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第 119 篇

对照其他注释

在整部诗篇集中,再没有哪一篇比眼前这一篇更像是专为实际的、个人的长进而作,全不涉及国家的、甚至教会的关系;它通篇所论的,惟是颂赞神的话语或成文的启示,以之为属灵力量与安慰的惟一源头,并祈求恩典,好叫自己能得益地运用它。这一主题之突出,由马所拉所提示的一点即可充分看出:全篇只有一节未含神的话语的某个名称或描述。然而,虽有这样特殊的性质,此篇在全集中的位置,尤其是它与诗篇 108-118 篇的毗连,它那感恩与哀伤交织的同类语调,以及许许多多次要的词语上的呼应,却使一些最优秀的解经者视它为整个系列或整套诗篇的结尾——这一系列被认为是为归回的犹太人所作,写于第二圣殿奠基之时或前后。这些作者中有人又主张,全篇中那位理想的说话者乃是以色列,即被视为教会或选民的以色列;此说在多数读者看来,绝不会显得自然或可信,而且与第 63、74、79 等节几乎难以相合——在那些地方,说话者明明把自己作为一个个人,与民众的全体分别出来。紧接其前的几篇诗,其国家性的解释也在较轻的程度上遇到同样的困难。调和这两种看法,最好的办法或许是这样设想:此篇本意是作一部敬虔而有教益之思想的手册,为着百姓的长进,尤其是为着被掳归回之后年轻一代的长进而设;说话的那一位是个别的信徒,但不是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乃是作为全体中的一员,他与全体如此认同,以致篇中许多话语严格说来只适用于作为整体的全体,而另一些话语又只合乎古以色列中某些特定的人或某些特定的阶层。为着这百姓受教的目的,尤其是为着反复诵读与默想的目的,此篇的体裁与结构可谓极其相宜。字母诗的排列——此篇是其中篇幅最长、也最为完备的一例——以及一切字母诗所共有的箴言式笔法,二者都既助记忆,又使当下的印象格外有力。由此自然可知,此篇与其说是一篇供连续通读的论说,不如说是一座供敬虔默想取材的库房。同时,它既存在于诗篇集中,便可推定它曾用于公众的敬拜,或是全篇并用,或是取其二十二段中的一段或数段——这些段落与希伯来字母相应,每段的八节都以同一个希伯来字母起首。

1. 有福,那道路完全的,即在其生活行程中无可指摘的,那些行在耶和华律法中的人。这里似乎暗指利未记 18:4 的训诫。通行译本对第二个希伯来词的译法(undefiled,无玷污的)取自武加大译本(immaculati),而武加大译本本身又过于狭窄地译了七十士译本的ἄμωμοι(无瑕疵的)。其本质的意思是完全或完备。第一个词的形式与结构与诗篇 1:1 中的相同。

2. 有福啊,那些遵守他法度的人(他们)以完全的心寻求他。遵守者,即谨守者、顺从者。法度,即神的诫命,它们作见证攻击罪恶、维护圣洁。以全心,即专一不分的爱慕。参看上文诗篇 111:1,并比较列王纪下 23:3。寻求他,即寻求对他旨意的认识与对他恩眷的享受。

3. (就是那些)也不行不义,(乃)在他的道中行走的人。 这一节既限定又补足了前一节,表明寻求神的热心若与邪恶的生活相连,便断不能蒙悦纳。在他的道中,不是在他仇敌的道中,甚至也不是在他们自己的道中。

4. 你已吩咐你的训词,要严格遵守。吩咐,即把它们交付于人,托付他人掌管。末一分句的字面意思是 要遵守得极(甚),即不是形式地、表面地遵守,而是真实而彻底地遵守。可比较 (מאד)(极;甚)在申命记 6:5 中用作名词的情形。

5. 但愿我的道路坚定,以谨守你的律例! 句首的祈愿语助词仅见于此处,另有一处点法略异,见列王纪下 5:3。我的道路,即我惯常的行事方式、我的习惯。坚定,即稳固、确立、牢立,与反复无常的摇摆不定相对。谨守,即为着顺从而留意看守。译作律例的那个词,按其字源而言,意指确定而长存的法令。

6. 那时我必不至蒙羞,在我仰望你一切诫命的时候。开头的那时是指上一分句所提到的时候。蒙羞,即被羞辱、被击败、被挫折、在最高的盼望上落空。在我仰望兼含时间与原因两层意思,既是当我仰望,也是因我仰望。这动作本身,乃是举目望向一个要达到的标的,或望向一个要遵循、要与之相符的典范、准则或标准。

7. 我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在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之时。惟有我亲身经历了你公义的审判,才使我能照所当有的称颂你;这一情怀尤其切合某次大蒙拯救的时期,例如从被掳之地归回之时——那时神的公义在歼灭仇敌、成就他向自己百姓所许之应许的事上,显得何等昭著。此处的在我学习,仍不仅是指在我学会之后,乃是指正在学习的那一举动之中,并因着学习而然。

8. 你的律例我必遵守;哦,求你不要全然离弃我。那遵行的坚定决心,与一种意识密切交织在一起,即若无神恩的扶助,自己断无能力如此行。全然,至于极处,或更按字面说,直到极其(甚)。这第一节诗段各行的起首之词彼此各异,惟有第 1、2 节同以(אשרי)福乐或有福的起头。

9. 凭什么(办法)少年人能洁净他的道路,(好)以致持守(它)照着你的话呢? 此处的洁净乃是保守其洁净纯全,不受罪的玷污。多数解经者视末句为首句之问的答语。但这就得把不定式当作动名词来解(藉着持守),而这种结构既罕见又可疑,无必要时断不可随意假定。参看前面诗篇 78:18, 111:6 的注解。把全节视为一个问句、而以第二句为第一句的补足,则远为简明,也更合乎惯用法。持守便可解作紧守律法,或者更合于首句的比喻,解作按神所要求的那样保守其清洁纯正。答语被略去了,或者说是留待读者从全篇的通体语气中推得,那语气便是:人,尤其是少年人——他们的情欲与试探,恰与其阅历之浅成正比地强烈——凭自己一无所能,全然仰赖神的恩典。这样一个由全篇所暗示的答语,其省略非但无损于读者所受的感触,反倒使之更深。

10. 我曾一心寻求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诫命。 首句陈明他寻求神的真诚,次句与第三句则承认:他能否有成、能否得保守,全在乎倚赖他。

11. 我将你的言语藏在我心里,免得我得罪你。头一句的意思是在我里面,与仅仅在外面、在身体上拥有那写成的话语相对。不是在我家里,也不是在我手中,而是在我自己里面,在我心思里面,此处尤其指着记忆说的。藏,不是为了隐瞒,乃是为了存留。言语一词,别处用来指神的应许,这里则指他的诫命,如下文第 67 节一样。得罪你,字面作向着你、就你而言。参看上文诗篇 51:6 (4)。

12. 应当称颂的(是)你,耶和华!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这一颂赞之辞,似是有意以偶发的强烈情感之流露,来打破这一连串箴言式语句的单调。同时,它也为末一分句的祈求提供了某种根据:既然你是那当受称颂的永生神,就求你怜恤我的软弱,教导我认识你的旨意。

13. 我用嘴唇述说了你口中一切的典章。我没有把你律例的知识囿于自己心中,而是传给了别人。参看上文诗篇 40:10, 11(9, 10)。典章,即司法性的判决、对何为正当并具约束力之事的裁定,用以形容神的律例,极为贴切。你口中的,即你所发出的。这里似乎与前一分句中我的嘴唇一语相呼应。

14. 在你法度的道中我欢喜,如同在一切财富之上。 这不仅是指认识神的旨意,更是指遵行他的旨意,行走他为我们所规定的道路。在……之上(over)或许只等于 在……之中, 也可能是要另添一层超越的意思,高过,(或 多于)一切财富。如同在……之上, 即如同我对自己所有的一切财富那样欢喜,或如我若拥有一切财富时所当有的欢喜。

15. 我要默想你的训词,并观看(于)你的路径。不只是论到你的训词或关乎它们,乃是在其中,即在实行它们之时。观看与第 6 节所用的意思相同。

16. 我要以你的律例为乐;我必不忘记你的话。以之为乐或自得其乐、寻我的喜乐、得我的福乐。第二节诗段至此结束;在这一段里,除一节(第 16 节)之外,所有各节不但以同一个字母起首,而且以同一个词起首,即介词(ב)在……里。

17. 施恩与你的仆人,(使)我得活,我就必遵守你的话。施恩与,赐予你的仆人这恩惠。参上文,诗篇 13:6 (5)。此处或有所影射,指律法将生命与顺服相连的那种说法。见利未记 18:5、申命记 6:24。

18. 揭开我的眼,我就观看——从你律法而来的奇妙! 末一分句乃是他的眼被揭开之后的一种惊叹之辞。此一比喻常用以表明默示,或特殊的神圣启示。出于你的律法,即被带出来而得见,仿佛是从隐藏之处显露出来。

19. 一个寄居者(是)我在地上;不要向我隐藏你的诫命。 寄居者,即流亡之人,无亲友亦无家室者,这是对患难的一般性诗意描写,其中不无暗指在巴比伦与在埃及的被掳寄居,以及律法因此而屡次提到寄居的人,以之为当受怜恤的对象。末句的祈求是:愿神不向他隐藏关乎他旨意的认识。

20. 我的心因时常切慕你的典章而碎裂。这个希伯来动词仅见于此处,但其含义可由同源方言确定。译作切慕的那个词也属后期希伯来文。其动词字根见于下文第 40, 174 节。典章既包括第 19 节所提到的神的训诲,也包括第 21 节所提到的他对恶人的刑罚。

21. 你斥责了骄傲的人、受咒诅的人,就是那些偏离你诫命的人。参诗篇 9:6(5)。斥责,不仅以言语,也以行为,即施以刑罚。

22. 求你从我身上滚去羞辱与藐视,因为你的法度我已遵守。 开头的那个动词在形式上与第 18 节起首的那个相合,却出于不同的字根。此处显然暗指约书亚记 5:9 所说滚去埃及的羞辱。

