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 · 第letter章

致法王法兰西斯一世书

致法王法兰西斯一世书 “献给伟大、虔信的法兰西国王法兰西斯陛下。愿在基督里的平安与救恩与陛下同在。

约翰·加尔文

1. 这部书是在怎样的景况下写的

刚开始写这本书时,我完全没有想到最后会将此书献给国王陛下。我唯一的目的是想传授一些基本的真理,使一切热衷于信仰之人成为真正敬虔的人。我知道,在我的法国同胞中,有许多渴慕基督的;然而,我发现他们中间很少有人对基督拥有最基本的认识。我着手写这本书就是为了他们。本书简明而基础的教导方式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但我发觉陛下的国中有一些恶人,怒气冲冲,使得在您所统治的辖区,纯正的基督教信仰难有立锥之地。因此,我认为,我若用这一本书,一方面教导他们,另一方面向陛下您陈明我的信仰,这样做是有益的。陛下从中会了解到,在您所统治的国中到处杀人放火,扰乱社会的那些疯狂之人所恨恶的是怎样的教义。事实上,我毫不犹疑地承认本书的教导,几乎就是这些人所抵挡之教义的总纲,他们嚷嚷着要将相信这教导之人拘禁、放逐、烧死,将他们从地上除灭。其实,我也知道他们已在您面前搬弄是非,试图说服陛下与他们一样厌恶我们所主张的教义。①但我深信,以陛下的仁慈,您应能判断,若仅凭指控便能定罪,那世上便不复存在言行无辜之人。

若有人为了攻击我向您陈述的教义而造谣说,这教义早已被所有的国家和许多的法庭判定为不合法,那么,这顶多是说,它有时是因仇敌的竞争与势力而遭强烈的排斥,有时是因他们的谎言、诡诈,以及毁谤而被恶毒地压制。若不先听一听这教义教导的是什么,就判定持这教义之人死刑,这纯粹是横暴的做法;诬告他们为叛国贼或恶棍,这完全是骗人的诡计。为避免有人认为我们的埋怨没有任何根据,国王陛下,请您作为我们的见证,看这教义在您的面前是否天天受尽毁谤。他们说,信这教义之人是想要夺去国王的权杖、毁坏一切的法庭及法官的判决、推翻一切的政府、扰乱百姓的治安、废掉所有的法律,耗散所有的财产,总之要把全世界颠倒过来!然而,您所听到的不过是小部分的指控,因为这些恶人一直在百姓当中散布可怕的谣言。如果这些谣言是真的,那全天下的人都把坚持和提出这教义者烧死或钉死千百次也不为过。如此恶毒的指控竟然有人相信,难怪人们对这教义充满如此的敌意。这就是为何各色人等都合谋要给我们和我们所持之教义定罪的原因。连法官也因受谣言的影响,以自己的偏见定案,以为他们只要在没有本人的口供或无确凿证据的支持之前不命令施刑,就算尽职了。然而他们被判什么罪呢?他们说,是相信这被定罪的教义。但凭什么定这教义的罪呢?这些信徒辩护的立场并不是放弃这教义,相反,是要维护它的真理性。然而,他们丝毫没有申诉的权利。

2. 为受逼迫的基督徒辩护

“因此,我请求拥有至高权柄的国王陛下彻底调查此事,这要求并非不合理。因到目前为止,这件事不是依照法律的程序,不是根据司法的严肃性,而是以凭着人暴烈的血气处理的。陛下也不要以为我是为了被许可安全回到自己的国家里,而在替自己辩护。我虽然热爱自己的祖国,但在目前的情形之下,我并不以被放逐为憾。我反而为了众信徒共同的目的,在陛下面前为他们辩护。我的目的就是传扬基督和他国度的自由,但基督信仰在陛下所统治的国度之下,正在被践踏,几乎到无望的地步,这多半都不是出于陛下自己的赞同,而是因某些假冒为善之人的专制。

我没有必要在这里解释这逼迫是怎样开始的:虽然我们因传自己的信仰受逼迫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因为不敬虔的人目前已占优势,胜过基督的真理,即使它没有被赶出去、分散,或毁灭,但这真理仍然被隐藏、埋葬和蒙羞。基督可怜的小教会,若不是被残暴的屠杀、放逐所摧残,就是被威胁和恐吓所压垮,甚至到了不敢开口的地步。然而,这些不虔之人 的肆意疯狂不断击打着这堵已经倾斜的墙,好完成他们摧毁基督教的目的。在这样暴力的攻击之下,没有人为教会仗义执言。然后那些希望显得十分同情真理的人,也主张饶恕无知者的谬误和鲁莽。这就是所谓温和派的立场。他们把自己在心里确信是无可辩驳的神的真理称为谬论和鲁莽,并将基督把他属天智慧的奥秘交付他们的人,称为无知之人!他们居然以福音为耻到这种地步!

所以,尊贵的君王啊!恳求您不要对如此公义的辩护置若罔闻,特别是因这牵涉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如何在世上保守神的荣耀免受玷污?保护神的真理免得蒙羞?保守基督在我们当中的国度完好无损?② 国王啊!这事值得您留意,值得您认识,甚至值得您付出王位的代价!

事实上,这关切完全属于国王分内的事,您在治理国家时,应当视自己为神的仆人。国王在统治他的国家时,若不以神的荣耀为目的,就不是在履行国王的职分,只能被称为抢夺人民的权力。③此外,拒绝将自己的国度降服在神的权杖——神的真道——之下的君王,若想要期待享受长久的兴旺,不过是在自欺。因为那宣告“没有异象,民就放肆”(箴29:18)的神谕绝不会落空。您也不应当因我们的卑贱而藐视我们,不去尽您的本分。我们很清楚自己是何等卑贱和低微之人。我们在神的面前是可悲的罪人;我们在人的眼目中也被最藐视,甚至被看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参阅林前4:13),或人们所能想象到的最坏的恶名。因此,在神面前除了他的怜悯之外,我们毫无可夸口的(参阅林后10:17—18),因为神借着他的怜悯,完全在我们自己的功德之外,赐给我们永远敬恩的盼望(参阅多3:5);而且在人面前,除了自己的软弱之外,我们毫无可夸口的(参阅林后11:30,12:5,9)。我们的仇敌却认为承认自己的软弱是莫大的羞辱。然而,我们的教义必定胜过这世上一切的荣耀和势力,因为这教义不是出于我们,乃是出于永生神以及父神所加冕的基督,他“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大河直到地极”(诗72:8、7,Vg.)。他将统治世界,世界铜铁般的力量和金银般的荣华,都将如瓦器一般被他口中的杖打碎,这要应验先知们对他的辉煌统治的预言(但2:32—35,赛11:4,诗2:9,经文合并)。我们的仇敌大声地指控我们以神的道为我们虚假的借口,其实是在邪恶地污秽他的道。④只要您读一下我们的信条,凭您的审慎,必能看出这是对我们何等恶意的中伤,何等无耻的毁谤。

