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第 20 篇

对照其他注释

一篇供古时教会在战时使用的祷告。教会向她有形的元首致辞,愿他得着神的扶助与成功,第 2-6(1-5)节;并表达一种坚定的确信,相信神必应允她的祈求,第 7-9(6-8)节;末了又把这祈求重述并总括起来,第 10(9)节。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本篇是为某一特定场合而作;其内容完全适用于一切这样的情形:蒙拣选的子民在其神权元首的带领下,与神和以色列的仇敌争战。

交与伶长。为他之用而作,并交付他演奏。与其余各处一样,这题注表明本篇的写作不是为抒发一己的情感,而是要作神的子民全体敬虔情怀的载体。——大卫的一篇诗。这一说法的确实性不但毫无实据可以反驳,而且从全篇的格调与笔法,以及它与下一篇诗的紧密关联,都得着印证。参见下文诗篇 21:1 的论述。

2 (1). 愿耶和华在患难的日子应允你!愿雅各之神的名高举你! 神的名,就是他在作为中对自己本性的启示。「愿那些在蒙拣选之民的经历中屡次显明的神圣属性,施行出来保护你。」参上文,诗篇 5:12 (11)。——雅各的神,即那位名叫雅各的族长的神,也是他后裔的神。见马太福音 22:32。——高举你,把你举起,脱离危险所能及之处。参上文,诗篇 9:10 (9),18:3, 49 (2, 48)。

3 (2). (愿耶和华)从(他的)圣所赐你帮助,从锡安扶持你。提到锡安与圣所,表明此处是向耶和华作为他百姓的王呼求,作为王,他不但有能力,且因约而有义务施以援助。参下文第 10(9)节。扶持你,托住你,与诗篇 18:36(35)所用的是同一个动词。两个动词也都可译为单纯的将来时,必赐、必扶持;但见下文。

4 (3). (愿耶和华)记念你一切的供物,悦纳你的燔祭。细拉。 第一分句中记念一词,似乎暗指祭祀礼仪中所谓的记念(אַזְכָּרָה),即素祭中焚烧在坛上的那一部分所得之名。参 利未记 2:2, 6:8(15)。——译作供物的那个词虽本是通称,却特用以指律法中的素祭;而译作燔祭的那个词,则是主要动物祭牲的专门名称。二者并列,是要概括这两类祭献。参 诗篇 40:7(6)、耶利米书 17:26、但以理书 9:27。——译作悦纳的那个动词,在别处意为使之肥美(诗篇 23:5),或除去坛上的灰(出埃及记 27:3、民数记 4:13)。有些人在此取化为灰烬或焚尽之义,另一些人则取宣称其肥美、因而合乎献祭之义。无论取哪一义,都含有蒙悦纳的意思。原文中此动词的祈愿形式,似乎印证了前面那些将来时所已采取的解释。有人从本节推断——这推断不无可能——全诗原是专为以色列人出征或临阵之前所献的祭而作的。(参 撒母耳记上 13:9, 10)。有人在此之上又加一设想,以为本节中的细拉,标示诗篇咏唱中的停顿,而祭正是在这停顿之际实际献上的。参见上文 诗篇 3:8(2)的注释。

5 (4). (愿他)照你的心赐给你,并使你一切的筹算(或计划)得以成就。 这并非泛泛祈求成功,乃是为诗篇所要用的那一特定场合祈求成功。——你的心,即你的所愿。你的筹算,即你所定下、并奉神的名承担去施行、为要保护或拯救他子民的那个计划。

6 (5). 愿我们因你的拯救欢呼,并奉我们神的名展开旌旗!愿耶和华成就你一切所求的! 你的拯救一语,可指你所成就的拯救,亦可指你所经历的拯救。极有可能二意兼含。奉我们神的名,因此这并非一场纯属世俗的凯旋。第二个动词(נִדְגֹּל)似与一个名词(דֶּגֶל)相关联,摩西用该名词指以色列全军四大营在旷野行进时所随从的旌旗(民数记 1:52;2:2, 3, 10, 18, 25;10:14)。因此有「愿我们竖起(或展开)旌旗」这一推测性的译法。但同一动词的分词形式,在其仅有的另一处出现(雅歌 5:10)中,似乎意为显赫或尊高,故另有人随从七十士译本与武加大译本译作,愿我们被高举或被尊大。——末句是一个总括性的祈求,其意与上文第 5 节(4)相当,所包含的不仅是先前已明言的事项,更包括这位神治君王按照神的旨意所可能愿望或图谋的一切,无论其全体随从是否尽知。此句回到本篇开首的主题,从而结束了诗篇的前半部分,而全篇末了又再以此主题作结。参看下文第 10 节(9)的注释。

