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卷 · 第1章

因亚当的堕落和背叛,全人类落在神的咒诅之下,从起初受造的光景中堕落了;原罪的教义

第一章 因亚当的堕落和背叛,全人类落在神的咒诅之下,从起初受造的光景中堕落了;原罪的教义

正确认识自己就除去一切的自信(1—3)

1. 对自我错误或正确的认识

b 古时的箴言以极好的理由劝人认识自己。①人若对人生之事一无所知是可耻的,但更可耻的是对自己一无所知。因为若是这样,那么当我们在最重要的事上做决定时,我们就会可悲地自欺甚至盲目!

既然认识自己如此重要,我们就应当更加留意,免得错误地认识自己。就如一些哲学家虽然劝人认识自己,但目的是劝人认识自我的价值和卓越,并且他们只叫人思想那使人盲目自信、自高自大之事(创1:27)。

然而,认识自己首先在于考虑到我们被造时的光景,以及之后神如何继续慷慨地恩待我们,如此我们就会知道,我们的本性若没有在亚当里受玷污该有多高贵;同时也要提醒自己,我们没有什么不是领受的,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神喜悦赏赐我们的。因此,我们完全依赖他。其次,也要考虑到我们在亚当堕落之后的悲惨处境,若认识这点,我们一切的自夸自大和自信都将消散,使我们自觉羞愧而谦卑下来。起初,神照自己的形象造我们(创1:27),好激励我们热心为善并默想永生。而为了避免人类的高贵(使我们与禽兽有别的高贵)因人的无知被葬送,我们就当承认神赏赐我们理智和理解力是要我们过圣洁和正直的生活,好让我们可以朝着那荣耀、永生的目标奔跑。

但当我们思考那起初的高贵时,我们就不得不对照我们目前悲惨的光景,而发现自己的污秽和羞愧,因为我们在始祖亚当里从起初的光景中堕落了。因此,我们就憎恶自己而谦卑下来,以至在我们心中燃起寻求神的热诚,因为他能重新赏赐我们已完全失去的美善。

2. 人生来倾向虚幻的自我崇拜

b 这就是圣经真理对我们自我省察的要求:即要求这样一种知识,它能帮助我们除去依靠自己能力的一切自信、拆毁我们自夸的一切根据,及至终引领我们顺服神。我们若想在理论上或现实上达成这目标,就当持守这样的准则。我并非不晓得思量自己的美德是何等令人快乐的事。然而,我们更应当 认识自己实际可悲的贫乏和丑行,而因此感到羞愧。b 的确,人生来最喜爱被人奉承。因此,当他发现他的才能受人崇拜时,便倾向于过分地相信自己的才能。大多数人皆如此,所以并不足为怪。既然所有的人与生俱来拥有盲目的自爱,所以他们深信,在他们身上没有任何可憎恶的事。因此即使没有人教导,他也完全心存这虚妄的看法,即人靠自己完全能过善良与幸福的日子。②或许有人较含蓄地将部分原因归诸神,免得别人认为他将一切的才能归诸自己,他们就将这称赞大部分归给自己,仍然对自己自夸和自信。

没有比恭维更令人快慰的事,因这恭维迎合人骨子里的骄傲,使人飘飘然。因此,几乎在每一个时代,当有人以最动听的话语公开地赞美人性时,便大受欢迎。然而,不论这叫人自我满足的赞美如何堂而皇之,却仍然只是自我陶醉罢了。其实,这赞美欺哄了一切相信之人,使他们至终沉沦。当我们依靠一切虚空的确据时,我们就思考、计划,以及努力去做我们认为恰当的事,但我们成就了什么呢?虽然我们这样做——从一开始就缺乏智慧和道德——难道我们仍要勇往直前,以致自取灭亡吗?那确信自己能行任何事之人的结局必是如此。人若相信那些唯独强调人之美德的教导,非但不会在自我认识上有长进,反而会陷入可怕的无知中。