但我们在此次仍要说一些唤起您的热忱和关注的话,或至少让您能读一读我们的信条。使徒保罗希望人说预言都照着信心的程度(罗12:6)⑤,他设立了一条明确的规则,好检验一切对圣经的解释。我们若依这信心的原则检验我们对圣经的解释,就必定得胜。承认自己在美德上赤身露体,好让神自己为我们穿上他的美德;承认自己没有良善,好叫神以自己的良善充满我们;承认自己是罪的奴仆,好被神释放;承认自己心里昏暗,好让神开启;承认自己是瘸子,好蒙神医治;承认自己软弱,好靠神扶持;在任何时候都不求取自己的荣耀,好单单让神的荣耀显明,并在他里面得荣耀。(参阅林前1:31,林后10:17)还有什么比这些更合乎信仰的呢?当我们说到这些和其他类似的事时,我们的仇敌打断我们,并埋怨说:这岂不是否认人与生俱来拥有某种模糊的亮光,否认了人所能想象的蒙恩预备,人的自由意志,人借以获得永恒救恩的善行,甚至他们自己的分外功劳⑥。因我们的仇敌无法忍受将一切的良善、美德、公义,以及智慧所应得的称赞和荣耀都归于神。然而,没有人因为从泉源的活水中汲取生命之水而遭斥责(约4:14)。相反,遭严厉斥责的恰恰是“为自己凿出池子,甚至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2:13)。此外,确信神是我们慈爱的天父,因基督成为我们的弟兄和中保;充满信心地仰望他赏赐我们一切的幸福和兴盛,因他对我们的爱无法言表,“他……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罗8:32);安静等候救恩和永生,默想父神所赐给我们的基督,在他里面隐藏着各样的宝贝。有什么比这一切更美、更合乎信呢?但我们的仇敌却指控我们:这样的确信是出于骄傲和狂妄。我们所夸耀的一切当然不是要归给自己,乃是要归给神;我们反而因学习将一切的荣耀归于神而除掉一切自夸的理由(参阅林后10:17;林前1:31;耶9:23—24)。

我还有什么要说的呢?请国王陛下对我们的案件略加考察。倘若你不能清楚地看到“我们劳苦努力,正是为此,因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提前4:10),因我们相信“认识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他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p.),你便可把我们看作恶人中最邪恶的人。因这盼望的缘故,我们当中有人被拘禁、有人被鞭打、有人被游街当作笑柄、有人被放逐、有人受到恐怖的虐待,还有人被迫逃亡。我们每一个人都受穷困的压迫、残忍的咒诅、毁谤的伤害,在许多方面被侮辱。

我也请陛下注意我们的仇敌(我说的是神甫,因他们不仅许可,而且怂动他人来反对我们),和我一同思考一下,驱使他们的究竟是什么热情。他们有意让自己和其他人不理会、忽略甚至藐视圣经所传下来的独一无二的真信仰,就是万人都应当承认是神的真道。他们居然认为人信不信神和基督无关紧要,只要他以(他们所谓的)潜在隐含的信心,⑦降服于教会的判断就可以了。他们不会因看到神的荣耀被公开地亵渎而感到难过,⑧只要没有人攻击罗马教皇以及那圣洁的母会的权威就可以。“他们为何为弥撒、炼狱、朝圣,以及类似的繁文缛节竭力争辩,甚至主张人若不公开承认他对这些事情的信心,就是不虔不敬,虽然这些事毫无圣经根据?为什么呢?除非“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腓3:19);除非他们自己的信仰就是他们的厨房!他们相信若这些东西被夺去,他们就不再是基督徒,甚至不再是人!因虽然他们当中有些人饮食豪奢,有些人则饮食粗陋,但他们的生活靠的是这同一锅,若此锅无燃料,不但会变冷,甚至会完全冰冻。因此,那最在乎肚腹的人,同时也是为自己的信 ⑦明确信心和隐含信心的问题在本书III.2.2—5和阿奎那的summa Theol. II IIae.2.5—8中有讨论。阿奎那不认为所有人都必须具有明确的信心(art.6),而认为居于更高位置教导他人者,他们“应当比他人拥有更多的明确信心”。 仰最竭力争辩的人。简言之,他们都一同仰望同样的目标:要么保持他们的统治,要么满足他们的肚腹。没有任何人表现出一点无伪的热忱。

3. 反驳仇敌对我们的指控:是完全新的、没有神迹的证实,神迹的重要性

“虽然如此,他们仍不断攻击我们的教义。他们极尽毁谤之能事,引发人们对我们的教义产生憎恶和怀疑之情。他们称我们的教义为“新的”、“最近才编出来的”。他们斥责我们的教义,说它是可疑的、不可靠的。他们问有什么神迹证实过我们的信仰?他们质问,我们的信仰与许多圣教父的看法和古老的习俗有冲突,难道是合理的吗?他们迫使我们承认,要么我们的信仰导致了纷争,因它是在向教会宣战,要么教会在过去许多世纪当中是死的,因为在这些世纪中我们的教义连听都没听过。最后,他们说用许多不同的辩论反驳我们是多余的,因凭我们信仰的果子就能认出它是怎样的信仰,我们的教义产生了许多教派,扰乱了治安,带来了各种放荡的行为。⑦其实,他们在轻信和无知的群众面前攻击被人遗弃的事业,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但我们若有自我辩护的机会,他们肆无忌惮地恶毒攻击我们的举动就会收敛起来。

首先,他们称我们的信仰为“新的”,乃是大大地得罪神。神圣洁的话语岂可被指控为新奇?其实,我毫不怀疑我们的信仰对他们而言就是完全新的,因为就他们而论,连基督和他的福音都是新的。保罗说:“耶稣被交给世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 4:25 p.)。任何人若明白保罗这古老的信息,就不会说我们的信息是新的。

这信仰很长一段时间不为人所认识,被隐藏都是因为人的不虔不敬。如今因神的慈爱我们得以重新发现它,至少我们应当承认它的古老性。⑧

同样,由于无知,他们把这信仰看作是可疑和不可靠的。这正是主借着先知的口对以色列人的指责:“牛认识主人,驴认识主人的槽,以色列却不认识我。”(赛 1:3 p.)然而,不管他们怎样讥诮我们的信仰不可靠,若果真要他们为自己的教义流血舍命,我们就会发现这教义对他们而言多么无足轻重。但我们的信心却截然不同,因我们不怕死亡的威胁,甚至不怕神的审判。

他们向我们要神迹,这所行是非常不诚实的。因我们并没有捏造某种新的福音,而是维护古老的福音,这福音为耶稣基督和他众使徒行的神迹所证实。然而,与我们相比,他们有一种奇怪的力量:他们到目前为止,仍然不断地以神迹印证自己的信仰!其实他们所谓的神迹,能搅乱原本平静的心灵,因这些神迹愚昧可笑、虚假不实,毫无意义!然而,即使他们所说的神迹是真的,也不应该被用来反对神的真道,因为神的名无论在何时何处都应当被尊为圣,不论是借神迹还是借自然秩序。

b 若圣经先前没有教导我们关于神迹正确的目的和用途,也许他们的诡计更能令人眼花缭乱。但马可教导神迹随着门徒的目的,是要证实他们所传的道(可16:20)。路加同样记载当使徒们亲手行神迹奇事时,主借此“证明他的恩道”(徒14:3 p.)。另一个使徒有类似的记载,即福音所宣扬的救恩已经得到印证,因为“神”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加上圣灵的恩赐,向他们做见证(来2:4 p.;参阅罗15:18—19)。圣经既然记载神迹奇事就是福音的印记,难道我们应当用它们来毁坏人对福音的信心吗?圣经说神安排神迹奇事不过是为了印证真道,我们岂可用它们来证实虚谎?我们首先应当留意和考察那教义,福音书作者说,教义优先于神迹;在我们确认这教义合乎圣经的真道之后,再用神迹来证实。基督说,纯正教义的特征是不求人的荣耀,只求神的荣耀(约7:18;8:50)。基督已确立了检验纯正教义的原则,神迹若不是为了荣耀独一真神的圣名,就不是真神迹(申13:2及以下)。“我们也要记住撒旦也有它自己的神迹,显然他们是诡计而不是真正的异能,为了误导无知和未受过教育的人(参阅帖后2:9—10)。术士和行邪术的总是以行神迹著称。他们的神迹大大助长了偶像崇拜,然而这些神迹不足以证实术士或拜偶像者的迷信。

