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卷 · 第6章

罗马教区的首要性

第六章罗马教区的首要性

对彼得为首位教皇的反驳(1—7)

1. 顺从罗马的要求°

° 为了解释这主题,我们考察了古时教会行政里的职分。这些职分后来变得腐败,且越久越腐败。现在天主教会保留这些职分的名称,他们这样做不过是面具而已,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是要敬虔的读者把现代的天主教会与古时的教会互相比较,且之后对天主教会做正确的判断。因天主教根据我们对他们的离弃,指控我们分门别派。

我们未曾讨论这制度的顶点,即罗马教区的首要性。他们借此教义企图证明普世的教会唯独属于他们。我们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讨论过这主题,是因这立场不是出于基督的吩咐,也不是来自古时教会的习惯。我们以上的教导是:古时教会的职分渐渐败坏了,甚至到最后完全变质了。

他们企图说服全世界,教会合一的首要乃至唯一的根基是众信徒拥护并顺服罗马教区。②我认为他们企图从我们的手中夺去教会,并宣称教会属于他们自己。他们的方法是坚持教会的合一完全在乎罗马教区,没有这根基,教会将会被击垮和分裂。他们争辩的理由是:除非教会立定在罗马教区这根基上,否则她是残缺、没有头的尸体。因此,当他们讨论自己的教阶制度时,他们都以这原则作为出发点:罗马教皇(是基督的代理主教,而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代替基督管理整个教会,且除非罗马教区作为首要教区,否则教会无法有秩建立。因此,我们必须检查这立场的性质,好避免忽略任何关乎正确教会行政的事。

2. 旧约大祭司的职分不支持教皇的职分

“那么,我们在此当重复这里的重点:为了正统的教阶制度(就如他们所说)或教会的秩序,是否一个教区在尊严和权威上,在其他的教区之上做元首?我们若在神的真道之外设立这专制的要求,等于是为教会设立极为不公正的法规。若我们的仇敌想证明自己的宣称,他们必须先证明这是基督亲自设立的制度。在这一点上,他们指出旧约大祭司的职分,且神在耶路撒冷设立那至高的制度。③我们的答复很简单,且他们若不满意一个角度,我们能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回答他们。首先,将一个国家的制度用在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里极不合逻辑。事实上,一个国家的宪法与世上其他国家的宪法截然不同。因为当时犹太人的四周围都是拜偶像的人,所以神将敬拜他之处设立在全世界中最中央的地方,免得犹太人受许多不同宗教的干扰。④他在那里指派一位大祭司,并吩咐百姓仰望他,为要更有效地保守他们合而为一。但如今既然基督教已扩展到全世界,有谁不明白,将东方和西方教会的统治交在一个人手中,是一件很荒谬的事?

就如一个人主张全世界都当受一个人统治,因为各地区只有一位统治者。然而,我们不应当效法这榜样有另外一个原因。没有人不晓得大祭司是基督的代表,那么既然祭司的职任已经更改,权威也要更改(来7:12)。然而,这权威移转到谁的身上呢?显然不是教皇(就如他无耻地夸口的那样),尽管他以这称号称呼自己,而是移转到基督身上。既然基督独自地担任这职分,显然没有将这职分交付给别人代理,因祭司职分不但包括教导,也包括平息神的愤怒。基督借自己的死和他如今在父神面前的代求,成就了这事工。

3. 基督对彼得所说的话,并没有设立教会的主权

因此,他们毫无理由用大祭司的职分作为教会永久的法规,因这职分显然是暂时的。

除这一句话以外,这立场在新约圣经中也毫无根据:“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16:18)以及:“西门,你爱我吗?你喂养我的羊。”(约21:15)⑤然而,为了证明他们的理论,他们必须先将众教会之上的权柄,交付给被吩咐喂养基督之羊的人,并证明捆绑以及释放的权柄就是统治全世界。

但既然彼得从主那里受这吩咐,他照样劝其他的长老喂养主的教会(彼前5:2)。我们必须以此推论基督借这话所交付彼得的职分,他同时也交付众长老;或说彼得将主所交给他的权柄分给众长老。但为了避免毫无意义的争辩,基督在另一处经文中亲口解释何为捆绑和释放,即留下和赦免人的罪(约20:23)。不但整本圣经一直教导捆绑和释放的方式,保罗的解释更为清楚。他说:传神福音的仆人被吩咐叫人与神和好,并同时被吩咐要责罚一切不顺服的人(林后5:18,10:6)。

4. 关于钥匙败坏的宣称*

  • 我在恰当的时候将更详细地证明他们羞耻地强解关于捆绑和释放的经文(我在上面已稍微讨论过这问题),⑥我稍后再更详细地解释。⑦* 我们现在只要考虑他们对基督给彼得那极为有名的答复。他保证给彼得天国的钥匙,他说彼得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太16:19)。只要我们同意“钥匙”在此的意义以及捆绑的方式,我们就毫无争论的根据了。教皇必定忽略基督所吩咐使徒的职分,因这职分既然包括许多劳力和麻烦,会夺去他的乐趣,也不带给他任何的益处。⑧

