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与伶长。一首歌。一篇诗。向神欢呼,全地啊! 题注的第二部分表明这是一篇赞美的诗。参看上文诗篇 65:1 的注释。诗篇本身的内容与结构也证实了这一点:其中首先是对神历代以来向他百姓所行奇事的总括颂扬,第 1-7 节;接着是对他在某一特定事件中所行之事的类似承认,第 8-12 节;最后是感谢的誓愿或应许,第 13-20 节。它与第四十六篇的相似,使有些人推测本篇是因同一事件而作,或是仿照那一篇而作,供教会在类似危难中使用。欢呼一词的形式是复数,这表明全地带有集合的意义。
2. 歌唱他名的尊荣;献上(给他)尊荣,(献上)对他的赞美。所谓他名的尊荣或荣耀,就是他所彰显的至美所应得的。参看上文诗篇 29:2 的注释。献上,字面作安置或放置,希伯来文中表达这类意思的动词常可互换。此处所用的同一短语也见于约书亚记 7:19、以赛亚书 42:12,显然与诗篇 29:1, 2、68:35(34)、耶利米书 13:16 中的归荣耀相当。末一分句的形式颇为特别:归尊荣(作为或归于)他的赞美。
3. 你的作为何等可畏!因你能力的广大,你的仇敌必向你说谎。 有些释经者认为,这里开始的话语,正是要向耶和华献上的那所要求的赞美;这一假设可以成立,却绝非必然。前一分句同样可以译作 何等可畏(是你在)你的作为(上),与下文第 5 节相类,其中代词的省略与诗篇 68:36(35)的情形相似。因你能力的广大,即由于它的缘故,或更确切地说,是在对它的认识与确信之中。参看上文诗篇 5:8(7)的解释。向你说谎,即因惧怕的影响而假意宣称效忠,献上虚伪的顺从。参看上文诗篇 18:45(44)的解释。
4. 全地都要敬拜你,向你歌唱;他们要歌唱你的名。细拉。此处动词又是复数,表明全地当作集合意义来理解,意即万邦列地,或地上一切的居民。见上文第 1 节。敬拜你,即俯伏下拜于你面前,这既是国民的致敬,也是宗教的敬拜。见上文诗篇 5:8 (7)。他们不单要向你歌唱,更要歌唱你的名,即不单颂扬你的存在,更颂扬你所显明的本性,即你先前作为所启示出来的属性。这种对万民同归耶和华的预期,与摩西之约时代的全部精神与旨意完全相合。
5. 去,看神的作为,可畏的(在)对人之子的行动上。希伯来文常以动词 go(去)作邀请或挑战的套语,而英文在此处则说 come(来)。参看下文第 16 节,并比较以赛亚书 2:3, 5。然而在此处,go 或许意在表达某种比 用 come 所能表达的 更多的意思。其意或许是:你若不信这些关于神的权能与统治的概括宣告,就自己去看那已在人类历史中、尤其是在以色列历史中所赐下的凭据:去埃及,去红海,去旷野,去约但河,在那里所行、并仍在教会的经历中不断重演的奇事中,看那证据——神确实拥有可畏的权能,足以辖制并左右世人。首句可比较诗篇 46:9(8),那是 מפעלות(作为)一词唯一另见之处。
6. 他使海变为干 (地);他们必徒步过河;在那里我们要因他欢喜。 这里显然暗指过红海与过约旦河,但并非仅作历史事件来提,乃是作为神为以色列施行非常干预的预表或样本,这样的干预在他们的经历中还可能再度实现。所以过去时与将来时的形式交错使用,仿佛是说:以色列的神必再使红海变为干地,让他的百姓经过;若有必要,他们必再脚不沾水地过约旦河;就在这些神迹发生之地,我们必再因他欢喜。海与河并提,似乎表明后者必须理解为约旦河,而不是如某些释经者所设想的幼发拉底河——虽然幼发拉底河通常被如此称呼。但可参以赛亚书 11:15, 16,撒迦利亚书 10:11。