23. 连首领也坐着彼此议论我,你的仆人却默想你的律例。 这是本篇中不能按字面适用于个别信徒的说法之一,因而被视为全篇具有民族性意旨与含义的凭据。那么,首领就是四围列国的首领。这个也(גַּם)似乎仅仅是因着字母排列的体例而加入的,因为该体例要求此处以字母 ג(gimel)起首。

24. 你的法度也是(是)我所喜乐的,是我谋士之人。他称它们为自己的谋士,与仇敌的恶毒谋算相对。喜乐,即享受、福乐,复数形式表示丰盈与完全。在此处结束的这一节诗段中,有两节以(גם)也起首,另有两节以(גל)起首,只是意义各不相同。

25. 我的魂紧贴尘土;求你照你的话使我活。 上半句似乎有意同时暗示两个彼此相容却又各别的意思:一是深陷卑微,如诗篇 44:26(25);二是死亡,如诗篇 22:30(29)。前一义就其本身而言、并就所引的平行经文而言,更为显明;但末句中与之相应的祈求,似乎表明后一义才是此处的主要意思。使我活,即救我存活,或使我复生,希伯来文此词乃是活这动词的使役式。参看上文诗篇 30:4(3)的注释。你的话,即附于你诫命之上的应许,如下文第 28 节。

26. 我述说我的道路,你就应允了我;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前一分句不可局限于认罪,虽然认罪可包括在内,乃当推及他对自己的挂虑、焦思与一切事务的陈述。故有相对应的措辞,你就应允了我,此希伯来文动词专用于听祷告或答应祷告,即允准所求之事。末一分句表明他愿以遵行神的诫命来见证自己对神怜悯的感恩,并照常承认:若无神的帮助,这些诫命便无从遵行,若无神的教导,甚至无从知晓。

27. 你训词的道路,求你使我明白,我就默想你的奇事。前一分句所表达的心愿,与第 26 节相同,也同样出于对自身软弱的自觉。后一分句中的动词,属于那一类在用法上言说与默想两种意思不断彼此交融的词。参看上文对诗篇 55:18(17)、69:13(12)、74:4, 7(3, 6)、105:2 的解说。

28. 我的心因愁苦而流泪;求你照你的话使我起来。首个动词的意义似可由约伯记 16:20 确定,那里把同样的事归于眼睛。最古的诸译本则作打盹(七十士译本 ἐνύσταξεν,武加大译本 dormitavit),如此则本句与路加福音 22:45 极为吻合。

29. 求你使虚谎的道路离开我,并开恩将你的律法赐给我。前一分句所说的道路,是指对神之约的不忠,或是离弃此约。参看上文第 29 节以上所论,第 21 节。使……离开,希伯来文为使役形,意即使之离去。通行译本对末一个动词的译法,如上所引,乃是对希伯来文动词(חָנַן)的正确意译;该词意为施恩、以恩待人,在此处更具体地说,是开恩赐予、作为白白的恩惠而赏赐。赐下律法,在此仍与前几节一样,是藉着神圣的光照使人认识它。

30. 真理的道路我已拣选;你的典章我已摆在(我面前)。真理,取信实、忠于本分之义,与第 29 节所提的虚谎相反。他自己的拣选与神的要求正相吻合。典章,如上文第 7、13 节。我已摆在,即摆在我面前,作为所要追求的目标,所要遵行的准则。此希伯来动词见于上文诗篇 18:34 (33)、21:6 (5)、89:20 (19),其完整的说法见诗篇 16:8。七十士译本在此处译作我未曾忘记。

31. 耶和华啊,我紧紧依附你的法度,求你不要使我蒙羞。 头一个动词与第 25 节所用的相同。依附,字面作在……之中,仿佛含有全然沉浸于所依附之物的意思。参看上文,诗篇 1:2 的注释。法度,即诫命,与第 2 节同。不要使我蒙羞,即不容我的指望落空而至于狼狈。此处的希伯来文动词是第 6 节那个动词的使役形。

32. 你诫命的道路我要奔跑,因为你必使我的心宽广。动词奔跑所表达的顺服,比通常所用的行走一语更为热切。使宽广有时是指从拘禁中得释放。参看上文对诗篇 118:5 的解说。但使心宽广这一整个短语,尤其在此处的上下文中,似乎是指情感上的变化,以致顺服更为迅速。本节所属这一段的八节中,有五节以名词(דֶּרֶךְ)道路或其复数开首,有两节以动词(דָּבַק)粘附开首。

33. 耶和华啊,求你指引我走(在)你律例的道路,我就必谨守它(直)到终。此处第一个动词用的是其本义,即指示、指出道路,由此引申出教导的次要含义。谨守它,遵守它,持守它,行在其中。希伯来文的末一词,在上文曾以不同的意义和搭配出现,见诗篇 19:12(11)、40:16(15)、70:4(3),在此处与下文第 112 节中均作副词用。

34. 求你使我明白(它)我就必遵守你的律法,并要一心谨守它。第一个动词在英文诸译本中译得过于含糊(赐我悟性)。它在此处的意义与第 27 节相同,其宾语当从本句的下一分句补出。末一动词的形式表达强烈的愿望与坚定的决心。一心,或尽(我)心,如第 2 节。

35. 使我踏行你诫命的路径,因为我喜悦它。第一个动词是诗篇 7:13(12)、11:2、37:14、91:13 中所用那个动词的使役形。我喜悦,曾喜悦,不只是此刻如此,在从前也是如此。

36. 求你使我的心归向你的法度,不归向不义之财。此处再一次有力地暗示了那种全然的倚靠,或说神的感化之工。法度,与第 31 节同。财利,即利益、钱财,与诗篇 30:10(9)同;但在此处是指对财利的过度贪爱,对它的至高眷恋。

37. 求你使我的眼转离,不看虚谎;在你的道路上使我活。 第一个动词严格说来意为使……经过(或转)开。虚谎一词并非第 29 节中如此译出的那个词,而是那个否定性的词(שוא),意为虚空、虚无,此处用以指称神以外一切作为宗教信靠对象之物。这些东西诗人连看都不愿看,更不必说带着喜悦与倚靠去注目凝视了。参看上文诗篇 31:7(6)、40:5(4)、60:13(11)、62:10(9)。使我活,即拯救我或使我存活,与第 25 节同。在你的道路上,即藉着引我走在你诫命的道上。

38. 向你的仆人成就你的话,就是(你所说)的,对敬畏你的人。第一个动词的意思是使之站立、立起、坚立、确认,在此处的关联中则是成全或应验。向你的仆人,不仅是向我,而是向我这作你仆人的,其中含有一种特殊而着重的意味,既可指蒙拣选的全体子民,也可指其中的个别成员。你的话,与第 25、28 节同。对敬畏你的人,字面作对你的敬畏,是以抽象名词代具体之称;或亦可译作为了你的敬畏,使人得以敬畏你。参下文诗篇 130:4 的注释。

39. 求你使我所惧怕的羞辱转去,因为你的审判 (是)善的。首词与第 37 节中的那词相同,意思是使(或叫)过去。在此处它既可指挪去,也可指避开;但后者与下一短语我所惧怕的更为契合。原文并非希伯来文中通常表示惧怕的那个词,而是摩西所用、意义与此处完全相同的一个词。见申命记 9:19,28:60,并参约伯记 9:28。你的审判是善的,即出于无限的良善并为其所支配,因此理当落在恶人身上,而不落在义人身上。

40. 看哪,我切慕你的训词;按你的公义使我活。头一个词相当于说看(或 你看见)事情正是如此,其中含有向神的全知发出的呼吁。头一个动词是第 20 节中切慕一名词的字根。切慕神的训词,就是切慕认识这些训词,并切慕得着遵行它们的恩典。末一分句所求的是:既然神的典章本为善(第 39 节),愿它们不至于杀死人,反使人活。参看上文第 17、25、37 节。在以本节作结的这一段中,只有一个起首的词重复出现,即(הַעֲבֵר)使……过去或转离。

41. 愿你的怜悯临到我,耶和华啊,愿你的救恩照你的话(临到我)。各节诗段并非彼此分立、各自独立的作品,这从本节开头的连接词(和/愿)即可看明。怜悯,与我种种缺乏相称的怜悯。临到我,或降在我身上,或进入我里面,这些都是此动词直接与名词相连时通常所表达的意思。参看上文诗篇 35:8,36:12(11),100:4。救恩与怜悯同位,是一切其他恩赐与恩惠的总括与概括。末句可与上文第 38 节比较。

42. 并且(那时)我就有话回答那羞辱我的人;因为我倚靠你的话。对仇敌的毁谤与侮慢,最好的回答莫过于他亲身显明地经历了神的恩眷,以及由此而来的实际申辩。加上话一字,按我们的语言习惯本属多余,但或许与它在相对应一行中的用法有关。仿佛他说:但愿你的话得以应验,我就有一句话可以回答我的仇敌了。

43. 求你不要从我口中夺去(这)真理之言,全然如此,因我仰望你的典章。求你不要藉着不施行那对我品格的护理性辩明、不显出那对我的恩眷的实际印证,而夺去我回答仇敌的这一决定性凭据;那辩明与印证正是我满怀确信所盼望的。第一个动词用的是其本义(创世记 32:12),由此义引申出通常而次要的意思,即从危险中夺出、救拔、拯救。关于译作全然的那个希伯来短语的字面意义,见上文第 8 节的注释。本节末了的短语意思是:因你的典章我已等候,即确信地盼望它们显现。

44. 我也必常常遵守你的律法,直到永远和永久。不仅是暂时的遵守,也不仅是为了得着胜过仇敌的这一次胜利,乃是直到永远;为表达这一意思,他把本国语言所能提供的三个最有力的词语连用在一起。既然本篇屡次提到的守律法一事,显然是指今生而言,那么本节中这般有力的、要永远顺从的应许,便被某些著作者视为一个证据,说明这位理想中的说话者并非某一个别的信徒,而是教会或蒙拣选的子民。

