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迦书 第6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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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前面两章经文含有关于弥赛亚国度的宝贵应许,先知在这里则奉命将以色列的罪孽摆在他们面前,要叫他们认罪,叫他们谦卑,这是很有必要的,是为福音恩典的安慰铺平道路。基督的先锋是个责备人的,他传悔改的道,为他预备道路。这里:I.神谴责他的百姓背信弃义,恩将仇报(第1-5节)。II.他指出他们走恶道(第6-8节)。III.他呼吁他们要听他审判的声音;他将罪孽摆在他们面前,又为此与他们争辩(第9节),他们不公道(第10-15节),拜偶像(第16节),因为这两样,毁灭就正向他们逼近。
1 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的話!要起來向山嶺爭辯,使岡陵聽你的話。 2 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聽耶和華爭辯的話!因為耶和華要與他的百姓爭辯,與以色列爭論。 4 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從作奴僕之家救贖你;我也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 5 我的百姓啊,你們當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設的謀和比珥的兒子巴蘭回答他的話,並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
在这里:I.信息的前言十分庄严,叫人凝神静听。1.吩咐众人要认真听:当听耶和华的话。先知所言,乃是从神而来,并且是奉他的名;所以人人都应当听,那不是将死罪人的话,而是永生圣洁之神的话。当听他所要说的,迟早都要听。2.吩咐先知认真说话,强调所说的:要起来向山岭争辩,或作:要起来与山岭争辩,若有可能,要使冈陵听你的话;要与犹大的山岭和冈陵争辩,意思是与那些山岭和冈陵的居民争辩;有人认为提到山岭和冈陵,是因为他们在其上拜偶像,将其玷污。不过应该从更广义来理解,因为按先知所得的指示,这里的呼吁不只是针对山岭,也针对地永久的根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1)激发先知的紧迫感;要热切说话,仿佛连山岭和冈陵都要听,要大声喊叫,不可止息(以赛亚书58:1);他奉神之名所说的,要在山岭前公开宣告,毫不羞怯所传的话;要感同身受,要说到人心里去,因而要发自内心说话。(2)揭露众人的愚昧:要使冈陵听你的话,因为这无动于衷、满不在乎的民不愿听,听不进去。要使没有耳朵的岩石听你的话,使地的根基听你的话,因为有耳朵的以色列民不愿听。这是叫山岭和冈陵作证,叫他们证明以色列民已得了严正警告,又得了良好的劝言,只需采纳即可。以赛亚书也是这样开始的: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以赛亚书1:2);叫他们在神与他的葡萄园中断定是非(以赛亚书5:3)。
II. 信息本身十分感人。要叫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神与他百姓争辩,并有十足的理由向他们采取行动。他们的过犯是公开的,所以对他们的刑罚条款也是公开的。看哪!耶和华要与他的百姓争辩,与以色列争论,藉着众先知与他们争论,藉着天意与他们争论,证明他所指控的。注意:1. 罪孽导致神与人之间的争辩。公义的神要向每一个罪人提出诉讼,诉讼他们欠债,诉讼他们犯罪,诉讼他们毁谤。2.倘若神的百姓以色列因犯罪的缘故得罪了他,他就要他们知道他与他们争辩;他见他们里面有罪孽,就很不喜悦;他尤其不喜悦他们犯罪,过于不喜悦别人犯罪,因为他们比别人更令圣灵担忧,更有损他的名。3.神与谁争辩,就与谁争论,他与他民以色列争论,要叫他们悔改,好叫他自己得荣耀。在前章结尾的地方,他含怒与外邦人争论,要叫他们灭亡;这 里与以色列争论,却是心怀同情和温和,要叫他们悔改: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以赛亚书1:18)。神与我们辩论,为的是教我们与自己辩论。可见神凡事公平,经得起辩论,就连罪人自己都不得不认输,不得不承认神的道公平,他们的道不公平(以西结书18:25)。(1)神在此发出挑战,看他们能否指出神所行的哪件事导致他们离弃他。他们悖逆了神,背叛了他,但他们如此行,可有什么理由吗(第3节):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么呢?我在什么事上使你厌烦?