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第 109 篇

对照其他注释

本篇分为三部分:对那些毁谤、恶毒之仇敌的控诉,第 1-5 节;求神刑罚这等人的祷告,第 6-20 节;以及受苦者为自己求拯救的祷告,并许愿称谢,第 21-31 节。按照前面屡次提及的那一说法,本篇是大卫三联诗中的第二篇。参见上文诗篇 108 篇的论述。本篇有两点格外引人注目:其一,它包含了所谓诗篇中的咒诅之辞最触目的例证;其二,它曾被以最明确的方式应用于我们救主因犹大的奸恶所受的苦难,以及犹大本人可悲的结局。这两个特点之间的关联,或许比乍看之下要紧密得多。对于第一点,最好的解答恐怕正出自第二点,或至少出自这样一个假设:诗人在圣灵的引导之下,把促成本篇写作的以色列的苦难,看作弥赛亚因犹大(他代表着犹大支派)的奸恶而受苦难的一个历史预表;本于这一眼光,他以比论及寻常罪犯时所会使用、或在别处所曾使用的更为强烈的言辞,表达他对此罪的憎恶,并甘心服于刑罚的公义。

1. 交与伶长。大卫的。诗一首。我所赞美的神啊,求你不要静默。 此处的题注格外必要,否则这篇诗便可能被看作仅仅是强烈个人情感的宣泄。参上文诗篇 51:1 的注释。我所赞美的神,即我赞美的对象,是我所喜悦赞美的、素来赞美的,或我有理由赞美的那一位。不要静默不单指不要拒绝应允我,乃是说:在我仇敌的恐吓与辱骂之中,也求你使你的声音被人听见。参上文诗篇 28:1、35:22、39:13(12)的注释。

2. 因为恶人的口和诡诈的口向我张开了;他们用虚谎的舌头攻击我说话。 参诗篇 35:11,55:4(3)。头一个动词的主语是他的仇敌,而不是前面的那些名词,因为译作张开的这个动词在别处总是主动的。攻击我,字面作与我同在,意思是他们当面诬告他,这一情形在基督身上得了显著的应验。见马太福音 26:59。

3. 又用怨恨的言语围绕我,并且无故地攻击我。参看前文诗篇 35:20,36:4(3)。

4. 他们以与我为敌,报答我的爱——而我(乃是)祷告。希伯来文的头一个词严格说来意为代替或作为……的回报。末尾这个罕见的说法只能解作:我浑身是祷告,我除祷告之外别无所为。有人理解为:我温顺地承受他们的逼迫,不因他们的谗谤与侮慢而中断我的敬虔功课。但既然整段上下文所描写的并非受苦者的举止,而是其仇敌的举止,更可取的意思便是:我被迫不住地祷告,求蒙保护脱离他们,求得拯救离开他们。

5. 他们将恶加于我身上以代替善,将恨加于我身上以代替爱。 第一个动词字面意思是他们安放或放置。以代替他们所亏欠我的善与爱,或是回报我对他们的恩慈与爱,如第 4 节。

6. 求你立一个恶人管辖他,使一个敌对者站在他的右手边。希伯来文中的第一个动词意为立某人掌权或管理另一人。参创世记 39:5,41:34,民数记 1:50,并比较利未记 26:16,耶利米书 15:3。恶人与敌对者(撒但),在此虽用作泛称或普通名词,却正是后期经卷中用以指称那恶者或魔鬼的词。参约伯记 1:6,2:1,历代志上 21:1,撒迦利亚书 3:1, 2。在最后所引之处,他也是站在罪人的右边控告他。本节中数的变换,按惯例原可解释为纯粹的形式差异,即单数所指的那个理想人物,实为复数所指的整类人的典型与代表。但在此处这一变换始终如一地贯彻到底,倒更支持这样的结论:所指的是一个真实的个人,诗人从压迫他的那一群乌合之众转向此人。类似的转换,见上文诗篇 55:13 (12) 的注释。

7. 当他受审时,他必被定为有罪而出;并且他的祷告必是为罪。第二个动词的将来时意义,取决于第三个动词的形式——它并未截短,不像第 12、13 节那样。当他受审时,字面是,在他被审之时。下一短语只是说他必被定罪;末句则是说,连他求怜悯的祷告也要算为一桩新的罪过——这是对极端严厉的审判与毫不通融的公义的有力描写。

8. 愿他的年日稀少——他的职任愿别人取去。译作职任的那个词,是第 6 节开首那个动词的旁支派生词,意为委任、职守。这个说法使得此处所指的是一个真实的个人更显可能,因为持有职守或职位一事,不可能是全体恶毒仇敌所共有的。七十士译本作 ἐπισκοπήν,(监督、督理之职),恰与第 6 节中那希伯来动词的意思相应。这一译法为使徒行传 1:20 所沿用;在那里,彼得明言引用我们眼前这一节,称之为「写在诗篇上」的话,并应用在加略人犹大身上。

