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第 35 篇

对照其他注释

此处又是一篇这样的诗:义人与恶人两大阵营被置于对比之中,彼此敌对而立。全篇可分为三段,彼此平行,每一段所合成的要素都是:诉苦、祈求,以及因所盼望的拯救而预先许下的称谢。第一段以求神的审判临到祂的仇敌为内容,末了以因神的恩眷而得胜夸耀作结,第 1-9 节。第二段更为细致地描绘这些仇敌:他们是欺压者、诬告者、以恶报善的忘恩之辈、怀着恶意的讥诮者;其间夹以求神干预的祈祷,并许下在公众面前称谢的誓愿,第 10-18 节。第三段略略重提对仇敌的描绘,但主要充满了求脱离他们的祷告,末了也如前两段一样,以永远称谢的应许作结,第 19-28 节。

1. 属大卫。耶和华啊,抵挡那抵挡我的人;吞灭那吞灭我的人。题注的正确性,由其中显见的对撒母耳记上 24:16(15)的暗指而得到印证;该处所记之事或许正浮现于诗人心中,虽然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写此诗是专就那一时、那一己而发,而是为一切敬虔的受苦者所用。——与那与我相争的相争,或与那与我争讼的争讼。原文的动词是专用以表示法庭上的争讼、诉讼的,下文第 23 节即在此义上用了一个同源的名词;英文圣经因此将本节译作:为(我的案件)申诉,**攻击那攻击我的人;与那与我争战的争战。然而 לחם(吞灭/争战)惟有在被动形式中才作「争战」解;其本义是吞吃。将这一比喻用于战事并不罕见。参下文诗篇 56:2, 3(1, 2),并比较民数记 14:9;24:8;申命记 7:16。

2. 握住盾与牌;起来护卫我(或 帮助我)。神施行拯救与保护之大能,圣经按着所受苦难或所临危险的具体形态,用种种比喻加以描述。对着不义,他显为辩护者或审判者(见下文第 23 节);对着强暴,他显为战士(见申命记 32:41, 42)。诗人在此恳求他以这样的身分显现,为此而 握住、抓取、执起他护身的兵器。盾 与 牌 似乎大小有别(列王纪上 10:16, 17),用途则一。——起来,着手行动。见上文诗篇 3:8(7)。——在我的帮助里 有人解作 作我的帮助,即我的帮助者; 但希伯来惯用语似与我们「护卫我」的说法相同。

3. 并拔出枪来,拦住(道路)抵挡追赶我的人;对我的魂说,你的拯救(乃)是我。头一个动词本义是倒空、倾倒,继而是拔出。有人认为此语严格说来只适用于刀剑,在此是借着某种诗意的笔法移用于枪。另有人认为它仍是严格使用的,只是指把枪从收藏之处或隐匿之处抽出来。有人把 סגר 解作一个外来词,与西古提人的 σάγαρις(战斧)相同。但希伯来文他处并无此词,而动词 סגר 的意义在此完全贴切,即关闭或堵住道路以挡住他人。抵挡,或按字面是迎着,带有敌对或用兵的意味,此词在申命记 1:44、约书亚记 8:14 及他处即有此义。——对我的魂;见上文,诗篇 11:1。——你的拯救,见下文,诗篇 38:23(22)。

4. 愿寻索我魂的,蒙羞抱愧;愿谋害我的,退后脸红。 就是说,他们的指望与图谋全然落空。这些将来时之所以当作愿望语气来解,是由下文第 6 节中毫不含糊的形式 יהי 所确定的。寻索我魂的或我命的,即那些寻索它、要毁灭它的人。参马太福音 2:13, 20。退后,即可耻地被击退、被挫败。参上文诗篇 9:18(17)的注释。使之脸红:希伯来文此动词的形式并非使役式,只是单纯地指脸红或羞愧;此处所以用使役形式,是为使英文句子前后一律。——我的伤害,字面作我的恶,即恶运、灾祸或损害。——谋算的,字面作思想的,即那些思谋或蓄意要毁灭我的人。

