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使徒在此继续为自己传道的方式辩护。在第1至5节,他表明自己所行的正合乎前段所立的原则。在第6至9节,他表明福音才是真智慧。至于这知识的根源——无论就其外在的启示而言,还是就其被属灵地领悟而言——皆在于圣灵,见第10至16节。
保罗继续为其传道方式辩护,第1-16节
既然神已定意不藉人的智慧、而藉福音拯救世人,故保罗在哥林多出现时,既不以雄辩家的身分,也不以哲学家的身分,乃单单作一个见证人,第1、2节。他毫不自恃,其成功全然仰赖圣灵的明证,第3、4节。信心的真正根基不是理性,乃是神的见证,第5节。
他所传的虽非人的智慧,却是神的智慧,是人的理性无从发现的(6-9节)。启示这神圣智慧者乃是圣灵,惟独祂堪作此启示,因为惟有祂知道神隐秘的旨意(10-12节)。使徒在传达这从圣灵而来的知识时,所用的言语也是圣灵所指教的(13节)。所传达的知识虽是属神的,所用的言语虽是合宜的,却不是凭着高言大智;或作 宣讲,”我来不是用属灵的宣讲”(14-16节)。
1. 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
我……也,即 因此我——「既然神已明明显出祂的旨意,是要弃绝世上的智慧,而以十字架作为拯救的方法。」
高言或智慧。此处言语与智慧(λόγος 与 σοφία)既分别而言,前者大概指其传道的方式或形式,后者则指其内容。他出现在他们中间,既非以修辞家的身分,也非以哲学家的身分。此句或可与到(came)一词相连,作“我到你们那里,并没有用高言”;或与传(declaring)一词相连,作“我到你们那里,并非用高言传讲……”。前一种连法通常更为可取,不仅因为词语在句中的位置如此,也因意思如此。保罗的意思不仅仅是说,他传讲神的见证时未用修辞或哲学的方式;而是说,他所传讲的并非人的智慧,乃是神的启示。
神的见证一语,或指保罗为神所作的见证,或指神自己的见证,即神所启示、所证实为真的事。按后一意义,“神的见证”即是福音,正如提摩太后书 1:8 所用者。后一种解释最合上下文,因为在这几章中,保罗始终以理性所教导的与神所教导的相对照。他出现于人前,并非作人间智慧的教师,乃是宣告神所启示的事。
2. 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1
因为一词具有确证的作用。“我来不是用高言大智,因为我曾定了主意云云。”本句中的否定词,或可与知道一词相连,即“我定了主意不知道”;或可与定了主意一词相连,即“我并未定意,也就是说,我并无此意向或目的”。就词序而论(οὐ γὰρ έκρινά),后一种解释更为有据。然而无论取何种解释,意思都是一样的。
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保罗前往哥林多,唯一的目的就是传扬基督;而所传的基督,并非作为教师,或作为榜样,或作为完全的人,或作为人类发展史上一个新的起点——凡此种种,皆不过是彼处的哲学罢了;他所传的乃是钉十字架的基督,就是为我们的罪而死的基督。基督作为挽回祭,乃是保罗讲道的要旨。有人说得好:耶稣基督指向基督的位格,他钉十字架则指向他的工作;二者合起来便是福音的总纲。
3. 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
我到你们那里去,ἐγενόμην πρὸς ὐμᾶς,意即我到你们那里去,与你们同在,参见约翰福音 1:2。他在此所说的软弱,并非身体上的软弱;因为他虽在别处论到自己身体软弱(哥林多后书 10:10),又提及自己身患疾病之苦(加拉太书 4:14),然而此处的上下文全然表明,他所指的乃是他的心境。他出现在他们中间,并非怀着刚强的自觉,自恃自倚,而是深感自己的软弱与不配。他所要作的工,是他自觉全然超乎自己能力之上的。
又战兢恐惧,即因自知不足、又深感所负使命关系至大,心中生出焦虑与忧惧,参哥林多后书 7:15、腓立比书 2:12、以弗所书 6:5。
