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卷 · 第14章

中保的神性和人性如何成为一个人格

第十四章 中保的神性和人性如何成为一个人格

对于基督人性和神性的解释(1—3)

1. 两种本质却合而为一

b 另一方面,我们不应当将“道成肉身”(约 1:14)解释为道成为肉体或与肉体混合。其意思是:既然他选择童贞女的子宫作为他居住的殿,那么那从前是神儿子的如今成为人子,这并不是本质的混合,而是两种本质在一个位格里的合一。我们相信他的神性和人性联合,却在本质上各未受损并保持原样,然而这两种本性联合为一位基督。①

b 我们若能将这奥秘与任何世上的事物比较,那最好、最恰当的或许就是,人,由两部分构成,即灵魂和身体。②然而人的灵魂和身体在这联合中并不互相混合,灵魂不是身体,身体也不是灵魂。灵魂有一些与身体无关的特点,身体也有一些与灵魂无关的特点;也有一些特点专指整个人,而不能恰当地专指灵魂或身体。但有时灵魂②的一些特点是用来指身体,且身体上的一些特点也是用来指灵魂。然而,这些不同的部分组成一人,而非好几个人。

这段话表示人是一位却由两个部分联合组成,且由两种不同的本性组成这人。③圣经也是如此描述基督:一些特点是专指他的人性,也有时记载一些专指他神性的特点,又有时记载一些同指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特点,而不是专指其中之一。圣经有时强调基督两种本性之间的联合,甚至有时将两者互相交替,古时的神学家称这互相的交替为“属性的交通”④。

2. 神性和人性彼此间的关系

e 对于基督神性和人性的描述,若无圣经多处经文的支持,就毫无说服力。⑥基督指着自己所说的这句话:“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8:58),与他的人性并不相干。⑥我十分清楚对手用来扭曲这经文之吹毛求疵的争论:他在万代以前就存在,是因圣父预定他作救赎者,也预 塞尔维特再三地攻击这教义,参阅 De Trinitatis erroribus I 15, fo.20b;III.12 to 761b;tr. Wilbur, op. cit., pp.18, 118。这教义包括在第二瑞士信条中 XI.10 (Schaff, Creeds III.256, tr. p.852;Kidd, Documents, pp.113 f.)。 定众信徒认识他。⑤然而,既然基督将他降临之日与他永恒的本质做区分,并强调他的权威在古时就远超过亚伯拉罕,他无疑是在宣告关于他神性的部分。⑥保罗宣告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1:15,17)。基督自己也亲口说他是“未有世界以先,与父同有荣耀的”(约17:5 p.),并与父一同作工(约5:17)。⑦这些属性是无人拥有的。因此,这些属性和相似的属性是专指基督的神性。

然而,他同样也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赛42:1以及其他的经文),圣经也记载:“基督的智慧和身量……都一起增长”(路2:52),他也不“求自己的荣耀”(约8:50);⑧他也不知道世界末日是何时(可13:32;参阅太24:36),“不凭自己说话”(约14:10),“不按自己的意思行事”(约6:38);圣经也记载使徒们看到并摸到他的身体(路24:39)。⑨这一切都专指基督的人性。就他的神性而论,他不可能在任何方面有长进,并为自己的缘故行任何事;他无所不知;他照自己的意旨行万事,也是人无法看见和摸到的。⑩然而,基督并不将这些属性专指他的人性,而是视这些属性与他中保的职分相称。

⑪保罗的这些话表明基督神、人两性彼此的交通:“……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20:28p.),以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林前2:8 p.)。使徒约翰也说:“……生命之道,就是我们……亲手摸过的”(约一1:1 p.)。其实,神没有血,不会受苦,人手也无法触及。然而,那真人和真神的基督既因被钉十字架而为我们流血,那他在人性之中所行的也当被归于他的神性,虽然这说法不妥当,却非毫无道理。

