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们在教区里代表监督。
3.
监督和长老的主要职份
监督和长老主要的职份是证道以及施行圣礼。只有在亚历山大利亚(因为亚利乌搅扰了那里的教会,教会就禁止众长老向百姓证道,就如苏格拉底在《三部史》(Tripartite History)的第九册里所说的。然而耶柔米对这决定公开表示自己的反对。
在那时代,若有人自称监督却没有公开担任监督的职份,必定被视为大罪。
那时教会的管理很严谨,每位牧师都得认真担任神给他的职份。这习惯也不仅止于一个时代。甚至在贵格利的时代,虽然当时的教会几乎已经脱序(已与古时教会的纯洁相去甚远),但每位监督都仍得证道。贵格利在另一处说﹕「监督若不开口就必定死;因他若没有随处证道,就会激怒那看不见的法官。」他又说﹕「当保罗见证在他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他身上时(徒二十26),他的这话就定我们的罪,也应当激励我们—因我们称为监督的人,不但自己有罪,甚至因自己的罪叫人灭亡)。因我们缄默天天漠视了多少人我们就杀害了多少人。」
他所说的「缄默」,是指他们没有好好地担任证道的职份。既然他严厉地指责那些不认真尽本分的监督,何况那些完全停止讲道的呢?因此,教会有这古老的原则,即监督主要的职份是以神的真道喂养祂的百姓,或公开和私下以正统的教义造就教会。
4.
大主教和主教长
每一个教区之所以都有一位大主教,以及尼西亚大会议指派了一些比大主教地位更高的主教长,都与教会的惩诫有关。然而,我们同时要说教会通常很少需要惩诫。教会之所以设立这些不同地位的监督,是万一若教会的长老有任何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就能藉议会解决。若议会也无法解决,那么就由主教长再举行一次议会,若对议会的决定有所争议就惟有上诉大会议。有人称这样的行政为「神职统治阶级」
(hierarchy),但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说法,因为没有圣经根据。
圣灵不喜悦专制统治的教会。我们若详细考查当时的教会行政,就会发现古时的监督不想建立任何在圣经教导之外的行政。
(执事和会吏长﹕土地管理以及施舍;副牧师,5-9)
5.
执事的职份
当时执事的职份与使徒时代的大同小异。他们负责管理每日从信徒来的奉献以及教会年度的收入。他们负责正当地使用这笔钱,即支持牧师以及帮助穷人,然而都在监督的权利之下,他们每一年都向他交帐。教会法规都将教会的财产交给监督管理。但这并不表示这是他一个人的责任。而是他负责告诉执事施舍的对象及施舍多少。监督负责知道执事是否忠心担任他的职份。一份被认为来自使徒的法规记载﹕「我们将教会的财产交付监督管理,因为既然人的灵魂(更为宝贵的)都交托他,那么教会的资金由他来分配也会是妥当的,他借着长老和执事施舍穷人,他们也以敬畏的心谨慎担任这职份。」
安提阿的大会议也决定限制那些在长老和执事的参与之外管理教会之监督的权利。然而我们无须继续讨论这54点,因为贵格利所写的许多信都清楚表示,虽然当时的教会在许多其它方面已经背道,然而执事仍然在监督的权利之下施舍穷人。
很可能当时有一些副执事被指派帮助执事施舍;然而副执事和执事的区别渐渐消失了。
此外,之后教会的资金增加到有必要指派副主教,为了更恰当及详细地管理教会的财产,甚至耶柔米说他的时代已经有副主教。他们都负责管理教会的收入、财产、设备,以及每天的奉献。因此,贵格利告诉撒隆纳(Salona)的副主教,若教会的财产因任何人的忽略或贪污而短少,他们要负完全的责任。他们也负责在百姓面前颂读圣经,劝勉他们祷告,以及帮助圣餐的举行。这些责任加在他们身上是要叫他们更以这职份为宝贵,使他们更谨慎地担任职份,因这样的本分提醒他们这不是世俗的管理,乃是属灵、献与神的职份。
6.
