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讲
<380501>撒迦利亚书 5:1-4
| 1. 我又举目观看,见有一飞行的书卷。 | 1. Et reversus sum et extuli oculos meos, et aspexi, et ecce volumen volans. |
| 2. 他问我说:「你看见什么?」我回答说:「我看见一飞行的书卷,长二十肘,宽十肘。」 | 2. Et dixit mihi, Quid tu vides? Et dixit, ego video volumen volans; longitudo ejus viginti in cubito (hoc est, ad viginti cubitos, ) et latitudo ejus decem in cubito (hoc est, ad decem cubitos.) |
| 3. 他对我说:「这是那飞行的书卷,going forth 在遍地上:凡偷窃的必按卷上这面的话除灭;凡起假誓的必按卷上那面的话除灭。」 | 3. Et dixit mihi, Haec est maledictio, quiae egreditur super faciem universae terrae; quia quisquis furatur, ex hac sicut illa punietur; et quisquis pejerat, ex hac sicut illa punietur. |
| 4.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使这书卷出去,进入偷窃人的家和奉我名起假誓人的家,必常在他家里,连房屋带木石都毁灭了。 | 4. Emittam (vel, producam) eam, dicit Iehova exercituum; et veniet ad domum furantis, et ad domum jurantis in nomine meo fallaciter; et residebit in medio domus ejus, et consumet eam et ligna et lapides ejus. |
天使在本章中指明:犹太人所受的一切灾祸,都是出于神公义的审判;随后他又加上一个安慰——耶和华终必减轻或终止他们的灾祸,就是当他将他们的罪孽远远除去的时候。诸解经家在解释这段预言时,既没有摸着天,也没有摸着地,因为他们没有留意圣灵的旨意。有人以为「书卷」当理解为虚假邪僻的注解,藉此纯正的教义受了败坏;但这种见解断不可接受。毫无疑问,神的意思是要向撒迦利亚显明:犹太人受刑罚乃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全地充满偷窃与假誓。既然宗教连同公平与公义都被人轻慢,他便指出:咒诅遍行全地并不足奇,因为犹太人以他们的不敬虔和别的罪极大地惹动了神的忿怒。这就是前一部分的要旨。其次,因这异象甚是可怕,便加上些许缓和:将罪孽装在一个量器中,量器的口被封住,随后被带到示拿地,就是迦勒底,使它不再留在犹太。这样,在前一部分中,先知的用意是要使犹太人自卑,激励他们悔改,好叫他们承认神发怒乃是公义的;然后他又使他们有理由怀抱希望,充分期待灾祸的终结,因为耶和华必将他们的罪孽远远迁移、转到迦勒底去,使犹太得以洁净,脱离一切邪恶,既脱离偷窃,也脱离先前污染它的种种不义之行。但每一句都当按次序解释,好使先知的意思更加清楚显明。
他说,他转回;1 借着这个词,这异象便与前面的诸异象分别开来;而且我们迄今所论的那些异象,也不是同时向先知显明的,乃是他在不同的时候看见的。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主将本章所记的异象呈现给他之前,中间隔了一段时间。他又加上说,他举目观看;这话是要叫我们知道,他所述说的乃是那预言的灵向他显明的。撒迦利亚多次举目,虽然神并未立即向他显现;但神的仆人们每逢束腰预备教导之时,理当把自己从人的交际中抽离出来,超乎世界之上。因此,撒迦利亚所提到的举目,乃是指着某种特殊的事,仿佛他说,他已预备好了,因为主已在他内心里唤醒了他。众先知无疑也是照这样,当主向他们显明自己的时候,渐渐地被预备起来。所以举目乃是一种预备,为要领受那属天的神谕。
