了假神。
这种拜偶像的罪十分普遍,可以说是与生俱来、深入骨髓。今日的土耳其人敬拜的是一位虚假、捏造的神:他们所设想、所敬拜的那位创造天地的神,既不是父,也不是子,也不是圣灵。犹太人则在基督以外敬拜神,所敬拜的也就是一位捏造的神,因为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约翰一书 第2章)。同样,天主教徒的宗教也教导并维护对假神的敬拜。它将一种能力归给天使和圣徒,说他们能知道我们心中的愿望,能在各处、各时听我们、帮助我们,于是人就向他们祷告。然而这一切其实都是真神独有的特权与专属的权柄;既然把这些归给天使和已离世的圣徒,就等于把他们立起来,取代了真神的地位。
再者,那宗教教人在偶像里面、在偶像跟前、在偶像面前敬拜神。这种敬拜预先设定了一种看法或想象:以为有一位神,会在偶像里面、在偶像跟前、在偶像面前临在,垂听并帮助我们。然而这位神,乃是人脑中造出来的神。天主教徒辩称,他们的本意是要敬拜真神,就是圣父、圣子、圣灵。我却要再说:真神已经启示了祂的旨意,表明祂憎恶这种敬拜方式。所以,这种敬拜所指向的,若不是偶像本身,便是人脑中臆造出来的神。
第三,信奉教皇宗教的人所敬拜的,是一位按他们自己的设想捏造出来的基督:即一位既坐在天上父的右边,同时在祝圣的话说完之后又在每个神父手中的基督。他们所敬拜的神,也是他们自己设立起来的:即一位能因人的补赎而息怒的神,一个有罪之人能在祂手中赚得永生的神;换句话说,是一位全然是怜悯、却几乎毫无公义的神。
我们的宗教虽不教人拜偶像,但可以肯定,我们中间有许多人在心里犯着属灵的拜偶像之罪。因为一个人最爱什么、最挂念什么、最喜悦什么,什么就是他的神。所以有人以钱财为神,有人以宴乐为神,有人以禽兽般的私欲为神。因为心在哪里,你的神也就在哪里。再者,无知的众人所敬拜的,是自己铸造出来的神,这神全是怜悯,毫无公义。他们自以为,即便自己不悔改,仍旧在罪中行,神那里也有怜悯;其实真神不但在怜悯上无限,在公义上也是无限的。出埃及记 34。
要使拜偶像之罪从人心中根除,首先心思必须蒙光照,得以认识独一的真神和祂的旨意;其次心与情感也必须得更新,使之不在神的位置上另立别物。
加拉太人归正以后的光景,见于这句话: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
人认识神的认识,或是字面的认识,或是属灵的认识。字面的认识,是知道了神的道理和他的旨意,生命却没有改正。属灵的认识,是心思被神的灵光照,藉着道、并照着道认识神,人因此变成神的形状(哥林多后书 3:18)。保罗在这里说你们认识神,指的正是这一种认识。
这门知识的根基在于:神当在基督里被认识,因为神在祂里面显明了自己无限的智慧、公义与怜悯。所以祂被称为神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 1:2;保罗也说: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哥林多后书 3:6。
这种知识有三项特性。第一,它必须是一种特殊的知识,借此我们承认神在基督里是我们的神。律法的第一条诫命要求我们以真神为我们的神。基督的命令是:信福音。而恩典之约的约定(这也是福音的实质)乃是这一句:我要作他们的神,耶利米书 31:33。所以我们必须信这一点。永生的应许正是附在这种知识上的。约翰福音 17:3;以赛亚书 53:11。
第二个特性是:这种认识不可含混,而要清楚分明。第一,我们要认识真神是无处不与我们同在的。摩西就是这样,经上说他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希伯来书 11:27)。第二,我们要认识并承认神对我们有特别的护理。大卫说我几次流离,你都记数;求你把我眼泪装在你的皮袋里(诗篇 56:8),他就是这样认识神。第三,我们要认识神的旨意,无论是当行的事,还是当忍受的事,都以他的旨意为准;看重神的旨意,才是真正认识神(罗马书 12:2;以弗所书 5:17)。大卫说: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撒母耳记下 22:23)。示每咒骂他的时候,他这样说:他咒骂,是因耶和华吩咐他说:你要咒骂大卫(撒母耳记下 16:10)。最后,我们要从神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上所显明的大能来认识并承认他。请细读并思想以弗所书 1:17,保罗在那里把对神的认识归在两件事上:一是认识永生的丰盛,二是在自己身上亲身经历基督复活的大能。
