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第 94 篇

对照其他注释

本篇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中,古时的教会哀诉耶和华的不在与看似的离弃,并由此而来的仇敌得胜,第 1-11 节;后一部分中,她求告并满怀信心地仰望他的归来与仇敌的覆灭,第 12-23 节。篇中并无任何线索可定其写作的确切年代,更不能将其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历史情境。其中有些内容固然看来与巴比伦征服前夕犹大的光景格外相合,但全篇的结撰,却使它能在种种危难之中,成为教会抒发虔敬之情的器皿。

1. 报复之神,耶和华,报复之神,求你发出光来! 有些解经者随从古译本,把希伯来文的末一个词作限定动词解,正如它在申命记 33:2、诗篇 50:2、80:2(1) 中确实是限定动词一样。如此则意思是他已发光或他发出光来,于是本篇一开头便是对神介入的笃定期待,如诗篇 93:1、97:1、99:1 那样。然而若如此解,这种笃定的语气直到第 12 节才再度出现;而第 2 节中的命令式,使此处动词取同样的结构远比另一种解法自然,虽然较不合通常的用法。本节的措辞取自申命记 32:35、33:2。参上文诗篇 50:2 的注释。复数形式(报复)表示其丰盛与多样。参上文诗篇 18:51(50) 的注释。此一语句,连同那两个神的名称(El(神)与耶和华),是承认神为全能的、永恒的、自有的,是凭约与他子民相系的,也是惟一有权施行报复的。

2. 起来罢,大地的审判者,将报应归还在骄傲人身上。第一个动词在意思上等同于那个更常见的词,起来,即从静止中奋起,着手行动。见上文,诗篇 3:8(7)。有些解经者所设定的那个特指的意思,「登上审判之座」,并非这动词本身所表达的,而是由上下文所暗示的。译作报应的那个词严格说来是指一个人对待另一个人的行为,将其归还即是以牙还牙或施以报应。见上文,诗篇 7:5(4),并参诗篇 79:12。用在……身上这个介词,暗示两方地位的不对等,或报复者居于高位,报应仿佛是从他那里降落在有罪者身上。

3. 恶(人)要夸胜到几时呢,耶和华啊,恶(人)要夸胜到几时呢? 这个问句,如同此类情形中惯常的那样,暗含着他们夸胜已经够久、甚至太久了,因此实际上包含着一个祈求:愿他们不再夸胜。句子的中断与重提,与第 1 节以及诗篇 92:9(8)、93:1, 3 中的手法相同。

4. (要到几时呢)他们要倾吐、说出狂傲的话、自夸——一切作孽的人?这一句通常被当作独立的陈述句,他们倾吐……。但把上一句的疑问延续下来,似乎是更自然的结构。倾吐是一个比喻,指言语的放肆无度。参看上文诗篇 59:8(7) 的注释,并比较诗篇 19:3(2)。说出即以言语发之,说,讲。狂傲,即傲慢,如诗篇 75:6(5)。末一个动词是动词(אמר,说)的反身形式,仅见于此处。按这类形式的一般类比,它可以指自言自语,或谈论自己,或彼此交谈。第二种意思与前面所说他们狂傲自大的言论最为相合。

5. 你的子民,耶和华啊,他们压碎(或碾碎),你的产业他们使之卑微(或苦待)。第一个动词的意思是捣伤、击成碎块,或碾为粉末。神的子民与产业是同义的说法,称之为子民,是因为他们属乎他,且世世代代为他所有。本节的用语似乎指明,所控诉的对象乃是外邦的逼迫者或压迫者。

6. 寡妇和寄居的,他们杀戮;孤儿,他们谋害。关于不义与强暴,再没有比这更有力的描写了:他们所加害的,不仅是亏负,而是杀戮那些在律法中一再被列为当受怜恤之人的阶层。参出埃及记 22:20-23(21-24)、申命记 10:18。

7. 他们说,雅必不看见,雅各的神必不留意。 同样不敬虔的狂妄亦见于诗篇 10:11, 13;14:1;59:8(7)。此处的神名一如既往地意味深长。那自有永有、永恒不变的神竟会看不见,这是显而易见的荒谬;而以色列的神竟容自己的子民被屠戮而连看都不看一眼,其荒谬亦不遑多让。末一动词的意思是标记、记下、留意。

