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卷 · 第5章

天主教的专制,完全推翻了古时教会的行政

第五章天主教的专制,完全推翻了古时教会的行政

在群众的参与之外,指派毫无资格的人(1—3)

1. 教会可怕地不再坚持担任主教者的资格

我们也要探讨现今罗马教区以及其他次要教区的行政,以及天主教徒常夸口之教阶制度,并将之与我们以上所述古时教会的行政互相比较。如此他们所夸耀之有名无实的教会组织显然只是为了压制我们。

我们要先讨论现今是如何挑选的,好使我们知道是怎样的人在这组织里当选。之后,我们要讨论这些人是否忠心担任自己的职分。

首先我们讨论监督的职分,愿我们把他们放在最先讨论能尊荣他们!然而,事实上只要我稍微提及他们的景况,他们就要大大地蒙羞!但我仍提醒自己这讨论的目的纯粹是为了教导,免得我越过正当的范围。

我想请任何尚未达到无耻地步的天主教徒回答:现今这些担任监督之人的素质如何?

做监督之前必须经过考试的习惯已被视为古板。即使仍有考试,他们所选出的人也会是在法庭上辩护的律师,而不是在教会中讲道的牧师。毋庸置疑的是,近百年来,他们所挑选的百人当中,无一人有属灵的知识。我之所以没有提及几百年前的光景,并不是因为那时的光景比较好,而是因我们的主题在于现今的教会。我们若究察他们的道德,就必发现几乎没有一个不违背古时的法规。这些监督若非酒鬼,就是淫乱者;若非赌徒,就是在生活的某方面放荡无度。其实根据古时的法规,不需要犯如此严重的罪,就失去做监督的资格。然而最荒谬的习惯是:根据教皇的特许,连十岁的男孩都被指派做监督!他们极其无耻和愚昧,甚至在这明显的大罪下仍无所畏惧。如此违背常理的选择,就告诉我们这是怎样的选择!①

2. 群众参与选举监督的权利完全被剥夺

如此一来,群众选举监督的权利已完全被剥夺。他们原有的投票、认可、建议和其他类似的权利都已经完全丧失了,如今一切的权利都已移转到主教手中。他们随己意选择所喜悦的人,将他带到群众面前不是为了让群众参与挑选,而是要群众赞扬他们所挑选的。

就连利奥一世也宣称这是完全不合理的,甚至是专制的。②西普里安也见证唯有群众参与的选择才是合乎神旨意的,他证明没有群众的参与是违背神的。③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声明:不能禁止群众参与监督的选举,否则选举是无效的。④若果真如此,那如今所有在天主教里监督的选举,就都没有任何教会会议或神的认可。

即使这只是他们唯一的大罪,然而他们剥夺群众如此大的权利怎能被原谅呢?⑤他们的说辞是:因如今腐败的社会,以及群众和政府官员的对立、纷争,群众根本无法理智地选举,所以只要几个人做决定就够了。⑤这确实是在腐败的光景中采取的非常手段,然而当所开的药剂远比疾病本身更致命时,为何这新的疾病没有同时得到治疗呢?⑥但他们却推诿说教会的法规已够详尽。然而,⑥难道我们要怀疑前人公开选举⑥监督,是因为这种方式是神圣洁的律法所吩咐的吗?事实上,当神叙述何为他所喜悦的监督时,这应当比无数的教会法规更受我们尊敬。然而他们被自己不洁的私欲败坏了,就不理会神的律法和公正。至今,就算天主教有详尽、公正的法规,这些法规也是被埋在许多文件底下。他们有时⑥宽容甚至赞成酒鬼、淫乱者或赌徒做监督⑥(仿佛这就是他们的目的)!⑥我一点都不夸张:监督的职分是淫乱者的奖赏。仿佛只要有强盗做监督,群众就当满足!⑥我们若在任何方面容许这样的大罪,就是我们的羞辱。⑥教会原本有极完备的法规,即圣经吩咐监督必须是无可指责、善于教导、不争竞等等(提前3:1—7;参阅多1:7—9)。那么为何挑选监督的权利从群众手中移转到这些人手中呢?显然是因当代纷乱的光景导致神的话语没有被遵守。然而,为何如今权利没有从这些人手中移转回群众手中呢?因他们不但违背所有教会的法规,甚至无耻、放荡、自私,以及贪心地将属世和属灵之事混为一谈。

3. 忽略导致君王的干涉*

*他们说教会开始这新的方法,是为了解决以前的问题,其实是在说谎。古时的历史告诉我们,有许多都市在选举监督时,都有很厉害的纷争,但却无人想要剥夺群众的选举权。因他们有其他避免或减少这些纷争的方法。我们现在要披露真实的情形。

当群众开始忽略他们选举监督的权利,并将这权利交给长老时,后者邪恶地趁机专制,并借着制定新的法规使这专制合法。此后,按立已成为笑话,因他们给监督候选人的考试肤浅,甚至空洞到连可尊敬的外貌都没有了。