45. 我也要行在宽阔之地,因为我寻求了你的训词。脱离了他先前所受的压迫与拘限。参看上文诗篇 118:5 的注释。寻求你的训词,即寻求认识它们、并遵行它们。可比较历代志上 28:8 中谨守、寻求的并用。

46. 我要在君王面前讲论你的法度,并不羞愧。此处又有若干著名的释经者从中看出全篇诗的国族性旨意与含义,因为单个的信徒不能指望在这样的场合为真理作见证。然而他尽可以如此行,作为全体之中的一分子。但这些话所表达的,其实不过是一种预备之心:若有必要,便在任何场合、甚至在最威严的场合,宣告神对罪的见证。我们的救主说出马太福音 10:18 的预言时,心中似乎正有这段经文。羞愧在此取其严格的意思,指那种因受辱而生的痛苦感受。

47. 我要以你的诫命为乐,就是我所爱的。我遵行它们,并非仅仅出于对刑罚的自私惧怕,或出于义务的痛苦压迫感,乃是因为我爱它们,并从遵行中得着我至高的喜乐。参看前面诗篇 19:12(11)的注释。第一个动词与第 16 节中的意义相同。末一动词用过去时(我已爱了),表明他对神诫命的爱并非新生的、反复无常的激情,而是他灵魂中安定的习惯与情感。

48. 我也要向你的诫命举起我的手,就是我所爱的,并且我要默想你的律例。 举手是心或情感向某一崇高对象举起的象征。参看上文诗篇 28:2 的注释。我所爱的,或我所爱过的,与第 47 节相同,那里的措辞在此被刻意重复,产生极佳的修辞效果;句首的和更增强了这一效果,仿佛把两节连成一句。好像他说:我要从你的诫命得我的福乐,就是我所爱、我素来所爱的;而向着这些我所爱、我素来所爱的诫命,我要把我的手与我的心一同举起。末句的意思,参看上文第 27 节的注释。本节中连词和的连接作用不可过分强调,因为此处需要它来提供起首的vau(即字母 ו),而希伯来文几乎没有什么词是以这个字母开头的。

49. 求你记念 (向)你仆人所应许的话,因为你使我有指望。 前半句显而易见的意思是:记念那(向)你仆人所说的话。 但按希伯来文的用法,这一分句的首词与末词很可能应当连读,意思便是为你仆人记念,即为他的益处而记念,如诗篇 98:8、106:45 所示。这样,话便绝对地用以指应许,如诗篇 56:11(10),而全句的意思就是:求你顾念你的仆人,记念你的应许。末句的通行译法(即作「在其上……」)为以下两项事实所排除:其一,这个希伯来动词在别处从不与介词在……上连用;其二,若要表达所设想的那个意思,希伯来文的用法要求另一种组合(אשר עליו)。至于此处所用的这个词(אשר,藉以)可解作因为,从申命记 29:24、撒母耳记下 3:30 便可明白。第 43 节中意为盼望的同一动词,在此处及以西结书 13:6 中则用作使役式,意为使人盼望。

50. 这(就是)我在苦难中的安慰,你的话使我活。前半句所提到的苦难仍在继续,后半句所提到的苦难已部分止息,这与蒙拣选之民从被掳之地归回时的光景甚为相合。然而所用的词语又经过拣择,同样适用于个人所受的苦难、复原与拯救。译作安慰的那个词,别处仅见于约伯记 6:10,在那里其形式与此处完全相同。你的话兼含你的谕令或命定与你的应许。使……活,即保全性命或使之复生,与第 25、37、40 节的祈求相应。此处用过去时(已使我活)表明那保守或复兴的功效已经亲身经历,只是尚未成全。

51. 骄傲的(人)大大讥诮我;你的律法我不偏离。两个动词都是过去时,这似乎表明此处所抱怨的讥诮虽属晚近,如今却已止息或有所减退。这一句与归回的犹太人在其异邦邻舍中所激起的嘲笑甚为吻合,因为在那些人看来,犹太人建殿之举无异于狂妄之想。省去连接词使这一对照更为尖锐。偏离,即偏斜,或转向一旁。见上文诗篇 44:19(18),并参诗篇 40:5(4)。本节的第一个词通常用来指那些擅自妄为、肆无忌惮的罪人。见上文诗篇 19:14(13)。

52. 耶和华啊,我从亘古记念你的审判,并且自己得了安慰。 他在当前的苦难中,其信心与盼望是靠着追念往昔而得以扶持的。你的审判, 不单指降在你仇敌身上的刑罚,也包括你的公义在外在作为中的一切彰显,其中有对你子民的拯救。从亘古, 或作从那无可稽考的远古,这是该希伯来词的本义。没有理由像某些译本那样弃置末一动词的自反形式,尤其因为它所提示的,并非只是被动地领受安慰,而是主动地去求取安慰。

53. 暴怒从离弃你律法的恶人(们)那里抓住了我。本节希伯来原文中的头一个词,英文里除了「暴怒」或「烈怒」(rage or fury)之外,再没有别的词足够强烈。参上文诗篇 11:6 的注释。此处指义愤不满达到了顶点。从,即由此而起、由此而生,因为之故。离弃你的律法,不单是在行为上不肯遵守,更是公然弃绝其权威。

54. 你的律例在我寄居之所的房屋中,于我乃是诗歌。我不像狂妄的罪人那样弃绝它们,反倒以它们作我感恩与凯歌的题材(以赛亚书 24:16),即使我正像客旅与寄居者一般,暂住在异乡之地。我寄居之所的房屋,即我所寄居的那房屋,乃是仿照寄居之地这一说法而来,这说法在列祖的历史中屡见不鲜。参创世记 17:8, 28:4, 36:7, 37:1。译作朝圣之旅则不够确切,因为它所提示的是迁徙的观念,而非居留的观念。人之所以如此以神的律例为乐,并非把它们仅仅当作要求,乃是因为其中必然包含着应许。

55. 我夜间记念你的名,耶和华,并遵守你的律法。夜间被提及,因为那是思想与省察己身的自然而惯常的时辰,也因为那是各样痛苦通常最为剧烈的时候。参看上文诗篇 91:5 的注释。此句与前一节可与约伯记 35:10 相比。你的名,即你诸名所表明的一切,尤其是此处所提的这一名所表明的,就是你永恒的自有自存,以及你与你子民所立的约的关系。

56. 这已临到我,因为你的训词我遵守了。通常的解释——我得着这个,是因为我遵守了你的训词,以及我有这个,(就是说)我遵守你的训词——几乎毫无意义。若与前一节连起来看,本节的真义似乎是:他素常如此应许或立志的,他已经实行了。此处的系词当取它在叙事文中屡屡具有的意义:这事已临到我、已经发生、已在我的经历中得了印证。在这里结束的一节诗段中,有三节以动词(זכר)记念的某一形式起首,有两节以代词(זאת)这起首。

57. 耶和华啊,我的分,我已说过,(乃)是谨守你的话。此种结构为亨斯滕伯格(Hengstenberg)及其他人所弃,因他们以为重音符号与诗篇 16:5、73:26 的类比皆不容许如此。然而既然同样的词句既可表达此处所给的意思,也可作我的分(是)耶和华,我们便有自由择取最合乎上下文的一种,纵然与重音符号相左亦无妨,因为重音符号不能视为终极的权威。支持前一种意思的理由,在于它与前一节诗段的结尾完全吻合。那里所记、并称已经成就的决意,他在此接着说,我曾这样说过(宣告了我的心意),主啊,就是要遵守你的话。

58. 我曾以全(我的)心恳求你的恩面;求你照你的话恩待我。 在上半节中,我们再次遇见诗篇 45:13(12)所用那个独特而引人注目的惯用语,有人严格地解作抚慰或抚摸面容,另一些人则解作使之柔和、使之折服,即使那由面容所表露的敌意或抗拒平息下来。以全(我的)心,或作以完全的心,如上文第 2、34 节。你的话或言语,即你的应许。原文所用的词不是(דבר)——本篇中如此常用的那一个——而是(אמרה),即第 10、41 节所用的那个词,源自动词(אמר),说。

59. 我思想我的道路,使我的脚转回你的法度。 此处第一个动词意为反复思想,默想,如诗篇 77:6(5)。我的道路,即——从末句可见——我离弃你的法度或诫命之事。参看上文第 2、14、31、36、46 节。通行译本对末一动词的译法(转),虽然不错,却不足以传达该希伯来词的全部力量;此词为使役形,意为带回或使之归回,含有先前已经离去之意,而单纯式的动词 turn(转)本身并不带这样的含意。本节一面精确地描绘了个人知罪悔改的过程,一面也极贴切地刻画了被掳之事在以色列——作为教会与国族——身上所生的果效。

60. 我急速而不迟延,去谨守你的诫命。 这一节承接前一节,继续叙述他归正的经过。前半句例示了希伯来文的一种惯用语,即把同一意思以肯定与否定两种方式并列表达。后一个动词尤为传神,在最古老的希伯来文书卷中,似乎专用于指在紧要关头那种无谓而不合情理的拖延。参创世记 19:16、43:10,出埃及记 12:39。就这一点而言,再加上它那奇特的重叠形式,这个希伯来文动词与英文中某些日常用语颇有相似之处,那些词在口语里也正是这样用的。

61. 恶人的手环绕我,(但)你的律法我没有忘记。若视为个人经历的描述,这句可译作现在时(环绕我、不忘记);但为了把巴比伦的被掳、以及在那决定性的危难中神的子民得蒙保守不致背道包括在内,就必须保留原文的过去时形式。前一分句的比喻取自诗篇 18:5, 6(4, 5),只是换用了一个仅见于此处的动词形式,这里以 环绕 一词表之。两分句的关系(英文中为表明此关系而补出 但 字)与上文第 51 节相同。