⑫还有一个相似的例子:使徒约翰教导说:“主为我们舍命”(约一3:16p.),这里的神性也必定包含人性。⑬再者,基督仍在世时说:“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3:13 p.)。的确,以基督所取的肉身而言,他并没有在天上。但因同一位基督既是人又是神,为了证明两性彼此的联合,他将他的人性归在神性之内。

3. 在中保职分上神人两性的合一

b 同时指出基督拥有双重本性的经文,大多被记载在《约翰福音》中,这卷书也最明确地教导基督的真本质。因这些经文都不是专指基督的神性或人性,而是同指二者:他从父那里领受赦罪的权柄(约 1:29)、随己意叫人复活、赐人公义、圣洁和救恩;他受差派为活人死人的审判官,b为的是与父同得尊荣(约 5:21—23)。最后,他也被称为“世界的光”(约 9:5,8:12)、“好牧人”、“唯一的门”(约 10:11、9)、“真葡萄树”(约 15:1)。当基督降世为人时,这些称号是父早已赏赐他的。虽然基督在创立世界以先与父一同拥有这些称号,但却在方式或意义上不同,而且父神不可能将这些称号赏赐给没有神性的人。

b 我们也应当在同样的意义上理解保罗的话。在审判之后“基督将把国交与父神”(林前 15:24 p.)。显然,神儿子的国无始无终。然而,既然他的神性隐藏于卑贱的肉体之中,又“虚己”取了奴仆的样式(腓 2:7,参阅 Vg.),暂时撤下他威严的荣光,就证明他对父神的顺服(参阅腓 2:8)。在他结束这卑微后,至终“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来 2:9 p.),c 并被高举为至高的主,使万膝在他面前跪拜(腓 2:10)。a他将把自己的称号和荣耀的冠冕,以及从父那里所领受的一切交与父,“叫神在万物之上”(林前 15:28)。°父神将权柄和主权交付基督,难道不就是要借他的手治理我们吗?因此,圣经说基督坐在父神的右边(参阅可 16:19;罗 8:34),然而这只是暂时的,直到我们亲眼看见神。

在此,我们也不能替古时神学家的谬误辩解,他们毫不留意中保的职分,也几乎强解《约翰福音》中的教导,使自己落入网罗中。⑤正确理解中保职分的关键在于,一切关于中保职分的描述,并不是专指神性或人性。⑥直到基督再次降临审判世界,他要作王,在受人肉体软弱限制的程度上使我们与父联合。但当我们在天上的荣耀中得见神的真体时,那时基督既已完成中保的职分,便不再作父神的使者,而再次享受他在创立世界以先所享有的荣耀。

我们也只能在这一意义上用“主”这称号专指基督,即当他代表神与人之间的桥梁时。保罗的论述与此同义:“只有一位神……万物都本于他……并有一位主……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林前 8:6)也就是说,父将为主的权利交付他,直到我们面对面得见他神性的威严。那时,他要将主的权利交还给父神,如此他的威严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为灿烂。于是,父神也不再作基督的头,因基督的神性将独立照耀,虽然如今被帕子蒙住。

反驳聂斯脱利、欧迪奇,以及塞尔维特等人的谬误(4—8)

4. 神性和人性既不是混合的,也不是分开的

b 若读者智慧地运用以上关键的原则,就能解决许多难题。但令人惊讶的是,⑥ 有许多没有读过神学之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研究神学的人——对上述提及基督时的用语没有专指他的神性或人性而感到困扰。b 这是因为他们不明白这些说法与他神、人两性的位格,或中保的职分并无冲突。然而,当一位有智慧的解经家以敬虔的心态查考这些经文时,这些大奥秘彼此间的⑦美妙、和谐就不难被看出了。⑦但这些狂躁分子总是在搅扰!他们抓住基督人性的属性否定他的神性,也抓住他神性的属性否定他的人性;⑧有时又抓住两种本性共同的属性,并不专指神性或人性的属性否定基督的双重本性。然而,难道这不就是在断定,基督既然是神就不可能是人,或因他是人就不可能是神吗?这也是在争论,既然他同时是神和人,所以他就不可能是人或神吗?