因此,在某些国家,君王向罗马教皇要求提名监督的权利,但这并非教会的新损失,⑦因这只不过除去主教提名监督的权利,而主教的权利也是偷来的。君王指派教会的监督这是极有害的习惯。然而敬虔的君王应当远离这败坏的行为,因为强迫群众接受自己所不愿意甚至没有经过选举的监督是邪恶、毁坏教会的行为!这种在教会中混乱的习惯已行之多年,却给予君王很好的机会私自挑选监督。因他们宁愿自己挑选监督,也不愿将这权利交给和他们一样毫无资格且滥用这权利的主教。

滥用圣俸(4—7)

4. 滥用指派长老(“司铎”)和执事的权利

c 监督是可尊敬的职分,监督因这职分甚至自诩为使徒的继承者。他们也说挑选长老的权利唯独属于他们。⑧他们邪恶地败坏教会——这古老的组织,他们所按立的并非是带领和喂养会众的长老,而只是举行仪式的司铎。同样地,当他们按立执事时,也不是为了要他们尽真执事的职分,而只是要他们负责一些关于圣餐或圣礼的仪式。

然而,卡尔西顿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所颁布的法规决定:一切不交付人牧养职责的按立都是无效的,即教会按立监督时,同时也要他履行监督的职责。⑨这法规在两方面极其宝贵。首先,教会不可浪费钱财在闲懒人身上,因钱财可以用来帮助穷人。其次,被按立者不可自视尊贵,而是要在被按立后,开始严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然而,这些天主教的领袖(他们以为宗教只在乎自己的肚腹)则依据人是否富裕而给予称号,不管此人富裕是由于祖先的遗产或来自他先前的职分。因此,当他们按立执事或长老时,就完全不考虑他适合在何处服事神。被按立之人的钱财足够支持自己,他们才为他按立。然而有什么理智的人能接受这想法,即教会会议的法规对长老职分的要求,是必须有足够支持自己的钱财?他们为了避免毫不考虑被按立之人的财务状况而制定新的法规,⑩明定监督必须支持自己所按立财务状况不佳的人。因此监督为了避免有这负担,便狡猾地要求被按立之人起誓:无条件地接受这职分。如此一来,他便不能要求按立他的监督给予财务支援。我略而不谈他们对此千万的谎言,譬如有的监督说自己的圣俸一年还不值五匹驴子的价值;⑪又有人私下借贷圣俸,并保证很快偿还,却常常根本不偿还。他们还有另外许多类似的手段。

5. 使按立成为笑谈

c 即使他们没有犯以上这些严重的罪,但他们通常指派长老而不给他服事的教区,难道这不荒谬吗?⑫ 因他们唯一按立人的原因是要他举行仪式,然而按立长老是要管理教会;按立执事则是要管理奉献和帮助穷人。他们却以圣壳伪装自己的行为,而吸引单纯之人的尊敬。然而这些虚饰的行为难道能造就信徒吗?因他们举行一些来自犹太教或自己所捏造的无用仪式。

但关于群众的参与以及其他不可少的条件,他们根本避而不谈,到了他们手中所存留的只剩“影子”,即他们毫无意义地效法古时风俗的可笑姿势、表情。监督的代理人负责在按立前口试候选人,然而他所口试的是什么呢?即候选人是否能念拉丁文弥撒以及知道拉丁文单词的形态,却不在乎他知不知道这些单词的定义,更遑论明白内容的含义,他们根本不要求任何一处经文的解释。但即使候选人无法回答这些肤浅的问题,他们也不会因此拒绝按立他,只要他有足够的钱财或能使监督在某方面获益。他们按立的仪式也十分荒唐,有人以候选人完全听不懂的语言问他三次他是否配得这尊荣,这也是一样的混乱。另一个人(虽然从来不认识候选人)却替他回答说:“他配得!”⑬ 难道这些所谓圣洁监督的亵渎仪式不就是在嘲笑神和众信徒吗?但因这是长久累积的习惯,他们就误以为这是神所要求的。只要有人开口指责这些可怕的过犯,他们就判他死刑,就如古时人指责刻瑞斯(Ceres)所举行的仪式而被判死刑一样。⑭ 若他们真的相信神存在,他们会这样做吗?

