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由前文的讨论所引出的结论,教导信徒当以何等眼光看待传道的职分,1-6节。使徒与假教师之间的对比,6-21节。
作为管家的传道人应当忠心, 正如保罗已证明自己所是的那样,1-21节。
由前章所论可以推知:信徒当视其传道人为基督的执事,为神所启示之真理的管家,第 1 节。作管家的,最要紧的资格乃是忠心,第 2 节。至于人如何评断传道人的忠心,那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唯一有资格作判断的是主;因此,这一问题的裁决当交付于他的审判,第 3-6 节。
使徒在前文陈明传道职分的真正性质时,凡论及自己与亚波罗的话,本意乃是要应用于一切传道人身上,好叫众人不至过高看待他们,也使一切争竞相攀之事得以避免(6、7节)。哥林多的假师傅,以及受其影响的会众,自以为在属灵光景上大为兴盛,遂流于放纵自恣(8节)。使徒们的处境则大不相同,至少就外在境遇而言是如此:他们被人藐视、遭受患难、饱经逼迫;而他们的对头却尊荣显达、亨通得意、备受抚爱(9-13节)。保罗提出这一对比,并非要叫读者羞愧,乃是要警戒他们(14节)。若说有人有资格劝戒他们,那便是保罗,因他是他们属灵的父亲(15节)。故此他们理当效法他;为此之故,他打发提摩太前去,提醒他们记念他的教训与榜样(16、17节)。他自己也打算不久便往哥林多去;至于他是带着刑杖前来,还是存慈爱温柔的心前来,则全在乎他们(18-21节)。
1. 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
这是从前文论述中得出的结论或推论。传道人是基督的仆役,是神的管家。人应当,即每一个人。以我们为(λογιζέσθω)意即让他如此思想我们,或如此看待我们。基督的执事。这个词(ὑπηρέτης)按字面意思是下层划桨的人,即普通水手;引申而言,指任何隶属他人之下的仆役。此词通常且恰当地用于指仆从,或指仆人中地位较低者。虽不尽然如此,但此处仍当保留完全隶属的含义。传道人不过是基督的仆人;他们并无自己的权柄;他们全部的职分,就是遵行所受的吩咐。
又是神奥秘事的管家。管家(οἰκονόμοι)通常是被委派作管理者或监督的奴仆。他们的职责乃是料理家务,分派口粮。此处称传道人为管家,正是就其分派者的身分而言。他们所要分派的乃是神的奥秘,即神所启示的真理;这些真理既非人的理性所能测度,故称为奥秘,人必须受引导方能进入其中的知识。此处的奥秘并非指圣礼。新约中此字从未用以指洗礼或主的晚餐,而且上下文全然不容作此解。第二章中保罗所论的奥秘,明说是那作为神之启示的福音。在罗马教会中,传道人的主要职分乃是施行圣礼,并假定他们凭着圣职之恩,有权柄将超自然的能力赋予圣礼。而在使徒时代的教会中,他们被视为真理的分派者。因此,本节包含两项要紧的真理:其一,传道人在教会中并无任何专断或自决的权柄;他们也没有罗马教会所归给他们的那种超自然能力。他们的权柄不过是执事性的,受基督命令的限制,因而必须按那些命令的标准受审断,而这些命令是全教会所共知的。其二,他们不像亚里士多德或柏拉图,既非自创教义者,也非传授他人教义者,乃不过是神所启示之真理的分派者。
2. 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所求于管家的,(ὁ δὲ λοιπόν)其余所存留的;至于其余。拉赫曼与提申多夫不取上述读法,而采用 ω̈δε 一词,意即在此,就是在地上,或在这件事上。最古老的抄本支持这一读法,且其义甚通。履行管家之职所必需的,乃是忠心。既为仆人,就当向主人忠心;既为分派之人,就当向所受托管的众人忠心。他不可疏忽,以致不将食物分给他们;也不可掺杂搀假,或以别物顶替所交付他分派之物。将此应用于传道人身上,其义甚明。神所要求于他们的首要之事,就是忠心。作仆人当向基督忠心,不可僭取主未曾赐下的任何职事权柄,也不敢越过祂的命令。向百姓亦当忠心,不可不将神所启示的真理分派与他们,不可将这些真理与自己的臆测相混杂,更不可以人的知识或智慧顶替这些教义。