教会财产的使用
于此我们也能知道当时教会的财产是如何分配的,教会的议会以及历史学者都记录:教会的财产,不管是土地或金钱,都用于施舍穷人。当时教会中也流传一首歌提醒监督和执事:他们所管理的一切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神为穷人预备的;并且他们若窃取或忽略,等于是流穷人的血。因此他们被劝勉以敬畏的心在神面前公正地分配这些财产。因此,屈梭多模、安波罗修、奥古斯丁以及其它的监督宣称自己在这事上是问心无愧的。
然而那些在教会工作的人受会众支持是应当的,也是耶和华的律法所吩咐的(林前九14;加六6);在那时也有一些长老将祖先所留的遗产奉献给神。在这情况下,牧师一无所缺而且穷人也没有被忽略。教会当时也采取行动免得牧师(在Jerome, Letters cxlvi. 1 (CSEL 56. 310; tr. NPNF 2 ser. VI. 288; LCC V. 386 f.)Augustine, Sermons ccclvi. 1 (MPL 39. 1574). Gregory I 曾寫許多書信給Maximus,因為他曾任命Salona 地區的主教,要求他回覆許多關於侵佔、買賣聖職和濫用的指控。參Gregory, Letters IV. xx; VI. Iii; VI. Xxv (MGH Epistolae I. 254, 382, 402 ff.; MPL77. 750, 795 f., 815-818; tr. NPNF 2 ser. XII. 172 f., 189, 195 ff.). Maximus 最後給了Gregory 滿意的回覆。
Apostolic Constitutions viii. 9, 12, 13 (MPG 1. 1086, 1091, 1110; tr. ANF VII.485, 486 f., 490).55教会中负责有俭节的榜样)的财产多到他们受引诱而过奢侈、放荡的生活,所以教会给牧师的收入只够他们天天的需要。耶柔米说那些能靠祖先的遗产过生活的牧师若接受任何该分给穷人的事物,就是犯亵渎的罪,也是吃喝自己的罪(林前十一29)。
7.
教会财产分成四部份
*
在刚开始的时候这分配不是硬性规定的,因为监督和执事当时是忠心、可靠的人,他们尊严的良心以及无可指责的生活就代替法规。但之后因一些人的坏榜样和恶行,教会必须制定一些法规,而这些法规将教会的财产分成四部份﹕一部份给牧师、一部份是给穷人、一部份用来修缮教堂和有关的建筑物、另一部份帮助国内其它地区以及国外的穷人。
虽然有些法规将第四部份交给监督管理,但这并不表示这些法规是不同的。
因交给他管理处并非要这笔钱成为他私人的财产,让他决定花在自己或他所喜悦的人身上,而是要用在保罗所说的接待人上(提前三2)。这也是基拉西乌斯(Gelasius)和贵格利的解释。基拉西乌斯提出为何监督被允许自己留下一部份的钱,惟一的用途就是要用在被囚和接待从国外来的人身上。贵格利说得更清楚﹕「通常使徒的教区在监督被按立之后,吩咐他将教会所有的财产分成四部份﹕即,一部份分给监督和他的家庭好接待人;另一部份分给牧师;第三部份分给穷人;以及第四部份用来修缮教堂。」
可见监督不许将任何部份花在自己身上,只是够他用在过检朴的生活上。若任何人开始过奢侈、骄傲和炫耀的生活,他的同工就会立刻斥责他;他的行为若没有改善,就会被开除。
關於上述,見Augustine, Letters clxxxv. 9, 35; cxxvi. 8-10 (MPL 33. 809, 480 f.);Sermons ccclv. 2.2 (MPL 39. 1570); Apostolic Canons xli (J. Fulton, Index canonum,pp. 92 f.), cited in Gratian, Decretum II. xii. 1. 23 f.; II. i. 2. 6 (MPL 187. 822f., 543; Friedberg I. 685, 409). Gratian 在這些章節中,認為最後一段是Jerome 所說的,但是在Jerome 現存的作品中找不到。
Sallust, The War with Catiline ix. 1 (LCL edition, pp. 16f.); Augustine, City ofGod II. xvii (LCL edition, I. 196 f.).Gratian, Decretum II. xvi. 3. 2; xii. 2. 30 (MPL 187. 1029. 909; Friedberg I. 789,697), from Gregory I, Letters 56 (MGH Epistolae II. 333; tr. NPNF [letter liv]2 ser.Xiii. 74 f.). 在中古世紀已經有許多人提出貧窮對神職人員是有益的。參esp. Marsiliusof Padua, Defensor Pacis II. iv. 6; tr. and ed. A. Gewirth, II. 218.56
8.
