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珀金斯
6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7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正如亚伯拉罕……这句话是承接上文而来,意思是这样的:你们加拉太人是借着我所传的道受了圣灵;而我所传的道,就是宣讲因信称义、不靠行为;这道理与亚伯拉罕的榜样正相吻合,他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保罗在此提出第二个论证,以证明他所传之道的真实。其论证是这样构成的:亚伯拉罕怎样称义,亚伯拉罕的子孙也怎样称义。亚伯拉罕是因归算给他、并凭信心领受的义而称义的(第 6 节)。所以,亚伯拉罕的子孙也是这样称义的。这一结论正是本段所争论的要题;保罗在此并未明言,而是以另一番陈明取而代之,即说明谁是神真正的儿女:就是那些在信心上属乎亚伯拉罕的人。
这里论到亚伯拉罕的话,是新旧约圣经中关乎罪人称义的一条主要根基,所以我要更加用心地查考它的真实解释。
有人这样解释这句话:亚伯拉罕信神,世人便认他为良善有德之人。但如果这是正解,那么保罗就弄错了,因为他引这处经文,是要证明亚伯拉罕不单在人面前称义,也在神面前称义。人所看重的美德与良善,并不足以使我们在神面前得蒙开释、得以称义。
第二种解释出自天主教徒。他们把这里的信心理解为一种普遍的信心,即借以相信各条信仰条款的信心;又把算为理解为看为,即按一件事物本来的样子来看待它。于是他们教导说,信心被看为义,因为(照他们的说法)以爱成形的信心,本身就是罪人在神面前借以称义的那义。但这种解释既有缺陷,也有错误。首先,爱并不是信心的形式或生命,而是信心的果子与功效。提摩太前书 1:5: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有人反驳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书 2:26),可见行为是信心的生命。答:圣雅各所说的信心,是指一种冒称的信心,或者说是信心的表白,这从他的话可以看出来,第 14 节: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又第 18 节: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对于这种信心的表白,行为才是它的生命。
其次,这种解释把信心,即信的行为,当作我们在神面前全部而完整的义;其实,信心若算是义,也只是义的一部分而已。况且,信的行为里不能把爱也包括进去。
第三,与爱心相结合的信心,并不是罪人借以称义的那义。因为我们的信心和爱心都不完全;而且信心是在行为以外算为义的(罗马书 4:6),因此也是在爱心以外算为义的。因为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心(约翰福音 15:10)。保罗说,我们借以称义的那义,是本乎或因着信而来的(腓立比书 3:9);所以我们的义与我们的信心是截然不同的两样东西。
第三种解释同样出自天主教徒:他们说,信心之所以算为义,是因为信心被看作足以预备人得称义的途径。但这不可能是本处经文的意思。因为这话是在亚伯拉罕已经称义之后论到他的,所以他无需再为称义作任何预备。
现在我们来看这些话的真实意思。我在其中留意两件事:一是亚伯拉罕的信心,就是亚伯拉罕信神这句话;二是他信心的果效,就是这就算为他的义。论到他的信心,我留意三件事。第一是起因,经过是这样的:亚伯拉罕战胜了外邦诸王以后,心中仍有几分惧怕;为此主安慰他,创世记 15:1: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亚伯拉罕却回答说:我既无子。主就答复他: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你的后裔将要如此。(创世记 15:5)神怎样向亚伯拉罕重申并扩充他的应许,亚伯拉罕也照样重新振作他的信心;因此摩西和保罗都说:亚伯拉罕信神。如今神虽不像向亚伯拉罕那样向我们扩充他的应许,然而记在圣经里的应许,一面借着讲道,一面借着施行圣礼,向我们重申;我们也当照样重新振作自己的信心,在惧怕和危难的时候尤其如此。
第二是他信心的对象,或说内容,即他后裔的繁多。有人会问:亚伯拉罕怎能凭这样的信心称义呢?答:使他后裔繁多的应许,是从属于一个更为根本的应许的,即我是全能的神(创世记 17:1),又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创世记 15:1)。在这肉身的后裔里,亚伯拉罕(凭信心的眼睛)特别仰望那女人蒙福的后裔。所以他信那关于后裔的应许,是因为这应许向他担保一件更为根本的事,即神的恩宠,又因为这应许是成就神儿子道成肉身的途径。从他的榜样,我们学到当怎样看待、怎样使用属地的事物:要把它们看作神恩宠的凭据,又要把它们用作途径,帮助我们归向基督、得着救恩。
