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卷 · 第19章

其他的五种仪式,错误地被称为圣礼,虽然到如今被视为圣礼,然而在此被证明是假的,且它们的真相被揭露出来

第十九章其他的五种仪式,错误地被称为圣礼,虽然到如今被视为圣礼,然而在此被证明是假的,且它们的真相被揭露出来

2. 唯有神自己才能设立圣礼

①我深信我们在这里所争辩的不是言辞。我们的争议是必要的,在乎这言辞所代表的真理。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前面已无可辩驳地证明了的事,即设立圣礼的决定完全在神的手中。事实上,圣礼借着神完全、可靠的应许,是要鼓励和安慰信徒的良心,然而这完全在人的能力之外。我们应当将圣礼视为神对我们美意的见证,然而人,甚至天使都不能做这见证,因为他们都不是神的谋士(赛 40:13;罗 11:34)。因此,是神自己以他当有的权威,借着他的话语向我们见证关于他自己的事。圣礼是印记,是神的盟约或应许的印记,但神的盟约不可用物质或地上的东西做印记,除非神借着他的权能如此决定和设立。所以人不能设立圣礼,因为人没有能力把神如此伟大的奥秘,隐藏在这么卑微的东西底下。”奥古斯丁很妙地说:有了神的话语,圣礼才成为圣礼。

此外,我们若对圣礼和其他的仪式做区分,这会大大地帮助我们,不然我们将会落入许多谬论里去。“使徒们屈膝祷告(徒 7:60,9:40,20:36,21:5,26:14),因此没有圣礼我们便不屈膝。据说门徒向着东边祷告,那么往东边祷告也应该是一种圣礼。保罗希望我们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提前 2:8),而且在古时候,敬虔的人经常举手祷告(诗 63:4,88:9,141:2,143:6),所以我们应该把举手祷告当作另一种圣礼。到最后,圣徒一切的行动将成为圣礼。”我这样说是因为这种想法与我们的主题有密切关系。

3. 古代的教会根本没有七种圣礼

①他们若想用古代教会的权威压制我们,这简直是欺哄。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教会作家们用“七”这个字形容圣礼。我们也不确定这个数字是什么时候混进来的。我承认他们有时相当自由地使用“圣礼”这一词,但他们的意思是什么呢?他们用圣礼代表一切外在的仪式,以及一切敬虔的行动。然而,当他们谈到向我们见证神恩典的象征时,他们只提到这两个,即洗礼和圣餐。

我在此引用奥古斯丁的几句话做见证,免得有人认为这是我毫无根据的说法。他对雅努斯流(Januarius)说过:“首先,我要你明白我这一次讨论的重点是什么,就是我们的主基督(就如他在《马太福音》中亲自说的)将容易的轭以及轻省的担子放在我们的肩膀上(太 11:29—31)。因此,基督用稀少的圣礼叫他新造的人合而为一。且这些圣礼不难守,也有深奥的意义。这些圣礼是以三位一体的名义分别为圣的洗礼,以及领受主的身体和血的圣餐,以及其他圣经所教导的圣礼。”①他在他的作品《基督教教义》(On Christian Doctrine)中说:“自从主复活以来,主自己和使徒教导设立了几个象征而不是很多个,这些象征不难守,有深奥的意义,也要求我们圣洁地遵守。这些圣礼是洗礼和记念主的身体和血的圣餐。”②那么他为何连提都没有提到“七”这圣洁的数字呢?若当时的教会已经设立了七种圣礼,难道他不会提到这件事吗?特别是他比一般人更喜欢提到数字的意义。事实上,他之所以提到洗礼和圣餐,却没有指出其他的仪式,难道这不够充分地暗示这两个奥秘在尊严上与众不同,且其他的仪式与这两个相比算是次要的吗?所以,我说这些圣礼的博士对圣礼的立场,不但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甚至也没有古代教会的先例,不管他们怎样夸口。然而,我们现在要开始探讨他们视为圣礼的仪式。

坚振礼不是圣礼;我们应当重新恢复先教导人才接受他为会友的习惯(4—13)

4. 古代教会的习惯

在基督徒的孩子长大之后,古代的教会习惯把他们带到监督面前,好让他们尽成人受洗之前所要尽的本分。他们首先必须和其他的初信者一起上课,学习基督教信仰较深奥的教义,且当他们上完课之后,必须在监督和众会友面前告白自己的信仰,所以那些受婴儿洗礼的人,因为他们在那时候没在教会的面前告白自己的信仰,就在童年快结束的时候,被自己的父母带到监督面前考核要理问答,因为要理问答当时有固定的形式,也被普遍使用。然而,为了让这本来严肃和圣洁的习惯更严谨以及有更大的尊严,教会也加上了按手的仪式。因此,这青少年的信仰一旦被确认,接受完庄重的祝福后便离开。

古代的神学家们常常提到这习惯。③教皇利奥说:“若任何的异端分子悔改归向神,他不要重新受洗,反而要借监督按手在他身上,弥补他在受洗时所没有受到的那圣灵的大能。”也许我们的仇敌在此会吼叫说:赏赐人圣灵的仪式被称为圣礼是极为妥当的事。然而,利奥自己在别处解释他说的这句话的意思:“不要让在异端中受洗的人重新施洗,反而要奉圣灵的名按手在他身上,好确认他的信仰,因为他只领受了洗礼的形式而没有成圣。”哲罗姆在反对路西弗派(Luciferians)的时候,也有同样的教导。虽然我不否认哲罗姆说这仪式是使徒所传下来的在某种程度上是错误的,然而他的错误与这些人愚昧的错误有很大的距离。且他解释自己的话,说这祝福之所以唯独交给监督,④是为了尊荣监督的职分,而不是因为这是法律上的需要。⑤所以,他热烈地赞成按手的仪式,因为它纯粹是一种祝福形式,也希望我们现今重新使用这仪式,只要我们保持它的纯洁性。

5. 坚振礼最后的发展和天主教对这仪式的教导

c 然而,在之后的时代,教会几乎抹去了这仪式的本意,并设立了某种虚假的坚振礼,而称之为神的圣礼。

“他们错误地教导坚振礼的大能赏赐人圣灵,好增加他们的恩典,因为神在他们受洗时,为了使他们成为无罪,赏赐他们圣灵;他们也说坚振礼坚固那些借洗礼重生的人为主作战。这坚振礼也包括膏抹和宣告:“我奉父、子、圣灵的名,用圣洁十字架的记号,把你分别为圣,并用救恩的圣油给你坚信。”⑥这也是优美和迷人的仪式!然而在这仪式中,哪里有神的道?因为圣灵的同在完全来自真道。他们没有一句圣经的根据。那么他们如何使我们确信他们的圣油是圣灵的器具呢?我们所看到的不过是恶心和油腻的抹油而已。奥古斯丁说:“象征加上神的道,它就变成了圣礼。”⑥那么,他们若要我们在油中看到除了油之外的其他东西,他们就必须给我们看神的真道。但他们若表明他们是圣礼的执事,我们就不再与他们争辩。做圣礼执事的第一个原则是:不可在吩咐之外行任何事。那么,只要他们给我们看主对这仪式的吩咐,我就立刻闭口不言。但他们若没有神的吩咐,他们这亵渎的任意妄为是无可推诿的。主也以同样的意义问法利赛人:约翰的洗礼是从天上来还是从人间来?他们若回答:“从人间来”,这就证明他的洗礼是虚无的;他们若说:“从天上来”,他们就必须相信约翰的教导。所以,为了避免过分诽谤施洗约翰,他们不敢承认他的洗礼从人间来(太21:25—27)。由此可见,如果坚信来自人,坚振是虚无的;相反地,我们的敌人若想说服我们这坚信从天上来,他们就要证明。

6. 诉诸使徒的按手,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他们企图利用使徒的榜样为自己辩护,因为他们说:使徒没有任何轻率的行为。”⑧是的!他们若效法使徒的榜样,我们也不会责备他们。然而使徒们做了些什么呢?路加在《使徒行传》中告诉我们:当正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神的道时,他们就差派彼得和约翰到他们那里去,这两个使徒为他们祷告,要叫他们受圣灵。因为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其中一个人身上,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于是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徒 8:14—17,参阅 Vg.);而且路加也经常提到按手(徒 6:6,8:17,13:3,19:6)。

路加告诉我们使徒做了什么,即他们忠心地服侍。主喜悦他的使徒借着按手赏赐人当时他浇灌在他百姓身上的圣灵可见的奇妙恩赐。我认为按手底下没有隐藏着任何更为深奥的奥秘。我自己的解释是:使徒采用这仪式,是为了表示他们将被按手的人交托并奉献给神。

若今天教会仍有使徒的职分,那么我们也必须保持这按手的仪式。但既然神已经不再赏赐人这恩赐,那么按手有什么意义呢?的确,圣灵仍然与神的百姓同在,因他若不继续做教会的引导,教会就站立不住。教会仍有基督所设立的那永远的应许,即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活水来(约 7:37;参阅赛 55:1;约 4:10;7:38)。但圣灵借按手曾经赏赐人行神迹和奇事的大能,这恩赐已经没有了;而且这恩赐只维持了一段时间,是极为恰当的计划。因为主当时喜悦用未曾听见、极其奇妙的神迹表明和彰显这新的福音传讲和新的基督国度。当主停止赏赐这些恩赐时,他没有完全弃绝他的教会,只不过在宣告他国度的卓越以及他话语的尊严已经被充分彰显出来。那么,这些假冒为善的人到底说自己在哪方面效法使徒的榜样呢?他们应该像使徒那样借按手赏赐人行神迹奇事的大能,叫圣灵的能力立刻彰显出来才对。但他们并没有这样行。那么,他们为何自夸自己有使徒按手的恩赐呢?因为使徒按手带来的结果与他们的截然不同。

7. 用油膏抹是虚假的圣礼

“这教导与教导主向他的门徒所吹的那口气(约 20:22)是赐人圣灵的圣礼一样不理智。虽然主做过一次,但他并不要我们效法他的榜样而如此行。同样地,主喜悦使徒在一段时间之内,借他们的祷告赏赐人圣灵可见的恩赐。然而主不喜悦后来的人像猴子一样模仿,因为这种空洞的模仿十分拙劣,毫无益处。

然而,即使他们能证明自己的按手效法使徒的榜样(他们只有在某种邪恶的“热忱”上与使徒相似)⑨,但他们所采用的那“救恩之油”从何处而来?谁教导他们在油里面寻求救恩?谁教导他们这油有坚信的大能呢?⑩保罗吗?因他吩咐我们不可回归小学(加 4:9),且更直接禁止我们依靠这些次要的仪式?(西 2:20)然而我以主的权威而不是自己的权威说:那些将油称为“救恩的油”⑪的人是背弃在基督里的救恩,他们否定基督,也因此在神的国度里无分。因为油是为肚腹,肚腹也是为油,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参阅林前 6:13)。因为这一切正在朽烂的物质与神的国度毫无关联,因主的国度是属灵、永不朽坏的国度。那么也许有人会问:“难道你用同样的准则来衡量那为我们施洗的水以及圣餐所用的饼和酒吗?”我的答复是:在神为我们设立的圣礼中,我们需要留意这两点:摆在我们面前的物质实体和借神的道印在其上的形式,因为它的一切效力都在于神的道。所以只要它们——饼、酒、水,我们在圣礼中所看见的事物——保存其实质,保罗的话永远是有效的:“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林前6:13)因为这一切都要与这世界一同废去(林前7:31)。但就这些物质被神的道圣化为圣礼而论,它们不仅没有把我们限在肉身之中,反而使我们受真正和属灵的教导。

8. 坚振礼叫人轻视洗礼

“但我们要更详细地查考这脂油到底喂养以及滋养多少怪物。这些膏抹者说洗礼赏赐人圣灵,使他们成为无罪,在坚信中圣灵则增加我们的恩典;也说我们在洗礼中重生得生命;且圣灵在坚信中装备我们作战。他们还无耻地说:在坚信之外,洗礼无法得以适当完成!这是可怕的邪恶!我们不是借着洗礼与基督一同归入死,在他的死里有分,好让我们在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吗?(罗6:4—5)此外,保罗将我们在基督的死和复活上有分,解释为治死肉体和圣灵的更新,因为“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罗6:6,Vg.),“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4,Vg.)。难道这不也是装备我们作战吗?

