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第19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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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只是关于如何预备和使用溶在净水里的灰。百姓在前面埋怨律法过严,不能靠近会幕(17: 13);于是,神就在此吩咐他们要洁净自己,有机会时便可靠近,不必害怕。这里说的是:I.预备方法:要烧掉一只红母牛,场面很隆重(第1-10节)。II.使用方法。1.用来洁净摸过死尸染了不洁的人(第11-16节)。2.要把灰放在活水里(只要一点活水),洒在人身上,便得洁净(第17- 22节)。使徒提到过这种洁净的礼仪,说这是预表信徒良心得洁净,洗去罪孽的污秽(希伯来书9:13-14),他把基督宝血使人成圣的功效比作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
洁净用的灰(主前1471 年)
1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3 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4 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5 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6 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 7 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 8 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9 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 10 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这里说的是神指定将一只红色的母牛烧成灰,把灰留下来,不是制成美肤水,而是制成除污秽的水,因为律法旨在叫人洁净;这水不是用来妆饰,与福音不同,而是用来除污秽。焚烧母牛严格来说不算赎罪祭,不在坛上烧,却也预表基督受死受难,因他的死不只是成全神的公义,也是洁净我们的良心,赐我们平安,使我们与神和好,与自己的良心和好;为此,基督不只是像公牛公羊死在坛上,也像这母牛死在营外。
I. 选择母牛十分讲究,比挑选祭物还要讲究(第2节)。母牛不但必须没有残疾,预表主耶稣全然圣洁完美,还必须是红的,因为这种颜色的母牛很稀有,显得更引人入胜;犹太人说:“若找到两条黑毛或白毛,那就不合律法。”基督作为人,是亚当的儿子,亚当的意思是红土,他的衣服为红色,他的血是红色,他仇敌的血也是红色。这母牛必须从未负轭,其它祭牲无此要求,这预表主耶稣甘愿把自己献上,说:主啊,我来了!他被捆绑,不用普通绳索,乃是用他自己的慈绳爱索。这母牛要由会众来预备,因为人人都有份,正如所有的信徒都在基督里有份。
II. 焚烧母牛的仪式极为隆重。具体工作交由以利亚撒负责,没有交由亚伦,因为任何沾染不洁的事都不适合他,即便只是不洁净到晚上(第8节);但这既是大事,意义重大,就交给在地位上仅次于亚伦的以利亚撒。当时把基督整死的,主要是祭司长。 1.要把母牛宰于营外,当作不洁之物,表示律法条例所规定的不足以除去罪孽。不但不能洁净别人,自己反倒是不洁的,仿佛罪的污染留在他们身上,挥之不去。但母牛所预表的则是我们的主耶稣,为我们成为罪,成为咒诅,就在城门外受苦(希伯来书13:12)。 2.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在会幕前面,眼目直视会幕(第4节)。这有点赎罪的含义,因在耶和华面前弹血,是赎罪祭的主要仪式;虽不烧在坛上,但既面对圣所,就表示其功用和功效都仰仗圣所,也都来自圣所。这象征基督的死成全了神的公义,他是我们的大祭司,借着永远 的灵(圣灵也称为神的指头;如恩斯沃斯所言;路加福音11:201),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希伯来书9:14);他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加福音23:46),那时他也面对着圣所。这也象征为了成全神的公义,我们的心必须得洁净。弹血使这些灰有了功效。 3.母牛要全然焚烧(第5节)。这预表我们主耶稣灵魂和身体都饱受大难,乃是经火的祭牲。焚烧的时候,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和朱红色线都扔进火里,这些都是用来洁净大麻疯病人的(利未记14:6-7),使烧成的灰和母牛的灰混在一起,因为这些都为洁净所用。 4.母牛的灰(尽量从木柴灰中分离出来)要经一位洁净之人的手仔细收集,犹太人说还要反复敲打过筛,然后存放起来,以备会众不时之需(第9节),不只是为当代,也为后代;一只母牛的灰足以调成许多瓶除污秽的水,供以色列民用上许多年。犹太人说这只牛的灰一直用到被掳时期,大约一千年,直到以斯拉时代,回归以后才又烧了一只母牛;这种传说想必只是基于历史记录的不足,我觉得不可信;在犹太历史的后期,历史记录较为完善,从以斯拉时代直到第二圣殿被毁,前后五百年,有过八次烧母牛的记载。这里说这些灰存起来,本是除罪的,虽只能除去律法意义上的不洁,但却预表主耶稣的死为我们除罪。把灰溶在水里可用来擦洗,但除罪的功效纯粹是神的指定,且在基督里得以应验,得以完全,他乃是律法的总结(罗马书10:4)。请注意看:(1)除污秽的水由母牛的灰制成,母牛的血弹在圣所前;同样地,基督的死具有洁净我们良心的功效,他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1:7)。