他随后又加上说,天使问他看见什么。他固然可以说,有一书卷在空中飞行向他显现,但他还不明白其中的意思;因此天使就担任了解释者的职分。但他说,这书卷长二十肘,宽十肘。拉比们认为这里所表示的是圣殿院子的形状,因为院子长二十肘、宽十肘;因此他们推想,这书卷是从圣殿中出来的,好叫人更有理由相信这书卷是神所发出的。这一比拟虽然根据不足,却比幼稚的耶柔米的寓意解释更为可取;他认为这应当应用到基督身上,因为基督在三十岁时开始传福音。他这样就把这数目应用于基督开始担任教师职分时的年岁。但这实在是极其无聊的琐谈。我并不急于要知道为何提到长或宽;因为这似乎与主题没有多大关联。但若可以依循一个较为可信的推测,那么我方才所提到的更为可取——即说明书卷的长与宽,是要叫犹太人充分明白,摆在他们面前的无非是神自己所认可的,因为他们清楚看出这是圣殿院子的形状。
天使接着说,这是咒诅,发出2 行在遍地上。我们必须记得我方才所说的,就是这里在犹太人面前摆出神的审判,好叫他们知道,他们的列祖和他们自己受神如此严厉的管教,是何等的公义,因为他们已因自己的罪为自己招来了这样的刑罚。从天使所说书卷行在遍地这话,我们知道,不只是少数人有罪,也不是只有地上某一角落被玷污了,乃是神的忿怒到处发作,因为地上没有一处是洁净的、没有一处是脱离邪恶的。既然犹大满了污秽,主倾倒他的忿怒、以洪水般淹没全地,也就不足为奇了。
接下来是:凡偷窃的,或凡偷窃的,必按卷上这面的话除灭,或说必受自己的报应;凡起假誓的,必按卷上那面的话除灭。至于用词,注释家们对 מזה כמוה(mese camue)这两个词有不同看法;有些人认为其意是「照这书卷所写的」;另一些人则认为是「照书卷这一面,也照那一面」;因为他们以为书卷两面都有字,神既宣告刑罚临到偷窃的人,也宣告刑罚临到起假誓的人。但我宁可把这些词用在那地上,并且毫不怀疑这才是先知的真正意思。既然神不偏待人,先知在讲论了全地之后,就说凡犯罪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不能逃脱刑罚,因为神必从这一端到那一端,毫无例外地传唤众人受审判。3
如今先知说,一切起假誓的人和偷窃的人都必受刑罚;这并不奇怪,因为那禁止偷窃的神,也禁止起假誓。所以他是一切干犯之事的刑罚者。有些人认为这书卷是被否定的,仿佛其中含有虚假败坏的教训,他们举出这个理由来证明它不公义,即偷窃的人竟与起假誓的人受同样严厉的刑罚;但这实在是极其轻浮的说法。因为,正如我已经说过的,神在此表明:无论人在哪一方面干犯了他的律法,他都要作自己律法的护卫者。所以我们必须记住雅各的那句话:
「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 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各书 2:11)
因为我们不应仅仅注目于神所吩咐或所禁止的是什么,乃当常常定睛于他的威严;律法中再微小的事,众人也都当存敬畏之心领受,因为不单律法本身当受重视,尤其那立法者当受敬畏。所以,凡偷窃的人,就是亵渎了神的威严;凡在最小的一点上干犯律法的,就明明显出神的话在他心中无足轻重。因此,贼与起假誓的人同受刑罚,乃是公义的。然而圣经如此说时,并非教导众罪的轻重都相等,如从前斯多亚派愚妄虚谎地所主张的。此处所指的并非刑罚的均等;天使的意思不过是说,无论是贼或起假誓的人,既都干犯了神的律法,就都必不免受罚。
我们还当留意,此处所用的说法是以偏概全,因为”偷窃”一词涵盖了一切违背爱之本分的事,故当归于律法的第二块法版。而先知称一切亵渎敬拜神的人为起假誓的人;如此,”假誓”便包括一切违反律法第一块法版、玷污当归与神之事奉的事。其意思乃是——如我所说——神必刑罚各样的罪恶,因他赐下律法并非徒然。那些自我陶醉、以为可用推诿之词躲避神审判的人,实在大大受了欺骗;因为贼与起假誓的人都要被带到神的审判台前,无人能逃脱,也就是说,没有一样罪恶可以不受刑罚;因他曾亲口宣告说:”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申命记 27:26)