7 (6). 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已拯救他的受膏者——他必从他圣洁的诸天应允他——用他右手拯救的大能。前文所求的,这里说已经蒙允。因此有人设想,其间必须假定有一场战事或别的决定性事件发生。但这样的看法不仅在如此短小的一篇作品中极不可能、且显得牵强,而且随即又回到将来时的形式他必应允,也不容如此解释。远为自然的解法是:本节表达一种突然生出的确信或把握,深知前面的祈求必蒙应允。仿佛他说:「这就是我所求的,而我知道耶和华已经应允,所以按他的定旨、并在信心的眼中,他的受膏者已然稳妥,已然得胜。」转为第一人称单数并不表示说话者换了人,不过是把下文放在每一位个别信徒口中,或放在被视为一个理想人格的全体会众口中罢了。

这句的第二个成分最好解作插入语,第三个成分则直接与第一个相连,如上面的译文所示。本节中有两处常见的希伯来惯用语,其中一处极为鲜明。译作他圣洁的诸天的那个短语,似可解为他圣洁之诸天;但真正的结构是他的圣洁之诸天,即那位圣者所居、他的帮助必从那里而出的诸天。参看前面诗篇 2:6 与 11:4 的解说。此处提及圣洁这一属性,是要进一步彰显本篇所论之争战与得胜那神圣而属神的性质。上面所说的希伯来惯用语,另一例便是他右手的拯救之力,按字面当译作他右手之拯救的诸力。复数的诸力或为加强语气,或指此处所述之能力的种种施展。右手之义与诗篇 18:36(35)相同。此处与诗篇 18:51(50)一样,他的弥赛亚,即受膏者,包括一切真正神权政体君王的整个世系,也不排除那位他们所预表的君王——君王的世系在他身上既告终结,又得以永存。

8 (7). 这些靠车辆,那些靠马匹,我们却要靠耶和华我们神的名,夸耀。所有的宾语都由同一个介词与同一个动词相连,即句末的那个动词。为了保留这个介词——否则就须变换介词,从而使句子的结构晦暗不明——这里用了与介词在……里连用的动词夸耀,以代替该动词的严格意义,我们要使之被记念,即提说或称颂。参出埃及记 23:13,阿摩司书 6:10,以赛亚书 48:1,63:7。英文诸译本在前一分句中插入动词信靠,全无根据。这些和这些是希伯来语表示一些人和另一些人的惯用语。参出埃及记 14:20、以赛亚书 6:3 中的这个对那个。——此处所用的动词,或许是有意呼应上文第 4(3)节中的同源形式而选定的。「正如神记念了你的供物,我们也要使他的名被记念。」——我们的神再次带有强调意味,意义深远,表明全篇诗都关乎神与他的子民之间的约的关系,而这子民是由他们神权政体的君王所代表的。本节中的对比可参撒母耳记上 17:45,以赛亚书 31:3,诗篇 33:16, 17。

9 (8). 他们屈身仆倒,我们却兴起站直。 这里与第 7(6)节一样,过去时表达事件的确定性,或者更确切地说,表达人期待此事时所怀的确信。开头那个着重的他们指的是神子民的仇敌与欺压者。我们已兴起似乎暗示先前曾被打倒、被制伏。——最后那个动词仅在此处以这一形式出现,其形式本是反身的,可解作:我们把自己挺直了起来。

10 (9). 耶和华啊,拯救!愿王在我们呼求的日子应允我们,或更贴近原文作,在我们呼求之日。七十士译本与武加大译本把王归入前半句:「耶和华啊,拯救王」(Domine salvum fac regem,主啊,求你拯救王)。但这样做不仅违背马所拉重音符号——这些符号虽非终极的约束,却作为传统权威理当受到尊重——而且把后半句的动词与它的主语割开了,以致刚才所提的两个古译本都不得不把第三人称改作第二人称(应允我们)。再者,前半句没有王字反比有它更有力、更铿锵。再没有比这简短的祈求耶和华啊,拯救!更含蓄丰满、更响亮的了。其所求的对象,自然要从第 7 (6) 节、并从全篇的语气中补出。诚然,另一种读法可使本节的王与第 7 (6) 节的受膏者指同一人。但把所期待的福分归于以色列真正的王——大卫和跟随他的人不过是他的代表——非但毫无不妥,反倒极有力量、极为优美。参申命记 33:5,诗篇 48:3 (2),马太福音 5:35。——若把末一个动词取作正式的将来时(王必应允我们),本篇便可以一个应许作结,或更确切地说,以对神赐福的笃定期待作结。然而多数释经者宁愿把它看作祈愿语气,使本篇如起首一般,以一句热切的渴求收束。

译于 2026-10-08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