古代的多纳徒派以能行神迹误导了许多单纯的人。因此,现在我们可以用古时奥古斯丁反驳多纳徒派的话来反驳我们的仇敌:主预言“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⑨警告我们要防备这些行神迹的人。保罗同样警告我们,敌基督将“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帖后2:9)。但是,他们说,这些神迹并不是偶像、魔术师或假先知所行的,乃是圣徒所行的;仿佛我们不明白“装做光明的天使”(林后

11. 14) 是撒旦的诡计!古时的埃及人向被埋在埃及的先知耶利米献祭和敬拜。⑩难道这不等于利用神的圣先知拜偶像吗?但他们以为敬拜先知的坟墓能医治被毒蛇咬伤的伤口。我们该怎么说呢?从过去直到将来,神给那些不领受爱真理之心的人“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帖后 2:11),成为他们公义的审判。

我们并非没有神迹,且我们的神迹是确实的、无可仿冒的。然而,我们的仇敌所自夸的“神迹”只不过是撒旦的诡计,因这些神迹勾引人离弃对真神的敬拜,好寻求虚妄(参阅申 13:2 及以下)。

4. 教父反对宗教改革的教导,这是误导的宣称

“此外,他们不正确地教导说教父反对我们的教义⑪(我说的是古时教会较圣洁时代的作者),仿佛教父可能会支持他们不敬虔的行为。若争议要以教父的权威来确定,那么,谦逊地说,我们十有八九会得胜。这些教父写过许多充满智慧的出色作品。然而,有些情况下,他们也犯了常人所犯的错误。这些所谓敬虔的后裔,虽然不乏睿智、判断力和锐气,却只推崇教父的缺点和错误,反而不是看不到教父的优点,就是歪曲或败坏他们的观点。可以说他们唯一在乎的是在一堆金块中寻找粪土。⑫他们之后居然可怕地嚷闹,指控我们藐视和反对教父!但我们根本没有藐视他们;事实上,我现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我们大部分的教导与教父的观点是相同的。但是,我们对他们的著作十分谙熟,我们总要记住,“万有是我们的”(林前3:21—22),为的是服事我们,而不是辖管我们(路22:24—25),并记住我们同属一位基督(林前3:23),必须在万事上毫无例外地顺服他(参阅西3:20)。不留意基督和教父在权威上不同的人,在信仰上必定毫无定见,因为圣洁的教父在许多事上也茫然无知,常常意见不一,有时甚至自相矛盾。他们说所罗门劝我们不可挪移先祖所立的地界(箴22:28),不是没有理由的。然而,地界的原则和顺服真道的原则截然不同,因为顺服真道的原则必须“不纪念你的名和你的父家”(诗45:10 p.)。然而他们若那么喜欢用寓意解经,为何不以使徒而非其他人为“先祖”,接受他们所立不可挪移的地界(箴22:28)呢?这就是哲罗姆的解释,他们也把哲罗姆的话载入教会法规。⑬但我们的仇敌若想照自己的意思维护教父所立的地界,为何自己又经常随意挪移呢?

一位教父曾经说过:我们的神不喝也不吃,因此不需要盘杯。⑭另一位教父教导圣洁的仪式不需要金子,不用金子买下的那些东西也不会因此没有价值(?)。⑮但他们在仪式上热爱用金子、银子、象牙、大理石、宝石以及丝绸,仿佛礼仪的用品不富丽堂皇,甚至奢侈豪华,就不是对神合宜的敬拜。他们显然挪移了先祖所立的地界。

有一位教父曾说:他在其他信徒禁肉的那日随意吃肉,因为他是基督徒。①因此,当他们咒诅在四旬斋吃肉的人时,就是在挪移先祖所立的地界。

有两位教父,一位说,修道士不工作,就等于是恶棍或强盗;⑲另一位说,即使修道士专心默想、祈祷或研究,也不可靠他人养活。⑲他们把这些懒惰、酗酒、贪食的修道士放在妓院里,耗费他人的财物,也是在挪移先祖所立的地界。

另一位教父把基督或圣徒的形象画在教堂里视为可憎。⑲⑲“我们敬拜的对象不可画在墙壁上”,这不是某个人的意见,乃是教会会议的决定。⑲⑲然而,我们仇敌的教堂里却充满偶像,这充分证明他们一点都不理会这地界。另一位教父建议我们为死者举行葬礼之后,就当让死者安息。⑲但他们不断为死者代求,以此挪移那立好的地界。

另一位教父⑲⑲宣称:在圣餐中饼和酒的本质仍然存在,并没有消失,就像主基督的人性与神性联合时,他的人性并没有消失。⑲他们教导主的话被重复时,饼和酒就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这也是在挪移地界。⑲

有些教父提出,普世教会只有一个圣餐,因此不容许恶人和罪犯领取,他们严厉斥责在场而不领圣餐的人。㉔可他们不但在大教堂里,甚至在私人的家里举行弥撒,并容许所有想领的人参加,特别允许愿意多奉献钱的人参加,不管他是多不洁净的恶人!他们不是邀请人来相信基督和圣餐中的交通,而是把兜售基督的恩典和功德作为自己的工作。

另外还有两位教父,其中一位教导人若只领受饼或杯之一种,这人完全不能被许可领基督的圣餐;㉕另一位强烈坚持教会不可拒绝基督徒喝主的杯,因基督叫我们认他为主时,也吩咐我们当为主流自己的血。㉖然而,现今罗马天主教所命令不可违背的规定,在前一位教父认为应该被开除教籍,后一位教父认为当受严厉的斥责。这也是挪移先祖所立好的地界。㉗

另外一位教父教导:当判断疑难问题时,若没有圣经清楚的根据便支持一方或另一方,就是鲁莽。㉘他们却制定了许多毫无圣经根据的章程、法规以及教义,这也是无视先人所立的地界。有一位教父曾经责备孟他努异端的观点,其中之一就是立定禁食的法规。㉙他们严格制定了许多禁食的法规,无疑远远越过了地界。㉚

有一位教父教导不可禁止牧师结婚,且声称与自己的妻子同居是纯洁的行为。其他一些教父赞同他的立场。㉛天主教严厉禁止神甫结婚,也是挪移了这地界。㉜一位教父教导基督徒必须唯独听从基督,因为经上记着:“你们要听他”(太17:5);我们不必在乎古时信徒说了或做了什么,我们唯独要在乎的是居万有之首的基督的命令。㉝他们听从许多人的吩咐,唯独不把基督当作主人,接受任何人的教导时,他们自己不守这地界,也不允许别人遵守。另一位教父认为,教会不应把自己的地位置于基督之上,因为基督的判断永远是对的,但教会的领袖和其他人一样常常会出错。㉞他们越过这地界,毫不犹豫地声称,圣经的权威完全是建立在教会的判断基础之上。㉟

