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珀金斯
26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
27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 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保罗在前面第 25 节说过,福音传开以后,信主的犹太人不再像在训蒙的师傅手下那样在律法以下。在第 26 节,他说明其中的理由,可以这样归纳:倘若我们犹太人仍像在训蒙的师傅手下那样在律法以下,我们就仍然处在奴仆的地位;但我们并不处在奴仆的地位,因为我们是儿子;就连你们加拉太人,而且你们众人,都是神的儿子,不是因受割礼或遵守律法,乃是因信基督。他又这样证明他们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了基督,在洗礼中披戴了基督,因为你们与祂联合,与祂相交,而祂是神本性的儿子;所以你们是神的儿子。有人会问:都是神的儿子?都受了洗?都披戴了基督?这怎么可能?其中有犹太人,有外邦人;有为奴的,有自主的;有男人,有女人。第 27 节就作了回答:人与人之间确实有分别,但在基督里众人都成为一了。
在这两节经文里,我要讲两件事。第一,是赐给加拉太人的恩惠或恩赐,就是儿子的身份,即得儿子的名分,也就是作神儿女的地位。第二,是用四个论点来描述这恩惠。其一,从受恩之人的情形来说:你们都是神的儿子。其二,是内在的途径,即信基督耶稣。其三,是外在的途径,或说儿子名分的凭证:你们受洗归入基督。最后,是儿子名分的根基,就是披戴基督,或说与他合而为一。
为了更好地领会这一恩惠,可以提出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加拉太人是谁的儿子?答:是神的儿子。或许有人会问:怎样是神的儿子?我再回答:神被称为父,有两方面的意思。第一,就基督这位本质的道而言,神是父;这时,神指的是第一位格。第二,就蒙拣选得救的人而言,神也被称为父;这时,神这个名称是泛指的,不仅包括第一位格,也包括子和圣灵。因为三者同等地使那些得儿子名分的人重生。保罗也是泛指神格说:一神,就是众人的父。以弗所书 4:6。我们祷告说我们在天上的父……的时候,所呼求的也不仅是第一位格,还有子和圣灵。神的儿子就我们而言,明明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 9:6;经上又说他必看见后裔,以赛亚书 53:11。
第二个问题是:加拉太人在什么意义上是神的儿子?答:神的儿子有两种:一是按本性,一是按恩典。按本性作神的儿子的,是基督,就他是神永恒的儿子而言。按恩典作神的儿子的,又有三种。其一,因受造:亚当在堕落以前,以及善良的天使,都是这样作神的儿子。其二,因位格的联合:基督就他是人而言,是这样作神的儿子。其三,因收养的恩典:一切真信徒都是这样作神的儿子;本节经文说加拉太人是神的儿子,也是这个意思。在这收养的恩典里,神有两样作为:一是接纳,神借此接纳人作他的儿女;一是重生,人借此从神而生,就是神的形像在他们里面得以恢复,有仁义和真实的圣洁。
第三个问题:这项恩惠尊贵到何等地步?答: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极其尊贵。约翰福音 1:12。作神儿女的,就是后嗣,且和基督同作后嗣,罗马书 8:17;所承受的乃是天国,以及天上地下的万物,哥林多前书 3:22。他今生已有承受的名分,来生必实际承受。再者,作神儿女的,有神的天使看顾他、服侍他,为要使他得益处、得救恩。希伯来书 1:14。
表明神儿女得儿子名分的第一个论据,关乎这名分归于哪些人,就是这句话:你们……都是神的儿子。 保罗也照样说,以弗所人全都是蒙拣选的(以弗所书 1:3);彼得称他写信的众人为被拣选的(彼得前书 1:1);约翰称他们为神的儿女(约翰一书 3 章)。他们在这事上都是按爱心来判断,把一切隐秘的判断留给神。
我在这里看出一件事:并非每一次严重的跌倒都会废掉神的恩宠,熄灭重生的恩典。因为加拉太人在信仰的根基上犯了错,已经偏离去从别的福音;保罗却仍说,他们(虽然如此)是神的儿子,而且不是一部分人,乃是他们众人。
这个真理在经验中也可以看出。神的儿女在跌倒之前,存心不要犯罪;在受试探、正要跌倒的时候,心里有挣扎;跌倒之后,也不像恶人那样躺卧在跌倒中,而是借着重新悔改恢复过来。这就表明,神的儿女虽然跌倒,却不会再回到恶人的地位和光景中去。圣约翰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的意思是:从神生的人,即使因软弱跌进某种过犯,也不会像恶人和不敬虔的人那样以犯罪为常习。
或许有人会说:加拉太人,而且所有的加拉太人,都是神的儿女;但这与我们何干?答:我们中间凡承认在基督里有真信心、又存心保守良心无亏的,同样应当认定自己是神的儿女。不信自己得儿子名分的人,就是不信福音。因为福音中有一个应许,把神一切的福分应许给信的人;同时也有一条命令,要我们把这应许应用在自己身上,因而也要把得儿子名分这恩赐应用在自己身上。我们既蒙吩咐说我们在天上的父,就是蒙吩咐要信自己是神的儿女,并且照此来到他面前。所以我与保罗同说:我们这一切真心信基督、又存心过良善生活的人,我说,我们这一切人,确实都是神的儿女。
应用:由这恩惠而来的安慰有许多。第一,你若是神的儿女,他必定为你预备灵魂和身体一切所需的。马太福音 6:26。我们所当留心的,是尽那属于我们的职分和本分;这事做成了,我们的挂虑也就完了。至于我们劳苦能否有好的成效,就当把这忧虑卸给神;他必看顾,使我们一样好处都不缺。诗篇 34:10。那些沉溺在世上忧虑之中的人,活得就像没有父亲的孩子一般。
第二,我们既是儿女,就得以坦然进到神面前,向祂祷告。以弗所书 3:12。
第三,凡是神的儿女,什么都不能伤害他们。灾害也不挨近你的帐棚。你要踹在狮子和虺蛇的身上,践踏少壮狮子和大蛇。诗篇 91:13。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马书 8:28。何况神的使者还在他们四围安营。
最后,凡作神儿女的人,只要心里存着讨神喜悦的心意,并立志不犯罪,神就必容忍他们的软弱与过失。玛拉基书 3:17。孩子若病了,做父母的尚且不会把他赶出门外,神就更不会了。
当尽的本分。第一,你们若是神的儿女,就当行事为人与你们所宣认的信仰、所蒙的呼召相称。不要作罪和撒但的奴仆,要有君王之子的气度,辖制自己心中的私欲、魔鬼的试探,以及这世上的淫邪风俗。大卫替父亲放羊的时候,行事像个牧人;但他从羊圈中被召出来、被拣选作王之后,就照王的身份行事。我们这些原是魔鬼的儿女、如今被立为神儿女的人,也当如此。我们若像世人一样随从肉体的私欲度日,无论口里宣认什么,实际上仍是魔鬼的儿女。约翰福音 8:44;约翰一书 3。
其次,我们必须每日操练,将自己带到神面前,凡事都要如同在祂眼前、在祂面前而行,把自己献给祂,在遵行祂旨意的事上作彰显祂荣耀的器皿。这就是神的儿女所当归给祂的尊荣(玛拉基书 1:6)。
第三,我们务要(按着所领受恩典的分量)在一切美德与圣洁的品行上效法基督。因为他是我们的长兄,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所以我们理当像他。约翰一书 3:2-3。
第四,我们必须渴慕、爱慕神的道,好叫我们借着它在知识、恩典和良善的生活上长进。因为这道就是神用以喂养祂儿女的奶和粮,彼得前书 2:2。所以,我们中间若有人对神的道毫无爱慕喜好之心,反倒在无知和安逸中虚度光阴,就显明自己不是神的儿女。在母亲或乳母怀中的孩子,若从不想吃奶,必定是个死孩子。
最后,我们必须把这一点预先算定:我们若是神的儿女,就必有许多苦难,因为祂管教祂所有的儿女。当我们在管教的杖下时,必须把自己交托给神的旨意和美意。这才是儿女的顺服;而且要默然无声、安安静静地顺服,这样神就最喜悦。
