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

第三卷·第23章 · 约翰·加尔文
← 返回基督教要义目录

第三卷·第23章

306

第二十三章

反驳这教义常遭受错误的指控

(遗弃是拣选的反面也同样出于神的旨意,

1–3

1.

难道有拣选却没有遗弃吗?

当人属血气的心听到这教导,就爆发出毫无节制的悖逆,就如听到预备作战的号角声那样。

其实有许多人为了避免人指控神,就只承认神的拣选,却否认神对人的遗弃。但这想法是无知幼稚的,因为拣选和遗弃是分不开的。圣经记载神将祂所预定蒙救恩的人分别为圣;我们若因此说其它人要靠命运或自己的努力获得神只赐给少数人的救恩,这是极其荒谬的。所以,神所越过的人是祂所咒诅的;并且祂这样做的惟一的理由是,祂喜悦将他们排斥在祂所预定赐给祂选民的基业之外。而且人若拒绝以神的话语约束自己悖逆的心,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神的话语教导,就连天使也赞扬那测不透的计划。然而,我们已经教导过叫人刚硬都在神手中也是出于神的旨意,就像祂的怜悯一样(罗九14 ff.)。保罗也不像我上面所说的那些人,迫不及待的设法为神的作为找虚妄的借口;他反而警告我们泥与窑匠争辩是不恰当的(罗九20)。那些不承认神咒诅任何人的人,要如何解释基督的这话呢:「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太十五13)?这里的含意显然是,一切天父所不喜悦在自己田里栽种作为圣洁的树,都是祂所预定灭亡的树。他们若说这并不证明遗弃的教义,那就没有任何能说服他们的了。

然而即使他们不断地争辩,我们仍要冷静接受保罗的这劝戒:神若在一方面「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而在另一方面「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九22–23),那我们就不可与神争辩。读者们当留意,保罗为了避免一切人对神的反感和责备,说神的遗弃出于祂的忿怒和权能,因神若将这远超乎我们理解力的判决交付我们,这才是不公平的。我们仇敌的推论完全不合理:神没有完全弃绝祂没有拣选的人,而是宽容他们,万一他们之后悔改。就如保罗的意思是神在忍耐等候祂早已「预备遭毁灭」之人的归正!(罗九22)。奥古斯丁(Augustine)对这经文的解释是正确的:既然神以祂的权能和宽容对待祂所没有拣选的人,就表示他们的结局不只是神被动所允许的,也是神主动的决定。我们的仇敌也接着说:保罗有极好的理由说将受毁灭的器皿是自己预备遭毁灭的,然而「得荣耀的器皿」是神自己早预备的(罗九22);他们说保罗的这说法教导我们救恩的功劳都归于神,然而,灭亡的责备都是归于那些自取灭亡的人。我承认保罗在前面用比较委婉的语气,但我们若说「预备遭毁灭」不是出于神隐秘的计划,这就不是前后一致的解释。保罗在前面的经文中已表示这同样的含意:神兴起法老(罗九17);然后,「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九18)。由此看来,叫人刚硬是出于神隐秘的计划。至少在这方面我完全同意奥古斯丁的教导:即,当神叫狼变为羊时,这是出于神大能的恩典征服他们刚硬的心;另一方面,神也不改变被遗弃的人,因祂拒绝在他们身上彰显这大能的恩典,虽然祂307能够随己意这样做。

(第一个异议:拣选的教义使神被视为暴君,

2–3

2.

神的旨意是公义的准则

*

对于敬虔、自制和承认自己不过是人的人,我以上所解释的应当就够了。但因这些狂犬不止向神吠出一种毒气,所以我们要逐一的解答。

愚昧人在多方面与神争辩,就如神负责在他们的指控下向他们解释。因此,首先他们问神为何在人尚未有任何激怒祂的恶行之前向人发怒呢?因为随意预定人灭亡是善变的暴君,而不是公正法官的判决。所以他们认为若神惟独出于自己的决定,在人的功劳之外预定人受永远的灭亡,人就有极好的理由与神争辩。如果敬虔的人开始这样想,他们至少能如此抵挡这思想:即在神的旨意上追根究底是极其邪恶的。因为神的旨意是(也应当是)万事的起因。因为若神的旨意本身有起因,这就表示有另一个先于祂的,而神的旨意也依靠之,但神不允许我们如此想象。因神的旨意是公义至高的准则,所以祂所预定的一切必定是公义的。因此,当人问神为何这样做,我们就要回答:因这是祂所预定的。但你若进一步的追究,神为何这样预定,你就在寻找比神的旨意更高的原则,然而这原则并不存在。人应当约束自己的轻率,不寻找不存在的,免得无法寻见真正存在的。这缰绳能有效的勒住任何想以敬虔的心默想神奥秘的人。神能在恶人大胆咒骂祂时,以祂的公义并在我们的帮助之外,充足的替自己辩护。祂将除掉他们一切的借口,定他们的罪以及判他们受灭亡。

我们也不主张那「绝对权能」(absolute might)的幻想;我们应当深恶痛绝这亵渎的想法,我们不相信某种没有律法,随意行万事的神。因就如柏拉图(Plato)所说:被自己的私欲所击打的人需要律法;而神的旨意不但没有瑕疵,也是公义最高的准则,更是万律法中的律法。但我们否认神负责解释;我们也否认我们能靠自己的知识作判决,因此,我们若超过神所给我们指定的范围,我们就应当默想诗篇的这话:「祢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五一4;cf. 五十6,Vg.)。

3.

