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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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目 录

本章分为两部分:第1至10节,与第11至36节。在前一部分中,使徒教导说,犹太人被弃绝并非全然如此。仍有余剩的人,或许比许多人所设想的还要多得多,得以蒙留;虽然照着先知们的预言,这民族的大多数确已被弃,见第1至10节。在后一部分中,他表明这弃绝并非终局。首先,犹太人的复兴是一件可羡慕、也可期望之事,见第11至24节。其次,这也是神已定意要成就之事,见第25至32节。本章末尾以一段崇高的宣告作结,颂扬神在其一切待人之事上所显明那不可测度的智慧,见第33至36节。在论述本章所教导的重大教义真理之际,保罗又间以许多实践性的劝勉,意在使这些真理在犹太人与外邦人身上、尤其在外邦人身上,发出其应有的功效。

罗马书 11:1-10

分析

犹太人被弃绝并非全然的弃绝,这一点从以下所述已足以显明

使徒自己便是明证,其余的人姑且不论,第 1 节。正如在以利亚的时代那样,神为自己留下了忠心的余数,第 2-4 节。这余数得救,全然是恩典的事,第 5、6 节。事情的真相乃是:以色列作为一个国民,被排除在基督的国度之外,唯有蒙选召的人得以进入其中的福分,第 7 节。犹太人中大部分人遭弃绝一事,他们自己的圣经早已预言,第 8-10 节。

注释

第 1 节。我且说λέγω οϋν我便问:从我上文所说的,是否可以推断神弃绝了他的百姓?我们若想到神向犹太民族——就是神特选的百姓——所立的应许何其之多,又想到圣经何其屡屡宣告,如诗篇 94:14 所言「耶和华必不丢弃他的百姓」,那么前几章所讲犹太人被弃绝的道理,被人视为与神的话语相悖,也就不足为奇了。保罗解开这一难处:首先指明犹太人的被弃并非全体的,也非终局的;其次证明所论的那些应许,本非指着犹太民族本身而言,乃是指着蒙拣选者,即属灵的以色列而言。ἀπώσατο 一词置于句首,表明其为强调之语。神是否已彻底(全体地、终局地)弃绝了他的百姓?保罗对此加以否认。他并未主张过任何此类之说。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被弃绝,与神向他们列祖所应许的一切并无矛盾。那些应许并未保证一切犹太人得救,也未保证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得救。而他所极力宣讲的道理,也并不含有一切犹太人尽被弃绝之意。为作明证,他补充说: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保罗并未教导他自己是被弃的。他既为自己、并为一切与他同信基督之人,宣称在弥赛亚的国里有分,这就清楚显明他并未教导全以色列尽被弃绝。德韦特与迈耶却与几乎众所公认的看法相左,对使徒此语另作一解。他们以为使徒是斥退犹太人全体被弃这一念头,因其与他爱国之情不合: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一个犹太人怎能信神已丢弃他的百姓呢?然而上下文分明有利于通行的解释。使徒接着说明,普遍的背道并不等于全然的弃绝。这民族作为一个民族,从前也曾转向偶像,然而仍有余剩之民持守忠信。如今也正是如此。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参看腓立比书 3:5。保罗是由亚伯拉罕血脉而出的犹太人,并非仅是归化的外邦人;且他出自最蒙恩眷的支派之一。犹大与便雅悯二支派,尤其在被掳归回之后,乃是这神治之民的主要代表。

第2节。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此节可有两种解释。他的百姓一语,可如前节那样,理解为犹太民族,而他预先所知道的一句,则含蓄地说明神未曾弃绝他们的缘由。照此解法,本句不过是把前节的意思重述一遍:“不可从我所说犹太人被弃绝的话推断,神已弃绝了他一切拣选的子民。如今蒙保存者众多,正如以利亚的日子一样。”第二种解释则要求把重音放在他预先所知道的一语上,视之为对前面他的百姓一语的限定与区分:“神诚然弃绝了他外在的子民,即犹太民族本身,但他并未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照此解法,他的百姓是指选民,即他属灵的子民,或曰真以色列。这一解释显然更为可取:第一,因为保罗在第9章6至8节所作的正是这一区分,且是为着同一目的而作:“外在以色列被弃绝,并不使神的应许落空,因为那些应许所着眼的并非属肉体的后裔本身,乃是属灵的以色列。”

所以,如今我说外在的以色列被弃绝,并不意味着那真正被选的以色列——就是应许所归属的那一群——也被丢弃了。’ 2. 因为这显然正是保罗在下文自己所作的解释。这民族的大多数被丢弃了,但”照着恩典的拣选,还留下余数”(第5节)。保罗在第7节说,以色列人作为一个整体,未能得进弥赛亚的国,”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因此显而易见,神预先所知道的百姓,就是那未被弃绝的,正是第5节所说的”余数”,也是第7节所提到的”蒙拣选的人”。 3. 因为取自旧约的例证也最合于这一解释。在以利亚的日子,神弃绝了这百姓的大部分,却照着至高主权的恩典为自己留下所拣选的余数。所以在两处情形中,所作的区别都是在外在的百姓与蒙拣选的百姓之间。

就是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关于译作他预先所知道一词的种种含义,参看第八章29节。并可比较罗马书 7:15;提摩太后书 2:19;哥林多前书 8:3;加拉太书 4:9;箴言 12:10;诗篇 101:4;帖撒罗尼迦前书 5:12;马太福音 7:23。此处所用的“预知”,其中所含的不只是单纯的预先知晓——就预先知晓而言,一切人、一切事皆是其对象。神所预知的百姓,乃是因这预知而与其余万民有别的百姓。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神认识属他的人,且在普遍背道之中,保存并拯救那些他如此预知为自己所有的人。连路德也是这样解释本节的:“并非凡称为神的百姓的,都是神的百姓;所以,虽然其中大半被弃绝,却不是全都被弃绝。”奥尔斯豪森则说:“他从可见的百姓进而论到神百姓中那不可见的核心……显然,保罗在此不可能仅指那些已归入教会的犹太人,因为这些人是可辨识的;他所指的乃是那些在人眼中无从辨识的人,他们自己也不自觉地在心中怀有忠信与真诚的隐秘珍宝。这等人与百姓的全体之间的关系,正如在个人身上神形象的残余与旧人之间的关系;又如在重生之人身上,那尚未长成、常被罪压抑的新人与环绕着他的属罪之人的关系。旧人必须死去,新人才得掌权;照样,那λεῖμμα也必须从它所寄居的异质外壳中得着释放,方能伸展开来。一切应许所指向的,始终是那真正的百姓(9:6 以下),正如那看似微不足道的新人,在粗鄙的旧人之中乃是唯一真实的人。”

你们岂不晓得经上论到以利亚是怎么说的呢ἐν Ηλίᾳ以利亚,在论及以利亚的那一段中,或以他的名字所标称的那一段中。这种引用圣经的方式,另一例见于马可福音 12:26,“在荆棘篇上,神对摩西所说的”;在论及荆棘被火烧着的那一段中。此种引用法为拉比们所常用,见 Surenh. 第 493 页,在古典作家中亦有出现。他在神面前怎样控告以色列人ἐντυγχάνειν 意为走近或亲近某人,或是 ὑπέρ,为着某人,或是 κατά控告某人。后一种用法见于此处,亦见于马加比一书 10:60。

第 3 节。主啊,他们杀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坛,只剩下我一个人,等等。见列王纪上 19:10。保罗所表达的是原文的意思,所用的词也与原文相近。此处所指的事件,乃是亚哈王在位期间众人大规模背离真道、杀害神的先知之事。使徒所引以为类比的要点在于:虽然当日与今日一样,那背道之事表面看来是全然普遍的,然而仍有许多不为人所知的人持守忠信,得免于临到举国之上的刑罚。既然律法只准设一座祭坛,且必须设在耶路撒冷,便有人问:先知何以能说人拆毁了神的众祭坛,仿佛祭坛不止一座?对此,通常的回答是:极有可能,在十支派背离之后,那些仍持守列祖信仰的人,在隐密之处为真神筑了许多祭坛;因当时前往耶路撒冷已无可能,众先知便容忍了这些祭坛;而人出于对真宗教的憎恶将其拆毁,正是背弃神的凭据。

第 4 节。但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我为自己留下了七千人,等等。列王纪上 19:18。使徒在此又是取原文之意,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皆略有出入。在七十士译本中所用的是将来时 καταλείψω,而保罗用的是不定过去时 κατέλιπον。保罗又加入了代词(ἐμαυτῳ),此代词在希腊文与希伯来文中皆无。“我为自己留下”,作为归我所有的特选之民。在列王纪中,神威胁要普遍毁灭这民,却应许要留下七千人,就是那未曾随从假神的。不必特别看重这个数目,因使徒的全部用意,只在表明国族的毁灭并不意味着神真正的子民也随之灭亡。在有形的教会之内,神始终拥有一个无形的教会;有形教会的毁灭或分散,并不影响那无形的教会。神的回话χρηματισμός,意为神的答复神谕。动词 χρηματίζω 见于希伯来书 12:25、11:7;马太福音 2:12;路加福音 2:26;使徒行传 10:22。在以利亚的时代仍旧忠心的,就是那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人。巴力意为主、统治者,被用作一位腓尼基神祇的称号。在迦勒底人中,他被称为彼勒或贝路斯。人视他为生殖与主宰的本原,以太阳或木星为其象征,而在百姓看来,这些便是敬拜的直接对象。与他相配的有一位女神亚斯他录,即希腊人的阿斯塔特,被称为天后,就是月亮。但巴力既也与木星相联,亚斯他录便也与金星相联。在本节经文中,巴力之前用了阴性冠词,τῃ Βάαλ。我们的解经家解释说,此处省略了 εἰκόνι,即。然而这一解释并不令人满意,不仅因为若真有此种省略,正确的说法当是 τῇ τοῦ Βάαλ;更因为在七十士译本与次经中,巴力屡次带有阴性冠词。西番雅书 1:4;何西阿书 2:8;撒母耳记上 7:4。有人说这是出于轻蔑,因拉比们有时也如此使用阴性形式。然而在那些出现阴性冠词的地方,并无任何特别迹象表明有此用意。更为妥当的看法是:至少在后期的希伯来人当中,自然界中主动的生殖本原与被动的、生育的本原,是用同一个词表达的;因此巴力实为雌雄同体,兼具男性与女性。

第5节。 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正如在以利亚的时代,虽然与全民族相比人数甚少,却仍远比人眼所见的为多,这些人依旧持守忠信;照样,在如今犹太人普遍背离、因而作为一个民族被弃绝之际,仍有余剩之数(λεῖμμα所存留者,与第4节的 κατέλιπον 相应),乃是照着拣选的恩典,即蒙恩而被拣选的。这拣选之为恩典的,不仅是慈爱的之意,更是白白赐予的、出于主权的,并非根据被拣选之人的功德,乃是本于神的美意。使徒自己在下一节便对此词作了如此解释。照着恩典之拣选的余数,等同于白白蒙拣选的余数,参看第9章11节,以及本章21、24节。因此,保罗意在教导:犹太人的被弃绝并非全体性的,因为其中有神所拣选的一群人,他们持守忠信,构成真以色列,即蒙拣选的子民,应许正是向他们所发的。正如在以利亚的日子,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人数远超先知所以为的,照样,在使徒的时代,承认基督为弥赛亚之人的数目,恐怕也远比一般所设想的为多。使徒雅各论到信主的犹太人时,说有几万πόσαι μυριάδες),见使徒行传21:20。