得儿子名分的内在途径,是信靠基督的信心。为了更好地领会这一点,须提出三个问题。第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信心?答:是个别的、特殊的信心。它有三个作用,或说三个果效:第一,信基督是耶稣,即救主;第二,信基督是我的救主,或是你的救主;第三,把心里的倚靠放在他身上。多马摸了基督的伤痕,就说:我的主!我的神!基督于是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约翰福音 20:29)这里要留意:信基督是我的基督,这就是信心。天主教徒提出三条论证来反对这种特殊的信心。第一条是这样:凡特殊的信心,都必须有神特别的话作根据;但并没有哪一句特别的话说,你的罪或我的罪已藉着基督得了赦免;所以,并没有特殊的信心。答:我们所有的,在效力和分量上都等同于一句特别的话,即一个普遍的应许,再加上一条命令,要我们把这应许应用在自己身上。其次我回答:神在圣经中普遍提出的话语和应许,在公开的职事中就成为个别的了。当道向任何一群人宣讲的时候,神就向他们启示两件事:一是他的旨意是要藉着基督拯救他们;二是他的旨意是要人信靠基督。在公开的职事中奉神的名这样应用出来的道,其分量就如同天使从天上特意向我们说话一般。
第二个论证。他们说:特殊的信心是荒谬的,因为罪人必须在得着赦罪之前,就先相信自己的罪已蒙赦免;既然信心是得着赦罪的途径,这便是先信后得。答:赦罪与信心的赐下和领受,都在同一时刻。因为神赐下赦罪的时候,同时也使人凭信心领受这赦罪。按本性的次序,信心先于领受赦罪(因为信心是赐给那些将要被接在基督里的人,赦罪则是赐给那些已在基督里的人);但按时间说,信心并不在先。所以,这第二个论证本身才是荒谬的。
第三条论证:对神在基督里之怜悯的完全确信与笃信,是随着无亏的良心和善行而来的;所以信心是在称义之后。答:信心有两个程度:软弱的信心与坚强的信心。软弱的信心,是疑惑在其中大占上风的信心;有这种信心的人为自己的不信忧伤,有信靠基督的意愿和渴慕,又留心使用正当的蒙恩之道,好叫信心增长。坚强的信心,是胜过疑惑的信心,就是对神在基督里的慈爱与怜悯有完全的确信和笃定。这第二个程度的信心,是人察验并经历了神的护理与良善之后才有的,所以在称义之后;但前面所说的第一个程度的特殊信心,论次序在称义之先,论时间则与称义同时。
第二个问题是:信心最初何时开始在心中萌生?答:当一个人开始因自己的罪而良心受触动,又觉察到自己灵里的贫乏,就在世上万事之上,切切地饥渴慕义、渴慕基督和他的义。基督说:我要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启示录 21:6。这应许表明,在口渴之中已有一定分量的信心。吃喝基督这生命的粮、生命的水,就是信他;而饥渴,好像对基督有一种属灵的胃口,便是通往这吃喝的下一步。所以务要记住:凡承认福音的人,甚至传讲福音的教师,若缺少这种自觉不配的感受,也没有这样的渴慕,无论他们有何等恩赐,都是差之甚远。因为他们连真信心的第一步都还没有踏上。
第三个问题是:对基督的信心是怎样在心中显明出来的?答:心里怀着一个空泛的确信,认定基督是我的救主,便以为自己可以得救,这并不是信心。对基督的信心乃是在祷告与悔改这些属灵操练中生发出来的。当我借着律法看见自己的罪,又看见神因这些罪向我发怒,看见自己确实有罪,我就把自己带到神面前,承认我的过犯,祈求神赦免;在这祷告中,我与自己的不信争战,立志、渴慕、努力去认同神那赦罪的应许;同时,我也在心中立定心志,不再犯罪。这是我每日的操练,信心就是这样真实地生发出来,并得以坚固。再者,信心是在使用圣洁的蒙恩之道中生发的,即宣讲圣道与施行圣礼。因为在听道和领受主的晚餐时默想那怜悯的应许,并在默想中把这应许归于自己,这才是生发真信心的正路。所以必须记住:若信心不是在祷告与悔改的操练中生发的,或不是借着使用圣道与圣礼而生发的(世人的信心通常正是如此),那就不是真信心,而是脑中的想象或虚构,到头来必要落空。
要考察的第三点,是儿子名分的记号,即其外在的蒙恩途径,这就是洗礼。或许有人要问:既然各色人等都领受洗礼,洗礼怎能作神儿女的标记或记号呢?答:单有洗礼并不是神儿女的标记,与信心相联的洗礼才是。经文必须这样理解:凡信的加拉太人,都受洗归入了基督。因为保罗紧接在前面刚说过:你们因信……都是神的儿子。再者,圣经论到洗礼时,既包括外在的洗礼,也包括内在的洗礼,即圣灵的内在洗礼。马太福音 3:11;彼得前书 3:21。这样看来,洗礼始终是神儿女确实无误的标记。
或许还有人要问:内在的洗礼有哪些记号?答:新生,就是人藉着神的灵得以洗净、得以洁净,它有三个特别的记号。第一,是「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撒迦利亚书 12:10),即重生的灵,使人归向神,同时为过去所犯的罪恳切祷告祈求,求神怜悯赦免。第二,是凡事听从、顺服神的声音(约翰福音 8:47;10:27)。第三,是不犯罪,即这新生开始以后,不再活在任何罪的行径之中。约翰一书第 3 章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或许在这句话或那句话上有失,在这件事或那件事上有错;但他蒙召归正以后,一生的主调与行程,必按着神的诫命而行。这是分辨内在洗礼的一个特别记号。
有人说,自己早已受了水洗,却感觉不到内里的洗礼,因此担心自己不是神的儿女。答:你若为自己的败坏和以往的罪忧伤;若立志不再犯罪;若躲避犯罪的机会,惟恐得罪神;若犯了罪,并不躺卧在罪中,而是借着重新悔改得以复起:那么你确实是从神生的,也已经受了圣灵的洗。
另有人说:他们虽然受过洗,却怕自己没有信心,因此以为自己不是神的儿女。答:你若为自己的不信而忧伤,有愿意相信的心志和渴望,又留心借着善用正当的蒙恩之道使信心增长,你里面就有一定分量的真信心;凭着这信心,你可以确知自己是神的儿女。
又有人说,他们长久以来向神祷告,而且是照着神的旨意祷告,祷告却没有蒙应允;因此常常疑惑自己不是神的儿女。答:你若能祷告,即使祷告没有照你所愿的蒙应允,也当知足。因为心里的祷告是儿子名分之灵的记号(罗马书 8:16、26);凭着它,你就可以知道自己是神的儿女。
这样,我们就看出神儿女确实无误的记号是什么,即洗礼与对基督的真信心相连,或说外在的洗礼与圣灵内在的洗礼相连。应用:许多人断言今日的罗马教会是神真正的教会,理由是他们说,罗马教会中有真洗礼,而洗礼是神教会的一个记号。但他们受了蒙蔽,因为罗马教会中的洗礼已与真信心、也就是与使徒的教义分离,外在的洗礼也已与内在的洗礼分离。那教会的人推翻了单单凭神的怜悯称义的道理,而这正是内在洗礼的主要部分。再者,十个支派背道之后仍保留割礼,却仍被定为不是神的子民(何西阿书 1:9)。灯笼里的光不是为灯笼,而是为街上的行人;同样,教皇制度中保留下来的《使徒信经》中的信仰告白和洗礼,也不属于教皇制度,而是属于另一个隐藏的教会。这教会借着这些以及别的途径,从罗马巴比伦当中被招聚出来。因此,洗礼与其说是罗马教会的记号,不如说是这隐藏教会的记号。
再者,我们必须警醒,免得自欺,以为受过洗就足够了。因为若不是基督藉着他的灵在里面洗净我们,我们就与他无分了(约翰福音 13:8)。你若是行律法的,(保罗说)割礼固然于你有益。(罗马书 2:25)洗礼诚然拯救人(彼得前书 3:21),但那不是水的洗礼,乃是藉着基督复活,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外在的洗礼若没有内在的洗礼,就不是神儿女的记号,而是愚昧人的记号:他许了愿,随后又背弃了(传道书 5:3)。
此外,洗礼不仅是我们得儿子名分的记号,也是它的印证,并且是将它传递给我们的途径。为了更好地明白这一点,也为了进一步阐明第 27 节,我要讲一讲洗礼的全部性质。所要讲述的内容,我归为八个要点:一、洗礼的名称及相关用语;二、洗礼的质料;三、洗礼的形式;四、洗礼的目的;五、洗礼的功效;六、洗礼的必要性;七、洗礼的种种情形;八、洗礼的应用。
论到这名称,「洗礼」一词有六种用法。第一,指法利赛人迷信的洗濯;他们给自己定规,要守洗杯、洗罐的洗礼或洗濯。马可福音 7:4。第二,指神在礼仪律中所设立的洗濯。希伯来书 9:10。第三,指用水的洗,就是用来印证新约之约的。马太福音 28:19。第四,借喻指任何沉重的十字架或灾难,故此基督的受难称为祂的洗。路加福音 12:50。第五,指圣灵非常恩赐的赐下,且是借使徒按手而赐下的。使徒行传 1:5;11:16。末了,指整个教会的职事。故此经上说亚波罗教导主的道,但他只晓得约翰的洗礼(即约翰的教义)。使徒行传 18:25。保罗在此处说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所取的是第三种意思。