3. 自我认识的两大障碍

b 所以,神的真理在这方面与一般人的看法是一样的,即智慧的另一部分是认识自己,然而有关人如何获得这自我的认识则有很大的分歧。根据属肉体的判断,当人确信自己的智慧和正直而放胆激励自己尽美德的本分,并离弃恶行、竭力追求完美和卓越时,人自认非常清楚地认识自己。但那按照神审判的标准鉴察自己的人,找不到任何令自己自信的事。他越鉴察自己,便越忐忑不安,直到所有的自信消失无踪,完全不再相信依靠自己能过正直的生活。

e 然而神却不希望我们忘记他在始祖亚当身上所赐给我们的高贵,b 这高贵应当激励我们热心追求公义和良善。因我们不可能想到起初的光景或神造我们的目的,而不同同时被刺激去默想永生,并渴慕神的国。这样的默想不但不会使我们骄傲,反而对自己灰心,以致降卑自己。因为我们已经从起初的景况中堕落了,也已经对神造我们的目的完全生疏,因此我们厌倦现今的景况,并渴慕已丧失的福分。③但当我们说人在自己身上没有找到任何快乐的根据时,我们指的是在人身上没有任何可夸耀的根据。所以,人对自己的认识可以分成两部分。首先,人应当思考神创造他并赏赐他高贵才能的目的。④这认识应当激励他默想当归给神的崇拜和来世的盼望。⑤其次,人应当思量自己的才能,更确切地说,自己的无能。而人一旦发现自己的缺乏,就对自己失望,羞愧地俯伏在神面前。前半部的思考使人认识自己的本分如何,后半部的思考使人确知他尽这本分的能力能达何种程度。我们将按照次序分别讨论之。

亚当的罪使人完全堕落,并丧失起初的福分(4—7)

4. 堕落的记载表明何谓罪(创3章):背信弃义

既然神严厉地刑罚,那必定是深重且可憎的罪,我们必须思考,在亚当的堕落中,那惹动神向全人类大发烈怒的罪是怎样的罪。我们若只将亚当的罪视为贪食(普遍的观点),则是肤浅的;就如最高尚的道德只不过是节制口欲不吃某种果子,尤其是当他身边充满各式各样甜美的果实之时。

所以我们应当更深入地省思这是怎样的罪。神禁止亚当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为了试炼亚当的顺服,并看他是否乐意听从神的吩咐。就连这树名字的本身也证明这命令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使亚当满足于他所有的,并阻止他因恶欲而自高。神的应许,即只要亚当吃生命树上的果子,就有永生的盼望;另一方面,他也警告亚当,若吃分辨善恶树上的 果子必定死,目的是要试炼他的信心。因此,就不难推论亚当是如何激 怒神的。其实,奥古斯丁说得对,他说骄傲是万恶之源。⑥若人的野心没 有诱惑他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他就能持守起初的光景。

我们若留意摩西对这诱惑的描述,就能更清楚地明白这是怎样的 罪。女人因被蛇引诱,悖逆地偏离了神的话语,这清楚地告诉我们,不 顺从神就是堕落的开端。保罗的教导也肯定这点,他说:因一人的悖 逆,众人都成了罪人(罗 5:19)。然而我们同时要留意的是,亚当背叛 了神,不仅是因为他被撒旦难以抗拒的恭维所诱惑,也是因为他厌倦了 真理而转向虚谎。的确,我们一旦轻视神的话语,就立刻不再敬畏神。 除非我们留心听神的话,否则他的威严必不在我们心中,对他的敬拜也 遭到破坏。因此,不忠就是堕落的根源。之后,人的野心、骄傲,以及忘 恩负义被激发出来,都是因亚当偏要得到超过神所赐给他的,并无耻地 藐视神丰盛的供应。就亚当而言,照神的形象被造根本让他不屑一顾, 除非与神同等,这是多么可怕的邪恶!既然人离弃造物主的权柄,甚至 悖逆地卸下肩上的轭——这是污秽可憎的罪,想为亚当脱罪是徒然的。 然而亚当不但背道,也邪恶地指责神。亚当轻率地相信撒旦对神的毁 谤,因撒旦指控神说谎、嫉妒,以及怀着恶意。最后,他的不忠为野心 留地步,而野心又产生了顽梗的悖逆,结果,因放弃了对神的敬畏,就 放纵自己的私欲。因此伯尔纳(Bernard)正确地教导,就如当时亚当聆 听魔鬼的话而敞开了死亡之门(参阅耶 9:21),如今当人聆听福音时, 救恩之门便向我们敞开。⑦因为若不是亚当先不信神的话,他绝不敢抵挡 神的权柄。这就是勒住一切私欲最有效的缰绳,即深信没有比借遵守神 的诫命而行义更美的事;也相信幸福生活最终的目标是讨神喜悦。然而,亚当竟然被魔鬼的亵渎所勾引,以致竭尽所能地污蔑神一切的荣耀。