62. 我夜半必起来称谢你,因(着)你公义的审判。其中头一个词语,字面意思是夜的一半(或中分)之夜,乃是借自埃及夜半击杀长子的史事(出埃及记 11:4,12:29),此处同时也含着对那件事的历史性引证,以之为神亲自干预、施行神迹拯救的显著例证。约伯记 34:20 中也可寻见类似的引证。你公义的审判,你那属公义的判断,你那公义的审判,其意义不可能与第 7 节中一模一样的这几个字全然不同,而有些释经者正是如此设想:他们在那里把这词语解作神的训诫或他的要求,在这里却解作他刑罚的施行。这一难处的解法在于:这些字所指的,并非上述两者中的任何一项,而是涵盖二者的某种东西,即神的公义在言语或行为中、藉训诫或藉刑罚所作的实际彰显。

63. 一个同伴((是))我,向一切敬畏你的人,并向你训词的谨守者。这不仅是说他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伙伴,或常与他们来往的人,而是说他是一个同伴,一个气味相投之人,一个同样品格的人。可比较同一希伯来词在诗篇 45:8 (7) 中的用法,那里其复数形式在英文圣经中译作同伴。我们眼前这一节,是最难以解作指全以色列的几节之一;因为在什么意义上,教会或选民可以说是那些敬畏神、谨守他诫命之人的同伴呢?既然世上一切合乎这描述的人,本来就都包含在她自己的团契之内。这一反对的分量如此之重,以致亨斯滕伯格(Hengstenberg)把这段描述归于归回之犹太人那些敬虔的先祖,并引玛拉基书 3:24 (4:6) 为证。既不得不作出如此勉强的解释,这就大大印证了前面已经陈明、并且极可能是正确的那一解经假设:本篇诗原是要表达一位个别信徒的心情,但因处境相类,其中有些措辞同样也描绘出以色列家作为教会与国族所曾经历的事。

64. 你的慈爱,耶和华啊,遍满大地;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既然你的慈爱充满全地,就让它也临到我,使我能明白你的旨意并遵行。两个分句的关系与第 12 节中的颇为相似。以本节作结的这一诗节,是头一节各行起首之字完全互异的诗节。参看前面第 8、16、24、32、40、48、56 节的注释。

65. 你善待了你的仆人,耶和华啊,照你的话 第一分句通行译本作(thou hast dealt well with thy servant,你美好地对待了你的仆人)同样正确,且有一个长处,即保留了介词 with(与), 这介词在英文中可用在 deal(相待)之后,却不可用在 do(行)之后。两种译法所表达的意思相同,即:你曾以恩慈待他。照你的话,即 附于你诫命之上的应许,如第 25、28 节(比较第 41、58 节)。本节既适合作个人的感恩,也同样适合作对国家性拯救的承认,例如从巴比伦得释放那样的拯救。

66. 良善的判断力与知识,求你教导我,因我信你的诫命。 希伯来文的头一个词并非(טוֹב)那形容词良善的,如第 65 节所用,而是(טוּב)与之相应的抽象名词,意为良善,如诗篇 25:7、27:13、31:20(19)所见。此处所指并非道德上的美善,而是智性上的卓越,这一点由其后所加的(טַעַם)一词断定;该词本义为滋味,继而转用于理性、判断、悟性。参看上文诗篇 34:1 的注释。教我良善的判断力,即藉神的教导将它赐下。判断力与知识在此或可如日常言语中那样加以分别:前者指所运用的官能,后者指运用之后所得的结果。所谓知识,就是本篇中不断祈求的那一样,即对神旨意的认识。两个分句的联系似乎在于:他已有信心,却切望得着知识;他凭信接受神的训词,继而祈求能够明白它们。相信神的诫命,就是相信这些诫命出于他,因而是正直的、是有约束力的。

67. 我未受苦以先,我(曾)走迷了路,如今你的言语我谨守了。 走迷了路,即漂泊、行差,即习惯性地、时常走迷。如今(与此相反),在我们的语法里本当用一个但是。 神的言语就是他所说的,既包括命令,也包括应许,而在旧约中,尤其在本篇诗中,这二者确是不可分割的。谨守,即留心、常置于眼前,按所对之物的性质而定:于应许则信靠,于命令则顺从。末一动词严格说来是我已谨守了,意指苦难所结的益处已经实现,并且至今仍在持续。历世历代敬虔的受苦者都曾应和本节的心声,甚至一字不易地重述其言,这有力地证明它本就是要这样被使用的。同时,本节也极精妙地描绘出巴比伦之掳对犹太全族所产生的效果,尤其是它永远止住了他们屡屡陷入偶像崇拜的积习——这正是他们早期历史的特征;就这一点而论,全族大可以说:我未受苦以先,我(时常)走迷了路。

68. 良善的(是)你,又行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良善,既在本质上,也在行动或实践上;在自身是善的,对他人也是善的。此处的分词,一如第 67 节,表明习常不变的动作,(时常)行善。本篇诗的一个特点是:无论所求之祈祷是立于神本性的良善,立于他的施恩,甚或立于他无限的全备之上,其所求的仍是,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使我认识你的旨意,又指示我当如何遵行!参看上文第 12、64 节。

69. 骄傲的(人)捏造谎言攻击我;我要尽(我的)心谨守你的训词。 骄傲的、放肆的、专横的罪人,与第 51 节同。捏造一词表达了那希伯来动词的实质意义,却未传出它的比喻形象;那形象似乎取自缝纫,与织造之喻相类——在希伯来文和别的语言中,织造之喻都用于同一件事。我们也可以比较英文中那个比喻说法 to patch up(缝缀拼凑),不过它所暗示的与其说是机巧与技艺,不如说是技艺的欠缺。两行的关联在于:仇敌一切的诡计与恶毒,只会使他比从前更加一心不二地顺从神。参看上文第 58 节。与前面已经提到的许多情形一样,本节的措辞带着同样令人惊叹的巧妙与智慧,既同样适合于以斯拉记第 4 章所记那类国家性、公众性的祸患,也同样适合于敬虔之人因恶敌的骄傲与怨毒而受的苦难。

70. 肥如脂油(是)他们的心。我(在)你的律法中喜乐。 两个分句的关联,在于以「肥」作比喻来表示麻木无知。参看前面诗篇 17:10 与 73:7 的注释。他们对属灵的喜乐全然麻木,尤其对那从认识你律法而生的喜乐毫无所觉;我却在其中寻得我至高的福乐。末句的动词与第 16、47 节所用的是同源的形式,与以赛亚书 11:8 中的那个词完全相同,在那里意为玩耍、嬉戏或自得其乐。

71. (这是)于我有益的,就是我被使受苦,为要叫我学习你的律例。那屡次重复的祈求,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如今因着他甘心领受那已使此祈求部分成就的痛苦管教,而被证实为出于真诚。于我有益,因而在神那一面也是善的。第 67 节所用动词的被动使役形式,暗示出人是被迫服在这有益的过程之下。为要或为使,这一短语无论在形式还是意义上都与希伯来原文相对应。

72. 于我为好的,是你口中的律法,(更)过于千万的金银。 于我,既指于我的用处,也指在我的估量中。你口中的律法,即你所说出的。参看上文第 13 节。过于,字面是「从」、「离开」、「有别于」、「相较于」,而这正是英文 than(过于)一词的意思。「好过于」这一组合,或作「好离」,是希伯来惯用语所能达到的、最接近 better than(更好于)的说法。千万这个不确定的词,可指重量或数目,指铸币或金块;可泛指钱币,也可特指舍客勒或他连得。本节固然首先道出以色列在被掳中学会了对律法另作估量,但它同样道出一切真信徒在其最佳光景中,对神的话之价值所怀的心情。第九节段至此结束,其中有五节以(טוב)好字起首。

73. 你的手造了我,又塑成了我;求你使我明白,让我学习你的诫命。我的存在既归于你的大能,我也照样倚靠你的恩典得着属灵的光照。参申命记 32:6。塑成,字面意为坚立、稳固,即按我如今的样式构成了我的身体。

74. 敬畏你的人必看见我而欢喜;因为我仰望了你的话。 参诗篇 5:12(11)、34:3(2)。他们必因我的遭遇而欢喜,视之为又一明证:凡倚靠神的人断不至于失望。末句的字面意思是,因为我为你的话等候,即耐心而信靠地等候它的成就。

75. 我知道,耶和华啊,你的审判是公义,并且(以)信实你使我受苦(或使我受难)。你的审判,即你至高的裁决及其施行,是公义本身,即完全公义的。下一分句也是如此,以信实我们可以读作如信实本身,即如一位对自己的应许与担保绝对忠信者。作此认信的人,若非自觉有罪、自知当受此罚,这认信便不真实。参申命记 32:4。

76. 哦,愿你的慈爱成为我的安慰,照你向你仆人所说的话。此处的愿望语气表达哦,愿,是用来传达希伯来文的恳求语助词(נָא),英文圣经将它正确地意译为求你。为我的安慰,字面是安慰(或宽慰)我。你所说的,即你所说过或所应许的。向你仆人,即向作你仆人的我,并以此身分与你立约。这一称谓既适用于元首,也同样适用于祂的肢体。

77. 愿你的怜悯临到我(或作加于我),我就必活着,因为你的律法(是)我的喜乐。 前一分句的结构与第 41 节相同。我就必活着,或照我们的说法,使我得以活着。参看上文第 17 节。他以自己已经领受的为根据,求取更多。复数(喜乐)表达丰盈与完备,或许也暗示这喜乐与一切别的喜乐相等、甚或胜过一切,又或是把它们尽都包括在内。这希伯来文名词出自第 16、47、70 节中的那个动词。

78. 愿骄傲人蒙羞,因他们以虚谎屈枉了我;我要默想你的训词。以虚谎,字面作虚谎,即在其中或藉着它。屈枉,字面意为弯曲、歪曲。末句可与第 27, 48 节比较。

79. 愿那些敬畏你、知道你法度的人归向我。愿你那些曾视我为被你弃绝的仆人,如今重新把他们的信任交还给我。末句的异文((ידעי 与 (ידעו)并不影响本句的意义,只是按正文的读法,这一点也可包含在祈愿之中:愿他们知道你的法度,即,愿他们从我的经历中学会更好地明白你的训词。