6. 圣俸的性质

他们对于圣俸的分配也一样亵渎!这本是按立时所决定的,但如今他们却发明各种不同的方式。在某些教区,虽然长老不是监督所指派的,而且监督在圣俸的分配上也没有绝对的权利,而是由其他人来分配,但监督仍拥有分配圣俸的称号。⑰另外,有某些教区长老是由神学院提名,也有一些教区长老可以随意辞职或让位他人。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指派方式都离不开互相恭维。我不讳言如今天主教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圣职都是经由买卖的。⑰我并不是说所有长老的职分都是直接买来的,其实大多数人是间接获得职分的。有人靠亲戚或朋友的关系;又有人因父母的影响力;甚至有人靠恭维获得职分。简言之,长老领取圣俸的目的不是为了事奉教会,而是受教会事奉。称之为“圣俸”就证明长老将之视为君王的御赐,⑰为要讨好或奖赏他们。我根本不想谈这些奖赏常常赐给理发师、厨师、马夫以及其他卑贱职分的人。如今在法庭里的诉讼大多与长老不忠于职分有关。由此可见,圣俸不过是猎狗所追逐的猎物。⑰难道我们能容许称这样的人为“长老”吗?就是那些借侵占、诉讼、买卖、贿赂、继承遗产⑱——小孩从叔父和亲戚,有时甚至是私生子从父亲那里继承遗产——的方式而获取长老职分的人。

7. 更可怕的亵渎

“即使败坏、不守法、放荡的群众也不至于如此,⑲然而有更甚于此的,即一个连自己都无法管理自己的人竟被指派管理五六个教会!现今 ⑰ 加尔文在12岁的时候,也就是1521年5月19日曾在努瓦永得到圣俸,但他在1534年5月4日的时候放弃了这份俸禄。 在君王宫廷里的年少者也负责三个修道院、两个教区以及一个大教区。⑱ 甚至一个长老领取六七个人的圣俸,却没有在任何教会中事奉,这些都是非常普通的。即使我指出这是整本圣经都指责的行为也无用,因他们根本无视圣经的权威;即使我提出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都严厉禁止这样的行为也无用,因他们根本不理会这些法规。但我仍要疾呼这是极其可怕的大罪,大大地违背神和常理,也有悖教会的行政,即容让一个强盗身兼数个教会的牧师,或按立人做牧师,却不给他牧养教会的机会。⑲他们却仍无耻地以教会的名义掩饰这可憎恶的污秽,只为了避免人的斥责!然而最可怕的是在这样大的过犯中,他们仍宣称自己因有那至圣的“使徒统绪”,所以教会能坚忍到底!

修道士、教士以及其他类似职分者的疏忽和懒惰(8—10)

8. 修道士为“长老”

“我们以下要讨论这些人是否忠于牧师的职分,因为这是做牧师的第二重要资格。

天主教所制造出的祭司,有的被称为修道士,有的被称为“在俗教士”。

初代教会根本没有修道士,且修道士的定义与教会的事奉不相称,即使在后来有修道士的时代,当修道士担任牧师时,他就不再做修道士。即使在格列高利所处的极端败坏时代,他也不容这两种职分混杂,他希望被任命为修道院院长的人不再任牧师,因无人能同时做修道士和牧师,这两种职分是对立的。⑳若我问:不符合教会法规所定之牧师资格的人怎能担任牧师的职分时,他们会怎么说呢?他们一定会引用英诺森(Innocent)和卜尼法斯(Boniface)自己所定的法规做辩解。他们说:修道士可以继续住在修道院,同时接受牧师的尊荣和权柄。㉑然而这是怎样的逻辑?每一只无知的驴子,一旦做罗马教皇,都能以一句话推翻一切教会的历史?之后我会再详细地讨论这一点。现在我们只要留意:在教会比较纯正的时代中,视修道士担任牧师的职分为荒谬。当哲罗姆住在修道院时,他否认他在担任牧师的职分,他甚至视自己为受牧师管理的人。㉒即使修道士能同时做牧师,那他们是担任牧师的哪一部分职任呢?有的修道士讲道,其他的修道士在自己的修道院里或念经或举行弥撒。就如基督喜悦这样的牧者,或这样的行为与牧师职分相称!既然圣经普遍教导牧师的责任是管理自己的教会(徒 20:28),难道将这样的责任交给他人,甚至完全更改这圣洁责任的范围,不是亵渎神吗?当修道士被按立时,他们公开地被禁止尽神所交给牧师一切的职任。每当修道士被按立,观礼者皆唱道:修道士当满足于自己的修道院,也不可任意施行圣礼或公开担任牧师的职分。㉓难道他们可以否认:按立人做牧师却不履行牧师职责,不是在公开嘲笑神?

9. 固定和不固定领取俸禄的长老

接下来我要讨论这些在俗教士当中,他们有的有俸禄支持,㉔有的则靠举行弥撒或念经获取收入。

他们用俸禄支持灵魂的监督管理教区,但有时也用来支付重要的歌唱人员。㉕甚至也用俸禄支持尚未被按立的人或年少者,这是他们一般的习惯。

至于那些为了赚钱而做长老的人,难道我们能要求他们有较好的行为吗?难道我们能要求他们不自私和无耻地为了钱财出卖自己吗?特别是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既然不敢公开向人索讨钱财,或以为这样做不会成功,他们便如饿犬奔跑狂吠,私下向人勒索钱财。我无法用言语尽述长老的职分已经堕落到这地步,且这有多使教会受羞辱。简言之,若长老的职分[就如神在圣经中所吩咐(林前4:1;参阅约10:1及以下)以及古时法规所要求的那样]在于喂养教会以及传扬基督属灵的国度,那么那些借举行弥撒赚钱的长老,不但忽略了长老应有的职分,他们所做的一切更缺乏圣经的支持。他们根本没有教导的机会,因他们没有被指派去管理的教区。总之,他们所做的只是借弥撒重复将基督献给神,但其实不是献给神,而是献给魔鬼(参阅林前10:20)。我们稍后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一点。㉖