5. 愿他们如风前的糠秕,并有耶和华的使者击打。在默示的感动之下,诗人看见他们的邪恶所必然引出的、合乎公义的后果;他单就事论事,撇开个人的情感来看这件事,便把这样的结局说成是可愿的。这里所表达的愿望,就其一切实质而言,等同于一个预言,或是对一条普遍真理的断言。诗人所愿这些罪人遭毁灭,正与神所意愿的分毫不差;要把这样的愿望与人至高的良善调和起来,并不比把「神容许某些人灭亡」这一确凿的事实与他无限的慈爱调和起来更难。风前的糠秕这一比喻,既含本身毫无价值之意,又带轻易而彻底的毁灭之意。参诗篇 1:4。末尾的分词意为击(他们)倒,使他们不能再起来。参诗篇 36:13(12)。耶和华的使者,即他所指派施行报应的器皿。见上文诗篇 34:8(7)的注释。

6. 愿他们的道路黑暗滑溜,耶和华的使者追赶他们。句首动词的祈愿形式,决定了前面那些动词的语气——若非如此,它们本来可能是含糊的。——黑暗滑溜,字面作黑暗与滑溜之处,这是以抽象代具体的有力替换。由此唤起的可怖图景,是人像糠秕被风吹散一般,被驱赶在一条又黑又滑的路上;再加上他们正被那毁灭的使者穷追不舍这一层意思,便愈发令人战栗。本节与上一节末句的结构都是:(愿)耶和华的使者(在)追赶他们。

7. 因为他们无故为我暗设他们的陷坑;无故为我的性命挖掘。本节陈明前面那些咒诅或宣告的缘由。——无故,任意妄为,毫无所得,未受挑衅,因此纯出于恶意。参下文第 19 节。——他们网的坑是一个惯用语,与我圣洁的山同类。见上文,诗篇 2:6 的注释。此语的真义似为他们的网坑,即他们用网遮盖的坑,这比喻取自古时的狩猎方式。见上文,诗篇 7:16(15)、9:16(15)的注释。末句中我们或可补出一个关系词,如通行译本所作,就是他们所挖的,或将这动词取其绝对意义,即挖成一个坑或沟。

8. 愿毁灭临到 (在)他 (而)他不知道;他所隐藏的网——愿它缠住他——带着毁灭 (以致他的毁灭)愿他落在其中。 第一个名词本指崩塌,如房屋倾倒之声,进而指毁灭,兼有狭义与广义两种用法。他不知道,即不知不觉、出乎意外,如以赛亚书 47:11、约伯记 9:5。末句也可译作陷入毁灭,愿他落在其中,即如通行译本所作,落入那同一毁灭之中。但更简明的是让 בשואה(带着毁灭)修饰动词;愿他带着毁灭而倾倒,即毁灭性地归于自己的灭亡。

9. 我的心必因耶和华欢腾,必因他的救恩喜乐。按我们的语文习惯,句首应加一个这样或那时,方能使前后两节的关联显明。——因耶和华,不单是为他的缘故,乃是与他联合、得着他为己有,正如与之平行的语句因他的救恩,意思是在亲历与享受这救恩之中。这等于是一种应许:所求的恩惠必不至于没有感谢为报答;下一节更把这同一意思推而广之。

10. 我全身的骨头都要说,耶和华啊,谁像你呢,搭救困苦人脱离那比他 (更)强壮的,搭救困苦人和穷乏人脱离那抢夺他的? 骨头、身躯、人身,在此代指全人。参看上文诗篇 32:3 的注释。疑问的句式含有否定之意:「除神以外,再无这样的拯救者。」看似重复之处,在英文中可译作就是那困苦人……以略加缓和。然而这类重复完全合乎希伯来语的惯用语。第二分句可比照耶利米书 31:11,第三分句可比照诗篇 10:2。

11. 强暴的见证人起来;(至于)我所不知道的事,他们盘问我。这些将来时的动词描述所行之事仍在进行,且可能长久持续下去。他们正在起来或将要起来,正在盘问或将要盘问。译作强暴的那个词在诗篇中极为常见,兼含不义与残忍两层意思。参看前面诗篇 7:17(16)、11:5、18:49(48)、25:19、27:12 的注释。「他们竭力要从我口中逼出供认,承认我并未犯过、也毫不知情的罪行。」

12. 他们以恶报我的善——丧亡临到我的魂。” 「我若被交在他们手中,所能指望的无非是以恶报善的接连报应,甚至波及我生命与福祉中最要紧的部分。」译作丧亡的那个词,通常指丧失儿女,这里却是比喻性的用法,指最极端、最可哀的一无所有。

