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

第四卷·第6章 · 约翰·加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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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第6章

交付在此被吩咐喂养基督之羊的人,并证明捆绑以及释放的事工统治全世界。

但既然彼得从主那里受这吩咐,他照样劝其它的长老喂养主的教会(彼前五2)。我们必须以此推论基督借着这话所交付彼得的职份,他同时也交付众长老;

或说彼得将主所交给他的权柄分给众长老。但为了避免毫无意义的争辨,基督在另一处经文中亲口解释何为捆绑和释放—即留下和赦免人的罪(约二十23)。不但全部的圣经一直教导捆绑和释放的方式,保罗的解释最为清楚。他说传神福音的仆人被吩咐叫人与神和好,并同时被吩咐要责罚一切不顺服的人(林后五18;

十6)。

4.

关于钥匙败坏的宣称

*

我在恰当的时候将更详细的证明他们羞耻的强解教导捆绑和释放的经文(我在上面已稍微讨论过这问题)。我稍后再更详细的解释。

我们现在只要考虑他们对基督所给彼得那极为有名的答复。他保证给彼得天国的钥匙。他说彼得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太十六19)。只要我们同意「钥匙」在此的意义以及捆绑的方式。我们就毫无争议的根据了。教皇必定忽略基督所吩咐使徒的职份。因这职份既然包括许多的劳力和麻烦,会夺去他的乐趣,也不带给他任何的益处。

既然福音的教义给我们打开天堂之门,那么「钥匙」是极为恰当的隐喻。人被捆绑和释放惟一的解释是信心叫一些人与神和好,然而自己的不信则使其它的人的心更刚硬。若教皇只接受这权柄,我深信没有人会羡慕他或想要与他争吵。

然而,既因这种辛苦和几乎不得益处的统续对教皇而言不受欢迎,这就导致82我们对基督所交给彼得的应许彼此的争议。我从这应许本身推论,基督指的仅仅是使徒职份的尊严,而且这尊严与这职份同时所带来的重担是密不可分的。因我们若接受我在上面的定义(并且拒绝这定义是无耻的行为),那么基督在此所交付彼得的应许,他同时也交给其它的使徒。不然这不但羞辱其它的使徒,也是攻击神威严的教义。

他们大声的反对!然而我请问,撞到这盘石有何益处呢?因他们在圣经上只能证明神既然将传独一无二的福音的责任交付众使徒,祂照样也毫无分辨的将捆绑和释放的权柄交付他们。

他们说当基督应许给彼得天国的钥匙时,他同时也指派他做全教会的君王。但他当时所赐给一位使徒的应许,他在别处也将同样的应许交付这应许,并将之交在他们的手中(太十八18;约二十23)。既然基督所应许一位使徒的权柄,他在别处同样也应许其它的使徒,那么彼得的地位在哪方面高过他的同工呢?他们说彼得有更高的地位,因他虽然在一个时候与其它的使徒一同领受这权柄,却在另一个时候基督将这权柄单独交付他。然而我与居普良和奥古斯丁一起回答说,基督这样做并不是要偏待一位使徒,而是为了整个教会的合而为一。这是居普良的解释﹕「主在一位使徒身上将钥匙交付众使徒,为了表示众使徒彼此的合而为一;其它的使徒在尊荣和权柄上与彼得是同等的;但他从一开始只交给彼得为了教导基督教会的合而为一。」

奥古斯丁说﹕「若教会的这奥秘不是当时代表在基督身上,否则主不会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因主若单独对彼得说这一句话,那么教会现在没有钥匙。然而既然教会拥有钥匙,那么当彼得领受钥匙的时候,他就代表全教会。」他也在别处说﹕「在主问众使徒之后,只有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并且主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就如他一个人领受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既然他一个人替众使徒回答基督的问题并且照样替众使徒领受了天国的钥匙,而因此教导我们教会的合而为一。他一个人代替众人,因为合而为一属于众人。」

5.

基督赏赐彼得尊荣,并非权柄

*

然而他们说没有另一处经文将「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Leo I, Sermons iv. 3 (MPL 54. 151); Eck, De primate Petri (1520) I. 3; I. 14;I. 33 (fo. 4b, 21a, 52b); De Castro, Adversus haereses XII (1543, fo. 180 D)Cyprian, On the Unity of the Catholic Church iv (CSEL 3. i. 212; tr. LCC V. 126).Augustine, John’s Gospel 1. 12; xi. 5; cxxiv. 5 (MPL 35. 1762 f., 1478. 1973f.; tr. NPNF VII. 282, 78). 最後一句也出現在cxviii. 4 (MPL 35. 1949; tr. NPNF VII.405) 及他的Sermons ccxcv. 2 (MPL 38. 1349)裡面。