3. 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
忠于职守以向某人负责为前提。既然要求作执事的人有忠心,那么谁来判断他们是否忠心呢?保罗说,就他自己而论,判断他的不是哥林多人,不是世人,也不是他自己——而是(如他在下一节所补充的)主。
但对我(ἐμοὶ δὲ);于我,即在我看来。这是极小的事(εἰς ἐλάχιστόν ἐστι),算不得什么。“被你们审判”。这并非指教会的司法性裁断,而单指哥林多人对保罗所持的看法。他们以为他忠心或不忠心,于他并无多大关系。他的责任并非向他们担负。不是他们打发他去的;也不是他们告诉他当传何等道理的。他不是他们的管家,而是神的管家。或被人审判(ὑπὸ ανθρωπίνης ἡμέρας),直译为被人的日子。既然“主的日子”意指神审判之日,那么“人的日子”便指人审判之日。此语别处并未出现,但其意甚明。使徒虽否认自己作基督的执事,其忠心须向哥林多人或向任何人间法庭负责,却并非要断言他是自己的审判者。故此他又补上一句:“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许多自以为忠心的人,其实最是不忠。我们自己的良心不定我们的罪,这还不够。良心是有偏私的审判者,且常常是未受启迪的审判者。我们可以自称为义,末了却被神定罪。然而,倘若我们的心定我们的罪,我们又怎能站立在那无所不知者面前呢?
4. 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
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οὐδὲν γὰρ ἐμαυτῷ σύνοιδα)我并不自觉有何过失。意即:我的良心并不控告我什么。保罗在此所论的,是他作管家的忠心。他说,他并非自己的审判者;因为纵然他的良心并不控告他在职事上有不忠之处,这也不能使他得称为义。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意即:我并不因此就被判为无罪。我对自己所下的判断并非终局的判断。惟一公正、有资格、且作最终裁断的审判者乃是主。对本节的这一解释,既合乎字义,又合乎上下文,且素来为众人所认可。因为一词所标明的关联,是在前文与本节后半之间:“我也不判断自己,因为判断我的乃是主。”至于保罗说他不觉得自己有何过失,这一宣告须按上下文加以限定,此点几乎无须赘言。他在别处称自己为罪人中的罪魁,这与他说自己的良心并不定他在传道职分上不忠之罪,二者全然并行不悖。
我虽不因此得称为义这一句,也必须联系上下文来解释。使徒此处并非在论称义的教义,因此不可理解为他是说:“我的称义并不因此得着保障。”也就是说,他并非要表明,忠心尽职并非他称义的根据。这样的意思与上下文全然不合。他所要说的不过是:他是否忠心,这问题不能由他自己的良心裁决,乃要由主裁决。此处的主显然是指基督;可见基督乃是比良心更高的审判者。
作为一个道德的行动者,作为一个信徒,也作为一个传道人,保罗自觉要向基督交账。良心内在的这种效忠,乃是敬拜的最高形式。凡终归于神的种种情感与心志,在使徒看来,主耶稣都是其归向的对象。祂对我们也必须如此,否则我们便不是基督徒;因为使人成为基督徒的,正是以待神的心待基督,以待神的方式向基督而行。
5. 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
