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卷 · 第16章

基督如何担任救赎者的职分并为我们获得救恩。对基督的死、复活和升天的讨论

第十六章 基督如何担任救赎者的职分并为我们获得救恩。对基督的死、复活和升天的讨论

我们因罪与仍爱我们的神隔绝,却借基督与神和好(1—4)

1. 救赎者

e 我们以上所论及关于基督的一切,都是为这目的:人因被定罪、死亡和失丧,就应当在基督里寻求义、释放、生命和救恩,就如彼得的这言:“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 4:12)基督被取名为“耶稣”并非无故或是巧合,也不是出于人意,而是神借天使宣告的至高预旨。①圣经也告诉我们,神差派基督是为了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 1:21;参阅路 1:31)。我们应当留意这以上所教导的话②:神将救赎者这职分交付基督,使他成为我们的救主。③然而,若基督没有引领我们到达救恩的最终目标,我们的救赎也必失败。既然我们的救恩建立在基督里,因此,一旦我们稍微偏离他,我们的救恩就会逐渐消失。所以,一切不专靠基督的人就是甘愿丧失一切的恩典。伯尔纳的劝勉值得留意:“基督的名不但是光,也是粮食,更是油,没有这油,灵魂的一切粮食必干枯;也是盐,没有这盐,我们的食物将是乏味的;最后,它也是口中的蜜、耳中的音乐、心中的欢乐,以及医治我们的良药。总之,没有提到基督之名的言论是乏味的。”③在此我们当认真思考基督是如何为我们成就救恩的。如此做不但能使我们深信基督是救恩的源头,也能使我们的信心有根有基,并能拒绝引诱我们偏离基督的一切。人一旦在神面前真正省察自己,④就不可能不察觉到神对他的烈怒和憎恨。因此,人必须迫切寻求平息神愤怒的途径,这就少不了赎罪,而且人必须确定他的罪已被赎,因为除非他得赦免,否则神的烈怒和咒诅就常在他身上。既然神是公义的审判官,他必不容许人违背他的律法而不受罚,他必会报应所有的罪人。

2. 意识到神的烈怒,使人感激他在基督里的爱

在我们继续讨论之前,我们必须略提预先就怜悯我们的神,若非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他必是我们的仇敌。另一方面,若神不是已经以他白白的恩惠接纳我们,那他怎能在独生子里赏赐他爱我们的凭据呢?既然这听来似乎互相矛盾,我要解释一下。圣灵在圣经上常常这样说:“……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 5:10 p.)直到基督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众人都在这咒诅之下(加 3:10、13 p.)。“你们从前与神隔绝……但如今他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西 1:21—22 p.)这类经文是为了屈就我们的软弱,使我们更清楚明白人在基督之外是何等悲惨和绝望。因若圣经没有清楚记载,神的烈怒、报应和永死将临到我们,我们就不会明白人在神的怜悯之外有多悲惨,也会轻看神释放我们的福分。

假设有人被告知:“若神在你仍做罪人时恨恶你,并照你所应得的弃绝你,你必将遭遇可怕的灭亡。但因神乐意施恩给你,并出于自己白白的恩典不许你远离他,他便因此救你脱离这危险。” 这种人必定会经历和感受到他对神怜悯的亏欠。另一方面,假设他从圣经的教导上学到,他因罪与神隔绝、是可怒之子、在永死的咒诅下、没有救恩的盼望和神任何的祝福、作撒旦的奴隶、被罪掳掠、即将遭遇可怕的灭亡并正在灭亡中。正当此时,基督为他的罪代求,并亲自担当神对众罪人公义的审判;基督以自己的宝血洗净他一切激怒神的罪;基督借除罪祭满足了父神的公义;他以中保的职分平息了神的愤怒。神与人的和睦立在这根基之上,因这一切,基督成就了神对人的慈爱。难道这一切生动描述基督救人脱离灾难报应的证据不会使人更感动吗?⑤

总之,除非我们对神的愤怒深感畏惧,对永死的刑罚恐惧战兢,否则我们不会急切抓住永生或心存感恩。因此圣经教导我们:在基督之外,神与我们为仇,并预备毁灭我们;也劝我们唯独在基督里接受神父亲般的爱。

3. 神对罪恶的震怒;他的爱先于我们在基督里与神和好

虽然这教导是屈就我们软弱的理解力,却完全是真实的。神既然是完美的公义,就无法爱他在我们里面所看到的不义,所有人的心里都有被神憎恶的事。根据人败坏的本性和所产生的邪恶生活,我们都毫无例外地激怒神,且都被定罪并生来当地狱的咒诅。⑥但因主断不喜欢失去在人里面属他的一切,所以,出于他的仁慈,仍可在人里面找到可爱之物。

虽然我们一切的过犯都出于自己,我们却仍旧是神的受造物;虽然我们所面临的死亡完全是自取的,然而,神却创造我们为了得永生。因此,神出于纯洁和白白的爱悦纳我们蒙恩。既然义与不义是永远对立的,只要我们仍是罪人,神就不可能悦纳我们。所以,为了除掉一切导致神对我们产生敌意的罪,并使我们完全与他和好,他以基督的死这挽回祭除掉我们一切的罪,好让我们这些从前污秽、不洁的人在神面前成为毫无瑕疵的义人。因此,父神以慈爱预定我们在基督里与他和好。事实上,“因神先爱我们”(约一4:19),之后他也使我们与他自己和好。然而,直到基督以他的死救赎我们,那应得神对我们震怒的不义仍在我们心中以及神的咒诅之下。所以,只有基督才能使我们完全与神联合。我们若要确定自己在神的喜悦和恩待下,就必须唯独仰赖基督,因只有在基督里,神才不将我们的罪归给我们,而至终免受神的震怒。

4. 救赎之功乃出于神的爱,而非产生神的爱

据此,保罗说,神在创立世界以前所接纳我们的爱是建立在基督里(弗1:4—5)。这是明确、合乎圣经的教导,并与一切宣告神在爱中差遣自己的独生子为我们死的经文一致(约3:16),也与其他教导神借基督的死悦纳我们这些之前做他仇敌之人的经文一致(罗5:10)。然而,为了使那些特别看重古时教会见证的人更确信这教导,我要引用奥古斯丁的教导,他说:“神的爱是测不透和不改变的,因为神并不是在他借他儿子的血与我们和好后才开始爱我们,相反,他在创立世界且我们尚未受造时就爱我们,好使我们与他的独生子一同做他的儿女。基督的死之所以使我们与神和好,并不表示基督叫我们与父神和好是为了使神开始爱他从前所恨恶的人,而是表示我们已经与爱我们的神和好了,虽然我们从前因罪与神为仇。保罗能证明我所说的是是否真实:‘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 5:8)所以,就连在我们敌对他和作恶时,他仍爱我们。因此,神以某种奇妙和属神的方式,在他恨恶我们时爱我们。因为他恨恶的是在我们身上他所没有创造的部分;然而,因我们的邪恶并没有完全败坏神奇妙的圣工,神知道如何同时恨恶我们自己所捏造的邪恶,却爱他自己所创造的作品。”⑦这是奥古斯丁亲口说的。