83上」(太十六18)这话运用在其它使徒身上,就如基督在那里会用任何保罗甚至彼得自己所用来描述众信徒的话来描述彼得,因为保罗说﹕「有耶稣基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他连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弗二20-21 p., cf. Vg.)。

彼得劝我们做活石要建造在神所拣选的那宝石上(彼前二5-6),并我们藉这与神的连络也彼此合而为一(cf.弗四16;西二19)。他们说彼得高过其它的使徒,因主将这名称特意赐给他。我当然将这尊荣交给彼得,即他是开始建造主教会的其中之一;或(他们若更喜欢这说法),他是主最忠心的使徒的头一位,但我决不允许他们以此推论彼得在地位上高过其它的使徒。因这是怎样的推论呢?他们的意思是他在热忱、教义,以及勇气上高过他们;因此,他们在人的权柄之下。

就如我们能更理智的推论安得烈在地位上高过彼得,因他在时间上先于他,并带他到基督面前来(约一40,42)!然而这是不用谈的。那么容他们说彼得的地位比他们高;但地位仍然与权柄截然不同。圣经常记载其它的使徒经常让彼得做他们的发言人,也让他在交谈、劝勉和教训上高过他们(徒二14 ff.;四8 ff,;十五7 ff.);然而圣经根本不提权柄。

6.

惟一的根基

*

虽然我们还没有开始谈彼得的地位,我目前只要强调这一点,即当他们想交给彼得在整个教会上的主权,他们的辩论非常的没有说服力。因他们从一开始为了欺哄人所采用的愚蠢不值一提,何况反驳﹕教会建立在彼得身上,因为圣经记载,「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然而他们说有一些教父对此经文的解释与他们的相同。但既然整本圣经都反对这解释,他们为何用教父的权威抵挡神呢?事实上,我们为何在这句话的涵义上争吵呢?就如这再清楚也没有的经文是模糊不清的话!彼得以他自己和他弟兄的名宣告基督是神的儿子(太十六16)。基督在这盘石上建造他的教会。保罗告诉我们除这根基之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三11)。我在此也没有弃绝教父的权威,因我不选择引用他们Cf. sec. 7, below.Augustine 在他的John’s Gospel cxxiv. 5 裡的陳述裡將“quia”讀作“quasi”:“Petra enim erat Christus: super quod fundamentum ipse aedificatus est Petrus”(MPL 35. 1975; tr. NPNF VII. 450); Sermons lxxvi. 1. 1 (MPL 38. 479; tr. LF SermonsI. 215); ccxliv. 1; cclxx. 2 (MPL 38. 1148, 1239); ccxcv. 1. 1: “Unus pro multisdedit responsum…Christus petra, Petrus populus Christianus”(MPL 38. 1348 f.) 關於Augustine 對這段經文解釋的過程,見P. 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III.306 ff. 參Luther, The Papacy at Rome: An Answer to the Celebrated Romanist at Leipzig(Werke WA VI. 306, 311; tr. Works of Martin Luther I. 369, 373).84的话来证明我自己的立场。而是,如我上面所说,我不希望因在这清楚的经文上争辩,而毫无意义的烦扰我的读者们。特别是因我们的支持者很久以前就详细的解释过这经文。

7.

圣经对彼得在使徒当中之地位的教导如何

无论如何,圣经本身比谁都能解决这问题。我们若找出一切教导彼得在使徒当中的地位和权柄的经文来,他怎样行事为人,并且他们怎样对待他,就够了。

当你研究过这一切的经文你会发现他是十二位使徒其中一位,与其它的使徒同等,并且是他们的同伴,并不是他们的主。他承认教会要做决定时必须开会,并且建议该怎么做。但他同时也听其它使徒的意见,而且不但容他们表达自己的立场,甚至也将做决定的权柄交给他们;当他们做好决定之后,他同意而顺从(徒十五5-12)。当他写信给牧师的时候,他并不以自己的权柄吩咐他们,就如他的地位更高,反而将他们视为自己的同工而温柔的劝戒他们,就象平辈之人的习惯那样(彼前五1 ff.)。当犹太的信徒指控他与未受割礼之人一同吃饭时,他虽然没有罪,却回答,为自己辩护(徒十一3-18)。当其它的使徒打发彼得,约翰去撒玛利亚时,彼得不拒绝(徒八14)。使徒之所以差派他去,表示他们根本不将他视为他们的主;而且彼得既然顺服他们,接受他们所交付他的使命,就承认他是与他们同工,并不是在他们的地位之上。