80. 愿我的心在你的律例上完全,以致我不至蒙羞。在你的律例上,即在对它们的认识与遵行上,或如诗篇 19:12(11)所表达的,在遵守它们上。蒙羞,因我至高的盼望落空而被置于羞辱之中。参看上文第 6 节。本节组中有两节以同一个希伯来词(יְהִי)开头。

81. 因你的救恩我的心衰残;因你的话我仰望。两个动词都是过去时,意思是实情如此,且一向如此。衰残,即耗尽或枯竭。这一表达强烈渴慕的有力说法取自诗篇 84:3 (2)。末句可与第 74 节比较。

82. 我的眼睛为你的话语而失明,以致我说,你几时安慰我呢? 希伯来文中的第一个动词,与前一节开头的动词相同。你的话语,即你应许的成就。这希伯来文名词出自其后的那个动词,说,故作「以致说」「以致我说」。也可译作当我说,但准确性稍逊。

83. 因为我像烟中的皮袋;你的律例我未曾忘记。 这里所说的皮袋是皮革所制的那种,在东方至今仍常见。这个比喻并不十分清楚。有人以为,烟熏使皮革发黑、皱缩,这不过是用来比喻困苦。另有人认为,这话还含有一层意思:盛酒的皮袋本不该被烟所熏,照样,困苦也不是神子民正常或自然的境况。还有人假定皮袋是有意用烟熏制以备久用,于是以为主要的意思是痛苦却有益的管教。无疑,这一分句无论以何种方式,总是指着患难说的,或是指选民的患难,或是指个别信徒的患难,或二者兼指。末一分句的意思是:虽有这些患难,受苦的人却未曾忘记神的诫命。

84. 你仆人的日子有多少?你几时向逼迫我的人施行审判? 生命之短促被间接地用作求速速行动的理由。参看上文,诗篇 39:5, 14(4, 13)、78:39、89:48, 49(47, 48)。施行审判或行公义,如诗篇 9:5(4)。

85. 骄傲的(人们)为我掘坑,那些坑是(乃)不照你的律法的。那些狂妄的罪人(第 51、69、78 节)就是他的仇敌,他们用最诡诈的手段谋害他,全然不顾神的吩咐与禁令。参看前面诗篇 7:16 (15)、57:7 (6) 的注释。

86. 你一切的诫命 (都是)信实;他们以虚谎逼迫我;求你帮助我。 神的诫命所附带的应许是绝无错谬的。以虚谎, 如第 78 节,虚谎,即 在虚谎之中,无理无据,或作 以(藉着)虚谎, 以之为他们的工具。此动词与第 84 节中较远的先行词(逼迫者)相应。

87. 他们几乎在那地上将我灭尽,我却没有离弃你的训词。 动词 灭尽 或 毁灭,以及 在那地上 这一短语,都曾用以指迦南人,见历代志下 8:8。译作 在地上(第 19 节)亦无不可,只是意味较轻,也不如前者合乎本篇所含的民族意义。第二分句如在这类情形中所惯见的,宣告他虽遭患难,仍旧寻求认识并遵行神的旨意。

88. 照你的慈爱将我救活,我就遵守你口中的法度。使我复生,或说,保守我活着,与第 25、37、40 节同。你口中的,与第 11、72 节同。此节结束第十一段,也结束本篇诗的前半。这八节中有两节以动词(כלה)衰残或昏倦的不同形式起首,另有三节(连第 84 节在内)以虚词(כ)如或像起首。

89. 直到永远,耶和华,你的话安定在天。有人译作「永恒的(是你),主,」,这与惯用法相违;若作此解,代词须明言出来。安定,字面意思是使之站立,即不可更改地确立。在天,在一切扰乱之因所不能及之处。参看上文,诗篇 89:3 (2)。

90. 直到世世代代(是)你的信实;你坚立了大地,它就存立。按我们的语言习惯加以疏解,本节的意思是:神应许的真实,或说他对自己所立之约的信守,是由那同一种神圣的全备所保障的——正是这全备起初使世界得以存在,并自那时起一直保守着它。译作「坚立」的动词并非第 89 节所用的那个,而是诗篇 7:10(9)、9:8(7)、40:3(2)、48:9(8)、68:10(9)、90:17、99:4、107:36 所用的那个。预备这一含义既罕见又可疑,而且对本处的文脉而言失之太弱。

91. 因你的判语,它们今日站立,因万有都是你的仆役。第一个动词的主语虽不明确,但很可能是前两节所提到的天与地。这天地站立、继续存在,乃是为了执行神的审判,或许是指从天而降的火所成就的毁灭、地的裂开……万有,字面作全体,τὸ πᾶν(整体、宇宙),即宇宙万有;但若在英文中把这个词与复数的仆役连用,则显得生硬。同一说法在诗篇 14:3 用于全人类,而此处则用于物质的宇宙。你的仆役,即受差遣以执行你旨意的器具。

92. 若非你的律法是我的喜乐,我就必在我的苦难中灭亡。 本节也容许英文圣经所取的那种结构,那种译法把它指向较远的过去,并把危险写成业已脱离;而前一种结构则含有苦难仍在持续之意。神的律法,在本篇中一如往常,在此并不被看作一套单纯的要求,而是看作一个约,一个附有应许的律法。

93. 直到永远我必不忘记你的训词,因为借着它们你使我活过来。在它们里面,或作借着它们,后者实已包含于前者之中,意即在遵行它们之中并借着它们。使……活过来,与第 17、25、37、40、50 节同。

94. 我是属你的——求你救我——因为你的训词我已寻求。 第一分句原文的形式是:归于你(是)我。寻求,如第 2、10、45 节。

95. 恶人曾为我 (们)埋伏,要毁灭我;你的法度我却要领悟。 前一分句可比较诗篇 56:7(6)。思想, 虽然不错,却不足以译出末一动词,该词所指的是一种专注而明达的留意。他仇敌恶毒的图谋,唯一的效果就是使他更加郑重地默想神的训词。

96. 我看一切完全都有尽头,(但)惟有你的命令极其宽广。此处的尽头,不可理解为其存在的终止,而是其广度的界限或边界。一切其他(所谓的)完全,我都能看见其尽头,惟独你律法所要求、所包含的那完全却是无边无际的。本节段中除一节(第 92 节)外,其余各节皆以介词(ל)到或为起首,正如第二节段各节皆以(ב)在起首一样。

97. 我何等爱你的律法!终日它是我的默想,即我独自沉思的题目。这样持续不断地将神的律法呈现出来——不是作为一条单纯的规条,而是作为爱慕的对象与恒久反思的题目——乃是诗篇的特色,且在整卷集子的门槛处便已显明。见前,诗篇 1:2 的注释。

98. (更)过于我的仇敌,你的诫命使我有智慧;因为直到永远它是我的(或 归我)。 这是最近的解经者所取的第一分句的结构,尽管它要求把一个单数动词与一个复数名词连属。但既然第二分句中代词的构造也有同样的不规则,那么无论第一分句如何解释,最好把两处反常之处同样解释,即一部分出于词语的相对位置,一部分出于诫命在此所用的集合意义,相当于律法;按一般用法,这足以说明它为何与单数的动词和代词连用。作为类似的例子,有人举出撒母耳记下 22:23——「(至于)他的典章,我并不离开它」——以及列王纪下 17:22——「耶罗波安所犯的罪,他们并不离开它」。正如耶罗波安的众罪集中为一,耶和华的众典章也可视为一条伟大而包罗一切的诫命。末一分句的意思不仅是它常与我同在,而是它永远属我,即我的,我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产业。参看上文第 94 节。

99. (更)胜过我一切的教师,我行事有智慧,因你的法度(是)我的默想。我的教师,即在天然智慧与世俗智慧上胜过我的人。由于这希伯来动词在别处一概是主动的意思,此处以保留其主动义为佳,更因这样更清楚地表明:他所夸的智慧乃是实践的、从经验而来的。参看上文论诗篇 2:10,14:2,32:8 (7),41:2 (1),64:10 (9),101:2 之处。末句的实质意思与第 97 节相同,但(לִי)这一表达的用法,暗示出与第 98 节所表达的同样的归属观念。你的法度是我的,属于我,作我不住思想的对象。

100. (更)比老年人我更明白,因为你的训词我谨守了。第一个动词与第 95 节所用的相同,意思也相同。这个含义两可的希伯来词(זְקֵנִים)在今日英文中无法用任何单独一个词表达,因为它既可指本义上的老年人,他们阅历更深,故被视为比年轻人有智慧;也可指古人,即前代之人,世俗看法常以他们比其子孙后辈更有智慧。这两种意思,一种合乎本篇就个人而言的用意与应用,另一种则合乎其就国族而言的用意与应用。无论取哪一义,这里实在都不是夸耀自己才智过人、以之为某种与众不同的禀赋,而不过是以一种醒目的形式断言:最高的智慧就是遵行神的旨意。见前文诗篇 111:10 的注释。

101. 我禁止我的脚走每一条恶路,为要遵守你的话。在话一词所含的两种意思中,此处以命令之意为主,但并不排除另一意。遵守神的话,首先是顺从他的诫命,其次则是证实他的应许。本节清楚地教导我们:遵守神的话与行走任何一条恶路,是断不能并存的。

102. 我不偏离你的典章,因为你引导我。这里又是一个含义宽广的词,其中有时突出其本质观念的这一方面,有时突出那一方面。在本篇诗中,神的典章,始终是神的公义在外的彰显,或在言语中,或在作为中,或藉训诲,或藉刑罚。此处所指的自然尤其是前者。道路的比喻虽未明说,却仍由偏离与引导这两个动词显出。关于后者,见上文第 83 节。从本节可以加倍清楚地看出,他并不把什么据为己有,也不以为是凭自己的力量成就的,乃是将一切都归于神的能力与恩典。本节与上一节中的过去时形式,不过是把过去置于比将来更显著的地位,作为现在时的附带观念罢了。