5. 人类最初所犯的罪就是原罪

°若亚当继续与他的创造者联合就是他的灵性生命,同样,若他与神疏远就是他灵魂的死亡。既然亚当颠覆了整个大自然的秩序,那么,全人类因他的悖逆而沉沦就不足为怪了。保罗说:“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罗 8:22),“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罗 8:20)其原因无疑是一切受造物正在担当人所应得刑罚的一部分,因为它们是为了人的缘故受造的。既然因为亚当的罪孽,全地都受到咒诅,那么这咒诅扩散到他所有的后裔是理所当然的。e 所以,当神在亚当身上的形象被破坏之后,不只是他一个人受惩罚——b 神起初赐给他的智慧、美德、圣洁、诚实,以及公义都变成极可怕的灾病、心盲、无能、污秽、虚妄,以及不公义——e 甚至牵连他一切的后裔。

b 这就是教父所说遗传在人身上的“原罪”。“罪”这词表示人类从起初善良和圣洁的本性上堕落了。e 教会历史上对此颇有争议,°即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于是罪临到众人,这与一般人的看法完全相反。这也许就是为何古时的神学家完全不能领悟这教义,至少他们对原罪的教导不够清楚。虽然他们胆怯,但帕拉纠(Pelagius)却大胆、亵渎地捏造亚当的罪并没有影响到他后裔的谎言。⑧撒旦借此企图掩饰原罪这疾病,免得人得医治。b虽然圣经清楚地教导:罪是从亚当而来并牵连他所有的后裔(罗5:12),但帕拉纠却诡辩说:罪的传播是因人与人之间的模仿,并非与生俱来。虔诚之人(尤其是奥古斯丁)努力地向我们证明,我们并不是出生后才被罪玷污,而是当我们在母腹里就有了罪,⑨若否认这点,就是极端地狂妄无耻。但当我们想到敬虔的奥古斯丁在其他教义上指责凯利斯提乌派(Coelestian)和帕拉纠主义者是无耻的兽类时,我们就不会对他们的大胆感到惊讶。大卫的确承认自己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p.)。他并不是在指责他父母的罪,而是为了彰显神的恩慈,所以承认从他母亲怀他时他就有了罪。显然,这并不是单指大卫,大卫所代表的是全人类共同的光景。

既然全人类都出于不洁的精子,所以我们生来就已被罪恶玷污。在我们未见天日之前,神就视我们为污秽和不洁。“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正如《约伯记》所说的(伯14:4,参阅Vg。)。