所有的教父一致认为,神的圣道被诡辩家的狡辩所玷污,陷入辩证家们的争辩之中,这一事实十分为教父们所憎恶。㊱这些人的一生都在用无休止的、比诡辩家的争辩更糟糕的争辩使神单纯的道被遮蔽,变得模糊不清,难道他们还算守地界吗?假设教父能从死里复活,并听听他们所谓思辨神学的争吵,他们肯定会以为这些人不是在辩论关于神的事!我若要证明这些自称是教父忠实的传人如何任意弃绝教父的轭,就会远远超过本书的篇幅。事实上,经年累月也不足以完成这工!然而,这些胆小之徒竟然厚颜无耻地指控我们大胆地挪移了先人的地界。

5. 诉诸“习俗”是违背真理的

“他们诉诸‘习俗’也无济于事。强迫我们屈服习俗是极不公正的做法。人的判断若可靠,人们就应该会去寻求善良之人的习俗。然而,事实常常并非如此,多数人所行的往往很快就会成为习俗;其实大众喜爱善事的情况并不常见。因此,多数人个人的邪恶往往变成了众人的错误。更确切地说,是大家一致认可的邪恶,这班“好人”所想要的就是将它们立为法规。明眼人都可以看到,世界不是受到一种洪水猛兽的侵袭,而是被许多危险的瘟疫所蹂躏,一切都在急速毁坏。因此,我们要么对世界感到完全绝望,要么向这些巨大的邪恶宣战,并有力地清除这些邪恶。而救治之道之所以不被接受,唯一的理由是我们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了这些恶行。然而,即使我们在人的社会中容许大众的错误存在,在神的国度中我们也必须听从和遵守神永恒的真理,因为真理不受时间的长短、习俗的久远的影响,也不被人的阴谋所宰制。以赛亚曾经警戒过神的选民:“这百姓说同谋背叛,你们不要说同谋背叛。他们所怕的,你们不要怕,也不要畏惧。但要遵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以他为你们所当怕的,所当畏惧的。”(赛8:12—13)

所以,让我们的仇敌用古时或今天众多的习俗来攻击我们吧。只要我们尊万军之耶和华为圣,我们无须感到恐惧。即使许多世代的人都接受恶行为敬虔的行为,耶和华大能的手也能报应恶人,追讨他们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14:18;参阅出20:4)。即使全世界都同谋犯罪,神在历史上已教导我们与众人一同犯罪的结局如何。神以洪水毁灭全世界,唯独留下了挪亚和他的一家;挪亚借着他一个人的信心定了全世界的罪(创1:7;来11:7)。综上所述,邪恶的习俗无非是一种普遍的瘟疫,不会因为多数人被染,灭亡的人就更少。此外,我们的仇敌应当想过西普里安的话:有些人犯罪是出于无知,虽然不能完全被判无罪,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可以原谅的;但是,有些人硬着颈项,拒绝神出于他的仁慈所赐给他们的真道,这样的人则完全无可推诿。㊲

6. 关于教会本质的误解

“他们的双重辩论也无法迫使我们承认,要么教会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生命,要么我们现在的教导与教会矛盾。的确,基督的教会仍然活着,且只要基督继续在父神的右边做王,教会永远会存在下去。基督的膀臂扶持教会;他的保护抵挡仇敌一切的攻击;他的权能持守使教会安然无恙。因基督必定成全他曾经应许我们的事:他必常与他的选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㊲。我们绝对不是与这教会作战。因我们与所有的信徒同心敬拜和颂赞独一的真神和主基督(林前8:6),因他是历世历代一切敬虔之人所敬拜的。然而,那些凭肉眼认教会的人,试图把教会限制在他们的界限之内,其实教会根本不受这样的限制。他们这么做,已经大大地偏离了真道。

我们的争议集中在以下两点:首先,我们的仇敌认为教会总是有某种具体、可见的形式。其次,他们把罗马教会及其等级制度当作这形式。㊳我们的观点恰恰相反。我们认为,教会未必需要以可见的形式存在,而且,教会的形式不在于他们所愚蠢崇拜的外在浮华。确切地说,教会的记号是宣扬神纯正的话语和施行合宜的圣礼。㊴他们不能忍受教会有看不见的形状,但在旧约的犹太人中,教会岂不是经常残缺到无法辨认的地步!以利亚曾埋怨教会只剩下他一人,难道当时教会有所看见的形状吗(王上19:10,14)?当基督降临之后,教会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有一定的形状。在使徒时代之后,教会也常常被战争、叛乱,以及异端的压迫而到了暗淡无光的地步。如果这些人活在那个世代,他们会相信教会存在吗?然而神告诉以利亚,另外还有七千人未曾向巴力屈膝。㊶我们也不可怀疑,自从基督升天到现在,他仍然在世上做王。但若当时信徒坚持教会一定是有形的,他们岂不要完全绝望?㊷事实上,希拉利(Hilary)在他的时代,认为当时人们愚昧地尊崇主教制度,却没有意识到这背后所隐藏的祸患,是个极大的错误。他这样说:“我劝你们一件事,要谨防敌基督。你们过分地爱墙壁是错误的;你们错误地把对教会的尊敬放在教堂的建筑之上;你们错误地在教堂的建筑里求平安。毫无疑问,敌基督的坐位必定设立在其中。我个人认为山川、森林、湖泊、监牢,以及峡谷甚至更安全。因为先知说预言时,或住在这些地方,或被抛掷到这些地方。”㊷ 但在这时代,世人在高贵的监督㊸身上所尊敬的是什么呢?他们岂不是把那些统管大都市的人想象为圣洁的高级教士吗?然而这是极为愚昧的判断!其实,“既然唯有主自己才‘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我们就要承认,神有时把辨识教会的外在记号夺去。我承认这是神对世界严厉的审判。但这若是人的邪恶所得的报应,难道我们应该对这公义的审判进行抗议吗?主在古时候就是这样刑罚忘恩负义之人。因人既然拒绝顺服神的真道,甚至熄灭他的亮光,神就允许他们的心昏暗,被愚昧的谎言所欺骗,并落入可怕的幽暗中,乃至真教会的形状荡然无存。他同时保守自己的儿女不至灭绝,虽然他们在这些错误和黑暗中被分散和隐藏。我们也不要以为稀奇,因主在巴比伦的混乱中,甚至在火窑的烈焰中(但3),也知道如何保护他们。

我现在要指出来,他们想以虚浮的外表为教会的形状,这是何等危险。这一点我不打算详细论述,免得本文篇幅没完没了地延长。他们说,那占据使徒教区的罗马教皇,以及由他膏抹和祝圣的监督,只要他们佩戴职帽,手拿权杖,就代表教会,也应该被当作教会;因此他们不会犯错误。为什么呢?他们的答复是,因为他们是教会的牧者,是主自己所分别为圣的。难道亚伦和以色列的其他领袖不也是牧者吗?事实上,亚伦和他的儿子虽然被膏为祭司,却仍然在铸金牛犊的事上犯了罪(出32:4)。按照他们的逻辑,那欺骗亚哈王的四百先知(王上22:12)不也代表教会吗?但当时代表教会的米该亚,被视为可憎恶的人,却是说实话的先知。难道那些夸耀“我们有祭司讲律法,智慧人设谋略,先知说预言”(耶18:18 p.),攻击耶利米的先知,不是以教会的名义和面孔出现的吗?主唯独差遣耶利米抵挡当时的众先知,说祭司的律法、智慧人的谋略,甚至先知的预言都必定断绝(耶18:18;参阅4:9)。难道祭司、文士和法利赛人召开公会要谋害基督,他们的会议不也外表庄严吗(约11:7及以下)?任凭他们去依从外表,视基督和神的众先知为分裂者,视撒旦的差役为圣灵的器皿!