先知在下一节中更清楚地表明了这同一件事,那里神亲自宣告他要作什么,就是要使咒诅发出,遍行全地;仿佛他说:”我必实实在在地显明,我赐下律法并非要人藐视它;因为律法所教训的必大有功效,以致凡干犯律法的人都必发觉,他所对付的不是必死的人,也不是空洞的言语,乃是天上的审判者;我必使咒诅发出,遍行全地。”
我曾说过,先知领受了这异象的意义,为要叫众犹太人知道:他们受了如此严厉的管教,实在毫不足怪,因为他们以自己的罪玷污了全地,以致律法中无一条为他们所遵守;因为一方面他们败坏了神的敬拜,离弃了真宗教;另一方面,他们彼此以许多不义相欺压,用诡诈相凌虐。既然民中既无公平,也无真敬虔,神便宣告他要惩罚他们众人,因为无一人是无辜的。
接着他又说,必进入偷窃人的家和指我名起假誓人的家,并且住在他家里,连房屋带木石都毁灭了。先知在此进一步激励犹太人悔改,指明这咒诅要如此飞行,以致进入他们各人的家中;仿佛他说:「凡当受刑罚的人,纵然筑垒自固、闭户藏身,也是徒然;因为我所发出的这咒诅,必临到各人身上,且要与他同住。」我们知道,假冒为善之人如何自我谄媚,以为在神发怒不悦之时,他们暂且可以逃脱;但先知在此表明,这样的指望是虚空的,因为咒诅必追上一切不敬虔的人,将他们彻底倾覆;是的,它必吞灭他们的房屋,连木带石。简言之,他暗示:刑罚不止息,直到人与神和好。他用这些话提醒我们,落在神手里是何等可怕的事,因为他必惩罚不敬虔的人和恶人,直至将他们归于无有。如今我们既明白了先知的用意,也明白了这些话的意思。接下来是——
<380505>撒迦利亚书 5:5-8
5. 与我说话的天使出来,对我说:你要举目观看,见所出来的是什么。 5. Et egressus est angelus, qui loquebatur mecum, et dixit mihi, Tolle nunc oculos tuos, et aspice quidnam sit illud quod egreditur. 6. 我说:这是什么呢?他说:这出来的是量器。他又说:这是恶人在遍地的形状。 6. Et dixi, Quid hoc? et dixit, Hoc modius egrediens(即,此出来者乃一量器,按字面直译。)Et dixit, Hic oculus eorum in tota terra. 7.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片圆铅被举起来。这坐在量器中的是个妇人。
7. Et ecce massa plana plumbi ferebatur(别人译作,他连得;而 [כבר] 在希伯来文中既指他连得,亦指扁平之物;故我毫不怀疑先知所指乃一块铅板,或一块被锤打成扁平的铅块,以致成为整个盖子,une planque,照我们本国语言的说法;)et hoc mulier una habitans in medio modii. 8. 天使说:这是罪恶。他就把妇人扔在量器中,将那片圆铅扔在量器的口上。
8. Et dixit, Haec est impietas, et projecit eam in medium modii, et projecit lapidem plumbi (vel, pondus; id est, massam illam extentam instar operculi; projecit ergo) super os ejus (id est, super os modii.)(天使说:这是罪恶。他就把妇人扔在量器中,将那铅坨——或作:重物;即那如同盖子般展开的一块——扔在量器的口上。)
我在此打住;我本想把这几节都加上,但今天几乎难以讲完全部。我们只要明白这是异象的第二部分就够了:先知在其中,为要减轻或多少缓和犹太人的忧伤,指明神不会以极端的严厉待他们,按他们所当受的施行刑罚,而要以父亲般的节制管教他们。因此他说,有一个量器向他显现,量器中有一个妇人。那妇人就是罪恶;4 又有一个铅制的盖子,是一块宽阔或展开的东西。当那妇人在量器中被看见时,那铅片是被举起来的。接着他说,量器被封闭起来,罪恶就被囚禁在其中,如同囚犯被关在监里。他随后又补充说,它被带走,往示拿地去,远离犹大,罪恶就这样被转移到蒙拣选之民的仇敌身上。
