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 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 4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 5 耶和華對摩西說: 7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 8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 9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 10 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这里说的是:I.命令洁净营地,将营中所有不洁净的,包括患漏症的,长大麻疯的,或碰过死尸的,都从营中移出去,直到满了洁净的日子,方能回归(第2-3节)。
1.这些命令立即执行(第4节)。(1)营地刚刚重新整顿,井然有序,为了彻底完成变革,下一步就是洁净营地。注意:教会的平安和秩序需要谨慎维护,教会的纯洁同样需要谨慎维护。不仅
每个以色列人自己要持守,还要把沾染污秽的隔离开。正是:唯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雅各书3:17)。(2)如今神的帐幕就设在营中,所以必须保持整洁。注意:任何家庭,越是声称自己有信仰,就越有责任从帐棚中远除不义(约伯记22:23)。不论是人还是地方,只要有神住在其中,就不可染上污秽,不然,就是冒犯他,得罪他,惹怒他离去;参考哥林多前书3:16-17。
2.将不洁净的逐出营外:(1)象征教会管理人员所当做的:要将宝贵的和下贱的分别出来(耶利米书15:19),要除去恶人,好比除去旧酵(哥林多前书5:8,13),免得其他人受影响,沾染污秽(希伯来书12:15)。要把公然亵渎神的恶人赶出去,不可让他们与基督徒相通,直到他们悔改;这是为了荣耀基督,也为了造就教会。(2)象征神在审判的日子所要做的:他要扬净他的场(马太福音3:12),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马太福音13:41)。不洁净的要被关在营外,照样在新耶路撒冷,凡不洁净的,总不得进那城(启示录21:27)。
II.
关于亏负人赔偿的律例。这里称作人所常犯的罪(第6节),因为这样的事很常见;有人觉得应该翻译为人的罪,意思是得罪人的罪。人若在任何事上亏负或欺骗弟兄,就当视作干犯耶和华,因他惩恶扬善,并且严格吩咐命令我们要行公义。人若良心醒悟,责备自己犯了这样的罪,虽是陈年往事,现在却想了起来,应当怎么办呢?1.要承认所犯的罪,向神承认,向邻舍承认,自觉羞愧。倘若先前曾否认,如今认罪就好比承认自己说谎,也应当认罪;先前否认是因为心里刚硬,而唯一能证明自己不再刚硬的,就是认罪。2.要献一只赎罪的公羊(第8节)。干犯了神,干犯了他的律法,导致邻舍损失,就当补偿;在这种情形下,光是补偿还不够,还要有诚意,要悔改。3.唯有完全赔偿被亏负的一方,祭物才能蒙悦纳;不只是赔偿本金,还要加上五分之一(第7节)。只要不义之财还留在手上,并且明知故犯,那么不义的罪恶感就必仍在心里,祭物或供物不能除去,祷告或眼泪也不能除去,因为同样的罪行还在犯。这条律例先前出现过(利未记6:4),这里还补充说,倘若被亏负的人已死,又没有近亲可接受所赔偿的,或不能确定该向谁赔偿,这些都不是不归还不义之财的理由;不论归还给谁,总是不属于犯罪获利的人,所以要归给祭司(第8节)。若有人能证明他有权接受所赔还的,就不可归给祭司(耶和华恨恶抢夺;以赛亚书61:8);若无人站出来,就归给至大的神(无人认领),由祭司代领。注意:若有人良心发现,知道自己错了,却不知道如何赔偿,仍有必要受罚,可叫他们做点虔诚或爱心的事;取了不义之财,总归没有好处。
III.
由此产生了一条关于分别为圣之物的律例:所奉给祭司的,都要归于祭司(第9-10节)。1.奉给祭司的,不可因任何理由再要回来。这条律例把所有奉献之物都当成是永久的,免得有人出于冲动奉给祭司,事后又后悔,想要回来。2.分别为圣之物,无论是何物,都要归给主持仪式的祭司,其他祭司不得共享。最主动积极、最勤奋的,理当多得;做工得工价,乃是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