第6节。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本节是对上一节末句的解释性说明。所论的拣选若是出于恩典,就不以行为为根基,因这二者彼此不容。在使徒看来,显然有一件要紧的事,就是必须始终紧记:人蒙拣选以享受弥赛亚国度的福分,乃是全然白白的。若非如此,他不会在论述之中停下来,如此着力申明这一点。本节可用以说明使徒在前一章中的若干宣告。例如第11节,那里与此处一样,说人蒙拣选乃是照着主权的方式,而不是照着他们的行为。显而易见,预见的行为与其他任何行为一样,同被排除在外。因为凡建立在预见善行之上的拣选,实与任何因行为而作的拣选无异,故此按使徒所主张的意义而言,就不是出于恩典了。其次,此处宣告为全然白白的拣选,乃是得进基督国度的拣选。这从整段上下文可见,尤其从第7节可见。犹太人作为一个整体被弃绝的,正是这国度及其一切属灵的、永远的福分;而“照着拣选的恩典所留的余数”所得以进入的,也正是这国度。所以,第九章所论的拣选,并非仅仅是得着外在特权的拣选。

本节的后半部分不过是前半部分的反面陈述。若是出于行为,就不再是恩典不然,行为就不再是行为了。倘若拣选的根据在于我们里面的什么,它就不是单单基于神的美意。肯定其一,即是否定其二。此句在安色尔字体抄本 A. C. D. E. F. G. 中付之阙如,若干古译本中亦无,拉丁教父亦皆未引用。故伊拉斯谟、格老秀斯、韦茨坦、格里斯巴赫及晚近诸编者据此将其斥为后人旁注窜入。然此句见于抄本 B. 及叙利亚译本,二者皆为重要见证,故比撒与本革尔予以保留,弗里切、托鲁克等人亦为之辩护。就内证而言,并与类似经文(如罗马书 4:4;以弗所书 2:8, 9)相比照,皆有利于保留此句。

第7节。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等等。所求的,ἐπιζητεῖ 一词表达殷切的寻求,而用现在时态则表明这寻求的持续不懈。犹太人热切而恒久地追求义。然而,正如使徒所说,他们没有寻得,因为他们是凭着行为去求的。本节经文有许多人作不同的断句,读作:“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岂不是没有得着么?不然,乃是蒙拣选的人得着了”,等等。其意思并无实质差别。使徒显然是要陈明他方才所论一切的结论。以色列人整体而言未曾得着他们所求的福分,惟有他们中间蒙拣选的一部分人得着了。可见这弃绝并非全然的;神古时向以色列所立的应许,既是着眼于他属灵的子民,就并未落空。从整段论述可以清楚看出,犹太人所求的福分乃是称义、蒙神悦纳、得入他的国;参第10章3节,第9章30、31节。这正是他们未能得着、而蒙拣选者得以进入的。可见使徒所着眼的,并非仅仅是外在的好处。蒙拣选的意即那些被拣选的人;正如受割礼的意即那些受了割礼的人蒙拣选的 reliquiae ejus populi, quas per gratiam suam Deus eligit(这百姓中的余民,就是神凭其恩典所拣选的)。

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此处译作成了顽梗不化的的动词(ἐπωρώθησαν),就其字根本义而言,乃是刚硬、麻木不仁之意,在马可福音6:52、8:17和约翰福音12:40中,我们的译本即如此译出。在哥林多后书3:14——新约中此词仅有的另一处出处——则与此处译法相同。七十士译本中,此词曾用于眼目,如约伯记17:7:“我的眼睛因忧愁昏花。”故两种译法皆可,惟前者为优,因其更合乎该词通常的含义,也更合乎保罗在前几章中的措辞。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意即他们对福音的真理与卓越麻木无感,因而漠视福音的恩召与要求。这πώρωσις既影响悟性,也影响心思:既是瞎眼,也是顽梗。此处所用的被动语态,或仅表明他们变为刚硬,或指神审判的作为,参9:18。他们是被神弄硬了心,,被神撇弃,任凭他们自己心中的刚硬。

第8节。如经上所记: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此处经文与9:33的情形相同,是由旧约中若干处经文合成的。以赛亚书6:9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第10节说:”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申命记29:4说:”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以赛亚书29:10说:”因为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保罗引用这几处经文的精神,并在某种程度上引用其语句,以支持自己的论证。这些经文一部分是描述先知时代所发生的事,一部分是预言此后将要发生的事,因此可以用来说明使徒时代犹太人的品性与行为。参看马太福音13:14。此类引证的用意常常在于表明:从前只部分应验的事,在后来的时期得着了更完全的成就。犹太人从前屡次心里刚硬,然而从未有一个时期,他们像弃绝神的儿子、明明地羞辱他之时那样瞎眼、刚硬、被弃。早有多次预言说,弥赛亚来临之时,他们的光景必是如此。此处所警告的诸恶带有刑罚的性质,这一点读者不会看不出来。这瞎眼与刚硬并非单纯的灾祸,也不仅是百姓罪恶的自然结果,而是刑罚的加诸。经上正是这样宣告的。神说,我要给你们不能看见的眼睛。落在永生神的手里,是可怕的。他公义的击打使人心灵瞎眼、迷乱、刚硬。直到今日一语,可以像我们的译者所作的那样,与前一节末尾的话相连:”其余的人直到今日心里都昏迷了。”或者也可以视为引文的一部分,因为申命记29:4正有这话。

第9、10节。大卫也说:愿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等等。此篇诗篇(第六十九篇)在其题注中归于大卫,而将它归于大卫为作者之为恰当,也有外证与内证两方面的支持。参见亨斯登堡《诗篇注释》。旧约圣经中被引以描述我们主之苦难者,无一处比诗篇第六十九篇与第二十二篇更为频繁。此篇诗篇中并无任何内容,禁止我们视之为弥赛亚对其苦难所发的预言性哀歌,以及对神向其仇敌所施审判的宣告。第9节:“我因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第21节:“他们拿醋给我喝”,都在别处被引用并应用于基督。从这一角度看,此篇诗篇正直接切合使徒的目的,因它包含了对基督之仇敌必遭审判的预言。他们的筵席变为,只是以另一种更为有力的说法来表达他们的筵席必变为。以赛亚书 47:5:“迦勒底的闺女啊,你要默然静坐,进入暗中”,意即“你必静坐”云云。先知书中此类用法不胜枚举。诚然,在诗篇原文中希伯来文用的是将来式,然而七十士译本与我们的译本在这些经节中将其译为命令式,也是正确的。此处所宣告的审判是以喻象的言语表达的。其意是说:他们的福分必变为咒诅;瞎眼与软弱、心里刚硬与愁苦必临到他们身上。末一层意思,是借目光昏花与年老衰颓有力地表达出来的;正如青年的强壮与敏捷,是表达神恩眷之果效的通用喻象。

即便此处所引之诗篇,被视为论及圣诗作者本人的忧患与仇敌,而非论及基督的忧患与仇敌,它对使徒的论证目的仍属切合。诗人的仇敌就是神的仇敌;所祈求降于他们身上的祸患,乃因他们是神的仇敌而降,并非因他们是作者的仇敌而降。这些咒诅之辞并非出于私仇报复之愿,乃是指向神那公义而必然的审判。诗人既已宣告神的仇敌当受何等对待,他们的眼目当如何昏暗,他们的力量当如何折断,保罗便说,此事果真如此应验。大卫说,愿他们受这样的对待;使徒说,而我们看见他们正身受这些审判。所以保罗教导说,犹太人中的绝大多数,就是那弃绝并钉死神儿子的人,已被弄瞎心眼、被丢弃在外——他所教导的,不过是他们历史中各个时期已然经历过的事,也是他们的先知早已预言过的事。

教义

1. 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神为自己所拣选的百姓,虽当同胞普遍背道之时,他仍加以保守,第 1、2 节。

2. 一间教会或一个群体表面上离弃了神,并不能据此断定其中所有个人的品格皆然。在拜偶像的以色列中间,仍有许多人未曾向巴力屈膝。所以,责斥之言不当发得过于笼统,2-4节。

3. 在普遍衰败的时代,人的忠信不可归于他们自己,乃当归于神的恩典。凡忠信之人所存的余数,都是照着恩典的拣选所留的余数。这就是说,他们之所以忠信,乃因蒙了恩典的拣选,见第 5 节。

4. 拣选并非以行为为根基,亦非以其对象身上的任何事物为根基,乃是以神至高的美意为根基;且此拣选不仅是得着教会的种种特权,更是得着基督国度一切的福分,第6、7节。

5. 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以色列人虽竭尽热心以求得救恩,却未能成功;惟有神所拣选的人得着了这福分,见第7节。

6. 凡离弃神的人,必被神离弃。他们既离开了神,就是离开了光明、感受与幸福的泉源,第 7 节。

7. 人一旦被神弃绝,其一切能力尽归无用,其一切福分尽变为咒诅。他们有眼却不能看见,他们的筵席反成为网罗,8-10节。

评注

1. 正如在最大背道的时代,仍有人持守忠信;在看似全然离弃真道的群体之中,仍有人保全自己的纯正;因此我们对教会绝不可绝望,也不可轻率地控告以色列。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第1-4节)。

2. 唯有蒙主保守的人才是安稳的。那些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人,乃是照着恩典的拣选而存留的余数,并非凭着自己心志的坚定,第5、6节。

3. 一切对救恩的寻求,若方向不正,则不但无益,反而更坏。凡竭力要成就自己的义,或想借着自己的作为在任何方面博取神的恩眷之人,都是徒然扑风。唯有顺服神的义,方能得着成功,见第7节。

4. 人若得蒙神的赐福,皆当归因于神的拣选,故此绝无自满自夸的余地;人若在这事上心存并滋养这等念头,便足以证明我们并不在神所拣选之列(第7节)。

5. 人应当感知并承认自己是在神的手中;应当承认自己既为罪人,便已丧失了要求神恩眷的一切资格,也失去了取得神恩眷的能力。若执意行事,仿佛这两条真理中的任何一条并不成立,那便是把自己置于神和他施怜悯的计划的对立面,而这正是激动神将沉睡的心灵降在我们身上的行径。犹太人所行的,正是如此,见第7、8节。

6. 人往往败亡于自己所倚赖、所最引以为乐的事物。摩西的整套体系,连同其种种礼仪规条,本是犹太人所倚仗、所夸口的根基,末了却成了他们灭亡的缘由。同样,在我们这个时代,凡不投靠基督、反投靠某一教会组织的人,终必发觉:他们所盼望能救自己的,恰恰成了败坏自己的。凡未善用或被扭曲的福分,也照样都变作最严厉的咒诅(第9、10节)。

罗马书 11:11-36

分析

犹太人被弃绝既非全然的,也非终局性的。他们

其跌倒并非至于无可挽回、永难复起的地步。首先,神并无意将祂的百姓全然弃绝,乃是藉着他们的被弃,一面使福音在外邦人中得以畅行,一面终必以外邦人的归主为使犹太人归主的媒介(第11节)。后一事就其本身而言,既是可愿望的,也是可指望的。第一,因为犹太人的被弃既已成为福分的源头,则他们的复兴岂不更要成为莫大之善的途径(第12、15节)。(第13、14两节是随笔插叙,说明使徒向外邦人传道时心中所存的动机。)第二,因为这原是包含在神起初拣选犹太民族的旨意之内,并且是祂当初所预见的。树根若是圣洁的,枝子也就是圣洁的(第16节)。