10. 假冒的长老职分

我现在要讨论的不是外表的恶行,而是这制度里面无法根除的邪恶。我在此要说他们认为难听的话,但因这是事实,所以我必须说,不管他们的职称为何,所有领取俸禄的人都一样败坏,因他们在教会里能有怎样的事奉呢?他们视证道、惩戒、施行圣礼为重担,而拒绝尽这些本分,但除了尽这些本分,他们有什么可证明自己长老的职分呢?就只有虚华的歌唱以及仪式罢了,但这与长老的职分何关呢?他们若用这是他们的习俗、经验和教会长久的认可为自己辩解,我就要请他们面对基督对长老职分的定义和资格,若他们不能认同基督的要求,至少也该考虑古时教会的权威,然而他们也不符合古时教会的法规。长老本应该如古时教会的长老般尽长老的职分,与监督同工管理教会。㉗他们所谓的“教士团总铎区”(deaneries of the chapter)、“专职司铎”(Chaplaincies)以及其他一样无用的职称,都与教会行政毫无关联。我们当如何看待这些职称呢?的确,根据基督的教导以及古时教会的权威,我们不可认为这些职称具备长老的职分,但他们却仍然宣称自己是长老,在此我们必须揭下他们的假面具。然后我们就会发现他们所自称的职称与长老的职分截然不同,他们的那一套与使徒和古时的教会全然不同。这些职称不管听起来有多高贵,都是新捏造的,不是神所设立的,也没有古时教会的依据。所以这些职称与教会属灵的行政无关,这行政是基督亲自吩咐教会,也是教会所接受的。更直接地说,既然他们所捏造的这些职称与长老的职分相去甚远,我们绝不能容忍他们自取长老职分的尊荣,致使基督圣洁的教会蒙羞。

腐败和贪婪在监督、牧师和执事当中非常普遍(11—19)

11. 监督和教区的牧师

°接着要讨论的是监督和教区牧师的职分,甚愿他们竭力担任他们的职分!这是圣洁、高贵的职分,只要他们尽本分。但他们拒绝管理自己所负责的教会,而将责任推给他人,却仍希望被称为牧师,这不就证明他们认为牧师该是无所事事的?就如一位从未离开都市的银行经理宣称自己是农人;或一位长期在前线作战,从未上过法庭和接触法律书籍的军人宣称自己是律师一样,谁能接受如此荒谬的事呢?然而更荒唐的是:这些希望外表像是或被人称为合法牧师的人,却不想真正成为这样的牧师。即使他们从外表看起来也很少管理自己的教会!许多人一辈子吃、用教会的俸禄,却从未见过那教会。也有人一年去一次或派代表去,免得他的俸禄有任何减损。当这腐败才刚开始的时候,那些放纵自己懒惰的人以忙碌为借口。而现今几乎没有任何主教住在自己该负责的教区,牧养教区的羊群,他们视自己为农场的主人,只要差派雇农去就够了。然而我们的常识都告诉我们,从未见过羊群的人不可能是牧羊人。②

12. 这邪恶的开端:格列高利和伯尔纳*

在格列高利时代就有这邪恶的种子,那时教会的主教开始忽略教导的责任,因格列高利在某处严斥这习惯,他说:“到处都是牧师,只是收割的时候几乎找不到工人,因为我们乐意接受牧师的职称,却不愿尽牧者的本分。”以及“因他们没有爱心,就希望被视为主人,他们绝不视自己为父亲。他们以主人的傲慢取代谦卑。”同样地,“我们领俸禄而不做工的牧师在忙什么?我们堕落到已经开始享受属世的忙碌,我们接受一个职分,却忙着这职分之外的事。我们弃绝证道,虽然有‘监督’这尊荣的职称,却没有这职分所该有的权威。”⑨当时格列高利尚且如此严厉斥责不够忠心或尽职的牧者,面对现在的情形,他会说什么呢?现在几乎没有任何监督,至少极少监督上台讲道,其他神职人员中不到百分之一的人一生中上过一次讲台。这时代已糟糕到以为监督向百姓讲道是过于屈尊自己。到了伯尔纳(Bernard)的时代,教会的情况更加恶化,他极其严厉地斥责当时的监督,虽然那时比现今纯洁得多。㉘