6. 原罪不是模仿而来

因此,父母的污秽遗传给儿女,甚至所有的后裔在出生时就无一例外地被玷污了。若非我们追溯到人类的始祖,我们就无法找到那污染之源。b我们必须确信,亚当不但是人类的始祖,也是人类本性之根,因此说全人类受亚当罪的玷污是应当的。使徒保罗对亚当和基督的比较就清楚证明这点:“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如此,借着基督的恩典,我 ⑨参阅Augustine,City of God XVI.27:“婴儿……因生来在亚当里,也就违背了神的盟约……婴儿……生来就有罪,不是本罪而是原罪。”(MPL 41.506;tr. NPNF II.326)奥古斯丁另外说了许多类似的话,请参阅Smits II.30 和 OS III.233 f.。帕拉纠因奥古斯丁在《忏悔录》里的一句名言,意味人无能为力,就开始反对他(X.29.40;X.31.45):“Da quod iubes et iube quod vis”(只要你赏赐你所吩咐的,并求你随意吩咐)(MPL 32.796,798;tr. LCC VII.225,228)。参阅II.5.7,注释17;II.8.57,注释67。 们重新获得义和生命(罗 5:17)。那么帕拉纠主义者在此要胡说些什么呢?难道要说亚当的罪是因模仿而流传下来的吗?难道基督的义只是要我们效法的榜样吗?这是无法容忍的亵渎!既然基督的义和生命归给我们是毋庸置疑的,就证明我们的义和生命都在亚当里丧失了,而在基督里又重新获得。罪借亚当临到众人,却被基督除去了,①这是圣经清楚的教导:“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 5:19 p.)二者彼此的关系就是:亚当的败坏牵连我们,使我们与他一同堕落,然而基督以他的恩典使我们重新获得救恩。

在如此清楚的真理之下,我认为无需再费时费力地引证。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所说,就是要坚固敬虔之人对复活的信心。因此,他教导说:人在亚当里所丧失的生命在基督里重新获得了(林前 15:22)。保罗宣告所有的人在亚当里都死了,同时也宣告我们都沾染了罪的疾病。因为人若没有沾染罪,就必不被定罪,这经文的后半部分清楚地解释保罗在这里的意思,他说人在基督里重新获得生命的盼望。但我们都知道,这盼望是来自基督将他的义归给我们,使我们得生命。保罗在另一处又说:“心灵却因义而活”(罗 8:10 p.)、“我们在亚当里死了”。这些话唯一的解释是:亚当的犯罪不但使自己受祸和沉沦,也使全人类的本性与他一同沉沦了。基本上,不是因他所犯与我们毫无关联的罪,而是因他的堕落使他所有的后裔沾染了他的败坏。

“若不是人在母腹里已被咒诅,那保罗的这话‘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就毫无根据了(弗 2:3)。显然,保罗不是指我们受造时的‘本性’,而是因这本性在亚当堕落后被玷污了。因此,我们若说神是死亡之源,是极不恰当的。亚当败坏自己,②也污染了他一切的后裔。基督是我们天上的法官:“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 3:6),清楚地证实所有的人生来都是败坏和邪恶的,因此,除非人重生,否则生命之门是关闭的(约 3:5)。

7. 罪从一代传到另一代

b 我们无需费时费力地讨论古时的教父热烈争论的这问题,即儿子的灵魂是否延续自父亲的灵魂,因罪主要是玷污了人的灵魂。我们应当满足于知道这一点:主将他喜悦赏赐人类的恩赐交托给亚当,所以在亚当丧失了这些恩赐时,我们所有人的恩赐也丧失了。因为亚当领受的、他之后又丧失的那恩赐,是他为全人类领受的恩赐,因此,我们又何必在乎灵魂是否从父亲延续而来呢?换言之,当我们说亚当丧失原义时,全人类的本性也丧失原义而赤裸了,而在他犯了罪后,全人类的本性也玷污了,这是合理的。如此看来,败坏的树枝从败坏的根里生出来,又将它们的败坏传播给新生出的幼芽。因此,儿女从父母那里就败坏了,也将这败坏传给所有的后裔。亚当的败坏就如一条永不止息的河流,将他的败坏从祖先传给后裔。这败坏并非源于肉体或灵魂本身,而是因神预定人类的始祖亚当将替他所有的后裔得着和丧失神所赐的恩赐。