13. 我却——在他们患病时,我的衣服(是)麻布;我以禁食刻苦我的心——而我的祷告必归入我的怀中。其总意是说,他对他们的苦难深表同情。此意借东方哀悼的习俗为喻而表出。此处特别提到麻布、禁食与祷告。刻苦心(或刻苦己身),或如有些人所解,克制食欲,乃是摩西律法中描述禁食所用的语句(利未记 16:31、23:27, 32,民数记 29:7),此处与较晚出的词 צום(禁食)连用。——末句晦涩,有人解作恳求的恒切不辍,去而复返,返而复去,永无止息。另有人解作仅仅描绘祷告的姿态,头俯于胸前,仿佛他说:我不住地将祷告倾入我的怀中。然而这两种解释都不如犹太人相传的那一种来得可信:按那种解释,他所愿的是他为他们所献的祷告能转而有益于他自己。或者,此句还可更简单地解作一句预言:「我的祷告必不落空,它必化为福分归回那发出此祷告的心。」

14. 如同(若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一般,我往来而行(或四处走动);如同为母亲哀哭的人,我蓬头垢面,俯身而下。 他不仅在他们遭难时哀悼,更是怀着至深的悲痛,如同为朋友、为兄弟、为父母哀哭一般;这几个称谓的排列次第,构成了一个优美而有力的递进。——前一分句中的动词,与英文中人所熟知的 went on 一语(意为「生活」或「惯常行事」)极为相近。参看上文诗篇 1:1 的注释。——希伯来文 קֹדֵר(污秽)意为 蓬头垢面、污秽不洁,所指的是古时东方人的习俗:在极度悲痛时任容貌不加修饰,甚至以尘土炉灰蒙于衣服身体之上。俯身下拜也当视为同一习俗的一部分。

15. 而(然而)在我瘸腿时他们欢喜,并且聚集;有瘸子聚集攻击我,我却不知道(这事):他们撕裂,并不住声。 他以自己在他们患难中的举动,对照他们对他的举动。正如疾病一般被用作苦难的通行比喻,瘸腿在此处以及诗篇 38:18(17)、耶利米书 20:10 中也是如此使用。他们聚集,不是为安慰他,乃是为讥诮他、辱骂他。——晦涩的 נכים 一词,曾被解作用舌头击打的人(耶利米书 18:18),即诽谤者;或解作受鞭打的(约伯记 30:8),即被贬黜的罪犯;或解作被击打的(以赛亚书 53:4),即受苦的人。但路德的解释,将此词与同源形式 נְכֵה נכה(撒母耳记下 4:4,9:3)相连,意为脚上被击打的,瘸的、残废的,不但得出良好的意义,而且与上半节的比喻最为契合。「我瘸行之时,瘸子讥笑我」——即那些自身可鄙的人,竟以藐视待我。我却不知道这事。 此事是在我背后所行,而我全无防备之时。参见上文第 8 节的注释。这比解作我所不认识的人更为自然,况且后者与前文所言不合。——他们撕裂,或说以谗言撕碎我。

16. 与无用的讥诮者同为饼食——向我咬牙切齿。他们所行的,乃是混在那些不敬虔的、被弃绝的、无用的讥笑者中间;这等人为要博取其恶主的欢心,便毁谤他人。故此他们被称为饼或饼食讥诮者,即以恶毒嘲弄他人换取口粮的人。全节的形式极合希伯来惯用语,几乎无法照字面准确迻译。前半句的字面意思是与饼的讥诮者中无用的人同在,后半句的动词咬牙是一个不定式,在英文中若要讲得明白,只能译作分词或限定动词,即他们咬牙,或咬牙切齿。此语向来表达恶毒的忿怒,可见这里所描写的并非单纯的戏谑,而是怀恨的毁谤。

17. 主啊,你观看要到几时呢?求你救回我的魂,脱离他们的毁坏(或 毁人之诡计),脱离少壮狮子,救我孤独的一个。 首个希伯来词不是 Jehovah(耶和华)而是 Adhonai(我主),其本义乃表示统治权或主权。参上文,诗篇 16:2。——几时呢? 这个希伯来短语通常意为 多少, 此处则特指时间;多少时候?要到几时?你要看着我所受的这等待遇,而且只是看着,如同一个漠不关心的旁观者吗?——救回我的魂 在此与诗篇 19:8(7)、23:3 中的意思不同,乃是严格意义上的带回,即从仇敌的毁坏或毁人之计——即那些意在毁灭他人的计谋——所把他推到的危险绝境中带回来。提到狮子,是因它为野兽中最强最猛者,而少壮狮子又是其中最矫健者。参上文,诗篇 34:11(10)。——我那孤独的, 即我孤单无伴的魂。参上文,诗篇 22:21(20)。

