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基督徒读者:
读者若有意以你时间之一部分,披阅以下诸篇论文与注释,则不妨先将此处所陈数事一并带在心中,即其作者撰写此书并于今日刊行之旨趣与目的。我自忖度,若神赐我年寿与机缘,当按所受恩赐之分量,力图为希伯来书作一注释,此意已存于心多年。我那时便知,如今亦承认,此题目乃古今许多卓越博学之士所勤力经营者。尤其有数部全备的注释,以精审之识见、极佳之用意撰成,已用我本国语言刊行;不但如此,自那首先着手认真注释本书信、且至今在诸事上无人能超越之人以来,历世之中少有不见有人尝试阐释此书者。且此事亦为各等各派、基督教中持各种信念与主张之人所为;其各自劳作之详情,当于他处叙述。这一番思量,于我所定之工既有几分鼓励,亦有几分全然相反之意向。
我或可从如此众多博学之士的勤劬劳作中获得助益;这些人身处彼此相隔、各具特色的时代、地域与原则之下,又在共同的旨趣之中依各自的特定意图作出极大的变化——凡此,我都视为于我不无裨益之事。我发现,有些人曾以考据之法细察此书作者的许多字词、语句与表达;有些人曾将他的引证与所引自旧约的经文相互比对;有些人曾尝试剖析作者的各段论述,并考究他所持守之论证的性质与力量;有些人所劳者,乃在于将本书信中所含的真理推及于实践;另有些人则搜集他们在其中所察觉的种种疑难,依经院之法,按其惯例以诘难与解答一一详加衡量;还有些人特意着眼于那些其意义在基督教中彼此争持的各派之间尚有争议的经文:——众人各依其途径与方式,竭力阐明圣灵的旨意,或就个别段落,或就全卷书信而言。他们的劳作,在探究神的心意一事上所能给予的帮助与便利,我视为莫大的鼓励,足以使我与他们同作此工,并藉此增益真理之光。
然而另一方面,对于这整项工作与计划,也由此生出一个不小的异议;因为在有些人看来,既有那么多人已经作过此事,且大有益于教会、造就教会,如今再来从事此工,未免全属多余。凡从事此类劳作的人,最能正当地削弱并挫去其决心的,莫过于"这是多余的"这一点:因为凡属多余的,也必因此而无用;既无用,便成累赘。我承认,这一考虑曾长久拦阻我,使我不能实行将自己那一点小钱投入此库的心愿。但当我把凡我所能得到的、关于本书信的各样注释、解经、笺注或札记通通细读一遍之后,因着若干缘由,我又回到从前的思虑与决意。因为,第一,我察觉这书信的卓越如此之大,其中所含奥秘的深邃如此之深,其所主张、展开、解明之真理的范围如此广阔,遍布于基督教信仰的全部体系,其中所传讲之事的功用又如此重大而不可或缺;因此我很快便确信:藏于这神圣宝库中的智慧、恩典与真理,绝非在我们以先的任何一人或众人的努力所能汲尽、尽数取出,也绝非已被他们尽都完全彰显于光中;我确知其中所留下的根基与地步,足够丰裕,不但容当今世代在这矿脉中重新探寻其中的丰富矿藏,也容此后一切承继者如此探寻,直到万物的终局。因为在人的各样学问中我们既已看见:往昔各世代无论何等才干、何等勤劳、何等众多最聪颖之士合力增益,都未曾断绝后来有才思学识之人在各方面大有增添的道路;而当今世代对这些学问的推进与修饰,也断不能将它们带到何等完全的地步,以致定后世子孙之罪,使他们只堪作懒惰卑贱的苦役,仅仅诵读前人的教条与规范,如此便是既用了前人的创发,只把记忆一事留给后人;那么,在属神之事以及对这些事的属灵知识上,我们岂不更当承认如此么?这些事的宝藏在今生绝对不可穷尽,其深邃亦非人所能测透。再者,显而易见的是,本书信中所主张所教导的首要之事——如耶稣基督的位格与祭司职分的教义——自大多数人在解释本书信上作了劳苦与努力以来,所受的敌对比从前更为急切、更为精巧。这一面固然使得为着教导并主张这些真理的经文作辩护成为必要;另一面,凡熟悉此类研究的人也都知道,真理因所受的敌对,反倒可以在探究上得着何等的益处,尤其当那敌对是以极细密的搜索来施行的:凡似乎可为其说张目的每一字每一音节都被搜寻,凡拦阻其说的每一点每一画也都被筛剔;而上述真理的仇敌,正是以极大的机巧与勤劳投身于这样的作法。但最能除去那因学者们在此事上屡屡致力而生之沮丧的,乃是这样一个观察:他们众人既专注于按字句本身绝对而论的意义,以及这些话对当今教会的用处,便大大忽略了本书信作者在写作时对希伯来人(即犹太人的教会)当时已过、现今、并将来之光景所存的直接关切与顾念。