原有的枝子中有若干被折下、被弃绝,而另有出于别种来源的枝子被接上,这与此教义并不相悖;这倒当使外邦人存谦卑敬畏之心,而非自夸或自得,17至22节。犹太人被弃绝,乃是他们不信的刑罚,并非神对他们最终旨意的表明;因此,正如第16节所暗示的,神使犹太人复得其位,比之他召外邦人,反倒更为可期,23、24节。

此事既如此可愿、又如此可能,神已定意要成就它,25、26两节。以色列人得复归神子民的种种特权,已包含在古时论到他们的预言与应许之中,26、27两节。所以,他们如今虽被视为仇敌,日后却必被视为蒙爱的,28节。因为神的旨意断不更改;既然他的约顾念他古时子民的复兴,此事必不落空,29节。故此,神的计划早已包括外邦人的蒙召、犹太人暂时被弃与最终得复兴,30-32节。

神在救赎之工的计划与施行中所显明的智慧,何等可敬可慕!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第33-36节。

注释

第 11 节。我且说,他们失脚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等等。本节的开头与本章第一节用了同样的措辞,其缘由也相同。正如在那里使徒要人明白,神对其古时百姓的弃绝并非全体皆然,所以在此他教导说,这弃绝并非终局性的。本节的意思显然如此,理由有:一、从失脚跌倒二词的比较意味来看。后者远比前者为重,可见保罗有意让此词在此处带着强调的意味,用以表达不可挽回的毁灭,与那暂时的情形相对。犹太人失了脚,却未被彻底扑倒。二、从上下文来看;以下所论一切,都是要证明犹太人的堕落并非终局性的。这一点其实在本节之中已有暗示,因本节含有此意:外邦人的归信将引至犹太人最终的归信。译作要他们跌倒的那个词(πέσωσιν),在此与别处一样,意为要他们灭亡、要他们陷于悲惨,参希伯来书 4:11。小品词 ἵνα,在此如常表示目的。犹太人失脚,是为要他们跌倒吗?然而关于此段的意思,有两种看法。第一种即刚才所述:神容许犹太人失脚,其目的是要他们终必灭亡吗?换言之,弃绝他们是否意在将他们永远逐出基督的国度之外?此种看法为随后整段的论述所支持,使徒在其中证明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终必归信。另一种解释则认为,使徒的意思是说,神在弃绝犹太人一事上的目的,并非那么在于刑罰他们,而是要便于外邦人的蒙召。‘神使他们失脚,或容许他们失脚,是为要刑罰他们,或仅仅是要他们跌倒吗?断乎不是,乃是,’等等。这种解释虽然单就本节而言尚属合宜,却与上下文及使徒的宗旨不甚相符。他在下文的目的,并不是要证明神并非单为使自己的百姓受苦而弃绝他们,而是要表明对他们的弃绝并非终局性的。

因他们的过失,救恩便临到外邦人。犹太人的失足,其结局并非他们彻底而终极的毁灭,反倒成了福音在外邦人中易于推进的机缘。可见其目的原不在于前者,而在于后者。正由这目的本身看来,他们终必被复兴乃是可能的,因为外邦人归正的自然效果,便是激动犹太人的羡慕之心。犹太人拒绝福音一事,反成为福音在外邦人中更广更速传开的凭借,这在新约数处经文中似有明白的暗示。保罗对犹太人说:「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使徒行传 13:46)又在使徒行传 28:28,他先说以赛亚的预言在他们的不信上应验了,随后又加上一句:「所以你们当知道,神这救恩,如今传给外邦人。」可比照以赛亚书 49:4-6。犹太人,甚至那些自称信奉基督教的犹太人,第一,极不情愿让福音传给外邦人;第二,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想要以律法的礼仪规条来牵累福音。这是使徒时代基督事业推进的最大阻碍之一;照人一切的推想,倘若犹太人举国归信基督的信仰,这阻碍恐怕还要大上千倍。就这两方面而言,犹太人被弃绝,附带地成了福音得以顺利推进的凭借。除此以外,因不信而降在他们身上的刑罚,既包括其国族与权势的倾覆,自然也就使他们无力禁止福音的普遍传扬——而这正是他们所极力想做的。帖撒罗尼迦前书 2:15,16:「他们不得神的喜悦,且与众人为敌,不许我们传道给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

是要激动他们发愤。犹太人被弃的结果与目的既是外邦人的得救,那么外邦人的归信也同样是为了促成犹太人的复兴。外邦人得救,是为要激动犹太人发愤。也就是说,这是神藉此事所要成就的诸多仁慈目的之一。这末一句是要解明使徒在本节前半所说的意思。他表明,犹太人被弃并非意在使他们终必遭弃,而是要使福音在外邦人中更迅速地推进,好叫他们的归信反过来作用于犹太人身上,最终成为使众人都归入救主羊圈的凭藉。激动发愤,παραζηλῶσαι,即激起效法之心;,激励他们随之而行。虽然带有 παρά,此词却不可按恶意来理解。使徒所要说的,无非是他盼望外邦人的归信能成为激动犹太人在福音里寻求救恩的凭藉。

第12节。若他们的过失成了世界的富足,他们的缺乏成了外邦人的富足,他们的丰满岂不更是如此吗?本节各分句的确切意义虽颇难断定,其总体意思却似乎相当明显:“若犹太人被弃绝竟为世界带来如此之多的好处,那么他们的复兴岂不更可期待更大的好处?”依此解释,本节直接服务于使徒的目的,而使徒首要的目的,就是要表明犹太人的复兴既是可能之事,也是可愿之事。本节以两重方式宣告同一意念。第一重的句子并不完整:“若他们的过失成了世界的富足,他们的复原岂不更是如此吗?若他们的缺乏如此,他们的丰满岂不更是如此吗?”本段的主要难处,出于译作缺乏丰满的那两个词(ἥττημαπλήρωμα)意义含糊。前者可指人数稀少,也可指低劣,即比他人更差的境况,或比先前更差的境况。取前一义者,将本节理解为:“若已归信的少数犹太人,尚且为外邦人带来这样的益处,那么他们中的大批人归向基督之时,岂不更要成为祝福的源头。”然而对此解释可有以下反驳:1. 此词极少(若曾有过)带有此处所赋予的意思。帕索夫的辞典中并未列出这样的意义。其同源动词的意思是,我在力量或境况上不及某人。彼得后书 2:19;哥林多后书 12:13。其形容词意为较差、更坏:哥林多前书 11:17,“你们聚会不是受益,乃是受损。”本节所用之词在新约别处仅出现一次,即哥林多前书 6:7,“你们中间实在是有过错,”或可译作“这对你们是一种亏损。”此词在旧约中的意思也是如此:以赛亚书 31:8,“他的少年人必成为服苦的,”这正表达了原文之意;七十士译本亦然,它所用的正是使徒所用之词,“他的少年人必被置于较差的境况”,必被征服。2. 此解释与上下文不合。保罗并未说少数已成为基督徒的犹太人归信为外邦人带来了好处,他所说的乃是这民族的大多数被弃绝。3. 此解释与本节前一分句全然不合。他们的过失,与他们的缺乏相应并加以解释。既然前一分句不能接受所反驳的那种解释,后一分句也不能。托鲁克等人取ἥττημα为道德意义上的他们的过错,以与παράπτωμα相应。但这样一来,本节两个分句便成了同义重复,也毁掉了ἥττημαπλήρωμα之间的对照,因为后者不能指他们的善良。若我们赋予ἥττημα其本义,即他们更差的境况亏损,意思就清楚而妥当了。犹太人失去了他们特有的特权与福分,而他们的亏损成了外邦人的富足。这亏损借着将福音的珍宝转移给外邦人,使他们成为富足。

πλήρωμα 一词在新约中有多种意义。其本义为充满某物之物,如常见的说法地的丰富,或海的丰富等。故神性的丰满,即神里面所有的一切,神性之全备。约翰福音 1:16:“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以弗所书 3:19:“便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此词亦指某物的补足补充之物所余的部分;参马太福音 9:16。故在以弗所书 1:23,教会可称为基督的丰满,因基督是头,教会则是余下的部分或补足之物,那奥秘的身体藉此得以完全。在这几种意义中,斯托尔取最后一种,遂如此解释本节:“若不信的犹太人之败落已成为外邦人得福之源,则这民族余下的部分,那些归信基督教的人,岂不更要成为造福的凭藉吗?”然而,第一,此解破坏了本句显而易见的对比;“所余的部分”并不与译作败落一词相对应,而按理它显然应当如此。第二,此解与上下文不合;上下文的用意,并非着重申明当时归信的犹太人如何有益,而是要宣告这民族全体最终归信时可望随之而来的诸般福分。第三,将本节与第 15 节相较,亦不利于此解。这两节显然表达同一意思,故可彼此说明。“若他们被丢弃,成了世人与神和好的机缘,他们被收纳,又当怎样呢?”等等(第 15 节)。若仍保留补足之义,本节亦可作出与斯托尔不同的解释:犹太民族乃是那 πλήρωμα,即补足之物,是使神百姓的全数得以完满者。因他们被弃,其中出现了裂口或亏损;然而他们正是那要弥补此亏损的补足之物。此解显然牵强。

因此,通常的解释更为可取:“若犹太人的受损与败亡,尚且成了外邦人得益的机缘,那么他们完全的复兴与蒙福,岂不更是如此吗?”1. 这与其中的对照相合:“若堕落如此,则复兴更如此;若败亡如此,则蒙福更如此”,等等。2. 这与上下文并使徒的用意相符。3. 这与刚才所引第15节那明显平行的经文严格一致。托马斯·阿奎那的话极有分量:“Bonum est potentius ad utilitatem inferendam, quam malum, sed malum Judaeorum gentilibus magnam utilitatem contulit, ergo multo majorem confert mundo eorum bonum.”(善之能带来益处,胜于恶;然而犹太人的祸患既已给外邦人带来极大的益处,那么他们的福分必给世界带来更大的益处。)所以,外邦人的πλήρωμα,就是那充满他们、使他们的福分得以完满的。这样,此词便仍保留其通常的意义。