神公义地对待被遗弃的人

神无须开口就能征服祂的仇敌。神的话语赏赐我们攻击祂仇敌的武器,免得他们以为自己能毫不受罚的嘲笑祂的圣名。因此,若有人这样问我们:「神为何在创立世界以前预定一些人受死,因他们既然未曾存在就不可能值得这样的判决?」

我们当如此反问他们:神若根据自己圣洁公义的本性审判人,祂应当有怎样的判决呢?我们众人既因受罪恶的玷污,就必定在神面前是可憎恶的,并且这不是因神是残忍的暴君,而是祂公正的判决。然而若神所预定受灭亡的人根据自己的本性都伏在永死的审判之下,那么他们能抱怨神在哪方面对他们不公正呢?

308请亚当所有的后裔在他们的造物主面前,为他们尚未存在前神出于自己永恒的护理预定他们遭永恒的灾难而辩护。当神叫他们在祂面前交帐时,他们能替自己说什么呢?他们若从一团污秽的泥里被取出来,难怪他们都应受灭亡!他们若出于神永恒的审判必定受灭亡,就不应当指控神不公正。因他们自己知道——不管他们承不承认,这是他们的本性所应得的。

他们故意和邪恶地掩饰自己受灭亡的起因,因他们不得不承认这起因在于他们自己,这是为了将责任推给神而逃脱审判。即使我千万次宣称他们的灭亡是神所预定的(而且这的确是真的),他们仍不能说自己是无罪的,因他们的良心不断提醒他们的罪。

(神的公义不受我们的判决,

4–7

4.

神的预旨隐藏在祂的公义下

他们接着反对:难道不是神预定他们犯罪而因这罪判他们受灭亡吗?而且若是这样,那当他们因自己的罪受灭亡时,他们只是在付亚当的堕落所带给他一切后裔悲惨的代价。并且这也是神所预定的。那么,神如此残忍欺哄自己的受造物不是不公正吗?

我当然承认亚当一切的后裔处在这悲惨的光景是出于神的旨意。这也是我从一开始所说的,即我们到最后必须承认,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旨意,并且祂的旨意向我们是隐藏的。但我们不能推论人这样责备神是神所应得的。我们反而要与保罗一同回答:「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抢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祢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九20–21)。

我们的仇敌会说我们这样不是正当地为神的公义辩护,而是企图掩饰真正的理由,就如那些无故行事之人所找的借口那样。他们也说难道我们不是说神以某种人无法抵抗的力量随意行事吗?其实并非如此。保罗在此给我们最有说服力的理由,即神自己的本性。因审判全地的主怎能容许人犯罪而毫不受罚呢(cf. 创十八25)?若施行审判属于神的本性,那么祂必定爱公义以及恨恶不公义。因此,保罗的这话并非在找逃避现实的借口,就如他以自己的辩论为耻。这话反而表示神公义的原则比人的准则和有限的知识所能测度的更高。保罗承认神的确有这样深奥的判断(罗十一33)。甚至人的思想若想测透这判断将被吞灭。然而保罗同时也教导我们,若将神的作为贬低到一旦我们不明白祂作为的理由,就立刻斥责祂,这是很大的罪恶。所罗门的这话是众所周知的,虽然很少人真正的了解:「创造万物的主照愚昧的人和罪人所应得的报应他们」(箴二六10,cf. Geneva Bible)。他在此诉说神的伟大。虽然神没有赏赐愚昧人和罪人祂的圣灵,但祂仍有审判他们的权柄。人之所以想要以自己藐小的思想彻底明白无限的神,不过在表现他们可怕的疯狂!保罗称没有堕落的天使为蒙拣选(提前五21);若他们的坚固是根据神的美意,那么其它天使的背叛也证明他们被弃绝。除了神在祂隐秘的计划中遗弃他们之外,没有另一个解释。

309

5.

