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与第七十八篇相似,是一篇历史诗,追述神昔日待他百姓的作为,尤其是在埃及的作为。其纪念的实际用意,并非如前述那篇要引人悔改,而是要激发他们盼望一次类似的拯救。按前面已经提及的一种说法,本篇是一组三联篇中的第二篇,这组三联篇是在被掳期间加在一组更古老的篇章(诗篇 101-103 篇)之后的。它与前一篇的不同在于:前篇从自然界中取得的安慰,本篇乃从历史中取得。在引言(第 1-7 节)之后,编排纯按年代先后,自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起,至迦南的得地而止(第 8-44 节)。本篇的前十五节见于历代志上 16 章,在那里与诗篇 96 篇以及诗篇 106 篇的三节经文合为一体。参见上文诗篇 96:1 的注释。
1. 你们要称谢耶和华,求告他的名,在列邦中传扬他的作为。第二个短语的原意是,称(他)的名,即把最能表达他神性完全的称号归给他;或更具体地说,以他的名耶和华称呼他,即将这名所表示的属性归给他,就是永恒与自有,并那与他子民所立之约的关系——这关系虽非这名本身所表示的,却始终与之相连,因而必由之而生。下一个短语的意义,在通行译本作在万民中,即使未被完全掩盖,也已变得晦暗。原文措辞的复数形式与复数含义,对作者的用意至关重要,因为他的用意正是要在万国中荣耀以色列的神。参看上文诗篇 18:50 (49)、57:10 (9)。末一词的意义,见上文诗篇 103:7 的注释。
2. 向他歌唱,向他奏乐,默想他一切奇妙的作为。这劝勉似乎是向外邦人发出的,呼召他们一同加入对选民的颂赞,并同享选民所得的福分。末一动词的含义,见前文诗篇 104:34 的注释。
3. 以他的圣名夸耀!寻求耶和华之人的心必欢喜。你们当为自己庆幸,因你们在这位如此荣耀之主的恩眷中有分、有权。末句提出一种激励:寻求这位神的恩眷乃是喜乐与福分的源头,并且言外之意,是惟一的源头。参 诗篇 34:3(2)、40:17(16)、69:7(6)。
4. 当寻求耶和华与他的力量,常常寻求他的面。希伯来文的两个动词虽是同义词,却并不相同。与他的力量,即他全能的大能所保障的护庇。要寻求他,不是把他当作有限的存在者来寻求,乃是当作全能的耶和华,万力的本源,也是万力的拥有者。寻求他的面,不仅是寻求他的同在,更是寻求他的容颜,他恩待的眼色与神情。本节几个说法可参 诗篇 9:11(10)、10:4、14:2、24:6、34:5(4)、61:4(3)、62:8(7)、63:3(2)、68:35(34)、96:7。
5. 要记念他所行的奇事,他的神迹和他口中的判语。他们受劝勉不可忘记这些,正如以色列被指责忘记了一般,诗篇 78:11。神迹,即奇兆或异事,乃神能的凭据。不必把这些与他口中的判语视为一事,后者包括他的律法以及向仇敌宣告的判决。其中后一层意思大概是主要的,因为最合于此处的上下文。
6. 你们亚伯拉罕他仆人的后裔,你们雅各的子孙,他所拣选的(人)。列祖的后裔,因而也是列祖所得应许的承受者。通行译本对末一短语的译法(他所拣选的)虽然准确,却传达了错误的意思,因为它似乎把所拣选的当作雅各的修饰语,而按平行体看来这样作也像是必需的;但希伯来文这个词是复数,是把受称呼的对象描述为教会或蒙拣选的子民。参以赛亚书 65:9。亚伯拉罕被称为神的仆人,含有特别着重的意味,即他是神所拣选的器皿、所信任的代理人。参看前面诗篇 18:1 的注释,并参诗篇 90:1。平行的经文(历代志上 16:13)作以色列他的仆人。
7. 他是耶和华我们的神;在全地(都有)他的审判。他立约的关系是与我们亚伯拉罕的后裔所立的;但他存在的凭据与伸冤的公义,却是万国所共见的。这整段引言似乎意在使犹太人与外邦人同样预备好来赞美神。
8. 他永远记念他的约,就是他为千代所命定的话语。此处与第 5 节的劝勉有一种对照性的呼应。他们当记念他所行的,因为他记念他所应许的。他已行之事,便是他将行之事的保证。他已记念(并将永远记念)他的约,直到永远。话语即应许之言。说他「命定」了这话,一则因为他的应许是有条件的,附带着他的诫命,正因如此才称为约;二则因为凡神所说的,必然是带着权柄说的,以致连他的应许也带有命令的性质。末一句千代出自摩西的用语。见申命记 7:9,并参出埃及记 20:6。