我们看见,正如我已指出的,神在此赐下恩眷的凭据;因为他说罪恶被关闭在量器中。因此,虽然他到此为止说话严厉,为要使犹太人战兢惊惧,但他的心意却是随即加上些许安慰:因为只要证实他们的罪,好叫他们自卑,恳切地逃奔神的怜悯,也叫悔改真实地触动他们,免得他们发怨言——我们知道他们曾如此行——反倒使他们顺服神,承认自己所受的乃是公义的,这就够了。既然天使先前已表明,咒诅理所当然地遍行全地的面上,因为没有一个角落是脱离罪恶的,如今天使便加上说,他来是要显明一个新的异象:你要举目观看,见所出来的是什么。先知无疑被恐惧压倒,几乎不敢再举目观看。既然那咒诅飞行往来,四处自由通行,先知便惊骇战栗,这也不是没有缘故的,因为他看见神的忿怒无分别地向各处蔓延。这就是天使如今鼓励他、吩咐他观看那出来之物的缘由。他述说那向他显现的:他看见一个量器;希伯来文作 איפה, aiphe(伊法):5 有人译为量器或斗;有人译为桶或罐;但这其间并无分别。当先知看见这量器时,他就问天使那是什么:因为若他不明白这量器、那坐在其中的妇人以及那铅盖所表示的是什么,这异象便毫无用处。所以他问那是什么。
接着天使回答说:这是那出来的量器,这是他们在遍地的眼目。他说量器就是他们的眼目,无疑是指:不敬虔的人不能随己意为所欲为,乃是神在他看为合宜的时候必加以约束;因为他们逃不出他的眼目。因为他以「他们的眼目」被动地理解为神里面那洞察的能力,藉此他察看恶人一切的罪,好在他喜悦的时候,当他们肆无忌惮地狂奔时,加以抑制。6
但为使先知的意思更加清楚,我们首先要看「罪恶」是什么意思——究竟是指那些惹动神向犹太人发怒的罪,抑或是指外邦仇敌所行的不义。后一种看法是我所偏好的;不过若把它理解为先前在犹大地掌权的罪恶,其意义也并非不合宜。因为罪恶既为神所憎恶,他向犹太人所施的报应,除非藉着洁净他们脱离罪,并以他的灵更新他们,便不能止息。因为他们与他争战到这样的地步,除了离弃他们的罪之外,别无使他息怒之法。而神每逢与人复和,他同时也以他的灵更新他们;他不但涂抹他们的罪、除去罪咎,也使那些先前委身于罪与魔鬼的人得以重生,好叫他能以恩慈、以父亲的心肠待他们。
那么就眼前的题目而言,两种看法都可合宜地采纳。我们可以认为其意思是——神要藉着洁净他的教会脱离一切污秽,从犹大地除掉罪孽;因为除非罪孽被赶得远远的、被逐出去,犹太人便不能有分于他的祝福。既然神定意要向他的百姓施恩,他就理当说,他要使罪恶从他们中间消失。然而如我所说,另一种看法更合乎上下文——就是罪恶不再像从前那样被容许肆意横行;因为我们知道,仇敌的残暴曾被松开了缰绳,以致犹太人任凭众人欺凌。既然他们曾如此过度地受压迫,神便应许一切不义的暴行都要被赶得远远的,被打发到示拿地去,也就是说,耶和华要转而管教巴比伦人,照他们所应得的报应他们。全段的要旨是:神既拣选了亚伯拉罕的后裔,就必向犹太人施恩,终必使他们的灾祸告一了结。
如今先知说,罪恶初被看见时,是在半空中,且在一个量器里;但他同时称那量器为不敬虔之人的眼目,因为罪恶虽向各方蔓延,神却把它限制在一个隐秘的量器之内;他以「眼目」来指明这事,似乎是暗指前面我们已解释过的那个预言。因为他曾说,在大祭司的那块石头上有七眼,因为神要以他的护理推进圣殿的建造。照样,他在此说,神的眼目也在一切不敬虔之人身上,正如诗篇所说——
「耶和华的眼目向着恶人,要从世上 除灭他们的名号。」(诗篇 34:17。)
这种说法在圣经中屡见不鲜。那么,其意思就是:罪恶虽遍及并蔓延于全地,它仍在一个量器之内;只是这量器并非总是被封闭的。无论如何,神总知道怎样调度万事,使不敬虔不至越出其界限。无论从哪一角度来看,这都是极真确的;因为当仇敌搅扰教会时,他们虽被举在空中飘行,就是说,神虽不立即制止他们的恶行,他们却仍坐在量器之中,仍被神的眼目所治理,以致若非蒙允许,他们连一根指头也不能动。总之,我们当知道,在万事全然混乱的光景中,神仍在看顾,他的眼目仍在警醒,为要终止那些冤屈。当神把那些应受此刑罚的人交给邪僻的心时,也可如此说;因为他虽弃绝他们,撒但也占据他们,然而这仍是真的——他们乃坐在量器之中。他们诚然并未被关闭其中;但如我所说,我们不可以为神在天上漠不关心,或以为罪恶在世上得势,好像他并不看见似的;因为他的容忍并不是瞎眼。所以神的眼目察看并留意世上所行的一切罪恶。