既然福音的教义为我们打开天堂之门,那么“钥匙”就是极为恰当的隐喻。人被捆绑和释放唯一的解释是信心叫一些人与神和好,然而自己的不信则使其他人的心更刚硬。若教皇只接受这权柄,我深信没有人会羡慕他或想要与他争吵。

然而,既因这种辛苦和几乎不得益处的统绪不受教皇欢迎,就导致我们对基督所交给彼得的应许有争议。我从这应许本身推论,基督指的仅仅是使徒职分的尊严,且这尊严与这职分同时所带来的重担密不可分。因我们若接受我在上面的定义,并且拒绝这定义是无耻的行为,那么基督在此所交付彼得的应许,他同时也交给其他使徒。不然这不但羞辱其他使徒,也是损害神教义的威严。

他们大声地反对!然而我请问:撞到这磐石有何益处呢?因他们在圣经上只能证明神既然将传独一无二的福音的责任交付众使徒,他照样也毫无分辨地将捆绑和释放的权柄交付他们。⑨他们说:当基督应许给彼得天国的钥匙时,他同时也指派他做全教会的君王。但他当时赐给一位使徒的应许,他在别处也同样地赐给其他使徒,可以说,交在他们的手中(太18:18,约20:23)。既然基督所应许一位使徒的权柄,在别处也同样应许其他的使徒,那么彼得的地位在哪方面高过他的同工呢?他们说彼得有更高的地位,因他虽然在一个时候与其他的使徒一同领受这权柄,基督却在另一个时候将这权柄单独交付他。⑩然而,我与西普里安和奥古斯丁一起回答说:基督这样做并不是要偏待一位使徒,而是为了整个教会的合而为一。以下是西普里安的解释:“主在一位使徒身上将钥匙交付众使徒,为要表示众使徒彼此的合而为一,其他的使徒在尊荣和权柄上与彼得是同等的,但他从一开始只交给彼得,是为了教导基督教会的合而为一。”⑩奥古斯丁也说:“若教会的这奥秘不是代表在彼得身上,主就不会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因主若单独对彼得说这一句话,那么教会现在没有钥匙。然而,既然教会拥有钥匙,那么当彼得领受钥匙的时候,他就代表全教会。”他也在别处说:“在主问众使徒之后,只有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且主对他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仿佛他一个人领受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既然他一个人替众使徒回答基督的问题,且照样替众使徒领受了天国的钥匙,这就体现教会的合而为一。他一个人代替众人,因为合而为一属于众人。”⑪

5. 基督赏赐彼得尊荣,并非权柄*

然而他们说:没有另一处经文将“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 16:18)这话运用在其他使徒身上,好像基督在那里会用任何保罗甚至彼得自己所用来描述众信徒之外的话来描述彼得,因为保罗说:“有耶稣基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弗 2:20—21 p.,参阅 Vg.)彼得劝我们做活石要建造在神所拣选的那宝石上(彼前 2:5—6),且我们借着与神的联络也彼此合而为一(参阅弗 4:16,西 2:19)。他们说彼得高过其他的使徒,因主将这名称特意赐给他。我当然将这尊荣交给彼得,即他是开始建造主教会的其中之一,或他是主最忠心的使徒的头一位(他们若更喜欢这说法),但我绝不允许他们以此推论彼得在地位上高过其他使徒。因这是怎样的推论呢?他们的意思是他在热忱、教义以及勇气上高过他们;因此,他们在他的权柄之下。就像我们能更理智地推论安得烈在地位上高过彼得,因他在时间上先于他,并带他到基督面前来(约 1:40、42)!然而这是不用谈的。那么就容他们说彼得的地位比他们高,但地位仍然与权柄截然不同。圣经记载其他的使徒经常让彼得做他们的发言人,也让他在交谈、劝勉和教训上高过他们(徒 2:14 及以下,4:8 及以下,15:7 及以下),然而圣经根本不提权柄。

6. 唯一的根基*

虽然我们还没有开始谈彼得的地位,⑫我目前只要强调这一点,即当他们想交给彼得整个教会的主权时,他们的辩论非常没有说服力。因他们从一开始为了欺骗人所采取的愚蠢之举不值一提,何况反驳教会建立在彼得身上,因为圣经记载:“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然而,他们说有一些教父对此经文的解释与他们的相同。但既然整本圣经都反对这解释,他们为何用教父的权威抵挡神呢?事实上,我们为何在这句话的含义上争吵呢?仿佛这再清楚不过的经文是模糊不清的话!彼得以他自己和他弟兄的名宣告基督是神的儿子(太16:16),基督在这磐石上建造他的教会。保罗告诉我们:除这根基之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我在此也没有弃绝教父的权威,⑬仿佛我若引用他们的话来证明我的立场,就会被他们的见证所否定。然而,正如我上面所说的,我不希望在这清楚的经文上争辩,并毫无意义地烦扰我的读者们,特别是因我们的支持者很久以前就详细地解释过这经文。⑭