4. 我说的话、讲的道,不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
我说的话,我讲的道(λόγος 与 κήρυγμα)。此二词若须加以分别,则前者或指他私下的教导,后者指他公开的教导;或者说,前者是泛指,涵盖一切讲论的方式,后者是特指,限于公开的宣讲。意即:「我一切的教导,尤其是我公开所传的道。」然而这两个词也可能是指同一件事,只是着眼的方面不同。
使徒论及自己传道的方式,先从反面说,再从正面说。那不是用人智慧上的动听言语,即人的智慧所能提供的那种劝服之辞。他在竭力引人顺服真道时,并不倚靠自己在辩论或劝服上的本领。这是反面的陈述。从正面说,他的传道乃是用(或在,ὲν;两个分句中所用的介词相同,虽然我们的译者在前一处译作with,后一处译作in)圣灵和大能的明证。这话或可解作「那大能之圣灵的明证」;或解作「圣灵的明证与(神迹的)大能的明证」,指福音的双重凭据或证明,即圣灵内在的运行与神迹这外在的凭据。大能一词(δύναμις)常指行神迹的能力,但在下一节中不可能作此解,故此处也未必是这个意思。这一短语大概是说:「这明证以圣灵为其作者,并以大能为其特征」;如此,其意即为圣灵大有能力的明证。
明证(ἀπόδειξις),意即显明、陈明,是凭据的呈示。所以保罗所倚赖以致成功的,既不是自己论辩或劝服的本领,也不是人间智慧的任何资源,乃是圣灵为真理所作的见证。是圣灵证明了福音的真实。
5. 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
叫,即为要之意。使徒之所以照前一节所述而行,其用意乃在于:使听者的信心不依凭人的理性,而依凭神的见证。他若要凭辩论使哥林多人确信福音的真实,本非难事:他大可指出福音远胜于异教,并援引预言与神迹所提供的、证明福音出于神的凭据。他也可以揭露拜偶像的愚妄、外邦人祭仪礼节的荒谬,使他们确信基督教在历史上的真确性。如此产生的确信固然合乎理性,也不可谓不重要,然而这并不是得救的信心。建立在这等凭据之上的信,不过是思辨之信而已。信心真正的根基——或不如说,真信心的根基——乃是神的大能。这一点,可由他先前所称的“圣灵的明证”得着解释。因此,他所指为信心根基的那神能的施行,就是圣灵大有能力的运行:圣灵与真理一同、并藉着真理,在我们心里作见证。有一种信,是建立在教会的权柄之上,或建立在诉诸悟性的论证之上,甚或建立在真理触动天然良心时所生的道德力量之上(如腓力斯所有的那样);这样的信摇摆不定,且无功效。惟有建立在圣灵明证之上的信心,才是长存的、无谬的,且生发仁爱,洁净人心。
所以,在这几节经文中,我们受教如此:1. 无论在哪一个群体中,无论是基督教的还是异教的,使人归正的正当方法,乃是传扬并阐明有关基督位格与工作的真理。凡所使用的其他一切手段,都必须居于从属和辅助的地位,其用意在于除去障碍,为真理开辟进入人心的通路,正如先将田地里的杂草荆棘清除,好为那宝贵的种子预备土壤一样。
2. 传讲福音时当有的心态,与自恃或轻忽正好相反。传福音者当自觉软弱,并怀着极大的忧惧与关切。
3. 福音的果效不在乎传道者的技巧,乃在乎圣灵的明证。
4. 得救之信心的根基不是理性,即不是诉诸悟性的论证,而是神的大能——这大能借着真理、与真理一同运行在人心之上。
6. 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们也讲智慧。但不是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这世上有权有位、将要败亡之人的智慧。
在前一章 17-31 节,保罗已断言人的智慧不足;在本章 1-5 节,他又说自己并非传授人间智慧的教师。是否可由此推论:他轻视知识,是个不通文墨、鄙薄学问之人,或者他所教导的尽是无稽之谈?绝非如此;他所教导的乃是至高的智慧。从整段论述可以看出,保罗所谓”世上的智慧”,是指人凭理性所得关于神与属神之事的知识。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他论及这种知识毫无价值时,乃是就其作为得救之途径而言。人所以责难他,是因他不讲哲学。他的回答是:哲学不能拯救人。哲学在其本分之内、为其本身的目的,或有何等价值;但一旦用来取代福音,则比无用更糟。他并非要把哲学逐出学堂,而是要把它逐出讲台。任凭死人埋葬死人;只是不可让他们妄称自己能赐人生命。
