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使徒在第1至10节继续为自己辩护。第11至18节则申明他对哥林多人深挚的爱,并劝勉他们保守自己脱离一切玷污的联合。
使徒的忠信与爱心。第1-18节。
写作本书信的起因既是反对者的诬告,全书便贯穿着一种自辩的语调。使徒在 5:12 说,他之所以论到自己,是要使哥林多的朋友能在他的仇敌面前为他辩护。他受基督的爱所支配,以基督使者的身份行事;既是如此,他就是与神同工的,故劝勉众人不可徒受神的恩典(1、2 节)。他在执行此职分时,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碍(3 节),并以忍耐各样的患难(4、5 节),以圣灵各样的恩赐与美德的运用(6、7 节),以及在一切境遇之中——无论荣耀或羞辱,顺境或逆境,被人理解或被人误解(8-10 节)——证明自己作为神的仆人的真诚与忠信。他如此向哥林多人敞开心怀,乃因他的心宽宏;这心宽阔得足以容纳他们众人。他与他们之间若有爱心不足或彼此不能相知之处,过错在他们一方,不在他这一方(11、12 节)。他求他们也像他向着他们那样,向他敞开心怀(13 节),并不要容自己与恶人有任何亲密的联合(13-18 节)。
1. 我们与神同工的,也劝你们,不可徒受他的恩典。
本节借 δὲ καί(但也)二词,与前一章紧密相连。使徒仍在叙述他履行使徒职分的方式。他不但宣告神使基督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并且作为与神同工的人,他劝勉人不可徒受神的恩典。在我们的英译本中,使徒被译作说:“我也劝你们”(I beseech you also)。这是不确的;这个 也 字当属乎动词——“我也劝你们”(I also beseech you)。συνεργοῦντες(同工)一词乃指使徒与神同工,这从上下文的关联和这工作的性质看来是显明的。他方才在 5:20 说到神藉他们劝人;如今他说,我们作为同工劝你们。哥林多前书 3:9 也是如此,他说:“我们是与神同工的。”武加大译本将此词译作 adjuvantes,这就助长了一种看法,以为他是与他们同工,藉着劝勉帮助他们(即哥林多人)。路德的译本也含此意:Wir ermahen aber euch, als Mithelfer,我们作为同劳者或帮助者劝你们。 可比较 1:24,使徒在那里说:“我们乃是帮助你们的快乐”((συνεργοί))。许多注释家都持这种解释。然而,如方才所言,它与上下文不甚相合;并且为免歧义,本当加上 ὑμῖν(与你们)一词。保罗身为使徒、福音的执事,乃是与神同工的人。
不可徒受神的恩典。徒受神的恩典是什么意思?有人说,意思是领受了基督的赎罪、即前一章所说的与神和好,却仍旧活在罪中;这样,神的恩惠便白白领受了。然而此说不合圣经。称义与成圣不能如此割裂。人不可能一面接受与神和好,一面活在罪中;因为接受和好之中已含有弃绝罪恶。保罗从不设想人可以领受救赎的这一样益处,而拒绝另一样。人不能只取赦免而拒绝成圣。另有人说,使徒在此劝勉读者防备“从恩典中坠落”;既已蒙恩得赦,就不可再堕入罪中,以致丧失所领受的恩典或恩惠。此为一种极常见的解释。奥尔斯豪森说:“不可否认,使徒在此认定恩典一经领受仍可失去;圣经全然不知预定论者那危险的谬见,以为恩典不能失去;经验也证明那是谎言。”但第一,使徒在此用了不定过去时不定式(δέξασθαι),即已经领受,这并不能支持上述解释,因为在表示命令或劝勉的动词之后,不定过去时不定式极常用来代替现在时。参罗马书 12:1;15:20;哥林多后书 2:8;以弗所书 4:1。参 Winer《新约惯用语法》,第 386 页。第二,此处所说的“神的恩典”,既非指罪的实际赦免,也非指圣灵更新成圣的作为,乃是指使徒在前一章所讲的那恩惠。就是那无限的恩典或恩惠:神使他的儿子为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这才是使徒所说的神的恩典。他劝勉世人,不要让这恩惠就他们而言归于徒然——因为那足以赎尽众人之罪、且适合众人的挽回祭,已经成就,并且已向一切听见福音的人显明。加拉太书 2:21 中他所说的正是同一意思:“我不废掉神的恩。”即:“我不因倚靠律法的行为,就使神所预备的白白得救之法归于徒然。”那极大的恩典或恩惠,他并未使之落空。加拉太书 5:4 又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即:“你们既已弃绝那白白得救之法,就欠下遵行全律法的债。”罗马书 6:14 同样说:“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在这几处经文中,“恩典”都不是指罪的实际赦免,也不是指内在的神圣感化,乃是指神的恩惠,而在此上下文中,则是指救赎这极大的恩惠。主耶稣基督既已为我们的罪而死,为我们成就了永远的救赎,使徒便极其恳切地劝人,不可让这极大的恩惠就他们而言归于徒然。此处经文之义如此,尤为明显,因为这与其说是对哥林多人的直接劝勉,不如说是使徒宣讲方式的自述。他宣告:神使那无罪的基督替我们成为罪;他又劝一切人不可徒受神的恩典,就是不可弃绝这极大的救恩。最后,下一节也要求作此解释:“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这话作为人接受赦罪与蒙神悦纳之邀请的理由,甚为合宜;作为一个已重生蒙赦免的罪人不当从恩典中坠落的理由,却不合宜。因此,无需违背全部圣经的一贯之理,硬说使徒在此教导:凡曾与神和好、曾经历他更新之恩的人,仍可堕落沉沦。我们既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什么都不能叫我们与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爱隔绝。他所召来的人,也叫他们得荣耀。他们因信蒙神大能保守,直到得着所预备的救恩。