基督的顺服和死的果效(5—7)

5. 基督以一生的顺服救赎了我们

e 或许有人会问:基督如何除去人的罪、拆去人与神之间的隔墙,并为人获得义使神重新悦纳、恩待我们?我们的答复是:基督以他一生的顺服成就了这事。⑧这是保罗亲口证实的:“因一人的悖逆,众人也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 5:19 p.)的确,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证实:基督以其一生救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 4:4—5)。因此,基督在他受洗时也宣告:他借洗礼顺服父的命令并满足了神的义(太 3:15)。简言之,自从基督降世取了奴仆的样式,他便开始偿付释放人的代价,为要救赎我们。然而,为了要使人更精要地明白救恩之道,圣经特意将之归于基督的死。基督宣告:他“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 20:28 p.);保罗教导:基督为我们的罪受死(罗 4:25);施洗约翰宣告:基督来是要“除去世人罪孽”,因他是“神的羔羊”(约 1:29 p.)。保罗在另一处经文中教导我们:“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做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罗 3:24—25p.)以及“我们靠着他的血称义……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 5:9—10)。再有,“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 5:21)我不打算引用所有相关的经文,因为不胜枚举,而且稍后我还将再列举一些。同理可证,使徒信经以最佳顺序叙述基督的生平,从他的诞生至他的复活,因为我们全备的救恩都在乎这一切。然而,圣经也没有忽略基督一生中其他的顺服。保罗的这段论述囊括了基督一生的顺服:“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 2:7—8 p.)事实上,就连基督的“死”本身,他的甘愿顺服也很重要,因为勉强的献祭不能满足神的公义。因此,当主见证他“为羊舍命”(约 10:15 p.)时,他恰当地接着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约 10:18)在这一意义上,以赛亚也说:“他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赛 53:7;徒 8:32)福音书叙述道,他走上前去迎接捉拿他的士兵(约 18:4),在彼拉多面前,他没有为自己辩护,而是顺从他的判决(太 27:12、14)。这并不是说他毫无挣扎,因他亲自担当了我们的软弱,并借此考验了他的顺服!这也充分证明基督对我们无比的爱。他在恐惧中挣扎,并在无数残忍的折磨下,为了我们,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我们必须持定这原则:除非基督不顾自己的安危并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否则神必不悦纳他的献祭。在这原则下,使徒恰当地引用《诗篇》中的见证:“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 10:7)、“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来 10:9)、“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 39:9,Vg.)、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来 10:7)。但不安的良心唯独借献祭和除罪的洁净才能得安息,这是圣经所强调的。圣经教导说,基督的死使我们获得生命。

彼拉多定基督的罪 e 我们的罪所导致的咒诅在神的审判台前等候我们。因此,圣经首先叙述基督在犹大巡抚本丢·彼拉多面前被定罪,教导我们自己所当受的刑罚被归在这义人身上。^9^ 无人能逃脱神可怕的审判。为了救我们脱离这审判,基督容许自己被必死的人定罪——甚至在邪恶、亵渎神之人面前被定罪。^9^ “巡抚”⑨这头衔被提及,不但要证明当时的史实,也是要我们明白以赛亚的预言:“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为了免去我们的死罪,基督仅为我们受死是不够的,基督必须借某种受死的方式作为救赎我们的挽回祭,即他必须同时亲自担当我们的咒诅和刑罚,才能救我们。^9^ 他若被强盗或在暴动中被谋杀,这样的死无法作挽回祭。但基督作为罪犯被提到审判台前,被指控而法官宣告他有罪,将被处以死刑,这一切就证明他代替罪人受刑。我们在此必须留意先知所预言的两件事,这将极大地安慰和坚固我们的信心。当圣经告诉我们:基督从审判台前被带去处决、悬挂在两个强盗中间时,就应验了马可所引用的预言:“他被列在罪犯之中。”(可15:28,Vg;参阅赛53:12)这有何意义呢?显然他是要代替罪人死,而不是义人或无辜之人。他受死不是因为无罪而是因为有罪。另一方面,当圣经记载亲自定他罪的彼拉多同时也说他无罪时[因彼拉多不止一次不得不公开宣称基督无罪(太27:23)],使我们想起另一位先知的预言:“我没有抢夺的,要叫我偿还。”(诗69:4)如此看来,基督是代替罪人,然而他的纯洁无瑕告诉我们他担当的是别人的而不是自己的罪。基督在巡抚彼拉多手下受难,也借巡抚的判决被列为罪犯。然而,他却非罪犯。彼拉多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约18:38),^9^ 因此就称基督为义。这是我们被称义的根据:我们该受处罚的罪刑已经归在神儿子的身上(赛53:12),我们必须终生牢记基督的代死,免得我们一生战兢忧虑,就如神儿子所亲自担当的神公义的报应仍然笼罩我们。

6. “钉十字架”

基督之死的方式也是某种极大的奥秘。b 十字架不但在人看来是某种咒诅,神的律法也是如此规定的(申 21:23)。因此当基督被悬挂在十字架上时,他就在神的咒诅之下。这事必须如此,为了要使整个咒诅——就是我们的罪所应得的并即将临到我们的——能从我们身上归到基督身上。这也是律法上所预表的,旧约中的献祭和除罪祭被称为“Ash-moth”⑩,是希伯来文表示“罪”的单词。圣灵以比喻义使用这个词,意在表明这些献祭是除罪祭,⑪也就是担当我们的罪和承受罪所应得的咒诅。摩西的献祭所预表的在基督身上应验了,因为基督是一切预表的实体。所以,为了完全除掉罪,他献上自己的性命为“Asham”⑫,就是先知所称为除罪祭的(赛 53:10,参阅 5),借此我们的罪污和刑罚就得以抹去,不再归于我们了。使徒更明确地证明:“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 5:21)神的儿子虽然完全无罪,却亲自担当我们的罪所应受的羞耻,并以他的纯洁作我们的衣裳。保罗在谈到罪时也有同样的教导:“他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 8:3)。当罪的咒诅转移到基督身上时,父神就摧毁了罪的权势。所以,在此这单词的意思就是:基督以死作为除罪祭献给神,以这献祭作挽回祭以除掉罪,使我们不再惧怕神的愤怒。如此,先知的这预言就很清楚了:“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 53:6)也就是说,那位即将除净一切罪孽、污秽的救赎者担当了众人归给他的罪,他被钉十字架也是这教义的象征,正如保罗的见证:“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加 3:13—14;申 21:23)彼得也有同样的教导:“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这咒诅的象征使我们更清楚明白,那原先在我们身上的重担被归到基督身上了。然而,我们不可以为基督被这咒诅击垮了,他反而因亲自担当这咒诅,就毁坏和击碎了这咒诅的权势。信心因此在基督被定罪上看见自己被判无罪,也在基督受咒诅上看见神的祝福。所以,保罗有极好的根据宣告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获得的胜利,就如充满羞耻的十字架最终成为得胜的战车!保罗说:“基督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西2:14—15 p.)另一位使徒⑬说:“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来9:14)在此,十字架的咒诅成为祝福。我们当不断默想献祭和除罪,好让这真理根植于我们心中,因为,除非基督成为祭物,否则我们就不能确信他是我们的救赎、赎价,以及挽回祭。⑭所以,每逢圣经提到基督救赎的方式时,同时也提到他的血。基督所流的宝血不但成为挽回祭,也是洗濯盆(参阅弗5:26;多3:5;启1:5),为要洗净我们的污秽。