然而,即使圣经没有记载以上的经文,只要我们有加拉太书信的见证,这就足以除掉我们一切的疑惑。在这书信中,保罗几乎用两章经文专门证明他在使徒的职份上与彼得同等。因此,保罗说他找彼得,并不是要宣告他在彼得的权下,而是要在众信徒面前宣告他们在教义上合而为一;保罗陈述彼得也没有这样要求他,而是表示他们两位彼此的交通,好让他们能在主的葡萄园里面一起同工;保罗也宣告就如主施恩给彼得为了他在犹太人当中的服事,照样也施恩给他为了他在外邦人中的服事(加一18;二8)。最后,保罗说当彼得行事为人与福音的真理不合时,他当面抵挡他,而且彼得顺服了他的斥责(加二11-14)。这一切若不是表示保罗和彼得在地位上是同等的,至少表示彼得在众使徒身上的权柄不高过他们在彼得身上的权柄。保罗在此明确的争辨﹕在使徒当中无人能将彼得或约翰看做比他的地位更高,因他们是他的同工,并不是他的主人。

Cf. Luther, Resolutio Lutheriana super propositione sua decimal tertia depotestate papae (1519) (Werke WA II. 189 ff., 248 f., 716); Von dem Papsttum zu Rom(Werke WA VI. 309 ff.); De ministerio (1523) (Werke WA XII, 179 f.; tr. Luther’sWorks, American Edition 40. 26 ff.).85(在教会里惟有基督才是君王,8-10)

8.

没有人能在教会里做头

然而,即使我们承认他们关于彼得一切的教导—即他真的是使徒的君王,并在地位上都高过他们—但他们毫无根据以这具体的例子做出一种普遍性的原则,并将从前一次所发生的事做为恒久的制度—这两回事截然不同!一个人在使徒中做领袖,因他们是少数的人。若一个人在十二个人之上,难道我们推论他就当做十万人的头吗?若在十二个人中一个人做头不足为怪!这是自然的。在任何的团体里面,即使所有的人在地位上都是同等的,然而人习惯选择一位做议长。

若无领事,参议院不得成会;若无检察官,法官不得开会。照样,委员会都要有主席,每一个公司都要有董事长。所以我们若说使徒们这样看待彼的话,这是不足为怪的。

但少数的人的情况不能运用在全世界上,因为没有人能统治全世界。相反(他们说),在整个大自然上,以及大自然的各部分都有至高的元首。并且他们在神面前用鸟和蜜蜂举例。他们宣称这些动物都选一只而不是好几只做他们的头!我自己也同意他们所举的例子,但难道全世界上的密蜂都开大会为了挑选一位统治者吗?每一个统治者都满足于自己的蜂窝。每一群鸟都有自己的统治者。难道这不就是证明每一个教会都应当有自己的牧师吗?他们之后举政治上的例子;他们引用荷马的话﹕「许多人作头是不好的。」

并引用世俗的作者称赞君主政治的话。我的答复很简单﹕荷马(Homeric Ulysses)和其它的伟人之所以称赞君王政治,意思并不是说他们认为一个人当统治全世界;他们的意思反而是一个国度不能有两位君王;并且荷马说权柄不喜悦同伴。

9.

基督的统治是不可转移的

*

然而假设,根据天主教的教导,全世界都伏在一个君主国的权势之下对大家都有益—虽然这是极其荒谬的事—然而假设这是事实。即便如此,我仍然不会以此推论教会的行政也当如此。因为基督是教会独一无二的元首,而且我们在基督所交付我们的行政下彼此的和睦。当他们根据教会不能没有头这借口企图设立關於彼得領導的地位,見O. Gullmann, Petrus, Jünger – Apostel – Märtyrer; tr.F. Filson, Peter: Disciple –Apostle-Martyr Part I, ch. 3; Part II, ch. 1.“Ouvk avgaqo.n polukoirani,h” : Homer, Iliad II. 204 (LCL edition, I. 64 f.).關於「鳥和蜜蜂」參Seneca, On Clemency I. xix. 2 (LCL Moral Essays I. 410 f.)Lucan, Pharsalia I. 92 f. (LCL Lucan, Civil War, pp. 8 f.).86一个人统治普世的教会时,这是大大的得罪基督。因基督是元首,并「全身都靠他连络的合适,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

(弗四15-16)。可见,保罗在这里毫无分辨的包括众信徒在基督的身体之内,却同时说惟有基督才是元首,并且惟有祂才有元首的尊荣。保罗显然教导各肢体在教会里都有一定的,并且有限的功能,好让我们更能够将成圣的事工以及统治的主权惟独交在基督的手中。

当一个人向他们反对说圣经称基督为元首极为妥当,因为惟有基督以自己的权柄和自己的名做王时,我并非不晓得他们常胡说的答复。他们说这与基督在教会里需要一个代理人统治全世界毫无冲突。然而除非他们先证明这行政是基督亲自所吩咐的,他们的这反驳对我们毫无益处。因为保罗教导教会的力量都在她的各肢体里,并且这力量都是一位天上的元首所发挥的(弗四16)。或,他们若希望我说得更清楚﹕既然圣经教导基督是元首,并宣告这尊荣惟独属于他,我们就不应当将这地位移转到别人身上,除非基督亲自指派一个人做他的代理人。然而圣经没有这个教导,甚至许多经文都与这教导反对(弗一22;四15;五23;西一18;二10)。

10.