9. 就是他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和他向以撒所起的誓。此句承接前节而来。所立,字面作所切;见前,诗篇 50:5 的注释。他的誓(他所起的誓)向以撒,或作他为(使……得益)以撒所起的誓。若其间确有分别,那分别便是:约只正式与亚伯拉罕订立,对其后裔不过是以起誓加以认可或坚立。见创世记 15:18,26:3,28:13。他的誓由第 8 节的记念所支配。参诗篇 89:28, 34(27, 33)。
10. 又将这事向雅各坚立为律例,向以色列(为)永远的约。坚立这事,字面意作使之站立(或任其站立),而不是容它随着最初蒙受应许的那人一同止息。律例,取其广义,即一种永久的安排、一种长存的定制,或如末一分句所称的,永远的盟约,一个不废的约。参创世记 28:13,35:12。
11. 说,我必将迦南地赐给你,作你们产业的分。这应许的主题或实质,至此说得更为明确了。译作分的那个词,本义是绳,尤指丈量的绳,继而指用绳所量出来的,即一块地、一份地业。这地并非赐给列祖本人,乃是赐给他们的后裔,作他们产业的分,或说作他们世代承继的份。不过,复数的你们也可以指列祖自己,因为这应许曾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再重申。
12. 当他们还屈指可数之时——人数甚少,且在其中作寄居的。前一分句暗含与应许的对照,那应许后来果然应验,即他们必多如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世记 22:17)。原文的句式极富希伯来语的惯用语色彩:在他们作有数之人、如同少许之时,或说如同「微少」本身。参看上文诗篇 73:2 的注释,并参以赛亚书 1:9。寄居的,即客旅,住在他人的地上,仰人之意、赖人之容。参看上文诗篇 39:13(12) 的注释。在其中,即在前一节所提到的迦南地。全节是对前面所述列祖之约的限定说明:这约并非与已成大国的以色列所立,乃是与他们人数稀少、尚无定居之所的先祖所立。平行经文(历代志上 16:19)作当你们……之时。见创世记 34:30,并参申命记 33:6、以赛亚书 10:19。
13. 他们从这国往那国游行,从这国往别族(之民)。这可以看作与第 12 节相对照,又(然而)他们游行,尽管他们人数稀少、又是寄居的。或者第 12、13 节是整句的前件,第 14 节是其后件:「当他们人数稀少、作寄居的、从这国往那国游行时,他不容什么人……」本节描述了选民在其历史中族长时期所处光景的特征,即他们与各邦族之间迁徙往来的交涉。这些邦族在前一分句中被称为彼此有别的族类,在后一分句中则被称为彼此有别的邦国或政治实体。我们本可预期读到从这国往那国(kingdom to kingdom),耳中所闻却是从这国往别族(之民)这一说法,略觉不合,而这或许是有意要把埃及及其他君主之邦,与阿拉伯人及其他民族较为民主或族长式的体制区别开来。他们游行似乎正是这反身或频次动词的语力所在,有别于基本形的语力,他们行走。参看上文诗篇 26:3,35:14,101:2 的注释,并参创世记 5:22,17:1,24:6, 9, 40,48:15。
14. 他不容任何人欺压他们,并为他们的缘故责备君王。前一分句的确切意思是,他不容人(或泛指世人)欺压他们。对列祖的保护,无疑是圣史中最为显著的事实之一。末一分句所提的君王,即埃及王与基拉耳王(创世记 12:17,20:3),或许也不无指涉创世记 14:1 所记的那几位王。
15. 不可触犯我受膏的(人)们,也不可恶待我的众先知。这是神自己的话,英文圣经也如此标明,补上了说,一词,正如第 11 节相类的情形中所明言的。不可触犯,用法与创世记 26:11, 29 相同。在旧约中,膏抹是属灵恩赐的象征,尤其是赐给神权政体诸大职分的恩赐。参看前面诗篇 2:2 的解释。从以利沙的事例(列王纪上 19:16)看来,先知受职时似乎也要受膏。此处称列祖为先知,乃是取该词的本义,指那些受神默示、得以与神亲密交往的人。这里所指的是创世记 20:7,神在那里论到亚伯拉罕对亚比米勒说:「把这人的妻子归还他,因为他是先知,他要为你祷告,使你存活。」