然而,即:“我们虽不传讲属人的智慧,却传讲真正的智慧。”在完全的人中(ἐν τοῖς τελείοις),即成熟的人、长大成人的人、有资格领受的人。此处的 ἐν 并非赘词,其意不等于“向完全的人”,而是保有其本义在……中间。在一类人中间,他所传的道理被视为愚拙;但在另一类人中间,这道理却被看为神的智慧。所谓“完全的人”指谁?对此问题有两种解答。有人说,他们是长进的、成熟的基督徒,与在基督里的婴孩相对。另有人说,他们是信徒,与不信的人相对;即受圣灵教导、因而能明白真理的人,与未曾重生的人相对。按后一种看法,保罗的意思是:福音在希腊人看为愚拙,在真正蒙光照的人看来却是至高的智慧。支持后说而反对前说的理由可举如下:1. 那些视保罗所传之道为愚拙的,并非在基督里的婴孩,乃是未曾重生之人,即“这世上有智慧的人”;因此,视此道为智慧的,也就不是长进的基督徒,而是一切信徒。纵观整段上下文,其对立乃在“蒙召的”或已归正的人与未归正的人之间,而非在一类信徒与另一类信徒之间。
2. 若此处“完全人”指的是与在基督里的婴孩相区别的成熟信徒,那么保罗所传的智慧便不是福音本身,而是福音中更高深的道理。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所宣称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的,正是十字架的道理,是基督钉十字架的道理(1:24)。而本章下文对此处所指之智慧的描述,所论的并非福音中更高深的道理,乃是福音本身。
此处的对照,是世界的智慧与神的智慧之间的对照,而非福音中初阶道理与高阶道理之间的对照。何况,保罗单单向教会中的精英所传的这些”高深道理”究竟是什么?无人知晓。众说纷纭,各执一词。然而,再没有比本书信以及罗马书、以弗所书中所教导的更高深的道理了,而这些书信都是写给广大信众的。新约并未在(πίστις 与 γνῶσις)高等道理与低等道理之间作出区分。它确实论到奶与干粮的分别,但那不是道理种类的分别,而是此种教导方式与彼种教导方式的分别。在为孩童编写的要理问答中,教会倾倒出她一切知识的宝藏,只是以奶的形式,即以适合最软弱之领受力的形式呈现。基于以上一切理由,我们断定:使徒所说的”完全的人”,是指那些有领受能力的人,是与世人有别的属神的子民;而他所说的智慧,并非什么更高深的道理,乃是那单纯的福音,即与人的智慧相对的神的智慧。
使徒先从反面描述这智慧,说它不是这世上的智慧,或说是非属这世界的智慧,就是说,它不属乎这世界,也不是世人所能得着的。也不是这世上有权有位之人的智慧。这一称谓包括一切在人中间居于首位的人,即有影响力的人,无论其影响力来自智慧、出身,还是权势。使徒并非单指官长或狭义上的君王。这从上下文,以及第8节所说的话,似乎显而易见。那些将要败亡的,就是神定意要使之羞愧的人,正如上文1:28所教导的。
7. 我们乃是在奥秘中讲神的智慧,就是那从前所隐藏的智慧,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
使徒在第 6 节已说明这智慧不是什么,此处则说明它是什么。第一,它是神的智慧;第二,它是奥秘的,或说是隐藏的;第三,它是一套真理体系,是神从永远里就定意要为他子民的救恩而启示出来的。换言之,它就是那关乎人之救赎的永恒筹算的启示。
神的智慧,即源于神的智慧;这智慧是他所启示的,与任何出于人的知识判然有别。在奥秘中。”奥秘”一词,始终指人必须经过引导方能与闻之事,即凭人的理性所不能察知的事。至于其所以不可察知,究竟是因为它属于将来,还是因为它隐藏在神尚未启示的旨意之中,抑或是因为按其本性即超乎我们的领悟——这并非由该词的字义所决定,乃须从上下文中求得。此处这几个字最自然的联系是与前文相连,即”在奥秘中的智慧”,意为奥秘的、隐藏的智慧,这正是紧接着的下文所解释的。因原文中(σοφίαν 与 μυστηρίῳ 之间)并无连接的冠词,故有人宁将此句与动词相连,作”我们在奥秘中讲说”,即宣讲一件奥秘或启示之事。
