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玛斯基拉(Maschil)。以斯拉人以探作。 以探与耶杜顿二人既都曾与亚萨、希幔并列,却从未一同出现,因此有人推断这是同一个人的两个名字,或更确切地说,以探 是本名,而 耶杜顿(出自一个意为赞美)的动词)是职任上的称号。希幔与以探都被称为以斯拉人,即 谢拉的嗣子,历代志上 2:5,但按血统而论,二人无疑都是可拉的子孙,历代志上 6:18, 22(33, 37)。在这一对双联诗篇的前半(诗篇 88 篇)中,是希幔的哀哭与申诉;如今在我们眼前这一篇里,又接上以探对神之应许的呼吁。此处所执定的那个特定应许,就是撒母耳记下 7 章中的应许,它构成一切弥赛亚诗篇的根基。亨斯滕伯格(Hengstenberg)等人假设本篇作于约西亚之死与巴比伦被掳之间,出自当时的可拉后裔之手,他们不过是袭用了先祖的名字、承继了先祖的精神;这一假设惟有在解经上出于极端的必要时才站得住,而此处并无此种必要,因为再没有比下面这个设想更自然的了:这几篇诗篇与那应许本身的年代相去不远,意在预先应对日后的疑虑与怨言——这些疑虑与怨言虽在当日已有萌芽,却要等到衰落之期开始,或更确切地说,等到其大祸将临之时,才充分显露出来。本篇绝大部分篇幅用于铺陈、阐发那伟大的弥赛亚应许,第 2-38(1-37)节;其余部分则如诗篇 88 篇一样,教导选民在受苦与丧气之日如何将它应用于己,第 39-53(38-52)节。本篇的这一特征,充分证明题注称之为 玛斯基拉 即训诲诗,是名实相符的。
2 (1). 耶和华的众慈爱,我要歌唱,直到永远;我要用我的口,向世世代代传扬你的信实。这里所说的众慈爱,特指应许给大卫的那些恩惠,他乃是弥赛亚的先祖与预表。另一分句所提的信实,则是神在成就这些应许上的信实。参我在以赛亚书 55:3 的注释,那里以大卫那可靠的众慈爱表达同一意思。直到永远,字面作永恒,此名词用作副词,正如其复数形式在诗篇 61:5 (4) 中的用法。这应许要永远传扬,表明诗人不仅是为自己说话,也是为教会说话,他乃是教会的口,或说代言人。
3 (2). 因为我曾说,慈爱必永远被建立。诸天——你必在其中坚立你的信实。教会要永远颂扬神的慈爱与信实,因为这二者存到永远。我曾说,即这就是我对此事所持、并已表明的看法。神施恩的安排被设想为一座建筑,根基已立,日后必要建造完成。诸天一词作独立主格的强调句法(至于诸天,你必坚立,……),在通行译本(你必在诸天之上坚立之)中未能充分表达出来。关于以诸天与天体作为恒久不变之标准的这一惯常用法,见前面诗篇 72:5 的注释。此处的意思是:你必使你的信实如自然的架构一般固定稳立。
4 (3). 我已与我所拣选的 (人)立了约;我已向我的仆人大卫起誓。 这些是神自己的话,虽未如下文第 20(19)节那样明言。此处是对撒母耳记下 7 章中应许之内容的概括陈述,本篇以及其他弥赛亚诗篇都建基于此。立了约,见上文诗篇 50:5 的注释。与我所拣选的,字面作向我所拣选的,与平行的说法相同,因为此处称为约的,实际上是神一方有条件的应许或承诺。我的仆人,即我所拣选、所指派、用以成就我旨意的器皿。见上文诗篇 18:1 的注释,并参诗篇 86:16。
5 (4). 直到永远我必坚立你的后裔,并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世世代代。细拉。坚立你的后裔,使你的子孙永久承受王者的尊荣。前一节中用于神的恩惠与信实的那两个动词,在此直接用于它们的对象,即大卫的宝座与家室。