“但他们既然认为践踏神的真道算不了什么,他们为何没有至少尊敬教会,因为他们希望在各方面被看待为服从教会的人?然而,没有任何比米利大会议(Council of Melita)的教令更能够反驳他们的教义。这教令说:“谁说神设立洗礼唯独为了人的赦罪,而不是同时为了神将要赐给我们的恩典,就让他被咒诅吧!” 然而,在我们上面所引用的经文中,路加告诉我们:那些未曾领受圣灵的人,仍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的(徒8:16)。路加这样说并不是否认那些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基督的人,被赐予圣灵的恩赐(罗 10:10)。他说的是领受圣灵赐人行神迹奇事的恩赐。圣经记载使徒在五旬节时领受了圣灵(徒 2:4),然而基督早就对他们说:“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太 10:20,Vg.)。在此请一切属神的人留意撒旦在这里的恶劣和危险的谎言。为了偷偷摸摸地诱惑那些不警醒的人轻视洗礼,它谎称实际在受洗中所领受的恩赐,是在坚信的仪式上所领受的。谁能否认这就是撒旦自己的教义?因为它夺去神在洗礼中所赏赐我们的应许,而将之迁移到另外的地方。我们现在已经发现他们所谓奇妙的抹油被建立在什么根基之上。圣经记载:“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 3:27)抹油者的话则是:“在洗礼中没有任何能装备我们作战的应许。”⑫前者是真理的声音;后者必定是谬误的声音。所以,我可以对坚振礼下一个比他们到目前为止所下过更好的定义:它是对洗礼公开的践踏,并掩盖甚至废掉洗礼的目的;它是来自魔鬼的虚假应许,诱惑我们离弃神的真道。或者我们可以说坚振礼是被魔鬼的谎言所玷污的油,而且这油欺哄单纯的人,并叫他们陷入黑暗中。

9. 坚振礼对救恩是必需的,这教义是胡说

“此外,他们接着说:众信徒在受洗之后应当借按手领受这圣礼,好叫他们成为完整的基督徒,因为没有哪个基督徒不是在坚振礼中被监督用圣油⑬膏抹。这是他们自己的话,然而我以为一切关于基督教的教导都在圣经里面。但我现在明白:根据他们的教导,正统信仰的形态必须在圣经之外去找。因此,神的智慧、天上的真理、基督的整个教导只不过叫人开始做基督徒,而油才使他们得以完全。这就定了使徒和许多殉道者的罪,因为他们一定没有受过油的膏抹,因为当时还没有圣油倒在他们身上,使他们在基督教一切的细节上得以完全,或者叫那些还不是基督徒的人成为基督徒。

然而,即使我自己不开口,这些人已充分地反驳他们自己了。因为在他们所有的门徒当中,百分之多少在受洗之后受膏抹呢?那么,他们为何允许这些不完全的基督徒继续在他们当中,因为他们马上就能叫他们得以完全?他们为何以这么消极的忽略,允许人忽视他们若忽视必犯大罪的事呢?如果这仪式对于救恩如此不可或缺,他们为何没有更严厉地要求呢?除非对那些受洗之后忽然去世的人,否则都应该膏抹。我的意思是:他们既然让许多人随便轻视这个仪式,就等于在默认这个仪式对他们而言,没有他们所说的那么重要。

10. 天主教徒看重坚振礼胜过洗礼

“最后,他们主张这圣洁的膏抹应当比洗礼更受人的重视,因为居高位的神职人员才能施行这仪式,然而,所有的神甫都能施行洗礼。⑭这些热爱自己的发明,因此极为大意地藐视神圣洁圣礼的人,难道他们不是发疯了吗?亵渎的嘴唇啊!难道你竟敢以单单被你的恶臭气息所污染的油来对抗基督的圣礼,并被你含糊不清的话所迷惑,将油与被神的道所圣化的水相比?你的胆大妄为不止于此,你甚至更喜欢它!这就是那所谓神圣宗座的回答,那所谓来自使徒之三角台的神谕。⑨

然而,之后有一些人开始把这疯狂的谬论说得更为温和一点,因为连他们都知道:这疯狂的教导太极端了!他们说:坚振礼应当比洗礼更受人的尊敬,并不是因它带给人更大的益处和力量,而是因为这仪式是更有价值的人所施行的,而且这油抹在身体更光荣的地方上,即额头, ⑨ 引自德尔菲(Delphi)神谕,其中提到女先知的座位由又直又高且加上金箔的三根木头支撑。 或因这仪式比洗礼更增加人的美德,洗礼多半在乎的是赦罪而已。

他们前面的理由暴露自己为多纳徒派,因为他们主张圣礼带给人的果效,完全依靠施行圣礼之人的价值。即使我接受坚振礼因施行监督的价值更大,就应当更受人的尊敬,⑮然而,若任何人问:他们这监督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威呢?只能是他们自己随意捏造的。他们会说:只有使徒才有这样的权威,因为神唯独使用使徒分赐人圣灵。难道只有监督才算使徒吗?他们是使徒吗?然而,即使我们承认他们是,他们为何不以同样的辩论教导:唯有监督在圣餐中才有喝杯的资格,因为他们禁止平信徒喝杯,他们的解释是:主当时将杯只交给使徒,他若只交给使徒,那么,他们为什么没有前后一致地推论他因此只交给监督呢?然而,在这个地方,他们把使徒当成一般的神甫,这时他们头脑发昏,又转向另一个方向,把使徒视为监督了。最后,亚拿尼亚并不是使徒,然而神叫保罗去找他,医好他的眼睛得看见、受洗,并被圣灵充满(徒 9:17—19)。我进一步说,若这职分是神所交付监督的,那么格列高利的信怎么会记录他们之后居然把这职分交付一般的长老呢?⑯

11. 看重坚振礼过于洗礼之肤浅的理由

“他们主张坚振礼比神的洗礼更应当受人尊敬的另一个理由非常幼稚、愚昧、笨拙:在坚振礼中油被擦在额头上,⑰但在洗礼中则被擦在头顶上,仿佛洗礼是用油而不是用水施行!我请一切敬虔的人见证,这些坏蛋在此的目的,难道不就是要以自己的酵败坏神圣洁的圣礼?我在上面说过:在圣礼当中,⑱因人的各种捏造,那纯粹来自神的事,几乎没有裂缝能叫它照耀出来。即使你不相信我的见证,我请你们听你们自己教师的教导。他们居然完全忽略水,将之视为毫无价值,在洗礼中只看重油!相反,我们说在洗礼中额头也被浸湿了。我们将你们的油与这水相比——不管是洗礼或坚振礼——连粪土都不如。然而若有人说:油的价钱更高,①这更高的价钱反而玷污了它本有的任何价值,他们这样招摇撞骗,是神所憎恶的!

②他们在第三个理由当中,胡说坚振礼比洗礼赏赐人更多的美德,但这说法不过是暴露自己的不敬虔。③使徒借按手赏赐人圣灵可见的恩赐。然而,这些人的抹油能带给人怎样的益处呢?然而,我不再理会这些教导者了,④因为他们在亵渎之上又添加许多的亵渎。这就如戈尔迪之结(Gordian knot),这个结用剪刀剪掉,比设法解开好得多。

12. 坚振礼没有古代教会的支持

⑤那么,他们面对这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仪式,也不能理智地说服人,然而,他们却习惯假装这是非常古老的仪式,得到许多时代的认同。即使这是真的,他们仍一无所得。因为圣礼不属地,乃是属天,不是来自人,乃是唯独来自神。他们若希望自己的这仪式被承认为圣礼,他们必须证明坚振礼是神自己所设立的。

然而,他们凭什么说这是古老的圣礼,因为当古代的神学家们严格提到圣礼时,他们都只承认两种。即使我们要从人身上寻找自己信仰的庇护,我们在此有一个坚固的堡垒,因为这些人所谓的圣礼,完全没有古代神学家们的支持。古时的神学家提到按手,但他们将这仪式视为圣礼吗?奥古斯丁公开地教导:这仪式不过是祷告。他们可以在此吼叫,做出拙劣的区分,即奥古斯丁在此所说的按手并不是坚信的按手,乃是医治与和好的按手。因为奥古斯丁的这作品并没有绝版,我若区解他的话,我欢迎他们像惯常那样咒骂我,甚至欢迎他们向我吐口水。因为奥古斯丁所指的是那些在教会被分裂之后回归教会的人。他否认他们应该重新受洗,他认为按手就够了,这样主透过和平的联络把圣灵分赐给他们。但是由于重新按手而不重新受洗可能显得有点奇怪,因此奥古斯丁在此做了区分。他说:“难道按手不就是特别为某一个人祷告吗?”而且他在别处的教导更清楚地证明他就是这个意思。他又说:“为了叫信徒在爱中合而为一,既然这是圣灵赏赐人最伟大的恩赐,如果没有这爱,即使人有所有其他圣洁的恩赐,那些其他的恩赐也无法叫他得蒙救恩,那么,教会就应当按手在回转的异端分子身上。”㉑

13. 真实的坚信

“我真希望古代信徒的那习惯被保存到如今,免得这不当的鬼圣礼混入教会!那古老的习惯,虽然不是我们的敌人所说的坚振礼,因为他们的坚振礼一旦开始被宣扬,洗礼立刻就受害,反而是某种要理问答式的教学,给孩子和青少年机会在教会的面前做信仰告白,然而最好教要理问答的方式是有一本要理问答手册,里面包括我们对基要信条的简明摘要,即整个教会应当毫无争议并相信的信条。十岁的小孩在教会面前做信仰告白。㉑他会被问及每一个信条,也要做出回答,他若不明白任何信条,或理解得不够充分,就要继续受教导。如此,教会做证人,而他宣告独一、真诚的信仰,即众信徒同心敬拜独一无二之神的信仰。