b 要驳倒帕拉主义者们的异议并不困难,他们主张说,儿女的败坏不可能遗传自敬虔的父母,反而因父母的敬虔而分别为圣(参阅林前7:14)。但儿女们的出生并没有承袭父母属灵的重生,而是承袭了父母败坏的肉体。又如奥古斯丁所说,不管一个人是有罪的非信徒还是圣洁的信徒,他所生的儿女不是圣洁的而是有罪的,因他从腐败的本性中生了他们。⑩的确,儿女在某种程度上与父母的圣洁有分,这是神特殊的赐福。然而,这并不与人类在亚当里受到普遍的咒诅这事实有冲突。④罪是与生俱来的,而成圣却出于超自然的恩典。

原罪就是那应当受刑罚的本性堕落,而这本性并非人类受造时的光景(8—11)

8. 原罪的性质

⑩我们必须对原罪下定义,以免我们以下的论述模糊不清。⑩我无意探讨许多不同作者对原罪所下的定义,我只要教导我认为最符合真理的定义。所以原罪的定义是,人类本性中遗传的堕落和败坏,其扩散到灵魂的各部分,不仅使我们落在神的震怒之下,又使我们行出圣经所说“情欲的恶事”(加5:19),保罗通常恰当地称之为罪。⑥原罪所产生的行为包括奸淫、淫乱、偷窃、恨恶、谋杀,以及荒宴,他称为“罪所结的果子”(加5:19—21),尽管圣经,甚至保罗自己通常称之为“罪”。

⑩我们必须格外留意如下两点。首先,我们本性的各部分都被这极大的败坏毒害和扭曲,所以我们都在神公义的定罪和刑罚之下。因神唯独悦纳的是公义和纯洁,但这并不等于我们要因亚当的过犯而受刑罚。圣经记载,因亚当的罪,我们都落在神的审判之下,意思并不是说我们虽然无罪或无可指摘,却仍要担当罪的刑罚,而是说,因亚当的过犯,牵连我们与他一同受咒诅,并与他一同陷入罪中。我们不但在亚当里受审,亚当的罪也住在我们里面,因此我们受处罚是公义的。因此,虽然奥古斯丁常常称罪为“别人的”,但为了教导罪是借着生育传给我们众 ⑫参阅Augustine,“Regeneratus non regenerat filios carnis, sed generat.” On the Grace of Christ and on Original Sin II.40.45 (MPL 44.407;tr. NPNF V.253)。

⑬Acts of the Synod of Trent with the Antidote I, session 5, decree 1 (CR VII.425 f.;tr. Calvin, Tracts III.86 ff.)。 人,他同时也说各人要担当自己的罪。①使徒保罗贴切地声明:“罪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 5:12)也就是说,众人都被圈在原罪里面,也被玷污了。因此,连婴儿一出母腹就已被定罪,他们被定罪并不是因为别人的罪,而是他们自己的罪。即便他们未曾结出罪的果子,然而罪的种子已隐藏在他们里面。事实上,他们的整个本性就是罪的种子,所以这本性必定是神所厌恶的。②由此可见,神视这本性的败坏为罪是公义的,因为若不是罪,就不可能受审。

③其次,这邪恶在人心里是永无止境的,而且继续不断地结新果子——就是我们以上所描述情欲的恶事——就如熊熊火炉中不断冒出的火焰和火星,或如泉源中不断涌出的新水一样。④所以将原罪定义为“那应当存留在我们里面的原义的丧失”,⑤虽然表达了原罪的真义,⑥却没有适当地表达出罪的权势。⑦因我们的本性不但没有良善,反而是罪恶满盈,不可能在罪恶上一无所为。有人恰当地说原罪是“私欲”⑧,而我们接着说,人心里里所有的一切,从思想到意志、从灵魂甚至到肉体都被这私欲充满和玷污。但大多数人都不会这么说。简言之,人本身就是私欲。