6 (5). 诸天也称谢你的奇事,耶和华,你的信实同样(被称谢)在圣(者)的会中。方才所引的应许配得人的信靠,因为发此应许者的全能与信实,已被更高的存有感恩地承认。诸天与圣者的平行体表明,前者在此是指其中的居民。首个动词的确切含义,见前面诗篇 6:6(5)的注释;随后那个名词的含义,见诗篇 77:12(11)、88:11(10)的注释。此处提到奇事或神迹,是作为大能的凭据。两个分句开首的并、也,在我们的惯用语中带有甚至、诚然,的力量。译作圣者的那个词,与通常译作圣民的那个词全然不同。后者总是用于人,前者则通常用于更高的存有,即天使。见申命记 33:2, 3,但以理书 8:13,撒迦利亚书 14:5,约伯记 4:18,15:15。
7 (6). 因为在天空中,谁能与耶和华相比?(谁)在大能者的众子中像耶和华呢?这问句含有强烈的否定之意,或说是一种肯定:无一能与他相比,即便在高于人的那些受造的等次中也是如此。这是为第 6(5)节中那种敬拜性地承认他的权能与信实所给出的理由。译作天空的那个词,别处都用复数,统指云。参看上文诗篇 68:35(34)、77:18(17)、78:23 的解释。此处所用的单数形式,在这个意义上乃是本篇所独有。参看下文第 38(37)节。英文动词 compare(比较/相比)兼有及物与不及物两种用法,这与原文那个词的用法完全相合;至于它本来的、固有的意思,参看上文诗篇 5:4(3)、40:6(5)、50:21 的解释。大能者或全能者的众子即指天使。至于这种描写的特殊形式,参看上文诗篇 29:1 的解释——本处的说法似乎是直接从那里借来的。
8 (7). 一位在他 (他的) 圣者 (们) 的密议中大可畏惧的神,且在一切环绕他的 (那些) 之上当受敬畏的。 这并非另起一个命题,而是对前一节所宣称的那位无可比拟者的进一步描述。此处所用的神名(אֵל)表明,使他如此可畏的乃是他无限的权能。众天使再次被称为圣者,但更进一步被描述为神自己的枢密议会、他的亲信密友。参上文诗篇 25:14、55:15(14)、83:4(3)的注释。然而即便对这等天使——因他是无穷地高超于他们——他也是、也应当是敬畏敬拜的对象。表强度的副词大大地与诗篇 62:3 中的那一个相同,并且同样着重地置于子句之末。参诗篇 48:2(1)、65:10(9)。在……之上既可指多于,也可指因着,其中含有他无比超越、为其缘由或理据之意。那些环绕他的,即那些直接围绕在他身旁的,他天上的侍从,就是众天使。同一表达见于诗篇 76:12(11),只是用法略有不同。
9 (8). 耶和华万军之神,谁(是)像你,大能的,雅,并你的信实(是)在你四围。神无限地超乎人与天使之上,这里乃是借着一连串描述性的称号加以表达,或毋宁说加以指明。此处所用的是完整的词组,耶和华万军之神,这词组常以简略的形式出现。参上文,诗篇 24:10。译作大能的那个词仅见于此处;但从同源形式的类比可以清楚看出它的意思,古代诸译本的佐证也确认了这一点。至于雅,即耶和华一名意蕴丰满的缩写或凝聚形式,参上文,诗篇 68:5(4)。此处它或与耶和华同位,作呼格;或与雅同位,作为一个描述性的称号。「雅啊,谁像你,是一位大能者?」或「谁像你那样大能,谁像你那样是雅?」信实,一如别处,乃是在应许之成就上的真实可靠。译作四围的那个词是前一节所用之词的阴性或中性形式,在那里是用于人的。整个分句的意思是:神的信实从不离开他,他在哪里显现,信实就在哪里显现,其存在的凭据四面可见。英文圣经补上了一个介词,并假定此处另有一问:「谁像你四围的信实呢?」但另一种结构,即古代诸译本所采取的那一种,要简单自然得多;因为在这类句子中省略介词是罕见的,而省略系词动词却是希伯来文句法的通例,反倒是把它加进去才算例外。