教会的合一来自基督,并非来自地上的君王

*

保罗不止一次的以活生生、奇妙的方式给我们描述教会,但他连一次都没有提到教会有地上的元首。其实根据保罗的描述,推论教会有另一个元首与基督所设立的行政相违背极为合理。基督升天时将他与我们看得见的同在夺去了(徒一9);但他升天为了充满万有的(弗四10)。因此,基督仍旧与教会同在,并将与教会同在到永远。当保罗喜悦教导基督彰显自己的方式时,他就提醒我们神所使用人对他的服事。他说主根据他所量给各肢体的恩赐都充满他的整个教会(弗四7)。因这缘故,「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四11 p.)。保罗为何不说基督将一位摆在众信徒之上做他的代理人呢?

因这是最恰当的时间,并且他若是这个意思,就不应当在此省略。保罗说基督与我们同在。怎么说呢?借着他所呼召管理教会之人的事奉。为何不说借着他所赏赐自己之职份的那行政上的元首呢?保罗提到合而为一,但这合一在神里面,也是借着信靠基督而来。他所交给人的不过是一般的服事,并且教导各人都有他特别的恩赐。保罗为何在他教导我们合一的必要性时,当他提到「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弗四Eck, De primate Petri I. xiv, fo. 21a.874-5 p.)之后,没有立刻加上「一位至高的教皇,为了保守教会的和睦」

?因为若是真的,没有比这更该说的话。我们各人都当详细的思考这经文。无疑保罗在这里的教导是教会圣洁和属灵的行政,就是他的继承者所称为「阶级制度」。

他不但没有教导牧师当中的君主制度,他反而指出没有这样的制度。在这些经文中保罗无疑想表示信徒怎样与他们共同的元首基督连络。他在此不但没有提到教会的元首,反而教导每一个肢体,根据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典,都有自己独特的恩赐(弗四7,16)。我们的仇敌在此用哲学极为精细的将天上和地上的阶级制度互相比较也毫无意义;因就前者而言,我们不应该自以为聪明,并且在教导后者我们应当完全依靠主在祂话语里面的启示。

(彼得曾经在罗马做监督并不证明罗马教区永久的首要性,11-13)

11.

若彼得自己是元首,他们仍无法证明这是属于罗马教区

那么,假设我接受他们的另一教导,虽然没有任何理智的人会接受之﹕即彼得做教会的头一位元首好设立使徒不断的统续。然而,他们如何证明彼得的教区被建立在罗马,何况证明之后谁能说在罗马做监督的人就是统治全世界的呢?

他们凭什么将这权柄局限于圣经根本没有提到的地方呢?他们说彼得住在罗马到死为止。基督自己做了什么呢?基督不是当祂住在耶路撒冷时,担任祂监督的职份,并藉自己的死完成祭司的职份吗?众牧者君王,至高的监督,教会的元首基督没有将这样的尊荣交给任何的都市—难道远不如基督之地位的彼得能这么做吗?难道这不是极其幼稚的神话吗?他们说基督将元首的地位交给彼得;彼得也住在罗马;因此,基督将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罗马。然而,根据这样的理论,古时的以色列人应该把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旷野里,因那就是他们至高的教师和最伟大的先知摩西的住处,甚至也是他所服事神到死为止的地方(申三四5)。

12.

据说主要地区从安提阿搬到罗马

*

然而,我们仍要留意他们可笑的理论。他们说彼得是众使徒的元首,所以在他教区里的教会应当站最高的地位。但他的第一个教区在哪里呢?他们说在安提阿。他们承认安提阿首先站最高的地位,但彼得因从那里搬到罗马,就将他自己的尊荣交给那都市。因他们仍有马赛礼教皇(Pope Marcellus)写给安提阿教会之长老的一封信。他这样写﹕「彼得的教区从前在你们那里,但他之后在主的吩Cf. sec. 1, note 2, above.Clichtove, Antilutherus II. ii, fo. 65ab. VG 的版本在此可以這樣解釋:「將天上和地上的階級制度互相比較也毫無意義,因為天上的階級我們只能從聖經來了解和感受」。