② 参阅上文的第七节注释 10(疑有误,原书如此)。

13. 宣称的光景和真实的光景

只要任何人留心鉴察天主教会现今的行政,就会发现它不过是强盗窝,且当中的强盗肆无忌惮地犯罪。的确,当中所有的一切与基督所设立的教会相去甚远,并已从古时教会的法规和习惯中堕落了,甚至违背常理,而他们用基督的名为如此邪恶的行政辩护,这是极羞辱基督的。他们称自己为教会的柱石、宗教的领袖、基督的代理人、信徒的元首,因使徒的权威以统绪的方式交给他们。他们一再地以自己的愚昧为傲,就如他们所有的对象都是笨蛋。然而,当他们如此夸口时,我想问他们与使徒有何共同点。因为我们所说的并不是某种即使人在睡梦中也能领受的尊荣,而是他们所逃避的证道职分。同样地,当我们控告他们的统治就是敌基督的专制时,他们反倒不断地辩称他们的统治是从前最伟大和圣洁之人所赞扬的教阶制度。㉙仿佛那些敬度的教父,当他们称赞使徒所传下来的教阶制度或属灵行政时,所指的就是这邪恶的混乱。在他们的制度中,监督多半是粗俗的驴子,也不明白最基本的教义,或只是断奶不久的大孩子;他们若更有学问(虽然这是少见的事),也只是低估地视监督的职分为光荣和伟大的称号罢了,且教会的牧师不会考虑私养自己的羊,就如皮鞋匠不会考虑要耕田一样,所有的一切都比巴别塔的混乱(创 11:9)更加混乱,从教父所传的圣职已荡然无存了。

14. 监督和长老的道德

他们的道德行为如何呢?是否合乎基督所说,做“世上的光”以及“世上的盐”(太 5:14,13)?他们是否过圣经要求基督徒的圣洁生活?世上没有任何一种人过比他们更放荡的生活(同性恋、淫乱和放纵各种私欲),他们是勒索、欺哄和背叛的专家;无人比他们更狡猾和大胆地害人,更不用说他们骄傲、贪婪和残忍的行为。他们放荡的生活是显而易见的,他们的罪大到我对他们的批评不可能过于夸张,就是他们自己也不能否认。根据古时的法规,他们若不是被革除教籍,就是被开除;他们中间几乎没有一个监督,或者一百个教区牧师中间几乎没有一个能幸免。从前的牧师对自己严厉的要求与他们现今截然不同,甚至我对他们的描述听起来是不可思议的,但我所说的全是事实。难道在罗马教区的监督和长老敢以这样的行为为傲吗?他们的职分显然不是来自基督、基督的使徒、教父或古时的教会。

15. 执事

现在我们要来看他们的执事如何分配教会的财产。其实现今天主教指派执事的目的并非如此。教会所交付他们的责任只是帮助举行弥撒、诵读、歌咏福音书,以及其他一样无用的事。㉚他们并没有施舍、照顾穷人,且不在任何方面尽执事的职分,这是执事正当的职分。然而对他们而言,执事只是成为长老和监督的跳板。虽然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们举行弥撒时收取奉献貌似古时教会的做法,然而古时教会的习惯是:信徒在领圣餐前彼此亲嘴和奉献,他们借亲嘴表现爱,之后以奉献实际证明他们的爱。从前,执事是穷人的管家,收取奉献是为了施舍穷人;㉛但如今即使将所有的奉献全扔到大海里,也不会使穷人有任何损失。他们以如此假冒的执事职分使教会蒙羞,这样的职分与使徒时代或古时教会没有任何共同点。他们胡乱使用奉献,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就如强盗在割断人的喉咙后彼此分赃,同样地,这些人在熄灭神真道的亮光后,将教会的奉献据为己有,人人尽己所能地抢夺教会的奉献。

16. 教会奉献的分配

“古时教会的优良传统㉜已不复存在,大都市的监督和长老因偷窃教会的奉献变得富裕,也借此得到更大的头衔。然而他们在分配上从未达成协议,因他们至今仍为分配争吵。但无论他们如何分配,教会的奉献没有一分钱是分给穷人的,虽然至少一半都该分给穷人。教会的法规明确规定要将四分之一的奉献分给穷人,四分之一分配给监督,为了招待其他需要的人,我略而不谈圣职人员本身应当怎样使用自己的俸禄。我们以上已充分讨论过那专门分配给教会、教堂和其他类似用途的钱,当穷人有急迫的需要时,应当分给穷人。他们若有丝毫敬畏神的心,难道能容忍他们一切吃穿的都是抢夺?不,事实上,是亵渎神而得的。若神的审判尚且不能令他们颤抖,他们至少应该想到那些他们企图说服自己认为已经有极好分配的对象并非傻子。请他们回答:做执事是否等于拥有抢夺的执照?他们若承认,就必须同时承认执事的职分已经不存在了,因为教会奉献的分配显然已经变成亵渎的抢劫。