103. 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比蜜更甜于我口! 由于这个希伯来动词仅见于此处,与其采纳辞书中不确定的字源推论、把它解作平滑,不如依从拉比传统和古译本,取其甘甜之义。被动语态或许意在表明,诗人对神话语的这份滋味并非天生,而是习得的。有些释经者不合情理地把话语一词限定为律法之义,完全排除了应许,然而在希伯来读者心中,这两者必定是一并浮现的。原文所指不多不少,正是神所说出的话。本节的比喻取自诗篇 19:11(10)。

104. 从你的训词我得了悟性;因此我恨恶一切虚假的道路。第一个动词的通行译法,已与原文的确切意义相去不远,英文中再无更贴切的词语。此希伯来文动词与上文第 95、100 节所用者相同。既然他不承认有离了真理而独立的智慧,他便以虚假为愚妄之极而恨恶之,并照此规范自己的生活。本节段的各节经文,或以感叹词(מה)何等开头,或以介词(מן)从、比开头。

105.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笼,是我路上的光。 本篇中已屡次出现的「路」这一比喻,如今又加上了「光」的比喻,使这路在四围的黑暗中得以分明。平行体是借着在具体之词灯或灯笼上添加概括之词光而完成的。为我的脚,即引导它。为我的路,即显明它。

106. 我已起誓,并要成就(我的誓言),要遵守你公义的典章。第二个动词见于上文第 28 节,取其本义「扶起」或「使之站立」。在较晚的经卷中,尤其是以斯帖记,它屡屡用于「批准」或「确认」之义,此处也可译作我确认(我已立的誓)。无论取哪一义,它都不过是加强前面那句话的语气。遵守,即持守或顺从,与第 4、5、8 节等处相同。你公义的典章,与第 7、62 节相同。若视之为全教会或全民族的言语,本节或可指在西奈山所立、又在摩押平原重新立定的约;而作为个人的表白,则在每一个真信徒的经历中都有其对应。

107. 我受苦直到极处;耶和华啊,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前一分句并非仅指已过去的苦难(我曾受苦),这似乎可由末一分句的祈求推知;不过末句也可理解为求神救他脱离一场已成过去之灾祸所留下的麻木之效,例如巴比伦的被掳——那次被掳虽附带有益,其使人衰弱的影响却历世历代仍被感受。希伯来文中的头一个动词,在表达受苦之意时,总同时含有降卑之意。直到极处,与上文第 8, 43, 51 节所用的词相同。末一分句的意思是:求你将律法所应许给守法之人的那生命赐给我。参利未记 18:5,申命记 6:24。

108. 我口中的甘心祭,求你悦纳,耶和华啊,又将你的典章教训我, 第一个希伯来词的意义见前,诗篇 110:3 处的注释。此处它是祷告与赞美的比喻,这从所加的我口中的一语即可看出。悦纳这一动词在律法中屡屡用于献祭之事。见前,诗篇 51:18(16) 的注释,并参诗篇 50:14。将你的典章教训我这一祈求的再度出现,表明作者的用意是要使一切都归于这个结论;无论一句话如何开头,若不重复这个他所钟爱的意念,便算不得完全。

109. 我的性命常在我手中,而(然而)你的律法我并未忘记。前一分句中这一有力比喻的含义,可由士师记 12:13、撒母耳记上 19:5、28:21 清楚看出:凡在战争中或别的情形下以自己性命冒险、置生死于度外的人,便被说成是把自己的性命放在手中,仿佛随时都预备交出或抛掷出去。同样的说法又见于约伯记 13:14。全节的意思是:即便身处环伺四周的死亡险境之中,他仍记念神的律法,视之为至高爱慕的对象。

110. 恶人(们)为我设下网罗,然而我并未偏离你的训词。为我设下,字面作给了我,正如我们可以说一个网罗被摆在某人面前,即置于他跟前。恶人的诡计与试诱,和前面所提的其他一切缘由一样,都无力使他离开真理与稳妥的路径。

111. 我承受你的法度直到永远,因它们是我心中的喜乐。 首个动词的意思是取为产业或基业,此处用它乃是暗指五经中那些将它用于承受应许之地的经文。例如可参出埃及记 23:30。

112. 我使我的心倾向遵行你的律例,直到永远,(甚至直到)末了。首个动词的过去时形式表明这努力已经作出,却仍在持续。末一词的含义,见上文第 33 节的注释。本节段与第八节段一样,每一节的起首之词各不相同。

113. 摇摆不定者我恨恶,你的律法我爱慕。希伯来文中的首词仅见于此处。按最可能的词源,它指心思分裂、摇摆不定的人。参看前面诗篇 12:3 (2) 的注释,并参雅各书 1:8。

114. 我的藏身之处和我的盾牌(乃是)你——因你的话我等候,即等候你应许的成就。见上文第 81 节。本节首词本义为隐秘之事或隐秘之处。见上文诗篇 27:5,32:7,61:5(4),91:1 的注释。盾牌是表示保护的一个惯用比喻。见上文诗篇 3:4(3),7:11(10),18:3, 31(2, 30)的注释。

115. 离开我吧,作恶的人,我必遵守神的诫命。 上半节借自诗篇 6:9(8)。二处的意思似乎都是:他并不惧怕他们的仇恨。此处所给的理由,乃是因为他已定意遵行神的旨意,因此确知必蒙他保护。

116. 求你照你的应许扶持我,使我存活,不叫我因所盼望的羞愧。 应许,字面作所说的话,即你所已说的,与第 82 节同。使我存活也可译作我就必存活,或意译为使我得以存活。参上文第 17 节。因我的盼望,字面作从我的盼望而出,有人取其褫夺之义,解为离开、被剥夺、没有我的盼望,即没有使它得着应验。因所盼望的羞愧不如在我的盼望中蒙羞,即我的期望落空、失望,那样完全地传出原意。

117. 扶持我,我就必得救,我也要常常看重你的律例。前一个动词与第 116 节开头的那个几乎同义,也就是上文诗篇 20:3 (2)、41:4 (3)、94:18、104:15 所用的那个词。我就必得救,或作愿我得救,或作使我得救,与前一节完全一样。此处以严格的将来时之义为佳,因为这个动词不像前一处那样前后都有祷词相夹。看重,即顾念、留意,以之为我行事的准则。这个动词与介词的搭配,与出埃及记 5:9 相同。

118. 你轻看一切(那些)偏离你律例的,因为虚谎(乃是)他们的诡诈。 他们不但是被厌弃的对象,更是被藐视的对象,因为他们在图谋欺骗别人的时候,所欺骗的正是自己。他们对别人的欺骗,于他们自己乃是虚谎。

119. (如)渣滓,你使地上一切的恶人止息;因此我爱你的法度。 神审判所具的洁净之效,本身就是以之为乐的理由。前一分句中的动词,其本义见于诗篇 8:3 (2),又用于逾越节时除净酵(出埃及记 12:15),以及除灭野兽(利未记 26:6)。

120. 我的肉身因惧怕你而战栗,你的审判使我惊惧。希伯来文中的第一个动词仅见于此处,但人所公认,它指的是恐惧所生的某种身体反应,如发抖、战栗,或肌肤不由自主的悚然。末句中的惧怕,未能充分传达希伯来成语的意思;该成语所指的并非对尚属将来或不在眼前之事的单纯忧惧,乃是面对当下实在临到之事的惊恐。审判一词取其通常的广义,但此处特指神刑罚性的察看。第十五节诗段至此结束;与前一诗段一样,其中每一节都各有不同的起首字。

121. 我行公平公义;不要将我撇给欺压我的人。 头一个动词是过去时,意即我已经行了、如今仍行。行公平, 并非取其受限的或法庭上的意思,即以司法手段纠正不义,而是取其宽泛的意思,即施行公义、使之见诸实行。

122. 求你为你仆人作保得好处;不容骄傲人欺压我。 首个动词的意义与结构,与创世记 43:9、44:32 中完全相同。参约伯记 17:3,并见我在以赛亚书 38:14 的注释。它的意思不仅是接我于你的保护之下,乃是为我作担保,站在我与那些或凭任何借口、甚至凭律法上的权利而要欺压我的人之间。得好处,即为我的好处,为我的安全或拯救。参申命记 6:24、10:13、30:9。马所拉注明,本节是全篇中唯一不见「神的话语」或与之相当之说法的一节。

123. 我的眼睛因你的救恩而衰残,因你公义的话语而衰残。第一分句可与第 82 节相比较。你公义的话语,即你那公义的话语、你那公义之言,是那不能说谎的公义之神所作的应许。

124. 求你照你的慈爱待你的仆人,将你的律例教训我。起首数语严格而言意为与你的仆人行事,这或许是向他行善的省略,或作以恩慈待他,如第 65 节。参看上文诗篇 109:21。

125. 你的仆人(是)我;使我明白,叫我知道你的法度。「你的仆人」在第 122 节及别处并非仅仅是「我」的迂回说法,这从本节前半句可以看出,因为在那里它构成了命题的谓语。在后半句中,我们所面对的结构选择与第 116、117 节相同:叫我知道,或(那时)我就知道,或使我可以知道,这几种讲法彼此相涵,意思归于一致。

126. (这是)耶和华行事的时候了——他们废了你的律法。 这样绝对地使用行(do),不带宾语,或任凭上下文去补出宾语,乃是希伯来文所特有的惯用语。参看上文诗篇 22 (21) 的注释。此处我们可以照第 121 节补出公义(参第 84 节);或更含糊地补出一切当行之事;或更加含糊地作是行(某事)的时候了,即当有所行动——这与通行译本(作工的时候)的意思大体相同。若照希伯来文的词序,意思似乎当作是为耶和华行(某事)的时候了,即当由他的子民去行。但末句既是直接向神陈说,加之整段上下文的语气,更可能是在此恳求神自己有所行动,为他被人废弃的律法伸张。末句的动词应作泛指解;他们,即泛指世人,或特指恶人。此句可与以赛亚书 24:5 比较。