第13节。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本节与下一节是一段插入的话,涉及使徒论到眼前这题目时自己的心情与行事之法。他的读者不可因他是外邦人的使徒,就以为他的劳苦与犹太人无关,或以为他不顾念他们的得救。因此这段话是与前一节末句相连的;在那里保罗说,外邦人的归主,其性质与目的都是要促成犹太人的复兴。这两件事非但毫不相悖,反倒密切相关,故当常将二者同置于眼前;凡推动前者的一切努力,都关乎后者的成就。既是如此,外邦人就当看犹太人的复兴丝毫无碍于自己的益处,反而在各方面都是极可羡慕的。所以保罗说,他方才所论外邦人归主对犹太人所生的果效,乃是特为外邦人说的。他愿他们思想这事实,因这必拦阻他们对犹太人存任何不善之意。他如此说话尤其名正言顺,因为“那给未受割礼之人传福音的托付”特别是交与他的。他自己在为外邦人得救、为使自己的职分有果效所行的一切事上,都以犹太人的归主为念。译作我敬重的那字(δοξάζω),第一个意思是称赞、看重、极口称许一事;第二个意思是使之得荣耀,如第8章30节:“他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此类用法甚多。两义在此处皆通。然而后一义与下一节更为相合,故当取之:‘我竭力使我的职分得荣耀,尽可能多领外邦人进入救赎主的国;或者可以激动我骨肉之亲,使他们发愤。’他之荣耀其职分,乃在于忠心履行职分的本分;他这样殷勤为外邦人的得救劳苦,同时也是以犹太人的得救为目标。“Sic gentes alloquitur: Quum sim vobis peculiariter destinatus apostolus ideoque salutem vestram mihi commissam singulari quodam studio debeam procurare, et quasi rebus omnibus omissis unum illud agere: officio tamen meo fideliter fungar, si quos e mea gente Christo lucrifecero: idque erit in gloriam ministerii mei, atque adeo in vestrum bonum.” 加尔文。(意即:他这样对外邦人说:我既是特为你们所立的使徒,理当以特别的热忱谋求那托付与我的你们的得救,仿佛撇下万事、专作这一件事;然而我若为基督赢得我本族中的一些人,也仍是忠心尽了我的职分;这既归于我职事的荣耀,也就归于你们的益处。)所以使徒在这几节中的用意,是要声明他行事始终是受第12节末所宣告之真理的影响。他竭力使外邦人的归主成为犹太人得益的途径。

第14节。或者可以激动那些人发愤,就是我骨肉之亲的,好救他们一些人。这就是保罗切望外邦人归主的缘由(当然,这只是众多缘由之一)。这两件事——两类人各自的得救——既彼此紧密相连,那么无论在哪一方,都没有心生嫌隙的理由。外邦人不必忧虑犹太人的复兴会于己有损,仿佛这一类人的福分与那一类人的福分不能并存。

第 15 节。若他们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他们被收纳,岂不是死而复生么?保罗在此虽是回到第 12 节的意思,这段话却与前文有着逻辑上的关联。使徒先前说过,他即便是为外邦人劳苦,心中所存的仍是犹太人的得救;因为他们的被弃既已带来如此之多的好处,他们的复兴岂不更是何等可羡慕的事。若他们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此处所说的和好,就是保罗在以弗所书 2:11-22 中详加描述的那一件事:藉着这和好,原是外人、是客旅的,得以亲近了;他们既与教会、与以色列国民和好,也「藉着基督的血」与神自己和好了。如上文所言,此事因犹太人被弃而得以促成;那么犹太人的复兴,岂不是死而复生么?意即:这将是极其荣耀的一件事,仿佛有一个新世界兴起,不但其本身满有荣耀,且对外邦人大有益处,无以复加。德·布莱及许多人认为,使徒在此是指外邦教会将来的衰落,而犹太人的复兴将成为唤醒他们的凭借。然而经文中并无这样的暗示。最通常也最自然的解释,是把后一分句仅仅看作对一件可喜可羡之事的比喻性说法。犹太人的归信,将为全世界带来最荣耀的果效。

不但在圣经中,即便在世俗文献里,由困苦卑微之境转入亨通兴盛之境,也惯以「由死入生」这一自然的比喻来表达。旧约众先知描写基督降临之后神治国度那荣耀的光景,将其与先前的光景相对照,正是称之为从死里复起。今日所论的这段经文,古今许多最优秀的注释家都采取此种解释。然而另有两种见解。有人以为,此处所说的生命严格说来乃属灵的生命,而其所由出的「死」乃是属灵的死。如此,其意便是:犹太人的归正将成为唤醒众多外邦人得属灵生命的机缘或途径。不过这层意思已然含在前一种解释之内,因为教会在犹太人得蒙复兴之时所要享受的那summa felicitas,那极大兴盛的境况,本就是宗教上的兴盛。它以极多人的归正、以福音的普遍传扬与大能为前提。但这并不足以使我们把这些字句局限于此属灵的意义。若依此说,则后一分句所表达的,不过与前一分句相同罢了。世人与神和好,自然含有众多人归正、真道盛行之意。而死而复生则不止于此。它不仅是前一福分在分量上的增加,更是与之相连、由之而来的一种荣耀而有福的景况。至于这段经文的另一种见解,出自屈梭多模,且为近代许多最优秀的注释家所采纳,如托鲁克(在其第二版中)、德威特、迈尔等人。此说认定ζωὴ ἐκ νεκρῶν死而复生)是指死人复活。其意为:犹太人的归正乃是那大事件的先决条件。及至犹太人归正,随之便是复活,便是基督国度的成全。然而圣经他处从未以ζωὴ ἐκ νεκρῶν一语表明字面意义上的复活。保罗若有意指复活,则实无理由说明他为何不用那既定而人所熟知的ἀνάστασις ἐκ νεκρῶν。他若指复活,为何不直言之?为何要用一个在别处乃表另一意思的泛称?此外,说死人复活与那时活着之人的改变(哥林多前书 15:51;帖撒罗尼迦前书 4:14-18)乃紧接犹太人归正而立即发生,也不合乎圣经的类比。

复活要等到「末期」才发生。那时必有一个新的境况、一种新的存在方式被引入。血肉之体,我们如今这样构造的身体(就是σῶμα ψυχικόν,血气的身体),不能承受神的国。这样的身体,与复活之后所要来的存在状态并不相宜。所以,倘若犹太人归主之后,世界仍要延续下去,那么这件事便不是复活的开端。

第16节。所献的新面若是圣洁的,全团也就圣洁了;树根若是圣洁的,树枝也就圣洁了。使徒藉着两个鲜明而贴切的比喻,表达了这一总的意思:“犹太民族若有一部分是圣洁的,其余的一部分也是圣洁的。”论到这段饶有兴味的经文,首先当确定的,是前半句中比喻性说法所指为何。神曾吩咐犹太人将地里一切出产中的一定份额献给神,以此表达感恩,并承认自己的依赖。这份供物称为初熟之物:其一,取自尚在天然状态中的出产(出埃及记 23:19);其二,取自已备作食用的细面、酒、油与面团。民数记 15:21,“你们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作举祭献给耶和华,直到你们的世世代代”;尼希米记 10:37;申命记 18:4。使徒所指若是前一种供物,那么所献的新面必是指从收成或葡萄收获中献与神的那一份,而全团则指其余的谷物或葡萄。若所指是后一种,那么所献的新面便指献与神的那一份面团,而全团则指其余的面。后一种解释无疑更合乎使徒所用之词(φύραμα)的含义,因该词很难解作成堆的谷物或地里其他的出产。然而无论取何解,这比喻的要旨都是一样的。

第二个问题是:在这两个比喻中,初熟的麦子与树根,全团面与枝子,各指的是谁?就此问题而言,以下几种解答最为常见、也最有说服力:1. 有人把初熟的麦子理解为最先归信基督信仰的犹太人,他们仿佛成了基督教会的根。按这样的解释,使徒的意思是:“既然最先归信福音的是犹太人,可见这个民族并未被神整体弃绝;既有一部分人是圣洁的(或说已蒙神悦纳),其余的人也可以如此。”2. 初熟的麦子与树根,也可以理解为列祖,即犹太人的先祖;全团面与枝子,则指该民族其余的人,或作为一个民族的犹太人。后一种理解才是本段的真意,这似乎极为明显:1. 因为唯有这一解释保全了比喻的贴切。未归信的犹太人,或整个犹太民族,怎能被称作那一部分归从基督之人的枝子呢?外邦的基督徒可以这样称呼,但作为一个民族的犹太百姓却不能。反过来说,把先祖称为根,把他们的后裔称为枝子,则再自然不过。2. 这一解释最合使徒的用意。他要表明:犹太人的归信——他已宣告这对外邦人是何等可羡慕之事——是极有可能实现的。他借着他们先祖与神的关系来证明此事。倘若先祖是神特选的百姓,他们的后裔也可以看作是属神的,因为那约不单是与亚伯拉罕立的,也是与他的后裔立的。3. 这正是使徒自己在第 28 节中所作的解释;在那里,未归信的犹太人,或说作为一个民族的希伯来人,被称为“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4. 唯有这一解释才能一贯地贯通以下各节。第 17 节并没有说外邦的基督徒被接在已归信的犹太人这棵树上,而是说他们与犹太人同为枝子,一同联于一个共同的根本。而那些如今被折下来的枝子将要重新被接上去的那棵树,也不是基督教会中犹太人的那一部分,而是神原初的家族、神的家。

译作的那个词(ἅγιος),其本义为洁净,在圣经中有两种普遍用法:一,被分别为圣的;二,纯洁的。就前一义而言,旧约中无数次将此词用于人、地方和物件,指其特别献与神以供事奉。故此,全体百姓,不论其道德品格如何,都被称为圣洁的民。同样,圣殿、会幕及其中一切器物,也都称为圣的,等等。新约中此词按这一意义用于地方和物件,亦属常见。马太福音 4:5 称耶路撒冷为“圣城”,另见马太福音 7:6;24:15;27:53,等等。然而,此词如此用于人身上则甚少。绝大多数情形下,用于人时乃指道德上纯洁;不过在某些经文中,则表示献与神。路加福音 2:23:“凡头生的男子必称圣归主。”或许在“圣先知”(路加福音 1:70)和“圣使徒”(以弗所书 3:5)这类说法中,所指亦是他们与神的关系,即身为献与神以供事奉之人,而非指其道德品格。哥林多前书 7:14 称承认信主之人的儿女为“圣洁的”,并非就其道德状况而言,乃是就其与教会的关系而言。照样,在本段经文中,犹太人作为一族被称为圣洁的,因他们特别被分别为圣归与神,从世上其余的人中分出来事奉他。1

因此,本节与前节的关联、其含义以及与使徒论证目标的关系,便都清楚了。犹太人的复兴既将为全世界带来如此丰盛的益处,就是可以期待的;其根据在于他们作为神所选之民与神之间那种特殊的关系。神当初拣选希伯来的列祖,分派他们服事自己,其用意不仅关乎列祖本身,也关乎他们的后裔;神定意要使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直到末后的世代,仍特别归属于他。所以,他们如今所处、且素来所处的这种与神的关系,是别国从未有过的;正因这层关系,他们重得神的恩眷本身便是可期之事,也正是保罗后文(第25节)所教导的、神已定意要成就的事。

第17-24节。这几节的目的,是把保罗刚才所教导的真理加以应用,以免外邦基督徒对犹太人心生自夸或夸胜之情。诚然,犹太人已部分地被弃于神的教会之外;外邦人已被接入其中;而犹太人终必要被恢复。然而这些事并不给外邦人留下丝毫自夸的余地,反倒是当感恩、当警惧的缘由。保罗用一个极为贴切的比喻来阐明这些真理。