但如果他们是认真的,那么请他们真诚地回答我一个问题:当巴塞尔会议颁布谕令,开除尤金尼乌(Eugenius)教皇,并选择阿玛丢斯(Amadeus)取代他时,当时教会在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中存在?他们无法否认,就这个会议表面的安排而论,是合法的,而且是由两个教皇而不是一个教皇召集的。尤金尼乌教皇和所有支持他的红衣主教和主教被指控犯了分裂、背叛、执迷不悟之罪,他们和他一同试图解散这次会议。

然而,他之后受到各国诸侯的支持,又恢复了教皇的职位,毫发未损。那会议的决定虽然带有教会大公会议的权柄,还是被取消了,只是为了平息阿玛丢斯,他们指派他做红衣主教,就如用面包夹给吠叫的狗那样。㊹后来所有的教皇、红衣主教、主教、修道院长和神甫都是从这些悖逆和顽梗的异端分子传下来的。至此,他们必须回答:那时,教会的名称应归于哪一边?难道他们能否认,这次会议是全体大会,不乏任何外在的威严,是根据两个教皇的谕令召开的,是经罗马教廷祝圣的,在各方面安排井然有序,从头到尾都保持了同样的庄严吗?难道他们要承认尤金尼乌和支持他的人是分裂派,而他们自己是这些人所祝圣的?除非他们为教会的形状另下定义,否则,我们要把这些(不管他们的人数多少)明明知道却乐意被异端分子祝圣的人看作是分裂派。但即使之前我们没有发现这一点,这些目空一切,长期以“教会”之名招摇撞骗、一直祸害教会之人,他们可以充分地证明,教会完全不在乎外表的浮华。我在此不必提他们一生的道德和行为举止有多么不堪和可悲,因为他们称自己是法利赛人,我们只可听他们的话,不可效法他们的行为(太23:3)。㊺只要你稍微留意我们记下来的证据,就必定会发现,他们称自己就是教会,这教义简直是毁灭灵魂、毁坏教会的罪魁祸首。

7. 宗教改革的证道被指控导致骚乱

最后,他们恶毒地指控我们所传讲的教义导致了许多的骚乱、动荡和争辩,在许多人身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他们这样做是不公正的。他们把这一切邪恶归在我们所传讲的教义上,这完全是不公义的,因为这一切本是出于撒旦的恶意。这可以说是真道的一个确定无疑的特征,即它被宣告时,撒旦总不会在打盹和睡觉。这是将真道与虚谎的教义区分开来最确实可靠的标记。虚谎的教义一出现,便容易赢得世人的瞩目和掌声。因此,在过去几百年中,教会落在可怕的幽暗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受这世界之主的玩弄;这时,撒旦有点像撒丹纳帕路斯 (Sardanapalus)⑷,悠闲自得,安然享乐。因当它平安无事地占据自己的国度时,除了取笑、玩弄在它治下的人外,它还能做什么?可是,一旦光明从高天照临,在一定程度上驱散它的黑暗,那“壮士”起来攻击它的国度时(路11:22),它就立刻清醒过来,并拿起武器开始作战。它首先激动一些人以暴力压制初现的真理。⑸当这种方式失效之后,它就开始施行诡计:它借着重洗派 ⑹和一班恶棍,引发纷争和教义的争辩,以此遮蔽乃至最后消灭真理。它现在同时采用这两个方式不断地攻击真理,借暴力之人的手,拔除真理的种子,又竭力撒下稗子,好挤住真理的种子,不让它生长结实。但只要我们留意主给我们的警戒,撒旦这一切的阴谋都必落空,因主早就向我们揭穿撒旦的诡计,免得我们在不警醒的时候被攻击;主也给我们披上了全副的军装,叫我们能抵挡它一切的诡计。此外,他们将邪恶、叛逆之人所煽动的叛乱与一班骗子所激起的分门结党归咎于神的话语本身,这是何等恶毒!但这样的事并非没有先例。以利亚就曾被问是不是他使以色列遭灾(王上18:17);犹太人将基督视为煽惑百姓的(路23:5,约19:7及以下);使徒也被指控煽惑百姓(徒24:5及以下)。如今他们将针对我们的一切骚乱、动荡和争辩都归咎于我们,难道跟前面这些做法有什么两样吗?以利亚教导我们应当如何回应这样的指控:不是我们到处宣扬谬论或引起骚动,乃是他们在反抗神 ⑷ 这是亚述王亚述巴尼拔(Ashurbanipal,668-626 B. C.)的希腊文写法。传说(对照事实)他过多年懒惰、放纵的生活,最后绝望地放火把自己烧死在家里。

⑸ 参阅 Comm. Isa. 6:10 以及加尔文对华莱士(R. S. Wallace)所著 Calvin’s Doctrine of the Word and Sacrament,pp. 92 ff. 一书中“撒旦对于基督国度借着神话语的传扬而不断扩展的反应”的看法。

⑹ 这是用来指传统洗礼的敌人,是重洗派的用词。 的权柄(王上18:18)。

单单这回答就足以遏制他们的鲁莽,也足以帮助其他愚顽的人,他们常常被这类丑闻所困扰,变得心神不宁,摇摆不定。然而,他们当知道,我们今日所经历的一切与使徒当时所遭遇的完全一样,不要因这些困扰而站立不住,以至跌倒。彼得告诉我们:在新约时代,有一些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保罗所写的经文,自取沉沦(彼后3:16)。有些人听说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马上就说:“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参阅罗6:1),这样的人是在藐视神。他们听说信徒已不在律法之下,立刻就叽叽喳喳说:“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参阅罗6:15)当时有人指控保罗劝人犯罪。许多假使徒起来,企图毁坏保罗所建立的教会(林前1:10及以下;林后11:3及以下;加1:6及以下)。当时有人“传基督是出于嫉妒纷争”(腓1:15 p.)、有人“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意思要加增保罗捆锁的苦楚”(腓1:17 p.)。在另一些地方福音传不开。“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腓2:21)还有人听福音之后又回到以前的罪恶里,就如“狗所吐的,他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彼后2:22 p.)。许多人滥用圣灵的自由,放纵肉体的情欲(彼后2:18—19)。许多人混入教会,致使敬虔之人陷入危险之中(林后11:3及以下)。这些人也制造了许多的纷争(徒6章,11章,15章)。在这种情况之下,使徒们应该怎样行呢?他们应该暂时假装没事,或甚至因看到福音似乎导致了众多的争辩,带来了各种的危险,引发了许多丑闻而离弃它吗?当然不应该。在这样的患难中,他们想到基督是“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罗9:33;参阅彼前2:8;赛8:14),想到他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又要作毁谤的话柄”(路2:34),便大得帮助。他们怀着这样的确信,面对诸般的骚扰和攻击,仍然勇往直前。这思想也应当成为我们的支持,因保罗向我们见证了福音的永恒特征:在灭亡的人身上,“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林后2:15,16);然而在我们身上,则截然不同:“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林后 2:16),且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 1:16)。我们若非因忘恩负义而败坏了神莫大的祝福,将原本是我们得救独一无二的确据变成毁灭自己的工具,就必能经历同样的恩典。