18. 我要在大会中称谢你,在(……之中)强盛的民中我要赞美你 他设想自己的祷告必蒙垂听应允,便立愿要公开献上称谢,在大会中,即神子民的会众之中。参上文,诗篇 22:23, 26(22, 25)。——强盛的民,指人数众多而强盛,是大会一词的诗体同义语。——末句中的动词意为一般意义上的赞美;首句中的动词则是为所蒙的恩惠而赞美,即承认所受的恩待,换言之即称谢。参上文,诗篇 33:2。

19. 求你不容他们因我欢喜,就是那些虚谎地与我为敌的,(也不容)那无故恨我的人眨眼。 关乎我,以我为代价,或者说,在此类文脉中作在我身上,虽然这层意思与其说是本文明言的,不如说是上下文所暗示的。参见上文诗篇 25:2,及下文第 24 节、诗篇 38:17 (16)。不容他们欢喜,就是不给他们这样做的机会。——我虚谎的仇敌,即我那些虚假的仇敌,他们以毁谤中伤来逞其怨毒。——无故恨我的人,就是那些白白地恨我、纯出怨毒、毫无合理根据、甚至连一点似是而非的借口也没有的人。这是对义人之仇敌惯用的描述——参见上文论诗篇 7:5 (4)、25:3——而这话最切合的乃是基督的仇敌,新约正是把它应用在他们身上(约翰福音 15:25)。前半句的否定词当在后半句重复,如诗篇 9:19 (18) 那样。此处提到眨眼,是指同谋作恶之人彼此庆贺的一种手势。参箴言 6:13,10:10。

20. 因为他们不说和平,倒要设计诡诈的言语攻击地上安静的人。这「因为」说明一个理由,即为何不可容他们因诡计得逞而欢喜。理由在于:他们所谋划的是恶事,其所趋向的不是平安——无论取其狭义,与争竞相对,还是取其广义,与患难灾祸相对——而是搅扰那些存心和睦的人,就是地上的安静人(或安宁人),这地即应许之地,是神拣选之民的家乡;他们既是这地合法的产业继承者,其性情便以和平为特征,厌恶一切争竞与扰乱。参马太福音 5:5。为要搅扰这些人,恶人便设计诡诈的言语,此语中的言语并非惯用语中的赘词——参诗篇 41:9 (8)、65:4 (3)——而是一个有实义的表达,意即虚假的(或说谎的)言语,更确切地说是毁谤——见下文诗篇 36:4 (3)——说这等话的人在第 19 节被称为说谎的仇敌。本节的将来时兼含现在:他们如今如此行,将来仍要如此行。有人把不平安连作一个强调性的合成语,意思正与平安相反。参以赛亚书 10:15。

21. 又向我大张他们的口;他们说,啊哈,啊哈,我们的眼看见了。”「他们以轻蔑的怪相嘲笑我的苦难,并因其恶毒的愿望得偿而欢喜。」前半句可与上文诗篇 22:8(7)相比较。末句中的希伯来语叹词(הֶאָח)似乎是欢喜而惊异时自然发出的声音。他们的得逞几乎好得不像是真的,然而他们的感官却为之作证。本节以一种中断语(aposiopesis,顿绝)收尾:「我们亲眼看见了」——看见了那若由别人传报我们断不肯信的事,即我们最热切的愿望竟得满足。参看下文第 25 节。

22. 你已看见,耶和华啊,求你不要缄默;主啊,求你不要远离我。「但他们并非我苦难的仅有见证者,因为你,主啊,同样看见了,并且早已看见。既然看见了,就求你不再缄默;不再迟迟不为我出面干预;求你为我发言;在这危难之时与我相近。」这两节的衔接与诗篇 10:13, 14 相仿,末句的祈求也与同一篇开首的祈求颇为相类。另一项祈求,不要缄默,可比较诗篇 28 篇开头之语;而开首的你已看见,则可比较上文第 17 节的用语。