2. (因为他说,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看哪,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圣经中有充分的证据表明,默示并未干扰圣经作者本有诸般才能的自然运用。他们虽是被圣灵感动而说话,然而在多数情形下,他们大概并未意识到圣灵的感动,其行动之自然,正如信徒在一切圣洁操练中受圣灵大能推动时一样自发。因此我们发现,圣经的写作乃是按着心思运作的一般规律,作者由一题转入另一题,也是循着通常的联想与相续之路。所以在此处,δέξασθαι 一词的使用,使使徒心中浮现出 δεκτῷ 一词,即以赛亚书 49:8 那段优美经文中所用的字。于是他便照旧约希腊文译本的原样引用了那段话。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希伯来文作施恩的时候;与之相应的同义说法便是拯救的日子。此番引证之贴切,正系于这两个说法。旧约说到“施恩的时候”,说到“拯救的日子”,即人可以得着恩典与救恩的时候和日子。使徒随即加以解释和应用,说:“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看哪,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如此,本节与前文的关联便清楚了:‘不可徒受神的恩典,因为有施恩的时候,有拯救的日子,而那日子就是现在。所以,切莫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此段所出的以赛亚书第四十九章,论的是耶和华的仆人,他要复兴以色列,并作外邦人的光。他就是那被人藐视、被本国憎恶的,君王要为他起立,公侯也要向他下拜。耶和华正是对他说:“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济助了你。”既然如此,使徒对这段经文的引用,可以有两种解释。其一,即亚历山大博士(Dr. J. A. Alexander)在其本章注释中所采取的看法:这里所称呼的那位理想中的人物,并非单指弥赛亚,乃是指弥赛亚以及在他里面得蒙代表的他的子民。因此,向弥赛亚所应许的恩典与救恩,同时也就是向他子民所应许的恩典与救恩。本革尔(Bengel)所取的正是此说:“他说,即父对弥赛亚说,见以赛亚书 49:8,而在他里面包含了一切信徒。”其二,我们也可以按圣经一贯的用法假定:使徒乃是借用旧约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并未顾及该语原初的应用。神曾以多种方式、在许多场合应许拯救罪人。使徒诉诸这一应许,作为人当接受神在基督耶稣里所赐恩典的理由。他将这应许披上圣经的辞句;他本可以用任何其他同等的说法来表达。只因联想的作用使以赛亚书那段话浮现在他心中,他便采用了那里的措辞,而无论明言或暗示,都未表示该段经文在原处不是另有所指。同样,在罗马书 10:18,他本可用自己的话表达福音普世传扬之意,却选用了诗篇第十九篇的话:“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虽然那篇诗所论的乃是全然不同的题目。我们自己也惯于毫不迟疑、几乎不自觉地如此运用圣经的语言。
3. 我们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碍,免得这职分被人毁谤。
前一节是插入语,故本节与第 1 节相连:“我们劝……凡事……”本节及以下诸分词,皆与(παρακαλοῦμεν)我们劝或劝勉一语相连,意在表明使徒如何履行其职分之责。这便是他的辩白。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碍。他行事为人,使无人能合理地以他的品行为拒绝福音的理由。προσκοπή 一词本义为撞击或绊跌之举;再借代而指人所绊跌于其上、或撞及之物。如本处所用的喻义,则指不信的因由。保罗向素来未闻福音之人传福音,这些人判断福音的主要凭据便是传道者的品行,故他格外谨慎,避免一切可能成为听众绊脚石之事。此一动机,在福音初传之地(如在外邦人中)虽有其特殊的分量,然人人皆知,传道者的道德感力几乎全在于百姓对其真诚与动机纯正所存的确信。这是一种能力之源,学识与才干皆不能取代。免得这职分被人毁谤;或如许多抄本所作,“我们的职分”,如此则此语最明确地指向他自己,也与全段的关联极为相合。
