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第15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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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大部份关于祭物和供物,夹在两个悖逆故事之间(一个在第14章,一个在第16章),表示这些律法制度预表基督就是在悖逆的人间,也受供献(诗篇68:18)。前章说到以色列民惹怒神,神决定毁灭他们,判处他们倒毙旷野,表示他的忿怒。但因着摩西的代求,神说:我赦免了;于是,尽管他们仍处在严厉的刑罚之下,本章重申并诠释献祭的条例,表示神的怜悯,愿与他们和好,不愿驱散他们。这里说的是:I.关于素祭和奠祭的条例(第1-12节),为以色列民,也为外邦人(第13-16节),还有关于初熟麦子磨面的举祭(第17-21节)。II.关于误行的献祭条例(第22-29节)。III.惩处胆大妄为的罪(第30-31节),以干犯安息日为例(第32-36节)。 IV.关于在衣服边上做缀子的条例,作为纪念(第37节等)。
献祭的条例(主前1490 年)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3 若願意從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4 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 5 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你要為每隻綿羊羔,一同預備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 6 為公綿羊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7 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8 你預備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平安祭,獻給耶和華, 9 就要把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獻上, 10 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2 照你們所預備的數目,按著隻數都要這樣辦理。 13 凡本地人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都要這樣辦理。 14 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 15 至於會眾,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 16 你們並與你們同居的外人當有一樣的條例,一樣的典章。 17 耶和華對摩西說: 19 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 20 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 21 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
这里说的是:
I. 详细说明与祭牲同献的素祭和奠祭。这条律例的开头十分鼓舞人心:你们到了我所赐给你们居住的地,应当如此行(第2节)。这不但明确表示神虽向他们宣告判决,仍愿与他们和好,也明确表示他们虽屡次叛逆,他仍确保要将应许之地赐给他们的后裔。也许他们以为自己若再犯罪就必致命,必永不得进迦南,正如上次犯罪导致一代人不得进去;但神借此表示必保守他们不至于如此,因为这诫命的前提就是他们当中必有人进迦南。素祭分为两种:有的乃是单独献,我们在前面见过这方面的律例(利未记2:1等),也有的与燔祭和平安祭同献,这里说的是后面那种。既然感恩祭(第3节)被视为神餐桌上的食物,无论素祭献什么,面、油和酒是不可少的。替所罗门的圣殿提供食物的预备了细面(列王纪上4:22)。神的家中理当样样齐全,餐桌有肉有面,他的杯永远满溢。在我父的家中有足够的粮。这里的律例意在说明素祭和奠祭在与各样祭物同献时所当有的比例。若以绵羊或羊羔为祭物,素祭就应当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就是一俄梅珥,约合二升半,并油一欣四分之一(一欣相当于五升);奠祭的量相同,也是一点二五升(第3-5 节)。若以公绵羊为祭物,素祭的量要加一倍,细面伊法十分之二,约合五升,并油一欣三分之一(油对他们而言,好比是我们的奶酪),奠祭的量相同(第6-7节)。若以公牛为祭物,素祭的量要三倍,就是三俄梅珥,外加二升半油和二升半酒为奠祭(第8-10节)。不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是如此。注意:我们在信仰上的服事应当循规蹈矩,比例适中。
II. 本地人和外人在这件事上与其它事一样,都是一视同仁(第13-16节):本地人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出埃及记12:49)。1.这是邀请外邦人皈依以色列的信仰,相信并敬拜真神。外人和生来是以色列的,在民事上有别,在神的事上却没有区别;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第15节),神不偏待人。参考以赛亚书56:3。2.这是要求犹太人善待外人,不可欺压他们,因为神认他们,悦纳他们。在信仰的事上相通,可大大增进彼此相爱,除去彼此之间的仇恨。3.这是要治死犹太人的自大,他们总以为自己出身高贵,沾沾自喜: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神让他们明白,外邦人的后裔在他面前同样受欢迎,和雅各的后裔一样;一个人是否蒙神悦纳,与他的出身或家庭背景无关。这也表示信神的外邦人既被视作以色列人,不信的以色列人同样也要被视作外邦人。4.这是外邦人蒙召、进入教会的可喜兆头。倘若律法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无甚区别,那么福音在他们之间就更无区别;福音本是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中间隔断的墙(以弗所书2:14),在同一个祭物里与神和好,不必守律法礼仪。