Fisher, Assertionis Lutheranae confutation, pp. 422 f.88咐之下将之移转到这里来。因此安提阿教会,虽然本来有最高的地位,之后将这地位交给罗马教区。」

然而请问有什么圣言,告诉这善良的人,这决定来自主的吩咐呢?若这事情是由教会的法规做决定,他们必须说这特权是私人的、客观的,或混杂的。因为他必须是其中之一。他们若说是私人的,那么它就不能属于地方;若是客观的,只要它从前一次设立在某一个地方,这特权不可能因任何的人的死亡或因他的离开移转到别的地方去。他们就不得不说是混杂的;但在这情况之下除非人和地方同时移转到那新的地方,这也毫无根据。容他们随意做选择—我就能立刻证明罗马不可能单独做首要教区。

13.

对其他教区地位的决定

*

假设(根据他们的幻想),首要教区从安提阿移转到罗马。那么,为何安提阿没有占第二个位置呢?因若罗马做首要教区的根据是彼得住在那里到死为止,那么第二个位置不就是要交给彼得头一个教区的那都市吗?这样,亚历山大如何胜过安提阿呢?难道一位普通的门徒的教会在地位上能胜过彼得从前的教区,合乎逻辑吗?若各教会的尊荣是他的创始人的地位所决定的,那么其它教会的地位是这样决定的吗?保罗告诉我们雅各布、矶法、约翰被称为教会的柱石(加二9);那么若因彼得的尊荣罗马做首要教区,难道以弗所和耶路撒冷的教会不应得第二和第三名吗?因为他们是约翰和雅各布的教会。但是耶路撒冷是主要教区的最后一名;以弗所则居然没有得名。并且其它使徒的教区以及一些保罗自己所开拓的教会也都被忽略。马可的教区,虽然他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居然是第二名。他们必须承认若这是混乱的顺序,或承认每一间教会带着开拓之人的尊荣并不是永久的原则。

教皇Marcellus 在寫給安提阿的主教的信 Pseudo-Isidorian Decretals 裡對主教說:「主說『你是彼得』…是全教會的頭,他的教區從前在你們那裡,但他之後在主的吩咐之下將之移轉到這裡來,並藉著上帝的恩典持續到今天。」(Decretales Pseudo-Isidorianae etCapitula Angilramni, ed. P. Hinschius, p. 223) 參Gratian, Decretum II. xxiv. 1.15 (MPL 187. 1270; Friedberg I. 970).Arguing in terms of the Pandects of Justinian ix. A. (ed. I. Baron, p. 33).Cf. sec. 16, below. 君士坦丁堡會議文獻 (381) 第三章給予君士坦丁堡的主教「僅次於羅馬主教的尊榮」,因為迦克墩會議文獻(451)xxviii 解釋這個決議說:「父們加給古羅馬君王般的特權,是因為這個城市是首都。」(Fulton, Index canonum, pp. 190 f.; tr. Ayer,Source Book, pp. 354, 521)。君士坦丁堡會議文獻iii 和迦克墩會議文獻xxviii 都不被羅馬所承認。Cf. H. Schroeder, Disciplinary Canons, pp. 65 ff., 125 ff., and IV. vii.15, note 36.89(彼得曾经去过罗马毫无根据,然而保罗毫无疑问去过那里,14-15)

14.

彼得住过罗马的根据

其实,我想象不到彼得曾经做过罗马教会的监督有任何根据。事实上,反驳犹西比乌的话是轻而易举的事,即彼得曾经在那里统治教会二十五年。因为加拉太书信中的第一和第二章经文明确的教导从基督离世之后,彼得住在耶路撒冷大约二十年(加一18;二1 ff.),然后从那里去安提阿(加二11)。我们不确定他呆在那里多长时间。贵格利才七年,犹西比乌则才二十五年。然而从基督的死到尼罗做王期满后(他们记载彼得在尼罗做王时被杀)的时期总共只有三十七年。因主是在提庇利亚做王的第十八年受死的。根据保罗的见证,彼得住在耶路撒冷二十年。我们若把这二十年从三十七年减掉,我们顶多只剩下十七年。这样必须有两个监督的职份分在这十七年之内。若彼得停留在安提阿许多年,他只能在罗马做监督很短的时间。然而我还有更充分的证据。保罗是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写罗马书的(罗十五25)。他在耶路撒冷被逮捕,送到罗马去。因此,他写罗马书是在他来罗马的四年前。然而他在罗马书信中连提都没有提到彼得,但若彼得刚好正统治那教会,这是不可能的事!此外,当保罗提到他一切想问候在罗马的信徒时(罗十六3-16)他都没有提到彼得。对理智的人而言,我们在此无须详细的证明我们的重点;因为常识和罗马书信的信息本身都很有说服力的告诉我们,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不可能不知道他。

15.