在以下各节中,使徒一如往常,任凭自己的话语自由驰骋,仿佛让它循着自身雄浑磅礴之势奔流而下,并不刻意将其纳入逻辑的条理;然而秩序在他心中本是内在的,故此即便在他最激昂的言辞之中,仍始终可辨出某种章法。此处正是如此:他首先提到种种患难(4、5节),其次提到恩惠与恩赐(6、7节)——他的真诚正是藉此受了试验、得了确证;最后提到毁誉不一、祸福相间的种种境遇,而他在其中始终持守其正直(8、9、10节)。在这几个题目之下,所列举的项目数目相同,各有九项。在前两个题目之下,可见三重的排列:分为三组,每组三项;在末一个题目之下,则有九对相互对照的反题,升至演说辞令的最高形式,即以看似矛盾之语道出真理。“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
4, 5.反倒在各样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如在许多的忍耐、患难、穷乏、困苦、鞭打、监禁、扰乱、勤劳、儆醒、不食。</span>
保罗非但没有使这职分被人毁谤,反倒凡事上(ἐν παντί,)——即在一切关系中、在一切场合下——表明自己,就是自荐于人;这自荐并非自夸自誉,乃是以其行事为人,使众人不得不确信他的真诚。作神的用人,即如神的用人那样自荐。此种解释是必需的,因为保罗用的是διάκονοι,而非διακόνους。他乃是以传道人的身分自荐。凡事忍耐,即以恒忍与坚定自荐。ὑπομονή 一词兼含此二义。保罗以其忍受苦难的刚毅,并在诸般试炼之下始终紧随其主的坚贞,证明自己确是基督真正的仆人。本节与下节所列举的,正是他所遭受的种种试炼。诚如本革尔所言,这些试炼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概括性的:患难、穷乏、困苦;第二类是具体的:鞭打、监禁、扰乱;第三类是自愿的:勤劳、儆醒、不食。他的坚贞,正显在欣然忍受这一切试炼之中。就第一类而论,所用诸词常可互换,亦常连用。Θλίψεις 是压迫,或来自外,或来自内,凡压在心头、试炼人忍耐或抵挡之力的,皆包括在内;ανάγκαι 是穷乏,指人竭尽心力仍不知当行何事、当如何承担之境;στενοχωρίαι 是窘迫,指人无处立足、无处转身,以致似乎无路可逃。此词与宽阔之地相对。正如诗人所说:“他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介词 ἐν 在 ὑπομονή 之前当译作藉着,在这两节其余各名词之前则当译作在……中。他藉忍耐自荐,在患难中,在穷乏中,如此等等。在鞭打中。据 11:24、25 所载,保罗至此时已八次受过鞭笞之辱与鞭笞之苦:五次出于犹太人,三次出于外邦人。在监禁中。使徒下监多少次,我们不得而知,因《使徒行传》所记不过是他生平的一小部分。他曾在腓立比、在耶路撒冷、在该撒利亚、在罗马为囚;而囚犯或两脚上木狗,或身被锁链。圣灵曾指证,在各城里有“捆锁与患难”等待着他。在扰乱中。原文作 ἀκαταστασίαι,或可解作“东奔西徙”,指保罗不断被逐,从一处到另一处,以致无安居之所。哥林多前书 4:11 中,他即将此列为自己的重大苦楚之一。然而此词在新约别处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always 皆指混乱或群众暴动。参路加福音 21:9。使徒屡屡遭遇这等民情激愤的暴发,如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使徒行传 13:50)、在路司得(14:19)、在腓立比(16:19)、在以弗所(使徒行传 19:29)、在耶路撒冷(21:30)。在这等愤怒与暴力的显现面前,最勇敢的人也常畏缩。这样的骚乱,既不能以力抵挡,也不能以言止息。一人在暴怒的乱民面前能作什么呢?他抵挡群众,正如抵挡飓风一般。然而他仍可镇定自若,持守其志。加尔文说:“福音的仆人常被要求:他们既竭力求和睦,就当安然无损地穿过纷乱,纵使天地混杂,也决不偏离正路。”除了这些非其所愿、或非因其所为而临到使徒的试炼之外,尚有他自愿担当的痛苦牺牲,这些正是他真诚的最有力凭据,即他的勤劳、儆醒、不食。所谓勤劳,不仅指他亲手作工以维持生活、使福音不叫人破费,也指他在旅行、传道、看顾病人穷人以及照管教会诸事上所不断付出的不倦劳苦。儆醒,指他因不断奔波、因忧虑与劳苦而度过的不眠之夜。不食:此词常被理解为指他忍饥受饿。然而 νηστεία 一词从不用以指非出于自愿的缺食;且此处它与勤劳、儆醒并列,而二者皆是自愿的克己之举,故此词多半当取其通常之义。不过,或许所指的是那些在某种程度上出于不得已的禁食,或是他宁愿忍受、也不肯因此废弃某项本分、错过某个行善良机的禁食。上下文中并无任何理由要求这里指宗教性的禁食,如祷告与禁食并提之处那样。此处所并提的,乃是勤劳与不食。
6,7 节。 又借着廉洁,知识,恒忍,恩慈,圣灵的感化,无伪的爱心,真实的道理,神的大能,仁义的兵器在左在右。