8. 求国王不要听信虚妄的指控:神必定替无辜者伸冤

“然而国王陛下,我再次劝您,不要为那些毫无根据的指控所动摇;我们的仇敌试图用这些指控使您感到恐惧:人们借着所谓的新福音(他们这样称呼),竭力寻求的不过是发动叛乱和逃避罪的刑罚的机会。“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 14:33 p.),且神的儿子并不是“叫人犯罪的”(加 2:17),因他来的目的就是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 13:8)。

我们丝毫没有他们所说的动机,他们的指控完全是不公平的。我们怎么可能企图颠覆国家?我们从不说叛逆的话;众所周知,我们在您治下的生活一直是平静和单纯的;就是我们现在流亡在外,也没有停止为您和国家的兴旺祷告!我们怎么可能肆无忌惮地作恶?即便我们在道德上并非无可指摘,也不应该受这样的指控。何况因着神的恩典,我们的生命被福音改变,在贞洁、慷慨、仁爱、节制、忍耐、谦卑,以及其他各样美德上,都可以做这些诋毁我们之人 的榜样。我们怀着敬畏的心,在真理中敬拜神,这一点谁都能看见,因我们无论是生是死,总要叫基督的名被尊为圣(参阅腓 1:20)。他们对我们的恨恶本身证明,我们中有些人被判处死刑,其实完全是无辜的、正直的,而且恰恰是因为行了当受极大称赞的事。但若有人以福音为借口㊻制造混乱(到目前为止在您的国家里没有发现这样的人),若有人以神的恩典所赐的自由为借口放纵情欲,为非作歹(我认识许多这样的人),我们的国家有法律和刑罚,应当按照他们的罪行严惩不贷。只是不可让神的福音因这班恶人的罪行受人亵渎。

详述了这些事实之后,诋毁我们之人的恶毒已昭然若揭,希望陛下您不要轻信他们的毁谤。我怕我的论述已经太详细了,这篇序言都快成了一篇完整的辩护文。以上的目的并非要为自己辩护,只是想说服您听听实际的情况。虽然现在您对我们颇有看法,甚至可以说对我们恼怒之极,然而我们相信,只要您平心静气地阅读一下我们意在陈明而非辩护的信仰告白,我们便能重新获得您的支持。倘若您听信这些恶人的谗言,使被告没有为自己辩护的机会,那些凶残之人反而因您的纵容残暴地以拘禁、鞭打、酷刑,甚至火刑来逼迫我们(参阅来 11:36—37);我们就会被逼到角落,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赛 53:7—8,徒 8:33)。然而,我们“常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路 21:19p.);我们也要等候主伸出他的膀臂。他必适时地显现,以大能拯救这些被苦害之人脱离患难,并惩罚那些藐视他们、如今仍洋洋自得的恶人。

陛下,愿我们的主,万王之王,以公义竖立你的国位(参阅箴 25:5),以公平竖立你的统治!