第 17 节。若有几根枝子被折下来,你这野橄榄得接在其中,等等。ἐν αὐτοῖς 一语或可指枝子之全体,如我们的译本作在其中;或可指那被弃的枝子,而译作在它们的地位上。即:‘有几根枝子被折下来了,你被接在它们的地位上。’本节的旨意是明白的。犹太人中有些被折下来、被弃绝了;外邦人虽看来极不配承受这样的福分,却被引入教会,得以同享教会一切独特而宝贵的权利。犹太教会被比作橄榄树——地上出产中最耐久、最丰产、最贵重者之一——因为它蒙了大恩,故在神眼中为宝贵。外邦人则被比作野橄榄,树木中最无用者之一,以表明他们与神隔绝之境的卑贱。按通常的做法,人是将佳美的枝子接在较劣的根上,所结之果由所接的枝子而定,不由根而定;因此有人以为使徒此处的比喻不甚贴切。然而这难处或许出于把比较推得太远。其意或许仅在于:‘正如一树的枝子被接在另一树上,自身并无独立的生命,其一切生气全从根而得,照样,外邦人被引入神的百姓中,并非要赐下益处,乃是要领受益处。’不过据古代作者与近代旅行者所言,将野橄榄接在栽种的橄榄上,也并非罕见之事。2即便果真如此,于使徒的用意亦不相宜。他并非要说所接的枝子把生命与生气赐与根,恰恰相反。所以并无必要离弃通常的解释。外邦人得救,乃是因被引入那以列祖为根的教会。

从本节可以明白,此处所说的不可能指犹太人中最早归信的那一批人,而是指神古时的立约之民。古时的神治政体已并入基督的国度;后者不过是前者的扩大与提升。因此,地上从来只有一个神的家,只是存在于不同的制度之下,享有不同程度的光照与恩眷。古时这一家包括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及其后裔。到基督降临之时,这家的名称与处境有所更改;其旧有的成员多被丢弃,另有别人被接纳进来,然而仍是同一个家。或者说,回到使徒的比喻:仍是同一棵树,所改换的只是其中若干枝子而已。

第 18 节。你就不可向旧枝子夸口κατακαυχάομαι 意为向……夸口,即凌驾于人之上而自夸之意。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着根,乃是根托着你。这是一种简约的说法,意即:你若夸口心中有意如此),就当想到不是你托着根,等等。乃是外邦人被接入与列祖的交通之中,并非列祖被接入他们的交通之中。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犹太人是祝福流向外邦人的管道,而非相反:这一真理正足以制止外邦人对犹太人一切无度而自恃的夸耀。

第19节。你若说,那枝子被折下来,是特为叫我接上去。使徒在此防范外邦人另一种自满的根据。虽然他不得不承认是根托住他,而非他托住根,但他仍可能因这一事实自夸:枝子被折下来,而他被接在其位。对此的回答是:外邦人不可从犹太人被弃、自己被选这一事实推论说,此事乃因他们本身比犹太人更佳。这一安排的真正缘由,见于下一节所述。

第20节。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等等。他们被折下来,这是承认的;但外邦人由此所作的推论,则被否定了。这一枝被弃、那一枝被选,并非出于任何个人方面的缘故。犹太人被弃,是因为他们弃绝了救主;而与神有立约关系所带来的种种益处,惟独凭信心才能得以保守。外邦人并不因是外邦人便得安稳,正如犹太人也不因是犹太人便得平安。故此,他们不当自高,反当惧怕。

第21节。神既不宽容原来的枝子,你就当谨慎,恐怕也不宽容你μήπως οὐδὲ σοῦ φείσηται 这一分句必有所省略之词以为依托。我们的译者补入 βλέπετε,即当谨慎;另有人补入 φοβοῦμαι,即我惧怕。外邦人比犹太人更有理由惧怕。就事理本身而言,神宽容那与他长久以最特殊方式相联的民,远比宽容那对他的怜悯毫无此等凭据的人更为可能。本节所要表达的意思大概是:犹太人因其与神的关系,比外邦人更有望得蒙宽容,因为神向来在弃绝那些曾领受其怜悯的人之先,必长久宽容他们;正如父亲在废弃一子而另立他人为嗣之前,必长久容忍那儿子。

第 22 节。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恩慈的。拉赫曼与提申多夫不作宾格的 ἀποτομίανχρηστότητα,而读作 ἀποτομίαχρηστότης。若采此读法,则须补入 ἐστίν:‘向着这一类人是严厉,向着那一类人是恩慈。’默想神这样的作为,所当生出的果效乃是感恩与畏惧:感恩,因思及我们外邦人所蒙的恩眷;畏惧,因恐怕自己也被砍下来。原来我们的稳固并不在于我们如今得享神教会中的福分,而在于我们是否继续在神的恩慈或恩眷之中(罗马书 2:4;提多书 3:4),也就是说,在于我们不作任何足以丧失此恩眷之事;这恩眷的存续,是系于我们持守忠信这一条件上的。你若长久在他的恩慈里ἐὰν ἐπιμείνῃς τῃ χρηστότητι,有时被解为你若长久在善中你若持续为善,如此便与下一句 μὴ ἐπιμείνωσι τῃ ἀπιστίᾳ他们若不长久在不信之中)相类。然而这与上下文不合。此处所说的 χρηστότης,乃是神的恩慈或慈爱。试比较使徒行传 13:43,προσμένειν τη χάριτι τοῦ Θεοῦ常在神的恩中。“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ἐπεὶ καὶ σὺ ἐκκοπήσῃ既是如此——即在那种情形下(就是说,你若不长久在他的恩慈里),你也要被砍下来;ἐκκοπήσῃ 为第二将来时、陈述语气、被动态。即便假定本段是指着个人而言,这样的说法也丝毫不与信徒终必坚忍到底的教义相悖;因为这类假设的说法极为寻常:某事若不使用必需的手段便不能或必不成就——而那事的成就其实早已因神先前的定旨与应许而确定无疑;参使徒行传 27:31。凡此种种说法,其根基乃是一个简明的真理:定了结局的那一位,也定了达此结局的手段;他借着确保手段之被使用,而成就那结局。至于涉及有理性的行动者时,他便藉着摆在他们心中的理性考量来确保手段之被使用,并在所期的结局是善的时候,用他的恩典使这些考量发生实效。然而本段经文与此题目并无必然的关联。保罗在此所论的,不是个别信徒与基督的联合——那联合他已在第八章及别处反复教导,是不可解脱的——而是群体与教会及教会各样特权的关系。神并未立下什么应许或约,保证外邦人世世代代得享这些福分,正如从前也没有什么应许保护犹太人免受其不信的后果一样。这些恩眷是否存续,端在于每一代人自己的行事。因此保罗对外邦人说,他必须长久在神的恩眷中,“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

第 23 节。而且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等等。使徒方才所陈明、适用于外邦人的原则,同样适用于犹太人。无论是这一方或那一方,都不单因其为犹太人或外邦人,便得以留在教会之内,或被排除于教会之外。正如这一方唯有凭信心为条件,方能持续与神保持此种关系;那一方也唯独因其不信,才被排除在外。除了不信之外,再无别的缘由拦阻犹太人被领回,“因为神能够把他们重新接上。”3

就是说,神不仅有能力成就此事,而且难处与阻碍并不在神那一面,全在他们自己身上。神的心意中并没有不可挽回的定旨,事情的处境中也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拦阻他们被复兴;恰恰相反,若就其本身而论,此事的可能性远胜于外邦人的被召。

第24节。你是从那天生的野橄榄上砍下来的,尚且逆着性得接在好橄榄树上,何况云云。γάρ因为)所指示的关联,并非与前一句”神能够把他们重新接上”相连,因为下文所证明的并不是神有能力使犹太人恢复他们古时的特权,而是他们的复兴乃是一件大有可能的事。因此,此处的关联是与上下文的主要思想相连,即第23节所表达的:”他们必要被接上。”他说,这是可以指望的,因为云云。外邦人本属野橄榄,与那接他们上去的树并无天然的关联;犹太人却是这树的天生枝子。所以,就事情本身而论,他们与本树重新联合,比外邦人被接上去更为可能。然而,κατὰ φύσινπαρὰ φύσιν 之间的对比,并不是说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天然就适宜于真宗教,而外邦人则不相宜。按照圣经,就人与神的关系而言,各族人之间并无分别,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他们同样不配事奉神、享受神,也同样不能自救。另一方面,他们也同样能够领受福音的救恩,因为福音是适合各等人的。此处所论的这些字眼,只是为着保全树与枝子的比喻而用。所以本节简单的意思是:犹太人将来的复兴,就其本身而论,比外邦人被引入神的教会更为可能之事。这自然是假定:神因着犹太人与他的关系,曾以特殊的恩眷看待他们;并且他们与神古时众仆人的关系,以及神与他们所立的约,至今仍有某种缘由,使他们蒙受特别的顾念。正如人看自己早年朋友的儿女,比看陌生人的儿女怀着更亲切的情感,神便提起这一事实,要使我们晓得:他对他古时的百姓,仍存着特殊怜悯的旨意。因此,这百姓恢复神教会中的诸般福分,绝非一件不可能的事。

第25节。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虽然对本节及下文各节所作的解释极为繁多,但它们无非是以下两种总体看法之一的种种变通而已。

1. 许多人认为,使徒在此并未预言犹太民族将来会有何等非凡的归信,而仅仅是宣告:这民族的刚硬或瞎眼并非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致在外邦人不断进入教会的期间,不容许许多犹太人也进入基督的教会。如此,包括犹太人与外邦人在内的全体真以色列,终必得救。2. 第二种总的看法则恰恰相反,认为使徒是在预言犹太人将有一场伟大而普遍的归信;这归信要在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之后发生,而那些论及以色列得救的预言,也要到那时、而非在此之前,才得完全应验。前一种看法,曾由宗教改革时期前后的大多数作者以各种不同形式提出;他们因千禧年主义者的种种荒诞主张多以本段为据,遂被引至几乎完全抹去本段的预言性质。4

奥尔斯豪森为要表明改教家对犹太人所怀的敌意,引了路德的一段话,此话无从迻译:“Ein jüdiseh Herz ist so stoch-stein-eisen-teufelhart, das mit keiner Weise zu bewegen ist; — es sind junge Teufel zur Holle verdammt, diese Tellfelskinder zu bekehren ist unmoglich, wie etliche solchen Wahn schöpfen aus der Epistel an die Romer.”