既然唯有主是审判者,我们就当等候他的显现,既不可僭取他的特权,也不可预断他的判决。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καιρός),即那合宜的、被定下的时候。所指的是何时候,下一分句已有说明。只等主来(ἕως αν έλθη,直译为”直到他已来到”),即直到基督再临;在新约中,基督再临总是与死人复活并普世审判同时发生。他要来施行审判,见马太福音 24:30, 46;彼得后书 3:4, 12;犹大书 14;启示录 1:7。主降临之所以是审判的合宜时候,乃因那时他要作成如今无法作成、也非任何受造者所能作成之事。他要照出(将光照在)暗中的隐情,即如今隐藏在黑暗中的事。这既包括如今无人知晓的行为,也包括那些潜伏于人心深处、非人眼所能窥见的行事动机。上下文所要求的不过如此。在别处,暗昧之事或暗昧之行乃指恶行,即为避人耳目而在暗中所作之事,或出于道德黑暗而生的行为,如以弗所书 5:11。但使徒在此所论的,是审判何以当延至基督降临之时。其缘由在于:唯有他能将人隐秘的行为与动机照明出来。作为审判根据的,正是这些隐秘的行为与动机,而不单是外在的举动。一个人传福音是否忠心,取决于他的动机;因为有人传基督是出于结党,见腓立比书 1:16。随后那句解释性的话更印证了对本节的这一理解:并要显明人心的意念。前一说法是概括的,这一说法则是具体的。”人心的意念”包含在
‘暗中的隐情’。那照明暗中隐情的主,不但显露暗中所行之事,也使人心中的意念显明出来。此处归于主耶稣的,是何等的工作!祂要将每一个人暗中的行为与隐藏的动机都带到光中。祂要行使鉴察人心肺腑的权柄;这权柄惟有无所不知者才能正当地宣称、也才可能行使。故此圣经论到这权柄,总是说它惟独属乎神,诗篇 26:2;耶利米书 11:20;20:12;启示录 2:23。保罗从目光短浅之人易谬的判断,上诉于那无所不知之主无谬的判断。
那时;而非在此之前,因为惟有到那时,全备的真相才为人所知。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έπαινος,意为盛大的赞美、喝采,一种响亮而明确的嘉许之声;「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保罗在此用「称赞」一词,而不用「报偿」这一泛称,其缘由大概在于:他在整段经文中所论的乃是他自己。哥林多人曾坐在审判的位上评断他的忠心。他告诉他们,无论是他们还是他自己,都无资格断定他忠心与否。主才是惟一的审判者。及至主来,真相必被显明,那时才有称赞。他知道有公义的冠冕为他存留,就是按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他的(提摩太后书 4:8)。然而,既然于他为真的,于别人也同样为真,他便用了普遍的说法:那时各人都要得着称赞。这是说,凡忠心的仆人都要得着称赞。这称赞是从神那里来的,即出于神。神是一切美善的终极源头。他在基督里;基督又在神里面。那神人二性者(Theanthropos)作为终末的审判者,乃是神性的代表,因此他的裁断与赏赐即是神的裁断与赏赐。如前文 2:15 所论,使徒在此所说他不受人的审断、以及他吩咐人不可预先论断主的审判,与他屡次承认教会有权也有责任审断自己成员的资格,二者并无抵触。他此处所论的是人心。教会不能审断人心。一个人在其表白中是真诚还是虚伪,他的经历是真实还是虚假,惟有神能断定。教会只能就外在之事作出判断。若有人自称圣洁,行事却不道德,教会就当弃绝他,正如保罗在下面一章中所明明教导的。又若有人自称是基督徒,却弃绝基督教信仰或其中任何要道,也不可接纳他(提多书 3:10)。至于「人心的意念」,则惟有那鉴察人心者能加以审断。
6. 弟兄们,我为你们的缘故,拿这些事转比自己和亚波罗,叫你们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免得你们自高自大,贵重这个,轻看那个。