16. 他又召来(降下)饥荒在那地上;凡粮食的杖他都折断。诗人在此由列祖时期转入这段历史的埃及时期,说明以色列迁往埃及的缘由。前一分句的意思似乎是:他召唤饥荒,如同召唤自己的器皿或仆役一般,命它临到那地,是从上头差下来的,也就是说,从他自己那里差来。末一分句的意思是:百姓一切素常赖以维生的凭借与来源都被夺去了。杖或支撑的比喻出自摩西。见利未记 26:26,并参以赛亚书 3:1。这与把食物说成扶持或支撑人心的说法极为相近。见上文诗篇 104:15 的注释。本节所指的史事是创世记 41:54。
17. 他差遣一人在他们前面;被卖为奴的是约瑟。约瑟自己也把同样的护理旨意归于他为奴之事,见创世记 45:5。末句可比较创世记 37:36。有些释经者,如我们前面已经看到的,假定本篇作于被掳时期,便设想本节在约瑟与但以理之间有一平行:二人除各自的品格之外,都先于弟兄的全体被送入被掳之地;都蒙得王的恩宠,在掳掠他们之地被高举至显位;也都用这样得来的影响力造福本国同胞。对流亡中的犹太人而言,这样的平行不但在历史或诗意的角度上饶有兴味,更是安慰与鼓励,如同美善的兆头,是神即将在一次出巴比伦之中重演出埃及的记号。
18. 他们用脚镣伤害他的脚;他的魂进入铁中。约瑟确曾被铁链或脚镣锁住,这一点已含在历史叙事中用以指他的那个被囚一词的本义之内。见创世记 40:3,并比较创世记 39:20, 22。他们,即埃及人,或看守他的狱卒;这动词也可以不定地解释,犹如说他的脚受了伤。此动词在别处意为使卑微或克制,但在此处取其严格之义,即加苦于人、使之受苦。《公祷书》译本于末句作铁进入他的魂里,于文法不合,因铁一词为阳性,而魂一词与此动词同为阴性。英文圣经正文所给的是大意,边注所给的则是确切的语式。此处提及魂,如在许多别的地方一样,当然不是要把身体排除在外,而是要传达一种深切入里、痛彻心腑的苦楚之意。参看上文论诗篇 3:3 (2)、11:1……处。
19. 直到他的话应验的时候,(即成就之时)耶和华的言语试炼了他。末一个动词本义是指试验金属的成色,但在此喻指道德上的试炼与炼净。见上文,诗篇 12:7(6)、17:3、18:31(30)、26:2 的注释。本节最可能的意思是:在他为那两个囚犯解梦,与此事最终带来的顺遂结局之间,相隔了两年;在这两年之中,他对神向他自己、也向他本族所作应许的信心,受到了严厉却有益的试炼。参创世记 40、41 章的记载。
20. 王打发人去,解开他——众民的统治者,释放他自由。 两个动词都确切地指向除去他的镣铐,前一个的本义是击落(以赛亚书 58:6),后一个是为除去而解开。参看上文,诗篇 30:12(11)。埃及王被称为众民的统治者,或是就埃及本土的各部族、各州而言,或是因为另有别国向他纳贡称臣。
21. 他立他作他家的主,作他一切财物的掌管者。前一分句的字面意思是:他立他为主归于他的家。参创世记 41:40, 41, 43,45:8。关于句末那个词的含义,见前面诗篇 104:24 的注释。这是被认为足以表明两篇诗出于同一作者之手的相似点之一。
22. 随他心意捆绑他的首领,又将智慧教导他的长老。译作首领与长老的两个词,通常用于指支派与家族的首脑,即宗法体制下世袭的治理者。第二个词用于埃及,在历史叙事中也可见到,参创世记 50:7。随他心意,字面作以他的魂,有人解作一个大胆的比喻,把约瑟的心思或魂描写为他捆绑埃及人所用的绳索或锁链,即迫使他们遵行他的旨意。但请参看诗篇 17:9,27:12,41:3 (2)。
23. 而(于是)以色列进了埃及,雅各寄居在含地。这是主要的事件,前面刚刚述及的诸事不过是它的预备。以色列与雅各既是那位族长个人的名字,也是他那作为一个民族的后裔的名字。在此处,两种用法都可以成立,或者不如说都是必需的,唯有如此才能穷尽作者的意思。族长本人来到埃及,而他的众子是按字面与他同来,他一切的后裔则是在他里面按比喻而来。含地,米斯拉音(Mizraim)即由含所出。参看上文,诗篇 78:51 的注释。