7. 圣经对彼得在使徒当中之地位的教导如何

无论如何,圣经本身比谁都更能解决这问题。我们若找出一切教导彼得在使徒当中的地位和权柄的经文来,他怎样行事为人,以及他们怎样对待他就够了。当你研究过所有这些经文,你会发现他是十二位使徒的其中一位,与其他的使徒同等,且是他们的同伴,并不是他们的主。他承认教会要做决定时必须开会,并且建议该怎么做;但他同时也听其他使徒的意见,且不但容他们表达自己的立场,甚至也将做决定的权柄交给他们,当他们做好决定之后,他同意而顺从(徒 15:5—12)。当他写信给牧师的时候,他并不以自己的权柄吩咐他们,好像他的地位更高,反而将他们视为自己的同工而温柔地劝诫他们,就像平辈之人的习惯那样(彼前 5:1 及以下)。当犹太的信徒指控他与未受割礼之人一同吃饭时,他虽然没有罪,却回答并为自己辩护(徒 11:3—18)。当其他的使徒打发彼得、约翰去撒玛利亚时,彼得不拒绝(徒 8:14)。使徒之所以差派他们去,表示他们根本不将他视为他们的主,而且彼得既然顺服他们,接受他们所交付他的使命,就承认他是与他们同工的,并不在他们的地位之上。

然而,即使圣经没有记载以上的经文,只要我们有《加拉太书》的见证,就足以除掉我们一切的疑惑。在这封信中,保罗几乎用了两章经文,专门证明他在使徒的职分上与彼得同等。因此,保罗说,彼得,并不是要宣告他在彼得的权下,而是要在众信徒面前宣告他们在教义上合而为一。保罗说,彼得也没有这样要求他,而是表示他们两位彼此的交通,好让他们能在主的葡萄园里面一起同工;保罗也宣告:就如主施恩给彼得是为了他在犹太人当中的服事,照样主也施恩给他,为了他在外邦人中的服事(加 1:18,2:8)。最后,保罗说,当彼得行事为人与福音的真理不合时,他当面抵挡他,且彼得顺服了他的斥责(加 2:11—14)。这一切若不是表示保罗和彼得在地位上是同等的,至少表示彼得在众使徒身上的权柄不高于他们在彼得身上的权柄。保罗在此明确地认为:在使徒当中,无人能将彼得或约翰看作比他的地位更高,因为他们是他的同工,并不是他的主人。

在教会里,唯有基督才是君王(8—10)

8. 没有人能在教会里做头

然而,即使我们承认他们关于彼得的一切教导,即他真的是使徒的君王,并在地位上都高过他们,但他们毫无根据地以这具体的例子当作一种普遍性的原则,并将从前一次所发生的事作为恒久的制度,这两者 截然不同!一个人在使徒中做领袖,因他们人数少。若一个人在十二个人 之上,难道我们推论他就当做十万人的头吗?在十二个人中,一个人 做头不足为怪!这是自然的。在任何的团体里面,即使所有的人在地位 上都是同等的,然而人习惯选择一位做主席。若无领事,参议院不 得成会;若无检察官,法官不得开会。同样地,委员会都要有主席,每 一个机构都要有董事长。所以我们若说使徒们这样看待彼得是不足为 怪的。⑮

但少数人的情况不能运用在全世界上,因为没有人能统治全世界。 相反地,在整个大自然中,以及大自然的各部分,都有至高的元首,且 他们在神面前用鸟和蜜蜂举例,他们宣称这些动物都选一只而不是好几 只做他们的头。我自己也同意他们所举的例子,但难道全世界的蜜蜂都 开大会——为了挑选一位统治者吗?每一个统治者都满足于自己的蜂 窝;每一群鸟都有自己的统治者,难道这不就是证明每一个教会都应当 有自己的牧师吗?他们之后举政治上的例子,他们引用荷马的话:“许多 人做头是不好的。”⑯并引用世俗作者称赞君主政治的话。我的答复很简 单:荷马的尤里西斯(Ulysses)和其他的伟人之所以称赞君主政治,意 思并不是说他们认为一个人当统治全世界;他们的意思反而是一个国家 不能有两位君王,且荷马说权柄不喜悦同伴。⑰

