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身处死亡迫近之险的受苦者,在第 1 节中表明他对神的坚强信靠,视祂为自己福乐的唯一源头与赐予者,第 2 节;同时表明他对神子民的依恋,第 3 节,他对一切别神的憎恶,第 4 节,他对神待他之法的甘心顺服,第 5, 6 节,以及他对将来平安与福乐的确切盼望,第 7-11 节。
本篇诗适用于一切敬虔受苦者这一整类人,而基督乃是其中最卓著的代表。因此,惟独在他身上,其中某些部分才可说是得着了最高、最完全的应验。这一点将在第 9 节与第 10 节的解说中更充分地加以说明。
1. 大卫的米斯托(Michtam)。保守我,神啊:因为我已投靠你。有人把米斯托解作一个复合词;但它多半只是一个单纯的衍生词,出自一个意为隐藏的动词,意思是奥秘或隐情。希西家之诗题注中(以赛亚书 38:9)那个相似的词米大伯(Michtab),很可能是对此处所用形式的仿效,至少也含有对它的暗指。它似乎是用来代替通常的歌、诗……等词的,不单在此处如此,诗篇 55-60 的题注中也是如此。它大概是在指明这些圣洁篇章在教义与属灵上的深邃含义。至于把它从一个意为金子的名词推衍出来,则远不及前说可取。这一节可以说是包含了全篇的要旨与实质,以下所言不过是对它的铺陈。保守、拯救,或「保全我」这一祈求,意味着实有的苦难或迫在眉睫的危险;而末句我已投靠你,则陈明他确实的盼望与笃定的祈求所据的根基。所用的这个动词,似乎特别适合于到某个荫蔽之物底下寻求庇护的举动。参士师记 9:15,以赛亚书 30:2,诗篇 57:2(1),61:5(4)。过去时的形式表明这并非新近的或突发的举动,乃是早已作成的。他不单此刻投靠神,从前也已经投靠过他。参诗篇 7:2(1),11:1。
2. 你曾对耶和华说,主(是)你;我的好处(是)不在你以外(或 不越过你)。第一个分句中的动词具有第二人称阴性的形式,有些人视之为第一人称的缩略,以 אמרת 代 אמרתי,因而译作 我曾说。但这既不甚合乎惯用法,所给出的意思也不及旧有的解法那样好;按旧解,这里所省略的呼告对象,正是诗篇 42:6(5)、12(11),43:5,耶利米书 4:19,耶利米哀歌 3:24, 25 中明言的那一位。有些人在撒母耳记上 24:11 和撒母耳记下 13:39 也假定有类似的省略。诗人借这种特殊的说法呼唤自己,要记得他曾如何郑重地承认耶和华为主、为至高的神。——随后那个晦涩的分句,解释甚为分歧。有些人以 好处 为道德上的良善、功德,将全句解作:「我的良善并不足以使我有资格蒙你眷顾。」然而多数释经者都取 好处 通常的意思,即福分、幸福(见诗篇 106:5,约伯记 9:25),而使整句意为:「我的幸福与你无涉,你并无义务为我筹划」;或「我的幸福不在你之上;我没有比你更高的幸福。」真正的意思大概是后一种解法的一点修正:「我的幸福不在你以外,并非独立于你、可与你分离」,其措辞暗指第一条诫命希伯来原文的说法(出埃及记 20:3)。如此,本节便含有对神的双重承认:承认他为普世的至尊,也承认他为个人一切享受的唯一源头。可比较诗篇 73:25。这种承认并非一时之举,而是心灵常存的情感,这一点似乎可由诗人诉诸自己的魂、说它早已作出此等承认——即先前、从前就已承认——而见出来。