24. 他使他的百姓大大增多,使他们比他们的仇敌更强盛。增多,按字面即「使之多结果实」。同一动词用在给亚伯拉罕和雅各的应许中(创世记 17:6,28:2),也用在以色列人在埃及的记述里,出埃及记 1:7。此处译作仇敌的那个词,含有逼迫与欺压之意。希伯来文中用的是单数代词,使他比他的仇敌更强盛,这与集合名词百姓在语法上是严格一致的。
25. 他转他们的心去恨他的百姓,用诡计对待他的仆人。 前一分句断言神的主权连他有罪的受造者的自由行动也在其掌管之下,这一真理在本篇所概述的历史中屡次得着肯定。参看出埃及记 4:21、7:3,并比较撒母耳记上 26:9、撒母耳记下 16:10、24:1。末一个动词只见于约瑟的历史,创世记 37:18。出埃及记(1:10)中与之相当的词是 来吧,我们要用巧计, 或更确切地说,我们要使自己变得精明, 正如此处的动词也可译作 我们要使自己变得狡黠 或 诡诈, 二者皆为反身形式。所指的历史背景,自然是那在对希伯来人施行暴虐压迫之先的、蓄意杀害的政策。
26. 他差遣他的仆人摩西,(并)他所拣选的亚伦。其意不是摩西(他是)他的仆人,或(因为他是)他的仆人,而是(作)他的仆人,作他拯救百姓这一伟大工作中的器皿。参上文第 6 节,以及诗篇 18:1、36:1、78:70 的注释。
27. 他们将他神迹奇事的话语置于他们中间,在含地。第一个短语似乎不过是说陈于他们面前,或向他们显明。神迹的话语一语,有人理解为神迹之事(或神迹之事务),并以为它或是单指神迹的冗赘说法,或是指一切神迹的强调说法。参看前面诗篇 65:4 (3) 的注释。前一说是无据的臆断,后一说是牵强的解释。胜于二者的解释,是让话语保有其本义,并设想此处有意把重心放在耶和华的神言、以及摩西和亚伦藉威吓与命令所发的先知之言上,同时也放在随这些宣告而来的实际效果上。可比较诗篇 7:1 中话语的用法,以及那里所作的解释。神迹,即神同在与作为的凭据,也是他旨意的表征。奇事,即异兆、神迹,与前面第 5 节所用的同一个词。
28. 他降下黑暗,使地昏暗,他们也不违抗他的话语,或照旁注的读法,他的话。有人把这理解为黑暗之灾,就是紧接在击杀长子之前的那一灾,出埃及记 10:22。但这样解释有两点可议:其一,它完全打乱了各灾的次序,而此处别的地方对次序的遵守极其精确,唯一的出入与此相比也微不足道;其二,这样一来,就必须把末句应用在摩西和亚伦身上,或泛指以色列,这便使该句失去意义;否则就得承认与史实相抵触,因为经文明说,即便在黑暗之灾以后,埃及人仍然违抗神的话,出埃及记 10:27。所余的唯一解释是:本节中的黑暗,正如别处许多地方一样,乃是灾祸的总称之喻,不是专指某一灾,而是指整个一连串的灾,随后才逐一加以详述。
29. 他使他们的水变为血,又杀死他们的鱼。这里开始更为详细地列举埃及的灾殃。参诗篇 78:44,那里所指明的苦楚是他们不能喝那水,而此处所说的却是他们失了素常的食物。末一个词(鱼)在两种语言中都用作集合名词。
30. 他们的地滋生青蛙——在他们君王的内室里。连这些地方也不免于这些可憎的闯入者,这是一个加重的情节,在最初的威胁中特别提到,在其应验的叙述中也隐含着。见出埃及记 8:3, 9。第一个动词的意思是大量地生出,在创世的记载中正是这样使用的,且特别是指动物的产生。创世记 1:20。
31. 他说,苍蝇就来了,还有蚊蚋(或虱子)在他们全境。 见前文诗篇 78:45 的注释,那里略去了蚊蚋或虱子,而苍蝇置于青蛙之前。此处也是苍蝇先于虱子,与历史记载的次序略有出入。参出埃及记 8:5, 16。他说,即他如此说,这等于说,他吩咐。在他们全境,即境内各处,遍及全地。此语借自历史记载。见出埃及记 8:2(7:27)。
32. 他降冰雹代替雨水,(又)在他们地上降下火焰。此为通行译本的译法,意思表达无误,却偏离了原文的形式,而原文的说法极富惯用语色彩。直译则为:他使他们的雨水成了冰雹,在他们地上有火焰之火。所用的词是有意选取的,为要暗指利未记 26:4 的应许:我必按时降雨给你们。如今他所赐给埃及人的,却是毁灭性的冰雹。参诗篇 78:48。