使徒既在前两节所列举的种种患难中荐举自己,照样也藉着此处所指明的各样恩赐与美德,向众人显明他是真使徒、是神忠心的仆人。廉洁,兼指心与行的洁净。这不仅指不沾染不道德行为的污秽,也包括不谋私利、动机纯一。知识;此处所指的是哪一种知识、何种形式的知识,只能由上下文推断。有人说这是指对事物合宜与得体的认识,表现出来即为审慎。但使徒既是在论那些荐举他为神的仆人、为福音传道者的凭据,且这两节中另有数项是指恩赐(有别于美德)而言,故更可能是指福音的知识,即他在教导中所显明的知识。参以弗所书 3:4,他在那里说到他对基督奥秘的知识,是众读者一望而知的。又在加拉太书 1:12 以下,他诉诸自己未经任何人教导而拥有这知识,以此为他受神差遣的确凿凭据。恒忍,即甘心忍受不义与无端的伤害。恩慈,即 χρηστότης(源于 χρηστός,意为有益的),即仁慈,乐意施恩的心性;正如经上说神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路加福音 6:35)。圣灵的感化;即藉着圣灵住在我里面的彰显。圣经的教训,尤其是保罗书信的教训,乃是:神的灵住在一切信徒里面;除了那些人人共有的同在之彰显以外,还各人分得其特有的恩赐,或为寻常的,或为超常的;这人得智慧,那人得知识,另一人得教导的恩赐,又一人得行异能的恩赐,等等(哥林多前书 12:7-11)。保罗为证明自己是神的真仆人,便诉诸圣灵在他里面的凭据;这凭据见于他所充满的圣灵的各样恩赐与美德,也见于伴随他传道、使之得果效的神能。他可以指着他所带领归主的人说:“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哥林多前书 9:2)。无伪的爱心。上一句既已提到恩慈或仁慈,此处的爱就当取基督徒之爱的狭义——不是那施于义人与不义之人的慈爱,乃是那出于信徒与神、与弟兄之间特殊关系的爱。这是弟兄之爱,即因弟兄的身分而生的爱。真实的道理,即传扬真理,或所传的内容即是真理。此处所指的不是诚实无欺,而是他在传道中将真理显明出来。他在前面第四章第 2 节曾说:“乃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神的大能。神的大能在保罗的职事上以多种方式显明出来。他说:“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加拉太书 2:8)。藉着这些神能的种种彰显——在他的归正上、在他为工作所受的装备上、在他行使使徒职分上——他被证实为神的真仆人。仁义的兵器。“义”一词在圣经中有两种用法。或指正直、诚实、廉正(就其广义而言);或指称义的义,即信心的义,就是常被称为神的义的那义。加尔文与其他许多人在此取前一义,将“仁义的兵器”理解为正直所提供的兵器,或与道德正直相符的兵器。另有人取后一义,认为仁义的兵器乃是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所带来的兵器。这一解释不但更合乎保罗对此词的一贯用法,也更与上下文相符。保罗的兵器并非他的诚实,他据以证明自己作神仆人之资格的也不是诚实,乃是圣灵超自然的恩赐与美德。在以弗所书 6:14,他将这义比作护心镜;此处则比作全副军装,在左在右,可攻可守,因为那称义的人,即披戴基督之义的人,凡事都得以为用。他有信德的藤牌、救恩的头盔、圣灵的宝剑。
8-10. 又有荣耀、又有羞辱;又有恶名、又有美名,似乎是诱惑人的,却是诚实的;似乎不为人所知,却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却是看哪,我们活着;似乎受责罚,却是不至丧命的;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似乎贫穷,却是使多人富足的;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的。
这几节经文彼此紧密相连,构成使徒论述中一个独立的段落。在第4、5节中,ἐν 一词取其处所之义。保罗以忍耐自荐——在患难中,在穷乏中,等等。在第6、7节中,同一介词取其工具之义:凭廉洁,凭知识,等等。而此处的介词 διά 则取处所之义,即穿过、置身其中。他在一切境遇之下都持守始终如一的品格与正直:或荣耀或羞辱,或恶名或美名,他都一路穿行而过。他始终如一——传同样的道理,劝人尽同样的本分,持守同样的原则,无论他所传的被人赞同或被人否定,无论是为他赢得称赞还是给他招来毁谤。这是通常也最自然的解释。然而许多人更愿取该介词的工具之义:‘藉着我们从神的朋友所得的荣耀,又藉着仇敌加于我们身上的羞辱。’善人尊敬他,恶人诋毁他,这正是他正直的凭据。但这样解释须补入太多字句才能得出其意。前一种解释更为简明,所得的意思也同样贴切。他所用的比喻乃是一条道路,他沿此路穿越一切阻碍、直趋得胜,全不理会别人怎样说、怎样想。末一分句则成为转入另一种表述方式的过渡。他不再讲自己所行的,而是讲别人对他的评断。似乎是诱惑人的,却是诚实的。这些以及随后的形容词与分词,在希腊文中虽有几处译作名词,实则与第4节的 συνιστῶντες 平行。‘我们劝你们,一面自荐,等等;我们劝你们,一面似乎是诱惑人的,却是诚实的,等等。’意即:无论人怎样想、怎样说,我们只是坚定不移地尽自己的本分。似乎是诱惑人的(πλάνοι),不单指假冒者,乃指引诱人的,就是使别人走差、自己也偏离真理的人。马太福音27:63;提摩太前书4:1;约翰二书7。此处它与 ἀληθεῖς 相对,后者意为诚实的,即爱真理、说真理。马太福音22:16;马可福音12:14。‘被人看作引诱人的,我们却是真理的维护者。’