(2)母牛的灰足够所有人使用。不需要为每人或每家宰一只母牛,一只足够所有人使用,包括寄居在他们当中的外人(第10节);基督的血也是如此,对所有悔改相信福音的都有功效,不是单为以色列人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2:2)。(3)这些灰能保存许多年,不致浪费。物质形体中最不容易朽坏的就是灰;帕特里克主教说:这使得母牛的灰最适合象征基督献祭的永远功效。他有能力拯救,又有能力洁净个人,洁净时代。(4)这些灰保存起来当作宝贝,好叫以色列民不断洁净,除去污秽;照样基督的宝血藉着真道和圣餐为我们存留,乃是取之不尽的称义泉源;我们可凭信心,天天得帮助,洁净自己的良心;参考撒迦利亚书13:1。 5.凡参与这项服事的,都算为不洁净,包括以利亚撒本人,尽管他只是弹血(第7节)。烧牛的人必不洁净(第8节),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洁净(第10节);同样地,凡参与害死基督的,都染上罪责:出卖他的,起诉他的,审问他的,行刑的,都有份于作恶,尽管这一切都是按神的定旨先见(使徒行传2:23);这些人虽因流他的血而担责,却都可因这血的功效而得洁净,其中有些果然得了洁净。有人将此理解为象征律法制度的不完全,不足以除罪,因为这些准备洁净别人的,自己反倒在准备过程中染了污秽。犹太人说:使洁净的染了污秽,又使污秽的得了洁净,这是个奥秘,就连所罗门也弄不明白。但帕特里克主教说,将所有赎罪祭牲视作不洁,这并不奇怪,因为世人的罪归在它们身上,好比我们的罪都归在基督身上,所以经上说他替我们成为罪(哥林多后书5:21)。 11「摸了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
12 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 13 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 15 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 16 無論何人在田野裡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 17 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 18 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 19 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 21 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並且那灑除污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2 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这里指示如何使用用灰制成的除污秽的水。要存放起来,供日后使用;当时全以色列在一处安营,所以应该存放在一处,但到了后来,进入迦南以后,可能这些灰就被分放到各地,因为每天都要用。
I. 什么情形下需要用到除污秽的水。这里只提到摸死尸、骸骨或坟墓所染上的污秽,或进入死尸停放的帐棚或房屋(第11,14-16节)。我觉得这是律法条例中最沉重、也是最不可思议的担子之一。若有人摸了不洁净动物的尸体,或摸了任何按律不洁净的活人,只算为不洁净直到晚上,只需用普通的水洗身;但人若接近男女或孩童的死尸,就要算为不洁净七日,还要用那除污秽的水洁净两次(要想得到这水还不那么容易),尚未洁净之前不可挨近圣所,不然就得死。 1.这很奇怪:(1)因为若有人死了(常常有人死),必然会有数人染上污秽;尸体需要脱衣、洗身、包裹、搬运、埋葬,需要很多人手,而这些人都染上污秽,象征在败坏堕落的状态,无人不犯罪;我们经过这玷污人的世界,被玷污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天天得罪神,但即便不可能不犯罪,也并不意味着罪孽不那么污秽。(2)料理死尸,确保他们体面下葬,这不但很有必要,也是好事,是善举,既尊重死者,也安慰活着的,但这却要染上污秽,表示再好的服事也会染上罪的污秽。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道书7:20);即便是行善,也总有犯错的时候。(3)这种染上污秽的事发生在个人家中,表示(如帕特里克主教所言)暗中所发生的都在至高神的眼目之下,无一隐藏。(4)人可能染上污秽,却全然不知,譬如无意间摸了没有察觉的坟墓,我们的救主曾提到这点:走在上面的人并不知道(路加福音11:44),表示无意间犯罪也污秽良心;我们真该喊道: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又真该求告说: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篇19:12)。 2.为何律法把死尸看成是污秽人的呢?(1)因为死乃是罪的工价(罗马书6:23),乃是因罪入了世界(罗马书5:12),又藉着罪的权势掌权。人类的死和其它动物的死全然不同:人的死乃是咒诅,是执行律法,所以死的污秽象征罪的污秽。(2)因为律法不能胜过死,不能废去死,也不能改变死的特性,但福音能叫人从死里复活,因而引进了更美的盼望。自从救赎主死了,埋葬了,死就不再毁坏属神的以色列,死尸也不再污秽人;但只要还在律法之下,为表示律法不能叫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希伯来书10:1),死尸污秽人的事就总是在人心目中对死有一种悲凉和不安的感觉,但如今基督徒可以藉着基督向死夸胜: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哥林多前书15:55)?你污秽人的权势在哪里?