9. 愿他的儿女作孤儿,他的妻子作寡妇。此处他从罪犯本人转到那些倚靠他之人的苦难,参出埃及记 20:5。

10. 愿他的众子漂流——漂流——并乞讨,又寻求(食物)从(他们)荒废的居所中。第一个动词那富于强调的重复,在英文圣经中是以意译表达的:愿他的儿女不断漂泊流离。末一分句极其生动,刻画出他们从自己居所的废墟之间爬将出来,四处觅食的景象。

11. 愿债主罗网他一切所有的,愿外人掠夺(他劳碌)所得的。头一个名词本义是放债的人,但在用法上带有苛刻债主、勒索者的附带含义。那动词的意思是为……设下网罗,如诗篇 38:19(12)。外人,即不是他本族的继承人,不是他家中的人。参申命记 25:5。

12. 愿无一人向他施怜悯,也愿无一人向他的孤儿显恩惠。译作施的动词,字面意思是拉出、延长,既可用于敌意之情的持续,也可用于友爱之情的持续。参看上文,诗篇 28:3,36:11(10),85:6(5)。显恩惠,即施行怜悯,与诗篇 37:21 同。

13. 愿他的后裔被剪除;在下一代,愿他们的名被涂抹。译作「后裔」的那个词严格说来意为将来、后段或末后。参上文诗篇 37:37, 38。被剪除,字面作「为着剪除」。下一代或后来的世代,与诗篇 48:14(13)同。复数代词他们的指集合名词后裔。

14. 愿他列祖的罪孽被耶和华记念,他母亲的罪不被涂抹。 这或许是本篇中最可畏的咒诅,因为它把犯罪的后果不只推及儿女——儿女承受父辈的后果,本是情理中可以想见的——竟推及父母。然而不可忘记,在一切这类情形中,受牵连者本身的罪责乃是前提,并非从他们与主犯的关系推论而来。被耶和华记念(字面作向耶和华),这或许意为被带到他的记念之前,由他人提起而使他想起,或许正是由前面提到的那控告者提起。

15. 愿它们常在耶和华面前,愿他从地上剪除他们的记念。前一分句的主语,是上一节所提的罪愆与罪恶。在耶和华面前,即在他眼中,作他留意的对象。参看上文诗篇 90:8。末一分句可比较诗篇 9:7(6)、34:17(16)。

16. 因为他不记念施行怜悯,反逼迫困苦穷乏的人,并心中伤痛的人,要把(他)杀死。本节的记念与第 14 节的被记念之间有一处对照。他虽不记念怜悯,神却记念罪愆。末一语要……杀死,既指这恶毒逼迫的意图,也指其程度——那是致命的,或曰至于死地的。受逼迫者即诗人自己,或他所代表的那位理想人物。参第 22 节。

17. 他爱咒诅,咒诅就临((到))他;他不喜悦祝福,祝福就远离他。本节把这事视为已然过去的事实。英文圣经中赋予这些动词的祈愿语气,与原文的形式不合;《公祷书》及古译本所给的将来时意义,同样与之不合。

18. 他又穿上咒诅如同自己的衣服,它便如水进入他的里面,如油进入他的骨头。 本节有一层明显的递进。起初被描述为这人外面所披的,随后说是在他里面,先如水,再如油或脂油,先在他身体的脉络里,终于入了他的骨头。总的意思是:他所宣告、并极力加在别人身上的咒诅,如今里里外外都占据了他自己。参民数记 5:22, 24, 27。第一个分句也容许另一种解法,使它所描述的是罪行而非刑罚:他曾穿上咒诅如同自己的衣服,而(如今)它便进来了,……。这种解法引入了一重对照,因而使这句话更有锋芒,并且也有第 17 节的类比可资支持。

19. 愿它归他,如同一件衣服,(是)他所穿的;又愿他常以它束腰为带。 这并非只是第 18 节上半句比喻的重复,而是另添了一层意思,即一种习以为常、持续不断的伴随。末一分句的译文之所以用带一词,是因为与之相应的希伯来文并非随后那个动词的通常派生词,在词源上与该动词并无关联。

20. (愿)这就是我的敌对者从耶和华所得的工价,就是那些说恶言攻击我性命之人的工价。前一分句中的代词这,指的是前面整串的咒诅之辞。译作工价的那个词,本义是工作,引伸而指工作或劳碌的代价、报酬,摩西律法中即如此使用。参利未记 19:13。此处用得尤其贴切,因为它把他仇敌所遭的祸患表现为他们自己恶行的直接果子。英文中没有一个词能同时表达希伯来文的这双重含义。他们的工作如此,他们的工价也如此。译作敌对者的那个词,与第 6 节所用的词同源,可以使人想到我的众撒但这一意思;但这样译恐怕说得太重了。从耶和华,即他们所当从他领受的、或他已经施予的报应。末一分句的描述包括辱骂、毁谤与恶意的图谋。