3. 归于(或与)那些圣民,他们(是)在地上的,还有尊贵者,在他们里面(有)我一切的喜乐。前半句的结构,以及它与前一节的连接,都极其晦涩。有人把归于视为至于的同义词:「至于那些在地上的圣民,并那些尊贵者,我一切的喜乐都在他们身上。」或作:「至于那些在地上的圣民,他们就是我一切喜乐所在的尊贵者。」另有人把对圣民与对耶和华看作彼此对应的说法:「对耶和华我这样说,对圣民我那样说。」或如英文圣经所译:「我的好处不及于你,乃及于圣民……」最不勉强的解法,似乎是取这介词的通常意义,即属于,如属大卫,属伶长这类说法,以及列王纪上 15:27 中的用法。如此,其意便是:诗人承认耶和华为主、为福乐的唯一源头,这并非他一人独有,乃是全体圣民或圣者所共有的。这个称号所指的乃是个人的品格,但不是作为它的首要含义,而是作为与神的一种特殊关系所生的果效——他们是神拣选的对象,正为此目的从世人中被分别出来;参出埃及记 19:6,申命记 7:6,诗篇 34:10 (9),但以理书 7:21, 8:24,彼得前书 2:9。这些人高过他人的尊位,既是神拣选的果子,便用尊贵者一词表达出来;这词如同圣民一样,只是以间接而次要的方式指明道德品格。本节这一部分的结构极富希伯来惯用语的色彩;字面的译法是:我一切喜乐在他们里面的尊贵者。在旧约的时代,神的尊贵者或选民的居所就在应许之地。因此他们在此被称为「那在地上的圣民或被分别为圣的人」,而不是在全地上的,后者未免过于含糊,也不甚合乎上下文。照此解释,全节可以这样意译:「我这信靠神的宣告,不单是以一个个别信徒的身分发出的,乃是以一个属于圣民或被分别为圣之人这一大群体的人的身分发出的;他们是人类中的尊贵者,并非凭着任何本有的或天然的优越,乃是凭着耶和华至高而分别人的恩惠;他们像我一样信靠他,因此理当作我最热切之爱的对象。」
4. 多(或曰加增)必是他们的愁苦——别的一位他们已买来——我必不浇奠他们血的奠祭,也必不将他们的名字举在我的嘴唇上。他把那些像他自己一样信靠主之人的福乐,与那些择定别的对象为至高倾慕之人的悲惨相对照。英译本所用的关系从句结构——「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们的愁苦必加增」云云——意思传达得不错,但与希伯来惯用语相去较远;希伯来文是借着几个短的独立子句来表达同一意念的。在译作他们的愁苦的那个词(עַצְּבוֹתָם)里,似乎暗指一个极相近的形式,那形式意为他们的偶像(עצביהם),仿佛要提示:假神不过是愁烦与苦恼而已。别的一位意即别的神,与独一真神耶和华相对,如以赛亚书 42:8、48:11。那里明言的对比,在此处要从第 2 节和第 5 节补出,也要从贯穿上下文的那一普遍对立补出,即神与诸神之对立——不单指偶像,乃指凡受造之物而被人置于至高倾慕之地位者。动词 מהר 在其派生形式中意为急速,英译本及另几种译本在此即如此译。但在原始形式的动词仅有的另一处出处(出埃及记 22:15),它意为以聘礼聘娶妻子,即按古代东方的风俗,付出聘金而得之。同一用法在若干同源方言中亦有。此处似取其一般意义,即以昂贵的祭献或克己为代价而购得,但特别暗指夫妇的关系——圣经中常以此描写敬拜者与其所拜之神之间的关系;见何西阿书 3:2 和 8:9,以西结书 16:33, 34。在末一分句中,他断然弃绝与这等拜偶像者的一切交通。他必不参与他们不虔的礼拜,甚至连他们诸神的名字也不提说。血的奠祭,就是其可憎不亚于以人血调成的奠酒——或许暗指诗歌中常以酒为葡萄之血的说法;见创世记 49:11,申命记 32:14,以赛亚书 63:3。把名字举在嘴唇上,就是因念出那名而玷污、污秽嘴唇。此处与何西阿书 2:19 一样,显然暗指律法中那庄严的禁令(出埃及记 23:13):「别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从你口中传说。」这整个分句中的代词他们的,所指的不是敬拜者,乃是他们的诸神,就是被包括在别的一位这一集合名称之下的。
5. 耶和华(是)我所分得的产业和我的杯;你必扩大我的分。对比的另一面再度展现出来。其意是说,诗人在主里面已拥有他所能愿望或指望的一切。这些比喻取自饮食的按时供应。参诗篇 11:6,23:5。此处或许也暗指摩西五经中论到利未支派的话,申命记 10:9,18:1, 2。末句通行译本作你扶持我的分,论文法既不及上面所给的译法,论意义也不及其美;上面的译法中,扩大兼含尊荣与丰盛二意,而将来时的形式则表达一种笃定的确信:如今所蒙的恩眷必要延续下去。