就是神在万世以前(πρὸ τῶν αἰώνων),在诸世代以前,即在时间之先,或说从永远,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就是为着我们的荣耀而预先定下的。荣耀一词常用以概指救恩的一切福分,包括基督为祂子民所成就的一切美善与福乐(罗马书 5:2)。使徒在此称为神的智慧的这救赎计划,乃是从永远就在神的心意中定下的,远非人的洞察力所能测度,如今在福音之下为着人的得救而显明出来:这一思想,是使徒屡屡陈明的(罗马书 16:25, 26;以弗所书 3:9)。
8. 这智慧世上有权有位的人没有一个知道;他们若知道,就不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了。
这字所指的是智慧,而非荣耀;因为前者才是此处论说的主题,后者则不是。‘这智慧,世上的首领,即世上的伟人,没有一个知道。’此处所指主要是犹太人的首领,他们乃是把基督钉十字架的主谋,也是他们所属那一阶层的代表。弃绝基督的,正是以其首领为代表的这个世界。
荣耀的主乃是神性的称号,意即拥有神圣的卓越。“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万军之耶和华,他是荣耀的王!”(诗篇 24:10)。参使徒行传 7:2、雅各书 2:1、以弗所书 1:17。可见被钉十字架的那一位乃是一位神圣的位格。因此,这一行径证明了何等不可思议的瞎眼与邪恶;这样的事惟有出于无知才做得出来。使徒彼得对犹太人说:“弟兄们,我晓得你们做这事是出于不知,你们的官长也是如此”(使徒行传 3:17)。这世上有权有位的人竟瞎眼到看不出基督就是荣耀的主,保罗以此为凭据,证明他们不认识神的智慧。他们若认识这一样,也必认识那一样。
这段经文说明了圣经中一条极重要的原则或用法。我们看到,基督的位格可以按其神性来称谓,而所论及之事却仅就其人性而言为真。荣耀的主被钉十字架;神的儿子为妇人所生;那与神同等的,却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同样,我们说到一个人的生与死,并非指他的灵魂被生出或死亡;圣经说到神儿子的诞生与死亡,也并非指神性会经历这些变迁。同样显明的是:将无知、顺服、受苦、死亡或任何其他限制归于神的儿子,并不比将生与死归于一个人更有损于这位格的神性——正如后者并不有损于人之灵魂的非物质性与不朽性。凡对灵魂或身体为真的,都可以论及作为位格的人;凡对基督的神性或人性为真的,也都可以论及作为位格的基督。因此我们尽可以与保罗一同说:荣耀的主被钉了十字架;甚至照使徒行传 20:28 通行的经文说:“神用自己的血买来的教会。”那受死的位格实在是神,虽然神性并未死去,正如人断气之时,其灵魂并未死去一样。
9. 如经上所记:「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本节的意思是明白的,虽然其中牵涉若干难处。保罗说过,他所传的是神那隐藏的智慧,是这世上有权有位的人所不知道的;他所教导的乃是眼未曾见、耳未曾闻、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就是说,他所传的真理,是人的理性无从发现的。入了心意即浮现于思想之中。可比照希伯来文,以赛亚书 65:17。
与本节相关的第一个难处是文法上的,因译文较为自由,在我们的译本中并未显出。按字面直译,此段应作:‘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就是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这句话并不完整。要解决这一难处,或可参照前一章末节(v. 31)注释中所提及的用法,即使徒引用旧约经文时,惯于不将其在文法上织入自己的论述之中。或者,我们也可像许多人所作的那样,补上(λαλοῦμεν)一词:‘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正是我们所讲的。’再或者,可将本节与下文相连:‘眼睛未曾看见的——就是神为他子民所预备的——他已藉着自己的灵向我们显明了。’——这几种解释中,第一种为一般所采纳,也最令人满意。
