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的主题,与紧接其前的几篇相同,乃是耶和华的王权,第 1 节。其余部分分为两段,各四节。第一段中,耶和华向他子民所施的恩慈,被提出来作为全人类当称颂的题目,第 2-5 节。第二段中,同一本分藉着诉诸历史上的实例而得以加强,第 6-9 节。分段的安排由第 5 节与第 9 节的彼此呼应而标明。本篇与其前后各篇关系极为密切,构成一组相连的系列。参下文论诗篇 100 篇。
1. 耶和华作王,万民战抖;坐在基路伯之上(或居于基路伯之间)(他作王),地震动。每一分句的后半描述的,是「神已经开始作王、现今正在作王」这一事实被显明之后所产生的效果。坐在(或居于)基路伯(之间)这一说法的含义,见前面诗篇 80:2 (1) 的注释。此语用在历史书中时,总是以约柜的在场为前提,因约柜象征神自己的同在。见撒母耳记上 4:4、撒母耳记下 6:2、列王纪下 19:15。因此它在此处的使用表明:我们眼前这篇诗,以及由此必然推知的、它所属的那一组诗(诗篇 91-100),再按同样的理路推论,以赛亚书后半的那些预言,都是在巴比伦征服之前写成的——到那时圣殿被毁,约柜也不复得见。此处的将来时取其严格意义,因为这是一个预言。倘若它们是祈愿式(愿万民战抖,……),那么诸动词中至少会有一个采取那种形式。
2. 耶和华在锡安(是)至大,而且高过(是)他超乎万民之上。 参诗篇 48:2(1)、95:3、96:4、97:9。加上在锡安这一限定语,表明此处所指的并非神绝对而本质的伟大,乃是他向自己百姓所显出的某种卓著的大能作为。译作高的那个词原是一个分词,可比于英文中的 towering(巍然高耸)。
3. 他们必称谢你的名,大而可畏的:圣哉,(乃)是他!第一个动词的主语是第 2 节所提到的万民。参看前面诗篇 96:9,97:7,98:1, 4。这动词本身意为感恩地承认、称谢、为所蒙的恩惠而赞美。参看前面诗篇 6:5(4)的注释。你的名,即已经显明的、关于你无限完全的凭据。大与可畏的,或当受敬畏的,这些称谓取自申命记 10:17,28:58。末句有人读作圣哉,(乃)是它,即你的名。但此处的意思已由第 5、9 节的类比,以及对以赛亚书 6:3 的明显暗引所决定。有人以为,正是这一暗引才是人称骤然转换的缘由——用他而不用你。不过还有更顺理成章的解释,就是把这几个字看作万民承认神时所说的原话:(说)圣哉,是他!圣,乃是取其在旧约中、尤其在诗篇中所具的广义。参看前面诗篇 22:4(3)的注释。
4. 君王的能力喜爱公断;你坚立了公平:公断与公义在雅各中你已施行。 有人把此句的结构接续上一句而读:他们要称谢你的名,并那喜爱公断的君王的能力。 但希伯来文中这样长的句子并不常见,且 אהב(爱)在别处从未用作分词或动词性形容词,所以最好的读法仍是旧有的那一种,即把这句看作独立的命题。首半句的意思似乎是:神的权能在其施行中受他爱公义之心的节制。坚立公平,就是藉着历久不变的纯正审判,使公平得以长存。末半句所用的词语,正是史书描述大卫秉公行义时所用的(撒母耳记下 8:15),仿佛是要表明,那不过是神那更为完全、绝无差错地施行不偏不倚之公义的预表。
5. 你们要尊崇耶和华我们的神,向他的脚凳俯伏下拜。圣哉(是)他!前一分句可比较诗篇 30:2 (1)、34:4 (3);后一分句可比较诗篇 96:9、97:7。与那几处一样,这里所呼吁的对象是列邦。你们要屈身(或 俯伏)下拜,这是敬拜的举动。不是 在他的脚凳前,仿佛那只是敬拜的场所,而是 向着它,以它为对象;此名一向用以指约柜,见历代志上 28:2、耶利米哀歌 2:1、诗篇 132:7、以赛亚书 60:13。即使在以赛亚书 66:1,所指的也是这些词语的通常用法。约柜在此被表述为敬拜的对象,正如锡安在以赛亚书 45:14 中一样,二者都是用来代指临在其中的神。
6. 摩西和亚伦在他的祭司中,撒母耳在那些呼求他名的人中——呼求耶和华,他就应允他们。这句的结构是省略式的,补足的办法有二:或在在……中之前补上是或曾是,或使分词呼求意为正在呼求、呼求。解释此句时,必须充分顾到它的平行体结构。摩西和亚伦显然是要被算在那些呼求耶和华之名的人中间的;同样,撒母耳也必须被包括在他的祭司中。摩西与撒母耳之所以这样被描述,是因为他们是神与百姓之间神权政体的中保,并且作为中保,也偶尔执行严格说来属于祭司的职任。参利未记 8:15-30,撒母耳记上 9:13。此处所提的祷告,是他们为百姓所作的代求。参出埃及记 18:19,32:11-30,民数记 11:2,14:9,21:7,申命记 5:5,9:18, 19,撒母耳记上 7:9,12:23,诗篇 106:23。本节与上文的关联并不明显,但其意思似乎是:既然连神权政体的首领们尚且必须寻求神的恩眷,那么这样的祷告,至少可以说,对其余的人也同样是必需的。
7. 他在云柱中对他们说话。他们谨守他的法度,和他所赐给他们的律例。前一分句可按比喻理解,指任何特殊的神圣启示;或者,那字面上只属于摩西与亚伦时代之事(出埃及记 33:9,民数记 12:5,申命记 31:15),在此被不加分别地应用于三人身上。本节从神权政治的历史中引出第二个教训,即顺从之必要,不亚于祷告之必要。诚然,神曾以非常的方式向这些人说话;但其目的乃是要显明他的旨意,而他们遵行了那旨意。关于法度的含义,见上文诗篇 93:5 的注释。末一分句可作独立的命题来解,他赐给他们一条律例,即他以向他们启示新的律法来酬报他们的顺从。但如此所得的意思,不及按关系从句来解时那样清楚自然,即和那律例,(就是)他所赐给他们的。
8. 耶和华我们的神啊,你应允了他们;你向他们是赦免的神,又 (是一位神)在他们的行为上施行报应的。这一向神自身的呼告,为这段话添了庄重与温柔。代词带有强调之意:他们呼求,而你垂听、应允。下文的描述取自出埃及记 34:7。这一神名(אל,大能的神)表明他本有无限的能力去毁灭,却仍赦免了他们。本节希伯来文的末一个词,用在神身上时含褒义,用在人身上时则一概含贬义。参看前面诗篇 9:12(11)、14:1、77:13(12)的注解。此处由百姓的代表转到百姓自身,过渡得极其优美。第一分句中的代词(他们)只能指摩西、亚伦和撒母耳;第二分句中的代词,既可指他们,也可指百姓;第三分句中的,则专指后者。
9. 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他的圣山下拜;因为耶和华我们的神是(为)圣的。参看上文第 5 节,本节与该节所异者,惟在以圣山代替与之相当的「脚凳」一语,并更明确地以神的圣洁为当如此敬拜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