他们视这些事为已死已葬、于教会现今的状况无所用处,于是或全然忽略之,或轻忽草率地一笔带过;实在说来,他们中间许多人虽在别的方面装备极其精良,却缺乏足够的学识来正当地思量这一类的事。然而,凡认真而有判断力地思想本书信作者的用意、他写作的时代、写作所为的本旨、书中所论的题材、他所依据的原则,以及他辩证的方式的人,必易于看出:若不认真思想这些事,就不可能在许多事上正确领会圣灵在其中的心意。他将许多真理的原则视为不言自明,因为这些原则在希伯来人从前的教会状态中乃是公认的,他便以之为自己所建之屋的根基;许多风俗、惯例、条例、典章,以及犹太人中间所公认的经文解释,他或加以引述,或加以映照;他又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将摩西全部的体制,即律法之下神圣崇拜的整个体系,用于自己的旨趣。大多数解经者对这些事的普遍忽略,或轻率处置,正是主要解脱我前述沮丧的缘由。
这也就是最终催生了那些专论(Exercitations)的缘由——它们占了以下这卷书的绝大部分。其中有些,实为本书工作所不可或缺者。如论本书信的正典权威、其作者、其写作的时间、作者的用语,以及他引证旧约见证时所循的方式,并其他数篇同一趋向者。其余诸篇,则纯由前面所已申论的那一考量而起。我察觉使徒预设了几项重大原则,他一切的论证与劝勉皆建于其上;他并未直接证明或确立这些原则本身,而是视之为不待辩明的,一部分取自犹太教会的信仰,一部分取自福音的新启示——他所写信的那些人当时尚且承认并公认之。这些原则如下:自世界之基以来,即有一位所应许的弥赛亚,要作人类属灵的救赎主;这位弥赛亚已经来到,并已履行成就了为他们得赎之目的而交付与他的工作;拿撒勒人耶稣就是这位弥赛亚。全卷书信中无一行不是以特别的方式归结于这些原则,或由这些原则推衍而出。因此我发觉必须查考并确立、阐明、辩护、宣示这些原则,好使它们对使徒论述的影响得以显明,他据之而作的论证得以明白。诚然,我处理这些原则时,始终一并陈述那不信而背道之犹太人对它们的意见,并为之辩护,以驳其古今最大师者的诘难;然而,凡把这些考量与论述仅仅看作与犹太人争辩之事的人,只不过证实了他自己在此类事上的浅薄与无知。谁不知道这些正是我们基督徒信仰宣认的根本原则?正因它们受到如此的反对,岂不当频加申说、力加确证?况且,若今日博学之士尚觉有必要为自然神学的根本原则——神的存在与属性——争辩、证明、辩护(其真实性已在世人一切子民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那么,对于那些超自然启示的宏大原则,岂不更加必须竭力予以确证与增强?因为它们并不从人内生而不可攻破的本性之光得着任何证据的助力,然而对于人灵魂将来的境况,它们之不可或缺,并不逊于那些原则!所以我不无指望:处理这些原则,既为我的计划所必需,也不至不为公正的读者所接纳。至于我们论及这些原则时所杂入的犹太人的习俗、意见、行事、注解、对应许的解释、传统等等,我想不致令人生厌,除非有人本就于此茫然无知、素不相识,却宁愿一直如此,也不肯受教于那些他决不肯设想在任何事上比自己更有见识的人。因此我不疑我们在这题目上的努力必能自守其地位而见其有用,一则因其中所论事项之重要,二则因必须以之为随后本书信注释的稳固根基。
除这些普遍的原则之外,尚有其他种种事项,属乎摩西所定神之敬拜的次序与体制,使徒或直接加以论述,或以此法那法用之于他自己独特的旨趣。此事他有时直接而有意为之,有时则 in transitu(顺带论及),略略反照其上,仿佛只是提起以唤起记忆,而将其中与之相关者留与希伯来人自去思量——即他们先前在这些事上所受的教导。律法之下祭司的职任与献祭的全副事理,帐幕及其中的器具,旧约,律法的颁赐,其中的命令、诫例与制裁,连同其应许与警戒、赏赐与刑罚,皆属此类。于此他又加上对亚伯拉罕之被召的追述,以及自那时直到律法颁赐之间百姓的地位与光景,并诸多同类之事。人若不曾相当地领会并熟悉这些事,以及它们与神的旨意和敬拜的关系,却妄想自己能对圣灵在这一段圣经中的心意得着任何清明的understanding,实属全然徒然。
我既已察知,历代注释家大抵过于忽略了对这些事项的思考与阐明;然而我也很快发觉,若在提及它们的各处经文之下,照其分量所应得的详加论述,便会屡屡使我过多地偏离使徒在那些经文中的特殊旨趣,又使读者在通读之际无从把握全篇的脉络归趋。为免此二重不便,我遂定意采取读者将在下文所见的办法,就是把它们尽都分别开来,置于前置的诸篇导论(Exercitations)中逐一处理。