7. “受死和埋葬”

使徒信经接着说:“基督受死和埋葬了。”在此我又看到基督在各方面代替我们付出救赎我们的赎价。死亡以它的轭紧紧捆绑我们,基督代替我们将自己交给死亡的权势,为要将我们从这权势中释放出来。使徒的这句话也包含同样的教导:“他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 p.)他的死证明我们必不死,或基督借他的死救赎我们得生命。然而,基督在以下这方面与我们不同:他容许死亡吞灭他,并非使自己陷入无法自拔的死亡深渊,而是要除灭死亡(参阅彼前3:22,Vg.),免得死亡吞灭我们,他容许自己伏在死亡的权势之下,并不是要被它的权势吞没,而是在死亡威吓我们并因我们堕落的光景被夸耀时摧毁它。基督最终的目的是“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4—15)。这是基督之死带给我们的第一个益处。

基督之死的第二个益处是:我们因与基督的死有分,他的死便治死我们地上的肢体,免得它们和从前一样;他的死也治死我们里面的老我,免得他发旺结恶果。基督的埋葬也有同样的果效:我们因与基督的埋葬有分,就与他一同被埋葬向罪是死的。使徒保罗教导说:“我们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5,KJV),并且与他一同埋葬归入死(罗6:4);他还教导我们因基督的十字架“就我们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们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2:19,6:14 p.);又教导我们与他一同死了(西3:3)。保罗的这些陈述不但劝我们活出基督的死,也宣告他的死是有功效的,所以,也应当从所有基督徒身上表现出来,除非我们要叫基督的死落空。如此看来,基督受死和埋葬使我们享有双重的祝福:释放我们脱离从前捆绑我们的死亡,以及治死我们的肉体。

解释降在阴间的教义(8—12)

8. “降在阴间”

然而,我们不应当忽略降在阴间这教义,因这教义对基督的救赎而言并非无关紧要。古时神学家们的著作告诉我们:这教义从前在教会中不常被提到。但在教导教义的总纲时,我们不可忽略这教义,因为它包括了人不可藐视的奥秘。b至少古时的某些神学家没有遗漏这教义。⑯

据此我们推测,那时的教会虽然加入这教义,却没有马上开始教导,而是过了一段时期才开始逐渐地教导。可以确定的是,这教义是众敬虔之人共同的信念,因为所有的教父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提及基督降在阴间的教义,尽管他们的解释有所不同。至于这教义何时被纳入使徒信经则无关紧要。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使徒信经是我们信仰完整、详细的总纲,且其所教导的一切都是来自神圣洁的话语,“若有人对信经是否包括这教义有疑问,⑯ 那么我就要证明这教义对于我们救赎的重要性:若遗漏这教义,基督受死的功效多半会落空。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这教义并没有什么新的教导,只是以另一词重复埋葬的教义,因圣经常用“阴间”来代表坟墓。⑯我同意他们提出关于阴间这一词的含义是对的——“阴间”常指“坟墓”。然而有两件事实与他们的观点不符,所以我不支持他们。原本并不深奥的教义已用明白易懂的言词陈明,之后若再以模糊的言词赘述是不智的!在同一上下文中,若以两种不同的词组指陈同一件事时,后者应当是对前者的解释。但若有人说:“基督被埋葬”的意思是“他降在阴间”,这是什么样的解释呢?其次,这种毫无意义的复述怎可能被置入这总纲中呢?因为总纲的目的乃在于以最精简的言词概括我们信仰的要点。我相信所有谨慎查考这个问题之人都会赞同我的立场。

9. 基督在地狱里吗?

e 另一些人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基督降至在律法时代死亡之族长的灵魂中,为了宣告已成就的救赎,并将他们从阴间释放出来。⑰他们错误地引证《诗篇》的话作为这解释的根据:“他打破了铜门,砍断了铁栓。”(诗107:16)也引用了撒迦利亚的预言:“我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亚9:11 p.)但这《诗篇》是预告神将释放那些被掳掠到遥远之地受奴役的人,而撒迦利亚是将以色列人被掳掠到巴比伦的大灾难喻作深渊,并同时教导教会的救恩乃是从严间得释放。因此,之后世人由于某种原因认为阴间是在地下的某处,故将之称为“Limbo”③。尽管一些伟大的神学家多次采用这种说法,甚至今日也有不少人为之热心地辩护,④却仍只是人的传说。死人的灵魂被关在监牢里是幼稚的说法,况且,何必要基督的灵魂下到那里释放他们呢?

e 我承认基督以其圣灵的大能光照他们,使他们能明白他们在世上只是预尝现在已显明于世的恩典。②彼得以下的话大概就是此意:“基督借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彼前3:19,参阅Vg.)。根据上下文,此话的意思是:之前死去之信徒与我们享有同样的恩典。彼得在此乃颂赞基督受死的大能甚至扩及已死之人,同时也教导说,这些敬虔之人现在享受到他们一直在操心等待的那义者的降临所带来的福分。另一方面,已死的恶人也借此更清楚明白他们与救恩无分。虽然彼得没有明确地区分义人和恶人,我们却不能因此推断他所说的对象包括义人和恶人。他的意思只是指这两种人在死后都被启示有关基督的死。

