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恩典啟航

第三章 艱難 · 泰瑞·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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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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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難難

背景經文:羅馬書八章26-39節、創世記五十章15-21節

在1858年,一位年輕又頗有恩賜的長老會宣教士帕頓(John G. Paton),帶著妻子和剛出生不久的兒子,一起航行到南太平洋的新赫布里底群島(New Hebrides),展開他們在島民當中的宣教工作。抵達幾個月後,他年幼的兒子和妻子相繼去世,留下他獨自一人辛苦做工。

在1876年八月,一位年輕又很有恩賜的神學家華腓德(Benjamin B. Warfield)與新婚妻子在德國度蜜月。當他們在黑森林旅遊時,突然遭遇一場暴風雨,有件無法解釋的事情臨到他的妻子,因此,華腓德陪伴殘疾的妻子共度餘生。

在1950年代,薩凡納獨立長老教會呼召一位年輕的傳道人,負責牧養一個嚴重分裂的教會。他帶著妻子和五個孩子來到這教會,最小的孩子只有三歲。還不到一年半,這位牧師范帕弗蘭(Anton Van Puffelen)長了腦瘤。他在薩凡納的服事才剛滿兩年,他便離開人世。

你要如何解釋這些事?同樣令人感到困惑的是,你如何解釋他們的反應?帕頓繼續留在宣教禾場,而且大大豐收。後來他說道:

我用珊瑚石塊圍了一圈又一圈,做成墳墓;我用漂亮的白色珊瑚及小碎石覆蓋在墳墓最上方。在接下來的歲月中,我為島上土著的得救,歷盡許多艱辛、危險與死亡;而那墳墓成了我一再造訪的神聖祭壇。無論何時,只要塔納島轉向主,為基督所得著,後世的人必要傳頌這墳墓的故事——在那裡,我不停地流淚禱告,存著信心和盼望「埋葬我的死人」,宣告這地方是屬上帝的。註1

華腓德悉心照顧妻子長達四十年之久。他謙卑、順服,不埋怨、不自艾自憐;他不維護自我實現的正當性,反倒持守了婚約的誓言,履行對妻子的責任。

薩凡納教會的人稱范帕弗蘭的遺孀「范太太」。她外表溫柔謙和,內心堅忍剛強。她開始在獨立長老會的日校裡教書,無私地犧牲自我,養育五名子女,而且毫不埋怨。

這當中每個處境的關鍵是什麼?關鍵在於他們都相信神的至高主權。他們都認識神的公義、憐憫和絕對掌

註1 伊恩·慕理(Iain Murray),《清教徒的盼望》(The Puritan Hope),Banner of Truth,第179、180頁。

權;並且認定神是為了他們的益處而賜下這些環境,因此他們接受並委身在其中。

同樣地,你要如何解釋這些不幸呢?你該如何面對世上的苦難?我承認我們的情感要跟得上理智的腳步是需要時間的,並且沒有「簡單」的答案,當我們回答「為什麼」的問題時,絕對不能過分簡化或不帶情感;然而,對於為什麼有苦難,我們的確有解釋,而且這也是在這個痛苦的世界中,唯一行得通且可以帶來安慰的解釋。

有關歡樂的問題

從我們的觀點來看,許多關於「痛苦的議題」和受苦的討論,都是基於錯誤的出發點。從先前有關預定的探討中可以看出來,大家傾向從「人是無辜的」這項假設出發。因此逆境就被視為是一種不公平或不公義的干擾,介入在那些不該受苦之人的生命中。每當談到這類主題,幾乎都隱含著這樣的前提。所以,我們經常會質問:「神為何容許這樣的事臨到如此美好(不該承受苦難的)家庭呢?」

聖經談到苦難的問題時,其出發點並非「人是無辜的」,而是「人是有罪的」。聖經一開頭就記載了所謂「人的墮落」。記下這段歷史是要提醒我們,我們住在一個「墮落」的世界中,一個混亂失序、落在神咒詛之下的世界。對於亞當的犯罪和他的後裔們所犯的罪,神的回應就是審判。神曾應許:「你吃的那日」必定死;然而,最終極的死亡延後了。在此期間,因為亞當的罪和我們自己的罪,生命中便充滿許多小審判,讓我們預見那最終的大審判。這些小審判遠不及地獄裡的永死,所以,實際上是恩待我們的緩刑。

