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书 第 12 章

对照其他注释

借着前一章结尾提到埃及与出埃及一事,先知如今把一首与摩西之歌相类的诗歌放在以色列口中,其中有些措辞更是直接取自那首歌。这篇诗的结构十分整齐,分为两段,每一段里先知都先告诉百姓:当前面那些应许应验之时,他们将要说什么、或有权说什么;随后他又以自己的身分、用预言惯常的语气再向他们说话。在第一段里,百姓被引着承认神的怜悯,并表明他们信靠神为自己一切力量的源头,因而也是他们理当颂赞的对象,第 1-3 节。在第二段里,他们彼此劝勉,要把神为他们所行的事传扬出去,不单在本地,也在万国之中;而先知则劝勉他们,要因耶和华显明的同在而欢呼,第 4-6 节。

埃瓦尔德(Ewald)否定本章,视之为在被掳之后某位以赛亚书的读者或抄录者所加。他的理由是:预言到第十一章末了已然收束完整;且其文体、措辞与语调都非以赛亚所有。这两条理由中的头一条,他自己便驳倒了,因为他说第 11:16 提到埃及,大概正是促使那位后世作者添上此段的缘由;这一假设我们同样有理由套用在以赛亚本人身上,除非此段显然出于别人之手。如此一来,埃瓦尔德的论据便只剩一条,而对这一条,温布赖特(Umbreit)已给出足够的回答:他说先知既有意以一篇具有诗篇性质的作品来收束其预言,自然就采用了自大卫以来即为此用途所惯有的通行文体。至于他何以不宁可仿效摩西的笔法,则不仅可以这样解释:另一种文体此时已为百姓所熟习;也可以这样解释:那样的摹仿或会使与埃及和出埃及的对比过于突出,有违先知的用意——他的用意乃是以一种切合教会脱离一切祸患(无论是自然的还是属灵的)之拯救的方式来抒发感恩。语言之所以带有不确定性,与前面的预言之间似乎缺少紧密的关联,也正由于此。

1. 而你——以色列,神的子民——必在那日说——即前面的应许成就之时——我要称谢你——严格说是承认你配得称颂,是施恩的主——因为你曾向我发怒,但你的怒气已经转消,你又安慰了我。——英文通行译本把它译作虽然,但按马所拉的分句标记,这字必须与前面的词连读。因神发怒而称谢他,表面看来不相称,然而只要想到:所要称谢的乃是本节余下部分所表达的那一整个复合观念,而神的发怒不过是其中一个要素,这不相称也就消解了。百姓称颂他,并非单因神曾发怒,乃因他发了怒而怒气又已止息。英文通行译本以另一种形式表达同一观念,即在句子开头就点明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而希伯来文体的特色恰恰相反:先把事情绝对地陈述出来,随后再加以限定。保罗在希腊文中也用同样的表达方式,他说(罗马书 6:17):感谢神,你们从前虽作罪的奴仆,如今却从心里顺服了……。这样看来,就不必把 אוֹדְךָ 解作我承认你向我发怒乃是公义的。第二分句开头那个小品词的力量,只有用英文的但才能完全表达出来。

יָשֹׁב 是将来时的缩略形式,通常用以表达愿望或命令;有些人在此即取此义,把这一分句看作求拯救的祷告。但这样一来,称谢之辞就只落在神的发怒上了,而这正是上文已经证明其实并不存在的那种不相称。此字必须或视为 יָשׁוּב 的诗体替代形式而取现在的意义,或视为 וַיָּשָׁב 的缩略形式而取过去的意义——多数译本正是如此译的。把这里的动词与以赛亚书 10:4 及前文语境中那几节平行的经文相比较,其力量更显出来:那里再三说到神的怒气并未转回、未曾转消(לֹא שָׁב)。你又安慰了我,不单以言语,更以作为;这或许可以为某些作者所给出的译法你怜悯了我,提供依据。