神不允许我们考查祂隐秘的预旨,而要我们以顺服的心赞叹之

假设现在有亵渎神护理的摩尼教徒(Manichee)或赛雷堤斯(Coelestius)在我面前,我要和保罗一同宣告:我们不应当寻找神护理的理由,因这护理伟大到远超过人的理解力(罗九19–23)。

人若想限制神的力量,使祂无法成就超过人的思想所能测透的事,难道这不是极其荒谬吗?我同意奥古斯丁的这话:神创造了那些无疑祂预先知道将受灭亡的人。这是根据祂自己的旨意。但我们不被允许想要知道祂为何预定他们受灭亡,因这是我们不能明白的。并且我们在神的旨意上争辩是极为不妥当的,因我们一旦提到祂的旨意,就是在提到神公义至高的准则。为何以为公义本身有所不义呢?

我们也应当效法保罗的榜样,当恶人责备神时,我们不要以塞住他们的口为耻:「你这个人啊,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罗九20 p.)。你为何指控神,因祂拒绝将祂伟大的作为贬低到你愚昧的程度呢?就如一切人无法测度的事都是邪恶的!神已明确启示祂的判断是人无法测透的。你知道神称之为「深渊」(诗三六6)。同时你当思想既因自己的思想很有限,那怎能明白神一切的预旨?你若不理智地想测度这「深渊」,虽然你的理智也会告诉你,你将因此受灭亡,难道这对你有何益处吗?

你为何不被惧怕约束,因为你明明知道约伯的历史和先知的书卷都宣告神测不透的智慧和可畏的权能,你心里若感到烦扰,不要以接受奥古斯丁的劝戒为耻:「你这一个人竟想从我这另一个也是人身上得到答案。其实,我们都当聆听这话:『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罗九20)。无知之人的信心远比轻率之人的知来得好,你若寻找自己功劳将会寻见惩罚。『深哉』!(罗十一33)。彼得不认主;强盗相信主。『深哉』!你寻找理由吗?我反而在这深渊面前颤抖。你靠自己的理智吧;我宁愿赞叹。

你争辩吧;我宁愿相信。我面对这深渊,并无法测透。保罗安静下来了,因他发现这是神的奥秘。他称神的判断『何其难测』。难道你想测度神的判断吗?他称神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你竟然以为自己能寻见吗?」

我们若继续讲对我们也毫无益处,因我们的解释不可能满足他们悖逆的心。神也不需要祂的圣灵所启示之外的另一个辩护。圣灵藉保罗的口向我们说话;我们在哪里停止与神一同说话,我们就在那里开始说错话。

6.

第二个异议:拣选的教义否定人的罪和他的责任

这些不敬虔之人也有另一个异议。这异议不是指控神,而是替罪人找借口。其实,我们若为神所定罪的人辩护,就是侮辱神。这些亵渎的舌头这样胡诌:神为何将祂所预定发生的事归为人所犯的罪呢?他们想做什么呢?难道他们想与神的预旨作战吗?然而,即使他们想这样做也不会成功,因这是不可能的。他们说神若因祂所预定发生在人身上的事审判人,这是不公义的。在此我不采用古时神学家们所常用的辩护:即,神的预知与人因自己的罪受审没有冲突;因神所预知的是人的罪,而不是祂自己的罪。这样的辩护不会阻止仇敌的争辩。他们反而会说:只要神愿意祂就能避免祂所预知的恶行发生;并且,神之所以没有这样做,就证明神预定这样的人,并预定他这样行事为人。而且,人若出于神的护理如此受造,并被预定处在这光景中,也被决定他之后一切的行为,那么神就不能责备人310在祂自己的旨意之内所无法避免行的事。我们当如何答复这难题呢?首先,我们所有的人应该都同意所罗门所说的这话:「神为自己创造万物,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十六4,cf. Vg.)。

看哪!既然万事的发生都在神手中,既然人得救或受灭亡的决定在祂的权能之下,因此,祂出于自己的美意和计划预定一些人出生为了受灭亡,并因他们的灭亡荣耀祂的圣名。若有人回答说:神并没有出于自己的护理预定人将来的结局,反而因祂预先知道人将犯的罪就创造他们处在这光景中,但这答案仍没有完全答复这些难题。古时的神学家们有时如此答复,却仍不能肯定。而经院神学家们则以为这是无法反驳的答复。其实,我也承认神的预知并不决定祂受造物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神学家都这样主张。有的说神的预知是万事的起因。然而我个人认为瓦拉(Valla)虽然不是很懂神学,却看得比这些神学家更清楚,因他证明他们的立场毫无根据。因为人的生命和死亡都是出于神的旨意,而不是出于神的预知。神若只预先知道人以后将发生的事,却不是以自己的预旨预定这些事,我们就能问这问题:祂的预知与这些事发生的必要性是否有关。但既因神预知未来的事完全是由于祂预定这些事的发生,那么他们有关预知的辩论就是枉然的,因为显然万事都出于神自己的决定。

7.