第二个难处与所引的经文有关。既然“如经上所记”这一套语,除了引用旧约正典各卷之外,使徒们从不使用,那么就不能承认保罗有意引用某卷现已失传的书,或某部次经作品。若假定他所要引用的是以赛亚书 64:4,难处便有两重:第一,用语文字不同;第二,意思也不同。以赛亚书 64:4(希伯来文作第 3 节),照 J. A. Alexander 博士的直译是:“从亘古以来,人未曾听见,未曾耳闻,眼未曾看见,在你以外有神能为等候他的人行事。”其意为:除耶和华以外,人从未认识别的神曾行、或能行他所警戒要行的事。七十士译本所表达的也是同一意思。在以赛亚书中,就其与上文的关联而言,其意似乎是:所以当预料这等可畏之事必从耶和华而出,乃因惟独他曾证明自己能成就这些事。为化解此难处,有人提出对先知这段话的另一种解释。若将其与下文相连,并将神一词取为呼格,则意思可以是:“从亘古以来,人未曾听见,未曾耳闻,眼未曾看见,神啊,离了你(即:没有启示),他为等候你的人所预备的是何等事”(或改换人称作“你为等候你的人所预备的”)。武加大译本即作此译法,如此便使这段经文与使徒的引用相合。
另有一些人认为,前面所提以赛亚书那段经文的第一种解释才是正解,因而主张使徒不过是借用圣经的措辞,并无意表达原文的含义。此种做法我们常有,在新约中亦屡见不鲜,如罗马书 10:18。照此说来,如经上所记在此并非引证的格式,倒不如说相当于说:“借用圣经的话来说。”
对这一难题的第三种解释是:使徒并非有意引证圣经中的某一处经文,而是就一项已经明白启示的真理诉诸圣经的权威。旧约确实教导说,人的心思无法测透神的旨意;他的计划惟有借着超自然的启示才能为人所知。这正是使徒引用旧约权威所要证明的真理。因此,若说这位受默示的使徒记忆有误,或作了错误的解经,实无丝毫根据。
10. 只有 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 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
人的理性所无从发现的,神已借着他的灵启示出来。向我们,即向那领受此启示的人,就是”神的圣使徒和先知”(以弗所书 3:5)。此启示是借着圣灵而作的,因为惟有他能作此启示;因为惟有他参透神深奥的事。参透,即探究,确切而彻底地知晓。这词所表达的并非查考的过程,乃是查考的结果,即深彻的知识。故此,经上说神鉴察世人的心,意在表明人里面没有一样能逃过他的洞察(罗马书 8:27;启示录 2:23)。照样,神里面也没有一样是圣灵所不知的。深奥的事,即神的深处,可以说是他的存有、全备和旨意最隐秘的所在。所以,那历世历代隐藏在神里面的智慧,圣灵完全有能力将其启示出来。这段经文同时证明了圣灵的位格与神性:证明其位格,因为经文将有智慧的活动归于他,他参透;证明其神性,因为经文将全知归于他,神所知道的一切,他都知道。
11. 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
本节意在说明两点:其一,正如除了人自己以外,无人知道人心里的意念,照样,除了神自己以外,也无人知道神的意念。所以,惟有具有神性的位格,才有资格将神的意念与旨意启示出来。其二,正如各人都知道自己心里的意念,照样,神的灵也知道神的意念。祂对神里面之事的知识,与我们对自己意识中所存之事的知识相类。然而,圣经中的类比,不可推至其本意所要说明的那一点之外。此处所要说明的一点,乃是圣灵的知识:祂知道神里面所存的,正如我们知道自己里面所存的。却不可由此推论说,在别的方面,神的灵与神的关系,也如同我们的灵与我们的关系一样。
12. 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
