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3 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4 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5 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6 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 7 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 8 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9 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 10 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这里说的是神指定将一只红色的母牛烧成灰,把灰留下来,不是制成美肤水,而是制成除污秽的水,因为律法旨在叫人洁净;这水不是用来妆饰,与福音不同,而是用来除污秽。焚烧母牛严格来说不算赎罪祭,不在坛上烧,却也预表基督受死受难,因他的死不只是成全神的公义,也是洁净我们的良心,赐我们平安,使我们与神和好,与自己的良心和好;为此,基督不只是像公牛公羊死在坛上,也像这母牛死在营外。
I.
选择母牛十分讲究,比挑选祭物还要讲究(第2节)。母牛不但必须没有残疾,预表主耶稣全然圣洁完美,还必须是红的,因为这种颜色的母牛很稀有,显得更引人入胜;犹太人说:“若找到两条黑毛或白毛,那就不合律法。”基督作为人,是亚当的儿子,亚当的意思是红土,他的衣服为红色,他的血是红色,他仇敌的血也是红色。这母牛必须从未负轭,其它祭牲无此要求,这预表主耶稣甘愿把自己献上,说:主啊,我来了!他被捆绑,不用普通绳索,乃是用他自己的慈绳爱索。这母牛要由会众来预备,因为人人都有份,正如所有的信徒都在基督里有份。
II.
焚烧母牛的仪式极为隆重。具体工作交由以利亚撒负责,没有交由亚伦,因为任何沾染不洁的事都不适合他,即便只是不洁净到晚上(第8节);但这既是大事,意义重大,就交给在地位上仅次于亚伦的以利亚撒。当时把基督整死的,主要是祭司长。
1.要把母牛宰于营外,当作不洁之物,表示律法条例所规定的不足以除去罪孽。不但不能洁净别人,自己反倒是不洁的,仿佛罪的污染留在他们身上,挥之不去。但母牛所预表的则是我们的主耶稣,为我们成为罪,成为咒诅,就在城门外受苦(希伯来书13:12)。
2.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在会幕前面,眼目直视会幕(第4节)。这有点赎罪的含义,因在耶和华面前弹血,是赎罪祭的主要仪式;虽不烧在坛上,但既面对圣所,就表示其功用和功效都仰仗圣所,也都来自圣所。这象征基督的死成全了神的公义,他是我们的大祭司,借着永远
的灵(圣灵也称为神的指头;如恩斯沃斯所言;路加福音11:201),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希伯来书9:14);他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加福音23:46),那时他也面对着圣所。这也象征为了成全神的公义,我们的心必须得洁净。弹血使这些灰有了功效。
3.母牛要全然焚烧(第5节)。这预表我们主耶稣灵魂和身体都饱受大难,乃是经火的祭牲。焚烧的时候,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和朱红色线都扔进火里,这些都是用来洁净大麻疯病人的(利未记14:6-7),使烧成的灰和母牛的灰混在一起,因为这些都为洁净所用。
4.母牛的灰(尽量从木柴灰中分离出来)要经一位洁净之人的手仔细收集,犹太人说还要反复敲打过筛,然后存放起来,以备会众不时之需(第9节),不只是为当代,也为后代;一只母牛的灰足以调成许多瓶除污秽的水,供以色列民用上许多年。犹太人说这只牛的灰一直用到被掳时期,大约一千年,直到以斯拉时代,回归以后才又烧了一只母牛;这种传说想必只是基于历史记录的不足,我觉得不可信;在犹太历史的后期,历史记录较为完善,从以斯拉时代直到第二圣殿被毁,前后五百年,有过八次烧母牛的记载。这里说这些灰存起来,本是除罪的,虽只能除去律法意义上的不洁,但却预表主耶稣的死为我们除罪。把灰溶在水里可用来擦洗,但除罪的功效纯粹是神的指定,且在基督里得以应验,得以完全,他乃是律法的总结(罗马书10:4)。请注意看:(1)除污秽的水由母牛的灰制成,母牛的血弹在圣所前;同样地,基督的死具有洁净我们良心的功效,他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1:7)。(2)母牛的灰足够所有人使用。不需要为每人或每家宰一只母牛,一只足够所有人使用,包括寄居在他们当中的外人(第10节);基督的血也是如此,对所有悔改相信福音的都有功效,不是单为以色列人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2:2)。(3)这些灰能保存许多年,不致浪费。物质形体中最不容易朽坏的就是灰;帕特里克主教说:这使得母牛的灰最适合象征基督献祭的永远功效。他有能力拯救,又有能力洁净个人,洁净时代。(4)这些灰保存起来当作宝贝,好叫以色列民不断洁净,除去污秽;照样基督的宝血藉着真道和圣餐为我们存留,乃是取之不尽的称义泉源;我们可凭信心,天天得帮助,洁净自己的良心;参考撒迦利亚书13:1。
5.凡参与这项服事的,都算为不洁净,包括以利亚撒本人,尽管他只是弹血(第7节)。烧牛的人必不洁净(第8节),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洁净(第10节);同样地,凡参与害死基督的,都染上罪责:出卖他的,起诉他的,审问他的,行刑的,都有份于作恶,尽管这一切都是按神的定旨先见(使徒行传2:23);这些人虽因流他的血而担责,却都可因这血的功效而得洁净,其中有些果然得了洁净。有人将此理解为象征律法制度的不完全,不足以除罪,因为这些准备洁净别人的,自己反倒在准备过程中染了污秽。犹太人说:使洁净的染了污秽,又使污秽的得了洁净,这是个奥秘,就连所罗门也弄不明白。但帕特里克主教说,将所有赎罪祭牲视作不洁,这并不奇怪,因为世人的罪归在它们身上,好比我们的罪都归在基督身上,所以经上说他替我们成为罪(哥林多后书5:21)。
11「摸了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