b 所以我们坚信,基督既然是神和人,b拥有b 两性的联合却不是混合,b是我们的主也是真神的儿子,这是根据他的人性而不是因为他的人性。我们必须远离聂斯脱利(Nestorius)的谬论,他分裂基督神、人的本性而不是对此做区分,以致捏造了两位基督!然而圣经的教导彻底地驳倒这异端:圣经用“神的儿子”这称呼指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那位(路1:32 p.),马利亚本身也被称为“主的母亲”(路1:43p.)。我们也当防备欧迪奇(Eutyches)的异端,免得在证明基督两性的联合时,反而否定他的神性或人性。我们已引用过许多分辨基督神性和人性的经文,也有许多其他类似的经文足以塞住好争议之人的口。⑨稍后⑩我将附加另些经文更有效地粉碎他们的捏造。现在只要引用这节经文就足够了:除非神性居住在基督的身体之内,否则基督不可能称这身体为圣殿(约2:19)。因此,就如聂斯脱利在以弗所教会的会议上被公义地咒诅,⑥同样地,欧迪奇后来也在君士坦丁堡和卡尔西顿会议上被公义地咒诅。⑩因为将基督的两种本性混合或分裂都同样是错误的。

5. 基督从永远就是神的儿子

然而在我们的时代,也出现了一位同样致命的怪物——塞尔维特,他认为神的儿子是由神的本质、神的灵、肉体,和三个非被造的事物所组成的。⑩首先,他主张基督是神儿子的唯一解释是,他是在童贞女马利亚的子宫里受圣灵的感孕而出生的。他的诡诈的思路是:在他推翻基督神、人两性的区分后,他教导基督是某些属神和属人因素的混合体,而非同时是神又是人。他的整个逻辑是,基督降世为人之前只是神的一些影像,而这些影像的实底,只有在道真正开始作神的儿子时才显明。

我们相信那由童贞女所生的中保就是神的儿子。除非神将这尊荣赏赐给人子基督,否则他就不能反映神测不透的恩典,这尊荣就是他是神的独生子又被如此称呼。教会对神的儿子所下的定义是正确的:我们之所以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是因为那在万代以先⑬为父所生的道,以“hypostatic”的联合方式取了人性。古时的神学家将“hypostatic的联合”定义为,以两种本性组成一个位格的联合。这定义是专门用来反驳聂斯脱利等人的谬论,因为他幻想神的儿子居住在肉体中却不是人。当我们说永恒之道在披上肉身之前就已经是神的儿子⑭时,塞尔维特指控我们编造两个神的儿子,就如我们的意思不纯粹是他在肉身显现。若他在成肉身之前就是神,他并未因此改变而重新做神。当我们说神的儿子以肉身显现,却因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就永远有儿子的名分,也并不荒谬。天使对马利亚所说的话也有这样的含义:“因此所要生的圣子必称为神的儿子”(路1:35p.),就如说“儿子”这称号虽然在律法时代并不十分清楚,之后却成为荣耀和众所周知的。保罗也教导说,我们现在既借基督成为神的儿子,就坦然无惧地呼叫:“阿爸!父!”(罗8:14—15;加4:6)那么难道古时的族长不是神的儿子吗?他们也是神的儿子,凭着这权柄,他们以神为父求告他。然而在神的独生子降世后,我们就更明白天父这称呼。据此,保罗教导说,唯有属基督国度的人才有这特权,我们应当坚信,除了借他的独生子,神从不作天使或人的父,尤其是人因自己的罪孽落在神的愤怒之下,因此,唯有因为基督从永远就是神的儿子,神才白白地赏赐人儿子的名分,使人成为神的儿女。塞尔维特毫无根据且激烈地攻击这一点,他说,神之所以有父亲的职分,是因他从永远所命定的。因神父亲的职分在旧约中并不是借物质预表,就如公牛和山羊的血预表基督的救赎一般。人儿子的名分若非建立在元首基督身上,人就不能作神的儿女。因此,说元首没有各肢体所拥有儿子的名分是不合理的。进一步说,圣经称众天使为“至高者的儿子”(诗 82:6),虽然他们这高贵的身份并不依靠基督的救赎,但是,除非基督的地位在他们之上,否则就无法赏赐他们这高贵的身份。我也要简要地将同样的原则应用在人身上。在天使和人受造时,神是他们共同的父。所以,若保罗的这段话是真实的——基督从创世以来就是元首,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好在凡事上居首位(参阅西 1:15 及以下)——那么基督在创立世界之前就是神的儿子是合理的推论。