教会若至今仍然有这纪律,某些懒惰的父母必定受刺激,因为他们大意地忽略儿女的教导,好像与他们毫无关联那样,因为在这情况之下,这忽略将成为他们在众人面前的羞辱。如此,基督徒彼此间会更合一,我们也不会有那么多无知的会友,很少人会轻易地被新奇、怪异的教导所掳走;简言之,所有的人都会在基督教教义上受系统的教训。

补赎礼不合乎圣礼的定义(14—17)

14. 古代教会的补赎礼

“接下来,他们的下一种圣礼是补赎礼。㉒他们对这仪式的教导混乱到没有人能对他们的这教义有任何确实的理解。”我们在上面㉒已经详细地解释了圣经对悔改的教导如何,也解释了我们敌人的教导是什么。㉓我们现在只要稍微提到㉔那些到目前为止已经说服教会这应当被视为圣礼之人的根据如何。

“我首先要简洁地解释教会古时候的仪式,因为我们的仇敌错误地利用这仪式做他们的借口。古代教会对于公开悔改的方式,是那些照教会吩咐赎罪的人,借着按手重新与教会和好。这是赦罪的象征,表示罪人在神面前被举起,获得赦罪的确据。教会也借这仪式被劝勉,不再记念这人的罪,反而要以仁慈的心重新接纳他。西普里安经常称这为“赐平安”。㉓之后教会为了叫会友更相信和接受这仪式,规定这仪式必须在监督的权威底下进行,因此,第二次迦太基会议的教令说:“长老不允许在弥撒中,叫悔改的人与教会和好。”奥兰治会议的另一个教令是:“那些快离世的人,在悔改的时候,可以在没有和好的按手的情况下被宣告与教会和好;他们若之后得医治,就要站在悔改者之列,到了时候,他们就要领受监督的按手,正式地与教会和好。”第三次的迦太基会议也一样认为:“长老不可在监督的权威之外,叫悔改的人与教会和好。”㉗这一切教令是在这仪式上保持严谨的心态,免得因过多的开放变得随随便便。所以他们希望监督做主席,因为教会相信他会更仔细地检查悔改之人的罪。然而,西普里安在另一处表示:不但监督,甚至所有的神职人员都按手在悔改之人的身上。西普里安说:“他们按照固定的时间补赎自己的罪;之后,当他们参加圣餐时,就借着监督和其他神职人员的按手领圣餐。”㉗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这习惯越来越恶化到教会开始在施行私人赦罪时,也用同样的仪式。之后就导致格拉提安所提出的公共和好与私人和好的区分。㉗

我深信西普里安提到的那古代的习惯是圣洁的,并使教会大得益处;我甚至希望我们现今能够重新开始施行这仪式。这最近的做法,我虽然不禁止或太严厉地责备,但却认为这不是教会很大的需要。无论如何,我们晓得在补赎礼中,按手是人所设立的仪式,并非来自神的设立,且教会因此应当将之视为某种无关紧要、外在的仪式,并不是说这仪式应当受我们的藐视,而是说这仪式不应与神的话语所吩咐我们的圣礼一样受我们尊敬。

15. 补赎礼并不是圣礼

然而,天主教徒以及经院神学家们(因他们有以邪恶的解释败坏万事的无药可救的习惯)迫不及待地在这里找圣礼。这看起来一点也不奇怪,因他们是在鸡蛋里挑骨头。㉗但当他们已经尽力之后,他们各种不同、完全不一致的立场,叫这事变得复杂、充满疑惑、不确定、令人困惑。所以他们这样说:要么外在补赎礼是圣礼,它若是圣礼我们就应当将之视为内在悔改的象征,即心里的懊悔,且这懊悔是圣礼的本质;要么就是两者一起组成一个圣礼,不是两个,乃是一个完整的圣礼。然而,他们同时也说:外在的补赎礼只不过是圣礼;内在的悔改既是圣礼的本质,又是圣礼本身。㉙此外,赦罪不过是本质,并不是圣礼。㉚

只要我们在此留意上面对圣礼所下的定义,就必定晓得罗马天主教徒在此所视为圣礼的仪式,绝不是主为坚固我们的信心所设立的外在仪式。他们若回答说,我的定义并不是他们非遵守不可的规定,请他们听听奥古斯丁,因他们把奥古斯丁视为至高的圣徒。他说:“神为在肉体中的人设立圣礼,好叫他们能够借着圣礼的台阶,从本来唯独肉眼看见的事,上升到心里明白的事。”㉛在他们所谓的“补赎礼”中,他们能否找到或让别人看到类似的东西呢?奥古斯丁在别处说:“圣礼之所以被称为圣礼,是因为在圣礼中所看见的是一回事,然而所明白的则是另一回事。那看见的有物质的模样,所明白的结属灵的果子。”㉜且奥古斯丁所描述的圣礼,与这些人想象的补赎礼完全不一致,因为补赎礼没有物质的象征来代表的属灵果子。

16. 为何不称告解为圣礼呢?

“而且,为了在他们自己的竞技场上杀害这些野兽,若在这仪式上寻找圣礼,难道称神甫的告解(absolution)为圣礼不是远比称补赎礼(不管是内在的或外在的)为圣礼更有说服力吗?因为我们可以很合理地说:告解叫信徒更确信自己已蒙赦罪,并带有钥匙的应许在内,即“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8:18,参阅16:19)。然而,也许有人反对说:许多受神甫之释放的人,从这样的告解中一无所得,虽然根据他们的教义,新约时代的圣礼应当成就它们所代表的事。这是荒谬的说法!他们既然教导在圣餐中有两种不同的吃法,即圣礼的吃法(善人和恶人共同的吃法)以及属灵的吃法(唯独属于善人),㉝那么他们为何不教导告解也是双重的呢?然而,我到目前为止仍无法理解他们教义的意义如何。我们在上面已经解释过他们在这方面的教义与圣经真理有多大的不同。㉞我在此只要指出:没有任何事物可拦阻他们将神甫的告解称为圣礼。因为他们可以引用奥古斯丁的话说:在可见的圣礼之外仍有成圣,有时也有可见的圣礼却没有内在的成圣。奥古斯丁也说:“唯独在选民身上,圣礼才成就它们所代表的事。”以及“有人以领圣餐穿戴基督;又有人以成圣穿戴他。前者是善人和恶人共同的行为;后者则局限于善人”。㉟那么,那些迫切研究却仍不明白这么明显之事的人,显然大大地受欺哄,是在大太阳底下㊱的瞎子。

17. 洗礼才是悔改的圣礼*

“那么,为了不使他们变得自高、自大,不管他们的圣礼建立在怎样的根基之上,我都否认它被称为圣礼是合乎真道的。首先,因他们的圣礼不是出于神特殊的应许,而这是圣礼唯一的根基。其次,因为他们这方面的仪式都是人所捏造的,而我们也证明过圣礼的仪式必须是神所吩附的。因此,他们所捏造关于补赎的圣礼是错误和虚假的。

他们给这虚假的圣礼配上一个合宜的名称,即“船难后的第二条木板”,因为若有人借着犯罪,污染他在受洗中所获得那无罪的衣裳,他可以靠补赎礼来修补。据说这是哲罗姆所说的话。㊲不管是谁说的,只要他的意思是这样,就是亵渎神的话。仿佛人的罪取消了他所受过的洗,而不是当罪人思考到赦罪的时候,记忆就被唤醒,好让他因此振作起来,鼓起勇气,坚定信心,以确信他将蒙赦罪,因为这是神在洗礼中所赐给他的应许!㊳但哲罗姆所说的既粗糙也不恰当——洗礼(该被教会革除教籍的人,从自己的洗礼中堕落)借悔改得以修复——这些所谓的卓越解经家都照着自己的不虔不敬来滥用。

“所以,最恰当的说法是称洗礼本身为补赎的圣礼,因为神将洗礼赐给那些把悔改当作蒙恩的证据和确据之人的印记。”⑤为避免你认为这是我自己所捏造的教导,除了完全合乎真道之外,这教导是古代教会所宣称的原则。因为在写给彼得关于信心这小书中(据说是奥古斯丁的作品),洗礼被称为“信心和悔改的圣礼”。⑥然而,我们无须参考一些人所怀疑的作品。难道我们要求比新约圣经更清楚的教导吗?“约翰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可 1:4,路 3:3)!

临终抹油礼是根据对《雅各书》5:14—15错误的解释,因此不是圣礼(18—21)

18. 所谓支持临终抹油礼之经文的反驳

“第三种假圣礼叫作临终抹油礼,这是神甫为奄奄一息之人施行的仪式。他用监督所分别为圣的油以及这句话施行:“求神借这圣洁的膏抹以及他慈悲的怜悯,赦免你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所犯过的一切罪。”他们幻想这仪式具有两种大能:方便的话,赦罪以及医病;不方便的话,则拯救人的灵魂。

他们说这圣礼是雅各亲自设立的:“你们中间有病的,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 5:14—15,Vg.)㊴⑤这膏抹与我们在上面教导关于天主教的按手仪式一样,㊵它不过是舞台表演,既不合理,也不带给人任何益处,但他们却希望借此效法使徒。

马可记载在使徒头一次出去传福音时,根据主交给他们的吩咐,叫人从死里复活、赶鬼、叫长大麻风的洁净、医好病人,以及在患病时用油膏抹。马可说:“他们用油抹了许多病人,治好他们。”(可 6:13,参阅 Vg.)当雅各说教会的长老要用油来抹病人时,他指的就是这个吩咐。

只要我们注意主和众使徒何等自由地行这样的事,我们就知道这不是什么深奥的奥秘。主为了叫瞎子看见,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约 9:6);他有时候用触摸医病(太 9:29);又有时借自己的话语医病(路 18:42)。同样地,使徒有时借自己的话(徒 3:6,14:9—10),有时借触摸(徒 5:12,16),又有时借膏抹(徒 19:12)医治人的病。

然而,很可能这种膏抹就如其他的方法一样,并不是毫无分别地被使用。这我承认!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医病的工具,而是某种象征,好教导无知的人这大能的来源如何,免得他们将医病所应得的荣耀归给使徒。油代表圣灵以及他所赐给人的恩赐是众所周知的事(诗篇 45:7)。

但是医病的恩赐,就如其他的神迹一般,因这是主定意暂时使用的方式,已经被神收回去,好永远叫传福音显为奇妙。因此,即使我们完全承认膏抹是当时使徒所施行之大能的圣礼,这仪式目前也与我们毫无关联,因为主没有将施行这大能的职分交付我们。

19. 临终抹油礼不是圣礼

“他们为何设法将这膏抹变为圣礼,而不把其他圣经所记载的象征也变成圣礼呢?他们为何不将西罗亚池子视为圣礼,好叫病人在里面洗而得医治(约9:7)?他们说这样做是徒然的。然而它并不比膏抹更徒然。他们为何不将伏在死人身上视为圣礼,反正保罗曾亲自使用过这个方式,叫一个死掉的孩子从死里复活(徒20:10)?为何唾沫和泥所组成的泥巴不是圣礼呢?他们说其他医治的方式不过是个别的例子,但这种方法是雅各吩咐我们的。换言之,雅各是对教会仍享受神这一福分的时代说的。㊶而且这些人宣称他们的膏抹仍带有同样的大能,但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不是。然而,不要对这样大胆玩弄人感到稀奇。他们知道人若没有神的话语,是迟钝和心盲的,因为神的道是生命和光;他们对于欺骗人活生生的五官一点都不羞耻。所以,当他们夸耀自己有医病的恩赐时,他们不过在吸引别人嘲笑他们。主的确在每一个时代与他的百姓同在,在需要的时候他也常常像古时一样医病;然而,他已经不再借使徒的手发挥那样的大能,或行神迹了。②因为那是暂时性的恩赐,且过了不久很快就消失了,这部分是因为人的忘恩负义。