教会的财产分给穷人
*
从一开始监督花很少的钱在装饰教堂上;虽然之后教会越来越富裕,但他们仍然谨慎地花钱。他们仍分配并保留为了帮助穷人的钱,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当耶路撒冷遭遇饥荒,而屈利罗无法可施时,他卖了教会中的器皿和衣服,将这笔钱用来帮助穷人。同样,阿美达(Amida)的监督阿迦修(Acacius)在许多波斯人因饥荒即将丧生时,他和他的牧师一起开会,而说﹕「我们的神不需要盘子和杯子,因祂不吃也不喝」,之后他熔化了圣殿的器皿买食物以及付被掳略之人的赎价。当耶柔米斥责教会过于奢侈时,他同时称赞土鲁斯(Toulouse)的监督图卢兹(Exuperius),说:他宁可用草编织的蓝子和一般的玻璃杯施行圣餐,也不愿任何人饿死。我刚才所引述阿迦修的话,安波罗修也曾如此行。当亚利乌派者指控安波罗修将神圣洁的器皿卖掉为了买赎犯人时,他有这很奇妙的理由﹕「那吩咐使徒不要带金银的基督也能在金银之外建立祂的教会。教会之所以有金子不是为要保存起来,而是要花在有需要之人的身上。难道我们有需要保存那对我们毫无帮助的东西吗?还是我们无知到未曾听过亚述人从主的圣殿夺走多少金银吗(王下十八15-16)?难道祭司在无法可施之下将之熔化为了帮助穷人,不是比亵渎神的仇敌将之夺走更好吗?难道主不会问:「你为何容这样多的人饿死呢?你的确有金子能帮助他们。为何那么多人被掳略之后没有人将他们赎回呢?为何许多人被仇敌杀害呢?你存留活生生的器皿难道不比存留金子好得多吗。『我们在这合理的问话下必是无言可答,因我们要回答什么呢?难道要回答:我怕神的圣殿缺乏装饰。』主必要回答﹕『领圣餐不需要金器皿,并且那无法用金子买来的恩典,也无需藉金子取悦神。圣餐真实的装饰就是买赎被掳略之人。』」综上所述,安波罗修在另一处说得很真切﹕「教会所有的财产是要用来帮助穷人」以及「监督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穷人」
。
Cassiodorus, Tripartite History V. 37; XI. 16 (MPL 69. 1017, 1198). from Sozomen,Ecclesiastical History iv. 24 (tr. NPNF 2 ser. II. 319 f.) and SocratesEcclesiastical History vii. 21 (tr. NPNF 2 ser. II. 164).“Exuperius, Tolosae episcopus, viduae sareptensis imitator, esuriens pascitalios” Exuperius,是Toulouse 的主教,效法撒勒法的寡婦(王上17:9),即使自己挨餓也要供應別人食物。Jerome, Letters cxxv. 20 (MPL 22. 1085; CSEL 56. 141; tr. NPNF2 ser. VI. 251).Ambrose, On the Duties of the Clergy II. xxviii. 137 f.; Letters xviii. 16; xx.16 (MPL 16. 140, 977, 997; tr. NPNF 2 ser. X. 14, 419, 424).57
9.
作牧师之前的装备
我们以上所说的是古时教会中不同的服事。教会历史也记载教会中有其它的服事,但这些只是为了装备人作牧师,而不是正式的职份。当时敬虔的领袖为了教会将来的益处,训练一些在父母的鼓励下加入神的精兵预备作牧师的青年。
他们从小训练这些人,免得他们在开始担任牧师职份时一无所知。
一切受这训练的人被称为「神职人员」
(Cleric)。我希望他们当时有更正式的称号;因这称呼来自谬论,或至少来自不正确的心态,因彼得称整个教会为「所托付你们的」
(Clergy),即主的产业(彼前五3)。
然而这训练本身是圣洁的,也对青年有极好的帮助,因为藉此那些为了教会愿意将自己和自己的服分别为圣的人,能够在监督的观察之下受训。因这方法保证惟有已受装备的人才能在教会中服事,而且他们从小从世俗的事上被分别出来,受圣洁的教导和严格的训练,习惯忙碌属灵的事,如此他们就能在谨守和圣洁上作好榜样。
就如新兵借着虚拟的战争受训为了将来真正的战争,照样,这些青年经过一些基本的训练好装备他们之后担任正式的职份。他们首先负责开和关教堂的门,并因此被称为「守殿员」。之后他们被称为「辅祭」,也负责帮助监督做家事,且为了使人尊敬及免除人的疑问而随时随侍监督。如此也是为了使会众逐渐认识他们,尊敬他们,并习惯被众人留意以及在众人面说话。他们也有机会在讲台上颂读圣经,免得他在开始作长老时害羞。这样,他们就能在各种服事上证明他们的忠心,直到被挑选作副执事。
我在此所强调的是这些是训练人作牧师的服事而不是教会中正式的职份。
(教会历史上对牧师的挑选和按礼的变化﹕在监督的挑选上,政府官员、牧师、会众的支持,10-15)
10.