10 (9). 你管辖海的涌起;在它波浪兴起之时,你使它们平静。 关于神之大能的总述,如今因指明其显现得最为触目的一种形式而变得更加具体。同时,这里无疑也暗指圣经以海为世界及其互相冲突之诸势力的象征这一惯用法。参看前面诗篇 46:3, 4(2, 3)、65:8(7)的注释。这些话既适于自然界的变动,也适于道德界的变动,由此自然而优美地过渡到下一节所说的后者。开头的动词形式是一个分词,你(是)在管辖,即习以为常地、持续不断地管辖。其中的连接虚词可以借着译作 管辖……之上 而得以保留。首一名词在别处(诗篇 17:10)用于指心的高涨或因骄傲而自高;但这只是引申的次要意义,这可以从同一个词用来表示神的崇高或威严(诗篇 93:1)看出来,也可以从其动词字根用于洪水泛滥时水的上涨(以西结书 47:5)看出来。与之平行的词是一个用作名词的缩略不定式,因此用英文的 rise(兴起)来表示甚为恰当,因为这个词同样既是名词又是动词。
11 (10). 你曾压碎拉哈伯,如同被杀的;你用你有力的膀臂驱散你的仇敌。 这全然是指列国之海而言,其中埃及居首,既因它是以色列最早的国族仇敌,或许也因为出埃及之时,法老的权势实实在在是在海中被折断的。第一个动词意为砸碎、压碎或击成碎块。见上文,诗篇 72:4。代词是着重的:(是)你——而非别人——压碎了……。拉哈伯这个意味深长的名字意为骄傲或狂妄,与前一节中海的翻腾相应。见上文,诗篇 87:4。如同被杀的,即如同受了致命伤的人,尤指战阵之中。见上文,诗篇 88:6(5)。比拟之点在于,从那不可一世的骄横忽然转为无助与软弱。你有力的膀臂,或强壮的膀臂,即你能力的实际施展。见上文,诗篇 10:15,37:17,44:4(3),83:9(8)。末一动词属于诗歌的语体,见上文诗篇 53:6(5)。参下文,诗篇 112:9,141:7。本节只是间接地论及神普遍的仇敌。即便末一分句,所特指的也是那些丧亡于红海中的仇敌。
12 (11). 天属于你,(归于你)地也属于你,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你所奠定的。此处所描述的神的能力,是普世的、创造性的。天和地是指整个自然体系或物质宇宙的惯用总括语。末句显然取自诗篇 24:1。其中所充满的,即占据并充满它的,它的内容与它的居民。奠定这个动词兼含创造与持守两重意思。他不仅呼召它们进入存在,更使它们恒久长存。参看上文诗篇 78:69,并下文诗篇 104:5。世界,指已开垦而出产的大地,与荒凉不毛的海相对。英文圣经依从马所拉的重音符号,把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解作独立主格。更简明的解法,是把它们与天和地同位,而把末尾的代词指向上述一切先行词。
13 (12). 北与南,你创造了它们;他泊与黑门因你的名欢呼。 第一分句末尾的代词在英文中是多余的;原文的结构要求把 北与南 作绝对格来理解,(至于)那北与南,你已创造了它们。**北 的原词本义是隐藏,南 的原词本义是右手。东与西则由约但河两边的两座山来代表。关于黑门,见上文诗篇 42:7(6) 的注释。这里的四方,正如前文的天与地一样,是用以指整个世界,并被描述为因神的名欢呼,即 以其存在本身颂赞他的全备完美。