圣经论洗礼所用的说法,按常理看来颇为奇特,所以需要加以解释。这里说: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这样说的理由有三。第一,用水洗身体是外在的记号,要向我们的眼睛和心思显明内里的洗净,以及我们与基督的联合;所以受洗的人被称为披戴基督。第二,水的洗向我们印证我们内里被接在基督身上:身体被水洗是何等确实,信的人被接在基督身上也是何等确实。第三,洗礼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器具,借着它,我们被接入基督、与他相交的事得以成就。因为在正当、合法地施行洗礼时,神照着自己的应许,把信的人接在基督身上,内里的洗净也随着外面的洗一同赐下。因这些缘故,在洗礼中受水洗的人被称为披戴基督。其他说法也当照样理解,比如说洗礼……也拯救你们(彼得前书 3:21),受洗,洗去你的罪(使徒行传 22:16),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罗马书 6:3)。
第二点论洗礼的质料。这里我要考察三件事:记号、所表明的实质,以及两者之间的对应。记号一部分是水这一元素(使徒行传 8:36),一部分是神所设立、附属于这元素的礼仪,即用水洗身体这一圣礼上的用法。水与外在的洗身,这两样合起来,就是洗礼完整而全备的记号。
这里可以提一个问题:洗礼中洗身体,必须用浸入的方式,还是用洒水的方式?答:在炎热的地方,以及给成年人施洗时,所用的是浸入,使徒们也是这样做的;保罗在罗马书 6:3 所暗指的正是这一点。而且浸入比洒水更能充分地表明我们属灵的洗净。然而在寒冷的地方,以及给初生的婴孩施洗时,顾及他们的健康和性命,应当用洒水,而不用浸入。因为这条准则是:必需与爱心,可以免除礼仪律的规定。大卫吃陈设饼,就是根据这个道理;割礼也并非总在第八日施行,这从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情形可以看出。出于同样的缘故,在这些地方可以不用浸入,虽然浸入在别的情形下是一项圣礼的礼仪。还要记住,「施洗」一词不仅指身体没入水中的洗,也指洒水的洗。
洗礼所表明的事,也就是洗礼的实质,乃是基督自己,我们的中保;是指他舍己来洗净我们而言。所以保罗说,他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以弗所书 5:26。
两者的类比或对应关系如下:水预表钉十字架的基督及其一切功德,圣约翰说: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 1:7),即钉十字架之基督的功德与功效,使我们脱离罪,并脱离罪的罪责与刑罚。身体外在的洗濯,预表圣灵内在的洗净,这洗净在于称义与成圣(哥林多前书 6:11;提多书 3:5)。身体浸入水中,表示治死老我,也就是在基督的死上与他有分;在水下停留,表示罪的埋葬;从水中出来,表示从罪中复活,得着新生的样式(罗马书 6:3-4)。
第三点论到洗礼的形式。马太福音 28:19: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的名给他们施洗。我这样解释这段话:首先请注意,经上说使他们作门徒,即呼召他们信并悔改,使他们作我的门徒。我们在此要留意,神在洗礼中与人立约时所遵守的次序。第一,神藉着他的道呼召人,吩咐他们信并悔改;他们一开始信、开始悔改,第二,神就向他们应许怜悯与赦罪;第三,神用洗礼为他的应许作印证。基督说使他们作门徒,所指的就是这神圣的次序,而神也一向遵守这个次序。神未与亚伯拉罕立约,也未用割礼为这约作印证以先,就对他说: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世记 17:1)。论到他的后裔,神说他们必须先秉公行义,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创世记 18:19)。神对以色列人说,他们必须归向他、听从他,然后他必使他一切的应许和约都得成就(申命记 30:1-6;以赛亚书 1:16-17, 19)。彼得对犹太人说,先要悔改,然后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使徒行传 2:38, 42)。腓利也对太监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受洗(使徒行传 8:37)。
应用:由这个次序可见,信与悔改的命令比在基督里施怜悯的应许更宽、更普遍。因为命令是向所有听道的人发出的,要他们回转、相信;应许却只给那些真正回转、相信的听道之人。所以,若以为救恩的应许普遍属于全人类,那是谬误。
再者,从这个次序可以看出,悔改属于洗礼,而且是首先要求的事情之一;因此,把悔改当作一种独立的得救途径,当作洗礼之外另一件圣礼,实属愚妄。
第三,若有人问:为何有那么多人虽已受洗,却仍照样活在世人通常所犯的罪中,好像从未受洗一般,如同贪恋世俗的以扫,却又以自己受过洗而自我安慰?答:他们不知道、也不思想神在洗礼中与他们立约时所定的次序;他们本末倒置,略过悔改与相信的命令,首先就抓住神在洗礼中向他们所立的应许。世上之所以有这许多亵渎不敬之事,原因就在于此。
再者,有许多人虽已受洗,却不愿听、也不愿读神的道。究其缘故,是因为他们没有遵守自己洗礼的次序:先作门徒,然后才持守神的应许。
那些让儿女在无知中长大的人,同样当受责备。因为儿女受洗时附有条件:到了能明辨事理的年岁,就要作基督的门徒。而这样一来,他们便被拦阻在神的一切怜悯之外。因为我们必须先作好门徒,顺从那吩咐我们回转、相信的命令,然后才能从神的任何应许中得着益处。
最后,这里教导我们:在作成我们救恩的事上,要持守神在洗礼中为我们所定的次序。这次序就是:首先,照着祂的一切律法归向神;其次,归正之后,持定神的应许,以及圣礼对这些应许的印证。我们若从神与我们立约时开始的地方开始,在祂结束的地方结束,就必在神的应许中得着安慰,并与神有真实的相交。这事我们不但在初次归正时当行,日后在困苦患难之时,以及因软弱跌倒、得罪神之时,也当如此行。总而言之,我们在实践上若始终守住这个次序,无论生死,都必得着真实的安慰。
下文接着说:给他们施洗,归入那名,或作奉父、子、圣灵的名。这话有几层意思。第一,是凭父、子、圣灵的命令和权柄施洗。第二,是借着并伴随着求告独一真神的名施洗。无论做什么,或说话 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即借着求告基督的名去行(歌罗西书 3:17)。第三,奉……的名施洗……,是指用水洗人,作为记号,表明受洗的人有神的名称在他身上,并且他被接纳进入神的家,作神的儿女、基督的肢体、圣灵的殿。雅各收以法莲和玛拿西为子时,正是这样说的:他们是我的……愿我的名归在他们身上。(创世记 48:5、16)保罗也说,哥林多人不可以保罗、矶法、亚波罗的名来称呼、来分门别类,因为他们不是归入这些人的名受洗,而是归入基督的名(哥林多前书 1:13)。我认为,这句话的全部含义就在于此。
我们在此看到洗礼中所成就的事:神与受洗之人之间隆重确立恩典之约。在这约中,有些行动属于神,有些属于受洗之人。神的行动有二。第一,是应许和好,即应许受洗并相信的人罪得赦免、得永生。第二,是给这应许加印,即印证这应许。这印证有两重:外在的与内在的。外在的印记是用水洗。这洗之所以能作印证,不在其本性,而在于神的设立,即这句话:给他们施洗…… 所以保罗说: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以弗所书 5:26)。内在的印证是藉着神的灵为凭据(以弗所书 1:13)。受洗之人的行动,是一种立约承诺,或说一种约束:他藉此约束自己,要向父、子、圣灵尽忠效命。这效忠在于信心,凭信相信神的一切应许;也在于顺服,遵行神的一切命令。这约束的记号,就是受洗之人甘心情愿让自己受水洗。
经上不说奉神的名,乃说奉父、子、圣灵的名,为要教导我们认识并承认真神的正确途径。这认识在于六点,这里全都表明了。第一,神只有一位,再无别神。因为虽有三位被称呼,名却只有一个,即三位在权柄、旨意和所受的敬拜上都是同一的。别处也说,人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使徒行传 10:48)。第二,这独一的真神就是父、子、圣灵。这是测不透的奥秘。第三,这三位是真实有别的:父在次序上居先,子居第二,圣灵不是第一,也不是第二,而是第三。第四,三位在作为上同是一体(约翰福音 5:19),尤其在和好之工,即立约之事上:父差遣子作我们的救赎主,子亲自成就救赎之工,圣灵以祂的大能将这救赎施用于人。第五,三位在所受的敬拜上同是一体:父、子、圣灵要一同受敬拜,神也在三位之中受敬拜。最后,我们认识神,不是照祂在自己里面的本相,乃是照祂在恩典之约中向我们所启示的;所以我们必须承认父是我们的父,子是我们的救赎主,圣灵是我们的保惠师;并且要在这方面的认识和经历上力求长进。