当时的教会听从保罗的教导
﹕会众的支持
*
我们以上说过挑选牧师的前两个考虑是﹕当挑选怎样的人以及需要谨慎挑选。在这两个考虑上,古时的教会遵从保罗的教导和使徒的榜样。他们习惯在怀着敬畏的心以及迫切求告主名之下,聚集在一起挑选牧师。此外,他们藉保罗Eusebius, Ecclesiastical History VI. Xliii. 11 (MPG 20. 622; tr. NPNF 2 ser. I.288, with notes); Cyprian, Letters lii. 5 (MPL 22. 531; CSEL 54. 421; tr. NPNF 2ser. VI. 91; LCC V. 319). Calvin 並不喜歡用 “clergy”這個字;cf. IV. xii. 1.Clement of Rome, First Letter 44 (LCL Apostolic Fathers I. 82-85; tr. LCC I. 63f.); Cyprian, Letters lv. 6; lxvii. 4 (CSEL 3. ii. 629, 738; tr. ANF [letter li.4] V. 328, 370).58的准则考验他们所挑选作牧师之人的生活和教导。但他们常因过于严厉而在某种程度上罪,因他们对监督的要求比保罗自己的要求更高(提前三2-7),甚至之后要求作牧师之人独身。但在其它方面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与保罗的教导完全一致。
至于我们的第三个考虑—谁有按牧的资格—他们有不同的意见。在古时教会中无人能在会众的支持之外作牧师。这也是为何居普良在会众的支持之外指派某个人颂读圣经时仍极力找借口,虽然他的用意是好的。他这样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习惯在按立牧师时寻求你们的意见,并一同考虑和衡量各个被挑选者的道德以及资格。」
但在次要的服事上没有寻求会众的意见不是很大的危险,并因这些人已经受了很长久的训练且也不是担任重要的服事,所以之后逐渐地就不再寻求会众的支持。
之后,除了主教的选举,会众通常将挑选的权利交给监督和长老。惟一例外的是,当新的长老被分配到不同的教区时,监督会寻求那教区会众的支持。会众对于失去这样的权力不是很在意;因在当时严厉的方式之下仍要受很长一段时间的训练才会被选上作副执事。并且在副执事的职份上证明自己的可靠性之后才会被挑选作执事;在忠心地作执事之后,才会被选作长老。事实上他们是在会众的观察下许多年才有升迁的机会。而且有许多教会的法规能用来处罚他们的过犯,如此一来,除非教会忽略本身的责任,否则几乎不可能有邪恶的长老和执事。而且事实上,根据阿纳克莱图斯(Anacletus)所制定的法规,长老甚至需要公民的支持才能担任这职份。最后,每年的按礼都有固定的时候,免得有人在会众的關於牧師獨身,參IV. xii. 23; IV. xiii. 8; Ayer, Source Book, pp. 411-418; F. Cabrol,Dictionnaire, art. “Célibat”; H. C. Lea, History of Sacerdotal Celibacy; H.Leclercq, “La Législation conciliare relative au celibate ecclésiastique,” inHefele-Leclercq II. ii. 1314-1348; art. “Celibacy” in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Eleventh edition, by G. G. Coulton. 許多改革宗敵對陣營裡的人,頑固地堅持牧師要守獨身。見,例如J. Latomus, Adversus Bucerum de controversies quibusdam altera plenadefensio (Cologne, 1541), fo. N 1a-V 2b (CC 8. 73-101); A. Pighius, Controversiarumpraecipuarum in comitiis Ratisbonensibus tractatarum… explication (Cologne, 1542),ch. xiii, FF 1a-HH 1b; A. de Castro, Adversus haereses (1543), fo. 199 D.Cyprian, Letters xxxviii (csel 3. ii. 579 ff.; tr. ANF [letter xxxii] V. 312).Apostolic Canons xlii-xliv (J. Fulton, Index canonum, pp. 94 f.); Gratian,Decretum I. lxvii. 1; lxxv. 7 (Friedberg I. 253, 267; MPL 187. 351, 368).59见证之外当选或升迁。
11.