9. 罪败坏了整个人

“我已经谈过,在亚当离弃了义的源头之后,人灵魂的各部分都被罪占据了。因他不但被卑贱的情欲诱惑,他的思想也被难以言喻的不敬虔占据,傲慢甚至也渗透到他的心中。所以,我们若将罪所产生的败坏局限于情欲,是毫无根据和愚昧的;或若将之称为“燃烧、刺激肉欲的火种”,也是愚昧的。彼得·伦巴德在原罪上的教导证明他完全无知。他说原罪之根在于肉体;保罗也有类似的说法,虽然不是完全的,然而他的意思是原罪借着肉体更明显地表露出来。⑭难道保罗会教导唯有灵魂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个灵魂敌挡神的恩典吗?当保罗教导说:败坏不只存在于灵魂的一部分,而是灵魂的各部分都被这致命的疾病玷污,这就消除了我们一切的疑虑。因当保罗论到人败坏的本性时,他不但痛斥人的纵欲,更痛斥人的思想昏昧,心也因此堕落了。⑮

《罗马书》第3章的整个内容都在描述原罪(1—20节)。人的“重生”使我们更清楚地了解原罪。既因圣灵与老我和肉体敌对,不但施恩改变情欲,甚至也改变灵魂的各部分。所以,保罗不但吩咐我们要治死一切的情欲,也劝勉我们要“将心志改换一新”(弗4:23)。在另一处经文中,他同样激励我们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12:2)。由此可见,灵魂最卓越和高贵的部分不只受到伤害,也已败坏到人不但需要改变,也需要一个新的本性。之后我们将会讨论罪占据人的思想和心的程度。我现在要说的只是人已从头到脚被罪淹没,甚至没有一部分不受罪的影响,甚至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罪。如保罗所说,一切属肉体的思想和情欲都是与神为仇(罗8:7),也是灵魂的死亡(罗8:6)。

10. 罪不是人受造时的本性,而是堕落后的本性

b 我们说人生来是邪恶的,但那些因这缘故将自己的过错归给神的人有祸了!⑯ 他们邪恶地说自己的污秽是来自神的作为,其实他们应当承认亚当无玷污、无瑕疵的本性才是神的作为。所以,人的沉沦是由于人本性的罪,而不是神的作为,因为人之所以沉沦是由于他从原先的景况中堕落了。

我们在此不可埋怨说,若神阻拦亚当堕落,不是对我们更好吗?⑰ 敬虔之人应当恨恶这异议,因这乃出于过分的好奇心。这问题与神隐秘的预定有关,我们将在恰当的时候讨论。⑱ 但我们不要忘记我们的败坏是因自己本性的堕落,免得我们指控那创造我们本性的神。的确,这致命的伤害无法与我们的本性分开,然而,关键是,这伤害是外来的,还是从起初就存在的。显然,伤害是罪所导致的。倘若我们要责备就当责备自己,这是圣经清楚的教导。《传道书》说:“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7:29)显然,人的堕落只能归咎于自己,虽然神以慈爱赐给人义,但人却因自己的愚昧落入虚空。

11. “自然的腐败”并不来自于神所创造的“大自然”

b 因此,人的堕落是与生俱来的,但不是受造时就有的。⑲ 我们这样说是要教导:这堕落是外来的,不是神创造时赐给人本质的一部分。而我们必须称之为“与生俱来”,是免得有人认为堕落是由于人的恶行,事实上这堕落是借遗传而来的。这教导也有圣经的根据,保罗说:“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弗2:3)既然神尚且喜悦他最微不足道的受造物,难道他会对他最高贵的受造物——人有敌意吗?神所恨恶的是已败坏的受造物,而不是起初的受造物。所以,既然人生来就被神憎恶,这就证明人生来就有堕落的本性。因此,奥古斯丁在谈论人败坏的本性时,勇敢地称那些在未重生之人身上做王的罪为“与生俱来”的。⑳这就完全反驳摩尼教徒(Manichee)愚不可及的教导。他们因为相信人的本质是败坏的,所以教导有另一位造物者创造人——为了避免将罪的起因归咎于公义的神㉑