6. 基督既是神子也是人子

“但如果基督儿子的名分始于基督取肉身时,那么他是神的儿子也是就他的人性而论。塞尔维特和与他同类的狂人想象,因基督降世为人,所以是神的儿子,他若没有取肉体就不可能有这称呼。⑪那么我要请他们回答我,基督是不是根据他的神、人两性而有神儿子的名分。这是他们胡诌的,保罗的教导与他们的截然不同。②我们承认基督的确按着肉身被称为“儿子”,并不像信徒唯有借收养和恩典才能得儿子的名分。基督因从永远就是神的儿子,所以是独一无二的神子,据此,我们得知他与其他神的儿女有别。①因神以儿子的称号尊荣一切重生之人,却将“真实独一的儿子”这名号只归给基督。然而,若非基督从永远就拥有我们借神的恩赐所领受之儿子的名分,他怎能在众弟兄中作神“唯一的”儿子呢?②而且中保的整个位格都拥有这尊荣,所以,那为童贞女所生,并将自己在十字架上向父神献为祭的那位,千真万确是神的儿子。③④就他的神性而论也是神的儿子,如同保罗所说,基督“特派传神的福音。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1—4,参阅Vg.)。保罗既一方面清楚地称他为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为何又说他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呢?难道他的意思是这儿子的名分不仅止于根据他的肉体?保罗在另一处以同样的含义说:“他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林后13:4 p.)在此他对神、人两性做了区分。我们的对手不得不承认,就如基督被称为“大卫的子孙”是因生他的母亲,同样地,因生他的天父,他被称为“神的儿子”,且这儿子的名分不是指着他的人性说的。他在圣经上有两种称号:有时被称为神的儿子,有时又被称为人的儿子。我们的对手无法在后者上制造纷争,因希伯来文通常称他为“人子”,因他是亚当的后裔。另一方面,我确定他按着神性和永恒的本质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根据他的神性称他为“神的儿子”与根据他的人性称他为“人子”是一样合理的。

综上所述,在我已引用过的这段经文中——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保罗的意思与他另一处的经文相同:“按肉体说,基督是从犹太人出来的。他是……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既然这两处经文都强调他神、人两性的区别,那么我们的对手凭什么否认那按着肉体作人儿子的,也按着神性作神的儿子呢?

7. 塞尔维特浅薄的反驳

他们不顾一切地为自己的谬论辩护说:圣经记载神不爱惜自己的儿子(罗 8:32),又说天使吩咐那将为童贞女所生的要称他为“至高者的儿子”(路 1:32)。然而,为了避免他们在这浅薄的异议上自夸,我要请他们思考他们的推论是否合理。如果称已被生出之人为“儿子”,那么就可以合理地推出基督在出生时才开始作神的儿子,同样地,我们也可以由此推出基督在降世为人时才开始作神的道。因约翰称他是生命之道,“是他们亲手所摸过的”(约一 1:1)。先知弥迦的预言与约翰的论述相似:“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 5:2;太 2:6,与 Vg. 合并)根据他们的立场,他们要如何解释这经文呢?我已表明我们绝不同意聂斯脱利捏造两个不同的基督。然而根据我们的立场,我们因基督与我们弟兄般的关系而与他一同作神的儿女,因基督在他从我们而取的肉身上就是神的独生子。奥古斯丁智慧地教导我们:基督就是神奇妙和独特恩典的明镜,因基督已获得的尊荣就他的人性而言是不配得的。因此,基督按肉体说,从出生就是神的儿子。然而,在他位格的联合上,我们不可妄想某种窃取基督神性的混合。而且神和基督的永恒之道既在两种本性上联合成一个位格,所以在不同的意义上有时被称为“神的儿子”,有时被称为人的儿子,一点也不荒谬!

