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第 148 篇

对照其他注释

全宇宙,连同其一切部分,都被召来赞美神,因他是造物之主,又因他无限地配得受造之物的敬拜。这邀请首先向诸天及其居民发出,劝它们赞美神,因他是它们的创造者与保守者,第 1-6 节。继而向大地及其居民发出,劝它们赞美他那无限的完全,这完全显明在他的作为中,尤其显明在他待自己选民的作为中,第 7-14 节。连最持怀疑态度的批评家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篇以及随后的两篇,与其目的极其相称。

1. 哈利路亚!你们要从诸天赞美耶和华!在高处赞美他! 本节指明赞美所要发出的地点,即受造界的哪一部分。高处,或作高地,与诸天是同义的说法,并因同化之故而取了后者的复数形式。可比较诗篇 18:17(16) 中的单数形式。介词「从」表明声音的方向,介词在则表明发声之处。

2. 你们要赞美他,他的众天使啊!你们要赞美他,他的众军啊!后一称谓既可用于天使,也可用于天上的众光体,故在此处自然地由前者过渡到后者。参看前文诗篇 24:10, 29:1, 103:21 的注释。

3. 你们要赞美他,日头和月亮哪!你们要赞美他,一切有光的星宿哪!这是对第 3 节中「他的众军」这一总称的具体说明。有光的星宿是对明亮或发光之星的优美诗意表达。

4. 诸天的天哪,你们要赞美他!天上的水啊,你们也要赞美他! 上半节所呼吁的对象乃是至高的诸天,即那对我们而言已是天的那一层之上的天。参上文诗篇 68:34(33)的解释,并参申命记 10:14、列王纪上 8:27、哥林多后书 12:2。此处所说的水,是指低层诸天之上含水的云,如创世记 1:7 所言。参上文诗篇 104:3 的解释。

5. 愿它们赞美耶和华的名,因为他吩咐,它们便被造成。对诸天的直接呼吁之后,随即陈述它们当顺从此呼吁的缘由,而此处改用第三人称,仿佛是向别人说的。代词他带有强调之意。(乃是)他(而非别者)吩咐。参看上文诗篇 33:9 的解释,并参创世记 1:3。

6. 又使它们站立,直到永永远远;他定下界限(给它们),它们不能越过(它)。归于自然界结构的那种不变性(诗篇 72:5,89:3, 37〔2, 36〕),并非绝对的,乃是相对于造物主的意旨而言。在这类经文中,上下文所要求的不过是:它们不能违背他的旨意而改变,也不能脱离他的旨意而改变。参诗篇 102:27。第二分句的首字在此用其本义,即一条确定的边界或界限,由此可以顺理成章地引出其通常的含义,即律例或恒久的定规。见上文对诗篇 2:7 的解释。既然末一动词是单数,最显明的解法便是英文圣经所采取的那一种:他定了命令,不能废去。参马太福音 5:18。但最高明的权威似乎一致认为,约伯记 14:5、诗篇 104:9、耶利米书 5:22 的类比,要求把此动词取「越过」或「违犯」之义,并以众天体之总和为其主语。

7. 从地上赞美耶和华,你们龙和一切深渊。这里开始第二部分,所呼吁的对象是地与地上的居民。从地上与第 1 节的从天上相对。此处的地兼含陆与水;因此末一分句单单提到后者,因为译作「龙」的那个词是用于巨大的水族动物的(诗篇 74:13),译作深渊的那个词则用于大片的水(诗篇 33:7)。不过,既然前一个词有时指蛇(诗篇 91:13),它在此或许正是陆与水之间的连接环节。

8. 火与冰雹,雪与雾气,成就他话语的暴风。 这里的呼召转向自然界中无生命、无知觉的力量。火与冰雹,如诗篇 105:32。此处所指的火,一般认为是闪电;但按亨斯滕伯格(Hengstenberg)的看法,这词当取其通常的意义,而之所以与其天然的伴随物烟(这是该希伯来词在别处的意思,例如诗篇 119:83)分开,不过是为了对比冷热、黑白而已,这未免有些想入非非、牵强附会。暴风(或作狂暴之风)之所以被提及,是因为它是自然界中最不可能受人驾驭的力量,而经文明说它成就神的话语,即执行他的命令。参看上文诗篇 103:20,104:4 的注释。