巴塞尔,1536 年 8 月 1 日㊼

① 这里是指1534年10月18日大字报事件(incident of the Placards)之后发生在法国的逼迫,参阅英文版导言。法国新教改革派被指控是由煽动叛乱的极端分子构成,这一点在赫明尼亚(A. L. Herminjard)提交的文件 Correspondance III 中得到了清楚的说明。法兰西斯一世于1535年2月1日致帝国分封诸侯的一封书信,尤其具有针对性(Herminjard,Correspondance III 249 ff.)。其所散布的谣言是:新教徒阴谋以武力攻击崇拜聚会。加尔文心里也牵挂着法国瓦尔多派信徒所遭受的苦难。法雷尔和维勒特在1535年8月4日写给瑞士和德国新教徒的信里,叙述着瓦尔多派所遭遇的“残酷、野蛮的逼迫”。卡比托(Capito)从斯特拉斯堡的回信,与加尔文致法王的信函,同是1535年8月23日写的(Herminjard,Correspondance III 335 ff.)。
② 相同的话,请看 IV. 20. 29, 31 and Comm. Rom. 13; 1–7。参阅奥古斯丁论“好君王”的文章,此文传统上被称为:“王者之镜”(mirror of princes),City of God V. 24(MPL 41. 170;tr. NPNF II 106 f.)最后一句是重复普罗托斯(Plautus)的话,Trinummus 317:“sarta tecta tua praecepta”(LCL Plautus V. 126)。
③ “Nec iam regnum ille sed latrocinium exercet.” 这句话是回应奥古斯丁所说的名言,“什么时候公义被夺走,什么时候国家就是一大群盗匪。” City of God IV.4(MPL 41.115,tr. NPNF II.66)。
④ 阿尔封塞·德·卡斯特罗(Alfonso de Castro,d.1558),Adversus omnes haereses I.iv(1543 edition,fo.7,8)。各异端按字母排列。这位作者为一好辩之能手,曾为西班牙圣法兰西斯会之修士,在英国和荷兰随侍在菲利普二世(Philip II)身边。
⑤ “Fidei analogia。”参阅IV.17.32。亦见Comm.Rom.12:6,约翰·欧文(John Owen)英文版之编者注,第461页。威廉·布坎努斯(William Bucanus,洛桑的神学教授)在他详尽的要理问答(Instituiones Theologicae,Geneva,1605)中,将信心的类比定义为:“圣经的恒久意义。它是建立在圣经清晰的教导上,并与使徒信经、十诫,以及每一神学要点的通则和原理相一致。”(Tr.Robert Hill [1606],p.44。)参阅Heppe RD,pp.34–36。
⑥ 功德宝(treasury of merits)和分外功德(supererogatory)的这种权威教义,清楚见于教皇克莱门六世(Clement VI)的教令集(unigenitus,1343)(Extravagantes communes IX.2,Friedberg II.1304 ff.)。参阅III.5.2–5。
⑦ 这些是从反对路德和其他宗教改革者的重要辩词。许多反对路德的具体引文记载在 OS III 13-15 中,特别在约翰·艾克 (John Eck) 的 Enchiridion locorum communium adversus Lutheranos (1526 年增订版,Enchiridion locorum communium adversus Martinum Lutherum et asseclas eius, 1532),献给亨利八世和托马斯·莫尔。这作品到了 1600 年已再版了九十一次。艾克利用此书,透过 John Fisher of Rochester, John Faber, Kaspar Schatzgeyer, Jerome Emser, Augustin Alvd 以及其他 人来反对路德派。在第一版作者处理了路德派的二十一项立场,前五项特别重要:教会和教会的权柄、教会会议、罗马教廷居首位、圣经、信心与行为。其他主题包括引起广泛争议的问题,如弥撒、圣礼革除教籍、赎罪券、炼狱、烧死异端、婴儿洗礼。同类的著名作者包括卡斯特罗 (Alfonso de Castro,参阅上文注释 4),及一位在巴黎拿法尔学院 (Collège de Navarre) 的荷籍教授克里斯托 (Josse Clichtove 或 Judocus Clichtoveus, d.1543),后者曾在早先支持过勒弗菲尔 (Léfèvre),在 1525 年所写的 Antilutherus 中强力反对宗教改革。这是一本三册的论著,提出许多论据为中世纪教皇制、教阶体系和神学辩护。另一本巨著是由在温德尔斯坦 (Wendelstein),靠近纽伦堡 (Nuremberg) 的约翰·科洛赫伊斯 (John Cochlaeus,卒于 1552) 所写的 De autoritate ecclesiae et scripture, adversus Lutheranos (1524)。这是最早期反路德宗的重要著作之一。他的 De sacris reliquiis Christi et sanctorum eius (1459),对加尔文 Treatise on Relics (1543) 的回应。科洛赫伊斯也著书反对梅兰希顿和布林格。关于研究这类作者的近期文献和版本的简要记载,请参阅 “The Catholic Reform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塔瓦德 (G. H. Tavard),Church History XXVI (1957),275–288。参阅博哈特 (J. Bohatec) 的 Budé and Calvin,pp. 128 ff.,在这本书里他提起加尔文文心中的头号敌人,被巴特和尼尔斯尔忽略了。这些包括了比代 (Bude),他和科洛赫伊斯曾著文论战。博哈特指出比代与阿夫朗什的监督 (bishop of Avranches)、罗伯特·桑欧 (Robert Cenau) 和红衣主教萨多雷托 (Sadoleto) 鼓动国王在 1534 年 10 月 18 日的大字报事件中反对新教徒。
⑧ “Postliminii iure” 是一个法律用词,指重新稳固地取得财产或所有权。Postliminium 按字面的意思是指“在门槛之后”,也就是安全了。
⑨ Augustine, John's Gospel 8.17 (MPL 35.1501; tr. NPNF VII.93)。奥古斯丁引用(出7:12)中法老王的术士。
⑩ 在哲罗姆(Jerome)的原始注释中找不到,反而出现在塞维拉的伊西多尔(Isidore of Seville,卒于 636 年)所写的 De ortu et obitu partum xxxiii. 74(MPL 83. 143)中。
⑪ 加尔文对于教父著述的掌握从 1535 年他写的一段文字来看,已经相当完备了。这段文字中提到某些为一般人不熟悉的作品。在 1536 年 10 月 5 日的洛桑辩论(Lausanne Disputation)中,加尔文和他的同仁被指控排斥“古时教会圣洁的博士”的指控,声称他们的圣餐教义获得了德尔图良、西普里安、克里索斯托和奥古斯丁的支持(Cf. LCC XXII. 38 ff.)。加尔文对此指控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总的来说,他承认教父在基督教思想中的权威地位,但他同时意识到,教父们的思想也会有错误,而且彼此间也有分歧,教父的权威性必须服从于圣经更高的权威。这几段可与著名的彼得·阿巴伊拉(Peter Abailard,卒于 1142 年)所写的《是耶非耶》(Sic et Non)(V. Cousin, Ouvrages inédits d’Abélard, pp. 1–169)一书相比,里面列出了教父们在 157 个主题上的不一致。加尔文不像受到阿巴伊拉的影响。当加尔文列出古代作家个别观点时,他的目的不是要指出他们之间彼此的差异,乃是要显明他们与当时中世纪思想辩护者之间的不同。卡斯特罗引用西普里安、安波罗修、克里索斯托、哲罗姆、奥古斯丁、格拉修(Gelasius)、格列高利和比德(Bede)的话来反对路德的观点,雄辩滔滔地说:“Nam si Lutherus ait, Cyprianus negat; Lutherus ait, Hieronymus abnuit, Lutherus ait, Augustinus contradicit; Lutherus ait, Ambrosius obstat.” Adversus omnes haereses L 7(1543 年版本,fo. 13 F. G.)。加尔文在此如同以往,并未指明路德或攻击路德者的名字,但显然对此辩论很熟悉。
⑫ Cassiodorus, De institutione divinarum literarum I (MPL 70.1112)。
⑬ Gratian, Decretum II.24.3.33 (Friedberg I.999, MPL 187.1508)。
⑭ 亚米大的主教阿卡西乌(Acacius)主教对他的教士说:他要把教会中金银制的器皿抽掉,换取食物给被俘虏的波斯人。Socrates, Ecclesiastical History 7.21 (MPG 67.781–784, tr. NPNF 2 ser. II.164)。加尔文取材于卡西奥多鲁斯(Cassiodorus, d.583)所编撰的《三部史》(Tripartite History)。这是一部结合了苏格拉底(Socrates, for 305–409)、索宗曼(Sozomen, for 323–425)和狄奥多勒(Theodoret, for 325–429)所写的拉丁文《三部史》。这一段文字在《三部史》Historia tripartita (XI.16) 中是出现在 MPL 69.1198, CSEL 71.651 f。
⑮ Ambrose, De officiis clericorum 2.28 (MPL 16.140, tr. [On the Duties of the Clergy] NPNF 2 ser. X.64)。
⑯ 来自宗索曼对在塞浦路斯之特里米蒂斯的主教斯皮甸(Spyridion, bishop of Trimitus in Cyprus)的描述,Ecclesiastical History I.11;Cassiodorus, Historia tripartita I.10(MPL 69.895;tr. NPNF 2 ser. II.247)。
⑰ 这里明显是指埃及靠近阿尔西诺(Arsinoe)的一所修道院的院长塞拉皮翁(Serapion)。他要求他的修士凭劳力赚取食物。Sozomen, op. cit., 6.28;Cassiodorus, Historia tripartita VIII.I(MPL 69.1103;tr. NPNF 2 ser. II.365)。
⑱ Augustine, On the Work of Monks 14–17(MPL 40.560–564;tr. NPNF III.511–513)。
⑲ 由哲罗姆所翻译之“Epistle of Epiphanius to John of Jerusalem”,收录于Letters 51.9(CSEL 54.411;tr. NPNF 2 ser. VI.89)。伊比芬尼(Epiphanius)是在塞浦路斯撒拉米斯的主教(bishop of Salamis in Cyprus),曾在安纳伯拉塔(Anablatra)的教会里拆下一个有图像的布幕,换上一个没有图像的。他认为在教会里有图像是“违背我们的信仰”的(A.D.394)。参阅 I.11.11,16;I.12.2。
⑳ 公元305年在西班牙举行的艾维拉会议(the Council of Elvira or Iliberitanum),教会法规第36条:“教会里不该有任何图像 [picturas],我们敬拜的对象不可画在墙壁上。” Hefele-Leclercq I.240,Mansi II.264。