或问:洗礼可否单奉基督的名,或单奉神的名施行,而不提及神格中的三个位格?答:不可。因为洗礼的真正形式已在此处明定。若有人说,彼得吩咐耶路撒冷人:你们各人要悔改,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使徒行传 2:38)我答:彼得在那里的用意,不是要规定洗礼的形式,而是要说明洗礼的目的与宗旨,就是使我们得以与基督有真实的相交。
第四点论洗礼的目的,共有四项。第一,因我们软弱,洗礼作我们的凭据,使我们确知神的一切恩典与慈爱,特别是我们与基督的联合、罪得赦免以及治死老我。第二,洗礼在世人面前作基督徒认信的记号;所以经上称它为「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即良心的约定或问答(彼得前书 3:21)。第三,洗礼是我们初次进入、被接纳进有形教会的途径。最后,洗礼是合一的途径。参看以弗所书 4:5;哥林多前书 12:13。
第五点论洗礼的功效。这里有四个必须讨论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洗礼的功效是否及于一切罪,并及于人的一生?作答之前,我先列出我们的教导,再列出天主教徒的教导。我们教导:洗礼的效用扩展到人的一生,它除去一切罪,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但须记住一个前提:受洗的人要持守洗礼的规矩,就是归向神、信靠基督,并且随时视需要不断更新信心与悔改,如此持守到底。理由可列如下。第一,圣经论到那些早已受洗的人,用的是现在时:洗礼……也拯救你们,彼得前书 3:21;又说: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罗马书 6:4。又用将来时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保罗也说,基督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 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以弗所书 5:26-27。这一切都表明,洗礼在施行之后,仍有施行之前所具有的同样功效。第二,恩典之约是永远的,以赛亚书 54:10;何西阿书 2:19。而这约正是洗礼的根基与实质,所以洗礼不可拘限于某一时刻;只要这约仍然有效,洗礼就必有它的效力。加拉太人的例子也显明这一点:他们受洗之后已经离弃真道,转从别的福音,保罗却仍用他们所受的洗来教导、引领他们。最后,古代教会一向教导:一切罪都借着洗礼除去,奥古斯丁,《论婚姻与情欲》卷一第33章;《致卜尼法斯》卷〈◊〉第13章。连将来的罪也包括在内。
天主教徒的教义是:洗礼除去施洗之前所犯的一切罪;至于受洗之后所犯的罪,则不是靠洗礼除去,而是靠补赎圣礼除去。但这教义是错谬的,这从他们所用的论证便可看出。
论据一:割礼在施行之后,便不再有除去罪的功用;所以洗礼也没有。答:割礼确有此功用。这一点由此可见:犹太人离弃神的时候,众先知就提醒他们想起自己所受的割礼,吩咐他们自行割礼、将心里的污秽除掉。耶利米书 4:4。
论据二:使徒常召受洗之后犯罪的人认罪、悔改,或说补赎。使徒行传 8:21;约翰一书 1:9。答:这反倒于我们有利。因为他们这样做,正是领人回到自己的洗礼,回到洗礼中所定下的次序,就是:受洗的人首先必须归向神,信靠基督。此后并没有另定什么新的次序,只是在道的职事和主的晚餐中,重新更新这最初受洗时所定的次序而已。至于他们把补赎分为作为德行的补赎和作为圣礼的补赎,说德行在洗礼之前、之后都有,圣礼却只在洗礼之后,这种说法在神的话中毫无根据。
论据三:「人若蒙了光照」,即受了洗,「而后又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从新懊悔」,即不能借洗礼中的那种悔改得以更新。希伯来书 6:6。答:这段经文所讲的,并不是受洗之后跌倒的人,而是o 〈希腊文〉.那些全然背道、弃绝基督的人。因为经上说(第 7 节):「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即把那已经钉了十字架的基督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并且践踏基督的血。希伯来书 10:29。再者,这段经文并非专讲洗礼中的悔改,而是泛指一切悔改;连洗礼之后的悔改也包括在内。因为人既弃绝了基督,就再没有悔改的余地了。
论据四:哲罗姆说,补赎是船破之后的第二块木板。答:悔改确实是第二块木板,罪人从他的洗礼堕落之后,借着它重新回到洗礼,从而抵达永远福乐的港湾。由此可见,洗礼才是真正的悔改的圣礼,因为悔改属于内在的洗礼。
应用:洗礼既然关乎人的一生,那么你若陷在任何苦难或困境之中,就当回到你的洗礼那里去,在那里必能寻得安慰,就是:你若真心归向神、信靠他,神就是你的神。其次,要天天记念你向神立誓效忠的约束,在受试探的时候尤其要记念;并且务要坚守此约,将它践行到底。
第二个问题是:洗礼是否除去原罪?天主教徒回答说是,以致在受洗的人身上,再没有任何神可以公义地恨恶的东西;因此他说,原罪在洗礼之后就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罪了。我们教导、也应当持守:完全而完整的洗礼(即外在的洗与内在的洗相结合)除去罪的刑罚、罪责(即当受刑罚的义务)以及罪过本身;但不是绝对地除去,而是在两方面除去。第一,在归算上:因为神不把原罪归算给在基督里的人。第二,在辖制上:因为原罪不在重生的人身上作王。然而,原罪在洗礼之后仍存留在受洗的人身上,并且仍旧是罪,而且是真正意义上的罪。保罗在罗马书 7:20 说: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 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请留意,保罗把自己重生以后的私欲称为罪,而且是真正意义上的罪,因为他说,正是这私欲叫人犯罪。他又在歌罗西书 3:5 说: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其中还列出了恶欲。他又对以弗所人说(以弗所书 4:22):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可见在洗礼之后,旧人或原罪仍有若干残余存留。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 1:8 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有人答辩说,这话是指可宽恕的罪,即小罪说的。可是,既然这些罪需要用基督的血才能洗去,正如他在第 7 节所说,又怎能算是小罪呢?再者,这话若也是指婴孩说的(事实正是如此),那么私欲在他们身上就必定是罪,因为婴孩并没有本罪。最后,基督在约翰福音 13:10 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即他属肉体的情欲,一洗。这里要留意两件事:其一,在已经洗净的人身上,仍存留着罪的污秽;其二,这些污秽在第一次洗净之后,仍要由基督来除去,而不是靠我们补赎的行为除去。
罗马教在这一点上的教义有两个根据。第一个是:他们把私欲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是肉体中背叛心中之律的倾向,也就是趋向恶的倾向。第二等在于犯罪的最初意念,这些意念先于意志的同意。第三等在于意志已经同意的情欲行为。他们说,只有这第三等是道德律所禁止的,因为道德律所禁止、所定罪的是出于意志的私欲;前两等则不在禁止之列。按他们的说法,私欲本身连同最初的意念并不在人的能力范围之内,所以与其称为罪,不如称为缺陷或软弱;人不该为此受责备,正如不该为身体的疾病受责备一样。答:这教义是错的。私欲连同它趋向恶的最初意念都被道德律定罪,这是显而易见的真理。解释律法有一条原则:凡律法禁止某一实际的罪,也就一并禁止它的一切起因、诱因和助长之物。既然与同意相连的实际私欲为律法所禁止,那么作为它起因的原罪之私欲和最初的意念,也同样被禁止。保罗说,若不是律法说不可起贪心,他就不知道私欲是罪。罗马书 7:7。保罗本是律法教师,早就知道得了同意的私欲是罪,因为单凭本性之光就能明白这一点。可见律法在这里所说的是更深一层的私欲,即先于同意的私欲。
第二条理由是:罪一旦蒙赦免,就不再使人有罪,也不再算为过犯;所以原罪在受洗之后便不再是罪。答:实际的罪责虽已除去,潜在的罪责却仍然存留,即原罪本身仍有使人有罪的倾向。原罪虽不再算为这人或那人的过犯,却仍是本性中的过犯,或说就其本身而论仍是过犯。