这些事指前一章中论传道人的话,尤指自 3:5 以下所说的。这些事他借着比喻挪用在自己和亚波罗身上。就是说,他没有以抽象、笼统的方式教导说传道人不过是仆役,而是把这真理以具体的形式呈现出来,说他自己与亚波罗都是仆役,都不过是神手中的器皿。这就是他所采用的(μετασχηματισμός)——形式上的转换。他说,他如此行,是要他们在我们身上学得,即从我所论亚波罗与我自己的话中学得,不可过于所写的而思想。就是说,不可将传道人估量到超乎圣经的准则之上。既然保罗一直在论述这题目,过于所写的似乎自然应指他自己刚才所写的。然而这一短语在别处一律指旧约,即那被公认为具有神之权柄的书卷,故此处大概亦当如此理解。他并非引证某一处经文,而是引证圣经中关于宗教之传道人所教导的道理。哥林多人对他们的传道人所存的看重,不当超过圣经许可他们所存的。参耶利米书 9:23, 24。那译作叫的小品词(ἵνα)取其通常的意义,即为要,虽然随后的动词(φυσιοῦσθε)用的是陈述语气;这样的组合除加拉太书 4:17 之外别无他例。此句与前一分句相连:“使你们可以学会正确地思想,为要……”
免得你们自高自大,贵重这个,轻看那个;按字面直译为:免得你们为着一个人自高自大,敌对另一个人。此语可作两种解释。其一,或指“免得你们因某一位教师而自高,而敌视另一位教师。”哥林多人各自以所依附的教师为夸:此人属这一位,彼人属那一位。由此便生出他们中间的争竞与分党。保罗教导他们说,传道人不过是仆人,好叫他们不再为着这些人争执。此解虽亦通顺,却既不合本段的文句结构,也不合下文的语气。其真意乃是:“不要彼此高抬,此人凌驾彼人之上”(εις ὑπὲρ τοῦ ἑνὸς),可参照帖撒罗尼迦前书 5:11 的希腊原文。亚波罗的门徒高抬自己在保罗的门徒之上,保罗的门徒又高抬自己在矶法的门徒之上。此人自高于彼人,且与之为敌。他不但自以为胜过弟兄,更对弟兄怀有敌意。下一节印证了这一解释,因那一节所针对的乃是哥林多人的自负,而非他们对各自教师的热心。
7. 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
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这话可作两种解释:其一,”谁认为你比别人强呢?”你自以为高于弟兄,不过是自负自夸、心里自高罢了;你们之间的差别,纯属虚构。其二,”这种优越是谁作成的呢?”纵然承认你果真如自己所想的那样高过别人,你又是从谁得着这优越的呢?按后一种解释,本节只提出一项驳斥其骄傲的理由,即:凡使人显出高下的长处,皆是从神而来。按前一种解释,则提出两层各别的考量:第一,他们并无理由自以为胜过别人;第二,纵有何等优越,也不出于自己,乃出于神。无论依哪一种解释,他们的自高自大都是荒谬的,是不合乎基督徒身分的。此处所设定的前提是:凡使一人得以优于他人之处,无论属乎本性还是属乎恩典,皆是出于神;既是出于神而非出于承受之人,便当成为感恩的缘由,而不可成为自满或自诩的缘由。即便是那些藉着极大的克己与劳苦所得来的,也同样如此。论到自我造就,保罗不亚于古今任何人,然而他仍说: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
8. 你们已经饱足了,已经丰富了,不用我们,自己就作王了。我愿意你们果真作王,叫我们也得与你们一同作王。
加尔文说,使徒既已压下他们的自负,此处便加以嘲讽。这段话带有反讽,甚至是讥刺,这一点无可否认。这并非受默示的作者惟一一次动用此等武器。先知们尤其常常自由地使用它们,力图使百姓看清倚靠偶像之愚妄。使用如此危险的武器是否得宜,全视场合与动机而定。倘若所攻击之事既属邪恶又属愚昧,而动机并非要叫人痛苦,乃是要使人信服归正,则圣经中的先例足以为其正名。本节中显有层层递进之势。你们不但饱足,且是过于饱足;你们富足了,所有的绰绰有余;你们不但富足,更是像君王一般。如今(ήδη)已经。“你们何其迅速便抵达了完全的目标;而且是不用我们。你们把我们这些贫穷的使徒远远抛在后头了。”