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著者序

对照其他注释

本卷是约一年前以《早期预言》为题出版的那一卷的续编,两卷合起来便构成一部贯通的以赛亚书注释。此处所用的体例一仍其旧,未作更动,但我力求在执行上更为整齐划一,在材料的取舍上也更具批判的眼光。将这后半部分各章单独考察的理由,已在前一卷的导论中陈明。除那里所列举的诸家之外,我又仔细比对了诺伊斯(Noyes)的英文译本与注释(第二版,波士顿,1843年),以及贝克(Beck)的《古列—以赛亚预言》(die Cyro-jesaianischen Weissagungen,莱比锡,1844年)。前者虽文笔典雅、学养可观,却过于亦步亦趋地取法格塞尼乌斯(Gesenius),故所能提供的新见不多;后者则主要以其极端理性主义主张之大胆,及表述这些主张时那种少年人的轻佻,引人注目。本卷中对这两部著作偶有征引。

在解释最后七章时,我对一位当世的杰出作者亨德森(Henderson)博士,所取的态度或许过于争辩了;他的才力与学识,我在别处曾力求给予公允的评价。此处之所以如此突出他的书,是因为在以赛亚书的专门释经者当中,他碰巧不但是某些观点最好的代表,而且是唯一的代表。至于所争论的问题,我所采取并力图坚持的,乃是一种否定性的立场:这些「极大宝贵的应许」之为真,并不系于犹太人将来复归巴勒斯坦;但我并不因此否认这样的复归是可能的,或是别处所应许的。

在本卷与另一卷中,我或许都把严格直译的原则推到了极端;但纵然如此,从这一极端退回来,要比从松散含混那一极端挽回过来,容易得多,也稳妥得多。我并非不存指望:循此途径而行,或可为希伯来文法中较晦暗的部分投下些许亮光,尤其是时态的法则——除非经由对具体事例作繁劳的归纳,这一问题断难彻底解决。

我认为有必要说明,本卷在付印过程中,我本人只校读过两个印张;但我也乐于补充一点:全书曾经由 W. W. 特纳(W. W. Turner)先生经手,此一领域中另有许多著作,其排印之精确皆得力于他。

我始终不曾偏离眼前的读者,本书必须切合他们的需要,那就是牧师与神学生,即教会现今的或将来的教师。或许我可以怀着这样的盼望:藉着他们,多少能推进正确的见解,并培养对解经之学的爱好,以此作为智性与灵性修养的途径——纵使这部书竟成了我对圣学宝库的最初也是最后的献纳。普林斯顿,1847 年 3 月 20 日。

译于 2026-09-15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