会众参与按礼的仪式持续到狄奥多肋
(Theodoret)
的时代
*
会众挑选自己监督的权利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任何在会众支持以外的人能当选。安提阿的教会会议决定,一切作监督的人都必须通过会众的投票。利欧一世(Leo I)严肃地肯定这点。他这样说﹕「应当挑选牧师和会众或多数会众所喜悦的人」。在众人之上的人应当受众人的挑选。因为若在未经观察或受训之外指派人是擅自专权。「牧师所挑选以及百姓所喜悦的才应该当选。并且也在教省总主教许可之下经由该教省主教们按立。」
此外,教父们对此十分谨慎,以免会众的这权利在任何方面被削弱。因此当康士坦丁堡的总会给涅克他留(Nectarius)按立时,坚持通过众牧师和会众的投票。从这总会写给罗马总会的信就能证明这点。因此,当任何监督挑选接续他的人时,他的挑选也当经过会众的投票。奥古斯丁挑选依拉克留(Eraclius)就是一个很好教导我们的例子。而且当狄奥多勒(Theodoret)告诉我们,阿他那修挑选彼得为他的继承人时,同时也说,这选择已通过众监督以及政府官员和公民的投票。
12
群众和监督的权利
*
我承认老底迦的大会议有极好的理由拒绝赋予公民投票的权利。
因为不安提阿會議(Council of Antioch, 341) canon xviii (Mansi II. 1315; Fulton, op. cit.,pp. 242 f.),規定要「全會」並且教省總主教也要出席。
Leo I, Letters x. 6; clxvii (MPL 54. 634, 1203; tr. NPNF 2 ser. XII. 10, 110).在 clxvii 的信函中,要求監督必需「要選聖職人員所挑選以及平信徒所想要的。並且也在教省總主教許可(judicio)之下經由教省主教們按立。」參Letters xiv. 5 (MPL 54. 673):「教省總主教的決議應按教區中的得票率和功蹟。」
Theodoret, Ecclesiastical History v. 9 (ed. T. Gaisford, p. 414; MPG 82. 1217f.; GCS 19. 312; tr. NPNF 2 ser. III. 138). Augustine 在ccxiii (MPL 33. 966 ff.;tr. FC 32. 52-57)的信函中對於Eraclius (also Eradius)被選為Augustine 的助理和繼任者的選舉生動的描述。
Theodoret, Ecclesiastical History iv. 20 (ed. T. Gaisford, pp. 346 f.; MPG 82.1181 f.; GCS 19. 69; tr. NPNF 2 ser. III. 126).老底嘉大會(Council of Laodicea ca. 363)canon xiii (Mansi II. 565; text andtranslation in Fulton, Index canonum, pp. 254 f.; tr. with notes NPNF 2 ser. XIV.管任何事几乎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有一样的看法;并且俗话说:「善变群众的立场常是对立的」
。当时他们采取了很好的防范措施,首先,监督们先做挑选;之后将他们的选择交给政府官员或立法院和尊贵人士。后者在经过讨论后认可监督的选择,或另外再挑选他们所喜悦的人。最后再由群众投票。因此,群众不是非接受不可,所以群众就不会争闹。或先让群众选择自己所喜悦的,之后监督们再作选择。如此,监督们不能专权指派,同时也无须接受百姓愚昧的选择。利欧一世肯定这次序。他说﹕「公民的喜悦、会众的见证、尊贵人士的选择,以及监督们的挑选都被重视。」同样﹕「当在尊贵人士的见证、监督们的选择、政府官员以及群众的参与下作决定。」他说:「这是惟一理性的方法。」
老底迦大会议所命定的是:监督不当受群众无知选择的影响,而应当智慧和冷静地拒绝百姓愚昧的选择。
13.