似乎不为人所知,却是人所共知的(ὡς ἀγνοούμενοι,καὶ ἐπιγινωσκόμενοι),被人藐视为微贱无名,却又被人认识、声名远播。这里的对照,或如我们译本所表达的,是在不为人知与广为人知之间;或是在被人误解与被人正确赏识之间。使徒所用的后一个词很可以表达后一种意思,因为 ἐπιγινώσκω 常指认出、承认某人正是其人或正如其所自称,见1:13、14,马太福音17:12;至于前一个词,虽然别处未曾恰好用作“被误解”之义,然而“不为人知”与“不被认出”二意甚为相近,故此处若对照与上下文有此要求,取此义也并非不自然。保罗为众人所不识,被当作了他所不是的人;然而另有一些人却正确地赏识他,认出了他的真实品格。似乎要死,即被别人看作必定灭亡,却是活着的。这是一种解释。然而,若按下文的语气,更宜将使徒所言理解为实际的事实。正如他在4:11及哥林多前书15:31所说,他常常置身死地。他天天冒死,却仍然活着。当灭亡似乎无可避免时,神总是插手拯救他;当灾难看来无人能担当时,神总是扶持他。似乎受责罚,却是不至丧命。“责罚”(παιδεύειν)本意为待之如子;因父母常为儿女的益处使他们受苦,故责罚即藉苦难施行管教。然而此词也常单单表示施加痛苦之意,并不涉及施加痛苦的目的。神从不刑罚他的子民。就是说,他们的苦难绝不是为满足公义而设;也并非总是本义上的管教。并非在一切情形下都是为纠正过失、压抑骄傲,或叫人脱离对世界的贪恋。神常常使他的子民和他的教会受苦,单单是为使他们更好地荣耀他的名。所以,每逢苦难临到自己或他人身上,就总要追问“这是为什么?我们或他们作了什么,以致招来父神这样的不悦或忧虑的表示?神要责备的是什么?”——这乃是一种不合基督徒身分的心态。我们的苦难或许确是管教,即为纠正内心或生活中的某种恶;然而单凭“这是苦难”这一事实,并不能推出此结论。保罗所受的苦难,大部分并非管教。它们的用意不过是要向万代显明神恩典的能力;要叫世人看见,一个人为着主耶稣的缘故,能何等甘心地忍受,且因蒙召受苦而欢喜。在此处,受责罚不过是“受苦”之意。这里并未提及神在使徒所受苦难上的旨意。对本段之意还有另一种看法,认为这些话是从保罗仇敌的立场说出的:“受责罚,却不至丧命。”‘被人看作神所不悦的对象、被神击打的人(这也可能是真的),我却不至丧命。’然而,按下文的语气,仍以将使徒所言理解为他实际的经历为宜。他大受苦难,却不至丧命;如他在4:9所说,打倒了,却不至死亡。可比照诗篇118:18:“耶和华虽严严地惩治我,却未曾将我交于死亡。”所以,信徒但凡可能,就不当把自己所受的苦难看作神不悦的表示,反当因之欢喜,视之为神所恩赐的、荣耀他名的机会。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此语亦可解作:‘被人看作忧愁,其实却常常快乐’;或作:‘虽被忧愁淹没,心中却满有喜乐。’当以后一解为宜。这乃是基督徒经历中的一个吊诡之处。信徒在忧愁中所得的真喜乐,远胜世界所能给予的一切。神之爱的感受、他必扶持的确据、对将来福乐的信心,以及深信如今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他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这一切都与他的忧愁交融,使受苦的神的儿女得着出人意外的平安。他绝不肯拿自己的境遇去换取世上最亨通之人的境遇。似乎贫穷,却是叫许多人富足的。就世上财物而言是贫穷的,却将真正的财富分给许多人;似乎一无所有,即无地上的财宝,却是样样都有的——正是哥林多前书3:21中他对哥林多人所说“万有全是你们的”那种意义上的“样样都有”。任何事物的真正产权,都归于那持有并使用它以使之得益的人。既然万有——无论世界、生命、死亡、现今的事、将来的事——都由神持守并支配,为的是他子民的益处,为他们现今的好处与将来的荣耀,那么他们便是万有真正的产业主。他们既与基督同作后嗣(罗马书8:17),就样样都有了。
11. 哥林多人哪,我们向你们口是张开的,心是宽宏的。
本节与随后两节,既是对前面自辩的收尾,也是对下文劝勉的引言。哥林多人哪。使徒如此直呼其名,实属少见,乃是深情激动之流露。参加拉太书 3:1。我们向你们口是张开的(ἀνέῳγε,完成时,用作现在时且为不及物,参约翰福音 1:52)。「开口」是圣经中常见的说法,意即开始说话,或径指说话,如马太福音 5:2、使徒行传 8:32、35。此处按上下文看,乃是着重之语,意谓坦率公开地讲说。可比较以弗所书 6:19。心是宽宏的。参列王纪上 4:29;诗篇 119:32;以赛亚书 60:5。凡欢欣慷慨之情,皆可谓使心宽阔。心胸宽大之人,即是情感慷慨热切之人。使徒已向哥林多人倾吐了自己的心肠,说话极其自由坦白;如此行时,他的心便向他们敞开扩张。他甘愿接纳他们众人,将他们如亲爱的儿女一般揽入怀中。
12. 你们狭窄,原不在乎我们,是在乎自己的心肠狭窄。
使徒仍沿用他的比喻。宽大的心,是被爱扩张了的心;狭窄的心,则是缺乏宽厚情感的心。所谓被窘迫(σνενοχωρέω),即是缺乏地方;στενοχωρία 即地方狭窄、困迫、患难、心中的愁苦。因此,”使之宽阔”、”使之得着宽敞之地”,便含有拯救、赐福之意。参诗篇 4:1;118:5。你们狭窄,原不在乎我们,意即:在我们心里,容纳你们的地方绰绰有余;是在乎自己的心肠狭窄,意即:你们的心太窄,容不下我。自己的心肠狭窄,并非说你们内心受苦,也不是说你们烦恼的根源在自己身上;按上下文所要求的,乃是说:”你们的心肠(心)是狭窄的、收缩的。”其中没有容纳我的余地。若撇开比喻,其意即是:”缺乏爱的是你们那一方,不是我这一方。”
