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第 131 篇

对照其他注释

1. 上行之诗。大卫所作。耶和华啊,我的心不高傲,我的眼不高举,我也不干预大(事)与(那些)对我过于奇妙的事。这篇短诗无论在笔法还是在精神上,都全然是大卫式的,极高地显出那种孩童般的王者气度——即便在圣经作者中间,也无人与他相似。高傲,字面是高,但特指心灵的hauteur(倨傲)或高举。眼目高举,大卫自己在别处也提过,视之为骄傲的记号。参诗篇 18:28(27)、101:5。此处所写的自高,在别处被描绘为安稳亨通所自然结出的果子。参申命记 32:15、历代志下 26:16、32:25。这就印证了本篇出自大卫,并且表明后来的作者只是把它取来适应自己的用途,而当时若要有这样原初的构思,几乎是不可能的。干预,字面是行走或四处行走,即从事其中,或(如英文诸译本所作)操心于此。对我过于奇妙的,即所行之奇妙超过我(所能明白的)。所指的大事与奇妙事,乃是神隐秘的旨意,以及祂为成就这旨意所用的至高主权的手段;人在其中蒙召的,不是协同参与,而是俯首默认。大卫在扫罗死前死后,都以耐心等候国位的方式实行了这样的自抑;在此他便把这一点写作蒙拣选之子民的特征。

2. (神知道)我若没有抚平并静默我的灵魂,如同一个断奶的(孩子靠)在他母亲身上;如同一个断奶的(孩子靠)在我身上,我的灵魂。前一分句含有强烈的断言,采用古时起誓的惯用形式,我们的副词诚然远不足以表达其力。参看上文诗篇 89:36(35)的注解。译作抚平的那个词,意思更接近弄平、使之平整,如以赛亚书 28:25 所用。静默,使之安静、噤声、归于无言。在此处反复使用介词在……上,极为显眼醒目,以致似乎必须补出一个动词与之搭配。这样处理,总胜过在两个分句中给它两种不同的意思,或在两处都给它一个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按上面所给的译法,这里提示的比较,是在一个断奶的孩子与诗人的灵魂之间:那孩子安静地倚靠在母亲怀中,不再像从前那样渴求吃奶;而诗人的灵魂,则以大胆的构想被表现为他的孩子,行事也是如此。亨斯滕伯格(Hengstenberg)否认此处有任何涉及母乳之意,也否认断奶的在这里除了婴孩或幼童之外还另有含义,一如以赛亚书 11:8、28:9 所用。如此,这比喻便与马太福音 18:3, 4 所说的相合。然而,断奶的一词在此处的使用,并不像在以赛亚书中那样为平行体所必需;而且此词若按严格的意义来理解,它所提示的比喻又格外贴切。因此大多数释经者都倾向于那明显而严格的解释,想必大多数读者也会如此。

3. 以色列啊,你当仰望耶和华,从今时直到永远。这与前几节所否认的心态正相反。第一分句无疑是后来的作者借用去作诗篇 130:7 的,他又把那一篇置于本篇之前。末一分句可参诗篇 121:8。

译于 2026-10-10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