9. 大山和一切小山,果树和一切香柏树,这里不是说「多结果子的」树,与不结果子的树相对,而是指果树(字面作果子的树),与森林之树相对,后者在此以香柏树为代表;圣经通常把香柏树称为树中最高贵的一种,因此称之为神的香柏树,诗篇 80:11(10)。

10. 野的(兽)和一切牲畜,爬行之物与有翼的飞鸟。头一分句中的对照,与第 9 节中果树与香柏树之间的对照相类。希伯来文(רֶמֶשׂ)译作爬行之物的那个词,在英文中并无确切的对应。它似乎严格说来是指动物的、即有生命的动作,或作具体名词时指一切如此动作之物,甚至用于水族,诗篇 104:25。但当它带有区别的意味而用时,则指地上较小的各类动物,包括昆虫、爬虫和最小的四足之物。此处加入这一项,不过是要使「凡一切动物」这一总意的表述得以完全。有翼的飞鸟,字面作翅膀之鸟。前一个希伯来词特别用于较小的飞鸟,有时又专指麻雀。参看前面诗篇 11:1、84:4 (3)、104:17、124:7 的注释。这一项与清单中前一项,既令人想到最小的动物,或许正是用以表明此处向一切受造之物所发的呼召乃是普遍的——从至大的到至小的,都当赞美造他们的神。

11. 地上的君王和万民,首领和地上的一切审判官。此处他从低等的活物转到人。君王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列国。Princes(王侯)并非希伯来文(שָׂרִים)的确切译法,这个词尤其(虽不专指)用于各等级的军事统领,因此可以用英文的 chiefs(首领)或 chieftains(酋长)来表达。

12. 少年人并少女,老年人与孩童。本节显而易见的意思是:全人类,不分男女老幼。因此无须在各个细目上作精细的分辨,也不必去解释为何老年人与少年人同被提及,因为二者之中无论略去哪一个,这一列举的用意都无法达成。关于希伯来文首词的字源与本义,见上文诗篇 78:63 的注释,该处此词正处在完全相同的组合之中。末句的两个名词可视为通性。

13. 愿(这一切)赞美耶和华的名,因为唯独他的名被高举,他的荣耀在地与天之上。提到地与天,表明头一个动词所指的不仅是紧接在前的事物,而是本篇所列举的神一切受造之物的全体。参看前面诗篇 104:27 的注释。被高举的是他的名,如以赛亚书 12:4。他的荣耀或威严,此希伯来词尤用于君王的尊荣。参看前面诗篇 21:6(5)、45:4(3)、96:6、104:1、111:3 的注释。在地与天之上,即超乎二者单纯的物质辉煌之上;或作在地与天之上,即如冠冕一般加于其上。参看前面诗篇 8:2(1)、57:6(5)的注释。

14. 他为他的子民高举了一角—为他一切圣民的赞美—为以色列的众子—一族亲近他的民。哈利路亚! 前面所提到的一切受造之物,固然都有充足的理由因神无限的全备与他向它们所施的美善而赞美他,但他的子民身上却另有一重特殊的责任:其一,是因他在他们历史的各个时期中所赐的分别之恩;其二,是因新近所经历的一桩特别怜悯,即从被掳之地归回,如今又因圣殿的重建与城墙的修复而告完成。这一复兴,在此以大卫所喜用的一个比喻来描写,即高举或举起以色列的角。参看上文诗篇 75:6, 7(5, 6)、92:11(10)的注解。选民先前的光景,正可用约伯记 16:15 中那个相反的比喻来表明。为他的子民高举了一角,看来不过是高举了他子民的角的另一种说法。此处所以采用前一种表达方式,或许是为了使本句与下一句相称;下一句中的赞美仍旧系于句首的那个动词,而为他的子民高举赞美,就是赐给他们新的缘由,去发出比他们素来所被召唤发出的更高的赞美。古时的教会在此以四重方式被描写:首先,单单称为他的子民;其次,称为他的圣民或蒙恩者,是他怜悯的对象、他恩典的承受者;再次,以其民族的称号,称为以色列的众子(或后裔);最后,称为亲近他的民,即比众民都更亲近他,与他有更亲密的关系。别处用在祭司身上的同一说法(利未记 10:3,以西结书 42:13),这里用在以色列身上,因他们是「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出埃及记 19:6)。

译于 2026-10-10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