应用:既然原罪在受洗之后仍存留,直到死时,我们就当谦卑自己,至死都要不住地求怜悯、求赦免,舍己而单单倚靠基督。
再者,既然受了洗的人直到死时仍是罪人,或有人要问:那么敬虔的人与不敬虔的人有何分别?答:在已经重生的人身上,有为自己里面的败坏、也为自己从前的罪而生的忧伤,并且憎恶这些罪;同时他们心里立志不再犯罪,这志向又与竭力在神一切诫命上讨神喜悦的努力相连。所以他们若犯了罪,可以凭无亏的良心说,自己犯罪是违背了自己的心志与决断。这是不敬虔的人做不到的。
第三点:洗礼如何赋予恩典?答:洗礼赋予恩典,是因为它是一种途径,把基督连同他的恩惠赐给并呈现给有信心的心灵;而它做到这一点,是凭着它所表明的意义。因为洗礼好比一份专属个人、确实无误的凭证,向受洗的人担保他的罪已蒙赦免,并担保他必得永远的救恩。传道人奉神的名,把怜悯的应许施用在受洗者身上,这实在等于神亲自向他个人作了一个应许。就这一点而言,说洗礼赋予恩典,是很恰当的。正如君王的赦书被说成救了罪犯的性命,其实赦书不过是向罪犯和众人表明,君王有意施恩罢了。再者,说洗礼赋予恩典,也是因为身体外面的洗濯是神恩典的记号或凭质;信心借着这凭质得以坚固,而信心正是领取或接受神恩典的器具。这种坚固,是借着心中的一番推理而成的,大致如此:凡正确使用这记号的,必得着所表明的实质;我(已到成年的受洗者说)凭着信心和悔改正确使用了这记号;所以我必得着所表明的实质,就是罪得赦免和永生。好比君王对臣民说:「谁把某某叛贼的首级献上,就赏他一千镑。」好,那叛贼的首级砍下来了,持有首级的人就可以说:「这就是一千镑」,或说:「这会给我挣来一千镑」,因为对他而言,这首级凭着君王的话,成了一千镑赏金的凭质。照样,洗礼中的洗濯,对信的人来说,也是他罪得赦免的确实凭质。圣礼就是这样赋予恩典的,此外别无他法。理由甚多,举其一即可:神的道赋予恩典(因为它「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它做到这一点,是借着耳朵向心灵表明神的旨意;而每一项圣礼都是神的道显为眼目可见的;所以圣礼赋予恩典,是凭着它所表明的意义,也是因为按神的设立,它是神怜悯和良善的凭质。或许有人会说:圣礼不只是记号和印记,也是把神的恩典传送给我们的器具。答:圣礼并不是一种把神的恩典系在其上、或关在其内的器具;而是这样一种器具:在正确使用它的时候,恩典借着神的扶助与它同在;因为神在正确使用圣礼之中、并伴随着这正确的使用,赋予恩典。圣礼是器具,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并无别的意义,即:它是道德上的器具,而不是物理上的器具。
天主教徒的教义是:圣礼凭所做之工赋予恩典;即施行圣礼之时,传道人外在的举动凭其自身之力赋予恩典。至于这举动如何能赋予恩典,有人说,这举动本身含有为此目的而有的效力,举动一完,效力即随之消逝;另有人说,它本身并无阿奎那《神学大全》第〈◊〉部,第 62 题,第 4 条。贝拉明(Bellarmine)《论圣礼》第 2 卷第 11 章。效力,乃是神使用这举动,将它提升,使它能够赋予恩典。然而这教义纯属人脑中的虚构。施洗约翰在马太福音 3:11 提到两位施洗者,即他自己与基督,并且区分二者的作为:他自己的作为是用水洗,基督的作为是用圣灵洗。倘若他用水洗就已赋予了圣灵,他便不会作此区分。保罗说:基督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以弗所书 5:26)可见洗礼赋予恩典,不是因为身体被水洗了,乃是因为洗的时候,应许之道被人信了、领受了。使徒被称为与神同工的(哥林多前书 3:9),然而在重生的工作上、在赐生命的事上,他们却算不得什么(第 7 节)。彼得说得直截了当: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得前书 3:21)创造之工直接出于神,且唯独出于神;而重生乃是创造之工,所以它直接出于神,并非直接出于圣礼、间接出于神。基督的肉身被提升、被高举,超乎一切受造之物的地位;然而赐生命的效力不在基督的肉身,乃在祂的神性。既是这样,圣礼本身就更不会含有赋予恩典的效力了。经上说信心使人称义,却不是凭它自身的效力;因为信心并不造成我们的称义,只是在神成就称义之时,作为领受称义的器具。既然如此,圣礼又怎能造成称义呢?最后,若在施行洗礼时,身体外在的洗濯被提升到超乎其本然的地位,那么任何圣礼每次使用外在的物质,都会有神迹发生,而施行圣礼的传道人便都成了行神迹的人。这话是断不可说的。
再者,他们的教义还有一错:他们教导说,传道人在圣礼中所施行的外在动作本身就能赐下恩典,即便受者并没有信心的恩赐来领受所赐之物。这与约翰福音 1:12 的话相违: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诚然,他们也说必须有信心和悔改来预备领受的人;但照他们的说法,这种预备只是用来除去障碍,并不能使我们有能力领受神所赐的。
应用:我们不可以为,只要来到教会、听神的道、祷告,就已足够,满足于这些事做过了。因为这样我们就是自欺。我们行这些敬虔的事时,必须在心里归向神,凭信心接受祂的应许;不然,我们所行最好的事,于我们也毫无益处。希伯来书 4:2。
再者,若在圣礼中使用其中的元素尚且不能赋予恩典,那么可以断定:符咒与咒语,无论其中的言辞多么美好,本身都毫无能力使我们得益;若有任何效验,也只是出于魔鬼的运作。
最后一个问题是:洗礼是否在灵魂上印下一个永不磨灭的印号或记号?答:圣经中有两种区分的记号,一种是看得见的,另一种是看不见的。属于第一种的,是头一次逾越节时逾越节羔羊的血;因为埃及人的长子被杀之时,以色列人的长子就是凭这血被标记出来的。洗礼也属于这一种,因为基督徒凭着它与犹太人、土耳其人和不信的人区别开来。看不见的记号又有两种。第一种是神永远的拣选。提摩太后书 2:19: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 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基督说我认识我的羊(约翰福音 10 章),就是凭着这拣选;万国中的选民也是凭此受了印记(启示录 7 章、9 章)。第二种是重生的恩赐,这无非是将神的形像印在人的灵魂里;信徒被称为受了印记,就是指这个(以弗所书 1:13;哥林多后书 1:22)。洗礼是在我们里面印上这记号的一个途径,因为它是重生的洗。
天主教徒又捏造出另一种作为,称之为不可磨灭的印记;他们把它当作与重生截然不同的一样东西,并且说,这印记烙在所有人的灵魂里,无论善恶,人被定罪之后它仍存留在他们里面。至于这印记究竟是什么,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有人说它是一种品质,有人说它是一种关系。其实圣经里根本没有这样的话;实情是,这纯粹是人脑子里虚构出来的东西。
要讨论的第六点是洗礼的必要性。这里必须把恩典之约与洗礼区分开来,洗礼乃是这约的确认或印记。与神立约,并且在这约之中,是得救所绝对必需的:因为除非神是我们的神,我们是神的仆人,否则我们不能得救。
洗礼本身在一定意义上是必需的:第一,因神的命令,祂吩咐我们要施行这礼;第二,因我们的软弱,凡能坚固我们信心的帮助,我们都需要。然而洗礼并非绝对为得救所必需;因为在能够领受之时缺了洗礼,并不使人被定罪,使人被定罪的,乃是在能够领受之时藐视洗礼;而即便是这种藐视,人若事后悔改,也是可蒙赦免的。因为信主之父母的儿女生来就是圣洁的(哥林多前书 7:14),神的国也是属于他们的;所以,他们若在受洗之前死去,也必得救。十字架上的那个强盗,以及许多圣洁的殉道者,都未受洗而死,如今却在天国里。
有人反驳说:照神的命令,凡不受割礼的男孩必从神的百姓中剪除(创世记 17:14),所以凡不受洗的人也必被剪除。答:这段经文所说、所指的不是婴孩,而是成年人:他们到那时仍未受割礼,又藐视神的定例,拒不受割礼。下文所给的理由就表明了这一点:因他背了我的约:背约的不是婴孩,而是他们的父母,或是成年人。
其次,有人举出基督的话来反驳,约翰福音 3:5:「人若不是 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答:基督在这里是暗指旧约中的洗濯之礼(以西结书 36:25),同时也对这些洗濯作了解释,意思是这样的:你是法利赛人,很喜爱洗濯;但你若想进天国,就必须用清水洗净,即藉着圣灵重新生出来。我再答:这话若是指洗礼说的,其意思是这样:这里的天国不是指永生,而是指新约的教会,而且是指教会有形可见的状态(马可福音 9:1)。洗礼使人成为教会有形的肢体,藉着圣灵重生,则使人成为教会真实而有生命的肢体。所以,这里说洗礼是必需的,不是就永生而言,而是就我们被接纳、得以进入教会而言;如今洗礼是进入教会的唯一途径。