20. 临终抹油礼不出于神的吩咐,也不带有的应许

“因此,正如一方面当时使徒有极好的理由,借这油的象征公开地见证,神所托付他们医病的恩赐,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能力,乃是圣灵所赐的;同样地,另一方面,那些将自己朽烂和毫无果效之油视为圣灵的大能的人是大大得罪圣灵。这就像有人说所有的油都是圣灵的大能,因为圣经上如此称呼;也就像说因为圣灵以鸽子的样式出现,所以每一只鸽子都是圣灵(太3:16;约1:32)。就让他们自己考察这些事吧!但就我们而论,我们现在确定他们的膏抹并不是圣礼就够了,因为它不是神所设立的仪式,也不带有神的应许。

事实上,当我们要求圣礼有这两个条件时——它必须是神所设立的仪式,也必须带有神的应许——我们同时也要求这仪式是神交付我们的,且那应许与我们相关。因为现在没有人主张割礼仍是基督教会的圣礼,虽然它是神所设立的,也带有神的应许。因为这仪式不是神所交付我们的,他也没有将这仪式所带有的应许运用在我们身上。我们已经充分地证明他们坚持的临终抹油礼所带有的应许,神并没有赐给我们,他们自己的经验也一样充分地证明这一点。这仪式唯有领受医病之恩赐的人可以施行,而不是这些屠夫,他们只能屠杀,完全不能医治。

21. 天主教徒完全不按照雅各“设立的言语”去行

然而,即使他们能证明自己的观点(虽然他们完全不能这么做),即雅各关于膏抹的吩咐在我们的时代仍未被取消,他们还是不能证明这膏抹是神交付我们的,虽然他们借此仪式到目前为止乱擦过许多人的身体。雅各愿意一切的病人都受膏抹(雅5:14),但这些人居然用油涂抹一些奄奄一息的躯体而不是病人。㊷若他们的圣礼带有能缓解病痛的强烈药剂,或至少带给人心灵某种程度的安慰,他们从来不及早医治,这不是表明他们的残忍吗?雅各吩咐长老用油抹病人,但这些人只许神甫施行这仪式。㊸他们将雅各所说的“长老”解释为“神甫”,㊹并幻想这里复数的数字是一种渲染,表示当时教会会有众多的祭司,所以他们排成长队,手里拿着装满圣油的器皿。㊺雅各的这简单吩咐,即要为病人膏抹,我认为他所指的是要用一般的油,且马可也有同样的意思(可6:13)。但这些人唯独采用监督所分别为圣的油。他分别为圣的方式是在上面吹气暖和它,用很长一段时间念咒语,且跪下来九次向它敬礼:“向圣油欢呼”三次,“向圣膏欢呼”三次,“向圣香膏欢呼”三次。㊻他们的魔咒来自哪里呢?雅各说当病人受膏抹而其他的圣徒为他代祷之后,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5:14—15),㊼即神赦免他之后,他就不再受处罚;㊽这并不是说油擦掉人的罪,而是说信徒用来将病人交托神的代祷不会落空。但这些人亵渎地谎称他们自己擦的“圣油”,即可恶的油本身能使人蒙赦罪。他们这样随便滥用雅各的这吩咐,所得的益处在哪里呢?⑤我们也不须再费时费力地探讨这件事,因为连他们自己的作品都反驳他们,因他们说教皇英诺森(Innocent)——奥古斯丁时代在罗马的教皇,设立了一个新的习惯,即不但长老,甚至所有的基督徒在自己或自己朋友需要的时候,都当用油彼此膏抹。这是西格贝尔(Sigebert)在他的《编年史》(Chronicles)当中所写的。⑥

所谓“圣职”的圣礼与牧师七种不同的地位有冲突,被设立的仪式以及对这些仪式之用处的批判(22—33)

22. 一个圣礼,还是七个?

“虽然圣职圣礼⑦在他们的单子上只占第四位,但这所谓的圣礼太多产,多到自己能够产生另外七个不同的小圣礼。然而,更荒谬的是他们虽然宣称有七个圣礼,但当他们开始数点时,到最后却说总共有十三个。他们也不能说这一切构成一个圣礼,因为都趋向一个祭司的职分,也都是通向这个职分的阶段。既然各有各的仪式,且他们说每一个都有自己的不同恩典,只要我们接受这些人的教导,无人能怀疑我们应当称它们为七个圣礼。且我们无须在这事上争辩,因他们自己已明确地宣告总共有七个圣礼。

然而,我们首先要稍微谈一下,当这些人企图将自己所炮制的圣职称为圣礼时,这宣称包括多少荒唐之事在内。其次,我们也将考虑:教会用来按立牧师的仪式,究竟应不应该被称为圣礼?

他们把七个不同的圣职称为“圣礼”。这些职分是:守门人(Doorkeepers)、读经员(Readers)、驱魔者(Exorcists)、辅祭人员(Acolytes)、副执事(Subdeacons)、执事(Deacons)、神甫(Priests)。他们居然说这七个地位与圣灵七种不同的恩典相应,因为担任这七种不同职分的人,需要七种不同的恩典。且当他们升迁到这样的职分时,神的恩典就加倍赐给他们。㊾

然而,更有判断力的人主张九种不同的职分,㊿因为这数字与得胜的教会相称。他们当中对这些职分的次序有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剃发是排在最前,而主教的职位排在最后,又有人完全省略剃发,而用大主教取代这职分。伊西多尔(Isidore)又有另一个方式对它们做区分:他把领唱者和读经员区分开来。他把唱诗事工交付领唱者,并将为百姓的教训阅读圣经的事工交付读经员,且这区分记录在教会的法规里。

在各种不同的立场中,他们要我们接受的是什么,要我们拒绝的又是什么呢?我们应当接受七种职分这教导吗?这是校长的教导,然而最有学问的博士有不同的观点。而且,这些人当中的意见也不完全一致。(51)此外,最为圣洁的法规又把我们引到另一个不同的方向。这就证明人若没有神的真道做主,他们的立场完全不一致!

23. 基督必定担任了这七种职分

“他们主张基督担任了每一种职分,因此做了他们的同伴,真是愚昧至极。首先,他们说当基督拿缰绳做鞭子,把做买卖的人赶出圣殿时,他就在担任看门的职分(约 2:15;太 21:12,经文合并)。当基督说:“我就是门”时,这句话也表示他是看门的(约 10:7,Vg.)。当基督在会堂里念《以赛亚书》时,他担任了读经员的职分(路 4:17)。当基督吐唾沫触摸那耳聋、舌结之人的耳朵以及舌头,并叫他能听见时,他正在担任驱魔者的职分(可 7:32—33)。当基督说:“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约 8:12,Vg.)时,这句话见证了基督是辅祭人员。当基督束腰洗门徒的脚时(约 13:4—5),他担任了副执事的职分。当他在圣餐中将身体和血递给门徒时,他担任了执事的职分(太 26:26)。当他在十字架上向父神献为祭时,他就担任了神甫的职分(太 27:50,弗 5:2)。我敢说没有人听到这样的话而不大笑,甚至我对任何作者能写这样的话而不大笑感到很惊讶。我仍然难以相信真的有人把这些东西写下来,但当他们卖弄大道理地将“辅祭人员”形容为拿蜡烛的人时,(52)他们的狡猾最明显。我想他们的“拿蜡烛者”在其他国家或言语中从未听过,特别是因为希腊文 ἀκόλουθος 的意思不过是“佣人”。然而,我若花时间反驳以上的话,我也应当受人家嘲笑,因为这些话是那么无知和荒谬。

24. 拥有较卑微职分的人,根本不履行自己的职分

然而,我必须在此顺便揭露他们的虚无,好避免妇女上当受骗。他们十分隆重、庄严地设立经员、领唱者、守门人,以及辅祭人员的职分。但他们之后却吩咐小男孩或他们所说的“平信徒”来担任这些职分,因为通常点蜡烛、从盛器中倒酒和水的人除了小孩子,或为了以此谋生的某个卑贱的平信徒外,还会是谁呢?唱诗并开关教堂之门的人也是他们。因为谁曾经看过辅祭人员或守门人在教堂里履行自己的职分呢?事实上,若一个男人在小的时候担任辅祭人员的职分,若长大之后正式被指派成辅祭人员,他就马上停止履行他的称号所要求他担任的职分。所以这些人一旦被指派,立刻就停止履行他们所该担任的职分。可见他们主张必须以圣礼将自己分别为圣,必须领受圣灵,都是为了什么都做!

他们若假装这样忽略尽本分是因为这个背道的时代,(53)他们同时也要承认:这些他们大为称颂的圣职,对教会而言毫无用处和益处,且他们的整个教会充满神的咒诅,因为他们允许小男孩和卑贱的人点蜡烛和倒酒,虽然他们自己教导:除非人被分别为圣做辅祭人员,否则他们完全不配触摸这些圣物。他们也允许小男孩唱诗,虽然他们教导这只能发自分别为圣之人的嘴唇。

与此相似,他们为何将驱魔者分别为圣呢?据说犹太人有他们的驱魔者,且他们的名称来自他们所赶的鬼类(徒19:13)。然而这些假冒为善的赶鬼者,谁曾真正赶过一次鬼呢?他们假装自己有按手在癫狂的人、初信者以及被鬼附之人身上的大能;(54)然而,他们无法说服邪灵他们有这样的大能,因为邪灵不但没有听从他们的吩咐,反而吩咐驱魔者!因为在他们当中你几乎找不到一人不是受邪灵的引领。因此,他们关于七种不同职分的胡言乱语,不过是无知和污秽的谎言。(55)我们在上面讨论(55)教会的秩序时,就提过辅祭人员、守门人以及读经员。我们现在重复地讨论,是要反驳他们最近对圣职七种不同职分的教义;除了这些疯狂和无知的巴黎索邦神学院的神学家(Sorbonnists)以及教会法学家(Canonists)之外,从来没有人这样教导过。

25. 分别为圣的仪式,尤其是剃头

“我们现在要讨论一下他们的仪式。首先,他们以同样的记号见证这些人已经有资格担任圣职。”他们为之在头顶上剃头,代表他们有君王般的尊荣,因为圣职人员应当担任君王的职分,好统治他们自己和其他人。因为彼得这样形容他们:“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彼前2:9,Vg.)⑪然而,他们将神给全教会取的这称呼唯独归在自己的身上,且之后以他们从众信徒手中所夺去的这称号为傲,这不是亵渎吗?彼得指的是全教会,但这些家伙强解地将这句话局限于几位剃头的人,仿佛神只吩咐他们说,“你们要圣洁”(彼前1:15—16,参阅利20:7,利19:2);仿佛唯有他们才被基督的宝血所买赎(彼前1:18—19);仿佛唯有他们借着基督成为神君尊的祭司和圣洁的国度(彼前2:5、9)!他们为人剃头也有其他的理由:头顶被剃光,表示他们的思想向主是敞开着的,好让自己能够“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林后 3:18,Vg.),(56)或为了教导他们嘴唇和眼睛所犯的罪必须被剃掉。或剃头代表弃绝世俗的事,但周围留长的头发代表他们为了自己的滋养所留下的美好事物。他们采用众多的象征,似乎是因他们相信殿里的幔子未曾裂为两半(太 27:51)。他们认为既然采用这记号代表这些教义,就等于尽好本分,就因此不担任自己的职分。他们打算用这样奸诈的诡计玩弄我们到几时呢?这些牧师剃掉几根头发,为了表示他们已经弃绝了许多世俗的物质,为了仰望神的荣耀,也借这仪式假装自己治死了耳朵和眼睛的私欲。然而,全世界没有一群人比他们更贪心、愚昧、放荡!(57)他们为何不活出圣洁,而不是不诚实地假冒圣洁呢?