神也预定人的堕落

他们说圣经没有直接启示神预定亚当因自己的背叛而灭亡。就如圣经所说,那「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一一五3)的神可能以某种不确定的目的创造祂最高贵的受造物。他们说亚当有自由的选择好让他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并且神惟一的预定就是要照人所应得的对待祂。我们若接受他们这毫无根据的捏造,那么神的无所不能何在,因祂藉此照自己隐秘的计划掌管万物?然而不管他们承不承认,预定论彰显在亚当一切后裔的身上。因为罪从一人入了世界,使他一切的后裔与神的救恩隔绝,并不是自然发生的。他们为何在一人身上拒绝承认他们在众人身上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呢?他们为何耗时费力的回避呢?圣经宣告因一人的过犯永死就临到众人身上(cf. 罗五12 ff.)。既然这不是自然发生的,显然是来自神奇妙的计划,那么这些所谓为神的公义争辩的好人,在小事上犹豫,却在大事上大胆地犯错,是完全荒谬的。

我要再问:亚当的堕落不可避免地牵涉到这么多人,包括婴儿,叫永死临到众人身上,难道不就是因这是神所喜悦的吗?他们喋喋不休的舌头,在这事上居然无话可说!我承认这是极其可畏的预旨。

但无人能否认在神创造人前,祂预先知道人将来的结局,并且祂知道是因这是祂藉自己的预旨所预定的。若有人在此反对神的预知是轻率和大胆的错误。难道人因天上的审判官知道一切将发生的事而指控祂,是合理的吗?因此,若有人仍有埋怨,他必须埋怨预定论。而且当我说神不但预先知道亚当的堕落,并他一切后裔因此沉沦,祂甚至照自己的美意预定这事时,人不应该视此为荒谬。既然神出于祂的智慧预先知道一切将发生的事,照样,祂出于自己的大能统治和掌管所有的一切。

奥古斯丁也巧妙的答复这难题:「我们全心全意承认我们所正确相信的,即万物的神和主宰,就是那甚好创造万物的那位神(cf. 创一31),预先知道邪恶将从这甚好的一切产生,也知道从邪恶当中再产生好,311比不允许邪恶进入世界更在乎祂全能的良善……照样,预定天使和人的生命为了证明自由意志能做什么,并之后证明祂恩典的福分和祂公义的判决能做什么。」

(神不只允许也预定亚当的堕落和祂所遗弃的人,却仍保持自己的公

义,

8–11

8.

神的旨意和神的允许没有两样!

我们的仇敌也试图区分神的旨意和祂的允许。他们这样做是要主张神允许恶人的灭亡而不是预定这事。但除非神预定这事,否则祂怎能「允许」呢?并且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即人只因神的允许自取灭亡而不是因这是神所预定的;就如神不是早已决定祂创造的杰作将有怎样的结局!我也不犹豫同意奥古斯丁的这话:「神的旨意就是万事发生的必要性」

,而且祂所预定的一切必将发生,就如祂所预先知道的事必将发生一样。所以,若伯拉纠主义者(Pelagian)、摩尼教徒、重洗派(Anabaptist)或伊比鸠鲁学派(Epicurean)的人(在这教义上我们必须面对这四个教派),为了替自己和其它恶人找借口,而说:根据预定论他们不得不相信他们现在所相信的,但这也无法使他们反驳这教义。既然预定论是神施行公正的方式——虽是隐秘却是无可指摘的公正——因显然他们被预定有这样的信仰并非不公正,而他们被预定将受灭亡也一样显然是公正的。此外,他们的灭亡虽然依靠神的预定,但他们灭亡的起因同时也在乎他们自己。亚当堕落是因神视此为妥当;祂为何视为妥当则无人知道。但我们确定神视之为妥当,因祂知道祂能因此彰显祂荣耀的名。

当你听到神的荣耀时,你当同时想到祂的公正。因为配得称赞的一切必定也是公正的。因此,人堕落是根据神护理的预定,但人堕落同时也是他自己的罪。在第一章经文中,神宣告:「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所以那诱惑人离弃自己的神的邪恶来自哪里呢?免得我们以为这邪恶来自神的创造,神在第一章经文中就向我们启示祂对一切受造物的喜爱。因此,人因自己邪恶的意图败坏了神赏赐他的纯洁本性;并因自己的堕落使他一切的后裔与他一同沉沦。所以,我们应当相信人受咒诅的起因是人自己败坏的本性——这也是我们确实知道的——而不要在神的预定中寻找某种向我们隐藏、根本测不透的起因。我们也不要以将自己的思想伏在神无限的智慧下为耻,好让我们能谦卑的接受祂众多的奥秘。因我们对神未曾向我们启示,或祂不允许我们知道的事无知,是有学问的无知,坚持想知道则是疯狂。

9.