第七点论洗礼的诸般情形,共有五项。第一项关乎施行洗礼的人;关于这些人,我提出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施行洗礼的,是否不仅限于传道的人,也可以是所谓的平信徒,或纯粹的私人?答:只有传道的人可以。因为施洗是公开职事的一部分,马太福音 28:18:「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给他们施洗。」请留意,传道与施洗是连在一起的;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再者,凡要执行公开职事任何一部分的,都必须有圣职呼召,罗马书 10:14;希伯来书 3:5;纯粹的私人却没有蒙召作这件事。并且,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而由私人施行洗礼,正是不出于信心的,因为神的道中既没有这样的命令,也没有可援引的榜样。
有人援引西坡拉为例(出埃及记 4:25),她曾给自己的儿子行割礼。答: 这个例子在许多方面都不足为法。因为她是当着丈夫的面行的,而当时并无此必要;她行得匆忙,为的是抢在丈夫之先;她是在怒气中行的,因为她把儿子的阳皮丢在摩西脚前。而且看来她并不是信徒,不过是个地道的米甸人。因为她轻慢割礼,称丈夫为「血郎」,是因为孩子受了割礼(第 26 节)。看来正因如此,摩西下埃及的时候,要么把她送走了,要么是她自己离去了。
又有人反驳说:私人可以教导,所以也可以施洗。答:私人的教导与职事的教导在性质上截然不同,正如一家之主的权柄与官长的权柄在性质上截然不同。私人,比如父亲或家主,教导神的道时,是凭着父亲或家主的名分去做,推动他的是爱的律;传道人教导时,推动他的却是特别的圣职呼召,并且是带着权柄去做,作基督的使者,代替基督。哥林多后书 5:21。再者,即便私人可以单单传讲道,也推不出他可以既施行道、又施行道的印记;而在洗礼中,这二者是联合在一起、一并施行的。
第二个问题是:恶人或异端所施行的洗礼,是否确为真洗礼?答:只要此人被认作居于真牧者或传道人的位分,施洗时又按照设立的本意持守正确的仪式,那就是真洗礼。文士和法利赛人是犹太人中最为首要的教师,却不属利未支派,而出自别的支派;而且他们实在都是异端和背道者,连其中最好的也不例外,因此理当被革职、被逐出教会。然而,他们既居于良善教师的位分,又坐在摩西的位上,即教导摩西教义中的若干要点,所以基督说:要听从他们,马太福音 23:1。非洲众教会针对居普良所下的定论,也是这个意思。
若有人问:不能讲道之人所施行的洗礼是否有效?也当本于同一根据作同样的回答。诚然,但愿凡执掌圣事的传道人都能传讲圣道;然而,那些不讲道的人若居于合法牧者的职位,又守着洗礼的形式,他们所施的洗礼确是真洗礼。
第三个问题是:施洗的人是否必须存有施洗的意向?答:只要设立圣礼之言加于物质元素之上,无论施行的传道人存何意向,这都是圣礼。保罗因基督被传开而欢喜,尽管许多人传基督是出于嫉妒或纷争,并无好意(腓立比书 1:16)。再者,按天主教的说法,神父在弥撒中念出祝圣之言时,若无祝圣的意向,就没有祝圣;这样,被高举的饼不过是饼,并非基督的身体;因此会众所敬拜的不是基督,而是偶像。所以,只要遵守圣礼的设立,心中的意向并非必需。圣礼的功效不在乎人的意志,乃在乎神的旨意。
最后一个问题是:传道人施洗时的本分是什么?答:他站在神的位分上;他按照设立所行的,就如同神亲自从天上用自己的手所行的一样。所以,传道人把水(就是恩典的记号和凭据)施于人身上的时候,也同时把赦罪和永生的应许施于受洗的人。这就如同神呼着那人的名对他说:我白白地把赦罪之恩和永生赐给你,条件是你要守洗礼中所定的规矩,就是归向我,并信基督。由此我们看到特殊信心的根基:神既然借着传道人的手,把怜悯的应许施于每一个信徒个人,那么每一个信徒也当反过来凭特殊的信心领受这应许。再者,思想神在洗礼中为我们所成就的,必当激励我们按着祂一切的律法认真归向祂,并以心中的信心持定祂慈爱的应许,安息在其上。因为神既亲自对我们个人说话,并且仿佛用祂自己的手和印确保祂向我们所施的怜悯,我们就不能不因此大受感动。
第二项情形,涉及受洗之人:凡按可能的情形,或按爱心的判断,属于圣约之内的人,都当受洗。因为凡持有圣约契书而来的人,不可不给他们盖上印记。受洗之人分为两类:成年人与婴孩。
已成年的人加入真教会,应当受洗;但在受洗之前,他们要先承认自己的信仰,并应许改正生活(使徒行传 2:38;10:38)。因此,圣经中凡要求受洗者有实际的信心、并改正生活的经文,都应当理解为指成年人而言。
信徒的婴孩同样应当受洗。他们受洗的根据如下。第一,神的命令,马太福音 28:18: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这句话已经规定了婴孩的洗礼。因为使徒正是凭着这项差遣,为全家的人施洗,使徒行传 16:31、38。再者,神曾吩咐给婴孩行割礼,创世记 17:14;而新约的洗礼是接续割礼而设立的,歌罗西书 2:11;所以,婴孩受洗同样是神所吩咐的。第二个根据是:信徒的婴孩在恩典之约以内。因为这约的内容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创世记 17:7。有人会说,这应许是以这种方式单单赐给亚伯拉罕的,因为他要作信心之人的父。答:这应许属于一切作父母的信徒。出埃及记 20 章,神应许: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使徒行传 2:39,彼得对听他讲道的犹太人说: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 保罗说:父母若信,儿女就是圣洁的了。 哥林多前书 7:14。既是圣洁的,就在约中。他们确实是圣洁的,因为按照基督徒爱心的判断,我们应当把他们都看作已经重生、已经成圣的人;至于隐秘的判断,就暂且留给神。既然婴孩在约中,他们就应当受洗。圣彼得的推理正是这样:应许属于谁,洗礼就属于谁;而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儿女的;所以,你们和你们的儿女都应当受洗。使徒行传 2:38-39。
或有人反驳说:我们无从知道婴孩究竟是不是神的儿女;他们若不是神的儿女,我们就不可给他们施洗。答:这话同样可以用在成年人身上,因为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不是神的儿女;照这个道理,也可以把他们拒于一切圣礼之外。再者,我们理当推定(按常理而论)信徒的婴孩是神的儿女,因为神在他们受孕、出生之时,就开始彰显祂的拣选:显明祂不单是父母的神,也是他们后裔的神。
其次,有人反驳说:婴孩没有信心,所以洗礼对他们毫无益处。答:有人认为,婴孩有信心,正如他们有重生一样,即有信心的倾向或种子。另有人说,父母的信心也就是他们儿女的信心,因为父母凭着自己的信心,既为自己、也为儿女领受了神的应许;这样,生在信主父母所在的教会中,就算作承认信仰了。我更倾向于后一种看法,因为这是教会古来公认的教义。
第三,有人提出:婴孩受洗时,并不知道所行的是什么。答:尽管如此,洗礼在他们身上仍有其功用;因为洗礼是圣约的印记,也是接纳他们进入有形教会团契的途径,而按名分,他们本是这教会的肢体。好比一位父亲为自己和儿女置下产业,在立约盖印的时候,儿女并不知道所行的是什么;然而这份产业为他们置下,并非徒然。
或问:土耳其人与犹太人的儿女当受洗否?答:不当,因为其父母在圣约之外。
其次,有人问:公开自认的天主教徒,其子女当受洗吗?答:这些父母都是奉圣父、圣子、圣灵之名受过洗的人。罗马教廷固然不是神的教会,但神的教会隐藏在罗马教廷之中,要从其中被召聚出来;正因如此,洗礼至今仍存留在罗马教会里。因此我认为,公开自认的天主教徒的婴孩可以受洗,但须遵守两项前提:第一,上述父母本人愿意孩子受这洗礼;第二,须有担保人应许在真信仰中教养这孩子。
第三,或许有人要问:恶劣基督徒的儿女,即那些在认识上持守真宗教、在生活上却否认它的人的儿女,可以受洗吗?答:可以。因为凡由受过割礼的犹太人所生的(其中许多人是恶劣的),无一例外都受了割礼。我们不可只看生身的父母,也要看列祖;论到他们,经上说:树根若是圣洁,树枝也就圣洁了,罗马书 11 章。根据这一点,私生的孩子也可以受洗,只要在父母之外另有人为他们作保应答。父母的恶行,也没有理由在关乎永生的事上连累孩子。