23. 奋起(你自己)并且醒来,为我的权利(或判断),我的神我的主,为我的争讼。「求你结束这无所作为、看似漠不关心的状态,作我的君王、作守约的神显明你的同在,以洗清我的无辜,对抗那些假见证人和不义的审判官。」同样的祈求,用几乎相同的措辞,已见于前面诗篇 7:7, 9(6, 8)。另参诗篇 9:5(4)、17

24.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按你的公义判断我,不要让他们因我而欢喜。 「求你为我伸张公理,洗清我所受的污蔑,为我的无辜作出明证;这是出于你本质上的正直之施行与彰显,也是按着你我之间所存的约的关系;如此,就最有效地夺去我那些心怀恶毒的仇敌一切的借口与机会,使他们不得因我的倾覆而雀跃,也不得以我的受损为他们的夸胜。」末一分句可与上文诗篇 30:2 (1) 相比较,在那里他正是为此处所求的这一恩惠向神献上感谢。本分句中的动词可指一般的人,但更有可能是指前文所描写的那些仇敌。

25. 不容他们心里说:啊哈,我们的魂(或 我们心所愿的)!不容他们说:我们已把他吞下了!在他们心里,不是隐秘地,而是衷心地;这里所对立的,不是向别人说出口,而是徒有其表的口头之言。——我们心所愿的!这是强烈情绪催逼出来的一句省略式惊叹。「这正是我们长久以来、热切盼望的!」参看前面诗篇 27:12 的注释。——不容他们说,意即不容他们有机会如此说;不容临到我的事成为他们如此说的凭据。——把他吞下,即彻底毁灭他。参看前面诗篇 21:10(9)的注释,并比较耶利米哀歌 2:16,那里的措辞无疑是从本节仿写而来。

26. 愿他们一同蒙羞抱愧——那以我的祸为乐的人;愿他们披上羞耻与羞辱,那 (些人)向我自大的(他们的言语、或他们的行为、或他们自己)!那种关系从句的构造,那些以我的受害为乐的、那些向我自大的, 虽传达了同样的意思,却是英文的形式而非希伯来文的形式。——蒙羞,即失望、落败。见上文第 4 节。——抱愧,即困惑、狼狈。——我的祸,即厄运、伤害,其中含有不义的意思,正如第 27 节中与之相对的词是公义或称义。——披上,如同穿衣并且穿戴在身,或被其笼罩。见下文诗篇 109:18 (17),并参约伯记 8:22。——羞辱,即耻辱、不名誉。——夸大,……(省略的是)他们的口或他们的言语,即说话骄傲,俄巴底亚书 12,以西结书 35:13;或者更可能、也更合乎用法的是,行事骄傲,如诗篇 55:13 (12) 及别处。其完整的说法或许就是约珥书 2:20 所用的那一句。

27. 愿他们欢呼(或歌唱)并欢喜——那些切慕我公义的人——并愿他们常常说,大哉(或愿为大)耶和华,就是那(神)乐意(或切慕)他仆人平安的!若采用关系从句的结构,这一句便可更贴近我们语言的惯用法:「愿那些切慕我公义的人欢喜」,即我的称义,就是那些愿意看见我藉神在我身上的护理作为而在实际中得称为义的人。——并愿他们常常说,即总有机会如此说,这实际上就是在祈愿耶和华仆人的平安或兴盛得以长存。这两个分句中的动词性形容词都意为切慕,并强烈含有对所慕之物的欣悦与满足之意,因此实在兼含渴慕与喜悦两重意思。——前一分句中的公义或称义,显然与第 26 节的恶、损或害相对,同样显然地与此处末一分句的平安或福乐相同,至少是彼此相应。

28. 我的舌头必诉说你的公义——终日(不住地)颂赞你。这个and(和)把本节与前文连接起来,如同结果连于其时机或缘由。在我们的语言习惯中,用一个意思更确定的小词,如then(于是)或so(因此),可使这一关联显明。——本节所用的动词在别处既用于指人清楚发出的言语,也用于指牲畜含混的鸣叫。英文中最接近的对应词是utter(发声诉说)。关于同一动词引申或次生的含义,见前文诗篇 1:2 的解释。——终日,或作每日,是表示「不住地」、「常常」的习用语。——上半句的公义正是下半句颂赞的对象。此处所说神的公义,与第 27 节中诗人的义相关。神藉着为这义伸张,其公义或信实便仿佛获得了一项新的凭据,可向那得称为义的罪人索取颂赞;而诗人在此声明,自己定意要偿还这颂赞。

译于 2026-10-08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