第三点是亚伯拉罕信心的特性:这是一种在无可指望之时仍有指望的信心。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半死,撒莱又不能生育,他却仍信那关于后裔的应许。照样,我们持守真宗教与无亏的良心,在一切试探、十架、苦难、软弱之中,都必须违乎理性、感官与感受,相信赦罪和永生的应许。
论到亚伯拉罕信心的功效与果效,有三件事须加以思考。第一件是:何谓归算。归算一词,本是借自商人的用语,意思是计算,或记录支出与收入的账目。保罗在腓利门书 18 节就是这样说的: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 都归在我的账上。即:记在我的账上。这里把这个词用在神的审判上,因为神是我们至高的主,我们是欠祂债的人;人因自己的罪,神要么判他得赦免,要么判他受刑罚。
神那里的归算有两种:一是律法上的,一是福音上的。律法上的归算,是神定意并判定把赏赐归给那遵行律法的人。保罗在罗马书 4:5 就是这样说的: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福音上的归算,是神接纳我们的中保基督所献的补赎,作为我们罪债的偿还。罗马书第 4 章十次用到「归算」一词,都是这个意思;本处所用的,也是同一个意思。
第二点:所算的是什么?这就算,即信心算为义。这里的信心须从两方面来看:第一,就信心本身作为一种品质而言,它是不完全的,因此不能算给我们作为称义之凭据。第二,信心须看作一件器具,或一只握住、领受基督的手;就这一层而言,「信」是代指「所信的对象」。这段经文必须照这个意思来理解。这就算为他的义,即:他的信心所信的那一位,由神算给了他;因为正如我已经说明的,「信」这个行为本身并不是我们的义。
第三点:义指的是什么?答:就是圣经所称「神的公义」,足以使罪人在神审判台前得蒙开释。这样,这句话的意思就很明白了:亚伯拉罕信了神的应许,特别是关于那蒙福之后裔的应许;而他所信的,就是那位中保(即那蒙福的后裔)的顺服,蒙神悦纳,当作他自己的顺服,使他得以称义。
有人反驳说:基督的顺服只能归于基督,因为这顺服是他所行的,不能归于别人。答:这顺服确实要归于基督,即算作他的,因为他是行出这顺服的那一位;同时,因为他是在我们的位分上、代替我们,并且是为我们行出的,所以这顺服也要归算给我们。
其次,有人反驳说:不仅信心被算为义,行为也同样被算为义。诗篇 106:30-31:非尼哈站起,刑罚恶人……那就算为他的义。答:有人位之义,也有行为之义。人位之义,是使人的位格成为义的;行为之义,是使人位格所行的行为成为义的,却不使人本身成为义。诗篇这里所讲的,只是非尼哈那一行为的义。这话的意思是:人或许会定他这一举动的罪,神却算他所行的为正当之举。所以,这处经文并不能证明行为被算给任何人,使他得以称义。
第三,有人反驳说:归算之义直到基督以后一千五百年,教会中才有人知道。答:此说不实。伯尔纳明明说过:死亡因基督的死而被驱逐,《致圣殿骑士书》第11章;书信第190封。基督的义也归算给我们;又说:基督的 补赎归算给我们。再者,好些教父,如奥古斯丁、哲罗姆、屈梭多模、狄奥多勒、安瑟伦,讲解保罗在哥林多后书 5:21 的经文时都断言:使我们称义的那义,不在我们里面,而在基督里面。他们也公认这条教义:罪人唯独因信称义。既说唯独因信,就预先设定了义的归算。
应用:由此可见,无论在我们称义的开端,还是在称义的成全上,人的行为都毫无功德可言。因为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马书 4:5。
再者,由此可见,称义只有一次;至于所谓凭行为而有的第二次称义,即一个人由好人变得更好,纯属虚构。因为义人亚伯拉罕并不是因他所多结的善行称义;在他第一次称义之后,仍是他的信心算为他的义。
第三,我们在此看见,我们得以在神面前显为义、并且得救所凭借的那一样东西究竟是什么:那就是基督的顺服,由神归算给我们,又由我们的信心所领受。
最后,我们由此看出自己的本分。神坐在我们之上作审判者;我们的一切所行,祂都要与我们算账;律法是攻击我们的字据。有些人的罪,祂归到他们身上;有些人的罪,祂予以赦免。所以我们必须来到神面前认罪服法,承认自己好比破产无力偿还的人,恳求祂赐我们赦免,并接纳基督替我们所作的补赎。这样,神就不再将我们的罪归到我们身上,而是将基督的顺服归给我们,使我们称义;无论生死,祂都接纳基督作我们的中保。