9. 基督的统治是不可转移的

假设根据天主教的教导,全世界都伏在一个君主国的权势之下对大 家都有益——虽然这是极其荒谬的事——然而假设这是事实。即便如此,我仍然不会以此推论教会的治理也当如此。因为基督是教会独一无二的元首,而且我们在基督所制定的治理模式下彼此和睦。当他们根据教会不能没有头这借口,企图设立一个人统治普世的教会时,这是大大地得罪基督。因基督是元首,且“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弗 4:15—16)。由此可见,保罗在这里毫无分辨地包括众信徒在基督的身体之内,却同时说唯有基督才是元首,并且唯有他才有元首的尊荣。保罗显然教导各肢体在教会里都有一定且有限的功能,好让我们更能够将成圣的事工以及统治的主权唯独交在基督的手中。

当一个人向他们反对说:圣经称基督为元首极为妥当,因为唯有基督以自己的权柄和自己的名做王,我并非不晓得他们常胡乱地答复,他们说:这与基督在教会里需要一个代理人统治全世界毫无冲突。⑱然而除非他们先证明这是基督亲自吩咐的,否则他们的反驳对我们毫无益处。因为保罗教导说,教会的力量都在她的各肢体里,且这力量都是一位天上的元首所发挥的(弗 4:16)。或者他们希望我说得更清楚:既然圣经教导基督是元首,并宣告这尊荣唯独属于他,我们就不应当将这地位转移到别人身上,除非基督亲自指派一个人做他的代理人。然而,圣经没有这个教导,甚至许多经文都与这教导相反(弗 1:22,4:15,5:23,西 1:18,2:10)。

10. 教会的合一来自基督,并非来自地上的君王

保罗不止一次地以活生生、奇妙的方式为我们描述教会,但他连一次都没有提到教会有地上的元首。其实根据保罗的描述,推论教会有另一个元首,与基督所设立的治理相违背,极为合理。基督升天时,将他与我们看得见的同在夺去了(徒 1:9),但他升天为了充满万有(弗 4:10)。因此,基督仍旧与教会同在,并将与教会同在到永远。当保罗喜悦教导基督彰显自己的方式时,他就提醒我们神所使用的人对他的服事。他说主根据他所量给各肢体的恩赐,充满他的整个教会(弗 4:7)。因这缘故,“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 4:11 p.)。保罗为何不说基督将一位摆在众信徒之上做他的代理人呢?因这是最恰当的时间,且他若是这个意思,就不应当在此省略。保罗说基督与我们同在。怎么说呢?借着他所呼召管理教会之人的事奉。为何不说借着他所赏赐自己职分的那行政上的元首呢?保罗提到合而为一,但这合一在神里面,也是借着信靠基督而来。他所交给人的不过是一般的服事,且教导各人都有他特别的恩赐。

保罗为何在他教导我们合一的必要性时,当他提到“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弗 4:4—5 p.)之后,没有立刻加上“一位至高的教皇,为了保守教会的和睦”?因为若是真的,没有比这更该说的话。我们各人都当仔细地思考这经文。无疑保罗在这里的教导是指教会圣洁和属灵的治理,即他的继承者所称为“教阶制度”。他不但没有教导牧师当中的君主制度,他反而指出没有这样的制度。在这些经文中,保罗无疑想表示信徒怎样与他们共同的元首——基督联络。他在此不但没有提到教会的元首,反而教导每一个肢体,根据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典,都有自己独特的恩赐(弗 4:7、16)。我们的仇敌在此用哲学,极为精细地将天上和地上的教阶制度互相比较,这毫无意义!因就前者而言,我们不应该自以为聪明,并且教导后者:我们应当完全依靠主在他话语里面的启示。

彼得曾经在罗马做监督,并不证明罗马教区永久的首要性(11—13)

11. 若彼得自己是元首,他们仍无法证明这是属于罗马教区

那么,假设我接受他们的另一个教导,虽然没有任何理智的人会接受之,即彼得做教会的头一位元首,好设立不断的统绪。然而,他们如何证明彼得的教区被建立在罗马?何况证明之后,谁能说在罗马做监督的人就是统治全世界的呢?他们凭什么将这权柄局限于圣经根本没有提到的地方呢?他们说彼得住在罗马到死为止。基督自己做了什么呢?当基督住在耶路撒冷时,不是担任他监督的职分,并借自己的死完成祭司的职分吗?众牧者的君王、至高的监督、教会的元首——基督没有将这样的尊荣交给任何都市,难道地位远不如基督的彼得能这么做吗?难道这不是极其幼稚的神话吗?他们说基督将元首的地位交给彼得,彼得也住在罗马,因此,基督将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罗马。

然而,根据这样的理论,古时的以色列人应该把大主教的教区设立在旷野里,因那就是他们至高的教师和最伟大的先知——摩西的住处,甚至也是他所服事神到死为止的地方(申 34:5)。