17. 教会真正和虚假的光荣

“但他们在此采用美好的欺哄方式。他们说这教阶制度的行政保守教会的光荣,且他们的党派里有一些人无耻到大胆、公开地自夸古时的先知对于在基督国度里关于祭司职分光荣的预言,在他们的制度上得以应验。他们说神保证赏赐他教会光荣的预言绝不是徒然的:“他施和海岛的王要进贡,示巴和西巴的王要献礼物。诸王都要叩拜他”(诗 72:10—11 p.,参阅 Vg. 和 Comm.)、“锡安哪,兴起!兴起!披上你的能力,圣城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赛 52:1,参阅 Vg.)、“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基达的羊群都必聚集到你这里”(赛 60:6—7,参阅 Vg.)。我若用更长的时间反驳这无耻的谎言,恐怕我将被视为愚拙之人。因此,我宁愿不再毫无意义地浪费自己的话。然而,我还要问:若任何的犹太人错误地解释这些预言,他们将会怎样说呢?他们的确会斥责他的愚昧,因他们将关于基督属灵国度的预言运用在肉体和世俗上。因我们深信先知以物质的影子,帮我们画出教会所应当发挥神属天的光荣。然而在使徒的时代,教会几乎没有他们所夸口的光荣,但我们却都承认基督国度的大能在那时代最兴旺。那么,以上的经文含义如何?它们的教导是一切宝贵、崇高和高贵的事物都要伏在主的权柄底下。但这里明确告诉我们关于君王的事,即他们将把自己的权杖伏在基督的权柄之下,将自己的冠冕扔在他的脚下,将自己的财产献于教会。难道他们相信这预言在任何其他时代比在狄奥多西(Theodosius)时代更得以应验吗?他将自己紫色的长袍和冠冕都放下,并与众百姓一同将自己伏在神和教会的权柄底下严谨地懊悔。㉝他之后与其他像他一样敬虔的君王向神起誓,竭力地保守在教会里纯洁的教义,并训练和保护正统的教师。安波罗修做阿奎莱亚(Aquileia)教会会议的主席时所说的话充分地证明当时的牧师没有许多财产:“牧师的穷困极为光荣。”㉞若当时的监督认为财富是教会真正的装饰,那么他必定有许多极尊荣教会的财富。然而,既因他们深信没有比以大吃特吃、华丽的穿着、众多的佣人和光荣的宫殿为傲与牧师职分更不相称的事,他们就寻求以及培养谦卑和节制,即基督所喜悦他的仆人拥有的贫穷。

18. 教会对资金诡诈和诚实的花费

然而为了避免在这一点上费时费力,我们要再次简洁地概述这时代的教会对于资金的花费,甚至浪费与神的真道对执事的吩咐以及古时教会所遵守的相去有多远。所花费在教堂装饰的钱,若没有圣洁之物本身以及使徒和其他教父的教导和榜样的限制,就算是错误的花费。然而,在这时代的教会中,哪里有这样的节制呢?任何合乎诚实保守的花费方式——我说的不是古时教会的节省——都受教会的拒绝。他们唯有喜悦奢侈以及合乎这腐败时代的花费方式。同时,他们根本不在乎神活生生的圣殿,甚至宁愿让千万穷人饿死,也不要把教堂里最小的杯子卖掉——为了照顾穷人。且为了避免过于严厉地批判教会,我请敬虔的读者们好好地思考这一点:假设叶佐柏留在图卢兹的监督(在上面提过)或阿迦修、安波罗修或类似的伟大圣徒从死里复活,他们将会说什么呢?㉟他们的的确不会容许在穷人有极大需要的时候,任凭教会的钱财被随意挥霍。更何况(即使没有穷人)他们用这钱所买的东西在许多方面极为有害,却没有在任何方面对教会有所帮助。

然而,我在乎的不是人的立场。这些财产奉献给基督,因此,教会负责照基督的意思分配之。当他们说自己违背基督的吩咐所花的钱属于基督时,这是大胆的谎言,尽管这笔钱没有占教会收入很高的比率。因为没有任何的教区,甚至没有任何监督的俸禄多到能满足监督的贪心。他们自己虽然不花一分钱,却用迷信说服百姓用该分配给穷人的钱建造教堂、做石像、买器皿以及做祭服,如此日常的施舍都被丢进这深渊里。

