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第 112 篇

对照其他注释

这是又一篇性质完全相同的字母诗,与前一篇相合,连节数以及每节中的分句数目都彼此一致。这种形式上的吻合显出两篇作品之间的紧密关联,并使人极有理由相信,它们不但出于同一时代,而且出于同一作者,原是要构成一个连贯系列或体系中的若干部分。本篇所起之处,正是前一篇所止之处,即从敬畏神而来的福乐说起(第 1 节),随后分若干项目逐一述说这福乐所带来的蒙福果效(第 2-9 节),末了再与不敬虔之人的结局相对照(第 10 节)。

1. 有福的,那敬畏耶和华的人,大大喜悦他诫命的。 此处不但与前一篇的结尾有明显的关联,而且在其上有明显的推进,是思想的递进。前篇既宣告敬畏耶和华是一切真智慧的根本,此处便宣告它是一切真幸福的泉源。第二分句界定了第一分句的含义,表明那里所说的敬畏,乃是一种与欣然顺服神旨意相合、或毋宁说必然包含这种顺服的敬畏,由此全然排除了那单纯奴仆式的惧怕,因为这种惧怕与如此的心性是不相容的。

2. 他的后裔必在地上强盛;正直人的族类必蒙福。 头一句借自创世记 10:8,凡希伯来读者一读便会想起宁录那样的勇士,以及其余的古代英雄。然而,一个关于个人英勇的应许,恐怕别无类例,尤其是只应许给儿子,却把父亲排除在外。要避开这一反常,惟有假定——这假定本身也颇为可取——此处所描绘的理想人物代表着蒙拣选的百姓,即另一分句中的正直人,他们世代相承,可望一代胜过一代地显出英勇卓绝。

3. 财宝与资产(在)他家中,他的公义存到永远。不但在他的住处,也在他的家族之中,以致他的财富或亨通,正如他的公义一样,也可说是存到永远;即他被承认、被接纳为义人,他的称义。存立,字面是(是)站立着,与诗篇 111:3 论到神自己时所用的,是同一个词。此外,至少在形式上,公义之神的威严与尊荣与义人的财宝与资产之间,也有一种类比。

4. 黑暗中有光向正直人升起——有恩惠,有怜悯,又公义。前一分句中的比喻是自然而常见的,表示从深重的患难中得释放。参看上文诗篇 97:11 的注释。在末一分句里,我们又见到一个奇特的例子:前一篇中用在神身上的词,在本篇里被照样搬来用在人身上。本分句中头两个形容词,上文诗篇 111:4 已经用过。其中所含的原则,或许与路加福音 6:36 相同:「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参马太福音 5:48。在这两个形容词之外,又加上公义一词,取其广义,把前两者都包括在内。这句话的结构不寻常,也不易断定;但最可能的是,第二分句与前一分句的关系,正如第 1 节中那样;就是说,它限定并界说了正直人这一泛称,把它局限于具备随后三个形容词所表之品格的人。单复数的交替在此是常见的,因为那单数指的是一个理想的个体,其中包含了许多实际的个人。

5. 有福的是那施恩借贷的人;他必以公义维持他的事务。希伯来原文的第一个词意为善的,在此所描述的不是品格而是境况,指好的际遇。以赛亚书 3:10 与耶利米书 44:17 都在同样的意义上使用此词。通行译本作善人,是希伯来文的词序所不容许的。借贷,并非作为一桩理财或经商之举,乃是作为一种慈善的行为,即借给穷人。末句的动词严格说来是供养或维持的意思,尤指以食物供养。参上文诗篇 55:23(22)的注释。这里用来指一个人对自己一切利益的掌管与料理。事务,字面作言语,但取其较广之义,即言语所指的东西,也就是事物、事务,在此义上有时用于指讼案或法律上的诉讼。末一词通常译作审判,其义并非英文诸译本所给出的明辨,而是实际的公义、正直的行事。他以公正慷慨的态度对待他人的利益,便最能保全自己的利益。

6. 因为他直到永远必不动摇;直到永远的记念他必为义。 这「因为」给出了称他为有福的理由。动摇,即从他兴盛的境况中动摇,或从他作为义人的地位上动摇。英文诸译本对末句的解法(义人必永远被记念)在语法上是通的,意思也好;但晚近的释经者更取另一种解法,使直到永远的记念与直到永远同义。只要他还被人记念,他就必被记念为一个义人。这一解法的长处,在于使平行体更为工整。

7. 从凶恶的音信他必不惧怕;他的心坚定,信靠耶和华。希伯来文首名词是单数,本为被动分词,意即所听见的,在此绝对地用作名词,指所听见之事,即风声、传闻、消息或音信。通行译本(他必不因凶恶的音信惧怕)似乎把这否定限于对噩耗的单纯忧惧或预料,而原文的说法则兼括——实则更确切地是指——在凶恶的音信传来之时的惊惶。坚定的心既否定反复无常,也否定怯懦。参看上文诗篇 51:12(10)、57:8(7)、108:1 的注释。希伯来文在此不用主动分词信靠,而用被动的被信靠,与诗篇 103:14 中的用法相类。

8. 坚定,(是)他的心,他必不惧怕,直到他看见他的仇敌(而夸胜)。头一个词又是从前一篇借来的说法,却用在全然不同的地方。参诗篇 111:8,那里这同一分词的复数形式是用在神的诫命上。末句的结构乃是动词看与介词在连用的那种惯用语,通常指带着强烈情感而看,尤其是带着喜乐或夸胜而看。参上文诗篇 50:23,54:9(7)的注释。直到并不含意说他到那时便要惧怕,乃是说到那时就再无惧怕的由头了。参上文诗篇 110:1 的注释。

9. 他施散,他周济穷人,他的公义存到永远,他的角必带着尊荣高举。 第一个动词所指的是慷慨无吝的施与,如箴言 11:34 中那样。此事在这里被举出,并非作为他为义的原因,而是作为其结果,因而也就是他为义的凭据。下一句与第 3 节末句相同。末句可参诗篇 75:5(4)、89:18(17)。

10. 恶人必看见而忧忿;他必咬牙切齿,并且消融;恶人的心愿必要灭亡。 他必看见,却不是带着得胜或欢喜,像第 8 节里的义人那样。译作忧忿的那个词兼有忧伤与恼怒二义,英文中没有确切的对应词。见上文,诗篇 6:8(7)、10:14、31:10(9)的注释。咬牙切齿,是无能为力的恶毒之强烈表达。见上文,诗篇 35:16、37:12 的注释。消融,字面作被融化,即衰残或朽坏。见上文,诗篇 22:15(14)、68:3(2)的注释。恶人的心愿就是他盼望看见义人灭亡。比较箴言 10:24, 28,约伯记 8:13,以及与此相反的、向谦卑人所作的应许,诗篇 9:19(18)。

译于 2026-10-10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