8. 你们这民间的畜类人哪,要留心;你们这些愚昧人哪,几时才行事有智慧呢? 参上文,诗篇 73:22、92:7 (6)。头一个动词与前一节末尾的动词相同。它比英文的 留心 更有力度,在一切场合都含有悟性上的领会,因此也可以像许多人那样译作 明白。译为 畜类 的那个词是一个分词,表明一贯的行径或长久的状况。末一分句中的问话,实际上等于劝人立时就要如此行。本分句中的动词取其通常的主动意义。参上文,诗篇 2:10、14:2、41:2 (1)。在(或于)百姓中无疑是指在以色列自己中间,正如士师记 5:9,那里的说法与此完全相同。

9. 那栽植耳朵的——他岂不听见么?或那塑造眼睛的,他岂不看见么?译作栽植者与塑造者的两个词都是主动分词,表示某种持续不断进行的动作。栽植这一比喻含有形成与安置两层意思。英文里我们也可用类似的说法,讲到植入(implanting)听觉的官能或知觉。与之平行的那个希伯来词所指的动作则是造形、塑模。此处所用的分词,若用作名词,意即陶匠。参看前面,诗篇 2:9。前半句译文的特殊形式,意在摹写原文的形式——原文中重复的是疑问词而非否定词。这可算作叠用形式的又一例证,而这一组诗篇正以此种叠用为其特色。

10. 那管教列国的——他岂不惩治——那将知识教导世人的? 此处的对照并非以色列与外邦之间的对照,而是整个列国或全人类与个别犯罪者之间的对照。管教者,即那施行管教的,或惯于责备、警戒、劝诫的那一位。参看上文,诗篇 2:10, 16:7。平行的那个词与此几乎同义,意为以言语或行为加以纠正。第一个分句的结构与前一节相同。在末一个分句中,借着希伯来惯用语中并不罕见的顿断(aposiopesis),平行体的下半截留待读者自行补足。完整的意思似乎是:那教导全人类的,岂不足以教导个别的人么?那教导的,字面作那(一位)施教的。

11. 耶和华知道人类的思念,知道它们(是)虚空。 动词形式仍是分词,知道,惯常地知道他们是什么、配得什么。这样的知识必然带来定罪与刑罚。见前,诗篇 1:6 的注释。思念,意图,筹划。见前,诗篇 40:5(4)的注释。有些人不取那,而给这个小品词以其通常的意思「因为」,因为,意义上并无实质改变。代词它们在英文中似乎必定指思念;但在希伯来文中更自然的先行词是人,作为类名或集合名词,因为这代词是阳性,而思念是阴性;又因为同样的事曾以同样的形式论到人本身,诗篇 39:6, 12(5, 11);并且这一意思与此处的上下文更为相合。

12. 有福啊,你所警戒的人,雅(Jah),你又从你的律法教导他。这是转折之处,自此全篇的语调转为更有鼓励之意。此处译作人的词,是含有「强壮」之意的那一个,在这里带出这样的观念:真正有福的,乃是其力量出于神的教诲与管理的人。警戒,也可作将要警戒,或劝诫,与第 12 节前半句所用的是同一个动词。从你的律法可按部分之义理解,意即你律法中的某些内容,其中一部分。但更可能的意思是出于、从,你的律法,以之为安慰与教训的源头。参看上文诗篇 22:26(25)的注释。

13. 使他安息,脱离患难的日子,直到为恶人挖成坑穴。 参诗篇 49:6 (5);112:8。前一个动词是使役形,使他得安息。脱离患难的日子并不仅指在那些日子之后,而是指得以躲开它们。末一分句保证义人的安稳,即便正当恶人亨通得胜之时也是如此。

14. 因为耶和华必不丢弃他的百姓,他的产业他必不撇下。那些信靠并遵从神的训诲之人之所以有福,缘由就在于:神绝不会全然丢弃这样信靠他的人,纵然当他们离弃他时,他可能暂时撇下他们。参申命记 32:15,士师记 6:13,以赛亚书 2:6。

15. 因为审判必归向公义,并且在它之后(必随行)一切心里正直的人。 神的治理表面上的紊乱将要止息,公义要回到它素常的轨道。末句把义人描绘为跟随在它的行列之中,或随侍其凯旋的行进。