如今天使又补充说,有一片铅被扔在量器的口上,又有恶被扔在量器中。「恶被扔在量器中」这话可有两种解释——或是说,神不再像从前那样容许魔鬼有那么大的自由去引诱犹太人犯罪;因为人之所以放纵自己行各样的恶,岂不正是因为神离弃了他们,同时又把他们交与撒但,任凭撒但在他们身上施行暴虐吗?或是说,神必用嚼环勒住外邦仇敌,使他们不能任意欺压这可怜的百姓,逞其极端的暴行。那么,神既定意要救他们脱离罪恶,或要制止他们所受的冤屈,就把恶如同关在一个量器里;随后又加上盖子;经上说那是一片铅,或一块铅的重物,因为它沉重;仿佛先知是说,凡神所喜悦的时候,罪孽必被掳去,以致它不能从囚禁之处或牢狱中出来。以下接着说——
<380509>撒迦利亚书 5:9-11
9. 我又举目观看,见有两个妇人出来,在她们翅膀中有风,飞得甚快,翅膀如同鹳鸟的翅膀。她们将量器抬起来,悬在天地中间。 9. Et extuli oculos meos et aspexi, et ecce duae mulieres egressae, et Spiritus erat in alis ipsarum, et ipsis alae erant quasi alae milvi(别人译作 ciconiam〔鹳鸟〕;我更喜欢这译法,虽然此事无关紧要;)et extulerunt modium inter terram et inter coelum. 10. 我问与我说话的天使说:她们要将量器抬到哪里去呢? 10. Et dixi angelo qui loquebatur mecum, Quonam istae deferunt modium? 11. 他对我说:要往示拿地去,为它盖造房屋;等房屋齐备,就把它安置在自己的地方。 11. Et dixit mihi, Ad aedificandum ei domum in terra Sinear; et statuetur et stabilietur illic super basim suam.(我能用寥寥数语讲完这个预言。)
先知在此说,万事必有这样的转变:神必转而击打迦勒底人,因他们曾如此残忍地对待祂的选民。这就是我认为「罪恶」当理解为外邦仇敌向犹太人所施行的强暴不义与掳掠的缘由。因为当他说必有一座房屋为那罪恶建在示拿地时,无异于说:「正如犹大长久以来被仇敌掳掠,暴露在他们的凌辱之下,迦勒底人也必轮到受刑罚,不是一次,也不是片时,乃是永远;因为神要在他们的地上为罪恶定下居所。」由此我们看见这异象的用意,就是:当神怜悯祂的教会时,教会的仇敌必须交账;他们虽曾被神用来管教祂的百姓,却断不能逃脱神的手。
所以他说,罪恶被抬走了,为要给它盖造房屋,就是要它在示拿地有固定长久的住处,也就是在迦勒底人中间——他们素来是犹太人不共戴天的仇敌;又因巴比伦是那帝国的京都,他就以之总括一切敌挡或逼迫神儿女的不敬虔的人。至于神为何以妇人而非男人来表明量器被抬走,我看不出别的缘故,除非是要犹太人知道:这事无需任何战争的预备,他们最强的仇敌也能被软弱无力的器皿打倒;如此,在软弱的形式之下,祂自己的能力便得以显明。先知看见妇人有翅膀,因为这转变将是突然的,以致在一日之间,如我们随后所见,罪恶就被除掉了。鹳鸟的翅膀所表明的,或是迅速,或是力量。以上就是全段的要旨。7
祷告
全能的神啊,求你使我们,正如你以严厉的刑罚威吓我们,为要拦阻我们犯罪,我们也就顾念你的审判,不至滥用你暂时宽容我们的恒久忍耐;并求你使我们,每逢你管教我们的时候,都认真思想我们实在配受你的不悦,因我们曾多方惹动你的忿怒;同时又求你使我们不因此绝望,也不至消沉,乃学习这样倚靠你的怜悯,以致毫不怀疑我们的祸患必有合宜的终局,你不但必按我们得安慰所需的,减轻刑罚的严厉,也必刑罚我们的仇敌,使我们晓得:再没有什么比受你的手管教对我们更有益处、更可羡慕的了——你如此管教,并非要毁灭我们,乃是要召我们归回救恩之路,直到我们终于能够领受那为我们存留在天上的恩眷,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阿们。