① 加尔文在此所指的是他在第一卷开头的教导,即认识神和认识自己。参阅 I.1.1 以及本章的第一和第四节。请参阅 Erasmus 的 Enchiridion 3 (tr. LCC XIV.308 ff.)。德尔菲(Delphi)的庙宇上写着 “Γνῶθι σαυρόν”(或 “σεαυρόν”),即“认识你自己”。色诺芬(Xenophon)的 Memorabilia IV.2.24–29(LCL edition, pp.286 f.)记载:苏格拉底(Socrates)用这句话教导他的学生。参阅 Aristotle, Rhetoric II.21.1395a(LCL edition, pp.282 ff.)。西塞罗引用并解释这句话不只一两次,譬如:当阿波罗(Apollo)说“认识你自己”,意思是“认识你自己的灵魂”,Tusculan Disputations I.22.52(LCL edition, pp.62 f.)。这与加尔文的教导一样。
② Cicero, Nature of the Gods III. 35, 87, 88. 学者科塔(Cotta)说:虽然每一个人都有知识、美德和信心,但我们要向神求告安全、财富和胜利(tr. LCL edition, pp. 372–375)。
③ 潘尼埃(Pannier)说,加尔文在这里教导意志捆绑这教义的重要性。当我们明白神创造我们的目的,并想到现今道德上的无能为力,这就激励我们寻求神的力量和释放(Pannier,Institution I.311,note a on p.84)。
④ 参阅 I.15.1—4。
⑤ “Vitaeque futurae meditationem”,参阅 III.9。
⑥ Augustine, Psalms, Ps. 18.2.15 (MPL 36.163; tr. LF Psalms I 138 f.)。
⑦ Bernard, Sermons on the Song of Songs 28 (MPL 183.923; tr. S. J. Eales, Life and Works of St. Bernard IV. 179)。
⑧ 帕拉纠(ca. 354–420)是英国的修道士。他攻击奥古斯丁的教义,即因亚当的罪,人生来是堕落的。这激励 Augustine 写下许多的文章和信为这教义辩护。参阅 Augustine, Retractations I 13. 5 (MPL32. 604), Against Julian III. 26. 59 (MPL 44. 732 f.; tr. FC 35. 159 f.)。帕拉纠和他更为挑衅的同工凯利斯提乌(Coelestius)从罗马去到北非、巴勒斯坦和小亚细亚,得了许多的门徒。帕拉纠主义在迦太基的两个教会会议(412 年和 418 年)和在皇帝的勒令中被定为异端。教皇佐西姆(Zosimus)在此勒令之后不再善待凯利斯提乌,反而与众教会一同咒诅他,然而这异端已经被传开了,它主要的教导是人性本善。贝滕森(H. Bettenson)简洁而正确地解释这争议,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pp. 74–87。苏德尔(A. Souter)编辑了帕拉纠的作品,Pelagius’ Expositions of the Thirteen Epistles of St. Paul, Texts and Studies IX (Part I, Introduction; Part II, Text)。
⑨ 加尔文在这里用了一个富有争议性的单词 tradux,他指的是教父对灵魂来源的辩论。参阅 L 15.5,注释15。虽然奥古斯丁和加尔文都强调人被造时是合一的,但他们都不主张灵魂传殖说。这理论教导亚当的灵魂是神本质的一部分,并且亚当一切后裔的灵魂都来自亚当。事实上,加尔文完全反对这样的教导。奥古斯丁对灵魂来源的另一种解释(创造说)的反对是由于文森特·维克托粗略的解释。参阅 Augustine, On the Soul and Its Origin L 4;II.14(MPL 44.477;507 f.;tr. NPNF V. 316,340 f.)。要了解中世纪一般人对这问题的观点,参阅费尔韦瑟(E. R. Fairweather)对拉昂的安瑟托(Anselm of Laon)(LCC V 261,note 2)一篇文章的注解。为了明白这整个争议,请参阅 C.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II.3 和 J. F. Bethune-Baker, An Introduction to the Early History of Christian Doctrine,pp. 302 ff.。多数的加尔文主义者主张创造说,即每一个人的灵魂都是神新的创造。贺智在64页说:“加尔文、贝扎(Beza)、图瑞丁(Turretin)和大多数改革宗神学家都主张创造说。”其实一些反对宗教改革的人也同样主张这立场;参阅 Alfonso de Castro, Adversus omnes haereses II,s. v. “anima”(1543,fo. 34 C–35 A)。