10. “降在阴间”也解释为基督代替我们所受属灵上的折磨

“我们必须比经更详细地解释基督降在阴间这教义。圣经对此教义的解释不但是圣洁和敬虔的,也是众信徒极大的安慰。若基督只在肉体上死,b 这就没有什么功效。基督同时也必须承受神严厉的报应,为了平息他的烈怒和满足他公义的审判。因此,他必须与地狱的军队和永死的恐惧直接交锋。㉑以下㉑我们引用了先知的相关预言:“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 53:5 p.)以赛亚在这段经文中的意思是基督替罪人担保——伏在神的咒诅之下——担当一切他们所当受的刑罚。基督只在一方面与他们不同:“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 2:24 p.)。难怪圣经说基督降在阴间,因他承受了神对罪人的烈怒!有人认为,若说基督在死后遭受他在死前所受的苦是荒谬的,也是颠倒事实,但这是肤浅和愚昧的异议。㉒我的重点是:圣经记载基督在人面前所受的苦,也接着提到基督在神面前所受那看不见、测不透的审判,使我们明白,基督不但为了救赎我们献上自己的身体,他的灵魂也遭受了神所咒诅和离弃之人所当受的可怕折磨,而这是更大的代价。

11. 圣经对这解释的支持

彼得说:“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 2:24 p.)彼得不是只提到死本身,而是明确地表示:来自神咒诅和烈怒(叫人死的缘由)之死的痛苦拘禁了神的儿子。若基督所面对的只是肉体上的死,这对他而言没有什么可怕的!然而,基督既然甘愿遭受他所惧怕的死,就充分证明他无限的怜悯。无疑,使徒在《希伯来书》中也有同样的教导:“基督因他的惧怕蒙了应允。”(来 5:7 p.)(“惧怕”在其他译本中被译作“敬畏”或“虔诚”,㉔然而,根据这教义本身和句子的文法,这是极不妥当的翻译。)因此,基督“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就因他的惧怕蒙了应允”(来 5:7p.),他并没有求神免去死亡,而是祈求不至于像罪人那样被死吞灭,虽然他代替罪人死。㉕的确,没有比被神离弃和祈求不被神垂听更可怕的了,就如神亲自策划了你的灭亡。圣经记载基督被弃,不得不极度痛苦地呼求:“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诗 22:1;太 27:46)④有些人却将之解释为基督所表露的是别人的感受而不是自己的。⑤然而,这完全不可信,因他确是出于内心极度的痛苦而说的。⑥但我们也不是说神无时无刻恨恶基督或向他发怒。“他怎能向他‘所喜悦的’爱子发怒呢?(参阅太 3:17)若神恨恶基督,那么他怎能平息父对他人 的烈怒呢?这是我们的重点:既然基督被神的手“鞭打和压伤”(赛 53:5),并亲历神对罪人的一切震怒和报应,这就证明基督担当了神严厉的刑罚。因此希拉利推论,他降在阴间使我们得以战胜死亡。他在另一处的论述也与我们的看法一致,他说: “他的十字架、死亡、地狱——成为我们的生命。”又说:“神的儿子降在阴间,人却高升入天堂。”㉖我也无须引用人的见证,因使徒在回想这胜利的战果时,也同样宣告:“基督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5 p.)基督必须战胜那生来不断折磨和压迫一切必死之人的恐惧,他必须面对才能战胜。㉗由此可见,基督所表露的不是一般的忧伤,也不是琐碎小事所造成的烦恼。基督与魔鬼的权势、死亡的恐惧,以及地狱的痛苦面对面交战,并战胜它们,好让我们死后不至于惧怕一切已被我们的王所灭的仇敌(参阅彼前3:22,Vg.)。

12. 反驳对这教义的误解和谬论

④在此,有些无知、可恶之人与其说是出于无知,不如说是出于他们的恶意,他们喧嚷说:我的说法可怕地得罪基督。他们认为基督对自己灵魂的救恩感到恐惧是不妥当的。他们甚至更难听地毁谤道:我说神的儿子如此绝望与信心不相称。⑤首先,这些人在基督的恐惧上恶意地引发争议,虽然福音书已载明这恐惧。在死亡临近时,基督“心里忧愁”(约13:21)并充满痛苦,当死亡更临近时,他便更为战兢恐惧(参阅太26:37)。若如我们的论敌所说,基督是在装模作样,这是邪恶的回避。所以,正如安波罗修的教导:我们当确信基督的忧伤是真实的,否则我们就是以十字架为耻了。㉘显然,除非基督的灵魂一同受刑,否则他所救赎的就只是人的身体。然而,他为了挽救那些死在罪中的人争战,他的良善——就是我们从未恰如其分地赞扬的——在这世上显明,他毫不退缩地担当我们的软弱。这事实并不减损他在天上的荣耀。并且,我们的痛苦和忧伤也在此得以抚慰,这位中保亲历了我们的软弱,为要在我们的痛苦中更好地救助我们(来 4:15a)。

他们声称将某种非善的东西归给基督是不妥当的,就好像他们比圣灵更有智慧,因为圣灵解释这二者并无冲突:“他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 4:15b)我们毫无理由对基督的软弱感到不安,因他不是为暴力所迫或是不得已,而是因对我们的爱和怜悯担当了我们的软弱,但他一切自愿为我们所受的苦丝毫未减损他的全能。然而那些吹毛求疵之人在这点上受骗上当了,他们没有明白基督的软弱是纯洁无瑕的,因他在这软弱中仍旧顺服神。我们堕落的本性是暴力和极端情绪化的,所以,我们的论敌也以人堕落的本性来衡量神的儿子。但因基督的本性是纯洁的,他能节制一切的情感,所以,他在忧伤和恐惧上如同我们(参阅来 2:17),却因他的无罪而与我们不同。

当我们的论敌在这事上被反驳时,又立即抓住另一个谬论:虽然基督惧怕死亡,但他却没有惧怕神的咒诅和愤怒,因他知道他必将平安无事。然而,敬虔的读者应当思考,基督比一般人更懦弱更惧怕死亡难道是尊荣吗?强盗和其他的罪人都狂傲地直面死亡,许多人高傲地藐视死亡,又有人平静地接受死亡。若说神的儿子极其恐惧死亡,我们怎能说他是坚定和伟大的呢?一般人认为圣经对基督惧怕的描述是难以置信的,因他受凶残的折磨,面上流血如汗(路 22:44)。他并非为了做给人看,而是暗自向他的父叹息。神必差遣天使从天降下安慰、鼓励基督,这就驱散了一切人对基督是否惧怕的疑惑(路 22:43)。若基督惧怕肉体之死以致流血如汗,甚至需要父差遣天使协助他,这是何等羞耻的懦弱呢!难道基督重复三次心痛的祷告——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太26:39)——不就证明基督的争战比面对肉体之死更厉害吗?