12. 据说首要地区从安提阿搬到罗马

可是,我们仍要留意他们可笑的理论。他们说彼得是众使徒的元首,所以在他教区里的教会应当站在最高的地位。㉑但他的第一个教区在哪里呢?他们说在安提阿。他们承认安提阿首先站在最高的地位,但彼得因从那里搬到罗马,就将他自己的尊荣交给那都市。因他们仍保有教皇马尔塞鲁斯(Pope Marcellus)写给安提阿教会长老的一封信。他这样写道:“彼得的教区从前在你们那里,但他之后在主的吩咐之下将之移转到这里来。因此安提阿教会,虽然本来有最高的地位,之后将这地位交给罗马教区。”㉒然而请问有什么圣言告诉这位好人,这决定来自主的吩咐呢?若这事情是由教会的法规做决定,他们必须说这特权是私人的、客观的或混杂的。㉒因为它必须是其中三个之一。他们若说是私人的,那么它就不能属于地方;若是客观的,只要它从前一次设立在某一个地方,这特权不可能因任何人的死亡,或因他的离开移转到别的地方去。他们就不得不说是混杂的。但在这情况之下,除非人和地方同时移转到新的地方,否定绝不可能。容他们随意做选择,我立刻就能证明罗马绝对无权声称自己是首要教区。

13. 对其他教区地位的决定*

假设(根据他们的幻想)首要教区从安提阿移转到罗马。那么,为何安提阿没有占第二个位置呢?因若罗马做首要教区的根据,是彼得住在那里到死为止,那么第二个位置不就是要交给彼得头一个教区的那都市吗?如此,亚历山大如何胜过安提阿呢?难道一位普通门徒的教会在于地位上能胜过彼得从前的教区,这合乎逻辑吗?若各教会的尊荣是她创始人的地位所决定的,那么其他教会的地位是这样决定的吗?保罗告诉我们雅各、矶法、约翰被称为教会的柱石(加2:9),那么若因彼得的尊荣而使罗马做首要教区,难道以弗所和耶路撒冷的教会不应得第二和第三名吗?因为她们是约翰和雅各的教会。但是耶路撒冷是主要教区的最后一名,㉓以弗所则没有得名,且其他使徒的教区以及一些保罗自己所开拓的教会也都被忽略。马可的教区(虽然他不过是一般的门徒)居然是第二名。他们必须承认这是混乱的顺序,或承认每一间教会带着开拓之人的尊荣并不是永久的原则。

彼得曾经去过罗马毫无根据,然而保罗毫无疑问去过那里(14—15)

14. 彼得住过罗马的根据

其实,我想象不到彼得曾经做过罗马教会的监督有任何根据。事实上,反驳优西比乌的话是轻而易举的事,即彼得曾经在那里统治教会二十五年。因为《加拉太书》中的第一和第二章经文明确地教导:从基督离世之后,彼得住在耶路撒冷大约二十年(加 1:18,2:1 及以下),然后从那里去安提阿(加 2:11)。我们不确定他待在那里多长时间,格列高利才七年,优西比乌则有二十五年。然而从基督的死到尼禄(Nero)做王期满后(他们记载彼得在尼禄做王时被杀)的时期总共只有三十七年。因主要是在提比略(Tiberius)做王的第十八年受死的。根据保罗的见证,彼得住在耶路撒冷二十年。我们若把这二十年从三十七年中减掉,我们顶多只剩下十七年。如此必须有两个监督的职分在这十七年之内。若彼得停留在安提阿许多年,他只能在罗马做监督很短的时间。然而我还有更充分的证据,保罗是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写《罗马书》的(罗 15:25)。他在耶路撒冷被逮捕,被送到罗马去。因此,他写《罗马书》是在他来罗马的四年前。然而,他在《罗马书》中连提都没有提到彼得,但若彼得刚好正统治那教会,这是不可能的事!此外,当保罗提到他一切想问候在罗马的信徒时(罗 16:3—16),他并没有提到彼得。对理智的人而言,我们在此无须详细地证明我们的重点,因为常识和《罗马书》的信息本身都很有说服力地告诉我们: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不可能不知道他。㉖