第三个特性是:这种认识必须是有功效、有生命的认识,在我们里面生出新的情感与倾向。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约翰一书 2:4,3:6;提多书 2 章末节。
应用:既然罪人的归正在于对神这样属灵的认识,我们就当被激发起来,照着神愿意被我们认识的样子,竭力去认识他。我们愿意事奉神,而不认识他,就不能事奉他;不但如此,只要我们还不认识他,我们所做的无非是事奉自己心中的假神。再者,我们渴慕永生,而按正确的方式认识神,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 17:3)。我们一切的夸口,也都当在于认识神(耶利米书 9:24)。神自己又借着昨天的地动,给了我一个更进一步的理由,好激励你们生出这样的渴慕。哲学家虽把一切都归于自然,然而实情是:大地的震动摇撼,乃是神大大发怒、非同寻常的预兆。他发怒的缘由,是我们不认识神,大多数人也不在意去认识他。我们有福音已经很久了,结出的果子却寥寥无几。为此,大地在震动之中,仿佛在叹息,求神除去这样一个悖逆之民的重担;又仿佛在求神准许它吞灭这有罪的百姓,正如它从前吞灭大坍和亚比兰一党的人那样。如今我们的本分,是在神这番审判中承认他的威严、他的忿怒和他的公义,并且恐惧战兢,为过去的罪自卑,借此免去将来的忿怒。大地本是不能言语、没有灵性的受造之物,如今却成了向我们讲道的人:它的震动当教导我们心里战兢,不再犯罪。
再者,我们若当认识神,就当记念神与基督;我们怎样当认识神,也照样当记念祂。我们如今不可凭着肉体认识基督(哥林多后书 5:17),所以也不可凭着肉体记念基督,即不可用任何属世、属肉体的方式记念祂。所以,像许多人那样一连十二天狂欢放荡,戴面具、扮假面,打纸牌、掷骰子,这并不是记念基督,倒是埋没了对基督的记念,向享乐之神俯首称臣。对那些说我们吃吧、喝吧、睡吧的人,保罗这样说:你们要醒悟为善……因为有人不认识神。(哥林多前书 15:34)
保罗又说: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神认识人的那种认识在于两件事:其一,是他拣选他们,使他们蒙他特别的爱,提摩太后书 2:19;其二,是拣选的施行,就是他借着呼召他们、使他们称义、使他们成圣,叫他们作他自己的子民,提多书 2:14。
由此可见:第一,神的拣选是神在我们身上一切恩赐的根源。我们认识神,是因为他先认识我们。保罗说,神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以弗所书 1:4)。所以,我们蒙拣选,并不像有些人所教导的那样,是因着我们的信心,或是按照我们的信心,而是为了叫我们有信心,即蒙拣选,好叫我们相信。
其次,由此可知:除非神以他的恩典在先引领我们,否则我们既不能思想善,也不能立志行善,更不能行出善来。神必先俯允认识我们,我们然后才能认识他(约翰福音 10:14)。先行的恩典有二:第一种和第二种。第一种,是神在我们初次归正时,除去我们的石心,换上肉心。第二种,是在我们重生以后,因为那时神仍以良善的感动和愿望在先引领我们。这两种恩典,可读以西结书 36:26。有人教导说,我们若尽力而为,神就必赐下他的恩典。但这是错谬的,因为照此说法,就成了我们走在神的前头。
第三,我们由此看出,神里面恩典的作为,会在属神之人的心里印下它们的形像。这一点值得留意。神里面有一种知识,借此祂知道谁是属祂的;这知识就在我们里面生出另一种知识,借此我们认识神是我们的神。神里面有一种拣选,这拣选在选民里面造出另一种拣选,借此他们拣选神作他们的神。神用以爱我们的那爱,在我们里面造出另一种爱,借此我们爱神(约翰一书 4:19)。基督先得着我们;祂这样得着我们,就在我们里面造出信心的得着,借此我们持定祂(腓立比书 3:12)。基督在天上为我们代求的时候,圣灵也在我们心里造出另一种代求,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马书 8:26)。基督的死有一种功效,能在我们里面使罪死去。神的灵就是这样印了我们,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所以,我们若在自己里面看见神恩典的任何印记,就可以由此知道自己是属神的。太阳用它的光照在我们身上,我们也凭着这同一道光观看、仰望太阳。