由此看来,那些与我争辩并吹毛求疵之人大胆地胡诌他们所不知道的,因他们从未真正思考:我们从神的审判下被赎出来是什么意思。然而,这才是我们的智慧——真实地明白神的儿子为我们所付出的赎价有多大。

假设现在有人问,当基督求告天使使他避免死时,他是否已降在阴间。㉙我要回答,这是基督遭受残忍、可怕折磨的开始,因他当时知道他为我们的缘故站在神的审判台前被定罪。虽然当时在他身上,圣灵的大能暂时被隐藏,为要显露他肉体的软弱,但我们必须明白,他所遭受的痛苦和惧怕的试炼与信心并无冲突。这就应验了彼得的宣告:“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 p.)当他感觉到被神离弃时,他对神良善的确信并没有因此而动摇。他在极度痛苦中的呼求也证明这一点:“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虽然基督遭受无限痛苦,但就连在父离弃他时,他仍没有停止称父为他的神。这就反驳了阿波利拿里(Apollinaris)和所谓基督一志论派(Monothelite)的谬论。阿波利拿里宣称基督有永恒的灵而非灵魂,所以他只能算是一半的人,㉚就如为我们的罪做挽回祭,除了顺服父神之外还有另外的途径!然而,顺服神的意愿或意志若不是出于灵魂,那是来自哪里呢?我们知道这是他灵魂忧愁的原因,为要驱除我们的惧怕并带给我们的灵魂平安和安息。为了反驳基督一志论派,㉛我们只需提出:基督人性的意愿和神性的意愿是不同的。我略过这事实不谈,即基督以相反的情感胜过我们以上所提到的惧怕。这看来显然是极大的悖论:“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约12:27—28)然而,在这人性与神性的争战中,他并没有表现任何激烈的挣扎,不像我们在极力抑制自己时所表现的那样。

基督的复活、升天,以及天上的团聚(13—16)

13. “第三天复活了”

“以下我们要谈基督的复活。若略过这一点,我们以上所谈的一切就不完整。”因基督的十字架、死亡,以及埋葬只表现了他的软弱,而我们的信心必须越过这一切才得以完全。基督的死完成了救恩,因他的死使我们与神和好、满足了神公义的审判、除去了神的咒诅,以及付清了罪的代价。然而,圣经说:父神“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并不是指借基督的死,而是借“基督从死里复活”(彼前1:3 p.)。既然基督复活时胜过了死亡,同样,我们的信心能胜过死亡也完全在乎基督的复活。㉜

保罗更清楚地描述复活的性质:“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他的意思就是:“基督以他的死除掉罪,又以他的复活使人重新称义。”若他自己被死战胜,他怎能将我们从死里释放出来呢?若他在这场争战中失败了,他怎能使我们获胜呢?因此,我们分别将救恩的功效归于基督的死和复活:基督的死除灭了罪和死亡,他的复活使我们重新称义并获得生命,如此看来,基督的复活使他的死亡在我们身上发挥功效。因此保罗陈述道:基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4 p.),因他当时在复活上彰显他属天的大能,这既是反映他神性的明镜,又是我们信心坚固的支柱。保罗在另一处也有类似的教导:“他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林后13:4 p.)以此为基础,保罗也在另一处论述了基督徒将来的完美:“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他也立刻接着说:“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3:10 p.)。彼得的这些话也与此相近:“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又给他荣耀,叫我们的信心和盼望都在于神。”(参阅彼前1:21 p.)这并不是说基督的死所扶持的信心会动摇,而是说复活特别彰显那保守我们信心之神的大能。

因此,我们要留意,当圣经只提到基督的死时,我们同时要明白它包含与他的复活相关的一切。而且,当圣经只提到基督的复活时,我们要明白,它包括与他的死相关的一切。然而,基督因从死里复活而赢得胜利的冠冕,使得一切属他的人与他一同复活和得生命。保罗力辩:我们若不深信基督的复活,我们的信和福音本身便是徒然的(林前15:17 p.)。同样地,在另一处经文中——在保罗因基督的死胜过灭亡的恐惧而夸耀之后——他强调说:的确,“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4p.)。

b此外,就如我们以上所说,基督徒之所以能治死肉体,完全仗着与他的十字架有分,㉝同样地,基督的复活也使我们获得相应的益处。使徒说:“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 p.)b同样地,在另一处,保罗推论基督既因与基督一同受死(西3:3),就必须治死他在地上的肢体(西3:5)。他也从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上推论,我们必须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1—2)。据此,保罗不但劝勉我们效法基督的复活,叫我们一举一动都有新生的样式,b也教导靠着基督的大能,我们得以重生并行义。

我们在基督的复活上也获得另一个益处:基督的复活给我们某种凭据,确信自己将会复活。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12—26 中有更详细的讨论。

b 我们必须特别留意圣经上的记载:基督“从死里复活”。这句话证明基督之死和复活的真实性,就如同他受了一般人所受的死亡,并在他同样所取必死的肉体上获得永生。

14. “升天”

接着,圣经顺理成章地教导基督的升天。b 基督以他的死脱离了卑贱必死的生命以及十字架的羞辱,又以复活更进一步地彰显他的荣耀和全能。但基督在他升天之后才真正开启他天上的国度。使徒见证基督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弗 4:10,参阅 Vg.)。尽管这看来似乎矛盾,保罗却证明二者有奇妙的一致性。基督离开是要使我们比他在肉身上与我们同在时更有益。因此在使徒约翰记载那著名的呼召“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 7:37)后,接着说:“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给信徒,“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 7:39)。基督也亲口对他的门徒说:“我去是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约 16:7 p.)基督在他的身体即将离开他们时,安慰门徒说他必不撇下他们作孤儿,反而必会以看不见却更美好的方式再来(参阅约 14:18—19;16:14)。当圣灵降临时,他们将更确切地体验到:基督的权威和大能足以使信徒快乐地行事为人以及安然离世。b 事实上,显然在基督升天之后,他就更丰盛地浇灌他的圣灵,他的国也更广泛地扩张,在帮助他的百姓和驱散仇敌上,他施展了更大的权能。b 所以,基督升天之后,虽然我们无法再看到他的形体(徒 1:9),但这并不表示基督不再与信徒在世上的历程中同在,而是要以更大的能力统治天地。他的升天也应验了他从前的应许:他将与我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b 就如他的身体被高举超乎诸天之上,同样地,他的能力也扩及天地的边界。我宁愿引用奥古斯丁的解释:“基督的死使他升到父神的右边,之后他将降临审判活人、死人。按正统教义和圣经真道:他将以可见的形体施行审判,因他与信徒属灵的同在,将在他升天之后才开始。”㉞他在另一处更清楚、详细地解释说:“他将以测不透、不可见的恩典应验这句话:‘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根据道所取的肉身、根据他是童贞女所生,又根据他被犹太人捉拿、挂在树上、从十字架上被取下、被麻布包裹、摆在坟墓中、在复活上显明自己,就应验了这句话:‘你们不常有我。’(太26:11)为何呢?因他在复活后以肉身与门徒们一同生活四十日,并在他们与他同在一处时,他离开他们升到天上(徒1:3,9),并不在世上;因他已到天上坐在父神的右边(可16:19),但他却仍然与我们同在,因他的神能并没有离开我们(参阅来1:3)。因此,就他的神能而论,我们常有基督,但就他的肉身而言,他对门徒所说的这句话是真实的:‘你们不常有我。’(太26:11)因基督在肉身上与教会同在不过几日,而如今教会虽肉眼不能看见基督,却凭信心常有基督。”㉟