既已就以下诸论说中我的设计与意图作此总述,尚有数事求于读者,言毕即可放他前行,不再劳其在此入口处等候:首先,我须求读者以宽厚之心解释我在若干专论中所报述的一些犹太人的寓言与传统。我本可申以必要与用处为辩,而此等必要与用处在报述它们的各处论说与段落中自会显明;因为它们无一是赤裸裸地端出,以满足何人的好奇,乃是在叙述之际,始终伴随着或探究隐藏其下、包含其中的某种真理,或揭示其兴起的根由与由来,或揭露今日犹太人在其不信中所持藉口的愚妄。然而,我并不严词为其中每一条的引述辩护,只将此事列入那类可让读者的宽厚有机会施展的事上。我还须求博学的读者顾念:在这些专论撰写与付印的大部分时日之中,藉着神美善的护理,我所处的境况如何;而为报答他的仁厚,我要祈求他永不必凭亲身经历得知:何等的失误、错谬、精确上的种种缺欠、不确定、困窘,以及被隔绝于书籍之外的处境,会给这一类的努力带来并留下怎样的痕迹。无论他在这些论说中可能遇见或抱怨何等的缺欠,我的本意乃是:藉着神的祝福,使他没有理由抱怨我缺乏勤勉与劬劳。然而结果如何,我自己也觉察到:许多地方或似显出心思的疏忽,或写作的仓促,而这在如今这知识大开的世代,是断不宜加于人前的。但除了因才力与判断不足(在我身上,相较于如此重大的担当,这才力与判断实在微小)所可能招来的其他责难之外,我必须恳求读者相信:我决不甘心担负那等冒昧的自负之罪,把那些陈腐、粗率、未经消化之物加于他身上——那些凭寻常的审慎本可隐去、凭寻常的勤勉本可修正者。所以,凡属那一类而或呈于他眼前的,我恳求将其归于我前面所已提示的境况。
至于本书信本身的注解——我在此仅以前两章作为样本——我承认,如前所言,多年来我一直有意在此稍作尝试,且在我全部研读的历程中,对此未尝不加留意。然而我现今必须说,遍历一切查考与阅读之后,惟有祷告与对经文孜孜不倦的默想,才是我最后的凭依,也是获得光照与帮助的最有用之法。藉着这些,我的思绪得脱于种种缠绕;那许多缠绕,或是他人论同一题目的著作把我投入其中,或是那些著作无力使我脱出。我一向谨慎,如爱惜性命与灵魂一般,不将任何先入的意思带到经文的字句上,不把自己或他人的含义强加于其上,也不受任何人的推论、托词或好奇之说所左右,而总是赤诚地直就圣言本身,谦卑地在其中领受神的心意,并照他所赐我的能力将之表明出来。为此,我总是首先考究经文字句的意义、含蕴与分量;而字源的推溯、在别的作者中的用法,尤其是在旧约七十士译本(LXX.)中、在新约诸卷中、特别是在同一作者其他书信中的用法,也一贯为此目的而加以运用。我屡屡发现,那些自希伯来文而出的字句,或那民中所隐指的事物,对使徒本身的言语大有光照。除了那通常的规则——留意该处的用意与主旨、所论的题目、立论所倚的中介、推理的方法——之外,我仍时时着眼于本书信写作的时候与时机;着眼于受书之人的境况与情形——他们的信念、成见、习俗、所得的光、以及所承的遗传;着眼于古时教会的约与敬拜;着眼于圣约的特权与敬拜按着新的缘由转移与外邦人;着眼于那民所处的护理施行之进程;着眼于他们教会与国度将近的终结,以及那彻底废除与毁灭的迅速临近;并着眼于因这一切各样缘由而临到他们的种种试探。若不如此,则无人能公允地跟随使徒,以致紧贴他的用意,或全然明白他的心意与含义。倘有人以为我把太多事归于犹太人的习俗惯例,又在使徒若干言辞与论述上过多向这些习俗寻求指引,我惟有回答说:一旦我因具体事例被指明其中有误,我必甘心承认;而就目前而言,我却深信别的注释者对此留意实在太少。经文的注解之后,附以实际的观察加以造就,以应答神将本书信交付历代、供教会使用的那伟大目的。若其中有些在人看来过于冗长,我惟能回答说:既别无他途可服事一般基督徒的造就,我便不以为冗。然而,为免他们在此更有异议,我打算:倘将来此工有所增补而付之公众之目,我便要照着从有学问、有敬虔之人所得的意见,来规范我在其中的作法——即他们所认为最有益于神教会之美善与造就的进行方式;我诚心将这些以及一切我已受召、或日后仍或受召的同类努力,都交付于他们的判断。
约翰·欧文(JOHN O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