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前面见到数点以色列民时将利未人分开,单独数点(3:6,15),用以在圣所服事。这里说的是有关按立利未人的指示(第 6 节)和实行(第 20 节)。全以色列都要知道,利未人的尊荣并非自取,乃是蒙神的呼召;并且不是仅仅将他们分别出来,而是要庄严献给神。注意:凡服事神的,都要按不同程度行奉献礼。基督徒要受洗,传道人要被按立;必须先把自己献给神,然后才把自己的服事献给神。请注意看利未人如何被按立:
I.
利未人洁净自己。1.洁净仪式由他们自己进行。要洗衣服,不只是沐浴,还要剃去毛发,正如大麻疯患者洁净时所行的(利未记14:8)。要用剃头刀刮全身,将身上洗不掉的污秽刮去。神所爱的雅各身上光滑,以扫则浑身是毛(创世记27:11)。他们费许多工夫洁净自己,这教导所有基督徒,尤其是传道人,要悔改谦卑,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得以成圣(哥林多后书7:1)。身背耶和华器皿的,都应当洁净。2.洁净仪式由摩西主持,将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除罪水乃是按照神的吩咐所预备,象征基督的宝血藉着信心洒在我们心灵,洁净我们,除去恶念,便可服事永生的神。洁净自己是我们的本份;神也应许要洁净我们。
II.
利未人预备妥当,要在全以色列民的圣会上被领到耶和华面前,以色列人要按手在他们头上(第10节),利未人原归全民所有,按手就是将众人所拥有的对利未人和他们服事的权利都移交给神和他的圣所。他们把利未人献给神,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是理所当然的(罗马书12:1);因此,就如平时献祭那样,众人按手在他们头上,渴望他们的服事蒙悦纳,代替全会众,尤其是代替头生的,并且承认凡头生的,本当归给神。这不能说明众人有权按立传道人,因为以色列民按手在利未人头上,并没有把他们按立为圣所的使者,不过是表示众人将这个支派分离出来,不再算为军事或民事团体的一部份,以便叫他们服事亚伦,并由亚伦将他们献给耶和华。全以色列民不可能人人都按手,可能是由首领和长老代表全会众。有人认为是头生的按手,因为利未人替代了他们归给神。神若呼召我们为了他的荣耀有所奉献,我们理当欢喜快乐献出来,按手在其上,不可舍不得,要交出去给他,物归原主。
III.
要为他们献祭,先献赎罪祭(第12节),再献燔祭,为利未人赎罪;而他们作为当事人,则要按手在祭牲的头上。由此可见:1.在服事神的事上,我们都全然不配,也不能胜任,除非先赎罪,与神和好。遮掩神荣耀的密云必须散去,我们的心灵才能坦然与神相通。2.我们能与神和好,将自己奉献给他,乃是因着祭物,就是那至大的祭牲基督。基督徒成圣做基督徒的事,传道人成圣做传道人的事,都是因着他。学识渊博的帕特里克主教就利未人献祭一事的见解是:利未人自己被当成赎罪祭牲,因为神把他们赐给祭司,为以色列人赎罪(第19节),但却不至于死,好比以色列人中头生的也不至于死;这两种祭牲都被替代,因而他们要按手,好叫落在他们身上的以色列人的罪(第10节)都归到祭物的身上。
IV.
利未人被奉到耶和华面前,为以色列人当作摇祭(第11节)。他们既奉献了自己,以色列人又奉献了他们,亚伦就将他们奉献给神。原文在此用的词代表摇祭,不是说他们要被摇动,而是说他们被献给神,乃是天上的神,又是全地的主,好比献摇祭一样。并且称他们为摇祭,表示他们应当在服事神的事上不断提升自己,提升自己的眼目,提升自己的心,也应当在信仰的事上甘心乐意,不辞辛劳。他们被按立,不可懒散,应当积极进取,激发自己。
V.
神宣告悦纳他们:利未人便要归我(第14节)。神拣选他们,代替头生的(第16-18节),如先前所言(3:41)。注意:人若诚心奉献给神,他必悦纳。蒙神怜悯、忠心事奉的传道人,身上都有恩惠和荣耀的特别记号:他们便要归我,然后(第15节)要进去办会幕的事。神拣选了他们归自己,好叫他们服事他。但凡有份于会幕特权的,都要定意办好会幕的事。神所造的,没有一
个是他不可或缺的仆人(他并非离不开任何人的服事);他所取的,也没有一个是无所事事的名誉仆人。神所认的,他都给他们供职;连天使也都各司其职。
VI.
利未人被赏赐给亚伦和他的众子(第19节),得益的却是以色列人。1.利未人必须听从祭司的吩咐,在圣所办事的时候服事他们,协助他们。亚伦把他们献给神(第11节),神又把他们转赠送给亚伦(第19节)。注意:我们献给神的,他都归还,叫我们大大盈利。我们的心,我们的子女,我们的产业,要先奉献给神,才能属于自己,更真实、更坦然地属于自己。2.利未人必须为百姓办事。他们蒙拣选,就是为了办以色列人的事,不只是做该做的事,还要顾及他们的利益,为全民族的荣誉、安全和繁荣多作贡献。注意:凡忠心服事神的,对社会都有杰出贡献;属神的传道人在职责范围内尽忠职守,同时也应当视自己为国中最有用的仆人。以色列人当然不愿舍弃利未支派,但他们能为以色列人做些什么呢?后面说道:为他们赎罪,免得有灾殃临到他们中间。献祭赎罪是祭司的工作,藉着祭物与神和好,而利未人赎罪,乃是用任职的方式,维护与神的和好关系。倘若任由以色列中头生的到会幕任职,势必会不周全,不熟练,不严谨,不像利未人那样上心,未受过严格训练,也不敬业;这样就必有灾殃临到他们中间,也许指的是灭长子之灾临到他们自己,就是埃及十灾中最后一灾,也是最大一灾。为了避免这样的灾祸,保持赎罪有效,就指派利未人任职,他们从小受父母熏陶,应可称职;以色列人中头生的,就不必挨近圣所。也可理解为,以色列人若有需要,利未人可随时指教、引领,避免致命的错误。注意:传道人在神的事上,奉命走在众人前面,在信仰崇拜中当向导、监督、管理者,并以此为职责,这是神给教会的极大恩惠。基督升上高天的时候,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以弗所书4:8)。
VII.
利未人任职有一定的年限。1.满二十五岁开始任职(第24节)。未满三十岁,不可搬运帐幕和其中的器具(4:3),但满了二十五岁便可开始任职,这也是传道人开始事奉的好年龄。当时的工作要求体力,现在的工作要求成熟的判断力,行为举止的稳定性,这些通常到这个年龄才会有;过于幼稚的,容易骄傲自满。2.满五十岁便可卸任;那时便可退伍,第25节所用的词有这个意思,不是被革除军职,而是年满退役,卸下重任,载誉而归,然后要在会幕里,和他们的弟兄一同伺候,指教帮助年轻的利未人;还要维护会幕中的规矩,免得外人或不洁之人擅闯,但却不再干力气活。神既施恩,使人有能力胜任自己的工作,人也应当通达,在分配工作时要按各人的能力。年长的德高望重,维护会幕中的规矩;年轻的身强力壮,可干力气活。善作执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提摩太前书3:13)。不过恩赐与年龄无关(约伯记32:9),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哥林多前书12:11)。利未人的事就此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