⑩ 关于这问题,伯努瓦(Benoit)引用加尔文对《约翰福音》的注释(3:6)。在那里,加尔文说,原罪不是借着行为传下来的,而是神预定全人类在亚当里受败坏,并因此丧失神借着亚当赐给我们的众恩赐。
⑪ Augustine, On the Grace of Christ and on Original Sin, loc. cit.
⑫ 梅兰希顿(Melanchthon)形容原罪是“某种诱惑人犯罪且与生俱来的倾向、冲动和力量(genialis impetus et energia)”。他用火焰往上燃烧和磁铁的吸引力来比喻原罪,他认为一般经院哲学家对原罪和本罪的区分是错误的。他虽然同意经院哲学家说原罪是“原义的丧失”,但他同时强调这定义是不完全的,因为他相信原罪是出于原始自爱的主动的不信仰。Loci communes(1521),ed. H. Engelland, in the series Melanchthons Werke in Auswahl, ed. R. Stupperich, II. 1. 17 ff.,tr. from Kolde’s 1910 edition, C. L. Hill, The Loci Communes of Philip Melanchthon, pp. 81 ff.
⑬ 奥古斯丁常常采用“贪心”一词,譬如在他的论著 On Marriage and Concupiscence 中,但该词更广泛的意义是“在我们邪恶肉体中的律法”(I. 34)(MPL 44. 435,tr. NPNF V. 277)。彼得·伦巴德在讨论亚当的罪如何传给他的后裔时,形容原罪为“罪的印记,即私欲”(fomes peccati, id est, concupiscencia),也说它是“与生俱来的恶,且这恶伤害万人,因为万人都在亚当里面,生在肉欲当中”。Sentences, II. 30. 7 f.(MPL 192. 722)。参阅兰顿(Stephen Langton)对原罪很有趣的解释,他的解释是一般经院哲学家代表性的解释,LCC X. 352 ff.
⑭ Lombard, Sentences, II. 30.7 f. and 31.2–4 (MPL 192.722, 724).
⑮ 参阅 II.2.15, ad finem; II.3.2。
⑯ 这是加尔文对放纵派的指控之一,Contre la secte phantastique des Libertins (1545) (CRVII. 184 f.) 以及 Epistre contre un certain Cordelier (1547) (CR VII. 347, 350 ff.)。
⑰ 参阅 Augustine, On Genesis in the Literal Sense XL.4, 6, 10, 13 (MPL 34.431–434)。
⑱ III. 21–24;参阅 I. 15.8。潘尼埃说这段在1539年和1541年的版本里,是加尔文在他所有的作品中第一次提到“预定”这个词(Pannier, Institution I. 312.)。其实在他的 Instruction et confession de foy (1537) (OSI. 390;tr. P. T. Fuhrmann, Instruction in Faith, p. 36) 中就已提到“预定”这个词的动词形态。
⑲ 参阅 I. 1.2,注释7;I. 14.3,注释11。
⑳ Augustine, On Genesis in the Literal Sense I.1.3 (MPL 34.221); Contra Julianum, opus imperfectum V.40 (MPL 45.1477).
㉑ 参阅 I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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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19日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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