6. 绳子为我落在美好之物中(或美好之地);是的,我的产业是佳美的。这里所说的绳子,是丈量、分配土地时所用的。落下,即分派,无论是否暗指以抽签为分配之法。参民数记 34:2,士师记 18:1。地的意思是由上下文所提示的,或者这复数形容词也可取抽象的含义,作「愉悦、诸般快乐」解,如约伯记 36:11 中同源的词形。引出末句的那个小品词(אַף)比单纯的连接词和更有力。它本义为也,含有此句所言比前句更进一层的意思。末句原文的结构是:一份产业是佳美的,归我,或临到我身上,暗指那自然而常见的意象,即恩赐或恩惠自上而降。如此描述的产业或份,就是神自己,不过是作为包含一切可羡慕的产业而言的。
7. 我要称颂耶和华,他曾指教我;夜间我的肺腑也催促我。 他赞美神,因神曾指教他、劝导他拣选这美好的产业,过于一切别的分。第二分句以是的或也开头,与前一节相同。此处它含有这样的意思:在刚才所说的神的掌管之下,他自己素常的心性也趋向同一目标。夜间,字面作诸夜,这一惯用语在俚俗的英语中也并非无人知晓。此处的复数或许带有强调之意,指整夜、通宵。提到夜,一则因为夜本是宜于默想的时候,二则表明同一主题既占据他白昼的思想,也占据他夜间的思想;见上文诗篇 1:2 的注释。肺腑与心、肠等一样,是比喻性地用来指情感;见上文诗篇 7:10 (9) 的注释。我的肺腑教导了我,警戒我,催促我,叫我发出第一分句所说的称颂,或作出第 1, 2, 5 节所描述的拣选。
8. 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因为(他在)我的右边,我必不动摇。 我将他摆在我面前,即 我认定他的同在、信赖他的保护。这信靠的实际表达见于另一分句。此处提到右边,并非指尊荣之位,而是指护卫者或保护者所站之处。参下文诗篇 109:31、110:5、121:5 的注释。——我必不动摇, 即不致从稳固之地被挪开。参上文诗篇 10:6、15:5 的注释。全节是第 1 节末句我已信靠(或藏身)于你。的变换重述与扩充。——本句的七十士译本译文被引用于使徒行传 2:25,其中明确承认大卫为本篇的作者。
9. 因此我的心欢喜,我的荣耀快乐;是的,我的肉身必安然(或作坦然)居住。——因此,因为神是我随时的帮助。荣耀在此似乎是指他较为尊贵的那一部分,即他的灵魂,但并非与身体全然分离,这从下文可以看出。参看上文诗篇 7:6 (5) 的解释。——肉身或指与灵魂相对的身体,或指包括二者在内的整个人。参诗篇 63:2 (1),84:3 (2)。——安然居住、或在稳妥的确信中居住,这一说法取自摩西五经。见申命记 33:12, 28,并参士师记 18:7,耶利米书 23:6,33:16。诗篇 4:9 (8) 中已可见类似的用语。七十士译本此句虽以舌头代替荣耀,大体上仍属正确,因此使徒行传 2:26 予以沿用。——第二个分句并非只是与第一个分句平行而意义相同,倒不如说是在实际履行那里所描述的本分。他在前面说他的心因确知神的保护而欢胜,这里便藉着表明自己确有盼望——他全人,连那物质的部分也不除外,都要在那保护之下安然居住——来证实他所言不虚。这既适用于蒙保守脱离死亡,也适用于在死中蒙保守;因此,若按较低的意义理解为指大卫,并无牵强之处,他确实死了,也见了朽坏,但他的身体终必复活;而按更高的意义则指基督,他的身体虽然死了,却在未见朽坏之先便已复活。