使徒在此提出了两个知识的来源:一为属人的,一为属神的;一是人里面那使人知晓的本原,一是从神而来那使人知晓的本原。他断言,他所传讲的那智慧或知识,其源头不是前者,乃是后者。不是人的理性,乃是神的灵。世上的灵在此并非指属世的性情或心态;”灵”乃是那知晓并教导的。因此”世上的灵”是”理性”的一种委婉说法,理性即人里面知识的本原。保罗说他未曾领受那灵,意思是:人的理性并非他所传讲之知识的源头。从神来的灵,即圣灵,是从神而出、由神差遣来作人的教师。领受圣灵,就是成为圣灵运行的对象。因此,究竟谁是那”领受圣灵”的人,须视上下文以及所论及之运行的性质而定。此处通篇的关联表明,使徒所说的乃是启示与默示;故此他所指的必是我们使徒(或保罗自己),而非”我们基督徒”。
叫我们,即为叫我们,得知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即神施恩启示给我们的事。这一句所指的,并非信徒如今所享受的内在属灵福分,也不是圣徒将来的福乐,除非就其包含在保罗所传讲的总题之内而言。此处的连贯当上溯至第 10 节:“人的理性所不能寻见的,神已启示给我们使徒,为叫我们得知他如此施恩传达的事。”所论的题目乃是神的智慧,即福音,与世上的智慧相对。这一点从上文与下文都可看得分明。
13. 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这些事,即圣灵所启示的事。我们也讲说。我们不单知道,也把神所启示的事传与人。此事如何成就?使徒在传达他藉神的启示所领受之事时,用的是何等言语?他照其惯常的方法作答:先从反面说,然后从正面说。这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此中含有两义:使徒所用的言语,既非修辞家的技巧所能提供,亦非他自己的心思在未受神的灵感动之下所能想出的。正面的宣告则是:所用的言语乃是圣灵所指教的。这就是逐字默示,即以下的教义:圣经的作者在拣选他们用以传达神的真理的字句时,是受神的灵所掌管的。有人给这教义加上恶名,称之为「默示的机械论」,说它把神圣的执笔者贬为机器。反对此教义者又说,它无法解释圣经各卷之间在文体上的差异。然而,若神能掌管一个人的思想而不使他沦为机器,为何不能掌管他的言语?各样作者,或诗体或散体,或典雅或质朴,或善用箴言或长于论理,神为何不能使他们各自在运用其独特文体时都无谬误?倘若圣经的言语并非受默示的,那么我们所得的真理,便是经由人之不完全这一层使之变色、使之走样的媒介传来的。保罗的断言是直截了当的:他所用的言语,乃是圣灵所指教的。
将属灵的事与属灵的事相比较;或更确切地说,将属灵的事与属灵的言语相联,即用圣灵的言语解明圣灵的事
灵。关于 συγκρίνειν 用作解释或讲明之意,可参看七十士译本中的创世记 40:8;16:41;12:15,以及但以理书 5:12。上下文亦要求作此解。使徒方才说,他所教导的真理是圣灵所启示的,他所用的言语也是圣灵所指教的;如今他将此总括为一句话:他是用属灵的言语讲解属灵的事。这样解释此节,与原文词义完全相合。原文一词(συγκρίνω)不仅指在心中合而观之、因而作比较,也指连合在一起,并指解释。七十士译本即用此词表达解梦或解谜之举。故此,所论之句既可译作将属灵的事与属灵的言语相配合,亦可译作以此解释彼。此外,属灵的(πνευματικοῖς)一词并无与之相连的名词,最自然是与紧接其前所隐含的言语(λόγοις)相配。
另一种解释是将属灵的事与属灵的事相比较,无论其意如某些人所说,是将旧约与新约相比较,还是如另一些人所理解的,是将圣灵教训的这一部分与那一部分相比较,都与上下文不合。至于许多人所采用的对此分句的第三种解释,则更少可取之处;他们认为使徒是说,他将属灵的事解释给属灵的人听。这样解释乃是提前说了下文的意思。
