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珀金斯
21 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22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保罗在这几句话里提出并回答另一个反驳,按次序是第四个。这个反驳是从前面的话引起的,保罗在那里说:律法是为过犯添上的。这反驳可以这样表述:律法若是用来使我们知罪、定我们的罪,那它就不是叫人得生,而是叫人死;这样,它就与那叫人得生的应许相反了。保罗以否定作答:断乎不是。他为这否定给出两条理由。第一条是:律法若能叫人得生,也就能使人得义,即使人称义;这样它就与应许相反了(因为那样就会有两条彼此相反的称义之路,一条是单单因信,一条是信心加上行为)。所以,律法叫人死、定人的罪,并不与应许相反。第二条理由在第 22 节:彼此从属、一方为另一方效力的事物,并不相反;律法与应许正是彼此从属的,因为律法为应许的成就预备道路,它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好叫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应用:保罗用断乎不是驳斥这亵渎的反驳,教导我们:凡言语行为有辱于神的,都当存憎恶厌弃之心远避。有人告诉亚哈和耶洗别,说拿伯亵渎了神,他们虽是拜偶像的人,却也宣告禁食,假称这罪必招致祸患(列王纪上 21:12)。该亚法以为基督说了僭妄的话,就撕裂衣服(马太福音 26)。约伯不过疑心儿女在心里弃掉神,便打发人叫他们来,使他们自洁(约伯记 1:5)。我们这个时代的弊病是:许多人咒诅、起誓……亵渎神,毫无惧怕;许多人(如许多放荡的兵丁)更以此逞能夸勇;听见的人大多无动于衷,这罪已经习以为常。这显明我们这时代何等邪恶。
在第一条理由中,保罗得出一个值得注意的结论:凡是为我们取得生命的途径,也就是我们在神面前得公义、得称义的途径。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公义带来生命;那赐人生命的,必先赐人公义。由此可知,善行不能凭功德配得永生。因为若生命是本乎律法的行为,那么公义也是本乎律法的行为;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必先称义,然后才能行出一件善事来。愿天主教徒思想这一点。再者,有人教导说,在称义上惟独是信心,而在得救上却是信心与行为一同作为原因,这些人是受了迷惑。因为按保罗上面的结论,若行为是得救的原因,那么在我们的称义上它们也必有一份;可是它们并没有。所以,行为是我们得救所经的道路,却根本不是得救的原因。最后,我们在这里看出,我们当中有许多人并没有照着正道持守基督、信靠基督以致称义,因为他们持守基督,心与生活却毫无改变。因为照保罗的结论,基督叫谁活过来,就使谁称义;祂不叫谁活过来,就不使谁称义。所以你要省察自己:若基督已经使你的心成圣、更新,你就已经称义;若你的心仍未成圣,你的生活仍未改正,就不要用愚妄的空想欺哄自己:你还没有称义。
接下来是第 22 节,含第二个理由。首先我们来看这些话的意思。圣经] 原文作 那圣经,即前面提到的那圣经,也就是旧约书卷中写成的律法。再者,借着律法一语,我们要理解为在律法中的神,如罗马书 11:32:「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
圈在] 这里把律法比作审判官或差役,把罪比作监牢。说律法把人圈在、关在罪里,是因为律法彻底控告我们、定我们的罪,以致我们的口被塞住,无路可逃。
众人] 凡借着生育从亚当而出的众人,连同从他们所出的一切,即他们的思想、愿望、言语和行为。
应许] 即所应许之事,就是罪得赦免与永生。
因信基督] 即,以基督为其创始者、又以基督为其内容的那种信心。加上这句话,是要向我们表明谁是真信徒,即凭着基督之信而信的人。
对于保罗的这段经文,盲目的理性提出许多疑问,例如:神为何造人,却又任凭他堕落?神为何不把亚当的堕落限于他本人,反倒任其蔓延到全人类,以致众人都圈在罪里?应许为何不赐给众人,只赐给信的人?但有两条特别的根基,可使我们的心安定下来。第一,神对祂一切的受造之物有绝对的主权与统治权,所以我们不可与神争辩这事(罗马书 9:20)。祂的东西,难道不可随祂的意思用吗?(马太福音 20:15)第二,神的道路和判断如同深渊,我们越是查究,就越陷越深,因为这些都是难测的(罗马书 11:33)。