127. 因此我爱你的诫命,(过于)金子,也(过于)精金。首词所指的不是紧接其前的那一节,而是前面关于神诫命之美善的全段描述。末句的比较,与第 103 节中的比较一样,乃是取自诗篇 19:11(10)。

128. 所以一切(你的)诫命(关乎)一切(事),我都以为正直;一切虚谎的道路,我都恨恶。这里的所以与前一节中的那个并列,当照同样的方式解释。两处大概都是因为此处的字母顺序要求以 ayin(עַיִן,希伯来文第十六个字母)起首。诫命自然是指神的诫命,正如第 49 节中的话语指他的话。此处的句法与我们的语言习惯极为扞格,断不易移译。这几个字的字面意义是一切的一切诫命,有些人理解为各样的,如第 14 节及诗篇 118:10。但另一些人否认一切有此义,即便在所引的经文中也不然,而将此处解作关乎一切,即关乎一切事。如此,这一句便是在责斥人对神的诸般诫命妄加偏私的分别,而这或许正是末句所特指的虚谎的道路。参马太福音 5:17-19。上半句中的动词在别处总是作「使之正直」、「直行」或「正确引导」解;但最好的解经者一致认为,此处当作「以为正直」或「嘉许」解。值得留意的是,在以上这几点上,英文圣经似乎都把这一难句的真义译了出来。末句可与第 104 节相比较。在此处结束的第十六段中,有两节以(עַל־כֵּן)所以起首,有两节以动词(עשה)行的不同形式起首。

129. 奇妙(的是)你的法度;所以我的心谨守它们。希伯来文首词是诗篇 77:12, 15(11, 14)、78:12、88:11(10)中那个词的复数形式,本义是奇事,即道德卓越上的神迹或奇迹。我的心,不单是「我」,乃是我连同我全部的心或魂。

130. 你话语的开启发出亮光,使愚蒙人通达。通行译本所用的头一个词(entrance,入门)并不准确;此处所给的译法虽然精确,却不免含糊。这一分句并非指读经者以手翻开书卷,乃是指神的光照将其真义向那本性无从辨识的心灵作属灵的开启。至于译作愚蒙人的那个词在圣经中的用法,见前面诗篇 19:8 (7)、116:6 的注释。

131. 我的口我张开而喘息,因为我渴慕你的诫命。第一个动词通常意为张口或打呵欠,但这两个词在英文里是不及物动词,不能直接与名词连用。关于下一个动词的含义,见前面诗篇 56:2, 3(1, 2)、57:4(3)的解释。二者都是以比喻的方式表达第三个动词所直接传达的意思;该动词别处未见,但与第 40、174 节中那个意义相同的动词仅有一个字母之差,而后者同样为本篇诗所特有。

132. 求你转向我,恩待我,照着(那)应得于爱你名之人的。第一个动词的意思不是归回或回来,而是从原先目光所背向的对象转过身来,朝向它。参看上文诗篇 102:18 (17)。施恩或怜悯,向我施恩,或恩待我。照着……所应得的,或按照……的权利,那些爱……的人。此处的希伯来词(משפט)带有拉丁文 jus(权利、当得之分)的意味,正如诗篇 81:5 (4)。关于爱你名的人之义,参看上文诗篇 5:12 (11)。

133. 求你用你的话使我的脚步稳固,不容任何罪孽辖制我。 使……稳固,即使之坚定,使我行走安稳。参看前面诗篇 40:3 (2) 的解释。用你的话或你的言语,即你所说过的,即藉着你应许的成就。末句看似是为抵挡他自身败坏之权势而发的祷告;但这个希伯来名词常用来指人与人之间彼此的不义,加上下一节的措辞,似乎表明这里同样是求脱离欺压的祷告。本句中的动词,尼希米记 5:15 用以指归回的犹太人所受的欺压。阿拉伯文中同形的动词,正是王号苏丹(Sultan)一词的字根。

134. 救赎我脱离人的欺压,我就必谨守你的训词。这两节经文格外切合犹太人在归回之时所遭遇的试炼与试探。末一动词的形式表示强烈的愿望与决心。

135. 求你使你的脸光照你的仆人,并将你的律例教训我。上半节的祈求,与诗篇 80 篇中反复出现的叠句(4, 8, 20 节)相同。你的仆人,即身为你仆人的我;故此下文立刻又回到第一人称。

136. 我的眼流下水河,因为(那)他们不遵守你的律法。在希伯来文的前一分句中,眼是动词的主语,而非宾语。参看相同或相近的惯用结构,耶利米书 9:17,13:17,耶利米哀歌 1:16,3:48,以西结书 7:17。末一分句中的介词当与省略的关系词连读,意为因为那、既然、由于。完整的词组见于上文第 49 节。他们不,即泛指的人,别人。第十七节诗段至此结束,其中各节均以不同的希伯来文词开头。

137. 公义的(是)你,耶和华啊,并且正直是你的审判。英文译本与古译本都把第二个形容词与审判相联,尽管二者在数上并不相合。若把(יָשָׁר)正直当作中性形容词或名词,如诗篇 111:8 那样,这种处理尚可辩护。但更简单、也更合乎惯用法的,是把这个称谓归于神自己,如申命记 32:4,并将你的审判解作一种副词性或限定性的词组——这在希伯来文中极为常见,但在我们的语法里则须加入一个介词,作正直的(在或就)你的审判(而言)。

138. 你已命定公义你的法度,与信实—极其。 这又是一种省略的结构,与我们的语文习惯全然不合。有些人以补出为或成为:来解决——你已命定你的法度为(或成为)公义,即使它们成为公义的。然而更简明、也更合乎前一节句法的办法,是补出以或用:你已(以)公义命定你的法度……。那甚或极其可以单属于信实,也可以属于整个命题。提到信实,表明神的应许之意已包含在他的法度之中。此节可与第 86 节并诗篇 93:5 相比较。

139. 我的热心消灭我,因我的敌人忘记你的话。这两个动词严格说来是已消灭了、已忘记了,但并不排除现在的意思,尽管若按字面译成英文似乎会有此嫌。热心,即对神的权柄与尊荣所存的妒忌之情。参上文诗篇 69:10(9)的注释。希伯来文的第一个动词见于上文诗篇 88:17(16)。后一分句说出他发此妒忌之心的缘由或机缘。敌人,即逼迫者或欺压者。你的话,兼指你向我所作的应许,与你向他们所下的命令。

140. 纯净(是)你的话——极其(纯净),你的仆人爱它。「纯净」,字面意思是炼净的、试验过的、察验过的、精炼的,如同贵重的金属。参看前面诗篇 18:31(30)。言语,如本篇他处一样,与话交替使用,含义同样宽广。你的仆人,即我身为你的仆人,并且因我是你的仆人。爱,且久已爱之。

141. 微小(是)我,又被藐视,(但)你的训词我却不忘记。 无论人藐视我是出于骄傲,还是藐视得有理,我仍可自称有一样与他们不同之处,就是我不像那些藐视我的人,竟忘了神的诫命。这些话用在以色列全体身上,尤其贴切,正是归回之时的光景。

142. 你的公义(是)永远的正义,你的律法(是)真理。正义在此用作名词,为的是像希伯来文那样在英文中变换措辞,因原文用了两个同源的形式 צדקה 与 צדק。第一分句可参诗篇 103:17, 111:3。此处的意思是:神的公正并非反复无常、变动不居的——人或会从他百姓所受的苦难推出那样的结论——乃是不改变的,且是直到永远。你的律法,无论就其诫命还是就其应许而言,都是真实的,乃是真理本身。

143. 患难与愁苦临到(或临到了)我;你的诫命(是)我的喜乐。即便在受苦之中,你的诫命不单安慰我,更使我喜乐。临到,字面作寻见,如诗篇 116:8。喜乐,字面作诸般喜乐,是一切别种欢愉的替代。参看上文第 24 节。

144. 正直(乃)你的法度,直到永远;求你使我明白,我就必活。正直,即公义,是第 142 节所用两个名词中的第二个。使我明白(它们),即这些你的法度。并且(那时)我就必活,其中既含求使我活,也含使我得以活之意。参上文第 17、116 节。本节段中有三节以字根 צדק 的派生词起首。

145. 我呼求(你)用全心——求你应允我,耶和华——你的律例我必遵守。 我已带着切感其必需之心呼求你的恩眷;求你照我所求的赐给我,我也定意要遵守你的律例。

146. 我呼求你——求你救我——我就必谨守你的法度。前一节中隐含的代词,在此处明白地表出。末一个动词的加长形式带有强调或加重的语气。我必谨守你的法度,即顺从你的训词、相信你的应许。

147. 我来到(你)面前,在(清晨)的微光中,我向(你)呼求;因我等候你的话语。第一个动词的意思与诗篇 95:2 相同。参诗篇 88:14(13)。清早祈祷表明恳切的渴慕。这里所说的微光是指清晨的微光,如撒母耳记上 30:17、约伯记 7:4。第二个动词意为呼求帮助。它的加长形式在表「说」的动词中颇为常见,有些文法家认为它表示朝着所对之人的运动或指向,正如名词上表处所或方向的 ה。参士师记 6:10、撒母耳记上 28:15、尼希米记 5:7,13:11, 17, 21、但以理书 9:4。

148. 我的眼睛赶在夜更之先,为要默想你的应许。在既定的守夜时辰之前,他已醒来,预备好作虔敬的默想。为要默想,即使我可以沉思默想。参看上文第 62 节的注释,并比较诗篇 63:7(6)、77:5(4),耶利米哀歌 2:19。

149. 求你照你的慈爱听我的声音;耶和华啊,照你的典章使我存活。即照着附于你诫命之上的那些应许。

150. 追逐恶行的人临近了;他们却远离你的律法。追逐,即热切地图谋与尝试。恶行,指存心害人的毒计,如诗篇 26:10 所用。末句中在远与近二词上略带双关,仿佛他说:他们越是近于加害我,就越是远于顺从你。