这里所指的是救赎的诸般恩福。保罗形容哥林多人自以为已经得着弥赛亚国度的全备福乐;以为自己已经得着,已经完全了。因此他接着说:我愿意你们作王。“我巴不得基督国度的成全真已来到,因为那样我便可与你们同享其荣耀。”I would to God(我愿神使)这一译法并非原文所许可,至少不是原文所要求的;原文 όφελον 在后期希腊文及新约中乃是表愿望的语助词或感叹词,意即但愿,巴不得。同样,希腊文的 μὴ γένοιτο 一语,在英译本中屡屡译作“God forbid!”(神不许!),其实不过是表示厌弃之词,意即“断乎不可”。圣经并不认可此类呼求神名的说法,而这在英译本成书之时似乎是很通行的。
9. 我想神把我们使徒明明列在末后,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给世界和天使并众人观看。
因为。‘我巴不得那终局真已来到,因为我们使徒如今远非受着君王般的待遇。’神把我们显明,即公开陈列出来。他使我们显眼可见,如同世人中最末的、最卑的、最受苦的。原文并不容许许多人所提出的那种译法,即我们这末后的使徒,意谓最后被设立的那些人——指他自己,因他如自己所说,是不及时而生的。从词序看,重点落在使徒上,而非落在末后的上。下文乃是解释之语。如同定了死罪的。这不仅指他们被陈列为天天有死亡临身的人(这固然是实情,参 15:30, 31;哥林多后书 1:8, 9:11, 23),也指他们被当作已被判死刑的人来对待,就是当作囚犯,一切安慰都被剥夺的人。‘我们成了一台戏(θέατρον,字面意为戏台;此处借代而言,指在戏台上展示的一场观看之物)给全宇宙(κόσμῳ)看,给天使看,也给世人看。’使徒们所受的苦难如此之甚,以致世人与天使都惊奇注目,正如人观看戏台上的一场戏。“天使”一词若无限定语,向来专指善天使,此处也必须如此理解。
10. 我们为基督的缘故算是愚拙的,你们在基督里倒是聪明的;我们软弱,你们倒强壮;你们有荣耀,我们倒被藐视。
为了申明他方才所说的话,使徒在本节及以下数节中,将自己的处境与他们的处境相对照。这些对照中含有两层意思:一是哥林多人所存的看法,二是别人所存的看法。我们为基督的缘故算是愚拙的——我们为基督的事业献身至此,以致你们和别人都视我们为愚拙;你们在基督里倒是聪明的——你们与基督联合至此,以致你们自视为聪明,别人也如此看你们。我们软弱,我们自觉软弱,别人也如此看待我们;你们倒强壮,你们自以为强壮,别人也如此看你们。你们有荣耀,你们是受人尊敬的对象,我们却是受人藐视的对象。凡此种种,无疑主要(虽非专一)是指着那些假教师说的,使徒将他们在哥林多的境况与自己的境况相对照。
11. 直到如今,我们还是又饥又渴,又赤身露体,又被人拳打,又没有一定的住处;
一个人甘愿忍受饥饿、干渴、赤身露体,甘心被人拳打、居无定所,并非为着任何私己的目的,单单是为传扬基督——这在世人眼中实在是愚拙。然而保罗欣然领受这一切苦难,这一事实使他的处境与哥林多那些反对他之人的处境形成鲜明对照;那些人并未为基督的缘故甘冒此等苦难。
12、13. 并且劳苦,亲手做工。被人咒骂,我们就祝福;被人逼迫,我们就忍受;被人毁谤,我们就善劝。直到如今,人还把我们看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
并且劳苦,亲手做工。使徒在后面一章中详细证明,他与其他传道人有权从教会得着足够的供养。然而他在哥林多并未使用这权柄,9:15。
被人咒骂。(λοιδορούμενοι),即被人辱骂,或成为恶言讥刺的对象。我们就祝福,意即我们以善言相待,或祈求福气临到他们。人以恶言相加,我们却以善言、以美好的祝愿和祷告相报。被人逼迫。前一词指恶言,此词则指恶行。我们就忍受,意即我们甘心忍耐承受,既不抗拒,也不怨言。被人毁谤,意即被人加以恶行或恶意的指控。我们就善劝(παρακαλοῦμεν),即我们劝勉他们。这就是说,面对如此伤人的诬蔑,我们不以怒气和愤慨相抵,反倒竭力以温和相待。使徒在这一切事上,都效法他神圣之主的榜样: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得前书 2:23)。