7. 以他的大能永远掌权;他的眼目在列邦之上(或 在列邦之中)鉴察;不容悖逆之人自高。细拉。 首句的分词表示惯常的动作,「他恒常地、惯常地掌权」。参上文诗篇 22:29(28)。以他的大能,前面曾描述他以此为束腰。参上文诗篇 65:7(6)。名词 永恒 在此作副词用,意为 直到永远。 此处所描写的神的鉴察,含有这样的意思:人既不能抗拒神的能力,也同样不能躲避它。末句既可视为向神的祈求,也可视为对他仇敌的警戒。自高: קְרִי(当读的,即旁注的读法)作 为他们(或 为自己)高举; כְּתִיב(所写的,即正文的读法)作 为自己举起(或 为自己高抬), 若依此读法,则 角 一词可从诗篇 75:5, 6(4, 5)补出,或 头 可从诗篇 110:7 补出。悖逆的人,即 悖逆神的人,就是他那些顽梗不化、无可救药的仇敌。
8. 列邦哪,你们要称颂我们的神,使他颂赞的声音得以听闻! 在普遍描述神向他百姓所施的恩惠之后,这里似乎又加上了对此类恩惠中某一特定事件的纪念;然而这事件并非只关乎一地一方,乃是何等重大,以致列邦都被邀来同声为此颂赞神。参看前面诗篇 18:50(49)、22:28(27)的注释。
9. 那 (位)安置,即将我们的魂置于生命中的那位,并未将我们的脚交付(给)挪移,即不容它动摇滑跌。前半句中这个不寻常的说法,似乎指使之复生,是从极大患难中得释放的一个比喻,而这类患难常被描写为死亡。参看前面诗篇 30:4(3)、49:16(15)的注释。置于生命中与诗篇 12:6(5)中置于稳妥之地的说法颇为相近。末句的表达方式与前面诗篇 55:23(22)相类,与下文诗篇 121:3 则完全相同。交付给挪移,即容许它从稳固的位置或安全之处被挪动。
10. 因为你试验了我们,神啊,你洁净了(或熬炼)我们,像银子的洁净,即如银子被炼净那样;有人认为,这里特别指银子所需的那种长久持续、反复多次的提炼过程。参看前面诗篇 12:7 (6)、26:2 的解说,并比较以赛亚书 1:25、48:10,撒迦利亚书 13:9,彼得前书 1:7。此处的总意是苦难,既作试验之法,又作洁净之法,下面几节即由此展开。
11. 你使我们进入网罗;你把压力加在我们的腰上。前一句描写重重的艰难与困窘,后一句描写痛苦与软弱。译作网罗的那个词,前面曾以极不相同的意义出现,指塔或堡垒,诗篇 18:3(2)。但即便作那样用时,它严格说来也是指猎塔,即猎人所用的瞭望与藏身之处;而从同一字根(צוד,打猎)也可推出网或罗之意,因其为打猎的惯用器具,以西结书 12:13 中无疑即是此义。译作压力的词仅见于此处,但从其词源上的亲属关系可知其基本含义。可比较诗篇 55:4(3)中的同源形式。有人以为这里的意思是压在身上的重压、负荷或担子,与阿摩司书 2:13 中该动词的用法相合。另有人使压力意为收紧、箍束,并由此必然含有疼痛或苦楚之意。提到腰,是因它是力量之所在(申命记 33:11),腰受损伤便既含疼痛又含软弱。参看下面诗篇 69:24(23)的注释。
12. 你使(或容许)人骑在我们头上,我们进入火中,又进入水中,而(如今)你使我们出来,进入丰盈,即满溢,即享受的满溢。人,指软弱必死的人,其暴虐因此更难以忍受。见上文诗篇 8:5(4)的注释。此处第一个分句在希伯来文中与在英文中一样含糊。骑在我们头上,虽是准确的直译,却只令人想到统率或引领之意,而上下文所要求的却是某种苦难。通行译本作骑在我们众人的头上,呈现的是骑兵践踏被征服之敌的景象。有人以为其意是骑在我们身上,如人驾驭并指挥驮着他的马。那么头之所以被提及,只是因它是最尊贵的部分,并不含骑者真的坐在其上之意。但正是这一点使该解释显得不自然而勉强。火与水,作为两样最具毁灭性的元素,是患难与危险的常见比喻。参以赛亚书 43:2。本节末了的那个希伯来词,只见于此处与诗篇 23:5。
13. 我要来(到)你的殿,带着燔祭;我要向你还我的愿,即他如此应许要献上的祭物。他的称谢不可仅止于口头或心中,而要见于礼仪,即以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所要求的象征形式表达出来。此处所指的,既非单指内心的情感,亦非单指外在的仪文,而是二者兼具。参看前面诗篇 40:7(6)、50:8、51:18(16)的解释。末句可比较诗篇 65:2(1)。数的突然转换,由复数转为单数,表明下文乃是一位理想说话者的言语,他所代表的,正是前文中说话的那些人——若非竟与他们是同一位的话。