III. 关于将初熟的麦子献给耶和华作为举祭的条例。和先前的一样,这条律例也有安慰人心的前提:你们到了我所领你们进去的那地(第18节)。当时他们仍以吗哪为食,不必献举祭为每日的食粮感恩,吗哪本身已经说明问题;可到了迦南,他们要吃自己耕种所得的,神就要求感念他为 他们的主,为大恩主。他们不仅要把初熟的和地里出产的十分之一献给他(这些都是当献的),在家里揉面时,快要上桌的时候,要再次感谢他,把一部份面团(犹太人说至少是全团的四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神(第20-21节),供祭司家人享用,以此感谢神赐给他们每日食粮,即使粮食已收在家中,也是如此;要先感谢神,方可安心享用。经上曾提到有人把粮食收到家中,神仍吹去,归于无有(哈该书1:9)。基督教导我们在祷告时要说: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马太福音6:11),而不是说:我们年用的饮食,今年赐给我们。神藉着这条律例告诉百姓,正如很久以后先知告诉撒勒法的寡妇:只要先为我做一个小饼拿来给我(列王纪上17:13)。以西结异象圣殿条例中明确提到举祭,乃是带有家庭蒙福之应许的诫命:你们也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给祭司;这样,福气就必临到你们的家了(以西结书44:30)。若将产业中神所当得的献给他,便可安心享用他所赐给我们的。 22「你们有错误的时候,不守耶和华所晓谕摩西的这一切命令,
因误行所献的祭(主前1490 年)
23 就是耶和華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們的,自那日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 24 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25 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並奉到耶和華面前。 26 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 28 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 29 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甚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
这里说的是关于误行的献祭条例;犹太人将之理解为因教师误导,导致拜偶像或错误敬拜。这里说成是:不守耶和华所晓谕摩西的这一切命令(第22-23节)。倘若没有献感恩祭,或不按律带供物来,虽是疏忽或粗心,也应当献赎罪祭。倘若一部份礼仪没能守住,就当用另一部份礼仪来弥补,这就是弥补性律法的实质。1.这可用于全民的罪,因为不明白,犯了错,成了习惯(第24 节),是会众所不知道的,指全民,第25节的解释相同:以色列全会众。律法条例数量和种类繁多,其中有些很容易淡忘,不再使用,就如前面所提到的举祭;倘若日后重温律法,发现有所疏忽,那时就当为全会众献祭,便可得赦免(第25-26节),不致罪有应得,全民受刑罚。照典章献祭(第24节),明显说的是先前的诫命在此重复,先前将公牛称作赎罪祭(利未记4:13, 21),这里则称为燔祭,虽不在坛上,乃是在营外,但都是全然焚烧。这里还要加上一只羊羔或公山羊作赎罪祭。按照这条律例,经上说希西家为了弥补他父亲为王期间所犯的错,牵了七只公牛,七只公羊,七只羊羔,七只公山羊,要为国、为殿、为犹大人作赎罪祭,为以色列众人赎罪(历代志下29:21,24)。犹太人被掳回归后也有此举(以斯拉记8:35)。2.这也可用于个人的罪:若有一个人误犯了罪(第27节等),疏忽了部份责任,就当按律献祭(利未记4:27 等)。那误行的人犯罪的时候,祭司就要这样为他赎罪(第28节)。请注意看:(1)凡误行犯罪的,应当为他赎罪;虽误行就某种程度而言乃是情有可原,但人若本当明白耶和华的心意,却不明白,这却不是情有可原。大卫求神赦免他隐而未现的过错,指的就是自己没有意识到的罪,和不明白的过错(诗篇19:12)。(2)误行犯罪的,因着基督的至大祭牲,必得赦免;基督把自己一次献上,死在十字架上,并似乎在祷告中诠释了他献祭的用意: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23:34)。保罗似乎也提到这条关于误行犯罪的条例: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提摩太前书1:13)。外邦人也蒙恩,因为这里明确说明,这条关于误行犯罪的条例也包括以色列国民以外的外邦人(第29节),当然指的是行义皈依者1。可见亚伯拉罕的福份也临到外邦人。
擅敢行事的下场(主前1490 年)