我们成了世界上的污秽,更确切地说是世上(κόσμου)的污秽。意思是:我们被人看作人类中最污秽的。又说万物中的渣滓,或作众人中的渣滓。意思是:我们被视为社会的废弃之物。译作污秽与渣滓的两个词(περικάθαρμα 与 περίψημα),前者指洗涤时冲走之物,后者指刮除下来之物。二者都表达废弃之物这一общ念。上下文所要求、所暗示的不过如此。使徒以此总括前文所言,意即:“我们被看作世界的渣滓与废物。”然而,由于这两个词,尤其是前者,也用于指那些从最底层民众中挑选出来、在灾难之时献与诸神为祭的牺牲者,人们便普遍假定保罗此处所指乃是这一习俗;意谓他被人看作那等只配为他人之益而被处死的人。这不过是以另一种形式表达同一意思。然而,此处未必有这样的暗指;因为那习俗并不普遍到为他的读者所熟知,且用于此类祭牲的通常字眼并非保罗所用的 περικάθαρμα,而是 κάθαρμα。不过在箴言21:18中说:恶人作了义人的赎价(περικάθαρμα)。保罗断不会认为自己或自己的苦难是为他人所献的挽回祭。倘若此处果真暗指那一习俗,其比拟之点乃在于这等祭牲的卑贱,因为它们向来都是从无用而被藐视的人中挑选出来的。本段以及保罗书信中的其他经文(参哥林多后书11:23-27),极其鲜明地呈现出他为基督服事时所受的凌辱与苦难,这既足以使那自满自纵的哥林多人蒙羞,也足以使我们蒙羞。保罗为主如此劳苦、如此受苦,我们又为主作了什么呢?
14. 我写这话,不是叫你们羞愧,乃是警戒你们,好像我所亲爱的儿女一样。
我写这话,不是叫你们羞愧。(ἐντρέπων)我写这些事。这里所用的词,本意是翻转、掉转、回转;由此引申为一般意义上的打动,尤其是打动人使之生愧。故此处亦可译作:”我写这些话,并非要打动你们”,即并非要触动你们的情感。然而此词在帖撒罗尼迦后书 3:14 与提多书 2:8 中的用法,则支持通行的解释。保罗如此将他们的光景与自己的光景两相对照,其用意并非要羞辱他们;乃是以他们为自己所亲爱的儿女,即出于对他们如同儿女的爱,他说:我劝戒你们。此词(νουθετέω)通常用以表达父母的劝诫与教导。他的用意,是要将真理带到他们心中,使他们看清自己实在是何等光景,与他们自以为的光景恰成对照。
15. 你们学基督的,师傅虽有一万,为父的却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
保罗有资格如同待儿女一般劝诫他们,因为他是他们属灵的父亲。在基督里这几个字并非与师傅相连,仿佛意思是「在基督里的师傅」,即基督徒的师傅。原文中词序表明,这几个字是与动词相连的。「你们在基督里,即就基督而言,或作为基督徒,纵有许多师傅,却没有多个父亲。」希腊人中的蒙学监护(παιδαγωγοί)通常是奴仆,与其说是家中童子的教师,不如说是他们时刻不离的随从。然而,他们既受托管教童子的教养,故新约中此词用以指师傅。保罗将自己作为哥林多人属灵父亲的关系,与他们其他教师的关系相对比。这一对比的着眼点,不在于他爱他们而别人不爱;也不在于别人好僭越权柄而他不然;乃单单在于:他是他们归主的媒介,而别人不是。他与他们的关系先于他人的关系,也更为亲密温存。
他是他们的父亲,因为「我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这就是说,是凭着他与基督的联合,作基督的使徒与仆役,他才生了他们。就他自己而言,他一无所能。惟有作为基督手中的器皿,他才得以将他们带入信服真道之中。参照加拉太书 2:8。用福音,即藉着福音为凭借。人的归正,涉及三重的作为:其功效在基督,藉着他的圣灵;其执行的职任在传道人;其凭借的器具在圣道。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头一样与第三样,我们断不能没有;第二样,我们也不当设法撇开。因为虽然确有许多人是圣灵藉着圣道归正的,并无传道职事从中经手,正如禾稼也会这里那里自行生长,无须农夫,然而神所定的常例,仍是要藉着为此目的所派立的工人,将灵魂的庄稼收聚起来。