第二种见解,除了刚才提到的那一段时期以外,历代教会普遍都持守。有以下几项理由,足以显明这乃是正确的解释:1. 使徒整段的上下文与论述走向都支持这一解释。在本章前面部分,保罗以最明白的话语教导说,犹太人的归正是极有可能的事,并且这事对全世界必带来至高的益处与荣耀。这一思想以多种形式呈现出来,而其中所引出的实际教训也表明,他所思想的绝不仅仅是历代之中有少数以色列人默然加入教会而已。2. 显然保罗的意思是说,犹太人被恢复,乃是在他们当时被弃绝的那同一意义上被恢复。他们当时被弃绝,不仅是作为个人,更是作为一个群体,因此也必作为一个群体被恢复;参第 11、15 节。尤其是后一处(第 15 节),若解作历代以来少数加入基督教会的犹太人之归正,如何能讲得通?这对全世界而言,断然不能算是“死而复生”。3. 从本段以及论述的其他部分可以明白,保罗所指的是一件大事,是必要引起普世注目的事。4. 与这一思想相符的,是他引入本节的方式: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参哥林多前书 10:1;12:1 以及别处。每当保罗要唤起读者留意某件特别重要之事时,便使用这种称呼的形式。5. 少数犹太人渐次归正,按圣经中这词的意义而言,并不算是奥秘。μυστήριον 一词,意为隐秘之事,在新约中一般并不用作我们所说“奥秘”那种意义。它的意思只是隐藏的或未为人知的:或因它是神未曾启示的旨意;或因它属乎将来;或因它被掩藏在比喻与象征之中(如启示录 1:20 中七个灯台的奥秘);或因它超乎人心所能及(以弗所书 5:32)。只有末后这一种情形,μυστήριον 才与我们“奥秘”一词相当。凡需要 ἀποκάλυψις(启示)才能成为认识对象的,便是 μυστήριον。因此这词用来指福音一切的教义,就是那些并非出于理性推论、乃属神的启示之事;罗马书 16:25;哥林多前书 2:7;4:1;以弗所书 6:19 等处。故此传道人被称为神诸般奥秘(即诸般启示)的管家。这词也用于某一项教义,就其在人的理性看来先前未曾知道、也无从发现而言,尽管该教义本身或极其简明易懂。因此,外邦人得以被接纳进入神的教会一事,保罗称之为奥秘,以弗所书 1:9;3:4。所以凡将来之事,若惟有藉着神的启示才能得知的,便是奥秘。众人不都睡觉、却都要改变,这一事实就是奥秘,哥林多前书 15:51。同样,保罗在此说“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意思乃是:他所指的那件事,并不倚赖任何第二因,而是系于神的旨意,因此惟有藉着神的启示方能得知。这样的描述,用以宣告一项预言,显然远比用以陈述一件可以从神已然启示之事中稳稳推断出来的事实,更为相宜。6. 下一节中以色列全家这话,不能照上文所提的第一种解释那样,理解为属灵的以色列;因为紧在其前,这词已按另一意义使用过:“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这硬心要持续到某一时候,届时便要被除去,然后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显然,这两处的以色列必须理解为指同一类人。从以色列与外邦人两词的相对而言,这一点也是清楚的。7. (άχρις ου)一语,我们的译本正确地译作等到,按用法而言,既然此处后接不定过去时的假设语气,就不能译作只要以致;参启示录 15:8;17:17;并参希伯来书 3:13。8. 随后数节似乎也要求这样的解释。此处所思想的结局,乃是那些预言犹太人得救之预言的完全应验。第 28、29 节为保罗所指之事所给出的理由,乃是神的旨意与约的不可更改。神既一次将犹太人纳入与自己特殊的关系之中,就从未打算永远弃绝他们。使徒总结他的论述说:‘从前外邦人是不顺服的,尚且蒙了怜恤;如今不顺服的犹太人,将来也必被领进来;这样神便怜恤众人,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综上一切考虑,显然保罗在此的用意,是要预言必有一日,犹太人要整体归向主;参哥林多后书 3:16。本节所含的预言当照上下文来解释。基督时代犹太人被弃绝,并不意味着那国中每一个人都沉沦;有成千甚至成万的人信了,并且得救。同样,此处所预言的恢复,也不当理解为包括犹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而只是说,将有一次全民族的恢复。

免得你们自以为聪明。使徒在此说明他为何愿意外邦人知道并思想他即将宣告的这件事。这一句可作两解:或谓“免得你们骄傲地以为,自己对犹太人结局所存的看法乃是正确的”;或谓“免得你们骄傲自高,仿佛你们比犹太人更佳、更蒙眷顾”。前一解或许更合乎这几个字(ἐν ἑαυτοῖς φρόνιμοι)的字面意义;参箴言 3:7。

有几分是硬心的部分的瞎眼;就其范围与延续的时间而言,都是部分的。因为并非所有犹太人都如此瞎了眼,这民族也不会永远瞎眼下去。ἀπὸ μέρους 一语既不当与 πώρωσις 相连,也不当与 τῳΙσραήλ 相连,而应与 γέγονεν 相连。意即:「瞎眼已部分地临到以色列。」然而这里所指的并非瞎眼的程度,乃是其延续的久暂。它并非终局性的、无可挽回的,而不过是暂时的。译作「瞎眼」的这个词(πώρωσις),在马可福音 3:5 中更准确地译作「刚硬」;参以弗所书 4:18;又见本章第 7 节及第九章 18 节。

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等到」άχρις ου,标明了那终点。以色列的这种蒙昧要持续,直到另一事发生。自基督降世以来,历代之中,犹太人归信基督教的原不在少数,将来也仍会如此;但他们全民族的归信,要等到外邦人归信之后才会发生。然而,πλήρωμα τῶν ἐθνῶν究竟确指何意,则不易断定。此问题不能仅凭字义来裁定。无论作何解释,其大意总是一样。外邦人的πλήρωμα或可指使外邦人在数目上得以满足的那一部分;或如另一些人所解,外邦人自身即是那πλήρωμα补足之数——他们填满了因犹太人被弃而留下的空缺;又或如通常所设想的,πλήρωμα当取其次要之义,指众多。可比较创世记 48:19:「多族(原文作满溢)之民」;以及以赛亚书 31:4:「许多(满溢的)牧人」。这并不是指外邦人的全体。保罗的教义并非说,凡曾活过的外邦人都要被引入基督的国度;也不是说,犹太人归信之时凡活着的外邦人都必是真基督徒。从这话所能稳妥推出的,只是:外邦人作为一个整体,即外邦世界的大多数,将在犹太民族复兴之先归信。那事之后,仍有许多工作有待完成;而在完成其后所余之工上,犹太人必居显要之职。他们的归信,对教会而言将如死而复生。我们须记得,保罗在此是以先知的身分说话,ἐν ἀποκαλύψει,哥林多前书 14:6,因此他的言语必须按解释预言的规则来理解。预言不是提前写成的历史。它并非要把关乎将来的知识赐给我们,如同历史把关乎过去的知识赐给我们一样。大事被预先宣告了;但其发生的方式、其细节、其后果,唯有等事情成就了才能知晓。唯有回顾之时,方看出那对将来的预示原是神迹的、出于神的。

第26节。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此处的“以色列”,按上下文必指犹太民族;而以色列全家则指这整个民族。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如今被弃绝;他们将来也要作为一个民族被复兴。他们的被弃虽是全民族性的,却并不包括每一个体的被弃;照样,他们的复兴虽同样是全民族性的,也不必假定其中包括每一个犹太人的得救。因此,此处的ΠᾶςΙσραήλ不可如奥古斯丁、加尔文及许多人所解,理解为神一切真正的百姓;也不是指一切蒙选的犹太人,该民族中构成“照着恩典的拣选所剩下的余数”的那一部分;而是指作为一个民族的整个民族。

为支持前述之言,使徒诉诸旧约的预言。大概在此处如同别处一样,他并非专指某一处预言,而是概括古时众先知许多具体宣告的总意。以赛亚书 59:20, 21;27:9;耶利米书 31:31-34;诗篇 14:7,似乎是当时直接浮现于使徒心中、并影响其措辞的经文。以赛亚书 49:20 说:“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又来到雅各族中转离过犯的人那里。”七十士译本作 ἑνεκεν Σιών为锡安的缘故,而非 ἐκ Σιών从锡安出来;英文译本则作 到锡安。在诗篇 14:7 中,则是 从锡安出来。保罗所引本节的后半部分与希伯来文不合,希伯来文在我们的译本中被正确译为“归与雅各族中转离过犯的人”(直译为:归与过犯的悔改者)。保罗乃是随从七十士译本:καὶ ἀποστρέψει ἀσεβείας ἀπὸ Ιακώβ并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

在以赛亚书 27:9 中,其语为「雅各的罪孽得赦免」。这些经文所表达的总意乃是:「那位神,那位拯救者,必为雅各的救恩而来」,为犹太人而来。而这正是保罗引用这些古时的预言所要确立的全部内容。使徒在此教导说,古时所应许的拯救——即以赛亚在上述所引经文中所指的拯救——其所包含的,远不止主降临时信基督的那相对少数的犹太人之归正。「他必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这一应许的完全应验,所着眼的乃是全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归向主。我们自然当以使徒的解释为正确而领受之;况且此事并无多大难处,因为原初的经文中并无任何与此解释相抵触之处,且此解释与神与其古时子民所立之约的性质正相符合。

第27节。 又说,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αὑτη αὐτοῖς ἡ παω ἐμοῦ διαθήκη这就是那出于我、为他们所立的约。希伯来文只作 我的约;故 παω ἐμοῦ 是代替所有格。另参 Winer,3. § 30。代词 αὑτη )当指向下文;这就是我的约( ὅταν当……的时候 ), 我要除去他们的罪。指示代词其所指可由后随之词确定,如 ἵνα(约翰福音 17:3)、 ἐάν(约翰一书 2:3);亦可如本处及约翰一书 5:2,由 ὅταν 引出。本节的引文与第26节的引文一样,并非出自某一处经文。 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 一语,见于以赛亚书 59:21; 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 一句,则出自以赛亚书 27:9,依七十士译本的译法,此译已传达希伯来文之意:“他们的罪孽必得洁除”;或按字面作 除去他的罪 。使徒所要证明的一切,先知的话已足以证明。神与他古时百姓所立的约保证:在他们背道、因而被掳至巴比伦、又流散于地上、并弃绝基督之后,他们的罪终必得着洁除,且必作为一个民族被复归于弥赛亚的国度。这一全民族的归正,在撒迦利亚书 12:10 以及旧约其他许多经文中亦有预言。

第 28 节。就着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就着揀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使徒在本节及下面数节中,总结了他先前所教导的。他说,就福音而论,犹太人如今被视为、被待为仇敌,这是为了外邦人的益处;然而就揀选而论,因着他们与列祖的关联,他们仍被视为神特选的百姓。他们是仇敌——究竟是福音的仇敌、使徒的仇敌,还是神的仇敌,经文并未明言,故须依上下文而定。这三种解释各有其支持者。末一种才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所敌对的那一位,正是从另一方面说来他们的那一位。ἐχθροί 一词可作主动解,亦可作被动解;参 5:10。或指他们敌对神,或指他们被神视为、待为仇敌。后者最合上下文。他们如今已被弃于自己所承受的应许之约以外。

就着福音说κατὰ τὸ ἐυαγγέλιον,意即福音乃是他们被视为仇敌的缘由。此意可参照第 11、15 节而得明。因他们受罚,福音在外邦人中的推进反倒得了便利;故此使徒说,他们如此被对待,乃是为你们的缘故。另一方面,κατὰ δὲ τὴν ἐκλογήν,就着拣选、或就着神的约说,他们仍蒙特别的恩眷,因他们是从列祖而出,而应许原是向那些列祖并他们后裔所发的。这不过是以另一种说法表达使徒先前所陈明的意思,即: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与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被最终弃绝,二者不能相容。神预见并预言他们暂时的背离与被逐出他的国度,却从未定意叫他们永远被弃于外;参第 16、25-27 节。“Paulus autum docet, ita (Judaeos) fuisse ad tempus Dei providentia excaecatos, ut via evangelio ad gentes sterneretur: caeterum non esse in perpetuum a Dei gratia exclusos. Fatetur ergo — Deum non esse immemorem foederis, quod cum patribus eorum pepigit, et quo testatus est, se aeterno consilio gentem illam dilectione complexam esse.”(保罗所教导的是:犹太人乃因神的护理暂时被弄瞎了眼,为使福音得以向外邦人开路;至于其余,他们并未永远被排除在神的恩典之外。故此他承认——神未曾忘记他与他们祖宗所立的约,并藉此约见证:他已按永远的旨意,以慈爱怀抱那民族。)加尔文