有些人,如 Piscator、Drusius、Dathius、Newcome 和 Henderson,认为此处的动词 [שוב] 是作副词用的,这种用法有时确实存在,故将此句译为「我又举目观看」。七十士译本、Jerome 以及我们的译本则译作「我转过来」,即从一个异象转向另一个异象,或从一个方向转向另一个方向。译作「归回」似乎不甚合宜。—Ed. ↩
Jerome 说:「从殿中」;Drusius 说:「从神那里」。至于前面「这是咒诅」一语,Henderson 评论说,这与「这是我的身体」是相似的说法,即「表明我的身体」;这种说话方式在圣经中极为常见,若有人给这句话附加别的意思,实在十分离奇。—Ed. ↩
毫无疑问,这是最好的解释。Newcome 保留了我们译本的读法,而非”在这一边”;Marckius 亦然;但 Henderson 在两处都采纳了这一读法。把 [נקה] 译为”受刑罚”并不十分准确,虽然大意是对的。它的意思是被清除、被扫除,所以 Henderson 正确地译为”必被除灭”。参 以赛亚书 3:26;耶利米书 30:11;46:28。Houbigant 的校改毫无必要,他认为应作 [נקם];另有人臆测此处是 [נכה](”被剪除”)的替代,同样毫无必要。Blayney 的译法也不可取:”因为,一方面,凡偷窃的都如同无罪的人”,因为这与上下文全然不合。他把这句看作对咒诅所要纠正之情形的描述。— Ed. ↩
Impietas(不敬虔);[הרשעה],我们的译本以及 Newcome、Henderson 都译作”邪恶”;Blayney 译作”那恶者”;七十士译本作 [anomia]——不法。这是一个总称,指不义、错谬、邪恶或有罪的事,即一切违背神旨意与诫命的事。Leigh 把这形容词译为”不敬虔的、淫邪的、扰乱的、摇摆不定的、对神无宗教之心的、道德败坏的、在国中制造骚乱的、凡事不安定的”。所以此处的名词可视为普遍包括罪,即干犯神与人的罪。但 Henderson 认为——或许不无理由——此处特指偶像崇拜,因为前面加了冠词 [ה];这曾是这百姓首要的罪或邪恶,是许多其他罪的母亲:而这罪确实在巴比伦被掳之后从百姓中除去了,因为他们此后再未犯拜偶像的罪,虽然仍犯许多别的罪。—Ed. ↩
七十士译本译作”[μετρόν]——量器”,Grotius 译作”modius——一斗”;他说一伊法几乎等于一斗的容量。—Ed. ↩
关于这「眼」,众说不一。Newcome 与 Blayney 依从《七十士译本》与《叙利亚译本》,译作「他们的罪孽」[עונם];其差别仅在于以 vau 代 iod;且有一抄本正是如此。若然,则此句当作「这是他们在全地的罪孽。」但 Castalio、Grotius、Dathius 与 Henderson 则依从通行本,只是他们给 [עיז] 所定的意义与我们译本相近,即形状、形貌、样式或表征,就是所见之物,眼所观察之物;此义在 利未记 13:55;民数记 11:7;箴言 23:31;以西结书 1:4,7,16 中显然可见。Grotius 说:「其意乃是,你所见的,象征犹太人所行的事和所受的事。」——Ed. ↩
Henry、Marckius、Scott,以及 Newcome,对此异象持另一种看法,认为它象征犹太人终被罗马人毁灭。据他们说,那妇人代表背道的百姓,抬量器的两个妇人代表罗马军队,示拿地代表他们分散之地,因其头一次被掳而如此称呼。Henderson 则视此异象为象征拜偶像之罪从以色列地被逐出。他说:「在这幅醒目的象形图画中,我们受教得知,拜偶像并其一切随附的可憎之事,如何从它所玷污的希伯来人之地,被迁到一个专事偶像崇拜的国度,在那里与其本土的元素相混,永不再输回迦南。这预言应验得何等准确!从被掳之时直到如今,两千余年之久,希伯来民族竟一次也未曾陷入拜偶像之中!」这似乎是最令人满意的看法;我也愿采纳《七十士译本》与《叙利亚译本》的读法,将 [עונם] 视为 [עונם],不作「他们的眼」或「他们的形貌」,而作「他们的罪孽」;并且我要将第8节译得与他人略有不同,视之为天使正当把那妇人扔进伊法中时所说的话。我对第六、七、八节的译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