33. 又击打他们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并打碎他们境界的树木。 参诗篇 78:47,那里特别提到桑树。史书未提葡萄树,却说到树木的折断,所用的正是此处同一个强意动词。见出埃及记 9:25。他们的境界,如前所述,指他们的地或疆土的全境,正如地极一语用以指地的各处。见上文诗篇 2:8 的注释。
34. 他说一声,arbeh 就来了,还有 yelek,并且(那是)无数的。此处保留的这两个希伯来词指蝗虫的不同种类,英文中没有相应的对等词。参看上文诗篇 78:46 的注释,在那里此处的第一个词排在第二位,而另一个词的位置则由 hasil,——同类中又一个专指的名称——所取代。无数的,字面作没有数目。同一说法见诗篇 104:25。
35. 又吞吃了他们地上一切的菜蔬,吞吃了他们田地的出产。这动词在通行译本中虽作了变化,但在希伯来文的两个分句中却是同一个词。见上文诗篇 48:46 的注释,并参原来的记载,出埃及记 10:5, 15。
36. 他又击打他们地上一切头生的,就是他们一切力量的初熟之果。 末句的意思,见上文诗篇 78:51 的解释,并参出埃及记 12:29, 30。
37. 他领他们带着银子和金子出来,在他的支派中没有一个蹒跚者(或绊跌者)。 前一分句指掠夺埃及人之事,出埃及记 12:35, 36。末一词指不堪担当军役之人。参以赛亚书 5:27。
38. 埃及因他们出去而欢喜,因为对他们的惧怕已经落在他们身上。 这种惊惶的恐惧随末一场灾殃而来,使以色列人得以从容脱身(出埃及记 11:1,12:31-33),这就说明了埃及人为何凡所求的都甘心给与,也完全洗清了以色列人「借而不还」的指控。历史叙事中所用的字眼,所指的乃是求与给的行为,而非借与贷的行为。末句的措辞取自出埃及记 15:16、申命记 11:25。
39. 他铺张云彩为遮盖,又(赐)火在夜间发光。 见上文诗篇 78:14 的论述。诗中把云彩描写为遮盖会众,乃是本于「耶和华的云彩在他们以上(或说在他们之上)」一语(民数记 10:34)。参民数记 9:16、尼希米记 9:12、以赛亚书 4:5, 6。
40. (百姓)求,他就使鹌鹑飞来——天上的粮食使他们饱足。参看上文诗篇 78:25-27 的注释,并比较出埃及记 16:4-13、民数记 11:31。至于单数形式与复数形式的交替使用,见上文第 24 节的注释。粮食一词或可作动词的主语,如上面所译;或可作限定语,(以)粮食。
41. 他打开一块磐石,水就涌流而出;它们在荒旱之地奔流,成了江河。 参上文,诗篇 78:16, 20 的注释。译作荒旱之地的那个词,按其字源,意思是干旱之处。
42. 因为他记念他的圣言,与他的仆人亚伯拉罕(所立)的。这把我们带回第 8, 9 节的陈述,而这一长串事实的罗列正是为证明那陈述。倘若神忘记了他的约,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此处所说的他的圣言即指这约,因此其后跟着介词与,正如出埃及记 9:24 那样,那里明言提到了约。
43. 又使他的百姓在欢乐中出来,在欢呼中使他所拣选的(人们)出来。他记念他的应许,并为成就这应许而领他的百姓出来……百姓与所拣选的二词的平行体,照明了后一词在第 6 节中的用法。
44. 又将列国之地赐给他们,他们承受众民的劳碌。 此处突出的意思并非宗教意义上的 gentiles(外邦人)或heathen(异教徒),而是指别的列国、整个整个的民族,以色列人接续了他们的地位与产业。劳碌 在此代指劳碌的结果或出产,正如诗篇 78:46 中一个同义的希伯来词那样。
45. 为要叫他们谨守他的律例,遵行他的律法。哈利路亚! 开头那个着重的词组,相当于我们所说的「为要」、「为此目的」或「以致于」,指明这就是那已如此荣耀地得着应验之应许的条件或前提。同样的条件在别处或明说或暗含。见上文诗篇 78:7,并比较创世记 18:19,申命记 4:40,26:17。哈利路亚(你们要赞美耶),同上文诗篇 1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