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欢庆之歌,歌颂真宗教普世的传扬与外邦人的归信。本篇的结构极为简明,凡试图作人为的分段与编排者,不是全然武断,便是建基于可疑的假设之上。有人认为,本篇措辞与以赛亚后期预言的显著相似,足以断定其写作年代晚于那位先知。然而历代志上 16 章按通常的解释,说本篇连同其他诗篇的若干段落,曾在大卫时代锡安山上会幕的奉献礼中歌唱,这似乎正否定了上述论断。但按亨斯滕伯格(Hengstenberg)的看法,那段经文的真意乃是:大卫设立了圣所中的音乐事奉,随后所举的不过是其中的样本,而这些样本并非取自最古老的诗篇,乃是取自那段历史写成之时百姓最熟悉的诗篇。参看下文诗篇 105 篇与 106 篇的篇首按语。本篇与前一篇似乎构成一对,即双联诗篇,先后向犹太人与外邦人说话,正如以赛亚书 2:3-5,只是次序倒转。
1. 向耶和华唱新歌;全地啊,向耶和华歌唱。新歌意味着有新的理由来赞美神,不是因他从前恩惠的重复,乃是因他恩典的某种新施行。参看前面诗篇 33:3、40:3 (2) 的注释。此处所指的,乃是他的恩惠延及列国,因此末句呼召列国亲自颂扬他的赞美。试比较以赛亚书 42:10、启示录 5:9, 10。
2. 歌颂耶和华,称颂他的名,日复一日传扬他的救恩。 称颂他的名,就是因他属性的彰显而赞美他。译作传扬的那个动词,经常用于喜乐的信息。见上文诗篇 40:10(9)、68:12(11)的解释,并参以赛亚书 60:9、52:7、60:6。日复一日一语意味着,这里所要求的赞美,其缘由并非一时之事,乃是恒久常存的。他的救恩,即他所成就、所预备、所启示的救恩,不单为犹太人,也为外邦人。本节与上一节可参历代志上 16:23。
3. 在列国中述说他的荣耀,在万民中述说他的奇事。以荣耀一词来指神属性的特殊显明,是以赛亚书后半部预言的一个显著特征。为免人对这邀请所及的范围有任何疑惑,第 1 节中含义模糊的全地一语,在此被解明为列国,继而更绝对地说成万民。平行经文(历代志上 16:24)唯一的异文,是在上半句中插入了宾语小词(את)。
4. 因为耶和华为大,(是)当受极大的赞美;他(是)当受敬畏,超乎万神之上。他并非如外邦人所惯于设想的那样、只是一位地方性的神祇,连他们对自己的众神也是这样看待。此节可与诗篇 47:3(2)、48:2(1)、77:14(13)、86:8、95:3、97:8、99:2 相比较。
5. 因为列邦的一切神都是虚无,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虚无,即无有之物,是以赛亚后半部预言中描述偶像时所偏好的说法。见例如以赛亚书 41:24,并参利未记 19:4,26:1,哥林多前书 8:4-6,10:19。另有一种可能性较小的词源解释,把这个希伯来词看作(אֵל)El(神)的指小形式,类似于「小神们」,用以表示轻蔑。此处所要造成的对比是极端而绝对的:祂呼唤世界进入存在,它们自己却连存在都谈不上。见前文诗篇 95:4。
6. 尊荣与威严(在)他面前,力量与华美在他的圣所。前一组合见于上文诗篇 45:4(3)。在他面前,如同常侍左右的随从或先导。华美,一切可爱可慕之物。参看上文诗篇 71:8。他的圣所,他在地上的居所,被视为一个发光的中心,其光甚至及于外邦人;或指神显明自己的地方,无论那是何处,
7. 归与耶和华,你们万族的宗族啊,归与耶和华荣耀与能力。 参诗篇 29:1。此处与彼处一样,归与即是归于他、承认其为属他所有。「万族的宗族」这一说法出于摩西。见创世记 12:3。平行的经文(历代志上 16:27)作:能力与喜乐(在)他的圣所。
