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展示耶和华的普世主权,其中他审判者的职分再度被置于显要地位,但特别着眼于不信之列邦的定罪与毁灭。本篇的结构与第二篇极为相似,由四节诗段组成,每段三节。第一段描述主以万国审判者的身分显现,第 1-3 节。第二段写其显现对无生命受造界的影响,第 4-6 节。第三段分别写其对拜偶像者与对以色列的影响,第 7-9 节。第四段把这一切应用为对真信徒现今的警戒与鼓励,第 10-12 节。本篇的特色在于频频征引更古的经文,所引无一不早于巴比伦被掳之时;亨斯滕伯格(Hengstenberg)由此不仅推断本篇写作的年代,更推断古代希伯来人一切神圣的著作如今都仍存于圣经之中。
1. 耶和华作王,愿地快乐;愿众海岛欢喜!关于前一分句的意思,见上文诗篇 93:1、96:10 的解说;关于后一分句,见诗篇 96:11 的解说。神的王权彰显出来,常被描写为普世欢乐的缘由,即使这彰显所带来的直接益处只归于蒙拣选的子民,而对全人类则带来可畏的审判。见上文诗篇 18:50(49)、47:2(1),并参申命记 32:43。末一分句与以赛亚书 42:10, 12 极为相似,两处都用海岛一词指称外邦人,其根据出自创世记 10:5。另见诗篇 72:10。众海岛,见上文诗篇 89:51(50)的解说。
2. 密云与幽暗(在)他四围;公义与公平(是)他宝座的根基之处。前一分句中的意象与用语取自申命记 5:22。参出埃及记 19:16, 18,并见前文论诗篇 18:10, 12(9, 11)处。末一分句可参诗篇 89:15(14)。公义与公平在此似乎是作为属性与作为之间的关系。译作处所的那个词,从其字源本身便带有固定不移之地的特定含义,尤指居所。参列王纪上 8:13。前一分句中的比喻表达的是隐蔽或奥秘,但只是作为肃然敬畏的由来,正如西奈山上那次伟大的神显现一样。
3. 有火在他前面行走,烧尽他四围的(他的)仇敌。前半句可比较诗篇 50:3;后半句可比较以赛亚书 42:25。另参诗篇 83:15(14)。此处用将来时的形式,是因为这动词所描述的并非神的忿怒正在作、或实际已作成的事,乃是当它被顽梗的抗拒所激动时将要作的事。
4. 他的闪电照亮了世界;(于是)地看见就战抖了。参诗篇 77:17, 19(16, 18)。此处开始第二节诗段,与多数同类情形一样,无生命的受造界被描写为分有神显现所生的大能效果。见前面诗篇 18:8(7)、96:11, 12 的注释,并参士师记 5:4、那鸿书 1:5、哈巴谷书 3:6、以赛亚书 64:1。
5. 诸山如蜡在耶和华面前熔化,在全地之主面前熔化。参弥迦书 1:4, 4:13。如同一切此类经文,诸山既被提及为大地的突出之处,同时也令人想到强盛的邦国与列国,诸山正是它们固定的象征。参上文论诗篇 30:8 (7), 46:3 (2)。
6. 诸天宣告他的公义,万民看见他的荣耀。前半句可比较诗篇 50:6,后半句可比较以赛亚书 40:5,66:18。另参以赛亚书 35:2,59:19。耶和华的荣耀向外邦人显明,是以赛亚所钟爱的一个观念,在他后期的预言中尤为频见。
7. 一切事奉雕刻偶像、以虚无之物夸耀自己的,都必蒙羞。万神哪,你们都要向他下拜! 首词的意思不只是蒙羞,而是失望、落败、狼狈无措。一切事奉,或一切事奉者(即敬拜者)雕刻偶像的。以自己夸耀,即因认识、拥有物质偶像并自以为蒙其恩眷而欢然自得。虚无之物,就是乌有、无实之物,如诗篇 96:5。此词的使用表明,下一分句中假神被赋予存在,只是为了使它们受到更大的轻蔑。参出埃及记 12:12、民数记 33:4、以赛亚书 19:1、42:17、44:9。此分句中的动词也可看作过去时,敬拜或曾敬拜;但按诗篇 96:9 的类比,似当取命令式的结构。希伯来书 1:6 并非把这些话直接应用于基督。那里只是说,当神差他的儿子进入世界时,可以理解为他再次(πάλιν)论到儿子说出此处论到他自己所说的话,就是:连假神尚且被要求敬拜他,何况那些真实存在的天使呢。新约作者心中之所以想到这段经文,无疑是因为七十士译本把神译作天使,虽然他并未照抄这一错误的译法。
8. 锡安听见就欢喜,犹大的众女儿也快乐,耶和华啊,都因你的审判! 当外邦人惊惶失措之时,神的子民却欢欣喜乐。本节的用语取自诗篇 48:12 (11),那里的注释已说明了犹大的众女儿这一含义不定的短语。此处所特指的审判,乃是降在不信的外邦人身上的那些审判。
9. 因为你,耶和华,(乃是)至高,超乎全地之上;你被高举,远过于一切神祇。耶和华无限超越偶像及其敬拜者,在此再一次被郑重地宣告。前一分句可比较诗篇 83:19 (18);后一分句可比较诗篇 47:10 (9)。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被一并引用的两篇诗,都有强有力的内证可推想其写作缘由乃是约沙法的一场胜利。
10. 爱耶和华的人哪,要恨恶恶!他保守他恩眷之人的性命;从恶人(们)的手中 他必搭救他们。 此处劝勉神的子民,不可指望借行恶而得保全。恶, 取其道德意义上的邪恶,尤指不义。参看上文诗篇 7:10 (9)、34:14, 15 的解说。本节起首数语可与诗篇 5:12 (11) 比较。他保守, 或更确切地说,他(是)保守着,即 惯常地、不断地保全。他们尤其需要蒙保护以防的危险,末句已明言之,即出于恶人仇恨的危险。恩眷之人, 即神怜悯的对象、他恩典的领受者,这是用以称呼义人或真信徒这一类人所惯用的称谓。参看上文诗篇 4:4 (3) 的解说。
11. 光(乃)为义(人)所撒,又为心里正直的(人们)欢乐。 那比喻性的词光,由字面的词喜乐或欢欣加以解释。说光被撒下,含有散布与结实这两重意思。可比较诗篇 112:4 中相似而平行的说法。单数与复数的交替使用表明,上半节中的义人乃是一个理想的人物,代表着整整一类人。
12. 义人哪,你们当因耶和华欢喜,当称谢他圣洁的记念。既然喜乐是义人的分,就让他们领受并运用这喜乐,但只可在主里,即以得着并享有他的恩眷为欢喜的根由与凭据。同时,让他们对那存于记忆中、因神的名而被提起的神圣完全,表明自己的感恩。参看前面诗篇 30:5(4)、32:11,本节的措辞即取自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