证据既少,又不可靠

*

保罗之后被带到罗马去坐牢(徒二八16)。路加记载罗马的弟兄当时迎保罗(徒二八15)。但他没有提到彼得。保罗在罗马写信给许多不同的地方教会。

并且保罗在一些书信中以某些信徒的名问候人;但他在这些书信中也没有提到彼得。若彼得当时在罗马,难道保罗没有提到他是很大的可能吗?此外,在腓立比书信中保罗说在那里没有象提摩太那么忠心的服事神的人,也同时埋怨别人都求自己的事(腓二20-21)。而且保罗对提摩太更为厉害的斥责那里的弟兄,即他初次申诉,没有人前来帮助,尽都离弃他(提后四16, cf. KJV)。那么,当时彼得在那里呢?因他们若说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很羞耻的指控他是弃绝福音的人。而且我们确定保罗指的是信徒,因他接着说,「但愿这罪不归于他们」(提Gregory I, Letters VII. 37 (MGH Epistolae I. 485; MPL 77. 899; tr. NPNF [letter40] 2 ser. XII. Ii. 229); Liber Pontificalis, ed. L. M. O. Duchesne, I. 118; tr.L. R. Loomis, The Book of the Popes, p. 4.O. Cullmann, Peter: Disciple-Apostle-Martyr, German edition, pp. 37 f., 82 ff.;English edition, pp. 113, 231 f. Cullmann 認為彼得只在羅馬停留很短的時間。

90后四16)。因此,彼得什么时候在罗马做主教,并且他在那里呆了多久?或许有人会说历史家前后一致的说﹕彼得在那里至少统治了教会到死为止。我的答案是,这些历史家都不同意谁接继他做主教﹕有人说是李诺(Linus);又有人说是革利免。他们也说许多神话关于彼得与行邪术的西门彼此的争吵。

并且奥古斯丁,在谈到迷信时,告诉我们罗马的信徒拒绝在彼得胜过行邪术的西门的那日禁食来自迷信。

最后,那时代的历史家的记录经常互相矛盾,所以我们不应当毫无疑问的相信那时候的任何情况。然而,根据许多当时历史家共同的记录,我不否认彼得是在罗马受死的;但我仍无法相信他在罗马担任过监督的职分,特别是做了很长一断时间。无论如何,我想我们不应当非常的看重这事,因为保罗记载彼得是犹太人的使徒,但他自己才是做我们外邦人的使徒(加二7-8)。因此,为了确信他们彼此的交通(加二9),甚至为了确信圣灵亲自的预定,我们应当看重使徒保罗的职分过于彼得使徒的职分。因为是圣灵亲自分给他们事工。彼得负责犹太人,保罗则负责我们。这样,天主教徒应当在别处寻找这立场的根据,因为这立场毫无圣经根据!

(罗马教会受圣经的尊荣,却不是为教会的头,16-17)

16.

罗马教会在新约教会初期的重要性

我们现在要思考古时教会的记录,为了明确的证明我们的仇敌以拥有古时教会的支持为傲与以圣经的根据为傲一样是轻率、虚妄的自夸。所以,当他们自夸的说除非一个教会在世上做其它教会的头,并且主将这地位交给彼得和罗马教区直到世界未日,他们宣告教会从一开始就有这样的行政。但既因他们恶毒的强解许多的见证,我先要说﹕我并不否认古时神学家们都非常的尊荣罗马教会,并且尊敬它。这是根据三个原因。

1根据一个普遍的信念,即罗马教会是彼得所开拓以及设立的,因此西方要列出第一世紀羅馬主教的年代和順序仍有困難。Irenaeus 認為彼得和保羅建立了羅馬的教會,然後完全交給Linus,在他之後有二個主教在Clement 之前的Anacletus. AgainstHeresies III. iii. 3 (MPG 7. 848; tr. Ayer, Source Book, p. 113).Augustine, Letters xxxvi. 21 (MPL 33. 145 f.; tr. FC 12, 156). 1559 年版所引用的“Epist. 2 ad Januar.”有誤。徒8:5-24 行邪術的西門與後來的西門(Simon of Gitta)容易混為一談。Simon Magus 後來成為一個傳奇性人物,他曾與彼得爭辯,行法術,以及傳播諾斯底的學說。

