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全集中最短的一篇,显然并无独立的性质,甚至没有自身独立的意义,而是为一篇更长的作品所拟的合唱或颂赞。若设想它起初是针对紧接其前的那一篇诗、或那一组三联诗而作,用以达成刚才所说的目的,其所处的位置便足以得到解释;至于它何以被单独写出、自成一篇,则或许是因为有时要把它用在别的连结之中,既存此意,自然就会让它保持可移动的状态,正如我们现今诗本中的颂赞词一般——主领聚会之人可以斟酌,把它接在任何一篇诗篇或圣诗之后。
1. 你们一切国民哪,当赞美耶和华;你们一切万民哪,当称颂他。 末一个词与创世记 25:16、民数记 25:15 中的复数形式不同,无疑属于较晚期的希伯来文。此处如同诗篇 47:2(1)、66:8、98:4 一样,全地都被邀请来赞美神,因他向以色列所施的恩惠。
2. 因为他的慈爱向我们大有能力,耶和华的信实(存)到永远。哈利路亚!句首的动词不仅是「为大」的意思,更是「刚强」或「有力」的意思。参看上文诗篇 103:11 的注释。介词向我们含有庇护之意;若译作临到我们,则含有恩惠自上而降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