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第 47 篇

对照其他注释

1. 交与伶长。属可拉的众子。一篇诗。 这是一首凯歌,为庆贺蒙拣选之民胜过若干联盟的列国所得的一次显著胜利。第一节段,第 2-5 节(1—4 节),称颂耶和华为列国的征服者;第二节段,第 6-10 节(5-9 节),称颂他为列国合法的君王;两段都以他为以色列的护卫之神。两部分在形式上另有一处差别,似乎在于:前一段中,颂赞神的劝勉是直接向外邦人发出的;后一段中,则是向以色列、即古时的教会发出的。本篇处处显出是为某一特定事件而作;但既然诗中并未指明,便只能出于推测。在各家提出的种种假设中,最可能的是:本篇乃为纪念约沙法胜过亚扪人与以东人而作,此事记在历代志下第二十章。除了本篇与那里所述情势的大体相合之外,至少可说是一个极其特别的巧合:那段历史记载在那一次场合中,不单有利未人在场,而且特别提到可拉的子孙(历代志下 20:19)。我们又读到歌唱的人行在军前(第 21 节),并且到第四日他们聚集在一个山谷,称那地为比拉迦(祝福),因为他们在那里称颂耶和华(第 26 节)。再者,本篇文体朴素、生动、流畅,这也与下述假设十分吻合,即它是一篇受感而即席成就的诗,是在当时情境的激发之下写成的,或出于随军同行的某位无名先知之手,或出于可拉众子自己之手。参上文诗篇 42:1 的注释。关于本篇历史背景的这一推测,又由下一篇诗与同一事件之间显而易见的关联得到印证。参下文诗篇 48:1 的注释。

2 (1). 万民哪,拍手!用得胜的声音向神欢呼! 拍手既是凯旋的自然姿态,也是喝采的自然姿态。参那鸿书 3:19,并比较诗篇 98:8、以赛亚书 55:12。本节末一词所指的不是一种情感,而是借歌唱或呼喊把喜乐与欢腾发为可闻之声。见前文诗篇 5:12 (11) 的解说。此处所呼召的列国,并非刚被征服的那几个特定邦国,而是整个外邦世界,是列国的总和;他们被召来,为着刚刚显明的凭据而欢欣,即耶和华乃是他们合法的君王。见前文诗篇 18:50 (49) 的解说,并见后文诗篇 66:4 (3)、117:1 的解说,又可比较本节所仿照的原初说法,申命记 32:43。

3 (2). 因为耶和华,至高者,是可畏的,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他并非如外邦人所惯于设想的那样,是一位仅属一方的神祇,单单作希伯来人的神,乃是全地的神,是普世的君王,是地上居民所当敬畏的对象。同样的称谓用于他身上,见诗篇 68:36(35)。

4 (3). 他必使万民服在我们以下,使众族服在我们脚下。 这既证明他与自己百姓所立的约的关系,也证明他对列邦所握的至高权能。他已成就的,不过是他将要成就之事的凭据。参 诗篇 18:39 (38), 48 (47)。此事在那些直接关涉的邦国看来固然不是可喜乐的,然而对普天下而言却大可视为喜乐之事,因为其中含着一个应许:外邦人有一日也要被收纳在这位神圣保护者的子民之中,同享他的恩眷。

5 (4). 他要为我们拣选我们的产业,就是他所爱的雅各的荣耀。细拉。神击败了那些想把以色列人逐出应许之地的仇敌(历代志下 20:11),诗意地说,便可谓是重新使他们安居其中,并像起初一样为他们拣选产业。雅各的荣耀,即他所引以为荣、所夸耀的,无论这是专指圣地而言,还是泛指他们作为耶和华特选之民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与尊荣。荣耀,即高举,或尊崇,如那鸿书 2:3 (2)、阿摩司书 6:8。在阿摩司书 8:7,神自己也被如此称述。雅各,如诗篇 24:6,46:8 (7),12 (11)。他所爱的。参玛拉基书 1:2,并比较诗篇 78:68。

6 (5). 神在呼喊声中上升,耶和华在号筒声中(上升)。此处所描绘的,是他在征服仇敌、拯救其民之后返回天上,正如在诗篇 7:8(7)中,他在审判列邦、为自己的百姓伸明权利之后所行的一样。参见诗篇 68:19(18),并比较创世记 17:22、士师记 13:20。呼喊声与号筒的响声表明这次上升是公开的、凯旋的。这理想中的场景预表了我们救主实际的升天。见下文诗篇 68:19(18)的注释。

7 (6). 歌颂(归于)神,歌颂吧!歌颂我们的王,歌颂吧! 与 歌颂 相对应的希伯来文是一个单词(זמרו),意思是以音乐赞美,兼指歌声与乐器。见上文论诗篇 9:3(2) 处。神先被提作赞美的对象,随后被称为我们的王,即以色列实际的王,也是全地理当拥戴的王,

8 (7). 因为全地的王(是)神。要作一首玛斯基拉,即唱奏一首教训性的诗。参看前面诗篇 32:1、42:1、44:1、45:1 的注释。此处所说的玛斯基拉(Maschil)就是这篇诗本身。题注中之所以略去这一名称,或许正因为它已包含在诗的正文之中。所教导的道理,就是耶和华普世的主权,以及万国最终归服于他和平的治理。这一思想在弥赛亚的国度中得以实现,因此这篇诗在广义上是弥赛亚性的。末句这一独特的含义,在通行译本(你们要用悟性歌颂)中已经失落;七十士译本(ψάλατε συνετῶς)、武加大译本(psallite sapienter,当以智慧歌颂)和耶柔米(canite erudite,当以通达歌唱)亦复如是。

9 (8). 神已作王治理万国,神已坐在他圣洁的宝座上。他已开始作王,已成为君王,并以此身分登上普世统治的宝座。本节与下一节可以特别视为第 8(7)节所提到的那篇玛斯基拉(Maschil)。他圣洁的宝座,即他的圣宝座,即他神圣的宝座,那与一切宝座迥异、且在其上的宝座。参看上文诗篇 22:4(3)处的注释,以及下文诗篇 103:19 处的注释,并参以赛亚书 6:1、66:1。

10 (9). 列邦的君王聚集——亚伯拉罕之神的子民;因为地上的盾牌属乎神;他被高举至极。 首字本义为甘心的,尤指甘心乐意的施与者;由此自然引申为慷慨的、大方的、尊贵的,作名词则为贵胄、君王。此处以他们为列邦的代表,聚集于神面前,向他致敬,承认他的至高主权。随后的短语可解作如同、同着,或向神的子民,最可能是第一种。亚伯拉罕的神,亚伯拉罕是他们的开基者与先祖,神与他立约,不单为他自己,也为他的子孙。参同样的说法,创世记 31:42,出埃及记 3:6,马太福音 22:32。地上的盾牌,即地上的保护者,此处用以指抽象的保护,或指上一分句所提到的君王。参何西阿书 4:18。惟有当地上一切执政的、掌权的都承认自己臣服于耶和华,他才算得着当有的、足够的高举。参上文诗篇 22:29 (28)。

译于 2026-10-08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