13. 你们也要照样以宽宏报答我,(我这话正像对自己的孩子说的,)你们也要心地宽宏。
这一劝勉或请求乃是:“你们也要开阔,就是敞开心怀来接纳我;这不过是对我爱你们的一种应有的报答。我像对儿女说话一样,儿女理当以孝爱回报父母之爱。” τὴν δὲ αὐτὴν ἀντιμισθίαν 一语,被解作 τὸ δὲ ἀυτό ὅ ἐστιν ἀντιμισθία 的简略说法,意即“至于那同样的事,也就是报答,你们也要开阔。”此处的宾格乃是独立宾格。
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在劝勉他们以爱回报他的爱之后,使徒又劝他们远离与恶人的一切亲密来往。这劝勉是普遍性的,不可局限于吃外邦人的祭物,也不可局限于与外邦人通婚,更不可局限于与使徒的反对者交往。无疑,这话对哥林多人当时特殊的处境有特别的针对与应用,意在防范他们与周围未归信之人结成那些纠缠不清、危险重重的关系——他们正是特别容易落入其中。我们既知道他们特别的危险来自拜偶像的人(参哥林多前书第8章及10:14-33),这些人不断催逼他们赴其筵席,那么可以推想,使徒所要警戒他们的,正是在敬拜之事上与外邦人的一切来往。但这只是此处所立原则的一种应用,其原则乃是:神的百姓不当与非神百姓之人结成亲密的联系。关于此处不信的人所指者,也可作同样的说明。诚然,保罗用”不信的人”(οἱ ἀπίστοι)一语确是指外邦人(参哥林多前书6:6)。然而不能由此推论,此处所禁止的仅是与外邦人的亲密来往。这原则适用于一切神的仇敌、一切黑暗之子。所禁止的,乃是与恶人亲密的、出于自愿的结交。一个人越是邪恶,越是公开敌对基督与他的福音,与他联结的危险与祸害就越大。所当顾念的,不在乎他的名分,而在乎他真实的品格与影响。若有人问:按今日(或美国)的用法,信仰的公开认信者与非认信者之间的婚姻,是否在此被明文禁止?答案必是否定的。使徒时代并无认信的基督徒与非认信的基督徒这样的两类人。当时的区分乃是在基督徒与外邦人之间。生在基督教会范围之内、奉基督的名受洗、并受过宗教教育的人,与外邦人并不属同一类。因此适用于后者的原则,并不适用于前者。然而仍当记得,使徒劝基督徒所要避免的,乃是不相称之物的联合:敬虔与不敬虔、属灵与属世、善与恶、神的儿女与那恶者的儿女之联合。不要负不相称的轭。原文是ἑτεροζυγέω,即异类同负一轭,就是与另一类的牲畜同负一轭。这显然是引摩西律法而言,该律法禁止将不同种类的牲畜同套一轭(申命记22:10)。在利未记19:19,七十士译本中的ἐτερόζυγος意指不同种类的牲畜。所禁止的,乃是不相称、不相合的事物或人的联合。与不信的人;由于与格ἀπίστοις不能受前面那词支配,故解经家将使徒简略的说法还原为完整的形式来解释:μὴ γίνεσθε ἐτεροζυγ. καὶ οὕτως ὁμιζυγοῦντες ἀπίστοις(温纳,第252页)。如上所述,”不信的人”当指外邦人,即那些不承认相信福音的人。这劝勉借以下的问句加以强化,其目的在于显明这等联合之不相称。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这比问”义人与不义之人有什么相交”更为有力;因为善人与恶人之间有许多同情的纽带,一则出于同有一样的人性,二则出于今生之中善者未必全善、恶者未必全恶这一事实。故此使徒所对比的,乃是区别这两类人的、彼此对立的根本原则。此处与不义相对的义(δικαιοσύνη对ἀνομία),意指良善,或一般所说的道德上的美善,即合乎神律法,与违逆神律法相对。它并非指使人称义的义,仿佛这对比乃是(如有些人所解释的)已称义者与未称义者之间的对比。此处所指的对立,乃是义人与恶人之间的对立。有什么相交(μετοχή),即合伙、有分。意思是:他们有什么是共同的?他们之间有什么联合或同情的纽带?有什么相通(κοινωνία),参使徒行传2:42;哥林多前书1:9、10、16。所谓两方相通,是指他们联合到这样的程度:属于其一者亦属于其二,或凡对其一为真者对其二亦为真。信徒彼此相通、彼此有交契,是当他们彼此承认在救赎的恩益上同有一分,并深知其一内心的经历也正是另一人的经历。不相称的事物无法如此联合;凡试图将其结合者,必毁坏其中一方的性质。光与暗有什么相通呢。光在圣经中是知识、圣洁与福乐的常用象征。故此基督徒被称为光明之子(路加福音16:8;帖撒罗尼迦前书5:5)。保罗奉差遣”要叫他们从黑暗中转向光明”(使徒行传26:18;罗马书13:12;以弗所书5:8、9)。黑暗则反之,是谬误、罪恶与愁苦的象征。撒但的国称为黑暗的国,恶人是黑暗之子,最终沉沦的境况是”外边的黑暗里”。无论就字面还是就比喻的意义而言,再没有比光与暗更不相称的了。因此,基督徒若想一面仍作基督徒、保持其为基督徒的内在境况,一面又甘心与世界结成亲密的交契,这就如同要把光与暗、圣洁与罪恶、福乐与愁苦结合起来一样,断不可能。
15. 基督和彼列有甚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么相干呢?