15. 证据既少又不可靠*

保罗之后被带到罗马去坐牢(徒 28:16)。路加记载罗马的弟兄当时迎保罗(徒 28:15),但他没有提到彼得。保罗在罗马写信给许多不同的地方教会,且保罗在一些书信中以某些信徒的名问候人,但他在这些书信中也没有提到彼得。若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怎么可能在信中不提到他呢?此外,在《腓立比书》中,保罗说在那里没有像提摩太那么忠心服事神的人,也同时埋怨别人都求自己的事(腓 2:20—21)。且保罗对提摩太更为厉害地斥责那里的弟兄,即他初次申诉,没有人前来帮助,都离弃他(提后 4:16,参阅 KJV)。那么,当时彼得在哪里呢?因他们若说彼得当时在罗马,保罗指控他是弃绝福音的人,这是何等令人羞耻啊!但我们确定保罗指的是信徒,因他接着说:“但愿这罪不归于他们。”(提后 4:16)因此,彼得什么时候在罗马做主教,且他在那里待了多久?或许有人会说史家前后一致地说:彼得在那里至少统治了教会到死为止。我的回答是,这些史家并未在谁接续他做主教一事上达成一致?有人说是利奴(Linus),又有人说是克莱门(Clement)。㉗他们也讲了许多荒唐的故事,关于彼得与行邪术的西门彼此的争吵。㉘且奥古斯丁在谈到迷信时,告诉我们:罗马的信徒拒绝在彼得胜过行邪术的西门那日禁食是出于迷信。

⑥最后,那时代的史家记录经常互相矛盾,所以我们不应当毫无疑问地相信那时候的任何情况。然而,根据许多当时史家共同的记录,我不否认彼得是在罗马受死的,但我仍无法相信他在罗马担任过监督的职分,特别是做了很长一段时间。无论如何,我想我们不应当非常看重些事,因为保罗记载彼得是犹太人的使徒,但他自己才是做我们外邦人的使徒(加1:7—8)。因此,为了确信他们彼此的交通(加2:9),甚至为了确信圣灵亲自预定,我们应当看重使徒保罗的职分过于彼得使徒的职分,因为是圣灵亲自分给他们事工。彼得负责犹太人,保罗则负责我们。如此,就让天主教徒在别处寻找这立场的根据吧,因为这立场毫无圣经根据!

罗马教会受圣经的尊荣,却不是教会的头(16—17)

16. 罗马教会在新约教会初期的重要性

⑥我们现在要思考古时教会的纪录,为要明确地证明我们的仇敌以拥有古时教会的支持为傲,与以圣经的根据为傲一样是轻率、虚妄的自夸。所以,当他们自夸地说:一个教会在世上做其他教会的头,且主将这地位交给彼得和罗马教区,直到世界末日,他们便是在宣告:教会从一开始就有这样的行政。但既因他们恶毒地强解许多见证,我先要说:我并不否认古时神学家们都非常地尊重罗马教会,提到她时都带着尊敬的心,这是根据三个原因: (1)根据一个普遍的信念,即罗马教会是彼得所开拓并设立的,因此西方人以尊敬的心称她为“使徒教区”。

(2)既然罗马是罗马帝国的首都,那里的信徒大概在教育、智慧、技术以及经验上更优秀。众教会的信徒都接受了这事实,免得藐视那教会的名声或他们信徒卓越的恩赐。

(3)除此之外,第三个原因是:当东方、希腊以及非洲的教会里面发生了严重的纷争时,罗马教会更为平静和稳固。如此,当敬虔的监督从自己的教区被开除时,他们经常将罗马当作自己的避难所。因既然西方人没有亚洲人㉙那么机智,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喜欢变化,罗马教会之所以在这个时代没有像一般的教会受到很大的打击,是因为他们更竭力地保守神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使得罗马教会受更大的尊敬。我们将在下面更清楚地解释这一点。根据这三个原因,罗马教会受到整个教会以及古时神学家们很大的尊敬。

17. 根据古时教会的教导,教会的合一根本不依靠一位监督做整个教会的头

b 然而,当我们的仇敌企图因此将罗马称为首要教区,并将她视为拥有在众教会之上的权威时,这是很大的错误。为了更清楚地证明这一点,我首先要引用古时神学家们的话,好让我们明白他们对教会合一的立场如何。哲罗姆写信给捏坡提安,即在他指出许多的教会合一之后,最后将教会的合一归在教阶制度之下。他说,每一个教会都有自己的大主教、长老以及执事,且每一个教会的秩序都依靠他的统治者。㉚哲罗姆是罗马教会的长老,他教导教会的合一赖于它的秩序。那么,他为何不提有一位大主教超过万有之上,且众教会的合一完全取决于这大主教呢?因他这样说最有利于说明这一点。我们也不能说他因自己的健忘忽略了强调这一点,因为若事实果真如此,他必定会十分乐意这么说。因此,他无疑相信西普里安在此关于教会合一的奇妙教导:“每一个监督对整个监督职分的合而为一都有参与,且教会虽然丰盛地扩展到世界全地,仍旧合而为一。就如太阳有许多不同的光线,却只有一个亮光;就如树有许多不同的树枝,却只有一个稳固扎根的树干;就如一个泉源产生几乎 无数不同的溪流,但这泉源的源头都保守水的合而为一。同样,教会的 光线,因她的亮光是主自己,延伸到全世界,然而到处的亮光都是一个,也完全合一。教会的树枝和溪流都延伸到世界各地,却只有一棵树,只有一个源头。”同样地,“基督的新娘不可能犯奸淫,她只认识一个家庭;以清洁的心保守婚姻之床的圣洁。”可见他教导唯有基督才担任 至高监督的职分,且全教会都伏在他的权柄之下。他同样教导说,一切 在这至高监督之下担任监督职分的人,都是整个教会的一部分。㉛既然这 合一的监督职分唯有在基督手中,并且各监督都各得其所,那么罗马首要教区的教导有何根据呢?我在上面所引用的话,都是需要为读者们证 明天主教徒和世人毫无疑问的原则,即教阶制度的合一都来自一位地上的元首,这与教父的教导截然不同。