II. 遇到这样的情形,如何使用除污秽的水。1.取少量灰放入一杯活水搅拌便可,称为除污秽的水,因为这水要洒在因为不洁净而不能挨近圣所的人身上。母牛的灰预表基督的义,活水则象征圣灵的大能和恩典,经上把圣灵比作活水的江河(约翰福音7:38);因着圣灵的动工,基督的义就成了我们的义,我们的罪就得洁净。所以经上说我们受洗,成圣称义,不只是奉主耶稣的名,也借着我们神的灵(哥林多前书6:11);参考彼得前书1:2。人若自以为得了基督的义,却不顺从圣灵的恩典和感动,那不过是自欺,因为神所结合的,我们不能分开,只用灰不用活水,就不得洁净。2.要用一把牛膝草蘸在水里,洒在被洁净的物或人身上(第18节),与大卫的祷告相符: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诗篇51:7)。信心好比牛膝草,把水洒在良心上,人心就洁净。每次洒水可洒多人,用灰调成的水可用多次,才会用尽;只要洒少量的水便算为洁净。经上间接引用了个典故,把基督的宝血说成是他所洒的血(希伯来书12:24),又说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希伯来书10:22),意思是:我们不再因罪恶感而心里不安。经上还预言基督藉着他的洗礼,必洁净许多国民(以赛亚书52:15)。3.凡不洁净的,要在染上污秽后第三天和第七天洒水(第12,19节)。想必这日子是从他最后一次摸死尸或接近死尸算起,若不得不多次染上污秽,就只好等到最后一天才开始算;倘若死尸被埋,不再需要摸死尸,就可开始算日子。只有当我们除去罪孽,不再做那暗昧无益的事(以弗所书5:11),才能安心领受基督的义,进到我们心里。重复洒水教导我们要重温悔改和信心的行为,要像乃缦那样,沐浴七回(列王纪下5:14);很有必要的事,就当常常去行。4.尽管这只能算为律法上的污秽,但若无视所命定的除污秽条例,那就成了道德罪:那污秽而不洁净自己的,要将他从会中剪除(第20节)。注意:轻慢神所命定的,哪怕只是一些琐事,也是很危险的。轻伤若不重视,可以演变为致命伤;小罪若不悔改,必叫人灭亡,而大罪若悔改,则必蒙怜悯。染了污秽会使人与神分离,但若染了污秽又不 愿洁净,就必永远与神分离;伤口未必致命,轻看良药才是致命的。5.那洒除污秽水的,或摸了除污秽水的,或摸了不洁净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就是说,那日不可靠近圣所(第21-22 节)。由此,神向他们显明,这些服事并不完全,不足以洁净人的良心;要等候弥赛亚,他必在日子满足的时候,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洗净我们的良心,除去我们的死行(希伯来书9:14),除去我们的罪(罪孽像死尸那样污秽人,所以称为取死的身体;罗马书7:24),叫我们坦然来到圣所,献上活祭,事奉永生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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