26. 宣称效法拿细耳人以及保罗是毫无用处的*

*当他们说圣职人员剃头这习惯是效法拿细耳人的榜样时,难道不就是承认他们的奥秘来自犹太人的仪式,甚至这些奥秘就是犹太教吗?

然而,当他们接着说百基拉、亚居拉,以及保罗自己在向神许愿之后,为了洁净自己而剃头时(徒 18:18),他们表现出来的是极端的愚昧。(58)因为圣经没有记载百基拉剃过头,且我们也不确定亚居拉剃过头;因为剃头若不是指她,就是指保罗。可是,为了证明他们效法保罗的榜样的声称毫无根据,单纯的读者应当留意保罗剃头和成圣毫无关联,只是为了他软弱的弟兄。我习惯称这样的誓愿为出于爱心而不是出于敬虔的誓愿;换言之,保罗这样行与敬拜神没有关系,乃是因软弱的弟兄无知,所以较温柔地待他们,就如保罗说他向犹太人就做犹太人诸如此类的话(林前 9:20)。因此他剃过一次头,在短短的时间之内,为了服侍犹太人。然而,当这些家伙毫无意义地企图效法拿细耳人洁净自己的仪式时,难道他们不就是将另一个犹太教建立起来,因为他们在假冒为善地模仿旧约里的犹太教(民 6:18,6:5)?

教会书信规定圣职人员不能蓄发,而应剃发,这规定是出于同样的宗教顾虑。(59)仿佛保罗,在教导何为男人的正直行为时(林前 11:4),关心的是要圣职人员剃光自己的头顶!请读者们以这仪式为开头,判断他们其他类似的仪式是否有根据和意义。

27. 教会在历史上对剃头的解释

“我们只要参考奥古斯丁的作品,就能明确地知道剃头的习惯来自哪里。在刚开始的时候只有娘娘腔的男人和一些油头粉面的男人留长发,所以信徒认为圣职人员效法这种榜样非常不恰当。故圣职人员被吩咐剪短头发或剃头,免得在任何方面看起来像女人。然而,之后这习惯普遍到某些修道士,为了炫耀自己穿着与众不同,比其他人更圣洁,开始留长发。(59)但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长发变得很时髦,再加上法国、德国以及英国接受了基督教,且他们的男人一直留长发。所以,圣职人员又开始剃头,免得被看成过度追求时髦。再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到了更败坏的时代,他们所有的风俗习惯不是已经败坏,就是堕落到迷信的地步,他们既因认为剃头的习惯不理智(反正剃头不过是圣洁的冒牌货),就变得更为神秘,且他们现在迷信地以这神秘的行为,设法说服我们接受他们的这圣礼。

守门人在分别为圣时,领受教会的钥匙,表示他们拥有管理教会的权柄;读经员领受圣经;驱魔者被交付某些赶鬼的惯用语句,好使用在癫狂的人和初信者身上;辅祭人员领受蜡烛以及大酒杯。这就是他们视为发挥神大能的仪式。这些仪式不但是神恩典的象征,甚至将这看不见的恩典赐给人。他们想要将之视为圣礼,便根据自己的意思提出这一点。

然而,简单总结一下,我认为这些经院神学家们以及教会法学家,将这些次要的职分视为圣礼是非常荒谬的事,因为连教导的人都承认古代的教会没有这些职分,而是过了许多年之后才被捏造出来。但既然圣礼暗示神赐给我们他的应许,所以唯独神自己,而不是天使或人,拥有设立圣礼的资格,因为唯独神才能赏赐我们他的应许。

28 “祭司”以及“长老” 他们将三种不同的职分视为“主要的”。当他们开始捏造许多次要的职分之后,副执事就被视为主要的职分。然而,既然这些职分似乎有圣经根据,他们就因此称之为“圣洁的职分”,为了更尊荣它们。我们现在要解释这些人如何为了自己的私欲,滥用主所吩咐的职分。

我们首先要探讨长老或祭司的职分。因对他们而言,这两个称号的意思没有两样。他们教导担任这职分的人,负责在祭坛上将基督的身体和血献为祭、组织教会的祷告,以及称颂神的恩赐。所以,当他们被按立时,就被交付圣饼以及圣体盘,表示神赏赐他们施行除罪祭的权柄(参阅利5:8);他们的手也被膏抹,表示他们拥有分别为圣的大能。然而,我们在下面将讨论这些仪式。但他们的职分完全没有其所声称的圣经根据,*他们败坏神亲自设立的职分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首先,我们应当将之视为毋庸置疑的一个事实(我们以上对弥撒的教导曾经说过)(62)⑨,即一切称自己为向神献除罪祭的祭司都是得罪基督。耶和华起的誓指派基督,并将他分别为圣,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做祭司(诗 110:4;来 5:6)。基督无命之终,也无继承者(来 7:3)。基督从前一次将自己献为永恒的除罪祭,好叫我们与神和好;他既已进入了那天上的圣所,就替我们代求。我们在基督里都是祭司(启 1:6;参阅彼前 2:9)(63),然而我们所献上的是赞美和感谢,简言之,我们将自己和所有的一切都向神献上为祭。唯有基督才能借他献给神的祭物,平息神的愤怒并除掉我们一切的罪。所以,当这些人擅自担任这职分时,难道不就证明他们祭司的职分是不敬虔的,甚至是亵渎的吗?他们将这仪式视为圣礼,证明他们坏到极处。

就真正的长老职分而言,我完全承认基督亲自设立的长老职分。圣经上记载这职分含有一种仪式,保罗也见证这仪式不是虚空或多余的,乃是充分证明神赏赐我们那属灵的恩典(提前 4:14)。然而,我们没有将这职分视为基督教的第三种圣礼,因为这不是众信徒共同的仪式,乃是为了与众不同的职分而设的特殊仪式。然而,虽然神将这尊荣交付他的仆人,但天主教的祭司毫无理由以这职分为傲。因为基督吩咐要为负责传他福音并施行他圣餐的人按立,他并没有设立任何献祭的职分。基督吩咐他的仆人当传福音(太 28:19;可 16:15)以及喂养他的羊(约 21:15),并不是要献祭。基督应许将圣灵的恩赐赐给他们,并不是要他们因此施行除罪祭,乃是要他们认真地管理教会(参阅太 28:20)。

29. 按立祭司的仪式

“仪式与他们所代表的真理非常相称。当我们的主差派使徒出去传福音时,他向他们吹一口气(约 20:22)。这记号代表基督赐给他们圣灵的大能。这些善良的人将这吹气的行动留到如今,且当他们按立人做祭司时,就如将圣灵从自己的喉咙里面吹出去那样,含糊不清地说这句话,“你们受圣灵。”(约 20:22)他们什么事都愚蠢地模仿。他们的行动不像演员,因为演员的手势有某种程度的技术和意义,乃是像猩猩,因为猩猩任意、毫无分辨地模仿一切的行动。他们说自己在效法主的榜样,但主行了许多他并不允许我们效法的事。主对他的门徒说:“你们受圣灵。”(约 20:22,Vg.)他也曾对拉撒路说,“拉撒路出来!”(约 11:43,Vg.)他对瘸腿的人说:“你起来行走。”(太 9:5,Vg.;参阅约 5:8)那么,他们为何在此不效法基督,向所有的死人和瘸腿的人宣告这句话呢?当基督向使徒吹了一口气,而以圣灵的恩赐充满他们时,他就证明自己的大能。他们这样做算是与神竞争,甚至向他挑战,但他们的行动一点效果都没有,且他们荒唐的举止不过在嘲笑基督。事实上,他们无耻到宣称自己能将圣灵赐给人。然而,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恩赐不是真的,因为这经验清楚告诉我们,一切被按立为祭司的人,从马变为驴,从傻瓜变为疯子。然而,我不在这事上与他们争吵。我在此不过在斥责这仪式本身。他们不应当将之视为基督给我们的榜样而效法它,因为这仪式是对神迹的某种特殊象征,这就完全证明他们的效法毫无根据。

30. 基督的祭司职分远超过亚伦的

“最后,他们的膏抹来自哪里呢?他们回答说:这来自亚伦的儿子,就如他们的职分来自亚伦的儿子一样。”(64)他们因此宁愿以邪恶的例子为自己辩护,也不要承认他们轻率的行为出于自己的捏造;同时,当他们宣称自己是亚伦之子的继承者时,他们不晓得这大大地侮辱了基督的祭司职分,因为一切古代的祭司职分,唯独预表基督自己的祭司职分。因此,那些职分都在乎基督,也在基督的身上得以应验,当基督降世时,这些职分也都停止,这一点我们在上面重复过好几次,这也是《希伯来书》清楚的见证。但他们若那么喜欢摩西的仪式,他们为何不将公牛、牛犊以及羔羊献为祭呢?他们的确留下古代会堂以及整个犹太教的一大部门,但他们的信仰仍然不足,因他们不把牛犊和公牛献为祭。显然这膏抹的仪式比割礼危险得多,尤其是因他们在仪式上加上迷信,以及某种法利赛人善功的观念。犹太人借着割礼确信自己的公义,但这些人相信膏抹赐给他们属灵的恩赐。因此,虽然他们想要效法利未人,他们却只是在违背基督的真道,并弃离了牧师的职分。

31. 膏抹属于已经过时的仪式

“他们以为这就是神所喜悦的圣油,且这油会在人身上印上抹不去的品格。仿佛人用泥和盐也无法擦掉油,(如果油黏得更紧)用肥皂也洗不掉!然而(他们告诉我们),这人格是属灵的人格。(65)那么油与人的灵魂有何关联呢?难道他们忘记自己常引用的奥古斯丁的话:“若真道与水分开,水不过是水;是真道本身叫水成为圣礼”?(66)那么,他们能拿出怎样的真道伴随油呢?难道是神吩咐摩西要膏亚伦的儿子吗?(出 30:30,参阅 28:41,29:7)但神同样也吩咐他穿上外袍,又加上以弗得,把冠冕戴在他头上(利 8:7、9),也吩咐亚伦的儿子穿上内袍,束上腰带,包上裹头巾(利 8:13)。他也被吩咐要宰公牛,并将它的脂油烧在坛上(利8:14—16),要杀羊,并将它的尸体烧掉(利 8:18—21),将羊血抹在右耳垂和大拇指上,好叫它们分别为圣(利 8:22—24),以及其他无数的仪式。既然他们完全不理会这些其他的仪式,我很想知道他们怎么那么喜欢用油膏抹的这仪式。(67)但他们若喜悦受膏抹,为何宁愿用油而不是血呢?他们显然在尝试成就某种天才般的事:要把基督教、犹太教以及异教拼凑起来,组成全新的宗教。但他们的膏油是臭的,因缺乏盐,即神的道。