15. “坐在父神的右边”

b 奥古斯丁接着解释“坐在父神的右边”。这形容出自在君王两侧辅佐君王的大臣,君王交付他们管理和统治国家事务的权柄。b 圣经以同样的意义说:父神因喜悦在基督身上高举自己,并借基督的手做王,就接纳基督坐在他右边。也就是说,父交付基督统管天地的主权,且基督庄严地行使父所交付他统治的权柄,他将握有这权柄直到审判之日再次降临。保罗如此阐释基督的这权柄:“神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弗1:20—21;腓2:9)b 并说:“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林前15:27)、“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1:22)。由此可见,“作”的目的是:使一切天上、地上的受造物都赞扬他的威严、受他统治、听从他的吩咐,以及服从他的权能。这就是使徒们常常提到基督坐在父神右边的意义所在——父神将万事交在他手中(徒2:30—36,3:21,4章;来1:8)。因此,如果认为基督坐在父神右边只是代表基督的蒙福,就是错误的。在《使徒行传》中,司提反宣称他看到基督站在父神的右边(徒7:55)。然而,关键不在于站或坐的姿势,而是在于他权柄的威严。因此,“坐”的含义只是指在天上的审判台前施行审判。

16. 基督升天赏赐我们信心的益处

b 因基督的升天,我们的信心领受许多的益处。首先,我们明白,主已升天打开了从前被亚当关闭的天国之门(约14:3)。既然基督带着人的肉身升天,仿佛以我们的名升天,也如保罗所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已经“与基督耶稣一同坐在天上”(弗2:6),使我们不至空盼天国,而是在我们的元首里已拥有天国。

其次,我们的信告诉我们,基督与父同住是我们极大的益处。因在他进入非人手所造的帐幕后,他在父面前一直作我们的中保和代求者(来7:25,9:11—12;罗8:34)。如此,就使父转眼不看我们的罪而看基督的义。他如此使父的心与我们和好,甚至他的代求为我们预备使我们得以进到父的宝座前的道路。基督使可憎的罪人原先所惧怕之神的宝座成为施恩和怜悯的宝座。

再次,信中含着基督的大能,而这成为我们的力量、权能、财富,并使我们能向地狱夸胜:“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了仇敌”(弗4:8,参阅Vg;参阅诗68:18),因击败仇敌就使他的百姓富裕,并天天厚赐他们属灵的福分。所以,他坐在天上将他的力量赐给我们,使我们得属灵的生命、以他的圣灵使我们成圣、以各样恩赐装扮教会、保护教会脱离一切危害、以他膀臂的力量制止十字架和我们救恩的仇敌,总之,基督拥有一切天上、地下的权柄。他如此行直到击败他一切的仇敌(也是我们的仇敌)(林前 15:25;参阅诗 110:1),并完成建造教会的工事。㊲这是他国度真实的光景,也是父神交给他的权柄,直到基督再来审判活人和死人,完成他最后的工事。

基督将施行审判(17)

17. “他将要审判活人、死人”

b 基督向他的百姓证实他所拥有的权柄。然而,现今因信徒仍在肉身之内,基督的国乃是隐藏的,因此,神要我们靠信心默想基督在世界末日将向我们显现肉眼能见的同在。b 因他怎样往天上去,还要怎样再来(徒 1:11;太 24:30)。基督将以他国度测不透的威严、永生的光辉、神性无限的大能,以及天使的护卫,向众人显现。圣经吩咐我们等候我们的救赎者降临,在那日他将分别绵羊和山羊,选民和被遗弃的人(太 25:31—33)。死人或活人都不能逃脱他的审判。主的号角声将从地的四极吹响,传讯所有人聚集到他的审判台前,包括当时活着的人和已死的人(帖前 4:16—17)。

b 有人将“活人和死人”另做解释。有些古时的神学家不知如何对此加以解释。㊳但既因我们以上的解释是清楚的,并与信经相近,且拟写使徒信经的目的就是要使一般的老百姓都能明白,所以我们应当相信以上的解释是正确的。这也与保罗所说的一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来 9:27)。因在最后的审判中,虽然当时活着的人不会以自然的方式死亡,但因他们将遭受的变化与死无异,也就被称为“死亡”。“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林前15:51)这是什么意思呢?他们必死的生命将结束,并“刹那间”被吞吃,且立刻化为另一种性质(林前15:52)。没有人能否认这肉体的结束就是死亡;然而,神仍将传讯活人和死人到审判台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4:16—17)这话极可能出自路加所记载的彼得的讲道中(徒10:42),或保罗写给提摩太严厉的劝勉里(提后4:1)。

使徒信经的总结以及基督的充足性(18—19)

18. 审判官就是救赎者!

这就成为我们极大的安慰:审判在那预定我们与他一同享有审判世界这尊荣之基督的手中(参阅太19:28)。他必不登上审判台定我们的罪,我们慈爱的主宰怎会毁灭他的百姓呢?头怎会分裂他的肢体呢?我们的辩护律师怎会定他当事人的罪呢?既然使徒徒宣称有基督为我们代求,就无人能定我们的罪(罗8:33,34),那么我们的代求者基督就更不可能定交托他保护之人的罪。这是极大的确据——我们将被带到我们救赎者的审判台前,就是将使我们蒙救恩的基督!㊴ 而且,如今他在福音上所应许的永恒福分,将来必在审判中得应验。所以,父神将一切审判的权利交给子(约5:22),尊荣他,为了使他关心他百姓的良心,因他们惧怕受审。

至此,我已按照使徒信经的秩序阐释了我们的救赎,因这信经以寥寥数语总结了救赎的要点,因此这信经可作为我们的碑,使我们能逐条清楚了解我们所应当留意关于基督的事。② 我将之称作使徒信经,也不在乎作者是谁。古时的神学家多数相信这是众使徒的作品,或是众使徒一同撰写和颁布的,或是他人忠实收集使徒们教导的总纲而因此得名。我不怀疑在教会初期,即使徒时代,这是众信徒众所公认的信条——b不管它出自何处。此信经不太可能是由一个人所写的,因从仍可考证的时代起,一切敬虔之人都视之拥有圣洁的权威。我们唯一当在乎的是,这是我们信仰整个历史详细和有序的总纲,且它所有的教导都确实有圣经的根据。由此看来,怀疑或争论作者是谁是毫无意义的,除非我们说拥有圣灵确实的教导仍不够,我们也需要知道是借谁的口说的或借谁的手写的。㊵