21. 而你,耶和华,主啊,为你名的缘故与我同行,因你的慈爱美善,求你释放我。 开头着重的 你 表明神与那些欺压他的人之间的对比。与我同行(do with me)在英文中是常见的说法,意即 待我、处置我; 但希伯来文并无这样的惯用语,最好的权威都视此结构为省略式,解作 施恩 (或 施怜悯)与我。 末句可比较诗篇 63:4 (3),69:17 (16)。

22. 因为受苦穷乏的(是)我,我的心在我里面被刺透。此语形式上虽不确指,却等于说:我就是那恶毒的仇敌所逼迫的受苦穷乏之人,正如第 16 节所言。译作被刺透的那个词,严格说来意为刺穿或穿透,比第 16 节所用的词更为强烈。首句可参诗篇 40:18(17)、69:30(29)。

23. 我如影偏斜而逝;我被驱逐如蝗虫。头一个比喻与诗篇 102:12 中的相同。我们的惯用语使我们能够摹仿 I am gone(我逝去了)这一说法,此被动形式在希伯来文中仅见于此处。另一个动词甚为罕见,但其意义由用法已足可确定。此处所影射的,是东方的蝗群被风吹散时那种猛烈的情形。参出埃及记 10:19,约珥书 2:20,那鸿书 3:17。

24. 我的双膝因禁食而战抖,我的肉体因肥胖而衰残。末一短语晦涩难解,但似乎意为因着肥胖,以致不再肥胖;介词的这种表「缺失」的用法极为常见。如此理解这动词,可由以赛亚书 58:11 的类比得到支持,那里有一个相当的说法用于形容枯竭的水。然而有些解经者坚持要保留动词与名词的严格本义,将此分句理解为:我的肉体在欺骗、在哄瞒眼目,因它不再显出从前的模样,或因它已然消失却仿佛仍在,从油,即因缺乏油,因为身体不再得着照料与膏抹。但再没有比这更牵强附会的解法了。还可提出的反驳是:油在外用上是在欢宴之时膏抹头部,并非为使人发胖或保养肌肤。

25. 而我向他们成了羞辱,他们看见我,就摇头。 羞辱,即被藐视的对象,如诗篇 22:7 (6)、31:12 (11)。至于末句所提那一动作的含义,见前面诗篇 22:8 (7) 的注释。

26. 求你帮助我,耶和华我的神,照你的慈爱拯救我。 第 22-25 节中对其苦难的重新描述,之后接上的是重新发出的拯救之求,与第 21 节中的祈求相呼应。照你的慈爱,即按其广大的程度,并按其施行时的那份白白的慷慨。

27. 他们就知道这是 (乃)你的手;是你,耶和华,行了这事。 祈愿式的译法 愿他们知道, 与目的式的译法 使他们可以知道, 其实都已包含在更为确切的译法 他们就知道 之中。动词的主语可以是泛指的世人,也可以特指那些逼迫人的仇敌,后者更为可能,因为上下文都提到他们。这是你的手,即 这拯救乃是你权能的作为。参诗篇 59:14(13)。

28. 他们必咒骂,你却必赐福;他们已起来,必蒙羞,你的仆人却必欢喜。首句依我们的惯用语说法,应作他们尽可咒骂,但你必赐福。起来,即敌对我,这是诗篇中常用的说法。蒙羞,取其丰满的含义,即落空、败北、狼狈。你的仆人,即我,以此身分、以这样的地位或名分而言。

29. 我的敌人必披上羞愧,又如穿外袍一般穿上他们的羞辱。这并非仅仅如第 18 节那样表达一种愿望——那样的愿望在此处并不合宜——而是一种笃定的预期,诗人以此作为本篇的结束。参诗篇 71:13。译作外袍的那个词指一件垂及双足的长衣,因而更有力地表达出这样的意思:他的仇敌必被羞愧完全遮蔽。

30. 我要用我的口大大称谢耶和华,并要在众人中间赞美他。 他起誓说,他的感谢不可仅存于心中或限于家内,乃要出声而公开。末句可参诗篇 22:23(22)。

31. 因为他必站在贫穷(人)的右边,拯救(他)脱离那些审判他性命的人。这是说明所应许之颂赞的特别缘由。本节与上面第 6 节形成强烈对比,尤其是若把那里的撒但取作专名。此处的右边不是尊荣之位,而是护卫之位。贫穷人,如第 16 节,意为这贫穷人,即我这贫穷的人。参诗篇 34:7(6)。末句在通行译本中意译得甚为准确,作那些定他性命之罪的人。

译于 2026-10-10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