对第二个异议的反驳

也许有人会说到目前为止我仍没有充分的证据能驳倒这邪恶的借口。但我必须承认,我也无法成功地使一切不敬虔之人吼叫和埋怨。但对我而言,我的证据足以除掉一切对这问题的抗议和借口。

被遗弃之人深盼为自己的罪找借口说:根据神的预定自己犯罪是不得已的,但我们否认这是合理的理由,因他们所抱怨预定他们受灭亡之神的预旨是公正的──虽然我们不知道,但必定是公正的。由此312可见,他们将受的一切惩罚都是出于神公义的审判。因此,因自己的沉沦指控神隐秘的计划,却同时轻看自己败坏的本性(沉沦真正的起因)是邪恶的。神为自己的创造之工作见证,为了拦阻他们因自己的沉沦指控祂。虽然出于神永恒的护理,遗弃之人受造是为了将来的沉沦,但这沉沦要完全责怪他自己,而不是责怪神,因他沉沦惟一的理由是他从神圣洁的创造中堕落到败坏不洁的邪恶中。

10.

第三个异议:拣选的教义教导神偏待人

神预定论的仇敌以第三个荒谬的异议侮辱预定论。我们主张神所悦纳为天国的后嗣,从永远的灭亡中得以释放之惟一的理由是神的旨意,而我们的仇敌却以此推论:神「偏待人」,虽然这是圣经多处所否认的。他们也接着说:若不是圣经的教导互相矛盾,就是神的拣选是根据人的功劳。首先,圣经宣告神不偏待人的含意与他们的含意不同,圣经所说的「人」不是那人本身,而是那些激发我们对人有恩惠、仁慈和尊荣,或刺激我们对人恨恶、藐视和羞辱的表征。这些是财富、权威、地位、职任、国籍、外貌,等等(cf. 申十17);

以及穷困、贫乏、卑贱、污秽、恶意,等等。

因此,彼得和保罗都教导「神不偏待人」(徒十34;cf. 罗二11;加二6),因为神不是根据种族接受犹太人而拒绝希利尼人(加三28)。这样,当雅各宣告神的审判不是根据人的财富(雅二5),也有相同的含意。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也宣告神在审判人时,并不考虑那人是奴隶还是自由的(西三25;弗六9)。

因此,我们若说神完全不在乎人的功劳,随己意拣选自己的儿女,同时弃绝其它人,并定他们的罪,也无人能抗议。

然而我们能更进一步的解释这教义。若有人问假如两个人在功劳上完全同等,那神在拣选中凭什么对他们作区分?我要反问他:「你认为蒙拣选之人本身有任何吸引神拣选的吗?」他们若承认没有可吸引神的事,而且他们必须这样承认,他们就也要承认神的拣选不在乎那人,而是根据神自己的慈爱决定善待人。神之所以拣选一个人而拒绝另一个人完全不在乎人,乃惟独在乎祂的怜悯。而且神随时随意彰显这怜悯。另一处经文也记载:「蒙召的,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林前一26),免得有人在神面前自夸。这完全证明神不偏待人!

11.

神在预定中的怜悯和公义

因此,有人错误和邪恶地指控神的审判有成见,因为神不都对所有的人采取同样的态度。他们说若万人都有罪,神就应当审判万人;若万人无罪,神就不应当审判任何人。但他们这说法若不是禁止神怜悯人,就是表示当神怜悯人时,祂必须完全弃绝自己的公义。那么他们在要求什么呢?若万人都有罪,万人都当受同样的惩罚。我们承认万人都有罪,却教导神仍怜悯一些人。他们说若要怜悯人就当怜悯万人。但我们回答:神在审判人中彰显自己的公义是妥当的。他们之所以不接受这说法,不就表示他们若非想夺去神施怜悯的权柄,就是要求神在公义之外怜悯人吗?

313奥古斯丁的这话与我们的教导完全一致:「既然在首先的人身上全人类都落在神的咒诅之下……神所拣选作贵重器皿的人不是自义的器皿……而是神所怜悯的器皿,然而神也造其它人作卑贱的器皿(cf. 罗九21),这不但不是不公义,反而是公义的。」

因为神所咒诅的人得他们所完全应得的审判,然而神所呼召的人却蒙他们所完全不应得的恩典,这样,神完全显为公义。就如借钱给别人的人有权利不收任何一个债务人欠他的钱,同样,也有权利要求其它债务人还债。「神也能随意施恩给祂所喜悦的人……因祂是怜悯的神,也能决定不施恩给万人,因祂是公正法官。神借着赐给一些人他们所不应得的怜悯……彰显自己白白的恩典……。神没有施恩给万人,就显明众人所应得的审判。」

当保罗说:「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十一32;加三22)时,同时他也能接着说:神不欠任何人的债,因没有人「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罗十一35 p.)。

(传讲预定论并无害,反而有益,

12–14

12.