30 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 31 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32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33 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 34 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3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36 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这里说的是:I.擅敢行事之罪人的下场。1.凡高调犯罪的(原文有此含义;第30节),就是公然冒犯神的权威,故意放纵情欲挑战神的权威,因犯罪而犯罪,抗拒律法诫命,不服刑罚,与神为敌,并且抗拒到底;参考约伯记15:25。这不仅是不可理喻,而且是刻意犯罪,抗拒神的旨意和荣耀。2.这样的罪行特别恶毒。如此违背神的诫命,就是:(1)亵渎耶和华(第30节),极尽毁谤之能事,蛮不讲理。擅敢行事的人叫嚣:“永恒真理不可信,万有之主不可服,全能者的能力不可怕,不可靠。”将无穷智慧当作愚昧,将审判天地的主看为错谬,故意犯罪之恶就在于此。(2)藐视耶和华的言语(第31节)。不少人在很多事上不能完全遵行神的言语,但至少十分看重,以律法为荣;但擅敢行事的罪人藐视神的话,自高自大,不受神的言语所约束。全能者是谁,我们何必事奉他呢(约伯记21:15)?不论所犯何罪,都是藐视法庭,当受咒诅。这样的罪如同行巫术那样悖逆,好比拜偶像那样顽梗。3.所宣告的审判极为可怕。这样的罪行没有赎罪祭,没有代赎的律法条例:必从民中剪除(第30节),总要剪除(第31节),叫神永为公义,罪人永远蒙羞,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沉到万丈深渊。犹太学者们理解为:这样的人被剪除之后,罪孽仍缠累着他,在审判的大日要交账。这样的过犯未必引起民事官长的责难,但若擅敢行事,神必亲自惩罚他,落到神的手里,那是极为可怕的事。新约有类似的宣判,凡亵渎圣灵的,全然背叛基督信仰的,要被摒弃在那至大赎罪祭牲的好处之外。
II. 擅敢行事的具体例子:干犯安息日。1.有人在安息日捡柴(第32节),也许是为了生火,事实上神吩咐他们在安息日前一天就预备好一切(出埃及记16:23)。这看起来像是小事,却是干犯安息日的条例,在心里轻看安息日所纪念的造物主,也是干犯全律法(安息日乃是全律法的篱笆)。从上下文可知此人是故意为之,故意冒犯律法,冒犯立法者。2.此人被拿下,收在监里(第33-34节)。遇见他捡柴的人,为安息日的尊荣大发热心,就把他带到摩西、亚伦并全会众那里,表示既为安息日,全会众当时都聚集在摩西和亚伦面前领受教诲,一同敬拜。普通的以色列人虽常有过犯,似乎也不愿眼看着安息日被亵渎,这是个好兆头,说明他们并未全然离弃神,也没有完全被神所离弃。3.他们求问神,因为当怎样办他,还没有指明。律法早已将干犯安息日定为死罪(出埃及记31:14;35:2);但他们仍有疑问,可能对过犯本身有疑问(不知此人所行的算不算干犯安息日),也可能对刑罚有疑问,不知用哪一种死刑。神乃是审判者,他们将案件呈到他面前。4.判决宣告;按照安息日条例,犯人被判干犯了安息日,应当治死;为表示此罪极大,极其得罪神,为使别人听见就惧怕,以儆效尤,所判的死刑是最为可怕的那种:要用石头把他打死(第35节)。注意:神是忌邪的神,必捍卫安息日的尊严;凡干犯安息日的,他必不以有罪的为无罪。5.按所判决的,立即执行(第36节)。全会众用石头打死他。不论多少人参与行刑,至少扔过石头的,不敢再干犯安息日。这表示若有人公然干犯安息日,官长应当予以惩戒,维护神的律法,制裁公然犯罪的。参考尼希米记13:17。也许有人觉得捡几根柴无伤大雅,任何一天都可以,但神的本意是惩罚此人,以此告诫我们所有人,要在心里以安息日为圣。
衣服缀子的条例(主前1490 年)
37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9 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 40 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
前面提到律法为误行犯罪的提供赦罪之便,这里所说的是如何避免这样的罪。神吩咐他们在衣服边上做缀子,用来提醒他们要尽自己的本份,不再犯误行的罪。1.所采用的标记是丝绸做的缀子,也可能是细麻或布料做的,也可能是将衣服下方折叠起来,上面钉一根蓝细带子固定(第38 节)。犹太人既是神的子民,不仅饮食与别国有别,连衣服也有别;神要用这些独特的细节教导他们在大事上不要效法外邦人。同样地,他们无论在何处,都声称自己是犹太人,不以神和他的 律法为耻。我们的救主既生在律法之下,也穿有缀子的衣服;在马太福音9:20提到。法利赛人故意把衣服缀子做大,显得比别人更圣洁更虔诚。护符匣不同,那是犹太人自己发明的,衣服缀子是神所定的。今天的犹太人仍穿有缀子的衣服,并且在穿的时候要说: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叫我们成圣归与他,吩咐我们穿缀子。2.衣服缀子的用意是叫他们不要忘记自己是神的子民。神没有规定他们穿戴讲究,而是提醒他们,激发他们诚实的心(彼得后书3:1),好叫他们看见就记念神的命令。许多人看见饰品就洋洋自得,但他们看见这些饰品,心里油然产生一种责任感,便可持守信仰,无论去何处,都带着信仰同行,好比带着衣服同行一样。若遇见试探,衣服缀子就会提醒他们不要干犯神的诫命;若忘记按时谨守本份,衣服缀子也会提醒他们。这条律例虽没有强加给我们,却不失为一种教导,叫我们永远记念遵行耶和华一切的命令,把神的命令看作至宝,记在心里,并且一有机会,就在实际生活中行出来。衣服缀子特别叫人谨防偶像崇拜,在信仰崇拜中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这句话也可泛指所有的言行举止,因为最与神的荣耀相抵触、最与我们真正的利益相抵触的,莫过于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因为心里所怀的是恶念(创世记8:21),眼目的情欲也是恶。本章重申了一些律法条例,最后以那基要的信仰条例为结语:你们要成为圣洁,归与你们的神,要摒弃罪孽,诚心服事他;并且反复教导我们这一切命令的缘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若能坚定相信(并且多多认真思考)神是主,是我们的神,我们的救赎主,就会满怀责任感,满怀归属感,满怀感恩,谨守他的一切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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