14 (13). 你有(一只)带着能力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高举。这不过是以惯用的象征——膀臂、手、右手——再一次宣告神的全能。参上文第 11 (10) 节。
15 (14). 公义与公平(乃)你宝座的所在;慈爱与诚实必行在你面前。译作所在的那个词也可取更具体的居所之义。其意是说,神在全备的公义之中掌权。参看上文第 9 (8) 节的注释。末句中的动词始终意为行在前或来在前,有时指来到某人面前,有时指迎面相遇、相逢,有时(如此处)指作先行者。参看上文诗篇 85:14 (13) 的注释。
16 (15). 有福啊,晓得欢呼之声的民;耶和华啊,他们必在你面光中行走。 前半句这一不寻常的说法,似乎是指那些晓得如何、也有缘由在经历神恩眷时欢喜快乐的人。希伯来文中末一名词指任何高声表达的欢腾,或以人声,或以乐器。见上文,诗篇 27:6 的注释。神面上的光,是他容颜中那令人振奋的神情,表示恩眷或慈和。见上文,诗篇 4:7(6)、43:3、44:4(3)的注释。在这光中行走,就是常在对它的享受中度日。末一句说明了前一句何以称他们为有福。
17 (16). 他们必因你的名终日欢乐,因你的公义被高举。 因你的名,即在你各样完美的彰显中。因你的公义,即在那本质公正的施行中——正是这公正保证了神应许的成就,并由此保证了他子民的拯救。
18 (17). 因为他们力量的荣美,(乃)是你,并在你的恩宠中你必高举我们的角。神既是他们大能的装饰,又是他们荣耀的保障。见前,诗篇 78:61 注。在你的恩宠中,即在你所亲历的恩宠显明之时,并藉其为凭。高举我们的角,使我们得以安稳夸胜。见前,诗篇 75:11(10)注,并见后,诗篇 92:11(10)注。
19 (18). 因为我们的盾牌属于耶和华,(属)我们的王属于以色列的圣者。我们的保护者自身也受耶和华的保护。这样的句法构造远比英文译本所采用的更简单、更自然;英文译本或是全然忽略了两个分句中的介词,或是任意地把它看作主格的标记。英文圣经的旁注给出了一种较好的构造,虽然并非恰合真义。
20 (19). 那时你在异象中对你的恩眷者说话,说:我已将帮助加于一位大能的(人);我已高举一位蒙拣选的,从(众)民中。诗人在此回到大卫的蒙召,以及向他所作的应许。参撒母耳记下 7:17(比较历代志上 17:9),那里借拿单向大卫所作的神圣传达,正被称为异象。你的圣者或恩眷者,可指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位。古译本——公祷书及若干著名释经者也随之——作复数而非单数,你的众圣者,指以色列全体,应许原是真实地向他们发出的。参撒母耳记下 7:10、历代志上 17:9。将帮助加于一人,就是把帮助赐予他,其中强烈地含有自上而降的意味。见上文诗篇 21:6(5)。此处所赐的,并非单为他自己,乃是借他而及于众人。神帮助他,使他能帮助百姓。拣选在此取其严格的意义,但也不无影射它的特殊用法,即指年轻的勇士。见上文诗篇 78:31、68。
21 (20). 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膏膏了他。 本节使下一节首先所指的是何人再无可疑,却并不排除他的后裔,尤其是其中末后而最大的那一位——王者的尊荣正是在膏立大卫之时赐下的。见撒母耳记上 16:13。此举不仅表明分别为圣、归于神的服事,也表明为正当履行此职分所必需的属灵恩赐。见上文诗篇 2:2 的注释。