91人以尊敬的心称他为「使徒教区」。

2既然罗马是罗马帝国的首都,那里的信徒大概在教育、智慧、技术,以及经验上更优秀。众教会的信徒都接受了这事实,免得藐视那教会的名声或他们信徒卓越的恩赐。

3除此之外,第三个原因是当东方、希腊、以及非洲的教会里面发生了严重的纷争时,罗马教会更为平静和稳固。这样,当敬虔的监督从自己的教区被开除时,他们经常将罗马当做自己的避难所。因既然西方人没有亚洲和非洲人那么机智,他们因此也没有那么喜欢变化,罗马教会之所以在这个时代没有象一般的教会受到很大的打击,并且既因他们更竭力的保守神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使得罗马教会受更大的尊敬。我们将在下面将更清楚的解释这一点。根据这三个原因,罗马教会受到整个教会以及古时神学家们很大的尊敬。

17.

根据古时教会的教导,教会的合一根本不依靠一位监督做整

个教会的头

然而当我们的仇敌企图因此将罗马称为首要的教区,并将它视为拥有在众教会之上的权威,这是很大的错误。为了更清楚的证明这一点,我首先要引用古时神学家们的话,好让我们明白他们对教会合一的立场如何。耶柔米写信给符涅波提留(Nepotianus)即在他指出许多的教会合一之后,最后将教会的合一归在阶级的制度之下。他说每一个教会都有自己的大主教、长老,以及执事,并且每一个教会的顺序都依靠他的统治者。耶柔米是罗马教会的长老;他教导教会的合一依靠它的顺序。那么他为何不提到有一位大主教超过万有之上,并且众教会的合一完全依靠这大主教呢?因他这样说会完全证明他的重点。我们也不能说他因自己的健忘忽略了强调了这一点,因为若他的意思与现代的天主教徒一致,这必定是他最大的重点,因此,他无疑相信居普良在此关于教会的合一很奇妙的教导﹕「每一个监督对整个监督职份的合而为一都有所参与。并且教会,虽然丰盛的扩大到世界全地,仍旧合而为一。就如太阳有许多不同的紫外线,却只有一个亮光;就如树有许多不同的树枝,却只有一个稳定扎根的树干;就如一个泉源产生几乎无数不同的溪流,但这泉源的源头都保守水的合而为一,照样教会的紫外线,在基督教要義中並未存在任何種族上的偏見。前面的幾句話要歸於Augustine的 Lettersxliii. 7; ccix. 8, 9 (MPL 33. 163, 955 f.; tr. FC 12. 187).Jerome, Letters cxxv. 15 (CSEL 56. 133; tr. NPNF 2 ser. III. 249). “Nepotian”這個名字應改為 “Rusticus,”。他為一修士。

92因她的亮光是主自己,伸长到全世界上﹕然而到处的亮光都是一个,也完全合一。

教会的树枝和溪流都伸长到世界各地,却只有一棵树,只有一个源头。」同样﹕「基督的新娘不可能犯奸淫,她只认识一个家庭;以清洁的心保守婚姻之床的圣洁。」可见他教导惟有基督才担任至高督的职分,并且全教会都伏在祂的权柄之下。祂同样教导一切在这至高的监督之下担任监督职分的人都是整个教会的一部分。居然这合一的监督职份惟有在基督的手中,并且各监督都占整个教会的一部分,那么罗马首要教区的教导有何根据呢?我在上面所引用的话,都需要给读都们证明天主教徒和世人毫无疑问的原则,即教会阶级制度的合一都来自一位地上的元首,这与教父的教导截然不同。

Cyprian, On the Unity of the Catholic Church III, v, vi (CSEL 3. i. 212, 214;tr. LCC V. 125-128).93

第七章

罗马教宗制度的来源,以及发展到整个教会的自由都被夺去了,

并且教会之中毫无限制的受压制

(罗马教区在古时候只有一般的地位,1-4)

1.

尼希亚以及以弗所的教会会议对于罗马教区地位的教导

*

至于罗马首要教区的教导—在尼希亚大会之前,这教导没有记录。这会议决定罗马监督的权威在众族长之上,它在那时也被吩咐管理一切市外的教会。

当这会议做这样的区分时,并非给各族长他所统治的地区时,他并没有将它设立在众族长之上,而是吩咐他做其中一位负责人。维多(Vitus)和文生(Vincentius)当时做猷利(Julius)的代理人。猷利当时在统治罗马教会。当时这会议所分给他们的地位在其它三个人的地位之下。那么请问,若这会议当时承认猷利是整个教会的元首,他的代理人为何被分给第四个位子呢?难道阿他那修应该在这普世教会的会议做主席吗?难道这会议不应该以普世教会阶级的制度一致吗?据说在以弗所教会会议时,当时罗马的主教雷定(Celestine),欺骗了教会将自己的教尼西亞會議(325)文獻vi (Mansi II. 670 f.; Fulton, Index canonum, pp. 124 f.; tr.Schroeder, Disciplinary Canons, pp. 29 ff.) “Julius”是有誤的,當時的教皇是Silvester I (314-335). E. Giles, Documents Illustrating Papal Authority, A. D.96-454,這資料通常可以當作查閱此章中某些相關文件的論點。