2. 看哪,神是我的拯救。我要倚靠,并不惧怕;因为我的力量和诗歌是雅 耶和华,他也成了我的拯救。有些人以具体代抽象,作我的救主,但这样一来,表达的力量大为削弱。第一个动词可以译为现在时(我倚靠),因为它描述的是实际的心境;但将来时的形式,一面已足以含蕴此意,一面又同时表达出一种坚定的决意:我要倚靠,要坦然,要安稳。其下的话则是同一意思的反面说法。在某些搭配中,T3>- 似乎是指作为荣耀之要素、惊叹之对象、颂赞之题材的能力。因此格塞尼乌斯(Gesenius)等人把赞美定为此词本身的次要意义,这是把词义的推演与区分推到了极端。拉希(Jarchi)指出,iJfS 第一音节作 Q 者,除与 JTW 连用之外别无他例,在别处的拼法总是 1*2。然而这种变化或许只是为了语音谐和,与意义的差别并无关联。我的赞美和我的诗歌所给出的意思固然不错,但并不比我的力量和我的诗歌更好,也断然不比它更有力,即我蒙保护的源头、我所赞美的题材。金希(Kimchi)等人以为 rn«t 在此处及平行经文中乃是 “rn^t 的缩略;近代学者则以之为 rn^T 的并行形式或同源形式,其词尾由前一个词补出。——科克求斯(Cocceius)把 w* 溯源于 ftx^,意为合宜、相称,并视之为一个表示神之完全的抽象名词。它更有可能是 njrn 的缩略,并以此形式出现在许多复合专名的末尾。在摩西之歌中(此语即借自其中),rrjiTi 一名略去不用(出埃及记 15:2),诗篇 118:14 亦然,那一处也是照录同一篇。而 Stiff? EP 这一组合,除以赛亚书 26:4 之外,别处也不见其例。因此有些近代学者主张 rvjrn 是衍文。但它既在本书另一处经文中出现,在缺乏外证的情况下,这一校改便不能成立。这一组合其实并不比其他神名的频频叠用更足为奇。

3. 你们必欢喜地从救恩的诸泉源打水。——这是一个自然而常见的比喻,指得着并享受神的恩眷。无须设想此处特指宗教的教义。他勒目学者们即以本节来解释并证成住棚节时从西罗亚泉倾倒清水的习俗,而这一礼仪无疑远在以赛亚的时代之后。

4. 你们必说(彼此说)在那日,要称谢(或作向……献上感谢)耶和华,呼求他的名(宣扬它),在列国中传扬他的作为(或功业),提说(使他们记得)他的名被高举。有人把「提说」一词取为赞美、颂扬之义,并把随后的连词译作「因为」,如此则下文所言便不是所赞美的内容,而是赞美的缘由。英文圣经作 make mention(提及);但取 Hiphil(使役语干)的严格使役之义,在此完全恰当,也与上下文相合。名在此处是取其丰满之义,即神藉以使自己为人所知的那一切,既包括明言的启示,也包括他一切属性的彰显。关于此词在诗篇中的用法,参亨斯滕伯格(Hengstenberg)论诗篇 8:1。

5. 赞美耶和华(以歌唱,或许还伴以乐器)因为他已行了崇高(或译作崇高之事,即一桩崇高的作为)。这事是为人所知的(或愿这事)遍于全地。——该动词本义是弹奏弦乐器,继而指伴乐而歌,再引伸为一般的歌唱,最后指以歌唱或泛指以音乐来赞美。在末一义上,它可以直接支配名词作宾语。——英文译本作美事,对于单数形 גֵּאוּת 而言过于泛指。——凯提布(Kethib,书写本文)作普阿尔(Pual)式,凯利(Keri,诵读本文)作 מודעת,是 ידע,「认识」 的霍法尔(Hophal)分词。两种形式都兼具使役与被动之意,被使知晓,即被致使为人所知。克诺贝尔(Knobel)推测 מודעת 或许本是一个名词,与前面表「知」的那个词同义,其构形也与由动词派生的同类名词相仿。——英文译本补出系动词是,于是末句便成了向全世界诉求,以证所颂之事的真实。晚近的译本则多半将它读作命令语气,劝人使这真理普传于天下。

6. 呼喊,欢呼(或歌唱),哦,锡安的居民(百姓或教会被拟作一位女子),因为在你中间为大者(藉着他临在的特殊显现而居于你中间的那一位)乃是以色列的圣者(那位圣者,他以一种特殊而非凡的方式,将自己与以色列相系,作他们立约的神)。

译于 2026-09-15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