19. 信经上所有的信条都在乎基督

a因此,我们的整个救恩和其一切的部分都在基督里(徒4:12)。所以,我们不应在基督之外解释其中的任何部分。b我们若寻求救恩,基督之名本身教导我们:这救恩出于他(林前1:30);若我们寻求圣灵任何的恩赐,它们也都来自基督的膏抹;我们若寻求力量,这力量乃在基督的管辖中;若寻求圣洁,这在他的感孕中;若寻求温柔,这在他的诞生中。基督在出生上凡事与我们相似(来2:17),为的是体会我们的痛苦(参阅来5:2)。我们若寻求救赎,这在他的受难中;若寻求释放,这在他的定罪中;若求免除神的咒诅,这在于他的十字架(加3:13);若寻求赎罪,这在于他的献祭;若求洁净,这在于他的宝血;若求和好,这在于他降在阴间;若求治死肉体,这在于他的坟墓;若求新生命,这在于他的复活;若求永生,也在于他的复活;若求天国的基业,这在于他的升天;若求庇护、平安,及一切丰盛的福分,这在于他的国度;若求在审判中坦然无惧,这在于父交给和我们共同审判的权柄。b 总之,既然在他里面充满各式各样的美善,我们就当唯独饮这泉源以得饱足。b有些人因拒绝只满足于基督,就在各式各样的私欲中飘摇,即使他们主要在乎基督,却因在基督之外另有渴望,就偏离了正路。然而,只要人曾尝过基督丰盛的福分,就断不会让疑惑趁虚而入。