塞尔维特的另一个毁谤也不会更难反驳:在基督成肉身之前,他在比喻的意义上都被称为“神的儿子”。尽管当时对基督的描述并不十分明确,却仍清楚地证明他是永恒之神,因为他是永恒之父所生的道,且他在中保的职分上被称为神的儿子,完全是因为他是取肉身显现的神。同样清楚的是:神之所以从一开始被称为“父”,是因为他在那时已经有儿子:“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从他得名”(弗3:15 p.)。以上的证据充分证明,基督在律法和先知的时代中也是神的儿子,尽管他在当时教会中的名没有现在荣耀。我们的对手要在所罗门门所宣告神的儿子和神自己一样,都是无法测度的——“他名叫什么?他儿子名叫什么?”(箴30:4 p.)——这称呼上与我们争辩。我知道这见证不足以充分说服喜爱争辩的人,但我用这经文只是要证明,宣称基督成为人后才开始作神儿子的人是邪恶的毁谤者。此外,最古老的神学家也明确见证基督从永远就是神的儿子,所以,公然无耻地利用爱任纽和德尔图良攻击我们是荒谬而可憎的。因这两位作者所主张的是,神的儿子原是不可见的,然而之后却以可见的方式显现。⑮

8. 对塞尔维特教义的详细解释和反驳

“塞尔维特主张许多连一般人都不会认同的可怕教义。”然而你若进一步质问⑳那些相信基督取肉身时才开始作神儿子的人,你会发现他们唯一的根据是:他是圣灵在童贞女的子宫里所感孕的。古时的摩尼教徒也相信同样的谬论:人的灵魂出于神的灵魂,⑯因圣经记载:“耶和华将生气吹在亚当鼻孔里。”(创2:7 p.)他们强调“儿子”这称号到了混合基督的神、人两性的地步;㉒他们混乱地胡诌取肉身的基督之所以是神的儿子,是因为他的人性由神而生。如此,他们就否定了所罗门所记载神从太初而生的智慧(便西拉智训24:14,Vg;24:9,EV;参阅箴言8:22及以下),并因此否定中保的神性,或否定他的人性。

虽然在此反驳塞尔维特用来自欺和欺骗别人之最严重的诡计是极有帮助的,如此,敬虔的读者就能谨守并继续持守真道;然而,我无须在此反驳,因为我已在一本书中专门反驳他。⑰总之,对塞尔维特而言,神的儿子从开始就是某种意念,甚至从那时起神就预定他做人,故他将成为神的形象。塞尔维特相信神的道只是某种外在的荣光,他如此解释基督的出生:神生子的意念从永恒中就已酝酿,之后付诸实施,生出他的儿子。他也将圣灵与道混为一谈,因他教导,神将眼不能见的道和圣灵分配成肉体和灵魂。简言之,塞尔维特捏造基督比喻意义上的象征代替他的出生,但他接着说,那位当时是影儿的儿子后来借真道出生、显现,因此他将生殖的能力归与道。以此类推,那么猪和狗也是神的儿子,因它们也是借神的道受造。他说,基督是借三种非受造的物质使他由神的本质而生。然而,他幻想基督是众受造物中首生的,而因此相信连石头在某种程度上也拥有神的本质。然而,为了避免被视为他在夺去基督的神性,他就宣告基督的肉体与神的本质相同,⑰且道成为人时,其肉体就转变为神。除非基督的肉体来自于神的本质,又转化成神性,否则他想象不到基督是神的儿子,然而,如此就会将道永恒的hypostasis(本体)贬低至虚无,并否定了圣经对那将救赎我们之大卫之子的应许。事实上,塞尔维特常常强调这种思想:神以知识和预定生子,但他最终成人是出于创世以前在神面前之三种非受造的物,即世界最初的光(创1:3)、云柱、火柱(出13:21)。此外,若逐一列举塞尔维特无耻地自相矛盾的话,是冗长而乏味的。理智的读者可以从以上的解释中推知,这污秽之犬诡诈的回避完全除掉人对救恩的盼望,因若肉体是神性本身,那它就不是神的殿。唯有那生于亚伯拉罕和大卫之后裔,并按着肉体成为人的,才能作我们的救赎者。塞尔维特邪恶地利用使徒约翰的话支持他的立场:“道成了肉身”(约1:14)。⑱其实,这话不但反驳了聂斯脱利的谬论,也不支持欧迪奇恶毒的捏造,约翰在这里唯一的目的乃是要教导基督神、人两性在一个位格上的合一。