151. 近(的是)你,耶和华,你一切的诫命都是真理。 可以说,这里的 lusus verborum(文字游戏)仍在延续。正如他们临近是要加害,你临近却是要施拯救;并且你向遵行你旨意之人所应许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本身就是真理。

152. 我从你的法度中早已知道(这法度)自己,就是你已将它们立定,直到永远。希伯来文中的第一个词是一个名词作副词用,如诗篇 55:20(19)。律法的诸般训诲自称为永远的。见出埃及记 27:21,28:43,36:21,利未记 3:17,6:11,7:36,民数记 10:8。本节结束第十九节诗段,其中各节的起首词有两个出于 קרא,两个出于 קרב,三个出于 קדם。

153. 看我的苦难,搭救我;因为你的律法我不忘记。前一句祈求,用的是同样的字眼,已见于上文,诗篇 9:14 (13)。第一个动词原意是使之脱出、使之解困。我不忘记,也含「我未曾忘记」之意,这两重意思在希伯来读者心中必然同时浮现。

154. 争我的争讼,救赎我;照你的话,使我活。第一分句可比照诗篇 43:1,69:19(18)。照,按照,以应验,你的言语,即你所说过的,你的应许。参看上文第 41 节。

155. 远离恶人的,(是)救恩:因为你的律例他们不寻求。希伯来文的第一个词是一个阳性形容词,与阴性的 救恩,在性上并不规则相合,乃是当作中性来理解,意即某种遥远之物,正如第 72 节的首词意为一件好物。不寻求,也未曾寻求过,即不愿去认识、也不愿去遵行你的旨意。参看上文第 45 节。

156. 许多(或繁多的是)你的怜悯,耶和华啊,照你的典章将我救活。 在此上下文中,首词意为许多,而非大,这从下一节看来是清楚的。照你的典章,与第 149 节同。

157. 众多(是)我的逼迫者与压制者;但我未偏离你的法度。 第二个名词常被译作敌人,如第 139 节;但此处或可取其本义,与前一个词的意思相近。我未偏离,即并未偏离、背离、转离。

158. 我看见奸诈之人就厌恶——(那些)不遵守你话语的人。 恶人被称作背叛者,因他们背叛神——他们正当的君王,正如诗篇 25:8 所说。前一个动词是诗篇 95:10 中那动词的反身形式,我使自己厌恶(或憎恶)自己。 通行译本把这关系代词译作「因为」,所传达的意思虽为原文所含,却非原文所明言。这里无须偏离代词的严格含义。看见,也曾看见;遵守,也曾遵守。

159. 看我何等爱你的训词,耶和华啊;照你的慈爱将我救活。看我何等,字面作看哪我是,这与说你看见我是相当,

160. 你话语的头(是)真理,并且直到永远(是)你公义的每一判语。头一词,有人解作总和,有人则视之与诗篇 111:10 中的同源形式(ראשית)同义。你公义的每一判语,即你一切公义判语中的每一个。第二十小节中有三节以动词(ראה)看的某种形式开头。

161. 首领无故逼迫我——而在你的话语面前我的心敬畏。两个希伯来动词都是过去时。第一个动词与其英文对应词一样,本义是跟随、追赶,但通常用于敌意的含义。无故对应于一个希伯来词(חִנָּם),是与名词(חֵן)恩惠相关的副词,正如拉丁文中 gratis(白白地)之于 gratia(恩惠)。所以在现代英语中,此处的意思可以用一个词 gratuitously(白白地)来表达。在你的话语面前,字面意思是从它们,即因为它们或由于它们。最后一个动词在希伯来文中并非被动态,而是(יָרֵא)惧怕的一个较不常用的同义词,英文诸译本将其正确地意译为(心存敬畏)。马所拉读法作单数的你的话,但与其他大多数情形一样,最好的校勘家如今都更倾向于正文中的读法。

162. 欢喜(着)(我)因你的话语,像(一个)寻得许多掳物的(人)。这分词表示持续不断、习以为常的欢喜。你的话语,即你所说的,你的律法连同随之而来的应许。

163. 虚谎我恨恶憎厌;你的律法我喜爱。恨恶,且素来恨恶;喜爱,且素来喜爱。虚谎或说谎,与第 29 节同。第二个动词所取的,正是上文第 147 节、158 节出现过的那种增音强调形式。

164. 我一天七次赞美你,为了你公义的审判。 「七次」是表示「屡次」或「反复」的一种谚语式惯用语。此处用这一说法,并非出于教会定时祷告的制度,反倒是那制度的由来。参看上文诗篇 55:18 (17) 的注释。赞美你,并且素来习于如此行。末句可与第 160 节比较。

165. (有)大平安归与爱你律法的人,并且在他们没有绊脚石。平安,与那与犯罪之途不可分离的不安相对。绊脚石是圣经中常见的比喻,指招致不信或犯罪的缘由。此处的意思是:抵挡试探最好的保守,乃是爱慕神的诫命。公祷书译本(他们不因此受冒犯)与英文圣经正文的译法(没有什么能冒犯他们),在今日读者听来所传达的意思,与本意大不相同。后者甚至似乎与第 53、168 节直接相抵。正确的意思,在通行译本的旁注中倒是表达得明白可解。

166. 耶和华啊,我仰望你的救恩,你的诫命我遵行。我仰望,且已仰望;我遵行,且已遵行。在此期间,当我期待你的救恩之时,我谨守奉行你的旨意。

167. 我的心遵守你的法度,我也甚是(或极其)爱它们。我遵守它们,在规范自己行为时对它们格外留心,不是仅以外表的相合,乃是出于、或以我的心灵去遵守,因为我甚是爱它们。

168. 我遵守你的训词和你的法度,因我一切的道路都在你面前。 他并不自诩是出于一种排除了一切敬畏的爱,所要排除的不过是奴仆式的惧怕罢了。他敬畏神的全知,既因惧怕神的不悦而顺从他的训词,也因对律法本身的眷恋而顺从。我的道路,即我的行事途径、生活方式、举止行为。在你面前,即向神无误的鉴察敞开,并伏在他的审判之下。这一节段中有两节以动词(שָׁמַר)遵守或持守的形式起首。还值得注意的是,שׂ 与 שׁ 在此被当作同一个字母看待,本段有三节以前者起首,即头两节和第六节。

169. 耶和华啊,愿我的呼求临近到你面前;照你的话使我明白。前一个名词指强烈情感的有声流露,或悲或喜皆然。参看上文,诗篇 17:1、30:6 (5)。临近到你面前,不只是近得可以被听见,而是进入你的同在,使那发声之人得以被看见。照你的话,即你的诫命——它要求人明白你的旨意,以及你的应许——它使人确能明白你的旨意。参看上文第 25、65、107 节,并比较申命记 30:6。

170. 求你让我的恳求达到你面前;照你的应许,释放我(或搭救我)。第一个名词按其字源,指的是求恩惠或求怜悯的祷告。参看上文诗篇 6:10(9)、55:2(1)。在本节与前一节中,求脱离外患的祈求,是附加于、并且可以说是从属于求恩典以遵行神旨意的祈求之后。同样的关联也可见于诗篇 90:11-17。

171. 我的嘴唇要涌流赞美;因为你必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头一个动词的意思是使之涌出、使之流溢,与诗篇 19:3 (2)、78:2 中的那个动词相同。此处所指的是热切的、丰盈的、不止息的赞美。末句表达了对那福分的笃定期待,就是全篇中屡次再三恳切求取的福分。他仿佛是说:如今我的嘴唇要发出赞美了,因为我所祈求的即将临到;你必定要将你的律例教训我。译作在你教训了我之后(或你将教训我时)则欠准确,也欠有力,而且其意实已含在前一种译法之内。

172. 愿我的舌头回应你的话语——说你一切的诫命都是正直的。 这个通常意为应允祷告的动词(参上文第 26、145 节),在此处的意思是以赞美与顺服的言语回应一条诫命或一个应许。参第 42 节。无需把这动词的祈愿形式当作诗歌的破格来处理。严格的词义与下一节的祈求甚为相合。此处所求的,正是有机会如此颂赞神。既然末句似乎并未为首句的祈求提出什么切题的理由,便不妨把它看作那回应本身。愿我的舌头回应你一切的要求,说你一切的诫命都是正直的,或说都是公义本身,如第 142、144 节。

173. 愿你的手(近前)来帮助我;因我选择你的训词。 本译文中所补的那个词于文意并非必需,乃是为保留原文的结构而加入的,原文作要来帮助我,即作我的帮助,或径直说帮助我。末句所给的理由是:既然他自愿拣选神的旨意作自己行事的准则,他也就因此弃绝了一切别的庇护。希伯来文的动词是过去时;我选择,并且早已选择了。

174. 我渴慕你的救恩,耶和华啊,你的律法(是)我的喜乐。我渴慕,且一直渴慕。前一分句可比较第 40、81、131 节;后一分句可比较第 24、77、92 节。

175. 愿我的魂存活并赞美你;愿你的判断帮助我。本节在结尾处总括了全篇的祈求。拯救我,并由此使我有因由赞美你,为着我从律法的应许与诫命中所得的福分。愿我的魂存活,因为正是它处在危险之中。判断,与第 149、156 节同。

176. 我漂流如亡羊——寻找你的仆人——因为你的诫命我不忘记。英文诸译本对前半句的译法(我 已走迷了路),虽严守原文的形式,却似乎把罪当作了首要的意念;罪固然包含在内,但只是那直接所指之事的起因,即那以迷失无助之羊的漂流所表明的苦境。参耶利米书 50:6。寻找你的仆人,求你把这仍是你仆人的人从这悲惨光景中救出;他身为仆人,纵在最苦的患难之中,仍记念你的诫命。前一节既总括了全篇的祈求,本节的前半句便总括了全篇的哀诉,末半句总括了全篇的表白,二者由那简短的祷告(寻找你的仆人)如同一个环扣连接起来。过去时直到末了仍占优势,足见全篇是何等深地建基于实在的、已往的经历之上。在这末一节诗段中,唯一重复出现的起首词是 (תהי),即那表存在的动词。

译于 2026-10-10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