16. 所以,我求你们效法我。
所以,即:因为我是你们的父亲。你们该效法我(μιμηταί,字面意为效法者)。使徒并非劝勉他们作自己的门徒或党派,以取代作亚波罗或矶法的门徒。乃是因为他方才述说自己在基督的事业上如何谦卑、克己、舍己,故此恳求他们效法他的榜样。在 11:1 他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参帖撒罗尼迦前书 1:6;2:14。以弗所书 5:1。
17. 因此我已打发提摩太到你们那里去;他在主里面是我所亲爱、有忠心的儿子。他必提醒你们,记念我在基督里怎样行事,正如我在各处各教会中所教导的。
因此我已打发,就是说,为要使你们效法我的榜样。这一目的,要由提摩太来达成;使徒称他为自己的儿子,又称他为忠心的。提摩太所当作的,就是提醒哥林多人:保罗作基督的仆人,其言行为人究竟如何,藉此洗刷那些加在使徒身上的污蔑。此外别无所需,只须诉诸他们自己所深知的、保罗在他们中间的为人。我的儿子;不仅是我所爱的对象,更是我所生的孩子,是我藉着福音所生的。这从第14节中此词的用法即可推知。参提摩太前书 1:2,那里称他为“因信主作我真儿子的”。提摩太与保罗有这样亲密的关系,既是保罗打发他去的一个理由,也是哥林多人当以信任接待他的一个理由。然而他不仅是保罗的儿子,在主里面又是忠心的。这就为他的受差遣,以及为哥林多人对他的敬重与信任,提供了又一层理由。在主里面忠心,意即在服事基督的事上忠心,或说作为一个基督徒而忠心。在主里面这几个字也可与儿子一词相连,如此则意为“我在主里面忠心的儿子”。
提摩太所当作的工,是要提醒哥林多人记起他们似乎已经忘却的事,即保罗在基督里的行事为人、他怎样教导人等等。后一分句限定并解释前一分句。所要唤起他们记忆的,并非泛指他一般的行事或举止,乃是他作为教师的品格与行为。然而这也包括他的前后一致、他的热心、谦卑与忠信。从哥林多后书 1:17-20 可以看出,在教义与计划上的前后矛盾、反复无定,乃是哥林多人(如同别处的人一样)向保罗提出的责难之一,参照加拉太书 5:11。我在基督里的行事为人,意思是我在服事基督时所遵行的道路。提摩太所要唤起他们记忆的,乃是他作为使徒与教师的职分行为。正如(καθώς),是怎样的意思。参使徒行传 15:14;约翰三书 3 节。他要提醒你们我是如何——即怎样——在各处各教会中教导人。保罗的教义与教导方式,在各处都是一样的。提摩太要为这事作见证,从而为他辩明,驳斥仇敌的毁谤。
18. 有些人自高自大,以为我不到你们那里去。
他打发提摩太前去,并不像有些人凭着骄傲自恃所揣测的那样,表明他自己无意造访哥林多。从本书和后书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哥林多的假教师千方百计要削弱保罗的权柄。他们质疑他的使徒职分(9:1-3;哥林多后书 12:12);他们指控他为人轻浮善变(哥林多后书 1:17);他们把他描绘成气貌不扬、言语粗俗可鄙的人(哥林多后书 10:10)。正是这些人自高自大,就是说,他们对自己的分量、以及对自己中伤使徒之言所生的效果,皆自视甚高,以致扬言说保罗不敢来哥林多,故此打发提摩太代他前来。
19. 然而,主若许我,我必快到你们那里去;并且我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语,乃是他们的权能。