① 这是天使报给马利亚的信息中有关救恩的“预旨”,《路加福音》1:28—33。
② II 6.1.
③ Bernard, Sermons on the Song of Songs 15.6 (MPL 183.340 f.; tr. S. J. Eales, Life and Work of St. Bernard IV. 83 f.).
④ 参阅 I.1.2;I.5.3,以及所有的注释。
⑤ 加尔文的这句话似乎与阿伯拉尔(Abailard)对挽回祭的观念一样,即基督的死彰显神对人的爱,而且救恩的功效倚靠人对这信息的反应。但其实加尔文的教导与阿伯拉尔截然不同。布龙纳(E. Brunner)强调加尔文对挽回祭的教导与安瑟伦之基督代替的死的教导一样:The Mediator (tr. O. Wyon), pp. 438 f., 458, 507。
⑥ “Gehennae”.
⑦ Augustine, John’s Gospel 60.6 (MPL 35.1923 f., tr. NPNF VII.411).
⑧ 潘尼尔说使徒信经的“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这句话虽然看起来是信经有关基督最超自然的教条,然而加尔文认为这条主要教导的是基督的人性而不是他的神性,因为基督借此出生成为亚当的后裔(Pannier, Institution II.382, note a on p.98)。也参阅 T. F. Torrance, The School of Faith, Introduction, pp. lxxx f。
⑨ “Nomen praefecti”。参阅上文的“praeside Iudaeae”。其实,彼拉多的称号反而是“procurator Iudaeae”。
⑩ “אשָׁמוֹת”。
⑪ “καθαρματισμόν”。
⑫ “אשָׁם”。
⑬ 加尔文在这里用“使徒”,似乎暗示他认为《希伯来书》的作者是保罗。但他别处也再三强调《希伯来书》不是保罗的作品。参阅 Comm. Heb.,“Argument,” and ch. 13:93。
⑭ “ἀπολύτρωσιν καὶ ἀπτίλυτρον καὶ ἱλαστήριον。” 参阅 Luke 21:28,Romans 3:24,Colossians 1:14,1 Timothy 2:6,Hebrews 9:5,Hebrews 11:35。
⑮ 加尔文在这里是参考伊拉斯谟的 Explanation of the Apostles' Creed (1533),该作品在他的巴塞尔版作品集中一并出版,Omnia Opera D. Erasmi (Basel, 1540). V. 967 f. 维肯特(A. Vacant)和孟简诺(E. Mangenot)解释此教义不是教会早期的教义,也告诉我们这教义是在什么情况下被纳入使徒信经,Dictionnaire de théologie Catholique 中的文章“Descent de Jesus aux enfers,” Vol. IV。此教义可能是在359年在色雷斯的尼斯(Nice in Thrace)教会会议中所拟定的(载明日期的信经)“Dated Creed”中第一次被提出的。这教会会议的内容记载在苏格拉底的 Ecclesiastical History 2. 37(MPG 67.280);tr. Ayer, Source Book, p. 318;H. Bettenson, 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p. 61)。
⑯ 奥古斯丁在他向要理问答班学员解释使徒信经的讲道中省略此教义(De symbolo ad catechumenos)(MPL 40. 627–656;tr. NPNF III. 369–375)。在加尔文之前的一些大胆的神学家早就怀疑或否定降在阴间的教义。雷吉纳·皮科克(Reginald Pecock)在1440年所编辑的使徒信经中省略此教义。参阅 J. Lewis, Life of the Learned and Right Reverend Reynold Pecock, pp. 210, 221–225, 316, 325。 这句话是在1559年版本中加上的。可能是因为当时这教义受到很大的攻击。在约翰·拉斯科(John à Lasco)写给布林格的一封信中(June 17, 1553),他说沃尔特·迪隆努斯(Walter Deloenus)(当时伦敦之德国难民教会的牧师)建议省略此教义,因为它是主所没有栽种的植物(参阅太15:13)。迪隆努斯虽然受责备而承认他的谬误,但他的信引起对教会有害的争论(à, Lasco, Opera, ed. A. Kuyper, II. 677 f.)。参阅 OS III, Addenda, p. 517, and on Deloenus (Devlin or Delvin),参阅 Original Letters Relative to the English Reformation, edited for The Parker Society II. 575, 588。 这是布塞(Enarrationes in Evangelia, 1536, pp. 511 f., 792 ff.)也大概是贝扎的立场。
⑰ 阿奎那在 Summa Theol. 中说:“基督降在阴间以他受难的大能释放众圣徒脱离被排除于荣耀生命的惩罚……”
⑱ 阿奎那在 Summa Theol. III. Supplementum 69.4–7 中解释 limbus patrum,也将(Art. 6)与 limbus pu- erorum 做区分。他说成人信徒死后被关在 limbo 中等候基督的释放,并且有永生的盼望,也享有安息。但在 limbo 中的婴儿“没有永生的盼望”。参阅 A. Vacant and E. Mangenot, Dictionnaire de théologie Catholique, article “Limbes”。
⑲ 参阅 Irenaeus, Against Heresies IV.2, V.31(MPG 7.976 ff., 1068 ff.;tr. ANF L.463 f., 504 f.)。Servetus, Christianismi restitutio, pp.621 f.(first letter of Servetus to Calvin, also in CR VIII.682 f.),Peter Martyr Vermigli, Loci communes III.16.8.
⑳ 也许这是指茨温利之 Exposition of the Faith 中的“Christ the Lord”(Zwingli, Opera, ed. M. Schuler and J. Schultess, IV.49, tr. LCC XXIV.252)。参阅殉道者彼得(Peter Martyr)对基督降在阴间的解释,Loci communes III:“Simple Exposition of the Articles of the Creed” 20 and III.16.8–25(1576 edition, pp.476, 814–825)。
㉑ 参阅上文的第八、九节,以及注释 17 和 20。加尔文先在他的 Psychopannychia(1534,published 1542;CR V.224;tr. Calvin, Tracts III.628)如此解释基督降在阴间的教义。然而阿奎那对这教义的解释是当时最受欢迎的。在他之前,伦巴德和大阿尔伯特对此的教导太混乱,而阿奎那的教导比较清楚。参阅 Summa Theol. III.52.2,4–6,8。潘尼埃告诉我们加尔文的解释“不完全是独创性的”(Pannier, Institution II.883,note a on p.107)。Nicolas of Cusa(e.g., in Sermon on Ps.30:11),followed by Pico della Mirandola 之前对这教义的解释与加尔文的相似。路德反而相信基督以神人的职分真地下到阴间去了。特兰托会议的要理问答在第四十九节中记载基督降在阴间时拯救了旧约时代的先祖和其他圣徒脱离 limbo。这与阿奎那的教导一致。J. A. Dietelmeier,Historia de descensu Christi ad inferos literaria,pp.160–191,解释教会对这教义复杂的历史(这作品也列举其他值得参考的书)。
㉒ 上文的第五节。
㉓ 加尔文在 1544 年(3 月)写信给维雷特(Viret),说塞巴斯蒂安·卡斯特里奥(Sebastian Castellio)耻笑他对基督降在阴间的解释,即基督降在阴间表示他在十字架上为了人的救赎所受的痛苦(CR XL.688;tr. 加尔文,Letters I.409)。这大概是因为卡斯特里奥主张加尔文在这里所反驳的立场。参阅 CR XL.675;Herminjard,Correspondance IX.158,185。
㉔ Vulgate:“Exauditus est pro sua reverentia.”
㉕ Cyril, De recta fide, Oratio 2.18 (MPG 76.1555 ff.).
㉖ Hilary, On the Trinity IV.42 (“mortem in inferno perimens”),III.15 (“Dei filius in inferis est, sed homo refertur ad coelum”)(MPL 10.128,24;tr. NPNF 2 ser. IX.84,66)。
㉗ 参阅上文的第八节注释17,以及第十节注释25。巴特和尼斯尔认为加尔文在这里不太可能是再反驳卡斯特里奥对他的批评。他们虽然不知道除了卡斯特里奥之外反对加尔文的解释,然而他们仍认为加尔文所反驳的对象也许是某种路德派的批评家(OS III 497,注释1.)。这教义之所以在英国开始被热烈讨论,是由于剑桥大学的克里斯多夫·卡利尔(Christopher Carlisle)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否定此教义,1552(Dietelmeier,op. cit.,pp. 205 ff.)。卡利尔的文章在1582年出版了:Touching the Descention of Our Savior Christ Into Hell。一年以后,我们以上所说的伦敦德国难民教会受同样观念之牧师的搅扰(上文的第八节注释17)。也请参阅 Herminian,Correspondance IX.158,note 3,CR XI.675。之后罗伯特·派克斯(Robert Parkes)从 Article 3 of the Thirty-nine Articles 的立场攻击这教义,他的攻击导致一位加尔文主义者安得烈·威利(Andrew Willet)的反驳(Limbomastix,1607)。
㉘ Ambrose,Exposition of Luke’s Gospel 10.56–62(MPL 15.1910 ff.)。
㉙ 这大概指的是卡斯特里奥的观点:参阅第十节注释25。
㉚ 阿波利拿里(ca. 360)教导神的道“住在童贞女马利亚身上,也是她的灵魂”(Lietzmann)。参阅C. E. Raven, Apollinarianism, and H. Lietzmann, From Constantine to Julian (A History of the Early Church, Volume III), pp. 209 f.
㉛ 基督一志论派(The Monothelites)在第7世纪兴起,他们企图解决基督一性论派所造成的分裂。基督一性论派教导基督只有一种本性(他们拒绝卡尔西顿会议[451]的决定),但基督一性论派受皇帝赫拉克留(Heracles)妥协之《厄克德西斯》(Ecthesis, 638)的影响,虽然相信基督的两种本性,却主张他只有一个意志(θέλημα)。第三次君士坦丁堡会议咒诅他们的教义,681,session 13(Mansi XL 1054;Ayer, Source Book, pp. 671 f.;Bettenson, 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p. 130.)
㉜ 潘尼埃在此从加尔文主义复活观的角度指出加尔文主义信仰所具有的得胜特征。为了证明这点,他引用加尔文的Instruction et confession de foi(1537)。参阅OS L 402;Fuhrmann,Instruction in Faith,p. 50;Pannier,Institution III. 383,notes b and c on p. 108。
㉝ 上文的第七节。
㉞ 在此加尔文将奥古斯丁同一作品中分开的两句话合并成一句。Augustine, John’s Gospel 78.1 (MPL 35.1835;tr. NPNF VII.340 f.)。
㉟ Augustine, John’s Gospel 1.13 (MPL 35.1763;tr. NPNF VII.282)。
㊱ Augustine, Faith and the Creed 7.14 (MPL 40.188, tr. LCC VI.360 f.)
㊲ 加尔文热切期待教会荣耀的得胜,却不相信这胜利会在今世发生。参阅 Pannier,Institution II. 384,note a on p. 114。
㊳ Augustine,Faith and the Creed 8.15(MPL 40.188;tr. LGC VI. 361)。
㊴ Ambrose, De Jacobo et Vita beata I. vi (MPL 14. 637 f.).
㊵ 在文艺复兴前,所有的人都相信使徒信经是基督的使徒所写的。然而罗伦佐·瓦拉(Lorenzo Val-la,ca. 1440,Contra calumniators apologia,Opera 1540,p. 800)和伊拉斯谟(Ratio verac theologi-ae,1518,Opera 1540,V. 77)否定这传统的立场。参阅 Schaff,Creeds I.23;F. Kattenbusch,Das Aposto Usche Symbol I.1–15,OS III.506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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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19日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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