请留意保罗的说法:[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圣经既然能「圈住」、能「关住」,那么它就能断定什么是罪,什么不是罪。既然如此,它也就能断定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因而完全可以称为宗教争议的审判者。圣经既能把罪人圈在他们的罪里,也就能把犯错的人圈在他们的谬误里,因为谬误也是罪,是肉体的果子。有人亵渎地说:圣经若是审判者,也不过是个哑巴审判者。我却要回答:犯罪的人也可以这样为自己辩解,说律法定他们的罪、把他们圈在罪里的时候,也不过是个哑巴审判者;然而只要他们认真读律法,用它省察自己,就会发现律法在他们良心里发出何等响亮的声音。同样,人若存谨慎谦卑的心查考圣经,圣经在关乎救恩的事上,为分辨真假所说的话,已经足够明白。
保罗说:众人都圈在罪里,是提醒我们自己的处境何等悲惨:我们是罪与撒但的俘虏,被关在自己的罪中如同关在监牢里,好像囚禁的罪犯,天天等候审判官来到,时时惧怕被处决。我们的处境既是如此,就当竭力去看清、并在经历中觉察自己灵性上的这种捆绑,好叫我们能与保罗一同说:我是已经卖给罪了,又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马书 7:14、18。这是我们在基督的学校里首先要学的功课之一。再者,我们若认真省察自己是罪的俘虏、该当死罪,就会心中知足,忍受今生的种种苦楚,如疾病、贫穷、羞辱、放逐……因为想到这些远不及我们应得的刑罚;我们本来不过是罪与撒但的奴仆罢了。
保罗说众人连同从他们而出的一切都被圈在罪里,由此他教导:凡未重生之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罪。体贴肉体的,即肉体最聪明的思念、谋算和倾向,就是与神为仇。罗马书 8:5。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提多书 1:15。坏树不能结好果子。马太福音 7。或许有人反驳说:属血气的人也能行道德律所要求的事,比如施舍之类。罗马书 2:14。答:罪有两种。一种是所行之事与神的命令正相违背。另一种是所行的确是律法所吩咐的行为或事工,却不是照律法所吩咐的方式去行,即没有出于信心、出于顺服、为荣耀神而行。就这第二层而言,属血气之人所行的道德善行确实是罪。由此可知,人在行真正良善之事上的意志自由,已因亚当堕落而丧失;人也不能凭借天然意志的力量,即便有恩典扶助,使自己顺应神的呼召。
保罗既说所应许的福归给那信的人,可见这应许并非就全人类而言是普遍的,而只是不定指的,是就信徒而言才是普遍的。所以,那些教导基督所成就的救赎与亚当的罪同样普遍的人,其教义并不纯正。诚然,若论基督之死的价值与充足,确是如此;但若论这恩惠的传递与赐予,却并非如此。因为众人虽都被圈在罪里,应许却只赐给那信的人。有人反驳说:神在基督里叫世人 与自己和好。(哥林多后书 5:19)答:本处经文表明,所谓世人,当理解为遍布全世界的一切信徒。保罗又说: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马书 11:32)他的意思在此已经表明,即:神把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圈在不信之中,为要怜恤一切信的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
你还要留意:律法的目的在于定罪,而定我们罪的目的,是要使所应许的怜悯赐给那些信的人。这里有极大的安慰,也激励我们尽一切善工。律法是否仿佛奉神的名拘拿了你?是否控告你、定你许多的罪?是否把你提到神审判的台前,使你满心惊恐?你是否凭着律法的见证和自己良心的见证,看见并觉出自己是个极其可怜、极其悲惨的罪人?好吧。你或许以为这一切都是为你的灭亡作预备,其实不然,恰恰相反,这是为你的得救作预备。因为律法在你心里大声宣告你是罪人,以沉沦恐吓你,但这一切的目的,是要使耶稣基督成为你的救主,只要你肯到他面前来,信靠他。因为他所拯救的,无非是迷失的羊;他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所以我们要全心归向基督、信靠他,并且是凭着信基督的信心,即与盼望、爱心和新的顺服相连的信心。这样,赦罪和永生的应许就必赐给我们。在这根基上,陷于绝望的人和犯了重罪的人,可以看见一条平坦的路,使自己得着帮助和救援。因为律法把我们圈在罪里的工作,蒙神的怜悯,乃是导向我们的得救,只要我们肯使用那些良善的蒙恩之道。
最后,保罗说,这应许不是赐给每一个凭着自己随便哪种信心而信的人,乃是赐给那些因信基督而成为真信徒的人。所以,并非人人都能在自己的信仰和宗教里得救,唯有那些属乎基督之信的人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