第四个异议:拣选的教义熄灭一切想过正直生活的热忱

为了推翻预定论我们的仇敌也接着说:若预定论是真的,那为了行善所需的谨慎和热忱都将熄灭。他们说:人若听到神出于祂永恒、不改变的预旨预定人得生命或受灭亡,他们必定立刻推论自己怎样行事为人都无关紧要,因为自己的努力也无法拦阻或改变神的预定。如此,人将不顾一切的放纵自己,随从自己的私欲。显然他们这样说不完全是错的,因为的确有许多猪猡污秽地亵渎预定论,并以这借口完全不理会一切的劝诫和指责。神知道祂从前一次决定在我们身上将做的一切:祂若预定我们蒙救恩,祂会照自己的时间成就这事;他若预定我们受灭亡,即使我们抵挡这事工都是徒然的。

然而圣经要求我们以敬畏和敬虔的心相信这奥秘。圣经训练敬虔之人有截然不同的态度,并有效地反驳这些恶人疯狂的推论。因圣经教导我们,预定论并不是要激励我们大胆地以不敬虔的轻率想知道神测不透的奥秘,它反而要我们自卑,并因此在神的审判前战兢和看重祂的怜悯。 这是信徒的目标。但保罗叫这些发出咕噜咕噜声的猪安静。他们说预定论会使人继续刚硬的犯罪;因为他们若是神的选民,他们的罪也不会拦阻他们至终得生命。然而保罗教导神拣选我们的目的是: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既然拣选的目的是要我们成为圣洁,这教义应当激励和刺激我们迫不及待的顾念这事,而不是成为我们无所事事的借口。这两件事大不相同:因拣选使人得救而停止行善;因拣选使人得救而朝热心行善的目标迈进!我们当离弃仇敌亵渎的推论,因他们邪恶地颠倒拣选的顺序。

他们说神所预定受灭亡的人,若以无罪、正直的生活想在神面前蒙悦纳(cf. 提后二15)都是徒然的,这是更大的亵渎。他们这样说明显是无耻的谎言。因为过正直生活的努力惟独来自神的拣选。

因为神一切所遗弃的人,既然是神创造作为卑贱的器皿(cf. 罗九21)──不管怎样都会不断地犯罪激怒神,证明神的审判已预备临到他们身上。

314

13.

第五个异议:拣选的教义使一切的劝勉落空

又有人恶劣无耻地强解这教义,就如神的拣选与过敬虔生活的劝勉有冲突。奥古斯丁曾经因这谬论受到很大的侮辱。然而他写的书《论斥责与恩典》(On Rebuke and Grace)除掉了这侮辱。这本书的教导会满足一切敬虔和愿接受教导的人。我现在要强调几件事情,深盼这些会满足正直和不好争议之人。我们在上面说过,保罗坦然和公开地教导神白白拣选的教义。难道他的劝勉和告诫因此是冷酷的吗?但愿这些善良狂热份子将自己的热心与保罗的互相比较:他们的热心与保罗的比起来就像冰块。并且保罗以下的话完全澄清这误会。他说:「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帖前四7),而是「要我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帖前四4);他说:「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cf. Vg.)。

综上所述,对保罗的教导稍微熟悉的人都知道,保罗很奇妙的证明神的拣选和劝诫完全一致,而不是他们所说的互相矛盾。基督吩咐我们相信祂。然而当祂告诉我们:「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六65)时,祂的这话是真的也与祂的吩咐完全没有冲突。因此,我们要继续讲道使人获得信心,并使他们不断地获益在真道上坚忍到底。我们也不可停止传扬预定论,免得顺服神的人误以为自己有所可夸的,反而要他们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基督有极好的理由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太十三9)。这样,当我们向那些有耳可听的人讲道和劝勉时,他们会甘心乐意地顺服神,然而那些没有可听之耳的人这预言在他们身上得应验:「他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赛六9)。然而奥古斯丁说:「为何这些人有耳可听,但其它人却没有呢?『谁知道主的心?』(罗十一34)。难道因自己不明白神所向我们隐藏的,就要否定神已向我们启示的吗?」我之所以引用奥古斯丁的话,是因为深盼他所说的话比我的有更大的权威。他接着说:「若有人一听到神的拣选就为自己的懒惰所胜,停止迈向真理而开始完全放纵自己的私欲,难道这就能证明一切关于神预知的教导是错误的吗?他们说:神若预先知道他们将成为善良的人,难道他们不会成为善良,不管他们现在有多厉害的犯罪吗?并且,神若预先知道他们将是恶人,难道他们将来不会成为恶人,不管他们现在看来有多善良吗?」根据这样的推论,「难道我们应当否认或不传关于神预知的真理——特别是我们若不传也会导致其它的谬论?」他说:「不传真理的借口是一回事,传真理的必要性则是另一回事。若要究察人一切不传真理的借口,这是耗时费力的;其中一个是:当我们希望明白真理之人更明白真理时,反而绊倒那些不明白真理的人。然而,若我们因传真理绊倒那些不能领受真理的人,或因拒绝传真理绊倒那能领受真理的人,你说我们应当怎样行呢?难道我们不就是应当传真理,好让那能领受真理的人领受这真理,而不是拒绝传真理,使这两种人都无法领受真理,甚至绊倒领受真理的人?因他若听到真理并领受之,就能帮助更多的人明白真理。……难道我们应当不愿意传圣经的见证因我们害怕若这样将得罪那不能领受真理的人;但我们居然不怕因自己闭口不言,那能领受真理的人会相信非真理吗?」最后,他更简要清楚的说:「因此,若使徒和在他们之后在教会里的教师如此行——即,以敬畏的心传扬神永恒的拣选,以及坚持信徒过敬虔的生活——那为何我们这时代的人虽同样负责人传真理,却认为应当这样说:『即使圣经对预定论的教导是对的,然而我们不应当公开传讲这教义』?显然我们应当传这教义好叫有耳可听的人可以听见(可四9;太十一15;路八8)。然而,难道有耳可听的人不就是从那应许给人听真理之耳的那位所领受的吗?」的确,不领受真理的人可以拒绝,但那领受真理的人可以接受这真理而得生命。就如我们应当传敬虔之道……叫人正当的敬拜神……照样,我们也当传预定论……叫有耳可听神恩典的人不将荣耀归给自己,乃归给神。」