意思就是說,我們每個人每時每刻都站在地獄這一端,這才是問題所在。而那位公義的真神怎麼能容忍罪惡,並任由它持續存在呢?祂怎麼會延緩祂所發出的警告:「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 18:4)呢?因此,我們的問題不應該是「為什麼有痛苦」,而是「為什麼有歡樂」。若嚴格執行公義,只會把我們每個人都送進地獄。那些不及地獄的苦難,無論是疾病、傷害、貧窮、飢餓或傷心,都是出於神的憐憫。

當門徒向耶穌問到那些被彼拉多屠殺的可憐加利利人(路加福音 13:2),耶穌的回答值得我們思考。門徒想知道,這些加利利人遭受如此慘劇,是不是因為他們的罪比其他加利利人更重。這是我們過去常有的疑問。那些受苦之人,是不是因為他們的罪比別人更重呢?我們可以說「受苦的程度與所犯的罪成正比」嗎?一般人都回答「不是的」,這是正確的答案。約伯就是一個例子,他之所以受苦,並不是因為他個人犯了罪。耶穌確實回答說:「我告訴你們,不是的……」耶穌同意一般的答案,這些承受苦難的人不一定比其他人更有罪。他們的死不是因為他們比其他人更加罪孽深重。我們期待耶穌跟我們一樣,會繼續討論那些不該受的苦難是怎麼發生的。我們往往會感嘆說,人在世上總是無辜受害;我們常說,受害的總是好人。但令人訝異的是,這並非耶穌的回答。祂沒有說那些人是無辜的受害者,反而說每個人都應當這樣受苦。祂警告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換言之,原因不在於他們比別人糟,而是每個罪人的結局都是如此,除非他們悔改。耶穌的焦點不在於少數人所遭受的慘劇,而在於多數人得以倖免的恩典。

同樣地,耶穌繼續論到「西羅亞樓倒塌壓死十八人」的事件,祂問說:「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們可以從人所受苦難的大小來推論誰是義人、誰是罪人嗎?耶穌說「不是的」。但是,這難道也意味他們本不該承受這苦難嗎?不,他們所受的原是每個人該受的苦,只是有些人得著倖免。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路加福音 13:5

正如耶穌的詮釋,受苦的問題本來就不在於痛苦;我們很容易解釋痛苦,因我們活在一個墮落的、伏在審判之下的世界;每次的野餐總會遇到螞蟻。我和艾蜜莉在度蜜月期間,安排一天到海灘戲水。我們一到達海邊就下起雨來。妻子並不是家中的神學家,她問道:「神為什麼這樣對待我們?」我當時有點反應過度,我說:「應該天天都下雨的!祂根本不需要保守我們來到這裡!」她可不喜歡這樣的回答。人生當然有苦難,但值得注意的不是有苦難,而是有歡樂。一旦我們認識到人墮落和敗壞的教義,那麼,合乎人生哲理的問題就不是解答神為什麼容許苦難發生,而是為什麼祂向人施憐憫又賜恩典給人。耶利米說的對:「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耶利米哀歌 3:39)凡不及地獄永火的痛苦,都是出於神憐憫的緩刑。我可以理解為什麼我們會受苦,但我不能理解為何我們沒有受更多的苦。

神的至高主權與苦難

前幾章已經談過,神的主權遍及宇宙中每個存在的分子。「一切將有的事」都是祂命定、安排的。千萬不要以為你的痛苦是例外。當我讀神學院時,一位年輕有為的基督徒,他是加州理工學院的高材生,正隨同威克理夫聖經翻譯會前往宣教禾場。他在長途跋涉過程中不幸摔死了。一位世界知名的福音派神學家在他的告別禮拜中說:「這原不是神的旨意。」幾年前在薩凡納有一場追思禮拜,當追悼這位意外早逝的母親時,我們也聽到類似的陳述:「神並不想讓這件事發生。」有一本暢銷書叫做《當好人遇上壞事》(Why Ba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也是採取同樣的主張。該書作者的女兒罹患血友病而逝世;他苦於思索為何神容許這件事發生。請注意他的思維所依據的標準:世上有「好」人(意即「無辜」的人),他們不應該遭遇「壞」事。他得到的答案是:神是良善的,但是祂對苦難無能為力,祂不能干預,祂束手無策;祂並沒有錯,我們不能責怪祂;我們可以放心,祂仍舊愛我們,因為並不是祂加害於我們的。

我們該怎麼回應這種說法?照我們的觀點來看,這樣的解釋無法帶來一絲安慰,反倒叫人惶恐不已。怎麼說呢?請思考以下幾件事:

第一,如果神存在,凡發生的事必定是出於祂的旨意。若有任何一件事的發生不是出於祂的旨意,那麼祂就不是神,那我們就有麻煩了。如果宇宙中有任何游離的分子到處流竄,做出神未曾命定的事,祂便有了旗鼓相當的敵手,這樣祂就不是聖經所描述的那一位神了。神之所以是神,祂必定擁有至高主權。若神全然握有至高主權,祂必定掌管一切的事。

我試著再說清楚一點。凡信靠神的人都相信神預知萬事。若你不信神的預知,就等於不相信祂。祂所預知的事必定會發生。所以,當神預知某件事,且容許它發生,那是因為這件事符合祂的目的,符合祂的計畫。若不是這樣,就等於是說:祂預見某些事且容許它們發生,但它們卻不符合祂的目的。這講法明顯不合邏輯,也很愚蠢。我們的意思不是說,祂「喜歡」所預見的事,而是說,祂允許事情發生是因為祂認為這件事有正面的目的,也有讓它發生的理由。良善的神之所以容許事情發生,是因為事情符合祂的旨意;而祂的旨意是善的。

有時人想藉由神的預知來規避其中的涵義。他們說神只是「預知」萬事而已,但祂實際上並沒有命定萬事;但我們都看得出來,這樣的區分無法成立。一位無所不能的神所預知且容許的事,必定是祂旨意所命定的事。

第二,所發生的事若沒有神所給的意義,它們就根本沒有意義。人們為了讓神「規避責任」,反倒使悲慘的事件失去了意義,導致它們變成真正的悲劇。我們必須認清,這兩者無法同時成立。神要不就介入其中,要不就完全未介入其中;如果祂沒有介入其中,那麼事情就是屬於撒旦、壞「運氣」、命運、或機率。

當我在美國邁阿密擔任青少年的牧師時,發生了兩件不幸的事,有兩位青少年的父親去世。一次是我妻子艾蜜莉的父親,他因心臟病而去世。她當時只有十六歲。另一次也是發生在一個十六歲女孩的身上,但狀況不同。艾蜜莉的父親是猝死的;但這位牧師之子理查森博士(John Richardson),卻是歷經將近兩年的煎熬才過世。他最後的時日,是我這一生未曾見過的景況。他在家裡且在家人圍繞中安息。他臨終前,有最小的女兒依偎在他身邊,另一位女兒則在他腳邊,他的妻子在另一側,他的兒子們則坐在床邊。這是我所見過最感傷、也最甜美的死亡。幾週後,最小的女兒來問我:「神怎麼會容許這事發生?」 我輕聲回答說:「哦,祂確實容許這事發生,而且祂有好的理由」,我接著說:「我們對此深信不疑,原因在於:若非如此,我們就只能相信神不容許這事發生,而且這事的發生完全沒有道理,只是一樁不具任何意義的悲劇而已。」現在你該怎麼做?信靠祂!如果你說這事與神無關,便是剝奪了信靠祂的機會。

「神偉大又良善」,這是我所學的第一個禱告,這句話也呈現了苦難的難題。為什麼這位偉大的神,竟然沒有阻止惡事,而任憑它發生?這位良善的神,既然憎恨惡事,為何容許惡事發生?如果你能否定這兩者之一,你就解決了惡的難題。有人可能說,神雖良善卻不偉大;祂想要防止惡事發生,但是祂力有未逮。另外,有人可能說,神雖偉大卻不良善;祂不想要防止惡事發生,因為祂樂在其中。這些答案顯然無法解決問題,還把神變成怪物或弱者。

自從奧古斯丁以來(請記住我們是奧古斯丁主義者),基督徒一直認為:神容許惡事是為了成就更大的善。基督釘十字架正是最佳典範。當人行了最大的惡事,神卻從其中帶來最大的善。然而基督釘十字架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發生的(使徒行傳 2:23)。神介入其中,祂早已命定此事。同樣的,祂也介入我們的苦難。正因為祂介入其中,我們的苦難才有目的和意義。

基督與痛苦

我們終於要來到羅馬書八章的答案。我們得兒子名分及最終得榮耀,使保羅驚嘆不已,且道出:通往榮耀之路也是受苦之路。他說:我們「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馬書 8:17)他再次將苦難與榮耀結合在一起,他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馬書 8:18)他提到我們「心裡歎息」,並對比「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他極力主張需要「盼望」與「忍耐」(羅馬書 8:24)。他保證聖靈必定幫助我們,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代求(羅馬書 8:26)。接著是聖經諸多應許中最燦爛的一顆珍珠:「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 8:28)這位在萬有之中,並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的神,讓保羅歡欣雀躍。而且,為了防止你在此打住,開始懷疑自己對神的愛是否足夠,他補上一句話:「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梅欽(Machen)如此論到這節經文:

……要是這節經文就停在這裡──要是它只告訴我們,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然後就留待我們冰冷、已死的心激發對神的愛,其中的安慰將少之又少。還好,感謝神,這節經文並未停在這裡。這節經文不只是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而是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朋友們,我們一切的安慰有實在的根基;這根基不在於我們的愛、不在於我們的信心,或任何我們心裡頭的美德,而在於神那奧秘、永恆的旨意;所有的信心、所有的愛心、我們在今世和來世所有的產業、身份和可能成為的樣子,都是從這旨意而來的。註2

愛神的人就是那些被召的人。被召的人是那些神預知(即神預先愛)且預定的人。這救贖的「金鍊」是在30節:「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馬書 8:30)。凡神定意要愛的人,也就是已經藉著福音有效地被呼召到基督面前來的人,他們被稱義且得榮耀了(原文動詞的過去時態顯示,保羅甚至將這視為已成就的事實);神曾應許,萬事都要叫他們得益處,而且神更親自擔保此事。

我三歲時候,在一個主日下午,我們全家從教會回家後,父母不經心地把姊姊和我留在休旅車裡。我們在車上玩耍,我鬆開了手煞車,車子開始沿著車道滑行。我們

註2 梅欽(J. Gresham Machen),《基督教人觀》(The Christian View of Man),Banner of Truth,第68頁。

在驚慌之際,姊姊跳出車外。她當時五歲,當然辦得到;我則摔落在前輪底下。我家那輛56年的普利茅斯休旅車,就這樣碾過我的背、我的頸和我的頭。

十五歲那年,我與大學足球校隊一起練球。隊上有三位選手後來入選全美最佳大學球員,其中一位就是費拉加莫(Vince Feragammo)。有天下午,我在練習Quick-Out戰術,接到球就轉身,試著閃躲防守我的人;就在閃躲之際,我突然感到大腿一陣劇痛。當我倒下時,全場都聽到了一聲像是樹枝斷裂的聲音,我的腿扭曲反折,大腿骨斷了。

為什麼會這樣?我不知道;我也不必知道。我只要知道,神在其中,祂正藉著此事來成就某人的益處。

你們當中有些人遭遇比這更大的苦難;有些人的孩子、孫子因意外和疾病而去世;有些人則因配偶去世而傷心欲絕;親屬、好友、所愛的人遭逢變故。你大聲疾呼:「喔不,怎能發生這種事了!主啊,為什麼會這樣?」你或許漸漸心生苦毒,從此開始怨恨神。你的信心破滅,你感到疑惑。

你必須認清一點:雖然魔鬼、世界和你的仇敵企圖摧毀你,但在基督裡,神叫萬事效力,為要使你得益處。

請看看約瑟的一生,他的遭遇何其悲慘!想想看,哥哥們打算當場殺死他,那完全遭到棄絕的感受,是多麼叫人心碎;想想看,他被賣為奴,被迫離開家人,數十年不得相見,那是多麼的傷痛。即使到了埃及,還要面對波提乏的妻子誣陷他強暴,而身陷牢獄。在他一生中,有太多機會產生苦毒。請想想神允許這一切發生。他失去了童年、家鄉、家人、好名聲;他為什麼沒有咒罵神?他怎麼說呢?他在這一切的事上,都看見神的至高主權。第一次,他對哥哥們說:「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神。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作他全家的主,並埃及全地的宰相。」(創世記 45:8)第二次,他又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世記 50:20)讓我們再讀一次。他說:「神的意思原是好的。」

有許多時候,甚至是大多數時候,我們的確不知道神要從艱難中帶給我們什麼益處。但這並不是最要緊的事;最重要的是,要知道神是良善的,而且祂的心意本是如此!當你失去所愛的人時,這是神的意思;當你病痛纏身時,這是祂的意思;當你經濟困頓時,這是祂的意思;祂應許要藉著苦難成就益處。這時,你必須信靠祂。

這些高派的加爾文主義教義,真能帶來什麼改變嗎?相信神的主權能對實際生活產生什麼影響呢?我盼望你們已經開始看見這些教義的重要性。唯有明白我們所遭遇的苦難是出於神的旨意,苦難才會有意義,唯有那樣,我們才能確信神要在其中成就祂的旨意。當悲劇臨到,苦難來襲時,我們仍不動搖。沒錯,我們會哭泣,我們會憂傷;但是,我們仍會不住前行,因為我們內心深知,神高坐在祂的寶座上,將我們緊握在祂手中,我們的遭遇是出於祂的作為,祂在其中要使我們得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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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8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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