① 在这章中,就如在这卷的头几句一样,加尔文的教导完全根据正统卡尔西顿神学。参阅 J. S. Witte, “Die Christologie Calvins” in Das Konzil von Chalkedon, ed. A. Grillmeier, III. 487–529, and W. Niesel, The Theology of Calvin, pp. 115 ff., should be consulted. 参阅 S. Cave, The Doctrine of the Person of Christ, pp. 151 f.
② 加尔文在这里用“animus”取代1536年版本中的“anima”。
③ Augustine, Sermons 186 (MPL 38.999), Enchiridion 11.36 (MPL 40.250, tr. LCC VII 361 f.)。奥古斯丁说就像是人灵魂与肉体的联合,同样地,基督是道与人的联合。
④ “ἰδιωμάτων κοινωνία” 这是 communicatio idiomatum 教义(基督的神性与人性彼此交替)。这教义在聂斯脱利的争议中几次被提出(ca. 428–452)。在这之前此教义是德尔图良、奥利金、尼撒的格列高利(Gregory of Nyssa)、伊比芬尼(Ephiphanis)和其他早期的神学家所主张的,但从聂斯脱利时代开始,这教义更为普及。参阅 C. J. Hefele 的 Concilien Geschichte II (1856). 127 f.;Hefele-Leflercleg II. 1. 231 f.;tr. from the German text, History of the Councils III. 8, 9。参阅 Tertullian, Of the Flesh of Christ v (CG II 880, tr. ANF III. 525);Cyril of Alexandria, “ἀλλήλοις ἀνακρινός τὰ πάν φύσεων ἰδιώματα” (citing John 3:13),De incarnatione Unigeniti (MPG 75.1244);Leo the Great, Letters 28.5 (MPL 54.771 f.;tr. NPNF 2 ser. XII.41 and note 7);Athanasius, Discourses Against the Arians 3.31 (tr. NPNF 2 ser. IV.410 f.);John of Damascus, Exposition of the Orthodox Faith III.3–4 (MPG 94.993 f.;tr. NPNF 2 ser. IX.43–49);There is a statement based on Hefele in NPNF 2 set. XIV.208 f.。加尔文相信并解释这教义(第二节),但他不接受路德派对此教义的解释,因为他们主张基督复活后的身体无所不在。参阅 IV.17.29, 30, and Luther, Werke WA XXV.309。
⑤ 他指的大概是一些接近欧迪奇主义(Eutychianism)或基督一性论(Monophysite)的早期神学家,参阅 Cyril of Alexandria, Expositio in Evangelium Johannis, on John 5:19,5:30,8:28(MPG 73.757,386 ff.,832 ff.)。参阅 OS III.517。
⑥ 从此处到这段的结束,加尔文所说的反映出他与乔治·布兰达(George Blandrata)和其他当时在波兰反对三位一体之神学家的歧见(1558)。参阅 Responsio ad nobiles Polonos et Franciscum Stancarum Mantuarum (CR IX, 354 ff.);Ad quaestiones Georgii Blandratae responsum (CR IX.332);the second confession of Valentine Gentile (CR IX.392)。
⑦ Augustine, Enchiridion 11.36 (MPL 40.250;tr. LCC VII.361 f.)。
⑧ Servetus, De Trinitatis erroribus I, fo. 2b ff.;II, fo. 58ab (tr. Wilbur, op. cit., pp. 6–11, 90 ff.);Dialogues on the Trinity I, fo. A 6b–7b (tr. Wilbur, op. cit., pp. 195 ff.)。
⑨ 下面的第六至第八节。
⑩ 聂斯脱利否定了基督神性和人性的联合,并因此在以弗所教会会议中受西里尔(Cyril)的影响而被咒诅。欧迪奇(Eutyches)效法西里尔的教导,却极端到否定基督的人性。他在君士坦丁堡教会会议被咒诅(448)。这两个人的教义在卡尔西顿会议所拟定的信经中被判定为异端(451)。参阅 IV. 5.6, IV. 7.1, 9。并参阅 the documents and references in Ayer, Source Book, pp. 504–521。