14.

奥古斯丁是我们正当传预定论的好榜样

然而那敬虔的奥古斯丁,既因有造就信徒与众不同的热心,尽量调整他传真理的方式免得他传的方式得罪人。他这样做提醒我们,我们不但应当传真理,同时也应当有传真理正当的方式。若有人这样讲道:「你若不信,你不相信的理由是因神预定你将受灭亡,」他这样传不但支持人的懒惰,同时也引诱人犯罪,他若接着说「现在拒绝听道的人之所以不相信是因他们的罪已经定了」这不是讲道而是咒诅人。奥古斯丁因此正当的吩咐这样的人,不可继续在教会里讲道,因他们是愚昧的教师,或邪恶、攻击人的先知。奥古斯丁在别处正确的教导:「斥责只在一方面成为人的帮助,就是当那在斥责之外帮助人的神可怜和扶助他。但为何一个人获益,然而另一个人却得不到益处?我们千万不要说,这是你的决定,而不是窑匠所决定的!」他之后说:「但当人们借着指责走上或回到神公义的道路上,难道不就是那叫人生长的神将恩运行在他们心里吗——不管是谁栽种或浇灌(林前三6–8)——而且当神决定拯救他时,没有任何人的自由选择能抵挡?因此我们不可怀疑神的旨意——就是那位『在天上在地下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的人(诗一三五6 p.),并且决定一切将发生的事(赛四五11)——是人的意志所能抵挡的,以至于拦阻他随己意行事,因祂甚至以人的意志随意行事。」此外:当神叫人归向自己时。「难道他以铁链捆绑人吗?祂反而在里面运行;祂掌管人心;祂感动人心;神甚至以祂自己所运行在他们心里的意志吸引他们。」同时我们也不应当省略他接下来所说的话:「我们既然不晓得谁是神的选民或谁不是,我们应该希望所有的人得救。这样看来,我们希望叫自己一切所遇见的人,在神所赏赐我们的平安里有份。然而我们的平安只会临到那些当得平安的人身上(路十6;

cf. 太十13)。因此,就我而论……我们应当以好意和严厉的斥责责备万人,免得他们自取灭亡或在其它的人的沉沦上有参与。但惟有神才能叫那斥责在祂所预知和预定的人身上有效。」

316II. 4. 4.奥古斯丁, Against Julian V. 3. 13 (MPL 44. 790 f; tr. FC 35. 254 f.).奥古斯丁, On the Predestination of the Saints 2. 4 (MPL 44. 962; tr. NPNF V.499); Sermons26. 5.5 (MPL 38. 173).So frequently 奥古斯丁; e.g., On Genesis, Against the Manichees I. 2. 4 (MPL 34. 175).参阅 Calumniae nebulonis cuiusdam de occulta providential Dei,回复 art. I (CR IX. 288f.; tr. H. Cole, Calvin’s Calvinism [1856], pp. 266 f.).「关于一些神学家对于上帝绝对的或独裁的意志观点,我不仅要驳斥,更深恶痛绝这种对上帝的认识,因为那样就把上帝的公义从祂的统治权分开了」在此加尔文驳斥了一种人常加在他身上的看法,这点在第四段中会继续讨论。见 F.Wendel 引用唯名论神学家的 potentia absoluta 的讨论,在当中他同时也提出唯名论神学家的误解之处 (Wendel, Calvin, pp. 92ff.). 参阅 Doumergue, Jean Calvin IV. 120 f.奥古斯丁, Unfinished Treatise Against Julian I. 48; II. 8 (MPL 45 1069 f., 1145).参阅 Erasmus, De libero arbitrio, ed. Von Walter, p. 80.上面第二段。