针对反对者的这般夸口,保罗宣告他不久要往哥林多去的心意,若主(即基督)许我。参哥林多前书 16:7 与使徒行传 16:7。这既承认基督在护理上的治理,也承认他在属灵上的治理。这意味着外在的境遇,与使徒内心的光景、他的种种打算和对本分的确信,皆由基督的护理与灵所定。保罗就是如此始终与基督相交,以基督为他的神,时时顺服他,时时信靠他。
并且我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语,乃是他们的权能。意即:不在乎他们能说什么,而在乎他们能行什么。有人将权能(δύναμις)理解为行神迹的能力,然与上下文不合。另有人将其限于属灵的能力,即出于圣灵的能力。此字有时指一事物本质上的力量,即其真实的性质与实效。而此义最合乎言语与权能之间的对照。保罗所要试验的,不是这些人能说什么,乃是他们实在是何等人、实在行了什么;即他们真实的品格与果效。参帖撒罗尼迦前书 1:5;提摩太后书 3:5。
“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δύναμιν)”,即背弃了敬虔的真实性质与功效。
20.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
在新约中,“神的国”这一说法所表达的观念极为宽广、多面,因而并不确定。它的种种用法,即便不能尽数,多半也可归入以下两种含义:1. 神或基督所施行的王权与统治;2. 处在这权柄之下、承认并顺服这权柄的人。按前一义,βασιλεία(国)一词见于这样的说法:愿你的国降临;他的国没有穷尽;他国的权杖,等等。而在“进入神的国”、“国度的儿女或成员”这类说法中,此语则指神所治理的群体,无论是在今世还是在来世。按前一义,其意思相当于神的治理。因此说“愿你的国降临”,与说“愿神掌权”,乃是一回事。神既在他子民心中掌权——如同在教会中、在天上掌权一样——这内在的、属灵的统治便称为神的国。“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一语,可作如此理解;罗马书 14:17 也是如此:“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这等于说,真信仰不在于外在的礼仪遵守,而在于内里的恩典。这一层意思,似乎最合乎我们眼前这段经文。“神的治理,即他在人心中的统治,或说真信仰,不在乎口头的自称,而在乎实际。”此处“能力”一词,其意与第19节相同。保罗是说:“我所要知道的,不是这些人怎样说,而是他们究竟怎样;因为神的国(即信仰)不在乎外表可见之事,而在乎内里真实之事。”它不是徒有其表,而是实实在在。
21. 你们愿意怎样呢?要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呢?
保罗非但不像仇敌所设想的那样惧怕前往哥林多,反倒预备好带着权柄前去。他是他们属灵的父亲,也是他们的管理者;他有权柄、也有能力惩治他们。他在他们中间将以何等身分出现——是作施罚者,还是作安慰者;是执行惩戒,还是作慈爱温柔的父亲——全在乎他们自己。首句中译作用的介词(ἐν),与其后译作存的介词原是同一个字,在各处的意思也相同,即带着、伴随着;它所标明的是随之而来的情形。“温柔的灵”一语,通常被理解为温柔和顺的心思意念。然而,“灵”字凡与抽象名词相连时,总是指圣灵,如“真理的灵”、“智慧的灵”、“儿子名分的灵”、“仁爱的灵”、“惧怕的灵”、“荣耀的灵”等语,故此处也当如此理解。保罗所问的是:他该带着严厉而来,还是充满那作温柔之源的圣灵而来?由此可见——正如其他许多经文所显明的——使徒们对众教会都行使惩戒之权;他们可以按自己的判断接纳人进入教会的相交,或将人逐出教会。这一特权与他们作基督使者的无谬性密不可分,因他们是奉差遣来建立并治理基督国度的。下一章便提供了行使此权柄的一个显著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