最后,或许有人要问:被逐出教会之人的儿女可否受洗?答:可以,只要父母之外另有人为这孩子作担保。因为父母虽被逐出教会,就权利而言仍是教会的肢体,仍有承受天国的权利。他们并非被绝对地逐出天国,而是附有条件的,即除非他们悔改;而且只是部分地被逐出,即在相交上、在享用自己的自由上被逐出,在权利或名分上却没有。正如一座自治城市的自由民被下在监里,虽暂时不能享用自己的自由,却仍旧是自由民。
第三个情形关乎时候。这里或许有人要问:洗礼当施行几次?答:只施行一次。因为洗礼的功效贯穿人的一生;而且我们只重生一次,也只一次被接在基督身上。这里当留意:重生的恩赐永不会完全熄灭。因为人若可以第二次重生,他就必须一再受洗;洗礼原是接枝的圣礼。或有人说:人可以仍旧接在基督身上,却因自己的邪恶使自己成为死的肢体。我回答:基督奥秘身体上的一切肢体,都是活的肢体。你们……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彼得前书 2:5。再看保罗怎么说:全身……就因神大得长进,歌罗西书 2:19,又见以弗所书 2:21。信徒是基督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而基督的骨肉,没有一部分是会死的。
最后一项情形是关于地点,即神子民的公共聚会或会众。因为洗礼是公共职事的一部分,并且依附于神之道的传讲。其次,全体会众都当从讲述洗礼之设立中得益处。最后,这会众当借着祷告把受洗的婴孩献给神,并为他的得救代求,因为众人的祷告最有功效。
第八点,也是最后一点,论洗礼的用处。首先,我们的洗礼必须提醒我们:我们已被接纳、收进神的家中;因此我们必须以神仆人的身份行事为人。为要真正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把自己的一生分作两段,即过去的生活与将来的生活。论到过去的生活,我们必须做三件事。第一是省察,就是要为自己从襁褓以来的一切罪向自己追究交账;第二是认罪,就是要以忧伤的心,在神面前为这些罪哀哭、承认,并为此控告、定罪自己;第三是求赦,就是要奉基督的名恳求主,而且要日复一日极其迫切地恳求,直到得着安慰的应允,就是良心的平安和圣灵中的喜乐。
至于今后的生活,我们里面必须有两样东西。第一,是不犯罪的心志;这心志必须是活泼而明确的,要天天在我们里面更新,正如我们一天天度日一样,好叫我们能说:我们若犯罪,那是违背我们的心志和决断的。第二,是竭力照着神的一切诫命,献上新的顺服。我们若行这些事,就显明自己是神的仆人。关于这一切,洗礼对我们来说,好比每日的一篇讲章;我们几时想到或说起自己在洗礼中所得的名字,就当几时想起这些事。这正是保罗的教导:他教导我们,既然我们已经受了洗,就必须效法基督的死与复活。罗马书 6:3-4。
再者,我们受洗归入父……的名,必当教导我们要学习正确地认识并承认神;即承认他是我们的神,是我们在基督里的父;承认他的同在,因而行在他面前;承认他的护理,因而把一切忧虑卸给他;承认他在赦免、白白饶恕我们罪上所显的良善与怜悯。
第三,我们的洗礼当作我们患难之时一切安慰的仓库。你若受魔鬼试探,就当以你的洗礼抵挡它,因为神在洗礼中已向你应许并印证了你罪的赦免与永生。你若为疑惑和信心软弱所困扰,就当想到:神已将祂向你所存慈爱的凭据与质押赐给了你。我们遇到疑难之事,常常翻看父亲和祖父的遗嘱,好叫心中有定见;照样,你也当常常察看你天父的遗嘱,这遗嘱已在你的洗礼中盖印并交付于你,如此,你在百般疑惑之中便更能心里坚定。你若身负任何十字架或遭遇任何灾祸,就当回想你的洗礼,因为神在洗礼中应许要作你的神,这应许祂必不叫你落空。
最后,人若要做神学的学生,就当学习并实践自己的洗礼。研读圣经需要注释书;而对一个人自己而言,最好的注释就是他自己的洗礼。因为人若对自己的洗礼略有所知,又学会去实践它,就更能明白全部圣经;若没有这个帮助,圣经本身对我们就如同谜语一般。
描述收养之恩的第四点,是这恩赐的根基,见于这几句话:都是披戴基督了;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保罗所用的这个说法,取自使徒时代受洗之人的习俗:他们将要受洗时,先脱去旧衣,受洗之后再穿上新衣。穿上衣服,就是把衣服贴在身上,使用它、穿着它。照样,披戴基督,就是与基督紧密联合,与祂有属灵的相交。所以,我们得儿子名分的根基在于两件事:我们与基督的联合,以及我们与基督的相交。为了更好地明白这段经文,对这两件事需要略作说明。
与基督联合,是神的作为,借此一切信徒都与基督成为一。这里有两个问题须提出。第一,信徒在什么意义上、凭什么缘故,被称为与基督成为一?答:第一,他们与基督成为一,不是在意念或想象中,因为这联合确实是真实的联合。约翰福音 17:22,基督证明信徒都可与他合而为一,像他与父合而为一。第二,他们成为一,也不只是心意和情感上的契合,因为照这样说,凡家人朋友都是一了;耶路撒冷的信徒就是这样被称为一心一意的,见使徒行传 4:32。第三,他们也不是在本质上成为一。信徒有多少,就有多少个各自分别的位格,每一位都与基督的位格有别。况且基督神性的本质不能传给受造之物;基督的肉身在天上,要一直留在那里,直到末后的审判,所以不能与我们的本质相混合、相掺杂。最后,信徒与基督成为一,也不是因为基督神性或人性的属性、品质流注到我们身上。有人会问:那么他们究竟怎样与基督成为一呢?我回答:是借着同一位圣灵,既住在基督里面,也住在基督所有的肢体里面。哥林多前书 6:17: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保罗在以弗所书 2:14 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基督使犹太人和外邦人这两个不同的民族成为一个新人。约翰说:基督借着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住在他里面(约翰一书 3:23)。为了更好地明白这一点,不妨设想有一个人,头在意大利,两臂分别在德意志和西班牙,两脚在英格兰;再设想同一个灵魂贯通这些部位,使它们都有生命。这样,这些部位既有同一个灵魂,就都成为一,并且都作为肢体同属一个身体。照样,天上的众圣徒和地上的众信徒,既有基督的同一位灵住在他们里面,就都在基督里成为一。
第二个问题是:众信徒怎样与基督成为一?答:一方面借着神的赐予,就是把基督赐给我们;另一方面借着我们的领受。所谓赐予,是使基督在名分上归我们所有,以致人可以真实地说:基督连同他一切的恩惠都是我的。论到这赐予,有四件事当留意。第一,所赐给我们的是基督自己,并且是全然的基督,因为这里说我们「披戴基督」。这里必须作一分辨:基督的神性赐给我们,不是就其本体而言,因本体是不能相通的,乃单就其作为而言;但基督的肉身,即他的人性,却是实实在在赐给信的心,约翰福音 6:54, 56。我们借着它从神性领受永生,神也借着它与人联合,人与神联合。第二,基督把他的功德与补赎赐给信他的人。这归算给我们的补赎,就是遮盖我们罪的遮盖,诗篇 32:1;也是在基督血里洗白的白衣,启示录 7:14。第三,基督赐下他圣灵的功效,使我们在圣洁和新生的样式上效法他。这样,他使我们脱去旧人,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 圣洁,以弗所书 4:24。第四,所传的道和圣礼好比是神的手,神借此把基督连同他一切的恩惠显明并赐给我们。
论到我们领受神所赐的基督,有两件事必须留意:其一,神在哪里将基督赐下、献上,我们就必须在那里领受他,即在道与圣礼之中。其二,信心是我们的手,我们借以领受基督;这领受乃是心思的一个超自然的行动,借此我们相信基督连同他的一切恩益都是属于我们的。约翰福音 1:12。由此我们看见,我们怎样与基督合而为一,基督又怎样与我们合而为一。
与基督相交,就是我们拥有、占有并享受基督和祂的一切恩惠;这相交今生只得一部分,到来世才得完全。所罗门在《雅歌》中详论这种相交,大卫在诗篇 45 也讲到了。
应用:既然我们要披戴基督,这就提醒我们省察自己那可怕的赤身露体。这赤身是什么?答:有受造时的赤身,也有堕落之后的赤身。受造时的赤身,是指身体虽毫无遮盖,却健全无恙,与其他受造之物相比,满有荣耀和威严。人堕落之后的赤身,或在内,或在外。内在的赤身,是缺少神的形像,缺少纯全无罪,缺少无亏的良心,缺少神的恩宠和对他的倚靠;因为这些(可以说)就是灵魂的遮盖。外在的赤身,是身体失去遮盖,满是丑陋与羞耻。圣经既把内心的这种赤身指为一大恶事(创世记 3:7;出埃及记 32:25;箴言 29:18;启示录 3:17),我们就当竭力看见并感受自己身上的这种赤身;因为它使我们在神眼中丑陋可憎。