文中以 “Coelestinus” 取代 “Coelestius”(此处加尔文误植为 “Caelestinus”)。参阅 I.13. 1, note 3; III. 17. 15, note 18, and sec. 8, below.奥古斯丁, Letters 186. 7. 23 (MPL 33. 824; tr. FC 30. 207).奥古斯丁, Sermons 27. 3. 4; 6.6; 7.7 (MPL 38. 179−182).Erasmus, op. cit., p. 48.参阅 III. 22. 8, note 15.伦巴都, Sentences I. 40. 4; I. 38. 4 (MPL 192. 632. 628).加尔文 毫不迟疑地同意路德的意见,认为 Lorenzo Valla (d. 1457) 是支持预定论的盟友。

Erasmus 在他的著作 De libero arbitrio 中也承认,并加上加尔文的回应说,「Valla 对有那些有份量的神学家不具影向力」(op. cit., ed. Von Walter, p.13)。路德 在这个主题上将 Valla 和Wycliffe 相提并论 (Werke WA XVIII. 640)。Valla 的著作 Dialogue on Free Will (De liberoarbitrio) 由 M. Anfossi 所编辑,经 C. Trinkhaus 翻译加上有用的简介,收录于 E. Cassirer, P.O. Kristeller, and J. H. Randall, The Renaissance Philosophy of Man, pp. 147−182. See esp.pp. 174−178。Valla 的 Dialogue 1518 年于 Basel 发行初版。

“Decretum quidem horribile, fateor.” VG: “Je confesse que ce décret nous doitépouvanter.” 参阅 “horribilis Dei maiestas,” III. 20. 17. 加尔文虽然对此感到肃然起敬,但是却坚定地表示上帝是遗弃者的原因。在他的论文 On the Eternal Predestination of God 中有317谈论 (参阅 CR VIII. 316 ff.; tr. H. Cole, Calvin’s Calvinism, pp. 128 ff.)奥古斯丁, On Rebuke and Grace 10. 27 (MPL 44. 932; tr. NPNF V. 482 f.). 加尔文 重申亚当最初有自由意志 (参阅 I. 15. 8),但同时强调亚当的堕落是出于上帝的意志,于是我们看见人意志的薄弱和恩典与审判的能力。参阅 Cadier, Institution III. 427, note 2.Erasmus, De libero arbitrio, ed. Von Walter, p. 53.奥古斯丁, On Genesis in the Literal Sense VI. 15. 26 (MPL 34. 350).参阅 II. 3. 5; II. V. 1, 2.参阅 III. 21. 2, note 8.参阅 III. 17. 4.奥古斯丁, Against Two Letters of the Pelagians II. 7. 13−16 (MPL 44. 579−583; tr. NPNFV. 397−399).奥古斯丁, Letters 186.7.22;6.18 (MPL 33.824, 823; tr. FC 30.206;204).Pseudo-奥古斯丁, On Predestination and Grace 3. 3 (MPL 45. 1667 f.); 奥古斯丁, On the Giftof Perseverance 12. 28 (MPL 45. 1009; tr. NPNF V. 536).Erasmus, De libero arbitrio, p. 10; J. Faber, De absoluta necessitale 17 (Opuscula quaedam[Leipzig, 1537], fo. E 4).参阅他对 Quintinist 的描述:Contre la secte phantastique des Libertins (CR VII. 247).参阅 III. 22. 2−3.参阅 II. V.4−5; Congrégation sur l’élection éternelle de Dieu (CR VIII. 107); Calumniaenebulonis cuiusdam de occulta providential Dei (1558), 11charge (CR IX. 275−281; tr. H.Cole, Calvin’s Calvinism, pp. 323−328).奥古斯丁, On Rebuke and Grace (MPL 44.915−946; tr. NPNF V. 472−491).II. 22. 1−6.奥古斯丁, On the Gift of Perseverance 14. 37; 15. 38; 16. 40 (MPL 45. 1016−1018; tr. NPNFV. 540 ff.).奥古斯丁, op. cit., 20. 51; 22. 61 (MPL 45. 1025, 1030; tr. NPNF V. 546 f., 550).奥古斯丁, On Rebuke and Grace 5. 8; 14. 43, 45; 15. 46; 16. 49 (MPL 44−920, 942−946; tr.NPNF V. 474. 489 ff.). 参阅 Introduction X, note 59.


← 上一节
返回目录
下一节 →

发布于 2026年5月9日 17:20

导航
↩ 继续上次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