最后,这里是真实安慰的根基。我们的信心救我们,并不是因为它是一种完全的美德,而是因为它所抓住的对象是完全的,即基督完全的顺服。既然如此,我们的信心若在对象上没有偏差,而是正确地定在我们得救的真正因由上,那么即便它只是软弱的信心,所能做的不过是使我们愿意、渴慕并竭力去抓住基督,它仍是真信心,并且使人称义。它的软弱不会妨碍我们得救,因为我们的得救不在于我们认识神,而在于神认识我们;神的认识是完全的,决不会落空。再者,我们的得救不在于我们抓住基督,而在于基督抓住我们。腓立比书 3:12。
神认识我们的这种认识有两个特性。第一,这是一种特别的认识,借此祂认识一切蒙拣选的人,甚至知道他们的名字,出埃及记 33:17。第二,这是一种永久不变的认识;因为神一旦认识谁,就永不忘记他,以赛亚书 49:15。
加拉太人的第三种光景,是他们背道或离弃真道时的光景,见于这几句话: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或译作:你们情愿再给它作奴仆,像 起初一样吗?
这句话的意思是:怎么还要归回? 即,你们既已认识神,却又归回律法的小学,这是你们不可容忍的过犯。所谓小学,是指割礼、犹太人的献祭,以及摩西律法中的一切礼仪。这些东西被称为懦弱无用的小学,也不足为怪。因为对它们要从三方面来看:与基督相连,离开基督,与基督相敌。与基督相连,是把它们看作预表将来之基督的表样和象征,并看作在旧约时期按神的设立而有的恩典的记号。离开基督,是仅仅出于习俗而守它们,无论在基督死前还是死后。与基督相敌,是把它们看作得救的功德之因,把罪人的称义全部或部分放在它们里面,好像单单基督还不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保罗称之为懦弱无用的小学。
保罗既已说加拉太人又归回律法的小学,接着便说明他们是怎样归回的,就是再给他作奴仆。他们在三方面服事这些小学,向它们效力:其一在见解上,因为他们断定这些是敬拜神必不可少的部分,也是得救的途径;其二在良心上,因为他们使自己的良心服在这些之下;其三在情感上,因为他们为自己的称义和得救,把一部分倚靠放在这些上面。
或问:加拉太人从来不曾守过律法的小学,怎能说他们「又要转回」律法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答:保罗这话用的是所谓 Catachresis(误用转义),即一种就措辞的精致优雅而言略欠妥帖的说法。路得记 1:22 也有类似的说法:经上说路得与拿俄米一同回到犹大,其实她以前从未到过那里。然而,这话就意思而论却最为贴切、最为恰当。因为保罗无疑是借此表明:加拉太人既服在律法的小学之下,又把自己的得救部分地寄托在其中,实际上就等于转回他们从前的迷信,再去事奉他们的假神。
由此可见,这里描述了加拉太人的背道。这是在认识真理之后故意犯的罪(因为保罗说,情愿再给他作奴仆);他们在这罪中重又归回律法的小学,向它们降服、给它们作奴仆。他们这样做,实际上无异于重新事奉他们的假神。
这里或有人说:若是这样,他们就是犯了亵渎圣灵的罪。答:亵渎圣灵的罪固然是故意的罪,但那是出于意志的顽梗与恶毒;加拉太人的这一过犯虽也是故意的,却只是出于软弱。再者,亵渎圣灵的罪是全面的背道,涉及信仰的一切条款:因为这罪使人把已经钉了十字架的基督重钉十字架(希伯来书 6:5),并且践踏神的儿子;而加拉太人的背道只是局部的,只在称义这一条上。