监督和政治家
*
直到贵格利时代甚至在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教会都采用这挑选方式。贵格利所留下的好几封信就能证明这点。因在当时要选监督时,他习惯写信给其它的监督、官员、公民,甚至有时写信给君王,视当时的政治形态为定。即使有时贵格利只派临近的监督监察某地区的选举,但他也都举行最后正式的选举,并且选举的结果也都有众主要人物的签名。也即使当康士坦提乌斯(Constantius)当选为米兰的监督时,虽因当时外国的侵略,许多米兰人逃到热内亚(Jenoa),贵格利仍吩咐他们要在那里举行会议投票表决,他才承认康士坦提乌斯的当选。事实上,距今不到五百年前,教皇尼古拉(Nicholas)决定用这方式选举罗马教皇﹕由书记主教先挑选,之后是监督的认可,最后是群众的支持。他最后引用我们以上所说教皇利欧第一的命定,吩咐以后的时代仍当遵守这命定。也说:若在某些地区恶人的势力过大,为了公正的选举,监督们有时必须去别的教区举行会议进行挑选,但至少必须有部份群众的参与。
据我所知,惟有罗马和康士坦丁堡教会的选举需要皇帝的认可,因为那是当时的两个首都。当华伦提努(Valentinians)派安波罗修去米兰监督选举时是例外,因当时国内有暴动。贵格利也说在他的时代罗马监督的选举虽有群众投票的正式仪式,但事实上完全是出于皇帝的指派。然而贵格利时代以外的习惯是﹕政府官员、监督和群众挑选人,之后要求皇帝的认可。皇帝若认可,那人就当选;
皇帝若不认可,那人就无法当选。并且根据格拉提安(Gratian)所搜集到的一切法规都与这情况完全一致。这些法规显示皇帝不可不理会教会的正式选举而随己意直接指派人作监督,且大主教也不可支持。法规禁止夺去神赋予教会的权柄,但不禁止教会将所挑选的人交付皇帝的认可。
14.
按立的程序
我们现在要讨论古时教会监督的按立。拉丁人称之为「按立」
(ordination)或「分别为圣」
(consecration);希腊人有时称之为「举手」
(raising of hands),有62时称之为「按手」
(laying on of hands)—虽然「举手」正式的意思是投票式的选举。尼希亚大会命定大主教和其它同一个教区的监督都要一起为当选者按立;然而若其中有几位监督因为距离或生病,或其它无法避免的因素不能参加,也至少要有三位参加,其它无法参加之人则以书信表答自己的赞同或否决。虽然之后教会逐渐不遵守这法规,但在许多大会议上都再次重申这法规。虽然有时有些监督无法直接参与按立,但他们都负责参加,为了更进一步了解将被按立之人的教义和道德。而且居普良的谈话记录明确显示当时监督不是在选举后被通知其结果,而是亲自参加选举。目的是要他们主持仪式,免得群众滋事。在他说群众有权选举或否决监督候选人之后,他接着说﹕「因这缘故我们必须认真遵守那出于神和使徒的传统—就是我们和几乎所有的教区仍遵守的传统—所有同一教区的监督都要在群众面前参与监督的按立,并且监督也当公开在百姓面前被选举。」
为了避免因某些监督无法直接参与按立而另一些监督趁此机会促成自己所喜悦的人当选,所以在选举和按立后众监督要再次聚集将被按立者分别为圣。
15.
大主教的按立
*
这是所有地区一贯的按立方式。之后出现另一个逐渐普遍的方式,即当选的监督去到大都市接受按立。这是由于人的野心以及传统顺序逐渐败坏的缘故,而不是因为任何好的理由。过不久,罗马教区的权利逐渐坐大,另一个更糟的陋习占上风,即几乎全意大利各地区当选的监督都要在罗马接受按立。贵格利的书信证明这点。古时的习惯惟有被保持在几个较顽固的都市里;米兰是其中一个希臘文是cerotoni,an 和 ceiroqesi,an 參IV. iii. 15, note 14, and sec. 15, note 48,below.迦太基會議(Council of Carthage 397) canon xxxix 規定在按立監督時,要有三位監督參與 (Mansi III. 886). Cf. Second Council of Nicaea (787) canon iii (Mansi XIII.748; tr. NPNF 2 ser. XIV. 557); Council of Nicaea (325) canons ix, xix (Mansi II.671, 678; text and translation, Fulton, Index canonum, pp. 122 f., 126 f., 132 f.;tr. with notes NPNF 2 ser. XIV. 23 f., 40).Cyprian, Letters lxvii. 3, 5 (CSEL 3. ii. 787 ff.; tr. ANF V. 370 f.). 這裡居普良稱羅馬的監督為「我的同事Stephen」sec. 5)Gratian, Decretum I. lxiv. 1 f. (MPL 187. 313; Friedberg I. 247).Leo I, Letters x. 5 (MPL 54. 633; tr. NPNF 2 ser. XII. i. 10; FC 34. 43); GregoryI, Letters III. 14; IV. 39; IX. 81, 185; XIII. 17; III. 30 f. (MPL 77. 315 f., 713比方。也许只有大都市能保持按礼自己的监督的这特权。因为一切在大教区的监督开始习惯聚集在罗马按立新的监督。
然而当时的典礼只包括按手。当时没有其它的典礼,只是要受按礼的监督穿着特别的制服好叫百姓能将他们与其它的监督辨别出来。当时的长老和执事也惟独靠按手的方式被按立;只是每一个监督与众长老按立他自己的长老。虽然是众长老和监督一起给新的监督按立,但既因是监督做主席,并因一切的事情都在监督的权威底下,这按立被称为是「他的」。因此,古时的神学家经常指出长老与监督惟一的差别是长老没有按立的权柄。
64
第五章
天主教的专制完全推翻了古时教会的行政
(在群众的参与之外指派毫无资格的人,1-3)
1.