14.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虽然属灵的事,即神话语中的真理,已经如此清楚地启示出来;虽然这些真理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传达的,然而某一类人却弃绝它们。也就是说,他们不信、不看重、也不顺服这些真理。这一类人被称为属血气的。这个词的含义不能仅凭字面意义(ψυχικός)来断定,因为它既可指”属肉欲的”(即受我们本性中较低等的动物性原则所支配),也可指属血气的,即受人现今本性中所固有者所支配,与神的灵相对。许多注释家说,(ψυχικοί)属血气的就是纵欲的人,而与之相对的一类(πνευματικοί)属灵的则是有智性的、有理性的人,即受(πνεὺ͂μα)灵所支配的人——此处”灵”是指我们本性中较高的原则,与较低的原则相对。照此看法,保罗的意思乃是:纵欲之人固然不领受属灵的事,有智性的人却能领受。然而这样的解释不可能正确。
1. 因为这种解释所赋予经文的意思,不但与使徒明确的断言相抵触,更与他整个论证的走向和目的背道而驰。使徒不仅宣告:领受福音的并非那些有智慧的、有教养的、有学识的人;他通篇的用意乃在证明:人的理性,或说人性发展至最高境界的人,既不能发现”属灵的事”,即或这些事被启示出来,也不能领受。人在基督里,乃是出于神,并非因着他们较为优越的教养或学识,1:30。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马太福音 11:25:
2. 因为属灵的一词,在新约中用于指人时,从不作理智的解。它始终指那受圣灵感动、居于圣灵影响之下的人。因此在此处也必是此义。
3. 此处及别处以“属血气的”与“属灵的”二词所要表达的分别,正是本性与恩典之别,亦即自然与超自然之别,参雅各书 3:15、犹大书 19。
4. 此处所陈明的理由,说明属血气的人为何不领会属灵的事,乃是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这话并非说”惟有凭理性才能看透”,因此,属血气之人的特征并非理性未曾得着适当的陶冶,而是缺乏圣灵。所以,所谓属血气的人,我们当理解为未曾重生之人,即受人性支配之人,与那受圣灵支配之人相对。属血气的、未曾重生的人不领会属灵的事。圣灵所启示的事,不但向理智陈明其为真实,也向良心陈明其为当尽之责,并向情感陈明其为美善可爱;因此,不领会这些事,就是在内心的经验中不承认其真实、其权威、其美善。
因为在他看来是愚拙的。μωρός 一词,即愚拙的,在希腊文中作形容词用时,意为迟钝、乏味、无味;作名词用时,指迟钝或愚昧之人,即真理、本分与美善在其身上不能产生应有果效的人。愚拙(μωρία)则指在我们看来荒谬、乏味、无力的事物。因此,当经文说属灵的事在属血气的人看来是愚拙的,其意乃是:这些事在他看来乃是荒谬、乏味、可厌的。
而且他也不能知道,所谓知道,就是分辨一事物之性质——是否为真、为善、为美。这与圣经一贯的用法相符。认识神,就是分辨他的真实与卓越;认识真理,就是领会它为真、为善。智慧人即是善人,就是那些能分辨神圣之事的真实与卓越的人。愚顽人即是恶人,就是那些对真理与良善毫无知觉的人。因此,使徒在此论到属血气的人、即未重生之人所断言的,乃是:他不能分辨神圣之事的真实、卓越或美善。他不能如此行。这并非仅仅说他没有如此行,也不是说他不愿如此行,而是说他不能。我们不会说一个粗鄙之人是”不愿”分辨一首诗的真实、卓越与优美。其难处不单在他的意志,而在他整个内在的状态。这事在他看来乃是愚拙。照样,圣经论到属血气的人,也不单说他不愿分辨属灵的事,因为他的难处不单在意志,而在他整个内在的状态。他不能知道这些事。其缘由乃是:
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意思是说,这些事惟有借着圣灵才能看透。所以凡没有圣灵的人,便不能看透。罪加于人心灵的果效,就是使人对神圣之事的真理、卓越与佳美盲然无睹;若如使徒所断言的,属血气的人,即未蒙重生之人,其光景乃是以圣灵的事为愚拙、为荒谬、为淡而无味、为可厌,那么随之而来的结论便是:他惟有借着圣灵才能看透这些事。在他能领会福音的真理与卓越之先,他内心的光景必须先被圣灵的作为所改变。领受者与所领受之物之间,必须有性情上的相契。惟有清心的人才能看见神。使徒说,我们的福音若是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所以,未蒙重生之人惟一的指望,就是效法当年那瞎眼的人所行的——