14. 这是我嘴唇所迸出、我口在我患难中所说的。第一个动词极为有力而生动,在此处的用法与我们熟悉的说法 bolted, blurted out,(脱口而出、冲口而出)颇为相近,意谓他是出于某种无法抑制的冲动而开口,由此也预示了后面明言的事:这些所许的愿乃是极度困苦所促成的。这希伯来动词本义是张开或撑开嘴唇,或作为讥诮的姿态(耶利米哀歌 2:16),或作为恐吓的姿态(诗篇 22:14),或为要清楚发声说话(约伯记 35:16)。从士师记 11:35, 36 可以看出,古人对这词的绝对用法——特指那些不假思索、匆促许下的愿——是熟悉的。在我患难中;原文的说法是,在那于我的患难中。参看前面诗篇 18:7 (6) 的注释。
15. 我要将肥畜的燔祭献给你,连同公羊的香;我要献上(供物,即)牛犊与公山羊。细拉。译作「肥畜」的那个词尤多用于羊羔,以赛亚书 5:17。首句中的动词正是译作燔祭的那个名词所由出的字,严格说来意即我要使之上升,即升于坛上,或随烟气自坛上腾。香在此或可取其字源之义,指祭祀中所焚烧之物,虽然在用法上它仅限于芬芳的熏物;希伯来文这个词除本处之外,别处也都是如此,惟独此处似指在坛上焚烧的祭牲脂油。动词献在此作绝对用法,是摩西律法中的专门术语,表示献祭之举。参看出埃及记 29:36、利未记 9:7,并参士师记 6:19、列王纪上 18:23, 26。此处逐一列举各类祭牲,是要传达一场合乎定例、完备无缺之献祭的意念,其中所含的感恩远过于寻常。
16. 去(或按我们的惯用语,来),听啊,你们一切敬畏(你们敬畏)神的人,我要向你们述说他向(或为)我的魂所行的事。 「敬畏耶和华的人」是对信徒即神子民的常见称述。见诗篇 60:6(4)、61:6(5)。此处的邀请与诗篇 22:24(23)中的相似。述说,其本义为数算、计点,引申义为复述、陈说。向我的魂,即向我这生命或魂受威胁的人。向我,即作为所提那一行动的对象;或为我,即作为那蒙益处的人。这一呼吁为随后的宣告铺路;那宣告本于他自己的经历,即惟有诚心顺服并献身于神,方能得着他的保护。
17. 向他,(用)我的口我呼求,而高声的赞美(高举)在我舌下。只需在元音符号上略作更动,或假定标点有不规则之处,末句便可译作:他在我舌下被高举,即藉着舌头作为赞美的工具。但由于下文诗篇 149:6 出现了一个与之相应的复数形式,这个希伯来词(רוֹמָם)很可能是名词,意为崇高的赞美,或藉赞美而有的高举。在我舌下或许只等于在我舌上、或用我的舌,也可能意在暗示另一层意思:这样的赞美尚有积存留备,以待日后取用;有人认为诗篇 10:7 中这一短语正是此意。
18. 罪孽我若看在心里,主必不垂听。我若心存任何恶念,神就不听我的祈求。同样的思想见于箴言 15:29,以赛亚书 1:15,59:2,约翰福音 9:31,约翰一书 3:22。此处提出这一点,是作为他要据以申明自己并无任何此等败坏居心的根据,而他在下一节中确实如此申明。
19. ((但))神实在听了;他垂听了我祷告的声音。 开头的希伯来语助词严格说来并非转折词,而是确认词。参看上文诗篇 31:23 (22) 的注释。其力度相当于我们所说的然而、实则、事实上……之类。前一节所提出的疑虑,在他身上已因那里所说的试验而消除。神已经垂听了他的祷告,由此作证:他并未犯那种口是心非之罪。
20. 当称颂的 (是) 神,他未曾推却我的祷告 (离开他) 也未曾使他的慈爱离开我。 此处与别处一样,当用于神时,当称颂的 只能是指 受赞美的 或当受赞美的。末句中这动词的双重用法,在翻译中不易仿效。希伯来文的同一个词既可用来表示 弃绝 一个祈求的举动,也可表示 收回 或不施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