第29节。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τὰ χαρίσματα καὶ ἡ κλῆσις,即神一切的恩赐,尤其是神的选召。参马可福音16:7。神非世人,绝不改变。祂既拣选犹太人作祂的子民,祂在此拣选中所存的旨意就断不能更易;祂既定意要他们永远作祂的子民,那么他们将来必得复归于祂的恩宠与国度,乃是确定无疑的。保罗先前已阐明神与祂古时子民所立之约的性质,此处便从神的属性推论:此约必得完全成就。选召拣选同义,这从上下文中二词互相替用可以看出,也从同源词的用法可以看出(参第八章28节、第一章7节等等)。因此,使徒在此所立的普遍命题是:神的旨意乃是不改变的;由此推之,凡神为某一特殊恩福所拣选的人,必不至于得不着它。祂所拣选得永生的人必然得救;祂所拣选作祂特选子民的民族,如犹太人在亚伯拉罕里蒙拣选那样,也必永远作祂的子民。旨意一经定下,应许一经赐下,就永不更改。既然在整段上下文中,保罗所论的并非个人,乃是犹太人作为一个整体被弃绝与被复兴,那么显然他此处所着眼的选召与拣选,乃是关乎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的,而非着眼于个人得救的。

第30、31节。你们从前不顺服神,如今却因他们的不顺服,蒙了怜恤这样,等等。这两节乃是重申并印证前文所述之意。外邦人与犹太人的情形极为相似。从前外邦人是不信的,然而犹太人的不信却成了外邦人蒙怜恤的机缘;如今犹太人虽然不顺服,向外邦人所显的怜恤却要成为他们蒙怜恤的途径。福音既从犹太人传至外邦人,也必从外邦人传回犹太人。保罗前文已经说明,以色列人的不信如何成了促进他邦得救的工具,而外邦人的归信又如何反过来作用于犹太人。

使徒以 γάρ因为)引出下文,是要证实他方才所说的话。你们从前不顺服神你们,自然是指外邦人。从前基督降世以前。不信神ἠπειθήσατε τῳ Θεῳ不顺服神。然而按圣经所言,信心乃是顺服之举,不信便是不顺服。因此,顺服一词常有相信或信靠之意;换言之,同一行为可用其中任一词来表达。故此希伯来书 5:9 说,基督是一切顺从他之人得救的根源。在新约中,ἀπειθεῖνἀπείθεια 总是用来表达对真理的不顺服,即弃绝真理之举。所以此处所指的并非泛指道德上的不顺服,而是不信。因他们的不信,你们倒蒙了怜恤τῃ τούτων ἀπειθείᾳ。此处的与格具有原因之义。犹太人的不信,就历史事实而言,正是福音传及外邦人的机缘。这样,他们也是不信,使他们因着你们所蒙的怜恤,也就蒙怜恤οὑτω καὶ ουτοι νῦν ἡπείθησαν τῳ ὑμετέρῳ ἐλέει ἵνα καὶ αὐτοὶ ἐλεηθῶσι。英文译本对本句的翻译,是假定 ἵνα 不在其应有的位置上,应置于 τῳ ὑμετέρῳ ἐλέει 之前,即“使他们因你们所蒙的怜恤也蒙怜恤”。但在希腊文中,这几个字是与 ἠπείθησαν 相连的;武加大译本因此译作:“ita et isti nunc non crediderunt in vestram misericordiam.”路德则译为:“如今这些人也不肯信你们所领受或所经历的怜恤。”加尔文作:“Si nunc increduli facti sunt, eo quod adepti estis misericordiam,”(因为你们已蒙了怜恤。)拉赫曼在他所编的希腊文新约中也采用同样的结构,在 ἐλέει 之后加一逗点。然而本节的平行结构,以及 ἐλέειἀπειθείᾳ你们所蒙的怜恤他们的不信)之间明显的对照,都要求采取另一种解释。像这样将小品词 ἵνα 移位,并非罕见之事。为着强调的缘故,某一分句或某一词语虽按逻辑当置于该小品词之后,却被提到其前。参哥林多后书 2:4,τὴν ἀγάπην ἵνα γνῶτε

第32节。因为神将众人都圈在不信之中συγκλείω εἰς 一语,若按字面或方位的意义讲,是指将众人一同关闭在某处;若按喻义讲,则是指交付于某种权势之下。此处的意思是:神在其护理与恩典的安排中,如此措置万事,使外邦人与犹太人——先是这一方,后是那一方——都显出自己作为罪人的真实面目,在历史上被公认为不信之人。类似的表达方式可参看诗篇31:8,「你未曾把我交在(ουνέκλεισας)仇敌手里」;诗篇78:50,「将他们的性命交给(ουνέκλεισεν)瘟疫」。又可比较加拉太书3:22。在这几处经文中,此词绝非仅仅是宣告性的用法,如同说「神宣称他们是不信的人」;所表达的也不只是单纯的许可。神的作为或掌管在此是被直接断言的。神曾将诗人交在仇敌手中,他也先将外邦人、后将犹太人交与不信。神在将人交付于罪上的作为,是带有惩罚性质的;这与人的自由和责任并不冲突,也与神自己的圣洁并不冲突。他并不使人犯罪,但他如此安排其治理,以致人的罪性得以显露,其显露的方式亦由他定夺。此外,使徒的用意似乎也在于表明:神对待外邦人与犹太人是一样的。二者立于同一地位,同样倚赖那至高主权的怜悯,同样陷入一种唯有神的恩典才能拯救他们的境况。既然众人同样可悯、同样无能自救,神就定意怜恤众人,将众人——犹太人与外邦人一样——都领入基督的羊圈。

第33-36节。使徒既已完成其对救赎计划的阐述,既已清楚陈明称义、成圣、一切信徒得救之确定、拣选、外邦人的蒙召、犹太人目前的被弃与最终的复兴等教义,遂鉴于神待人之种种奇妙与荣耀,倾吐出这段崇高动人的颂词,归美于神的智慧、良善与主权。即便在圣经之中,也少有经文能与此段相比,如此有力地表明这一意念:神是一切,人则算不得什么。许多人认为这几节乃是指着紧接上文所教导的诸般道理而言;保罗在此所默想的,是神在呼召世人(无论外邦人或犹太人)之事上所显明的智慧。另有人将其限制得更窄,只指使徒方才所论神怜悯的显明。然而,这段经文当应用于它最自然可应用之处。问题在于:究竟是什么唤起了他对神诸般安排如此赞叹的观感?是神终必复兴其古时子民这一真理呢,还是救赎全局的整个阐述?既然此段出现于这一阐述的末尾,既然它所表达的,正是这阐述所当产生的情感,又既然并无任何理由将它限于紧接的上文,那么最自然的看法,便是视其为指使徒此前所教导的全部内容。

本段所呈现的主要观念如下——1. 神的本性与神的安排,其性质不可测度,其卓越无穷无尽,第33节。2. 神完全不依赖于人,第34、35节。3. 神将万有包含于自己之内;祂是万有的源头、万有的凭藉、万有的归宿,第35节。

第33节。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解释这句话有两种方法。其一,三个属格 πλούτουσοφίαςγνώσεως 可与 βάθος 处于同等关系:深哉,神的丰富、神的智慧、神的知识。其二,πλούτου 可限定 βάθος:深哉,神智慧和知识之丰富(那不可穷尽、不可思议的深度)。就注释家而言,主张这两种解释的人数大致相当。若采前一种,则「丰富」可特指神的怜悯或良善(2:4;10:12),或泛指他的一切资源,意即「神的资源何等不可思议」——就是说,他完备的属性与手段。若采后一种,则单指神的智慧与知识之不可测度。然而,神的恩典不但在全卷书信中居于显要地位,而且在这几节中特被举出作为惊叹的对象,故总体而言,前一种解释更为可取。虽然在这样的一段话中,未必每一个字都被刻意赋予极精确明晰的含义,但保罗以智慧知识二词表达不同的意念,仍是极有可能的,因为在他方才所论的救赎之工中,二者都显明得何等奇妙。那无所不包的知识,鉴察这工作的一切对象,鉴察他们存在的一切需要与处境,鉴察成就神旨意所需的一切方法,以及这些方法自始至终的一切结果。那无限的智慧,则在于拣选并调配方法以达成所定的目标,在于安排创造、护理与救赎的全盘计划,使神的荣耀与其受造之物的福乐,如今并将来都得着何等奇妙的promotion——得着何等奇妙的增进。他的判断τὰ κρίματα αὐτοῦ,可作广义解,即他的决定,也就是他的旨意或谕旨;或作较狭义而本义的解释,即他的审判性裁决,他对人所作的判断;又或指他护理中的刑罚或安排,与 αἱ ὁδοὶ αὐτοῦ他的踪迹)完全平行。因为古时治理者同时也是审判者——「审判」一词常有「治理」之意——审判者的裁决与治理者的谕令或律例,所用的是同一个词。不过在此处,既然保罗分别了智慧与知识,那么保留判断踪迹之间那一层细微的区别也就更妥。前者是 ἀνεξερεύνητα,其根据或理由无从查究;后者是 ἀνεξιχνίαστοι,无从追踪(源自 ίχνος,足迹)。我们只能惊叹敬拜,永不能透彻明白。如此正是好的。凡能被理解的,必是有限的;凡被完全参透的,便不再能操练人、激动人、扩展人。正因神的存有是无限的,他的判断与踪迹是不可测度的,他才成为知识与福乐取之不尽的泉源。

第34节。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本节意在确证第33节所言。这两句或可视为同义,或前一句指神的判断,后一句指神的道路。谁知道神所定意要行的是什么,以及他谕旨的理由何在?又有谁曾就其施行的方式向他献策?无论在他的旨意中,还是在他的施为中,他都同样地、完全地独立自主,无限超越于受造之物的监督或指点之上。

第35节。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这句话不可局限于向神献策或授以知识,乃是表达一个普遍的思想:受造之物无从有所作为,使神欠他什么。人一望便知,这一思想用在保罗方才所教导的教义上,是何等贴切。人得称义,不是凭自己的功德,乃是凭基督的功德;人得成圣,不是靠自己良善心愿的力量,也不是靠自己意志的刚强,乃是靠神的灵;人被拣选、被召得永生,不是因他里面有什么,乃是照着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者的旨意。所以,神乃是救恩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受造之物既无功德,也无能力。他的指望只能全然安放在至高主权的怜悯之上。这几节中的各分句彼此对应:“谁是先给了神呢”,指向他恩典的丰盛与主权(βάθος πλούτου);“谁知道主的心呢”,指向他不可测度的知识;“谁作过他的谋士呢”,指向他无限的智慧。此意早已为人所见。故此提阿多勒说:τὰ τρία ταῦτα πρὸς τὰ τρία τέθεικε τὸν πλοῦτον καὶ τὴν σοφίαν καὶ τὴν γνῶσιν τὸ μὲν τίς έγνω νοῦν κυρίου πρὸς τὴν γνῶσιν τὸ δὲ τις σύμβουλος αὐτοῦ ἐγένετο πρὸς τὴν σοφίαν τὸ δὲ τίς προέδωκεν αὐτῳ καὶ ἀνταποδοθήσεται πρὸς τὸν πλοῦτον

第36节。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人之所以不能使神欠他什么,理由就在于:神自己就是万有,且在万有之中;他是万有的本源、凭藉与归宿。万有本于他而有;藉着他的权能、智慧与良善,万有得以引导治理;万有又以他为最终归宿而趋向于他。此处所用的介词 ἐκ διά εἰς 表明,神乃是万有的本源、恒常运行的动因,以及万有的归宿。在教父中,有一种普遍看法,认为使徒在此指着三位一体而言,意在以这几个字表明万有与神格中各位格的关系:万有本于父,藉着子,归于圣灵。托鲁克与奥尔斯浩森即持此说。然而有人反对说,上下文并不要求作此解释;且圣灵与自身以外之物的关系,圣经乃以 ἐν 表达,而非 εἰς。可比较以弗所书4:6。此处所论的是作为神的神,是神格本身,并非三位一体各位格在其分别关系中的位分。当保罗问:谁曾先给了神什么呢?答案是:无人曾给,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万物之所以存在、之所以被引导,乃是为着彰显他的性情,这是一切可能目的中至高至尊的目的。受造之物算不得什么,与神相比,比虚空还虚空,比无还无。人的知识、能力与德行,不过是神圣荣光之辉煌所投下的微弱返照。因此,惟有那样一种信仰体系最合乎神的性情、人的本性与宇宙的目的,就是使万有本于神、倚靠神、归于神的体系;也惟有这样的体系,最能有效地引人说:荣耀不要归与我们,惟独归与你的名!