相和(συμφώνησις),意即“声音的和谐”。基督与彼列何等相悖、何等相反!那么,跟从他们的人又怎能相合呢?按希伯来文,此字正确的拼法当作 Beliar(这与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常将 l 音转为 r 的习惯相合),另有人作 Beliam。此字本是抽象名词,意为无价值、无用,继而指邪恶。故此恶人被称为“彼列之子”,即匪类。在撒母耳记下 23:6、约伯记 34:18 中,它用作具体名词,意为“恶者”,因而卓然特指撒但,即那ὁ πονηρός,那恶者。可比较哥林多前书 10:21,那里论到事奉基督与事奉撒但二者不能兼容,其措辞与此处大致相同。基督是神在肉身显现;撒但是黑暗的君王。他们,或跟从他们的人,怎能相合呢?又有什么相干(μερίς 此处取有分、相通之义,参歌罗西书 1:12)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按今日的用法,不信者常指缺乏得救之信心的人;而无信者则指连思辨之信也没有的人,即否认福音是出于神之启示的人。这一区分为圣经所不知。此处译作无信者的字,在第14节中译作不信者。在使徒的时代,凡自称有任何一种信心的人都被称为信徒,而不信的人便是无信者。当时的前提是:人所有的信心乃是真实的;因此也就假定凡信的人都确是神的儿女。一个仅有思辨之信的人与一个无信之人,在趣味、品格与追求上尽可以彼此相投;他们之间并没有使徒在(πιστός 与 άπιστος)信者与不信者之间所设定的那种不相容与敌对。使徒视为当然的是:信心改变人的全部品格;信心使人活动于一个截然不同的境界之中,其情感、目标与原则皆与不信者迥异;因此信者与不信者之间的密切联合、相通或同情,正如光明与黑暗、基督与彼列之间的交契一样不可能。事情也必定如此。他们诚然可以有许多共同之处:共同的国土、共同的亲属、共同的世俗职业、共同的天性亲情;然而内里的生命却全然不同,不但彼此扞格,而且本质上互相对立。在这一方,基督是神,是至高敬畏与爱慕的对象;在那一方,他不过是一个人。在这一方,人生的大目标是彰显基督的荣耀、蒙他的喜悦;在那一方,这些却是漠不关心之事。如此相悖的成分,永不能合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16.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在本节及下文数节中,我们看到:1. 断言神的殿与偶像之间的不相合。2. 提出这一不相合的理由:“因为你们是神的殿。”3. 从圣经而来的证据,证明信徒乃是神的殿。4. 由这与神的亲密关系所生发的本分;以及 5.