基督。他们必须到他那里去求属灵的悟性;凡到他那里去的,他总不丢弃。
15. 惟有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此处所说的看透,意思是分辨、领会,并因而作出判断。原文用词与前一节相同,故译文实无变动之理由。属灵人能看透那些惟有属灵才能看透的事,虽然他自己却不被任何属血气的人所看透,也不被其正确领会。此处所说的万事,按上下文所限,乃指属乎圣灵的事。使徒所肯定的这种分辨神圣之事的真理、卓越与荣美的能力,并非单指教会的圣职人员,也非单指教会全体,乃是指凡有圣灵内住的每一个人。一人无法替另一人分辨何为真、何为善,正如一人无法替另一人观看一样。我们必须自己看见,否则就根本看不见。在宗教之事上私人判断的权利,与圣灵的内住不可分割。凡能看见的人,就有看见的权利。圣灵的职分乃是启示真理,开我们的眼睛,使我们按其本相分辨真理,并感受其能力。如前文所论,得救的信心正是建立在圣灵这样的明证之上。既然凡有圣灵的人都蒙赐这明证,那么基督徒的信心便既非建立在人的智慧之上,也非建立在教会的权威之上,因而也不受二者的辖制。
惟有他自己不被别人看透了。这话同样须按上下文加以限定。凡没有圣灵的人,都不能真正认识他。保罗随后说,被人论断,在他看来乃是极小的事(4:3)。他在此并非否定信徒当受弟兄合法的察验;因为他在别处教导说,有圣灵的人可以审断那些自称属灵之人,判定他们究竟在何等程度上真是被圣灵引导。他也定下了这审断当循的准则(5:9-12;12:3;加拉太书 1:8)。倘若有人自称属灵,所行的却是圣灵在其话语中所禁止的,或所否认的正是圣灵所教导的,我们就知道他是自欺,真理不在他里面。我们必须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这话是真的,与使徒在此所说的完全相合;使徒的话不过是说:属灵的人不能被那不属灵的人正确地看透或衡量。
16. 谁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导他呢?但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
这是对上文的确证。无人能审断属灵之人,因为审断属灵之人无异于审断主。主已启示了某些真道,属灵之人辨明这些真道为真。若有人断定这些真道为虚妄,并因此审断持守这真道的人,这就等于自以为能教导主。既无人能教导主,也就无人能审断那些有基督心思的人,就是那些蒙基督藉着他的灵教导明白真理的人。若以三段论表述,此论证当如此:无人能教导主;我们有主的心思;所以无人能教导或审断我们。这三段论的大前提,是引自以赛亚书 40:15 七十士译本的语句。希腊的哲士与犹太人中的文士曾坐在审判的位上评断保罗,断定他所传的为愚拙。保罗告诉他们,他们并不配作审断之人。属血气的人不能领会圣灵的事,也就无资格审断那受圣灵教导的人。既然我们所传的乃是主的心思,那么定我们所传之道为罪,或审断我们这传扬此道的人,就是定主的罪。
旧约中论及耶和华的话,在新约中往往被应用于基督。此处正是如此。”谁曾知道主的心?”意即:谁曾知道耶和华的心?因此,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其意便是:我们是有耶和华的心了。凡对其一为真者,对其二亦为真。那位在新约中被启示为神儿子的,正是古时被启示为耶和华的同一位。这便教导我们:信徒的信心有何等稳固的根基;而凡受圣灵教导的人,欲将自己的确信屈从于人的权威之下,又是何等不可能的事。
此处通行经文作 τοῦ εἰδέναι τὶ。抄本 A、B、C、D、E、F、G 中均无 τοῦ 一词。晚近各版本所采用的读法为 τὶ εἰδένα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