这封奇妙书信的教义部分至此收束,可谓恰如其分;在这一部分中,救恩的计划得着比神话语中任何其他部分都更为完备、更为清晰的陈明与辩护。此处所载乃恩典的教义;历世历代、万国万民中的敬虔之人,虽对这些教义的性质所得的领悟或许相对晦暗,却都曾将他们进入天国的指望安放其上。这一切教义的首要原则乃是:神是一切美善的源头;在堕落的人里面,既无功德,亦无能力;因此,救恩全然出于恩典——成圣如此,赦罪亦如此;拣选如此,永远的荣耀亦如此。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教义

1. 犹太人必有普遍的归正,使徒就此教导我们:一、这归正必以某种方式随外邦人的归正而来,见第11-31节。

2. 此事必为世界其余之人带来至为重大而可羡慕的结果,第12、15节。

3. 这事必发生在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之后;就是说,在为数众多的外邦人归主之后(究竟有多少,谁能说得清?)第25节。至于这复兴是否骤然发生、是否藉奇迹而成、是否随主再来而至、是否伴随犹太人归回本地,使徒都未曾提及。这些细节全是某些注释家所增添的,或出于他们自己的想象,或出于他们对圣经其他部分的看法,并非使徒所教导的。恰恰相反,照保罗所说,犹太人得以蒙收纳,乃是因着外邦人所蒙的怜恤,这就含有一层意思:前者要成为后者复兴的器皿。而使徒处处教导说,在教会之内,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分别便止息了。在基督里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歌罗西书3:11);各等人都融为一体,正如教会初期在使徒引领之下的情形一样。

2. 神的教会在历世历代、在各种时代安排之下,都是同一个教会。它是神真子民与其儿女所组成的团体。古时的列祖及其后裔属于这一团体;到了基督的时候,别国的人被接纳进入这一团体,而犹太人中的大多数却被丢弃在外;日后,神古时的百姓仍要被重新接纳进这同一个群体。教会在其历程的每一阶段中,都是同一个教会。橄榄树只有一棵,虽然枝子繁多,且有时被更换(第17-24节)。

3. 天意的经纬编织得奇妙无比。在无限智慧与无限慈爱的治理之下,善与恶都同样确定无疑地被安排来推进神那恩慈而荣耀的定旨。犹太人邪恶的不信,以及由此而来的被弃绝,反成了外邦人归主得以顺畅的凭借;而外邦人圣洁的信心与顺服,又要成为犹太人得以复兴的凭借(第11、31节)。

4. 一切有组织的团体,无论属政治或属教会,在神面前都有其共同的责任,有其道德的人格,神也照此对待它们,按其行为,作为团体而赏之或罚之。既然它们有组织的存在仅限于今世,神对它们施行报应的作为也必限于今世。犹太人被弃、被分散、受苦难,即是明证;这乃是他们作为一国拒绝弥赛亚所受的国族刑罚。东方各教会的现状也是明证;因前代之不信,它们已从橄榄树上被折下来。他们的列祖犯了罪,其子子孙孙直到三四代仍要承受刑罚,因为他们同有其罪,见第 11-24 节。

5. 每一个基督徒个人的稳妥,系于他在信心与圣洁顺服中的持守;而这持守,实因神的旨意与应许而成为确定无疑。同样,每一个国家与教会团体在享有其特殊权益上的稳妥,也系于其作为团体的忠信;至于这忠信,则并无任何专为某一国家或某一教会所立的特别应许,第20-24节。

6. 神有时也与群体本身立约。例如,他曾与全人类立约,应许世界不再被洪水毁灭,且四季必按定序更迭相承,直到时间的终局。他也曾与犹太人立约,要作他们和他们后裔的神,直到永远,而他们要作他的民。看来这是一个永久的约,其效力延续至今,并且使犹太人必被恢复,重得神教会的特权,成为确定无疑之事(第16、28、29节)。

7. 圣经根本的原则,也就是一切真宗教根本的原则,乃是:神是万有,且在万有之内;万有都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一切真理的趋向,无不是尊神为大而使受造者自卑;而真敬虔的特征,正在于觉得一切美善皆出于神,并愿一切荣耀都归于神,33-36节。

评注

1. 基督的教会与犹太人之间的这种相互关系,理当在一切跟从基督之人的心中生出以下几种情感:一、深切体认我们亏欠犹太人之处,因为真宗教藉着这个民族得以保存,神圣真理的诸般福分也藉着他们传及万邦(17、18两节)。

2. 对他们怀有真诚的怜悯,因为他们被弃绝、陷于悲惨的境地,竟成了使世人与神和好的途径,使和好的福音得以广传于人间,参第11、12、15节。

3. 当除去一切轻看他们、或向他们夸口的心,18、20节。

4. 一种迫切的愿望,激励人为他们的复兴祷告并竭力筹谋;因这复兴必为他们、也为全世界带来无尽的祝福,且是神已定意要成就之事(参12、15、25等节)。

2. 此外,神对待其古时百姓的作为,也当教导我们:1. 我们所享特权得以延续的唯一保障,乃是恒久的忠信(第20节)。

2. 因此,我们不当骄傲自恃,而当存谦卑谨慎之心,第20、21节。3. 神容忍我们的日子,恐不如他容忍犹太人那样长久,第21节。4. 我们若因不信而被弃于教会之外,所受的刑罚恐更为严厉。基督教会中任何背道的枝子,都没有特别的约保证其得以复原,第21、24节,并参第16节、27-29节。

3. 与那些与神立约之人有份,实为极大的福气。应许乃是“给你和你以后的后裔”。“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申命记 7:9)亚伯拉罕所得之福,其宝贵的果效有一部分延及今世以及将来各世代的犹太人,见第 16 节及 27–29 节。

4. 我们子孙、乃至子孙的子孙的命运,在极大程度上系于我们的忠信。“神是忌邪的神,恨他的人,他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那句“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对尚未出生的千万人而言,是何等祸患之言!今日的犹太人正承受其祖先不信的后果,东方各教会中挂名的基督徒也正为前代的背道受苦;照样,我们若作为教会、作为国家因不信而被神弃绝,我们的子孙也必灭亡(第19-24节)。

5. 犹太人的复兴,不仅是极当盼望之事,更是神已定意成就之事;因此,基督徒纵然在为外邦人归主而劳苦之时,也当常将此事存于念中。保罗正是如此行的(13、14节)。凡促使外邦人的数目添满得以加速的每一分努力,也就是为以色列的复兴所作的工(25节)。

6. 基督徒不应自视为孤立的个体,仿佛人人只须顾念自己,与自己所属的群体毫无共同的责任。神必按整体对待我们的教会与国家,也必将我们的罪追讨在后世子孙身上。因此我们当自觉:我们乃是一个身体,互相为肢体,彼此利益相关,责任相连。我们所属群体的罪,就某种意义而言,并就其许多后果而言,也是我们的罪,故当为之哀哭(11-24节)。

7. 因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所以凡神已将圣灵赐予、并已召之归于圣洁的人,都可因确知这些恩福必然存留而欢喜快乐(第29节)。

8. 我们默想救赎之工,追念自己的经历时,是否会与使徒同感,一同以敬拜的心惊叹神的智慧与美善,并觉得就我们的得救而言,万事都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呢?33-36 节。

9. 凡对基督教教义的正确认识,其趋向与结果,必是产生使徒在本章末尾所抒发的那种情感;因此,凡趋向与此相反的见解,都不合乎圣经;凡使我们以任何方式将自己的救恩归功于己身的功劳或能力的见解,亦不合乎圣经,33-36节。

  1. Non est mirum, si in patre suo Judaei sanctificati sint. Nihil hic erit difficultatis, si sanctitatem intelligas nihil esse aliud, quam spiritualem generis nobilitatem, et eam quidem non propriam naturae, sed quae ex foedere manabat…. Electi populi dignitas, proprie loquendo, supernaturale privilegium est.(犹太人在其先祖里被分别为圣,这并不足奇。倘若你明白此处所言的圣洁不过是这族类在属灵上的尊贵,而且这尊贵并非其本性所固有,乃是从约中流出,便无难解之处……严格说来,蒙选之民的尊荣乃是超自然的特权。)— Calvin. 

  2. 科路美拉《论农事》第五卷第九章:茂盛的橄榄树常被钻孔,将野橄榄的青枝插入孔中,如此这树仿佛因得了多产的种子而受孕,遂更加丰饶。帕拉狄乌斯《论农事》14:53:不结果的野橄榄使肥美的橄榄树多产,且教导那本不知如何献出果实的树结出果实来。 

  3. 在不敬虔的人看来,这一论据是苍白无力的……然而,信徒每逢听见有人提起神的大能,便如同亲见其眼前的作为;故此,加尔文认为这理由足以震动他们的心。—— 加尔文 

  4. 沃尔非乌斯(Wolfius)在其《Curae》中列举了讨论本节及以下数节含义的各家著作,如卡洛维乌斯(Calovius)的《Biblia Illustrata》、布德乌斯(Buddeus)的《Institutio Theol. Dog.》第672页。沃尔非乌斯自己则说:“Contextus suadet credere, Paulum id hic tantum agere ut conversi e Gentibus non existiment, Judaeis omnem spem ad Christum in posterum perveniendi praecisam esse sed ita potius statuant, ipsis non minus ceteris Gentilibus, nondum conversis, viam patere, qua ad Christum perducantur.”(上下文使人相信,保罗在此所要说明的,仅在于叫外邦归信之人不可以为:犹太人日后归向基督的一切希望已被断绝;倒要如此断定:那条引人归于基督的道路,向犹太人敞开,正如向其余尚未归信的外邦人敞开一样。) 

译于 2026-09-04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