① 加尔文在 Acts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with the Antidote (1547) 中讨论过这个问题。在 CR VII.365 ff. 的序言里,以及其他地方也常谈及。
② Thomas de Vio Caietanus, De divina institutione pontificatus Romani pontifici (1521),第二章,将“你是彼得”(太16:18)译为“Tu es Petrus, tu, non vos, ut unitas fundamenti ecclesiae, unitas quoque personalis, intelligatur”(CC 10.12,参阅 ch.5,p.43);Cochlaeus, Philippicae quatuor(1534)IV.35;Latomus, Adversus M. Bucerum…altera defensio(1544)(CC 8.73,154 f.)。
③ Eck, De primate Petri(1520)II 27,fo.30a。
④ 参阅 IV. XX. VIII。耶路撒冷是“in medio terrae”(在中世纪教会的中心)。见 G. H. T. Kimble, Geography in the Middle Ages, p.186;“耶路撒冷的位置在世界地图的中心。”尤金·罗杰(Eugène Roger)也是持这个观点,著有 La Terre Sainte, 1664,Kimble, op. cit., pp.89 ff., note 5。
⑤ 利奥一世在一封强调教皇权柄的书信中认为:“喂养羊群的工作特别是交给彼得的”,letter 10. 1 (MPL 54.630;tr. NPNF 2 ser. XII 1.9)。参阅“特别是给彼得的”,在Leo’s Sermons 63.6 (MPL 54.356 f.;tr. NPNF 2 ser. XII 1.177)。参阅Cochlaeus, De autoritate ecclesiae et scripture (1524) I 3, fo. B 3a。在梵蒂冈会议文献(1870)中申明(约21:15—17)首席牧师职分“只给西门·彼得一人”(Schaff, Creeds II 259)。参阅Profession of Faith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1564) 10 (Schaff, Creeds II 209)。
⑥ III. 4. 20.
⑦ IV. 11. 1–2.
⑧ 这段翻译要归功于 VG。另见 IV. XI. 1 注释 2。经院学派神学家对于《马太福音》16:18–19 中的钥匙权柄有许多不同的见解。阿奎那认为开启或关闭天堂大门的权柄不只限于彼得,而是意指由他开始传给其他人(Contra gentes 4.72),而且被授权的神甫可以加以执行(Quodlibeta 19.30)。例如举行弥撒的权柄(Summa Theol. III. Suppl. 17.2,note 1)。不过凯顿(Caietan)则将这段经文只限于指罗马教皇:De divina institutione pontificatus Romani pontificis(1521)5(CC 10.35 ff.)。《马太福音》16:19 的经文在梵蒂冈会议文献(1870)中占有重要的地位,First Dogmatic Constitution,ch. 1,ch. 4(Schaff, Creeds II. 259,268)。
⑨ Leo I, Sermons 4.3 (MPL 54.151), Eck, De primatu Petri (1520) I.3, I.14, I.33 (fo.4b, 21a, 52b), De Castro, Adversus haereses XII (1543, fo.180 D).
⑩ Cyprian, On the Unity of the Catholic Church 4 (CSEL 3.1.212, tr. LCC V.126).
⑪ Augustine, John’s Gospel 1.12, 11.5, 124.5 (MPL 35.1762 f., 1478.1973 f., tr. NPNF VII.282, 78). 最后一句也出现在 118.4 (MPL 35.1949, tr. NPNF VII.405) 及他的 Sermons 295.2 (MPL 38.1349) 里面。
⑫ 参阅下文的第七节。
⑬ 奥古斯丁在他的 John's Gospel 124.5 里的陈述里将 “quia” 读作 “quasi”:“Petrus enim erat Christus; super quod fundamentum ipse aedificatus est Petrus” (MPL 35.1975, tr. NPNF VII.450), Sermons 76.1.1 (MPL 38.479, tr. LF Sermons I.215), 264.1, 270.2 (MPL 38.1148, 1239), 295.1.1: “Unus pro multis dedit responsum… Christus petra, Petrus populus Christianus” (MPL 38.1348 f.)。关于奥古斯丁对这段经文解释的过程,见 P. 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III.306 ff. 参阅路德,The Papacy at Rome: An Answer to the Celebrated Romanist at Leipzig (Werke WA VI.306, 311, tr. Works of Martin Luther I.369, 373)。