22 (21). 我的手必与他常在;我的膀臂也必坚固他。常在,字面意为被立定、被永久安置。见下文第 38 (37) 节,以及上文诗篇 78:37。手与膀臂,一如惯常,是力量的表征。参上文第 11, 14 (10, 13) 节的注释。
23 (22). 仇敌必不勒索他,不义之子必不苦害他。前一分句中的动词特指债主之于欠债者那样的逼迫、催讨。后一分句几乎是逐字抄自撒母耳记下 7:10。参历代志上 17:9。
24 (23). 我必在他面前击碎他的敌人,打击那恨他的人。 末一动词尤其用于指神的手所施的击打。
25 (24). 我的信实和我的慈爱(必)与他同在,靠我的名他的角必高举。参看上文第 17, 18(16, 17)节。信实与慈爱并举,如诗篇 88:12(11)。
26 (25). 我必使他的手伸到海上,使他的右手伸到江河中。 我必使他按手其上,在其上施行权柄,视之为自己的产业与疆域。手与右手,如第 14(13)节。海与江河,即水流或河川,如诗篇 24:2。此处以地上多水之处代指全地。参历代志上 14:17。
27 (26). 他必称呼我(或呼求我),你是我的父,我的神,我救恩的磐石。 原文中着重的代词更清楚地显出双方彼此的关系与相互的作为。前一句可比较撒母耳记下 7:14、历代志上 22:10、约伯记 17:14。后一句可比较诗篇 18:3(2)、31:3(2)。我救恩的磐石,即拯救我的磐石,是我安全所在的藏身之处与坚固保障。
28 (27). 我也要(作为 我的)长子立他,高过地上的君王。 他不但要被当作神的儿子,更要被当作神自己的长子来对待。同样的描述别处用于以色列(出埃及记 4:22)、用于以法莲(耶利米书 31:9),也用于基督(希伯来书 1:6)。末句无论在形式还是实质上都取自申命记 28:1(参 29:16);只是那里作高过……之上(high above),这里却作就……而言为高(high as to),即相对于(或相比于)地上的君王而言。
29 (28). 我必永远为他存留我的慈爱,我的约向他是坚定的。永远,字面作直到永恒。存留,即为他留存不失。我的约,或说有条件的应许。见上文第 4(3)节。坚定,更确切地说,是得了保证的、批准的、坚立的。参以赛亚书 55:3。
30 (29). 我也要坚立他的后裔,直到永远,并使他的宝座如天之日。参撒母耳记下 7:12。应许至此从大卫推及于他的后裔。坚立,字面意为安置或设立。第二分句中的代词既可指大卫,也可指他的后裔。若属后者,则可译作它的或他们的宝座。然而此问题纯属语法上的,因为大卫的宝座与他子孙的宝座本是同一个。末一分句中,长久的意思又一次借自然界的稳固来表达。见前文诗篇 72:5, 7, 17 的注释,并比较申命记 11:21。
31-33 (30—32). 他的众子若离弃我的律法,不遵行我的典章;他们若亵渎我的律例,不谨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杖责罚他们的过犯,用鞭责罚他们的罪孽。向大卫家应许永不收回的恩宠,并不是要保证其中不忠的成员可以免受刑罚。亵渎神的律例,就是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否认其神圣的约束力与属神的权柄。末一节开首的和,相当于英文中条件子句之后的就。整段经文乃是对撒母耳记下 7:14 的铺陈展开。