接下来是按手的仪式。(68)我承认按手在合乎真道的按立中是圣礼,但我们否认按手在他们这虚妄的仪式上蒙神悦纳,因为这不是出于基督的吩咐,他们也不考虑按手的目的是什么。他们若不喜悦这仪式失效,就必须将之运用在神所指定的事上。

32. 执事

⑨且我们也不会与他们争辩执事的职分,只要这职分与使徒和纯洁教会时代的职分相同。⑩但这些人的执事与使徒时代的执事在哪方面相似呢?我说的不是这些人本身,免得他们埋怨我用人的罪,不公平地论断他们的教义。然而,我认为不公平的乃是用使徒教会所按立为执事的人,见证他们的这职分是真执事的职分。他们说自己的执事负责帮助祭司,要帮助他们施行圣礼,即洗礼、抹油和圣餐;要把祭物摆在祭坛上,要摆好圣餐桌并用布盖起来;要背十字架,也要向百姓诵读福音书和书信。难道这里有一句话是关于神所设立的真执事职分吗?

他们的执事是这样被按立的:当执事被按立时,唯有监督一个人按手在他身上。他把祷告书和长围巾摆在他的左肩臂上,好让他能够感觉到他已经领受了主容易的担子(太11:31),这也帮助他身体左边的部分敬畏神。监督也交付他关于福音书的经文,好叫他承认自己是传福音的人。那么,这一切与执事的职分有什么关系呢?天主教徒这么做,就如有人说他按立使徒,但却不过指派他们烧香、清扫偶像上的灰尘、扫地、抓老鼠,以及把狗从教堂里面赶走。难道有人可以接受这种人被称为使徒,与基督的使徒相提并论吗?所以,他们之后不可把这些人为执事,因为他们只不过按立他们来演戏。事实上,执事这一词充分宣告这职分的性质如何。因天主教徒称他们为利未人,并说这职分的意义和源头都来自利未的子孙。(69)这我完全不否认,只要这职分之后没有变质。

33. 副执事

我们应当如何恰当地描述副执事呢?他们虽然在古时候负责照顾穷人,但天主教徒分派他们忙着某种琐碎的服事,譬如拿圣杯和圣盘,并拿盛水的小瓶和毛巾到祭坛面前;或为了洗手给人倒水,等等。且他们提到接受和献上的祭物时,他们指的是自己所吃掉的东西,仿佛它们被命定成为咒诅。

他们奉献的仪式与这职分非常相称:监督将圣盘与圣杯交给副执事,执事则交给他盛水瓶、手册以及类似的垃圾。(70)他们要求我们承认圣灵含在这些无聊之物里,难道任何敬虔的人会承认吗?但为了在这件事上告一段落,我们对副执事职分的批判,与以上对执事的批判没有两样;且我们无须在此重复以上详细的解释。(71) 这样说对于虚心和可教之人(就是我有意教导的那种人)就够了,除非仪式伴随着神的应许,或者除非任何仪式带有神的应许,否则我们无法称之为神的圣礼。但在这仪式中,神的应许完全不存在;所以,我们若想寻找某种仪式来确认神的应许,这是徒然的。这仪式不但没有神的应许在内,仪式本身也不是神所吩咐的。所以,这不可能是圣礼。

错误地称婚姻为圣礼,来自对《以弗所书》5:28 以及其他经文的误会,他们对婚姻这恩赐的一些滥用(34—37)

34. 婚姻不是圣礼

①最后是婚姻。(72)所有的人都承认婚姻是神所设立的(创 2:21—24;太 19:4 及以下),然而,一直到格列高利的时代,从来没有人将婚姻视为圣礼。(73)难道有任何理智的人能预测这件事吗?婚姻是神善良和圣洁的条例;然而耕田、建筑、做鞋以及理发也是来自神合法的条例,但这些条例并不是圣礼。因为圣礼不但来自神的吩咐,它也必定是神所指定的仪式,为了确认他的应许。连小孩子都能辨别在婚礼里没有神的应许。

然而,天主教徒说婚姻是一种圣洁的象征,它象征基督与教会属灵的联合。(74)他们所说的“象征”一词,若是摆放在我们眼前的象征,为了提高我们对信心的确据,婚姻离这定义有很大的距离;若“象征”这一词不过是类比的意思,我要证明他们的推理有多高明。保罗说:“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林前 15:41—42)那么这也是圣礼。基督说:“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太 13:31,Vg.)这是另一个圣礼。“天国好像面酵”(太 13:33,Vg.),这是第三个圣礼。以赛亚说:“耶和华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赛 40:10—11,参阅 Vg.),这是第四个圣礼。他在别处说“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赛 42:13p,参阅 Comm.),这是第五个圣礼。这样岂不是没有穷尽?根据这定义,没有任何事情不是圣礼。这样看来,圣经在哪里描述什么,在那里就有圣礼。事实上,偷窃也将算为圣礼,因为经上记载说:“主的日子来到,好像夜间的贼一样。”(帖前 5:2,Vg.)当这些经院神学家们这样愚昧地胡说八道时,谁能忍受他们?

我承认当我们看到葡萄树时,想到基督所说的话:“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 15:5,Vg.)以及“我父是栽培的人”(约 15:1),对我们有很好的帮助。当我们看到牧人与自己的羊群时,我们想到:“我是好牧人”(约 10:14,Vg.)、“我的羊听我的声音”(约 10:27,Vg.),也对我们很有帮助。但若任何人将这些隐喻视为圣礼,他就被送到精神病院里去。(75)

35. 他们误用《以弗所书》5:28

“但他们仍强解保罗的话,以证明运用‘圣礼’这一词在婚姻上极为妥当:“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76)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弗 5:28—32,Vg.)(77)但这样解经等于是把天与地混为一谈。保罗为了教导丈夫他们应当如何爱自己的妻子,举基督为例做我们的榜样。就如基督热爱他所娶为妻的教会,照样每一个丈夫都要爱自己的妻子。保罗说:“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正像基督爱教会一样。”(弗 5:28)为了教导基督如何爱教会如己,甚至基督如何将自己与自己的新娘——教会联合,保罗将亚当用来描述自己的话运用在基督身上。因当神将夏娃(而且亚当知道神用他自己的肋骨造成夏娃)带到亚当面前时,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 2:23,Vg.)保罗见证这一切在基督里,和在我们身上得以应验。因他说我们是基督身上的肢体,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因此与基督是一体的。保罗最后加上了这总括:“这是极大的奥秘。”为了避免有人误会他的话,保罗解释他说的并不是男、女肉体上的联合,乃是基督与教会属灵的婚姻。这的确是极大的奥秘,即基督允许他的一条肋骨被取出来造成我们,也就是说当基督刚强的时候,他居然喜悦变得软弱,好让我们因他的刚强得以刚强,使得我们活着不再是自己,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加 2:20)。

36. 他们的迷惑来自“奥秘”一词的翻译,且由他们对婚姻的贬低而来。

“圣礼”一词误导了他们。但他们因此叫整个教会因自己的愚昧受害,这公平吗?保罗用的词是“奥秘”。翻译的人可以选择不把拉丁文翻译出来,因为拉丁人对这个词不熟,或他可以把它翻译为“秘诀”。然而他把它翻译成“圣礼”(弗 5:32,Vg.),可是保罗在同样的意义上使用过“奥秘”一词。⑤他们可以大声地斥责语言上的技术,然而,在此他们对语言的无知叫自己上当,虽然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但他们为何这样地坚持这个词在经文中是“圣礼”的意思,但在其他的经文中并没有如此翻译呢?因为在《提摩太前书》(提前 3:9)以及《以弗所书》的另一些经文(弗 1:9,3:3,9,Vg.)中,翻译者将之翻译成同样的词。即使我 ⑤ 参阅上文的第三十四节注释 79。注意加尔文很有说服力地以语言学的理由来证明此点。 们在这一点上放过他们,但说谎的人至少应该有正常的记性。(78) 然而,当他们以圣礼这名称高举婚姻这条律,但之后称之为污秽、 污染以及肉体上的不洁时,这是变化无常啊!禁止祭司在这圣礼中有所 参与,这再荒谬不过了!他们若说教会并不禁止他们参加这圣礼,唯有 禁止他们男女交合的私欲,他们仍然无法逃避。因为他们教导交合本身 是这圣礼的一部分,且交合就是我们与基督联合的肉体上的隐喻,因为 男女借着肉体的交合成为一体。然而,又有人教导这里有两种圣礼:一 种是新郎和新娘代表神和灵魂彼此的关系;第二种则是丈夫和妻子代表 基督与教会彼此的关系。这样的话,交合仍是圣礼,且我们不可禁止任 何的基督徒参加圣礼,除非我们说基督徒的圣礼不和谐到互相矛盾的地 步。他们的教义还有另一个荒谬的地方。他们主张在圣礼中,神将圣灵 的恩赐赐给人;他们教导交合是圣礼,但他们否认在交合中圣灵与我们 同在。(79)

37. 这天主教的教义压制人的结果

他们不满意只在一方面嘲笑教会,在这一谬论之上他们又增加了许 多的错误、谎言、欺哄以及恶行。因此,我们可以说:当他们把婚礼当 作圣礼时,他们不过在寻求众多可憎恶的行为。因为婚礼一旦变成圣礼 之后,它立刻就落到他们的管理之下;婚姻既因是属灵的现象,世俗的 法官便不准管婚姻了。他们之后颁布了一些法律,为了加强自己的专 制。这些法律一方面公开地亵渎神,另一方面对人非常不公平。譬如: 未成年者若没有父母的许可结婚,这婚姻受教会的认可。亲戚之间的婚姻即使两个人的关系远到七代,都是不被允许的,而且若结婚,这婚姻必须被取消。(80)他们所颁布的法规,违背各国的法律以及摩西的律法(利18:6及以下),即与犯奸淫之妻离婚的男人,不可再结婚;教父父母不可以结婚;复活节的前六十三天到复活节之间,施洗约翰生日的前三个礼拜,以及从圣诞节到主显节之间,结婚是被禁止的;他们还有其他类似的法规,多得数不胜数。(81)我们现在要把自己从他们的泥淖里解救出来,因为我们的辩论已经卡在当中太久了。然而,我仍深信自己在此有所成就,因为我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把老虎的皮从这些驴子的身上撕掉了。

e 第二十章 b 政府(82)属世和属灵的政府彼此的关系如何(1—2)

1. 属世的和属灵的政府之间的差别(83)