这是给一切按其与神所立之关系而生活的人的恩慈应许。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συγκατάθεσις,参路加福音 23:51)?一座为敬拜真神而分别为圣的建筑,绝非安置偶像之所。人不能既敬拜神,又敬拜鬼魔。圣经处处将拜偶像描述为受造之物对造物主所能施加的最大侮辱;而这侮辱最粗鄙的形式,便是在神自己的殿中竖立偶像。哥林多人中那些一面自称为基督徒、一面又参与外邦人宗教礼仪的,正是这样羞辱了神。当神的子民在内在与外在的生活上与恶人相联合时,其所犯之罪,按其分量而言,也是如此。这就是把偶像引入神的殿中。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倘若信徒不是神的殿,前面的比喻便毫无恰当可言。因此使徒先断言此事,随后加以证明。此处经文有异读。大多数抄本与通行经文一致,作 ὑμεῖς,即你们;拉赫曼、迈尔及另一些编者,依据少数抄本并上下文,读作 ἡμεῖς,即我们。意思实质上相同。无论就外证还是内证而言,通行经文都更为可取。使徒是在对哥林多人说话,故此说你们是神的殿乃是恰当的。所谓殿,不仅是一座分别为圣归给神的建筑,更是神所居住之处,正如古时他以荣耀的可见显现居于圣殿之中。因此,天既是神的居所,也被称为他的殿(诗篇 11:2;哈巴谷书 2:20)。基督的身体也被称为殿,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 2:19)。
信徒的总体,即教会,乃是神的殿,因为有他的圣灵居住其中(以弗所书 2:21);出于同样的理由,每一个别信徒、每一信徒的身体,也都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 3:16;6:19)。因此,为证明他们无论个别地或集体地都是神的殿,使徒便引用圣经的宣告:神住在他百姓中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凡神特别而恒久地显明他自己临在之处,就说神住在那里。既然他如此特别而恒久地在他百姓的总体与个体中显明他的临在,故说他住在众人里面,也住在各人里面。在他们中间来往不过是与前一分句平行的说法,用另一种形式表达神临在的观念。此处所引之言,最相近的经文是利未记 26:11、12,那里表达了同样的思想,只是用词稍异。使徒并未说「我要在你们中间立我的帐幕」,而是以「我要住在他们里面」表达同一意思。在他们里面并非仅指在他们中间,因为神藉他的灵而有的临在,圣经总是描述为内在的、在心里的。使徒说:「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死了」云云;「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云云(罗马书 8:10、11)。论到每一个信徒,我们的主也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 14:2、3)。万物无不充满了神。一只昆虫、一朵花,都是他临在与权能的持续彰显;它之所以为它,乃因神在其中。人的灵魂也是如此:当它内在的状态、它的情感与行为都由神所决定、所管辖,以致成为神临在的持续彰显时,就说这灵魂充满了神。那时,灵魂便是洁净的、荣耀的、自由的、有福的。当神说「我要在你们中间居住,在你们中间来往」时,这正是他应许要在我们身上成就的事。下文所加的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只是换一种说法而已。这是与亚伯拉罕并与一切真以色列人所立之约的伟大应许,也是圣经中最为宏富、最常重复的应许之一(创世记 17:8;申命记 29:13;耶利米书 31:33;希伯来书 8:10,等等)。神的应许中所含的,远远超过我们所能领悟的,其丰盛无可言喻。「万国都必因亚伯拉罕的后裔得福」这一应许,照新约的展开来看,竟包含了救赎的一切福分。照样,「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一应许,所含的也超过人心所曾想到的。我们对神的观念何等浅陋!我们对于「有一位神」——而且是有耶和华这位神——究竟意味着什么,其观念必然是全然不足的。这不仅是得着一位无限的保护者与施恩者,更是得着一份无限的产业;一位无限可爱、可信托的对象;一个无限的知识与圣洁的泉源。这乃是要神作我们的神,正如他按自己的形象造我们、又将他的丰盛充满我们时所定的旨意。他的子民,就是他承认为自己特有产业的人,是他慈爱的对象,是他恩眷的领受者。
17节。所以主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这是对以赛亚书 52:11、12 的自由引用;在那里,神的子民同样被劝勉要与恶人分别,尤其要与外邦人分别。我就收纳你们一语在以赛亚书的经文中并无直接对应之处,除非是指“神必作你们的后盾”一句;按字面意思是“那聚集你们的”。在士师记 19:18,同一个词译作收留:“无人接我进家。”然而更有可能的是,这话乃借自以西结书 20:34,即七十士译本的译法。这一劝勉是以前面的经文为根据的。神与他的子民有着最亲密的关系。他们是他的殿。他住在他们里面。因此他们理当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他们之为神的殿、神之住在他们里面、神之视他们为自己的子民,都系于他们与世界分别。因为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翰一书 2:15)。在这整段上下文中,使徒都是用神自己的言语来发出他对哥林多人的劝勉,好叫他们看明,他所教导的确实是神的话。
18。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这是前一节所启之应许的延续。神宣告说,凡以自己为神的殿、远离与恶人一切玷污之交往的人,他不但要悦纳他们,更要作他们的父。他看待他们,不是主人待仆人的恩眷,乃是父亲待儿女的慈爱。这是全能之主的话,是全能之神的话。得以作他的儿女,其尊荣与福分之大,使一切属地的荣耀、世上的美物尽都黯然失色。使徒在此引用的,究竟是旧约的哪一处经文,尚难断定。有人以为是撒母耳记下 7:14,然而神在那里论到所应许的后裔,只对大卫说:“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其措辞相似之处太少,意思上的类比又过于疏远,因此那处经文未必是所指的。以赛亚书 43:6 更为切合:“要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此处称神的子民为他的儿女,而这正是使徒所引之言所要断定的全部。本章末了数节,极能说明新约作者引用旧约的方式,可从中得着教训。1. 他们常引用某一译本,而该译本并不严格贴合原文。2. 他们常按意思引用,而非按字句引用。3. 他们常将圣经中不同的经文糅合一处,所表达的不是某一处经文的意思,而是数处经文合起来的意思。4. 他们有时所表达的,并非某一处或某几处经文的意思,而可以说是圣经的总意。就是说,他们引用圣经,所说的话在圣经中虽找不着如此字句,圣经却明明教导了这道理。例如,旧约中并无本节所载的这样一段经文,但其中的意思在旧约里屡屡明白地表达出来。5. 他们所引以为权威的,惟有旧约的正典书卷,绝无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