10. 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给阴间;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他在此说出前一节所表达之确信的根据或理由。「我确知我的灵与身必得安全,因为你若不停止作神、作我的神,就不能将我交与那毁灭者。」他所说的不是撇在其中,乃是撇给,即弃于,交付与他者的辖制或占有之下。同样的希伯来语句,带着同样的意思,见于利未记 19:10、约伯记 39:14,以及下文诗篇 49:11(10)。——阴间在此当取其古英语中宽泛的意义,与希伯来文 Sheol(阴间)和希腊文 Hades(阴府)相当,即那不可见的世界或死人所处之境。参看上文诗篇 6:6(5)与 9:18(17)。——叫,即容许;或更有力地说,交出、弃置,这样便使两行的平行体更为工整。你的圣者,更确切地说,是你所喜悦的那位,你特殊恩眷的对象。参看上文诗篇 4:4(3)。正文的读法是复数形式(חסידיך),单数(חסידך)乃是旁注的校正,即 keri(qere,读法)。犹太人力主前者,而大多数基督徒主张后者;后者为最古的诸译本所支持,并为新约所沿用。二者之间实质的差别,比初看之下所显的要小,因为即便是单数,实际上也是集合性的,涵括神所拣选、所恩眷的全体,而基督乃是他们的元首与代表。——见,即经历或遭受朽坏。可比较见死这一说法,路加福音 2:26。——שחת 究竟源于 שוח 而意为坑穴,抑或源于 שחת 而意为朽坏,素有争议。两说大概都成立;一词兼具双重意义与双重来源,先天看似不大可能,但有 נחת 这一明白的类例可以抵消此疑——该词分别出于 נחת 与 נוח,意义与性别皆不相同。此处使用这一两可之词,或许出于有意,为的是使它既可应用于大卫,也可应用于基督。(参看上文前一节。)对二者而言,这话都含有脱离死亡的应许;但在基督的情形里,则特指他实际得免于那本与身体解体不可分离的朽坏。信徒一般是从死亡的永久辖制下得救,而基督却连腐坏的最初临近也得免了。正是在这特殊而极其丰满的意义上,两位使徒将这话单单归于基督,并宣告在此意义上它不适用于大卫。(使徒行传 2:29-31,13:35-37。)他们的论证本会绝对禁止将这话应用于任何较低的对象,若非这希伯来词有歧义或双重含义之故;因此这重含义断不可强为抹去,否则便会使这一显着预言的解释陷于困窘。
11. 你必指教我生命的道路,满足的喜乐与你的面 (或 同在),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 他所信靠于神的,不仅是脱离死亡的拯救,更是在通往生命、即蒙福不朽之路上的引导。(参箴言 2:19。)希伯来文动词是使役式,意思是 你必使我知道,指示我,或向我显明。满足,即饱足,或更确切地说,是最强意义上的餍足,兼含知足与丰盛之意。复数的喜乐,不仅表明丰盛,也表明多样。下一短语可以单单指在你的面前,或在你的同在之中。但它也能承受更强的意思,把神的同在、或对他的瞻仰,不仅表作享乐之所在,更表作享乐之源头。参看上文诗篇 4:7(6)的注释,并参诗篇 17:15,80:4(3)。末句亦然,其意不只是在你右手旁,作为尊荣与安稳之地,而是在你右手之中,作为永远喜乐的存库,或藉你的右手,作为分赐这些喜乐的凭借。参看下文诗篇 17:7 的注释。——彼得在使徒行传 2:27 引用本段时略去了这末一句,无疑是因为它不过是前一句在诗体上的重述,而前一句本身也只是为了使整个句期完足才添上的,并非因为它对使徒的用意是必不可少的。使徒的用意,乃是把前面两节应用于我们的救主,诚然不是专指他一人,却是以卓越的方式、在一种特殊的意义上如此应用;而我们从使徒行传 2:30, 31 得知,这意义确实在受默示的诗人心中。保罗在使徒行传 13:35-37 对这预言也作了同样的论证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