19. 监督的财产和权利*

至于他们从田地和房产所领的收入,我无须重复地说以上的话以及众所周知的事。我以上指出过监督和修道院的院长何等不忠心地花费教会的收入。难道在这些人身上寻求教会的秩序不是很疯狂吗?难道那些应当在众人面前做节省、朴素、节制以及谦卑榜样者,反而在聘请费、建筑物华丽的装饰、豪华的衣裳以及宴会上与君王竞争是合适的吗?且这些人居然获得村庄和城堡、许多的大块土地甚至王国,难道这不是与神禁止他们贪无义之财,并要求他们过节制生活那永恒的命令(多1:7)极不相称吗?即使他们藐视神的真道,那么他们如何面对古时教会会议的谕令呢?因为这些谕令吩咐监督住在离自己教堂不远的小房屋里,并要过节俭的生活。㊱他们又怎样解释阿奎莱亚会议的那句话,即牧师的贫困是光荣的。㊲他们也许认为哲罗姆对捏坡提安(Nepotian)所说的话是过于严厉的命令,即他要欢迎穷人和陌生人以及基督徒到他家来聚餐。然而,他们必定不敢弃绝哲罗姆接下来所说的话,即监督的荣耀是照顾穷人;寻求财富则是他们的羞辱。㊳然而,他们一旦接受,立刻就定自己的罪。其实我无须在此严厉地攻击他们,因为我唯一的意图是要证明那合乎圣经执事的职分早已不在他们当中了,以至于他们无法再用这职分称赞自己的教会,我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① 加尔文严厉地斥责天主教教士的邪恶和滥权并不是一件新事。这种控诉早在路德之前一百年已经有了,而且不止是借着威克里夫(Wycliffe)、胡斯(Hus),还有一些作家像尼姆的迪特利奇(Dietrich of Niem)、威瑟的约翰(John of Wesel)、乔治·加思科因(George Gascoyne)、加尔都西会士狄奥尼修(Dionysius the Carthusian)、萨伏那洛拉(Savonarola)。在保禄三世的改革初期,由枢机主教会议所出的报告 Consilium de emendanda ecclesia (1537) 公开地承认种种可悲又广泛的邪恶(Kidd, Documents, pp. 307–318, Mibrt, Quellen zur Geschichte des Papsttums, no. 427, summary in Kidd, The Counter Reformation, pp. 12–15, 42, 48)。这些文件在德国出版(1538),并被收入 J. Sleidan 的 De statu religionis et reipublicae, Carolus Quintus Caesar, libri commentarii 26 (1555)(1631 年拉丁版,pp. 171–184;English edition, 1560, fo. 154b–158a)的 Book XII 中。斯莱登(Sleidan)曾是加尔文的朋友,并在 1534–1541 年间在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教会与他同工。加尔文一开始就呼吁大家注意任命教士职位的失败。列于 Consilium 一书中的 26 项滥权中,就有 8 项是有关于按立和指派教士职位的。参阅 LCC XIV.32–60(Wyclif, On the Pastoral Office),G. G. Coulton, Ten Medieval Studies, pp. 122–165,8;“Priest and People Before the Reformation”。
② 利奥一世,Letters 167,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MPL 54.1203;tr. NPNF 2 ser. XII 1.110)。
③ Cyprian, Letters 67.4,55.8,59.6,38(CSEL 3.2.738,629,673,579 ff.;tr. ANF V.370 f.,329 [51.8],341 [54.6],311 f. [32])。
④ 参阅 IV. 4. 11 及附注。
⑤ 参阅 IV. 4. 12。
⑥ 第三次拉特兰会议(1179)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和罚则,canons 1, 3 (Mansi XXII 217 ff., tr. H. Schroeder, Disciplinary Canons of the General Councils, pp. 214–217)。
⑦ 沉迷于任命监督的权利,且在865年间中世纪的欧洲就开始流行,参阅 J. T. McNeill,“The Feudalization of the Church,” Environmental Factors in Christian History, edited by J. T McNeill, M. Spinka, and H. R. Willoughby, pp. 196 ff。加尔文认为由主教选出来的,并不等于由百姓选出来的,即使没有任何皇室的介入,这种主教介入也是可耻的。
⑧ Third Lateran Council (1179) canon I (Mansi XXII 218; tr. Schroeder, op. cit., p. 215).
⑨ Council of Chalcedon (451) canon 6 (Mansi VII, 362; J. Fulton, Index canonum, pp. 178 f., tr. Schroeder, op. cit., p. 95)。施罗德(Schroeder)认为:“这法规禁止一切不具监督职分的按立。譬如说,按立时要保证提供一位神职人员一个荣誉上的最起码职位。”加尔文只是反对这种“称号”和最起码利益的“职位”的联合。参阅 Gratian, Decretum I. 70.2: “Nemo ordinandus est absolute” (MPL 187.355; Friedberg I.257)。
⑩ Decretals of Gregory IX, III.5.16 (Friedberg II.469)。
⑪ a “Asses” 是 as 的复数,是罗马铜币中很小的币值。
⑫ 参阅 IV.4.3–5,Ecclesiastical Ordinances of Geneva(1541)(CR X.1.17–25,tr. LCC XXII.59–66)。
⑬ 罗马教皇问监督的问题:“你认为这些人配得吗?”执事长回答说:“就人所有允许的软弱范围内,我知道并且我证实他们是配得的(ipsos dignos esse)。”(M. Andrieu,Le pontifical Romain au moyen âge II.337.342.)
⑭ 关于刻瑞斯,见 Horace,Odes III.2.26–28(LCL edition,pp.176 f.)。参阅下文的第九节。又见 Schaff-Herzog,Encyclopedia of Religious Knowledge,art. “Beneficium”。