16. 谁肯为我起来攻击作恶的人?谁肯为我站起来攻击作孽的人? 起来,即起身行动。参上文诗篇 3:8(7)。为我,即在我申辩时扶持我。攻击,即与之争战、与之相争。站起来,即站定、占住一个位置。参上文诗篇 2:2。作恶的人,与诗篇 92:12(11)同。作孽的人,与上文第 4 节同。本节的发问,为随后信心之表白铺路。

17. 若非耶和华作我的帮助,我的魂早已居于寂静。《我的帮助》这一短语见于前面诗篇 63:8(7),类似的说法见诗篇 44:27(26)。关于译作早已的那个短语的含义,参前面诗篇 2:12 和 81:15(14)的注释。住在(或栖居于)寂静,就是常被坟墓或死亡的寂静所围绕。参前面诗篇 31:18(17),以及后面诗篇 115:17。

18. 我若说,我的脚滑了,耶和华啊,你的慈爱扶住我。若在任何时候,我因主的保护而有的得救盼望让位于惧怕,他的恩典便扶持它、使它重新得力。希伯来原文首句中的过去时表明,这样的失足或试探确曾出现在他的经历里,那时他的脚似乎已经偏离或滑跌;而末尾的将来时则把这扶持的举动表现为他盼望日后仍要延续或重新施行的事。

19. 我心里多有忧思的时候,你的安慰使我的灵欢畅。第二个名词甚为罕见,并非泛指思念,而是指不安的、焦虑的意念,即挂虑或忧烦。加上我心里,就更加突出一个意思:搅扰他平安的并非仅仅是外来的患难。你的安慰,即你话语中的慰藉。参看上文第 13 节。使欢畅或必使欢畅,即使之喜乐、使之舒畅。我的灵不单补全了平行体,更含有一种发自肺腑、真实不虚的畅快之意。参看上文,诗篇 3:3 (2)。

20. 恶的宝座岂能与你相交,就是那借着律例构陷奸恶的。 这是英文圣经的译法,所得的意思甚好,也是一些最优秀的释经者所取的。另有人把末句解作违背律法而构陷奸恶。 无论取哪一种,构陷都是指图谋、设计。希伯来文中的第一个动词,有人认为是被动形式,它岂能与你联合或结盟(与)你,其中的连接词按诗体常见的省略笔法略去了,另一处同样的例子见上文诗篇 5:5(4)。另一些人则把它解作主动动词,相当于英文中那个可疑的动词 to fellowship(与某人相交)。奸恶,更确切地说,是罪行。 参看上文诗篇 5:10(9),38:13(12),52:4, 9(2, 7),55:12(11),57:2(1),91:3。此词与其平行语译作奸恶的那一个,在用法上都指一人因他人的恶行而承受的苦楚。至于第二个词(עָמָל),参看上文诗篇 7:17(16)。

21. 他们成群涌向义人的性命,无辜之血他们定为有罪。第一个动词意为成群成队地冲涌而来,因此在英文中可用 to crowd, to troop(成群涌来、结队而行)等动词来表达。定为有罪,字面是使之有罪,即认定其为有罪并如此待之。这些将来时一如常例,暗示所论之恶很可能还要延续下去。

22. 而(然而)耶和华已成为我的高台,我的神成为我避难的磐石。我们的语言习惯要求在这句开头用但。动词是后接为,在希伯来文中有时用来表达我们所说的成为之意,此处至少可视为包含了这层意思。高台,即危险所不能及之处。我避难的磐石,就是我躲避仇敌所投奔的磐石。参看前面诗篇 9:10(9)、18:3(2)、46:8, 12(7, 11)、48:4(3)、59:10, 18(9, 17)的注释。

23. 他使他们的罪孽归到他们身上,并在他们的恶中剪除他们,(是的)剪除他们的乃是耶和华我们的神。第一个动词表示报应或偿还。介词归到含有由更高之权能施加刑罚的意思。罪孽说的是他们待人的恶行,恶则是激起此等恶行的普遍败坏。在他们的恶中,即在其中间,并由此引申出因其之故的意思。动词剪除即诗篇 54:7(5)、69:5(4)、101:5 所用的那个词。末一动词连同其宾语的重复,与诗篇 90:17 中的重复相似。参诗篇 92:8(7)、93:4、94:1。这种强调性重复的力量,在英文中可借一个表肯定的虚词yea或yes(是的)略为传达。

译于 2026-10-09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