34 (33). 我的慈爱我必不从他收回,也必不失信(或作 行诈)于我的信实。 我们的语言习惯需要加一个「但」字,才能把这一句与前文的关系表明出来。前半句中的动词意为破坏、违背,但如此处这样与介词 从 连用时,便含有这样的意思:藉着收回原已约定要赐予、要保全之物,来毁约。末句中的 信实 意为忠信或真实,正如「守信」、「践约」一类说法中的用法。参看上文诗篇 44:18 (17)。本节的应许不是向 他们,而是向 他,不是向刚才提到的那些犯罪的个人,而是向那家族或后裔本身,向仍然活在其亲生子孙里的大卫。参列王纪上 11:36、列王纪下 8:19、历代志下 6:42、以赛亚书 37:35。
35 (34). 我必不亵渎我的约,我嘴唇所出的我必不更改。前一分句显然是指向第 32(31)节。神向他们所要求的,他也向他们践行。这约的担负是彼此相对的。正如他们不可因破坏而亵渎他的约,他也同样不会。这义务在双方都是神圣的。参看下文下一节的解释,并上文诗篇 55:21(20)的解释。嘴唇的所出或出口,是律法中的一个专门用语,用于口头所许的愿和其他担负。见民数记 30:13(12)、申命记 23:24(23)。它比我所说的或我所应许的语气更重,虽然此处实际的意思正是如此。我必不更改,即不借着变动所应许之事的措辞或条件来回避其履行。可比较诗篇 15:4 中的措辞形式。
36 (35). 一件(事)我已指着我的圣洁起誓,我必不向大卫说谎。希伯来原文的首词并非表时间的副词(ἅπαξ, semel,「一次」),而是阴性形式的数词形容词,其用法与希腊文、拉丁文中的中性词相同。参看上文诗篇 27:4 的注释。「别的一切或许都会落空,惟有一件断不落空,因为我已起誓它必成就。」指着我的圣洁,即作为圣洁的神,这包括一切属神的全备,而特指道德上的公正。参看上文诗篇 60:8 (6) 的注释。末一动词亦可译作我不能说谎。见民数记 23:19、撒母耳记上 15:29,并参希伯来书 6:18, 7:20, 21。原文的形式极富惯用语色彩,作我若说谎向大卫。可参撒母耳记上 24:7 (6)、撒母耳记下 3:35 的希伯来原文。
37 (36). 他的后裔要存到永远;他的宝座如日在我面前。见上文第 30 (29) 节,并参诗篇 45:7 (6)。要存,即继续存在。或者整句可解作将是永远的。如日,见上文诗篇 72:5, 17 的注释。在我面前,在我眼前,在我的保护之下。
38 (37). 如月亮永远坚立,天上的见证是确实的。如此翻译的这一节,并非重复前一节的应许,而只是借着再一次诉诸自然的运行——那惯用的长久标准——来加以确认。然而,译作如月亮它(指宝座)必永远坚立,并且(如)天上的见证是确实的,在文法上同样讲得通。无论取哪一种译法,那见证都是指月亮。参看上文第 7(6)节、第 29(28)节的注释,并参诗篇 72:5。
39 (38). 而(然而)你竟丢弃、厌弃;你向你的受膏者发怒。诗人既已把赐给大卫家的大应许完整地复述并加以阐发,此刻便将它与眼前的实况对照,似乎在申诉那应许并未应验。类似的转折见前面诗篇 44:10(9)。无须把这段描写限定在犹大国末年,也不必专指其历史中的任何一个时期。这篇诗若真是以探所作——我们并无足够理由怀疑它不是——他或许是有意写成这样,好适用于任何一个患难危险的时节,凡在那样的时节里,神权国的君王似乎都被耶和华离弃了。首句中的两个动词都表示带着嫌恶与轻蔑的弃绝。参看前面诗篇 15:4,43:2,44:10(9),78:59, 67,88:15(14)的注释。