8. 将他名的荣耀归给耶和华;拿供物来到他的院宇。前半句可与诗篇 29:2 比较。译作拿的那个动词兼含举起与携带之意。参看上文诗篇 68:30 (29)、72:10、76:12 的注释,并参撒母耳记下 8:2。供物一词,是摩西礼仪中用以指无血的素祭的那个词。他的院宇,参看上文诗篇 65:5 (4)、84:3 (2)、92:14 (13) 的注释。平行经文(历代志上 16:29)作在他面前。
9. 要在圣洁的华美中向耶和华屈身下拜;全地啊,要在他面前战抖! 头一个动词所指的,是东方人所行的俯伏于地的举动。至于其次那一语,圣洁的华美,其含义参看前面诗篇 29:2 的注释,此处正是从那里借来的。末一分句所吩咐的,乃是面对神圣威严的显现时所当有的敬畏战兢。参诗篇 2:11。动词用复数形式(你们战抖),表明地是指地上的居民说的。在他面前,字面作从他的脸。平行经文(历代志上 16:30)用了双重介词,这是希伯来文的一种惯用语,英文无法照样表出,于意思也毫无影响。我们在那里还看见,本节之后加上了下一节的中间一个分句,即其中一肢。
10. 你们要在列国中说,耶和华作王了;世界也坚立,必不动摇;他必以正直审判万民。呼告的对象只能是列国自己,正如前面的上下文所示。所以它们是被召来彼此传报这喜讯。耶和华作王了,即已开始作王,即以可见的方式作王。见上文诗篇 93:1 的注释,并参以赛亚书 24:23, 52:7。诗篇 93:1 把世界的保存归于神的能力,这里则归于他的公义。参诗篇 75:4 (3)。他必审判万民;见上文诗篇 7:9 (8)、72:2, 4 的注释,并参以赛亚书 11:4。以公正,见上文诗篇 75:3 (2) 的注释。此处或可指不偏待人,即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不加分别。这末一句在平行的经文(历代志上 16:31)中被略去了,那里又以你们要说,他们要说来代替,并把它与此处的下一节连在一起。
11. 愿诸天欢喜,愿大地快乐;愿海与其丰满发吼。 第二个动词的祈愿形式决定了其余将来时动词的意义,不过这些动词实在也含有预言的意味,或者说在此处无异于一种确信的预期。其丰满,即充满其中之物,它的内容。本节未必是说低等受造之物分享神向其子民所施的恩惠(罗马书 8:21),而可以理解为一种有力的诗意描写:所发生的事如此可喜,以致连无生命的受造界也发声歌唱。参以赛亚书 44:23, 55:12。译作发吼的动词,与诗篇 29:3 中意为打雷的那个动词同属一类形式。
12. 愿田野欢腾,并一切(是)在其中的;那时林中(或森林)一切的树都要欢呼歌唱。前一节中潜伏着的将来时的严格意义,在此借着一个优美的转折重新显明出来。参看下文诗篇 126:2 的注释,并比较以赛亚书 35:5, 6。田野指地上已经耕作、能出产的部分。一切在其中的,尤指其出产。欢呼歌唱在希伯来文中只是一个动词。参看上文诗篇 95:1 的注释。平行经文(历代志上 16:32, 33)意思完全相同,只是用词上有两处细微的差异:一处换用了较不常见的形式,另一处则换用了较常见的形式。
13. 在耶和华面前,因为他来了,因为他来审判大地;他必按公义审判世界,按他的真实(或信实)审判万民。 前一节所描写的欢呼,是在神显明他普世主权之时,在他的面前(字面作「向着他的面」)发出的;这里特别突出他主权中的审判职分,意在显明他统治的道德完全。按公义,不仅指以公义的方式,乃是指他本有而根本之公义的施行。通行译本在末句中用 people(百姓)一词,使意思含糊,仿佛本节是指以色列而言,然而原文明明是泛指列邦。就连神的真实或信实——这词通常指他履行向选民所应许之言的信实可靠——在此也有更广的含义,乃是与人间审判官的不公与偏私相对。在平行的经文(历代志上 16:33)中,第一分句中那强调性的重复,以及整个末句,都被略去了,或许是因为当其后还要接上另一篇诗时,这样一个如此醒目而铿锵的结尾便显得不合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