*我们既因在上面已证明人在双重的政府底下,(83)且我们在别处花了不少时间讨论过那内关乎永生的政府如何,(84)我们现在要稍微探讨一下第二种政府,即那关乎属世公正以及外在道德的政府。

*虽然这主题表面上看起来,在本质上与我在上面所讨论过那关于信心的属灵教义截然不同,但我现在所说的话将会充分地证明我对这两种政府进行比较是应该的,事实上是极为必要的事。因为一方面某些疯狂和野蛮的人,不顾一切地想要毁坏神所设立的属世的政府;另一方面,又有一些奉承君王的人,过分地称赞君王的权威,而毫不犹豫地拿他们对抗神的统治。(85)除非我们避免这两种谬论发生,否则信仰纯洁性将会消失。除此之外,我们若明白神在这方面极为仁慈地照顾人类的需要,好让我们更加倍地热心为善,为要证明我们对神的感恩,这对我们是非常重要的事。

*首先,在我们开始讨论这主题之前,必须记住我们在上面所做的区分,(86)免得我们(因这是普遍的错误)不智慧地把这两个在本质上不同的政府混为一谈。因为某些人当听到福音应许赐给人某种在人间不受任何君王和官员的辖制、唯独仰望基督的自由时,就误以为若在他们之上有任何属世的权柄,就损害他们的自由。他们认为除非全世界完全被更新,不再有法庭、法律、官员,或任何他们认为约束自己自由的权柄,否则自由没有任何的保障。然而只要我们知道如何分辨身体和灵魂——这快过去的生活和那将来的永生,我们就不难明白基督属灵的国度和属世的政府完全不同。那么,既然将基督的国度局限于这世界的范围是犹太人虚妄的想法,我们就要记住圣经明确的教导,即基督赏赐我们的恩福是属灵的,(87)我们不要忘记将神在基督里应许我们的自由,局限于神所限定的范围。为何使徒吩咐我们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辖制(加 5:1),但同一位使徒在别处吩咐做奴隶的人,不要因这光景忧