应用:律法的礼仪既被拿来在我们称义、得救的事上与基督相抗,就被称为软弱无用、贫穷的小学;保罗由此教导一个重大的结论:基督在救赎之工上是独一的,没有同僚,没有伙伴,没有代理,也没有替身;无论就救赎之工的全体而言,还是就其中最小的部分而言,都是如此。再者,中保的一切作为都单独成立,不容有任何东西添加、附于其上。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 4:12。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希伯来书 7:25。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歌罗西书 2:10。我独自踹酒醡;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以赛亚书 63:3。基督若是救主,就必是完全的救主,因为他是神,又是人;他本身既是完全的救主,就不需要伙伴;又因他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所以也不需要什么代理来替代他。再者,救赎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整全的基督按着他的两性所行的:他里面既有两性,便有这两性各自的运行;两性既一同成就一个位格,两性的运行也就一同成就中保那合成的工作。这工作奇妙无比,不单是属人的,乃是神人合一的,即属人又属神的。因这缘故,凡属于救赎的任何作为,都不能由单纯的受造者来完成,无论是人还是天使。
反驳一:约翰福音 20:23 说,使徒有权柄赦免人的罪,也有权柄留下人的罪;所以赦罪并非基督独有。答:以功德赦罪,并以实效赐下赦免,这是中保独有的。使徒和其他传道人赦罪,是借着传讲、宣告赦免。传道的人不像基督那样为我们成就与神和好,他们只是劝人与神和好。哥林多后书 5:20。
反驳十一:彼得前书 3:18 说:洗礼……拯救你们。可见拯救我们的并不单是基督。答:洗礼之所以拯救人,是因为它向我们表明并印证神的恩典与怜悯;而成就我们的救恩,同一处经文却归于基督和他的复活。
所以,保罗的这个结论务要牢记,因为它好比一件攻城器械,足以推翻天主教的主要根基。教皇的首席权乃是一种地位,教皇借此把自己安置在基督的地位和位置上:他擅自制定律法,要这些律法如同神的律法一样,真正地、确实地约束良心。再者,他又自揽一种本身固有的司法权柄,要赦免或留下人的罪。其实这些作为原是神和基督独有的作为,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承担。就此而论,教皇的首席权乃是一种懦弱无用的捏造。再者,罗马的宗教在基督十字架上全然充足的献祭之外,另立弥撒的献祭,为活人和死人赎罪;在基督的代求之外,另立圣徒和天使的代求;在基督完全的补赎之外,另立人的补赎;在基督无限的功德之外,又维护并抬高人行为的功德。然而这一切无非是人懦弱无用的发明。因为基督在他的献祭、补赎、代求、功德上,不容任何对手或同伴。他的一切作为都按其本类完全无缺,无需任何增补。
这又当教导我们:要单单以基督为足,不可在祂以外另立什么与祂并列,更不可立什么与祂相抗。这是最稳妥、最可靠的道路。有一个天主教徒大意这样写道:我们新教徒在称义的事上,只抓住树干;天主教徒却既抓住树干,又抓住枝子。我却要再说:用两只手紧紧抓住树干才是最稳妥的;一只手抓着树干,另一只手却倚靠在枝子上,这人就有跌落的大危险。
保罗的第二个结论是:在基督以外另立任何东西,作为救恩的功德之因,并把我们的称义全部或部分地放在其上,这实在就是拜偶像。理由很明显:这等于另立一物来顶替基督的地位;而人既把某物当作自己得救的原因,就必然倚靠它。
由此可见,行为称义的教义是一种维护偶像崇拜的教义:因为行为若能使人称义,我们就可以信靠它;而我们若信靠它,就是把它当作偶像了。行为若要在神面前立功,就不仅必须成圣,还必须成神。
天主教徒所用的 Latria(敬拜)与 Dulia(事奉)之分,即敬拜与事奉之分,就此站不住脚了。他们说,他们把敬拜献给神,把事奉献给天使和圣徒。这不过是儿戏。因为保罗在这里所定罪的,正是向外邦神明献上的事奉本身;而事奉律法的小学,正是加拉太人的背道。况且,向任何事物献上事奉也好,献上敬拜也好,都是一回事。
保罗的第三个结论是:凡已将自己的名归于神和基督的人,就不可再回到任何他们已经离弃、或理当离弃的事物上去。手扶着犁的,不可向后看;往迦南地去的,不可回头望埃及。我们英格兰人早已脱离了天主教的迷信,连回头的念头都不可有。我们中间有一个通病:在外表的宣认上依附基督,在情感和行为上却依附世界,随从自己心里的私欲而行。这在外表上是往前走,其实却是向后退。但我们的本分是:在思想、良心、意志、情感、言语和行为上都要一直往前,无论如何不可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