㉑ Ambrose, De Abraham I.9.80(MPL 14.472)。
㉒ “Et tamen esse non desinit substantia vel natura panis et vini.” Gelasius, De duabus naturis in Christo adversus Eutychem et Nestorium, Tract.52.14(Epistola Romanorum pontificum, ed. A. Thiel, I.541)。
㉓ 公元1215年举行的第四次拉特兰会议(the Fourth Lateran Council),教会法规第1条:在圣餐台中的饼,因神的能力会质变,成为基督的身体,而酒则变为基督的血(Mansi XXXI.954;Hefele-Leclercq V.1325;tr. H. J. Schroeder, Disciplinary Decrees of the General Councils, p.338)。
㉔ Chrysostom, Commentary on Ephesians, ch. 1, hom. 3.4, 5 (MPG 62.28–30; tr. NPNF XIII.63–65), and Calixtus as quoted by Gratian, Decretum (De consecratione) III.2.18 (Friedberg I.1320; MPL 187.1759).
㉕ 一段令人置疑地被归于教皇格拉修(Pope Gelasius)的话,出现于格拉提安(Gratian)的作品(Decretum III.2.12;Friedberg I.1318;MPL 59.141,187.1736)中。这里说:参与主餐的人必须要一起领受饼和杯,否则就不能领(“aut integra sacramenta percipient, aut ad integris arceantur.”)。禁止非神职人员领杯,引发圣经派特别是胡斯派(Hussites)的抗议。路德在他所写的Babylonish Captivity(1520),section “On the Sacrament of the Bread” 处理了这个主题(Werke WA VI.502 ff.;tr. Works of Martin Luther II.179 ff.)。
㉖ Cyprian, Letters 57.2 (CSEL 3.2.651 f.;tr. ANF [letter 53.2] V.337)。
㉗ 康斯坦茨会议(Council of Constance)1415 年的第十三次会议中对同领饼和杯下了定义。这在马丁五世(Martin V)的诏书 In eminenti(1418)中被确认(Texts in Mansi XXVII.727f.,1215,1219)。
㉘ 在奥古斯丁的 De peccatorum meritis et remissione et de baptismo parvulorum II.36.59(MPL 44.186;CSEL 60.128;tr. NPNF V.64 f.)中说:“在圣经没有十分清楚教导的模糊问题上,我们要避免妄下判断。”参阅奥古斯丁的 Letters 140.37.85(MPL 33.576;tr. FC 20.135)。
㉙ Apollonius, cited in Eusebius, Ecclesiastical History V.18(MPG I.472;tr. NPNF 2 ser. I.235 ff.)。
㉚ Gratian, Decretum III.3.9(MPL 187.1734;Friedberg I.1354 f.)。
㉛ 索索曼在他的 Ecclesiastical History I.23 中记载一位热烈的修士认信者帕弗努提乌(Paphnutius)影响了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 325)的决议,反对这里所记载的要求教士守独身。加尔文或许用了卡西奥多鲁(Cassiodorus)的内容,op. cit., II.14(MPL 69.933;tr. NPNF 2 ser. II.256)。
㉜ 有关教士守独身的规定之发展,见雷克勒(H. Leclercq)的附录,“La Législation conciliaire relatif au célibat ecclésiastique,” Histoire des conciles II.1321–1348;Schroeder, op. cit., pp.105, 107, 192 f.;H. C. Lea, History of Sacerdotal Celibacy。
㉝ Cyprian, Letters 63.14 [CSEL 3.2.712, tr. ANF (letter 57.14) v.362]。
㉞ “Non igitur debet ecclesia se Christo praepone.” Augustine, Contra Cresconium Grammaticum Donatistam II.21(MPL 43.482;Csel 52.385)。
㉟ 约翰·艾克等人在 Enchiridion(1526),第1章(1541,fo.76)所坚称的主张,不断地被茨温利和他的同工所反对。反对的论点“教会是由神的道所生”被1526年的依兰兹辩论(Disputation of Ianz)及1528年的伯尔尼辩论(Disputation of Bern)所认可。参阅I.7.2,注释4。
㊱ Tertullian, De praescriptione haereticorum 7(CCL Tertullianus I.192;LCC V.35 f.);Augustine, On Christian Doctrine II.31(MPL 34.57;tr. NPNF II 550;also FC 4.102–1–3)。
㊲ Cyprian, Letters xxiii. 17 (CSEL 3.2.715; tr. ANF [letter lxxi] V.363) and lxxiii. 13 (CSEL 3.2.787; tr. ANF [letter lxxiii] V.382).
㊳ 参阅 IV.1.17。改革宗神学坚信圣而公之教会的教义(the Holy Catholic Church)是不朽且长存于世的。因此布林格在他的 Fifth Decade [1551], sermon 1 中说:“但……神的大公教会将一直与我们同在……且……将存在世上直到世界的末了。”(LCC XXIV.293)参阅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 XVII 1;“Semper fuisse, nunc esse, et ad finem usque seculi futurum esse ecclesiam”(Schaff, Creeds III.271);J.H. 海德格尔(Heidegger)说:“基督的教会必然长存于世”[Medulla theologiae Christianae (1696) XXVI 11];《威斯敏斯特信条》25.5;“然而,在地上总有按上帝旨意敬拜他的教会。”又见Heppe RD, p.664;J.T. McNeill, “The Church in Sixteenth-Century Reformed Theology,” Journal of Religion XXII (1942), 256 f.
㊴ 艾克在 Enchiridion [1526] 第一章中回答路德派的指控,认为教会即全体众会,不能做教皇、红衣主教和主教所做的决定。参阅 De Castro, Adversus omnes haereses I.6(1543 edition, fo.9K–10E)。
㊵ 参阅 Augsburg Confession II.vii(Schaff, Creeds III.60)and IV.1.7, below。
㊶ 参阅 IV.1.2 和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 XVII.15(Schaff,Creeds III 276)。
㊷ “Male enim vos parietum amor cepit.” Hilary of Poitiers,Against the Arians or Auxentius of Milan xii(MPL 10.616)。
㊸ 主教戴的冠冕突出部分称为 cornua(角)。
㊹ 这段历史如下:教皇尤金尼乌四世(Eugenius IV)于1439年6月25日被巴塞尔会议(Council of Basel)罢免。11月5日阿玛丢斯八世(Amadeus VIII),这位曾过着苦修生活的萨伏依(Savoy)公爵被选上,并在1月1日继位成为菲利克斯五世(Felix V.)。不过尤金尼乌获得新国王腓特烈三世(Frederick III,1440–1493)的支持,菲利克斯五世于1449年4月7日退位,担任萨宾那(Sabina)的红衣主教和萨伏依的名誉主教;L. Pastor, History of the Popes from the End of the Middle Ages (tr. F. J. Antrobus) I. 328 f.;M. Creighton, History of the Popes from the Great Schism to the Sack of Rome III. 20 ff., 109 f.;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 VIII. 40 f.
㊺ Eck, Enchiridion (1526), ch. ii, ad finem, quoting Matt. 23: 3 to urge reverence for the clergy.
㊻ 这是指 1534—1535 年明斯特事件(Münster incident)。
㊼ 这个日期有两个错误。勒弗兰克(A. Lefranc)首先提出应为 1535 年 8 月 23 日。贝弗里奇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参阅他所翻译的 1845 年版本 L xi f.,即加尔文于 1536 年 3 月出版的第一个版本,在致法王的前言中,最后所写的日期为“X. Calendas Septembres”(就是 8 月 23 日的意思),并没有年份。明显地,这里是指前一年的 8 月,且 1541 年和 1545 年的法文版有“vingttroysiesme D’aoust mil cinq cent trente cinq”。但 1539 年拉丁文版的前言(不是致法王)日期为 8 月 1 日,结果拉丁文版本就把这个日期直接用于致法王的前言。同时也因疏忽加上 1536 的年份,明显地,这是出自 1536 年末的出版日期。A. Lefranc, Jean Calvin; Institution de la religion Chrestienne…1541, Introduction, p. 4;OS L 283;III. 30;Benoit, Institution L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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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14日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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