⑭ 参阅 Luther, Resolutio Lutheriana super propositione sua decima tertia de potestate papae (1519) (Werke WA II.189 ff., 248 f., 716), Von dem Papsttum zu Rom (Werke WA VI.309 ff.), De ministerio (1523) (Werke WA XII, 179 f., tr. Luther’s Works, American Edition 40.26 ff.)。
⑮ 关于彼得领导的地位,见 O. Gullmann, Petrus, Jünger-Apostel-Märtyrer, tr. F. Filson, Peter, Disciple-Apostle-Martyr Part I, ch. 3, Part II, ch. 1。
⑯ “Οὐκ ἄγαθὸν πολυκοιρανίη”;荷马,Iliad II. 204 (LCL edition, I. 64 f.)。关于“鸟和蜜蜂”,参阅塞涅卡,On Clemency I. 19. 2 (LCL Moral Essays I. 410 f.)。
⑰ Lucan, Pharsalia I. 92 f. (LCL Lucan, Civil War, pp. 8 f.)。
⑱ Eck, De primatu Petri I 14, fo. 21a.
⑲ 参阅上文第一节注释 2。
⑳ Clichtove,Antilutherus II.2,fo. 65ab.VG 的版本在此可以这样解释:“将天上和地上的教阶制度互相比较也毫无意义,因为天上的阶级我们只能从圣经来了解和感受。”
㉑ Fisher, Assertionis Lutheranæ confutatio, pp. 422 f.
㉒ 教皇马尔塞鲁斯在写给安提阿的主教的信 Pseudo-Isidorian Decretals 里对主教说:“主说‘你是彼得’……是全教会的头,他的教区从前在你们那里,但他之后在主的吩咐之下,将之移转到这里来,并借着上帝的恩典持续到今天。”(Decretales Pseudo-Isidorianae et Capitula Angilramni, ed. P. Hinschius, p. 223)参阅 Gratian, Decretum II. 24. 1. 15(MPL 187. 1270, Friedberg L 970)。
㉓ 根据查士丁尼的《法学汇纂》(Pandects of Justinian)来争辩。9. A.(ed. I. Baron, p. 33)。
㉔ 参阅以下的第十六节。君士坦丁堡会议文献(381)第三章给予君士坦丁堡的主教“仅次于罗马主教的尊荣”,因为卡尔西顿会议文献(451)28 解释这个决议说:“教父们加给古罗马君王般的特权,是因为这个城市是首都。”(Fulton, Index canonum, pp. 190 f.;tr. Ayer, Source Book, pp. 354, 521)君士坦丁堡会议文献(3)和卡尔西顿会议文献(28)都不被罗马教会所承认。参阅 H. Schroeder, Disciplinary Canons, pp. 65 ff., 125 ff., and IV. 7. 15, note 36。
㉕ Gregory I, Letters VII 37 (MGH Epistolae L 485, MPL 77.899, tr. NPNF [letter 40] 2 ser. XII.2. 229), Liber Pontificalis, ed. L. M. O. Duchesne, L 118, tr. L. R. Loomis, The Book of the Popes, p. 4.
㉖ O. Cullmann, Peter; Disciple-Apostle-Martyr, 德文版本,pp. 37 f., 82 ff., 英文版本,pp. 113, 231 f. 库尔曼(Cullmann)认为彼得只在罗马停留很短的时间。
㉗ 要列出第一世纪罗马主教的年代和顺序仍有困难。爱任纽(Irenaeus)认为彼得和保罗建立了罗马的教会,然后完全交给利奴,在他之后有两个主教——阿纳克里图(Anacletus)和克莱门。Against Heresies III. 3.3 (MPG 7.848, tr. Ayer, Source Book, p. 113)。
㉘ Augustine, Letters 36.21 (MPL 33.145 f., tr. FC 12, 156)。1559 年版所引用的“Epist. 2 ad Januar”有误。《使徒行传》8:5—24 行邪术的西门与古塔的西门(Simon of Gitta)容易被混为一谈。行邪术的西门(Simon Magus)后来成为一个传奇性人物,他曾与彼得争辩,行法术以及传播诺斯替的学说。
㉙ 在《基督教要义》中并不存在任何种族上的偏见。前面的几句话要归于奥古斯丁的 Letters 43.7,209.8,9 (MPL 33.163,955 f.,tr. FC 12.187)。
㉚ Jerome, Letters 125.15 (CSEL 56.133,tr. NPNF 2 ser. III 249)。“Nepotian”这个名字应改为“Rusticus”。他是一位修士。
㉛ Cyprian, On the Unity of the Catholic Church III, 5, 6 (CSEL 3.1.212, 214; tr. LCC V. 1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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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14日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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