⑮ “Collation”是指授权的监督或教皇进行圣俸的分配,这个从阿维农之囚(Avignon period of the papacy, 1309–1377)时期起,越来越被教皇垄断。
⑯ 参阅加尔文对买卖圣职的详细讨论,Comm. Acts 8;20–21;Council of Chalcedon(451)canon 2(Mansi VII 373;Fulton,Index canonum,pp. 174 f.;tr.,with notes,NPNF 2 ser. XIV 268 f.);Gregory I,Letters IX. 218(MGH Epistolae II 206 f.)。
⑰ “Principum donativa”,通常是给打胜仗的士兵的奖金。
⑱ 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在苏格兰詹姆斯四世任命他18岁的兄弟罗斯爵士(Duke of Ross)做圣安德鲁(St. Andrews)的大主教,并且派他管理两个富有的修道院。当这位大主教死后(1504),国王立刻任命他的私生子,9岁的亚历山大·斯图亚特(Alexander Stuart)为总主教。加尔文在巴黎的苏格兰老师约翰·梅杰(John Major)非常反对这种不在任所而奢侈的苏格兰监督。参阅C. J. Maxie, King James IV of Scotland, pp. 158 ff。利奥十世在13岁的时候就做红衣主教了:W. Roscoe, Life of Leo X (4th edition, 1846), p. 12;G. B. Picotti, La Jeunesse de Léon X, chs. 2, 3, pp. 41–134。又见Consilium de emendanda ecclesia (report by six cardinals, 1537), first abuse (Kidd, Documents, p. 310, Mirbt, Quellen, no. 427 (4th edition, p. 268)。
⑲ 参阅下文的第十一节,尽管议会决议禁止,但不务正业和旷职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于此文写作的年代(1543);参阅Consilium de emendanda ecclesia (1537), seventh abuse (Kidd, Documents, p. 312)。
⑳ Gregory I, Letters IV. 11 (MGH Epistolae I. 244, MPL 77. 680, tr. NPNF 2 ser. XII. 2. 149), Gratian, Decretum II. 16. 1. 38 (MPL 187. 1003, Friedberg I. 771).
㉑ Gratian, Decretum II. 16. 1. 22, 25 (MPL 187. 997 ff., Friedberg I. 766).
㉒ 伊比芬尼(Epiphanius),一封写给耶路撒冷约翰的信。根据 Letters li 1 (CSEL 54. 396, tr. NPNF 2 ser. VI. 83),此信是由哲罗姆从希腊文翻译过来并引用的。
㉓ Pseudo-Basil, Monastic Constitutions 9 (MPG 31. 1370).
㉔ 参阅上文的第六节注释 14。
㉕ “Dignitates”,见 Catholic Encyclopedia,art. “Dignitary.”
㉖ IV. 18. 3. 7.
㉗ 参阅 IV.4.3。从前教会所正式委派的教士,正如由梅斯的克罗狄根(Chrodegang of Metz, ca. 760)所组成代表纪律和教育的人。
㉘ Gregory I, Homilies on the Gospels I. hom. 17. 3, 4, 8, 14 (MPL 76. 1139 ff., 1146). Bernard, On the Morals and Duties of Bishops, 2.4–3.8, 7.25, 27–29 (MPL 182. 813–817, 825–828).
㉙ 见 A. Pighius, Hierarchiae ecclesiasticae assertio (Cologne, 1538), passim; Clichtove, Anti Lutherus II.2, fo. 65a–67b。在 L.5, fo. 8b–11a 中,克里特托为传统的伪狄奥尼修观点辩护。The Celestial Hierarchy and Ecclesiastical Hierarchy 是一本深具影响力的书,在很长一段时间被视为亚略巴古的狄奥尼修(Dionysius the Areopagite)(Acts 17:34)所著,约成书于 500 年。见 LCC XIII.33–37,参阅 L.14.4,注释 14。
㉚ 参阅 Lombard, Sentences IV. 24.8 (MPL 192.903)。
㉛ 参阅 IV.5.5, IV.19.32。
㉜ 参阅 IV.4.7,注释 20。
㉝ Cassiodorus, Historia tripartita IX.30 (MPL 69.1145), from Sozomen, Ecclesiastical History 7.25 (tr. NPNF 2 ser. II. 394).
㉞ Ambrose, Letters 9.2 (MPL 16.940, tr. LCC [letter x.2] V.185; “the poverty which is a bishop’s glory”).
㉟ 参阅 IV.4.8,并增订之注。
㊱ Statuta antique canons 14, 15 (Mansi III.952). 参阅 IV.4.2,注释 5。
㊲ 参阅上文的第十七节注释 36。
㊳ Jerome, Letters 52.5, 6 (MPL 22.531; CSEL 54.422–425, tr. NPNF 2 ser. VI.91 f.; LCC V.3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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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14日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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