Sozomen 列出羅馬教廷指派前所有耶路撒冷、安提阿和亞歷山大的代表和主教名單:Ecclesiastical History i. 17; Cassiodorus, Tripartite History II. 1 (MPL 69. 920f.; tr. NPNF 2 ser. II. 253). Calvin 的論點可以藉著一位羅馬天主教學者的話來說明:在Miltiades 之後,Silvester 長久的主教任期是「當世紀最空泛無聊的」。「因著君王的意志,或許也有可能由於羅馬教皇的懦弱,羅馬教會在基督教國家中沒有任何影響力;雖然教皇的使節參與重大的會議,包括314 在Arles 及之後在尼西亞,但沒有什麼貢獻,更別說決定性的角色了。」J. R. Palanque, et al., The Church in the Christian Roman Empire;tr. E. C. Messenger, p. 30.Calvin 錯誤地認為尼西亞會議是由Athanasius 主持的。目前僅知的主席是Hosius,他是 Cordova 的主教 (d.356),他的名字列在文獻簽署人裡的第一位。

94区设立在第一个位子之上。当他派自己的代表时,他吩咐原本就是要主席大会的人亚历山大的区利罗(Cyril of Alexandria)成为他自己的代理人。这吩咐其目的难道不就是要将自己的名字摆在第一个位子上吗?因他其它的代表照自己的位子投票,然而亚历山大的族长(区利罗)以自己的名和雷定都以自己的名字都投票。

在以弗所的第二次大会时,虽然利欧的使节在场,然而迪欧(Dioscorus),亚历山大的族长替自己做主席。天主教徒反对这是不正常的会议,因这会议定了法彬(Flavian),那敬虔之人的罪,却判犹提干(Eutyches)无罪和接受他不敬虔的行为。然而当他们正在开会时,当众监督分配代表的位子时,罗马的使节与其它教会的使节一起合作。但他们却没有主张自己的教区应该有最高的地位,他们反而主张最高的地位该分给另一个教区;他们若相信最高的地位本来应该属于他们,他们决不会这么做。因罗马的监督从来没有对为自己的地位争辩感到不好意思,甚至有时为这缘故以极为有害的争吵搅扰教会;然而既因利欧承认他若坚持自己的使节获得最高的地位是很不理智的要求,他就没有这么做。

2.

迦克敦以及第五次在康士坦丁堡的会议

*

接下来是迦克敦会议。在这会议中,根据皇帝的意思,罗马教会的代表被分给第一个地位。然而就连利欧本身都虚情假意的承认这是与众不同的特权;因当他向皇帝马西安(Marcian)和女皇普尔喀丽雅(Pulcheria)求这地位时,他并没有说这是理所当然的,反而根据主持以弗所大会的东方监督将所有的一切弄得一团糟,并滥用自己的权威,才寻求这地位。既然他们当时需要一位认真的主席,并且那些之前做主席的善辩、混乱的人已不适合再次担任这职份,他根据其它人之這裡是指第三次以弗所大公會議(the Third Ecumenical Council, that of Ephesus) 431(Mansi IV. 1279 ff.; cf. NPNF 2 ser. XIV. 193, 223, 227).以弗所「強盜大會」449 (Mansi VI. 587; Ayer, Source Book, p. 511; B. J. Kidd, Historyof the Christian Church to 461 III. 285-310). Leo I 曾寫二封信給這個大會,但被當時對此事特別關注的主席Dioscorus of Alexandria (cf. IV. vii. 15) 抵制:Leo I,Letters xxviii (所謂的利歐大卷); xxiii (mpl 54. 755-782, 797-800; tr. NPNF 2 ser.II 38-43, 46 f.; XIV. 254; cf. Ayer, Source Book, pp. 515 f.).雖然Leo 所派的代表在以弗所會議(449)中與其他的人並肩而坐,但是他們「堅決地反對」

大會的決議。其中一位成員,執事Hilary,中途缺席以避免簽署文獻。見Leo I, Letters xliii,xliv (MPL 54. 821-832; tr. NPNF 2 ser. XIV. 52-54)。Eutyches 教導基督的人性被神性吞滅的基督一性說,卻在這個脫序的大會中無罪釋放,但是他的觀點在451 年的迦克墩會議中被明確地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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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9日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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