⑪ 加尔文文里指的是塞尔维特、反对三位一体的意大利人乔治·布兰达(George Blandrata)、瓦伦廷·真梯尔(Valentine Gentile)和约翰·保罗·阿尔恰蒂(John Paul [Gianpaulo] Alciati)。参阅 L 13.20–25 and notes appended;also CR VIII.651 f.(second letter of Servetus to Calvin from Christianismi restitutio, p.580);IX.392 f.(Gentile’s second confession);XVII.169 ff.(letter of Blandrata to Calvin)。若欲进一步了解这些作者的立场和观点,请参阅 E. M. Wilbur, A History of Unitarianism, Socinianism and Its Antecedents, pp.302 ff., 308–321。
⑫ Servetus, De Trinitatis erroribus I.9. fo. 6a;tr. Wilbur, op. cit., pp. 11f.
⑬ Augustine, City of God X.29.1 (MPL 41.308, tr. NPNF II. 199).
⑭ Servetus, Christianismi restitutio, pp. 577 ff. (first letter of Servetus to Calvin, also in CR VIII.649 ff.), 580 (second letter, CR VIII.580).
⑮ Servetus, De Trinitatis erroribus II.5, fo.48ab, tr. Wilbur, op. cit., pp.76 ff.; Tertullian, Against Praxeas 2, 3, 15 (MPL 2.156–159; CCL II.1178 ff.; E. Evans, Tertullian’s Treatise Against Praxeas, text, p.207, tr. p.151; tr. ANF III.598, 610 f.); Irenaeus, Against Heresies III.16.6; III.21.10 (MPG 7.925, 954 f.; tr. ANF I.442, 454). See CR VIII.507 ff., 522, 535, 574; IX.394 ff. Augustine, On True Religion 16.30 (MPL 34.134 f. LCC VI.239); John’s Gospel 3.18 (MPL 35.1403; tr. NPNF VII.24); Against the Letter of Manichaeus Called Fundamental 37.42 (MPL 42.202; tr. NPNF IV.198); On the Trinity II.9.15 (MPL 42.854 f.; tr. NPNF III.44).
⑯ “Ex traduce Dei.” 参阅 I.15.5;II.1.,注释10,以及以下的参考文献:OS III.181,469;Smits,II.29,37。
⑰ 这是加尔文的Defensio orthodoxae fidei de sacra Trinitate(1554)(CR VIII 457–644;tr. H. Cole, Calvin’s Calvinism, pp. 25–206)。 “ὁμοούσιον”。
⑱ 加尔文在这段中斥责塞尔维特在他 Christianismi restitutio 中的教导。巴特和尼斯尔在他们的 OS III. 470 f. 中引述加尔文对塞尔维特这部作品的斥责。根据加尔文在这里的次序,页数如下:578,92 f.,679 f.,205 f.,591 f.,683,164,202 f.,355,145,159,162,269,263,590,150,680;683,205,250,159,119 f.,265 f.。On homousios and hypostasis,see especially p.269 (De Trinitate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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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19日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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