40 (39). 你废弃了你仆人的约;你把他的冠冕亵渎于地。 希伯来文中的第一个动词仅见于此处与耶利米哀歌 2:7。通常的解释出于推测,或是依据古代译本。亚拉伯文中一个同源动词意为憎恶,用在此处颇为合宜。你仆人的约,即你与你仆人所立的约。见上文第 29, 35(28, 34)节。那种简括的句法,亵渎于地,即藉抛掷于地而加以亵渎,见于上文诗篇 74:7。神权政体的冠冕乃是一种神圣的、宗教性的尊荣,因此凡藐视它的举动,都大可称为亵渎。可比较论到祭司冠冕的话,出埃及记 28:36, 29:6。
41 (40). 你拆毁了他一切的墙垣;你使他的保障成为废墟。译作墙垣的那个词,通常用来指葡萄园的围障,或墙或篱,这里所取的或许正是这一比喻;随后在末句中,这比喻又换成了一座有城墙的城,连同它的保障,即防御工事、城防。参看前面诗篇 80:13 (12) 的注释。有些释经者断言末一词始终作惊恐解;然而它是否曾有此义尚属可疑,反倒是废墟之义屡见不鲜,尤其是在箴言一书中。
42 (41). 凡过路的都抢掠他;他成了邻邦的一种藐视。 前一分句可与诗篇 80:13 (12) 比较;后一分句可与诗篇 80:7 (6) 比较。这些相似之处,既不能证明两篇诗孰先孰后,也不能定出其中任何一篇的年代。这一比喻在诗篇 80 篇中铺展得更为充分,但这既不足以证明那一篇是原作,也同样不足以证明它是摹本。倘若此类推论可以成立,那么设想后来的作者把这里略略点出的意思加以铺叙,要比设想本篇在那段精妙的寓言中略去如许多精彩笔触,更容易说得通。一种藐视,即被人居高临下地怜悯、轻蔑惊诧的对象。
43 (42). 你高举了他敌人的右手,使他一切的仇敌得胜。手,尤其是右手,乃是施展力量的象征,而高举的手则是得胜而居上的象征,在战事中尤其如此;所以本节前半句中「举起右手」,其实所指与后半句那字面的说法(使……得胜)并无二致。这似乎与第 23, 24(22, 23)节的应许直接相抵触,也与诗篇 25:2 的祈求直接相抵触。
44 (43). 你也使他刀剑的锋刃卷钝,不容他在战阵中站立。开头的虚词(אַף)表示递进。不但他的仇敌占了上风,他自己也亏欠失职、蒙受羞辱。锋刃,字面作他刀剑的磐石。所要表达的意思,或许是坚硬之意,因为刃口坚硬乃是兵器堪用的要件。参看我在以赛亚书 27:1 的注释。然而有些释经者认为,最好还是遵从希伯来文中磐石的通常用法,以之为力量的象征,而将整个短语理解为他刀剑的力量,或取其严格的意思,或取强有力的刀剑之意,二者在此都合宜。参看上文第 27(26)节。末句的结构有歧义,因为那代词既可指刀剑或磐石,在文法上也同样可指刀剑的主人。然而大意不变,正如上文第 30(29)节类似的情形一样。
45 (44). 你使(他)的光辉止息,又将他的宝座抛掷于地。光辉在多种语言中都是尊荣、显赫、声望或荣耀的比喻。将末句与第 40(39)节论及冠冕的话、以及第 5(4)节论及宝座本身的话相比较。
46 (45). 你缩短了他青春的年日;你使羞辱遮盖他。细拉。他的青春,即他青春的精力与活力。参约伯记 33:25。你截断了他本当强盛的生涯,使他未老先衰,从而使他成了被藐视的对象。这话既可指某几位君王个人,也可指那将临倾覆的王国。使羞辱遮盖他,字面是在他身上覆盖羞辱,即把羞辱堆积在他身上,以致将他遮盖。
47 (46). 耶和华啊,你要隐藏自己到几时呢,直到永远么? (到几时)你的忿怒要如火焚烧? 关于前一分句可疑的结构,以及到几时……直到永远这一搭配的意义,参前面诗篇 13:2(1)、79:5 的注解。到几时,字面作直到什么,即直到什么地步(多远),或直到什么时候(多久)?