其次,这里提醒我们要特别留心修饰、装扮自己的灵魂。为此,我们必须披戴主耶稣基督(罗马书 13:14)。这有两条途径。第一,在神面前揭开自己的赤身露体,并求他遮盖。揭露自己的羞耻,正是遮盖羞耻的途径(诗篇 32:1-3)。第二,使自己顺服神的道与灵,无论在生在死,都效法基督,与他相合。我们务必这样披戴基督。因为天上的君王早已邀请我们赴他儿子的婚宴;我们也已应允作他的宾客;必有一个时候,王要察看所有宾客,看他们有没有穿婚宴的礼服,这礼服就是基督自己;凡没有穿上这件袍子的,必被丢在外边的黑暗里。我们好像赤身露体、被弃待死的婴孩(以西结书 16:7),基督的功德与顺服就如襁褓和裹布。我们若要存活,就必须把自己包裹在其中。我之所以特别说这话,是因为如今男男女女都沉醉于一种属灵的醉酒,甚或说是疯狂,整天在身体上摆弄消遣,却任凭灵魂赤露。或许有人说:我们在洗礼中都已披戴了基督。我回答:英格兰这四十三年来享有太平兴盛,我们一直好像活在温暖的日光之下;因此我们中间许多人(无疑)把这件衣服穿得十分松垮。
第三,我们想到自己的不配,便会生出一种大试探。因为罪一浮上心头,就把我们从神面前赶开,叫我们不敢祷告。补救之法是这样:我们必须披戴基督,来到神面前;不可奉自己的名而来,必须奉祂的名而来,把基督的功德呈献给父,就好像我们与祂是同一个人一般。这样,我们就必蒙悦纳。
第四,或许有人要问:在瘟疫、饥荒、刀兵之时,我们当为自己做什么?我们必须披戴基督,这样就能在一切危险中安然行走。这件衣服不但用来遮盖我们的羞耻,也用来保护我们。以赛亚书 4:6。我们既披戴了基督,即使在某场普遍降临的审判中被取去,所受的伤害也不过如他所受的而已。他把我们抱在怀中,好像我们是他心腹肺腑的一部分。
最后,我们虽然在洗礼中已经披戴了基督,却还当进一步渴望再穿上那个(哥林多后书 5:4)。今生我们披上基督的义(哥林多前书 1:30),这是第一件衣服;来世我们要披上不朽坏,这是第二件衣服,要穿在前一件之上。
第 28 节 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 这几句话(如我前面所说)是回答一个反驳。这反驳是:若外邦信徒都是神的儿子,都披戴了基督,那么犹太人与外邦人就毫无分别,犹太人的特权也就不算什么了。保罗这样回答:人在民族、身份、性别上虽有种种分别,但在基督面前,众人都成为一。此外,我已经指出,这几句话包含了加拉太人得儿子名分的根基,就是与基督联合;借着这联合,众信徒与基督成为一。下面还有别的要补充。
借这段经文之机,可以提出两个问题;回答这两个问题,大有助于阐明保罗的意思。第一个问题是:在基督徒的群体中,官长和政权是否必不可少?答:是的。先知说:列王必作神教会的养父,王后必作神教会的乳母(以赛亚书 49:23)。保罗吩咐我们为君王和一切在 位的祷告,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摩太前书 2:1)。第五条诫命当孝敬父母……要求人顺服掌权者,而这条诫命是永存的。
反驳一:凡信徒在基督里都成为一:所以他们彼此之间就没有谁服从谁的分别了。答:信徒处在两种景况或两种治理之下:第一种是今世的治理,存于社会政治之中;第二种是天国的治理,或说天国,这国在乎公义、良心的平安,并圣灵中的喜乐。在第一种景况中,信主的人有种种身份上的分别:有的是父母,有的是儿女,有的是主人,有的是仆人,有的是官长,有的是百姓。在第二种景况中,人与人没有外在的分别,众人都是基督的肢体,在祂里面都成为一。这节经文必须这样理解。
反驳二:信徒受神的灵管理,所以官长的外在治理是多余的。答:在有形的教会中,假冒为善的人与真信徒混杂在一起,他们不受神的灵管理,而是受魔鬼的灵管理;所以就他们而言,民政权柄是必需的。再者,真信徒在今生也只是部分受圣灵管理。因此,民政治理是必需的,为要规范人的外在行为,并保护教会。
反驳三:在基督里的人已经脱离罪,因而也脱离随罪而来的服从。答:服从分两种:一种是政治性的,一种是奴役性的。政治性的服从,是人为自己的益处而服从。这种服从在堕落以前就有,夏娃对亚当的服从便是如此。奴役性的服从,是人为主人的益处而服从,这种服从唯独出于罪。再者,带着喜乐的服从在堕落以前就有;伴随痛苦与悲惨的服从,则随罪而来:创世记 3:16。
第二个问题是:一些人作主人、另一些人作奴仆或奴隶的这种奴役制度,能否与基督教并存?答:在以成文法确立此制度的国家里,只要施行时存怜悯、有节制,便可以并存。义人亚伯拉罕家中就有奴仆(创世记 17:13)。神也准许犹太人购买迦南人的儿女(利未记 25:45)。保罗说:「你是作仆人或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哥林多前书 7:21)
反驳一:不要作人的奴仆,哥林多前书 7:23。答:即就良心而言;良心的顺服必须专归于神。
反驳二:基督徒靠基督得了自由;既有自由,就不可再有奴役。答:基督徒靠基督,今生得的是属灵的自由,身体的自由则要到来世才得着。
反驳三:奴役违背自然律。答:它违背的是起初受造、处于无罪状态时那纯全本性的律,却不违背败坏本性的律,因为奴役正是败坏本性所结的果子。
反驳四:众人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了。所以为奴的与自主的之间的分别必须废去。答:就里面的人而论,或就信心以及与基督的相交而论,众人都是一;但就外面的人而论,就社会秩序而论,众人却并非是一。
所以,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人与人之间有种种分别。论民族,有犹太人,有外邦人;论身份境况,有为奴的,有自主的,有富足的,有贫穷的,有掌权的,有居下顺服的……论性别,有男,有女。然而在基督耶稣里,众人都如同一人。
应用:借这段经文,我们可以解释另一处经文,即提摩太前书 2:4:他愿意万人得救。即:不是指地上每一个个别的人,而是指各等各类的人。因为保罗在这里说,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即:各国各族、各种身份、男女两性的人都成为一了。
再者,(犹太人)这个名称与外邦人相对使用时,所指的不单是犹大支派的人,而是各支派中一切受了割礼的人(罗马书 2:28);这样,它与以色列人一词就是同一个意思。由此我们便知道该如何解释历代志下 21:2 这处经文:那里称犹大王约沙法为以色列王。 犹大与以色列这两个词有时彼此相对:犹大指犹大和便雅悯两个支派的国,以色列指那十个支派。有时它们又是Synonima(同义词),可以互相替换,如诗篇 114:1-2,以及本节经文。况且犹大在那时确实是神真正的以色列;所以经文本身并无什么错误(如有些人所设想的),约沙法被称为以色列王,实在名副其实。
第三,出身高贵、地位尊崇的人,当受提醒,不可心高气傲,也不可轻看卑微的人,因为众人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了:默默无闻、身份低微的人在基督里所得的分,与世上最尊贵的人一样多。所以,我们不可因外在的事物而骄傲自大。君王不可向弟兄心高气傲。 申命记 17:20。富足的人(保罗说)不要自高。提摩太前书 6:17。约伯不肯藐视他使女的情(约伯记 31:13)。乃缦是大人物,却肯听从他仆人的劝告(列王纪下 5:13)。
第四,众信徒必须一心一意(哥林多前书 1:10)。在基督的国里,「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以赛亚书 11:6)。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众人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了。所以,每当在宗教要点上生出分裂、争竞和分歧时,我们大有理由谦卑自省。因为这表明有假冒为善的人混杂在真信徒中间,也表明我们(至今)与基督的联合还只是部分的。
最后,由此我们学到:不可恨任何人,总要存心在思想、言语、行为上向众人行善,在名誉、财物、性命上都善待他人。这圣洁的心意与定志,必须时常在我们里面作主。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 不害物。以赛亚书 11:9。凡属基督国度的人,都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以赛亚书 2:4),因为他们借着同一位圣灵的联结,与基督合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