① Augustine, John’s Gospel 80.3 (MPL 35.1840, tr. NPNF VII 349).
② Augustine, Letters 54.1 (MPL 33.200, tr. FC 12.252), On Christian Doctrine III.9.13 (MPL 34.71, tr. NPNF II 560).
③ 加尔文在此对古代教会仪式有所误解。见 Catholic Encyclopedia, Dictionnaire de théologie Catholique, Schaff-Herzog Encyclopedia,其中关于坚振礼的部分有许多参考资料,说明当时的仪式影响中世纪坚振礼的施行。也请参阅 L. Duchesne, Christian Worship, tr. M. L. McClure, p. 314 ff.
④ “In honorem sacerdotii”. On “sacerdos” as “bishop,” 参阅 Du Cange, Glossarium, s. v. “Sacerdos”。
⑤ Leo 1, Letters 166 2, 159.7, 167, inquisitio 18 (MPL 54.1194, 1138, 1209; tr. NPNF 2 ser. XII. 1.108, 103, note 2, 112);对于洗礼的争议不在施洗本身,而是在于是否要按手,Jerome, Against the Luciferians 8, 9 (MPL 23.163 f.)。路西弗派是一个发源于撒丁尼亚(Sardinia),由卡格利亚里的路西弗(Lucifer of Cagliari d. 371)所创立的小教派,他们是阿塔那修的支持者,后来因先前的阿里乌派与教会和解而感到不悦。
⑥ Hugh of St Victor, On the Sacraments II.7.4 (MPL 176.461);Gratian, Decretum III.dist.V.1—9 (MPL 187.1855—1858,Friedberg I.1413—1415);Lombard, Sentences IV.7 (MPL 192.855 f.);Innocent III, Regesta VII.3, 196 (MPL 215.285, 1511);Eugenius IV, bull Exultate Deo (1439) 11 (Mansi XXXXI 1055, Mirbt, Quellen, 4th ed., pp.235 ff., tr. J. H. Robinson, Readings in European History I.350).
⑦ Augustine, John’s Gospel 80.3 (MPL 35.1840, tr. NPNF VII.344)。奥古斯丁在此加上:“etiam ipsum tanquam visible verbum”参阅IV.14.6,注释8。
⑧ Innocent III, in Decretals of Gregory IX, L. tit. 15, “De sacra unctione” (Friedberg II 133), citing Acts 8:14 f., Eugenius IV, bull Exultate Deo 11, “secundum apostolum” (Mansi XXXI 1055;Mirtb, Quellen, 4th ed., p. 236)。克里索斯托讨论这一段时没有提到坚振礼:Homilies on Acts, hom. 18. 3 (MPG 60.144, tr. NPNF XL 114 f.)。
⑨ “καυκοζηλίαν”.
⑩ 参阅 Lombard, Sentences IV.7.1 (MPL 192.855)。
⑪ 尤金尼乌四世(Eugenius IV)在 Exultate Deo, loc. cit. 使用“confirmo te chrismate salutis”。达切斯尼(L. Duchesne)则引用教皇希拉利(Pope Hilary,461–468):Ipse te linis chrismate salutis in vitam eternam (Christian Worship, p. 314)。
⑫ Gratian, Decretum II.5.2, 3, III.4.154 (from the synod of Milevis [416] canon 3) (MPL 187.1857, 1855, Friedberg I.1413, 1412).
⑬ Gratian, Decretum III.5.1, 6 (MPL 187.1855, 1857 f., Friedberg I.1413 f.).
⑭ Gratian, Decretum III. 5.3, loc. cit.
⑮ 这里基本上引用 Lombard, Sentences IV.7.2 (MPL 192.855), Augustine, Letters 185.9.37 (MPL 33.809, tr. FC 30.176 f.), John’s Gospel 4.11 (MPL 35.1416, tr. LF St. Augustine on John’s Gospel I.56), Psalms 10.5 (MPL 36.134, tr. LF Psalms I.96)。
⑯ Gratian, Decretum I.95.1 (MPL 187.447, Friedberg I.33). From Gregory I, Letters IV.26 (MGH Epistolae I.261, tr. NPNF 2 ser. XII.2.153).
⑰ Gratian, Decretum III.5.5 (MPL 187.1857, Friedberg I.1414).
⑱ IV.18.20.
⑲ Lombard, Sentences IV.7.2 (MPL 192.855).
⑳ “Moderatores”.
㉑ 参阅 De Castro, Against Heresies IV, art. “confirmatio” (1543 ed., fo. 71 E, F)。这一段论点是依据奥古斯丁在 On Christian Doctrine III.9.13 (MPL 34.71, tr. NPNF II.560) 的论述;Letters 54.1 (MPL 33.200, tr. FC 12.252);On Baptism III.16.21, V.23.33 (MPL 43.149, 193, tr. NPNF IV.443, 475)。 Farel, Sommaire 39, Calvin, Instruction in Faith and Catechism of the Church of Geneva (La manière d’interroger les enfants [ca. 1553]) (CR VI.147–160, tr. LCC XXII.91–139),叙述这种教导方式。注意十岁孩子被期望达到的程度。
㉒ 经院学派对于补赎礼的论述,见 Lombard, Sentences IV. 14 – 20 (MPL 192. 868 – 899);Gratian, Decretum II. 33. 3 (MPL 187. 1519 – 1644, Friedberg I. 1159 – 1247);Aquinas, Summa Theol. III. 84 – 89 and Suppl. questions 1 – 33。
㉓ III. 3 – 5.
㉔ E. g., Letters 57. 1, 3 (CSEL 3. 2. 650, 652, tr. ANF V. 337).
㉕ Council of Carthage (390) canon 4 (Mansi III. 693, tr. Hefele, History of the Councils, Engl. ed., II. 390), Council of Orange (441) canon 3 (Mansi VI. 437, tr. Hefele, op. cit., III. 160), Council of Carthage (397) canon 32 (Mansi III. 885).
㉖ Cyprian, Letters 16.2 (CSEL 3.2.518, tr. ANF V.290).
㉗ Gratian, Decretum II.26.6.3. Gratian’s note (MPL 187.1556, Friedberg I.1037).
㉘ “Nodum enim in scirpo quaerunt.” Plautus, Menaechmi II.1.247 (LCL Plautus II.390), Terence, Andria V.4.38.941 (LCL Terence I.101 f.).
㉙ “Exteriorem esse sacramentum duntaxat, interiorem rem et sacramentum”.
㉚ Lombard, Sentences IV. 22. 3 (MPL 192. 899)。伦巴德是引用其他人的意见。
㉛ 根据奥古斯丁的 On Diverse Questions 43 (MPL 40. 28)。
㉜ Augustine, Sermons 272 (MPL 38. 1247).
㉝ Lombard, Sentences IV.9.1 (MPL 192.858).
㉞ IV.17,41.
㉟ Augustine, On Baptism V.24.34 (MPL 43.193, tr. NPNF IV.475), Questions on the Heptateuch III.84 (MPL 34.712 f.), On the Merits and Remission of Sins I.21.30, II.27.44 (MPL 44.125 f., 177, tr. NPNF V.26, 32)。参阅 IV.14.15,注释27。
㊱ 加尔文很喜欢的修辞法。参阅II 2.21,Comm John 3:19-21。西普里安问:“谁愚蠢 [vanus] 到偏好传统过于真理,或当他看见阳光,不会丢下黑暗呢?” Letters 75.19 (CSEL 3.2.822, tr. NPNF [no.74] V.395)。
㊲ Jerome, Letters 84.6: “Secunda post naufragium tabula est, culpam simpliciter confiteri” (MPL 22.748, CSEL 55.128); 参阅 Lombard, Sentences 1548, Friedberg I.1179); 西塞罗“船难后的木板”,参考 On Duties III.23.89 (LCL edition, pp.364 f.)。
㊳ Gratian, Decretum II.15.1.3 (MPL 187.971 f.; Friedberg I.746). Fulgentius, De fide ad Petrum 30.73 (MPL 40.775).
㊴ ⑤ Lombard, Sentences IV.23.2 (MPL 192.899), Aquinas, Summa Theol. III. Suppl. 29—33, Eugenius IV, bull Exultate Deo (1439) 14(引雅 5:14—15)(Mansi XXXI.1058 f., Mirbt, Quellen, 4th ed., p.237, tr. Robinson, Readings I.353), 参阅 Innocent I, Letters 25.8 (MPL 20.559)。
㊵ 上文的第六节。
㊶ Eugenius IV, op. cit.
㊷ Lombard, Sentences IV. 23. 1 (MPL 192. 899).
㊸ “Sacrificulum”.
㊹ “Sacerdotes”. 参阅 Aquinas, Summa Theol. III. Suppl. 31. 3。
㊺ a “Ferculum”,列队中用来承托偶像的器皿。
㊻ Aquinas, op. cit., 29.6;参阅 Innocent I, Letters, loc. cit., Pontificale Romanum, ed. by the Archbishop of Mechlin, 1934, pp.752, 767, 769。
㊼ Sigebert of Gembloux (d.1112), Chronographia (MGH Scriptores VI.305), Innocent I, Letters 25.8 (MPL 20.560)。
㊽ 伦巴德列出了守门人、读经员、驱魔者、辅祭人员、副执事、执事、司铎和“the fourfold order of bishops”;Sentences IV.24.3—12, De ordinibus ecclesiasticis (MPL 192.900—905)。亦见 Aquinas, Summa Theol. III. Suppl. 34—40, Eugenius IV, bull Exultate Deo (Mansi XXXL 1058;Mirtbt, Quellen, 4th ed., p.237;tr. Robinson, Readings L 352 f.)。
㊾ 其实,他们所分别为圣的“七”这个数字,出自于对圣经的强解。他们陈述以赛亚提到七种不同的大能,然而,他只不过提到六种(赛 11:2);且另外还有其他圣灵的大能,因为他在别处经文中被称为“生命的灵”(结 1:20,Vg.),“圣善的灵”(罗 1:4,Vg.),“儿子名分的灵”(罗 8:15,Vg.);他在《以赛亚书》11 章中被称为“使人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 Lombard, Sentences, loc. Cit.
㊿ 参阅 IV.6.10,注释 20。加尔文引述圣维克托的于格(Hugh of St Victor)的不同意见,参阅 De sacramentis II.3.5(MPL 176.423)。他认为有七种圣职,而巴黎的威廉(William of Paris,别名为 William of Auvergne,d. ca. 1248)所提及的作者认为有九种。威廉本人的意见与大部分人相同,认为有七种:De septem sacramentis, Operum summa(Paris,1516)II.60。
(51) Isidore of Seville (d. 636), Etymologies VII.12 (MPL 82.290),被格拉提安引用,Decretum I.21.1 (MPL 187.116,Friedberg I.67),Lombard,Sentences IV.24.1 (MPL 192.900);Gratian,Decretum L.23.18 f (MPL 187.136,Friedberg I.84 f.)。
(52) “Ceraferarium”; Lombard, Sentences IV. 24. 3–9 (MPL 192. 900–904).
(53) De Castro, Against Heresies I. 13 (1543 ed., fo. 21 ff.).
(54) Gratian, Decretum I. 21. 1 (MPL 187. 116, Friedberg I. 90).
(55) IV. 4. 9.
(56) Gratian, Decretum II. 12. 1. 7 (MPL 187.884; Friedberg I. 678);伦巴德,Sentences IV. 24. 2 (MPL 192.901)。
(57) 参阅 Langland, Piers Plowman,“神圣教会观”:“没有比神圣教会中的人更刚硬、饥饿的人。”
(58) Lombard, Sentences IV. 24. 2 (MPL 192.901)。伦巴德也引用《以西结书》5:1;“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当作剃头刀”,以及《民数记》6:5, 18 拿细耳人的条例。
(59) Gratian, Decretum I. 23. 21 (MPL 187. 137, Friedberg I. 85).
(60) Augustine, On the Work of Monks 31. 39–33. 41 (MPL 40. 578. 581, tr. NPNF III. 522–524), Retractations II. 21 (MPL 32. 639)。教士剃头先于修道院外的僧侣,最早于 633 年的托莱多会议(Council of Toledo)中的第 41 条法规中规定(Mansi X. 630)。剃头的形状则在惠特比会议(Synod of Whitby, 664)中由凯尔特和罗马教士辩论过。爱尔兰教士柯尔曼(Colman)认为剃前面的头发,而威尔弗雷德(Wilfred)则坚持罗马式的冠状或环形,因为通常用来象征主耶稣的荆棘冠冕。
(61) ⑥ Lombard, Sentences IV. 24. 3–9 (MPL 192.901–904), IV. 1.2 (MPL 192.839). ⑦ Lombard, Sentences IV. 24.9 (MPL 192.904), Gratian, Decretum I. 25.1 (MPL 187.143, Friedberg I.90). ⑧ 下文的第二十九至第三十一节。
(62) ⑨ IV. 18. 14.
(63) 加尔文强调基督徒的祭司职分,认为信徒要将自己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上帝。参阅 IV. 18. 16,17;Comm. 帖前 4:3,和华莱士(R. S. Wallace)在 Calvin on the Christian Life, Part L 第四章中所引述的不同段落。
(64) Lombard, Sentences IV. 24. 9 (MPL 192. 904);Gratian, Decretum I. 21,Gratian’s note preceding part 1 (MPL 187. 116;Friedberg L 67).
(65) Lombard, Sentences IV.24.10;“character spiritualis”(MPL 192.904),Aquinas, Summa Theol. III.63.6,Suppl.25.2,Eugenius IV. bull Exultate Deo(Mansi XXXL.1054,Mirbt,Quellen,4th ed.,p.237,tr. Robinson,Readings I.353 f.)。值得特别注意的句子有“Acciperepotestatem offerendi sacrificum”(“领受献祭的能力”)和“Effectus augmentum gratiae”(“益处、恩典增加”)。
(66) Augustine,John’s Gospel 80.3(MPL 35.1840,tr. NPNF VII.344 f.)。
(67) 在 1561 年与迦百列·撒康尼(Gabriel Saconay)的争辩中,加尔文说他“总是憎嫌油的味道”(CR IX. 448)。参阅 McNeill,The History and Character of Calvinism,pp. 136 f.,有加尔文自己按立礼的问题的参考资料。William Durandus 在 The Symbolism of the Churches 中详细解释膏抹在按立仪式中的象征意义(ca. 1295)(tr. J. M. Neale,1842),pp. 171—175。
(68) 参阅 IV. 3.9,IV. 4.5。
(69) Lombard, Sentences IV.24.8 (MPL 192.903), Eugenius IV, bull Exultate Deo (Mansi XXXL 1058; Mirbt, Quellen, p.237, tr. Robinson, Readings I.353 f.), Gratian, Decretum I.21.1, I.23.11, I.25.1, 3 (MPL 187.116, 134, 143; Friedberg L.67, 83.90).
(70) Lombard, Sentences IV.24.7 (MPL 192.902 f.).
(71) 上文的第三十二节。参阅 IV.5.15–17。
(72) 无论是伦巴德还是 Exultate Deo 谕令,或是其他中世纪圣礼的明细中,婚礼都被列为第七项,也就是最后一项。Lombard, Sentences IV.26—42(MPL 192.908—932);Exultate Deo, sec.16(Mansi XXXI.1058,Mirbt, Quellen, p.237;tr. Robinson, Readings L.354)。武加大译本的《以弗所书》5:32,“Sacramentum hoc magnum est”被引作为婚礼是圣礼的证据。参阅下文的第三十五节及第三十六节。
(73) 教皇格列高利七世(1073—1085)及同时代的彼得·戴缅尼(Peter Damiani)(Sermons 69,MPL 144.902)持此一观点。婚礼也被熟悉教会法规的沙特尔的伊沃(Ivo of Chartres,d.1116)视为圣礼:Ivo. Decretum VIII.9(MPL 161.568)。
(74) Lombard, Sentences IV.26.6(MPL 192.909 f.)。参阅以上注释 79。
(75) Horace, Satires II. 3. 83 (LCL edition, pp. 160 f.).
(76) 参阅 Cadier, Institution IV. 443. note 5.
(77) 参阅上文的第三十四节注释 34;Cadier, Institution IV. 444. note 1.
(78) Quintilian, Institutes of Oratory IV.2.91;“Mendacem memorem esse oportet” (LCL edition, II 100)。加尔文说明武加大译本的确在《以弗所书》1:9,5:32 和《提摩太前书》3:16 中,将“μαντρίπων” 翻为 sacramentum。但在《提摩太前书》3:9 则译为 mysterium。
(79) Gratian, Decretum I.28.2,I.82.3,II.27.2.17,II.32.2.4 (MPL 187.155,597 f.,1397,1413 f., Friedberg I.101,291 f.,1066,1120 f.),Lombard,Sentences IV.26.6 (MPL 192.909 f.),Augustine, On the Good of Marriage 6.5–6 (MPL 40.377,tr. NPNF III.401 f.)。
(80) 伦巴德认为男孩在十四岁以前,女孩十二岁以前结婚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他们在青春期刚开始时就交往,那就不能分开他们(Sentences IV.36.4;MPL 192.931)。关于在第七代之内禁止通婚,见Sentences IV.40(MPL 192.937 ff.),Gratian,Decretum II.35.2 and 3.16,17.19(MPL 187.1671 f.;Friedberg I.1267 f.)。
(81) 这些规定出现在伦巴德,Sentences IV.41.1–2,IV.31.2,IV.34.5,IV.42(MPL 192.938 f.,918 f.,928,940–942),Gratian,Decretum II.35,II.30.3 f.,II.33.4,10(MPL 187.1163 ff.,1519 ff.,1647 f.;Friedberg I.1261 ff.,1100 ff.,1249)。
(82) 参阅上文英译本导言 IV.1.1,注释 2,关于加尔文政治思想的研究有:J. Bohatec,Calvins Lehre von Staat und Kirche;M.-E. Chenevière,La Pensée politique de Calvin;E. Doumergue,Calvin V. 381—512;H. Baron,Calvins Staatsanschauung und das confessionelle Zeitalter;R. W. Carlyle and A. J. Carlyle,A History of Medieval Political Theory in the West VI. 263—270;R. N. C. Hunt,“Calvins’s Theory of the State,” Church Quarterly Review VIII (1929),56—71;F. J. C. Hearnshaw (editor),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Ideas of Some Great Thinkers of the Renaissance and Reformation,ch. 8,by W. R. Mathews;P. Mesnard,L’Essor de la philosophie politique au sixième siècle en France,pp. 269—295;A. Kuyper,Calvinism,lecture 3,pp. 98—142;W. S. Hudson,“Democratic Freedom and Religious Faith in the Reformed Tradition,” Church History XV (1946),177—194;J. T. McNeill,“The Democratic Element in Calvin’s Thought,” Church History XVIII (1949),153—171;John Calvin on God and Political Duty,pp. 6—25;W. Mueller,Church and State in Luther and Calvin。其他的书目请参考麦克尼尔 (McNeill) 的书目文章 “Thirty Years of Calvin Study,” Church History XVII (1948),esp. pp. 235—240。华莱士 (R. S. Wallace) 也仔细地研究过加尔文对基督徒社会和政治关系的观点,在他的著作 Calvin’s Doctrine of the Christian Life,请特别看第三和第五章。
(83) III. 19. 15:“duplex in homine regimen。” 本章与“基督徒的自由”(III. 19) 是有关联的,实际上构成了 1536 年版第六章的第一部分 (OS I. 223—280),紧接着一段相当长的篇幅谈论教会权柄,其中一个标题与本章的标题一样,内容也基本与本章相同。后来修改时将这些部分从原来的第六章中分出来,但是 IV. 20 实际上是 III. 19 的延续。
(84) IV. 3—11。
(85) 这几句话(1559)明显一边指重洗派,另一边又指马基雅维利。他的意大利文《君主论》仅在 1553 年被翻成拉丁文(OS V. 474)。加尔文也可能暗指古代的君王崇拜。
(86) III. 19. 16;IV. 10. 3–6。
(87) 参阅 II. 10. 10–19。

← 上一节
返回目录
下一节 →

发布于 2026年5月14日 11:36

导航
↩ 继续上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