48 (47). 求记念我的年日何其短促;你为何(为)虚空创造了世人(或作 亚当)的众子? 前一分句的结构晦涩而断续,仿佛由几声不相连贯的呼喊组成:哦,求记念——我——何等——年日。 末一词的意思,见前面诗篇 17:14、39:6(5)的注释;整个分句可与诗篇 78:39、119:84,约伯记 7:6、14:1 相比较。后一分句当作假设语气来理解:「你为何徒然造了众人呢?——倘若他们短促的一生尽被苦难充满,事情就必是如此了。」或作:「你为何给人以口实与机会,说你造人原无目的呢?」为何,字面作因着什么(缘故),或为着什么理由?希伯来文的下一个词(שָׁוְא)是名词,意为虚空、虚无或乌有,在此处以及诗篇 127:1, 2 中作副词用,意思是徒然、无益、白白地。
49 (48). 何人能活着而不见死亡(却)救他的魂脱离阴间的手呢?细拉。这是对「人人皆须死」这一可悲事实的间接断言,而因所用表「人」的那个词含有「强壮」之意,语气便愈发犀利。参看上文诗篇 88:5(4)的注释。好像他说:有何人强壮到能永远活着、逃脱凡人共同的结局呢?这一暗指是任何单纯的译文都无法保存的。救,字面意即「使之逃脱」。他的魂,此处视为他的生命或生命的本原。手在此或如别处常见的那样,是权能的比喻;或取其本义,指阴间、坟墓、必死之境或死亡这一理想化人格的手。此处的细拉与诗篇 39:6, 12(5, 11)中的用法同义。
50 (49). 主啊,你从前的慈爱在哪里呢,你曾凭你的信实向大卫起誓的,或作(信实)。主的起初的或从前的慈爱,就是他古时所应许的那些,尤其是向大卫所应许的,正如另一分句所明说的。参看上文第 4, 36 节(3, 35 节)。问它们在哪里,意味着它们已经消逝,或说其应验尚未显明。末一分句可以与首一分句紧密相连,只需在两者之间补上一个关系词,如通行译本所作,你曾向大卫起誓的。但一种更简洁也更有力的句法,是把它作为独立的命题:你曾向大卫起誓,而你的誓言是不能废的。参看上文第 36 节(35 节)。末尾的话便含有这层意思,凭你的诚实或信实。神既是信实的神,凡他所起誓的,不但必要成就,而且不能不成就。
51 (50). 记念,主啊,你仆人们的凌辱,我在我怀中担负的所有众多邦国。 称呼的方式与第 48(47)节相同。你仆人们的凌辱,即他们所遭受的轻蔑与羞辱。你的仆人们,我即其中之一。或者,这里忽然转为第一人称单数,也许表明在这整段上下文中,祈求者并非某一个别的信徒,而是全体教会。在我怀中可以表示满满的分量或丰盛。参前,诗篇 79:12。或者 在我怀中担负 可能 意指在我心中感受,即 强烈地、深切地感受,若如此,则邦国须解作邦国所加的轻蔑。但比这两种解释更可取的,是怀胎的比喻:照此,锡安虽如今为列邦所藐视、所憎恨,有一日却要作他们属灵的母亲,或他们属灵的出生之地。参前,诗篇 87:4, 6。希伯来文的这个形容词(רבים)既可解作大的,也可解作多的;但后一意义更合乎用法,也更合乎此处词语的搭配。这个惯用语所有众多的邦国,相当于说:凡为数众多的一切邦国。所有一词,即便邦国的数目再少也可使用;因此,要表达完整的意思,两个词都是必需的。
52 (51). 就是你的仇敌所辱骂的,耶和华啊,就是他们所辱骂你受膏者的脚踪。句首关系词所指示的联系绝不清楚。上面所引的通行译本,以第 51 (50) 节的辱骂为其先行词。有些释经者把这关系词与该节开头的动词相连,赋予它连词的意味:「求你记念你的仇敌曾如何辱骂」。若把它系于不同的先行词,仍可保留其作为关系代词的本义:「(我,)就是你仇敌所辱骂的;(你的仇敌,)就是那些辱骂你受膏者脚踪的。」末一语似乎是说,无论他往哪里去,他们都以毁谤与凌辱追踪尾随。
53 (52). 当称颂的(是)耶和华,直到永远。阿们,又阿们。 此句通常被看作并非本篇的一部分,而是一段颂赞词,标示第三卷的结束。参看前面诗篇 41:14(13)、72:18-20 的注释,并参序言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