第 9 节接着宣明这一结论,指出谁才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子孙。首先须考察字句的意思。以信为本,就是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为本,罗马书 4:16。而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为本,就是像亚伯拉罕那样,相信那借着基督而得义与永生的应许,并把它归于自己,又安息在这应许上,以求称义与得救。第 10 节说,凡行律法之事、指望靠此称义的人,是以行律法为本的;所以,凡相信基督、指望借此得救称义的人,便是以信为本的。
这样与亚伯拉罕一同相信的人,被称为他的子孙。或有人问:何以如此?答:亚伯拉罕的子孙有两种:一种出于本性,一种出于恩典。出于本性的,是按肉体、即按自然生育从亚伯拉罕而出的,如以实玛利。出于恩典的,是一切信徒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又有三层意思。第一,是借着效法:亚伯拉罕被立为我们的榜样,一切真信徒都跟从他信心的脚踪而行(罗马书 4:12)。第二,信徒借着承续作亚伯拉罕的子孙,因为他们承受他所承受的同一福分。第三,信徒借着一种属灵的生育作他的子孙。因为亚伯拉罕相信那关于后裔的应许,就在某种意义上生了他们。其实,严格说来,使他们成为子孙的,是神的应许与拣选;亚伯拉罕凭信心相信上述应许,便从神手里领受他们作自己的子孙。就此而论,信徒被称为应许的儿女(罗马书 9:8),又被称为后裔,即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人(罗马书 4:16)。所以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信徒虽未受割礼,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或有人说:这算什么特权?答:特权甚大。因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就是约的子孙(使徒行传 3:25),也是神的儿女(罗马书 9:8)。
应用:保罗在这一节中讲明了一件事,就是亚伯拉罕子孙的真记号,即:与亚伯拉罕有同样的信心。由此当留意以下几点。第一,犹太人虽是以撒的后裔,却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因为他们不跟从亚伯拉罕的信心。第二,土耳其人也不是他的子孙,尽管他们有时自称出于夏甲,有时又自称出于撒拉,称自己为「夏甲人」和「撒拉森人」,因为他们把亚伯拉罕的信心践踏在脚下。第三,天主教徒以古老、传承和普世公认为凭据,对他毫无益处,除非他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表明自己有亚伯拉罕的信心,而这是他拿不出来的。因为他已败坏了这信心,正如我前面已经指明的。最后,我们承认亚伯拉罕的信心,有的在于教导,有的在于听道和领受圣礼,但这还不足以证明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因为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 不能都进天国。马太福音 7:22。
所以,我们当竭力在实际上、在真实里成为有亚伯拉罕之信心的人,并跟随他信心的脚踪而行。为此,我们须做三件事。第一,我们必须认识那首要、根本的应许,就是关乎神在基督里赐福的应许,也要认识一切依附于这首要应许的其他应许;并且要明白这些应许的宗旨和内容,免得受了迷惑。第二,我们必须与亚伯拉罕一同相信神的大能和信实,信他必成就上述应许,也就是在我们身上成就呼召、称义、成圣、得荣耀。罗马书 4:21。第三,我们必须凭信心在凡事上顺服神;闭上自己的眼睛,甘愿(可以说)蒙着眼被神的道引领。亚伯拉罕在凡事上都是如此行的,甚至在违背本性的事上也是如此。希伯来书 11:8。然而这样的操练在我们中间实属罕见。因为有三样东西在我们中间大有势力:贪爱世上的尊荣,贪爱宴乐,贪爱钱财;这三样在哪里作主,信心在哪里就没有立足之地。有人会说:如今宣认信心的人很多。答: 宣认信心的人从未如此之多,真信心却从未如此之少。因为世人通常的信心是假信心:在有些人,这信心不是借着道、祷告、圣礼这些途径生发的;在另一些人,这信心与不犯罪的心志是分开的。凡不借着正当途径而生的信心,以及与随己意而活的心志连在一起的信心,无非是妄自僭越的自恃。诚然,这虽不是所有人的信心,却是大多数人的信心。
此外,保罗论到亚伯拉罕子孙的话,又以加拉太人自己的见证来证明,就是这句话:所以,你们要知道,或作你们知道:即根据上一节摩西的话,你们自己也知道我所说的是真的。请注意,保罗要求信徒有相当的知识,能够判断某条教义是否确实从某处经文中引申出来。由此可见,我们这个时代轻视知识到了何等地步:因为多数人弃绝福音的讲道,只满足于本性的教导与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