教会可怕地不再坚持担任主教者的资格
*
我们也要探讨现今罗马教区以及其它次要教区的行政,以及天主教徒所常夸口之阶级制度组织;并将之与我们以上所述古时教会的行政互相比较。如此他们所夸耀之有名无实教会的组织显然只是为了压制我们。
我们要先讨论现今是如何挑选的,好使我们知道是怎样的人在这组织里当选。之后,我们要讨论这些人是否忠心担任自己的职份。
首先我们讨论监督的职份,甚愿我所讨论的能尊荣他们!然而,事实上只要我稍微提及他们的景况,他们就要大大地蒙羞!但我仍提醒自己这讨论的目的纯粹只是为了教导,免得我越过正当的范围。
我想请任何尚未达到无耻地步的天主教徒回答:现今这些担任监督之人的素质如何!
作监督之前必须经过考试的习惯已被视为古板。即使仍有考试,他们所选出的人也会是在法庭上辩护的律师,而不是在教会中讲道的牧师。无庸置疑的是,近百年来,他们所挑选的百人当中无一人有属灵的知识。我之所以没有提及几百年前的光景并不是因为那时的光景比较好,而是因我们的主题在于现今的教会。
我们若究察他们的道德,就必发现几乎没有一个不违背古时的法规。这些监督若非酒鬼就是淫乱者;若非赌徒,就是在生活的某方面放荡无度。其实根据古时的法规,不需要犯如此严重的罪就失去作监督的资格。然而最荒谬的习惯是—根据教皇的命定,连十岁的男孩都被指派作监督!他们极其无耻和愚昧,甚至在这明显的大罪下仍无所畏惧。如此违背常理的选择就告诉我们这是怎样的选择。
Calvin 嚴厲地斥責天主教士的邪惡和濫權並不是一件新事。這種控訴早在Luther 之前一百年己經有了,而且不只是藉著Wycliffe, Hus 還有一些作家像是Dietrich of Niem, Johnof Wesel, George Gascoyne, Dionysius the Carthusian, Savonarola。在Paul III 的改革初期,由書記主教會議所出版的報告Consilium de emendanda ecclesia (1537)公開地承認種種可悲又廣泛的邪惡(Kidd, Documents, pp. 307-318; Mirbt, Quellen zur
2.
群众参与选举监督的权利完全被剥夺
如此一来,群众选举监督的权利已完全被剥夺。他们原有的投票、认可、建议和其它类似的权利都已经完全丧失了;如今一切的权利都已移转到主教手中。他们随己意选择所喜悦的人;将他带到群众面前不是为了让群众参与挑选,而是要群众赞扬他们所挑选的。
就连利欧一世也宣称这是完全不合理的,甚至是专制的。居普良也见证惟有群众参与的选择才是合乎神旨意的,这证明没有群众的参与是违背神的。许多教会会议的法规申明不能禁止群众参与监督的选举,否则选举是无效的。若果真如此,那如今所有在天主教里监督的选举就都没有任何教会会议或神的认可。
即使这只是他们惟一的大罪,然而他们剥夺群众如此大的权利怎能被原谅呢?
他们的说词是因如今腐败的社会,以及群众和政府官员的对立、纷争,群众根本无法理智地选举,所以只要几个人作决定就够了。确实在这腐败的光景中需要采取非常的手段;然而当所开的药剂远比疾病本身更致命时,这难道不是更需要采取非常的手段吗?
但他们却推诿说教会的法规已够详尽。然而,难
发布于 2026年5月9日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