臣民若不再效忠于君王,往往会推说他的轭过重(那十个支派在背叛罗波安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理由),可是你们能用这样的托词吗?我向你们做了什么不公平、不仁慈的事吗?我可曾把苦役或税赋强加给你,使你厌烦?我可曾要求你献祭(以赛亚书43:23)?你们的列祖可曾见我有甚么不义(耶利米书2:5)?他从未欺骗我们,从不叫我们失望,从未伤害我们,从不叫我们蒙羞;我们为何要伤害他、损害他、叫他失望呢?这是挑战所有事奉过神的人,叫他们来作证,看他是不是难伺候的主,他所提的要求是否太过份。(2)既然说不上他亏负过他们,他就指出他曾经大大善待他们,这点本该激发他们永远事奉他(第4-5节)。这里指示他们,也指示我们,要追溯回想神的恩惠,要记念他们以往的日子,起初的日子,那时他们刚刚形成一民,神为他们行了大事:[1.]领他们出埃及,离开为奴之地(第4节)。他们在奴役中逆来顺受,几乎喜爱锁链,只因得了很多大蒜洋葱;但神将他们领出来,激发他们向往自由,鼓励他们下决心,勇敢地挣脱铁链。埃及人紧紧抓住他们,不让他们去,但神从作奴仆之家救赎他们,不是支付赎价,而是强行救赎;或作:从为奴之家救赎他们;这个词与十诫前言里所用的词相同,暗示这是他们理当尽本份的缘由;若不能因此尽本份,就会因此罪上加罪。他领他们出埃及,来到荒芜人烟的旷野,就如他未尝不给自己留下见证,照样也未尝不给他们留下向导,因他在他们前面差遣摩西、亚伦和米利暗,差遣这三位先知(迦勒底译本如此说),摩西是旧约时代的大先知,亚伦是他的先知(出埃及记7:1),米利暗是个女先知(出埃及记15:20)。注意:当我们回想神以往对我们怜悯的时候,千万不可忘记我们幼时的好教师好管理;应当提到在我们以前的人,归荣耀给神,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以赛亚书30:21);是神打发他们在我们前头行,预备主的道,为他预备百姓。[2.]领他们进入迦南。他领他们进入安息之地时所行的,所得的荣耀以及所赐给他们的尊荣,不亚于他领他们出为奴之地时所行的。摩西、亚伦和米利暗死了,但神不改变。唯愿他们追念神为他们所行的:第一,凭借他掌管人心和人舌的能力,挫败巴勒和巴兰的诡计(第5 节)。唯愿他们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设的谋,对以色列有何歹心和阴谋,那时他们在摩押平原安营;他所谋的是咒诅以色列,企图使他们离开他们的神,不再得神的保护。在外邦人当中,若有人向别民开战,往往会施展某种魔术手段,试图叫他们的保护神离开他们,譬如从特洛伊人夺去帕拉丁。马克罗比乌斯1曾写过一段文字,标题是:关于呼唤众神的庄严。巴勒试图用这法子来对付以色列;但不要忘记比珥的儿子巴兰回答他的话,与他的本意和动机何其背道而驰;他不咒诅以色列,反倒祝福他们,令巴勒十分恼火。要追想外邦人对他们的恶意,因而永不效法外邦人的做法,永不与他们交往。要追想神对他们的善意,如何使那咒诅的言语变为祝福的话,因为耶和华―你的神爱你,诚如申命记23:5所言,因而永不可离弃他。注意:我们要永远追想教会仇敌的阴谋如何被挫败,要归荣耀给教会的保护者,他有能力使舌头的应对与人心的预备和计谋截然相反(箴言16:1)。第二,将他们从什亭领到吉甲;什亭是他们在迦南地以外的最后一站,吉甲则是他们进入迦南以后的第一站。就在那里,就在什亭和吉甲之间,在摩西死的时候,神兴起了预表基督的约书亚,使以色列得了应许之地,又为他们争战;就在那里,约旦河水分开,他们过了河,并重申割礼之约;神给列祖的这些怜悯,如今他们都应当牢记,好使他们知道耶和华公义的作为,原意作:好使他们知道他的义,知道他的公义,摧毁迦南人,知道他的良善,赐安息给他的以色列民,又知道他的信实,成就他给列祖的应许。追想神为他们所行的,可叫他们相信这一切,永远事奉他。也可能这指的是神和以色列民眼下的争辩;要追想神给他们和列祖的诸多恩惠,对比他们对神忘恩负义,便可知道耶和华公义的作为,知道他为何要与他们争辩,并且显出在这场争辩中神是正确的;他的道公平,他责备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的时候显为清正(诗篇51:4)。
6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麼? 7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麼? 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本章开头说的是神和以色列之间的分歧,这里则是双方和好的提议。听讼以后,以色列受了审判,罪名成立,果然对神忘恩负义;罪责十分明显,不可抵赖,又十分恶劣,不可原谅,所以:
I. 他们表示希望不惜代价与神和好(第6-7节):我朝见耶和华,当献上什么呢?既然意识到神与他们争辩是公义的,既然惧怕这件事的后果,他们就询问如何与神和好,与他为友。为这件事,他们询问一个合宜的人,就是先知,耶和华的使者;他们因他的事奉认罪。他既帮助他们意识到自己走了歧途,谁还能比他更合适指出正途呢?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是每个人代表自己说话:我当献上什么呢?人人都自觉有罪(列王纪上8:38),他们不问:这人当献上什么?而是:我当献上什么?注意:一旦深刻意识到罪责和忿怒,人们就会谨慎询问关于和好与赦免的事,那时,也唯有在那时,他们就还有一些希望。他们询问在耶和华面前当献上什么,在至高神面前跪拜。他们相信有一位神,他是耶和华,是高高在上的神,是至高神。人若发自内心认罪,就学会尊神为大,在那以前却是蔑视他。1.我们知道应当朝见神;他是我们要朝见的神;我们来到他面前,应当以臣民的身份,向他跪拜,又应当以乞丐的身份,求他施舍,甚至应当以罪犯的身份,领受他的宣判,如朝见审判者一般。2.我们朝见他的时候,应当在他面前跪拜;靠近他的时候谦卑敬畏,这是我们的本份;我们朝见他的时候别无他法,只能顺服,与他相争是没有意义的。3.我们朝见他、向他跪拜的时候,应当寻求他的恩惠,蒙他的悦纳;他们所询问的是:耶和华喜悦什么?注意:凡是正确了解自身利益的,都很想知道当如何行,才能蒙神的喜悦,才能避免他不悦,才能得着他的好感。4.为了蒙神的喜悦,我们应当除去他所不喜悦的罪,并且要赎罪。这里所询问的是:我为自己的罪过,为心中的罪恶,应当献上什么?注意:我们所犯的罪乃是心中的罪恶,因为是心里犯罪(若不是心里犯罪就不为罪),是心里允许犯罪;这是心病,是心被玷污,直接威胁到灵魂的死亡:我为自己的罪过当献上什么?我当献上什么,才能蒙悦纳,成就神的公义,修复他的荣耀?我当献上什么,才能遮掩我躲避他的忿怒?5.所以我们应当问:我朝见耶和华,当献上什么?不可空手朝见耶和华。我们应当带上什么?如何朝见他?奉谁的名朝见他?我们自己乏善可陈,必须借助于他人。那么我们朝见他,应当以谁的义为义呢?
II. 为此他们提出建议。他们能询问,这很好,也很正确,人人都应当如此;可是所建议的则显得他们很无知,尽管体现出他们的热忱来;让我们来仔细察看: 1.他们的报价很高。(1)所提议的十分昂贵:千千的公羊。神要求献一头公羊为赎罪祭,他们却提议献群羊,成群的羊,只要能与神和好,哪怕是沦为乞丐也满意。他们愿意把最好的献上,就是公羊,愿意把大部份献上,就是千千。(2)所提议的对他们而言十分宝贵,是最舍不得放弃的。只要蒙悦纳赎罪,他们甚至愿意为自己的罪过献长子,为心中的罪恶献亲生的。思念虚妄(罗马书1:21)的人觉得这样做,似乎罪得赦免的胜算最大,因为儿女是亲骨肉;所以外邦人常献自己的儿女来取悦被他们得罪的神明。注意:人若彻底认罪,彻底认识罪的严重性,彻底认识因犯罪所导致的苦难和危险,都会愿意舍弃一切,哪怕是舍弃全世界,也要求得平安和赦免。 2.但他们所报的价不对。诚然,这些东西当中,有的是律法规定的,譬如在神的坛上献燔祭,献一岁的牛犊,献公羊为赎罪祭,献油为素祭;但光凭这些不能使他们蒙神悦纳。神多次宣告说: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祭物和礼物,他不喜悦(诗篇40:6);律法之下的祭牲,其作用和价值源自典章,都指向基督那至大的赎罪祭;至于祭牲本身,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希伯来书10:4)。至于这里所提到的其它东西:(1)有的极不现实,譬如油河,自然界中没有这样的东西供人享用,只有河水供人饮用。唯有按福音所提的和好建议才有作用,其余的都是荒唐。基督的宝血胜过万万的油河。(2)有的极其邪恶,譬如将长子和亲生的杀死,那样只能加重自己的罪过,加重心中的罪恶。神既然恨恶抢夺和罪孽(以赛亚书61:8),自然更恨恶谋杀,更恨恶这样的谋杀。我们有何权利操纵自己的长子和亲生的?他们岂不都是神的吗?他们岂不都已经是他的、岂不都为他而生吗?他们岂不生来就是罪人、岂不因自身的缘故已经抛弃了生命吗?既然如此,他们岂能作我们的赎价呢?(3)这些都是身外之物,都属于 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提摩太前书4:8),总不能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希伯来书10:1)。(4)这些都是微不足道之物,不足以达到目的,不能回应神的公义,不能弥补因罪对神荣耀的亏缺,也不能满足人心,改变生命。人们愿意放弃所有的一切,就是不愿意放弃罪行,可是若非放弃罪行,别的东西即便放弃得再多,也不能蒙神的悦纳。
III. 神清楚告诉他们他所要求、所强调的是什么,什么才是蒙他悦纳的(第8节)。人若以为罪得赦免和神的恩惠可以这样购买,那就让他们的钱财和他们一同灭亡;不,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这里告诉我们: 1.神已将他的心思和意愿向我们显明,为的是纠正我们的错误,指导我们的行为。(1)是神亲自指示我们当如何行。我们不必自寻烦恼提建议,赦罪的条款早已定好。我们得罪了神,要向他交账,他已经告诉我们,要凭什么条件才能与我们和好。(2)他所指示的是世人,不只是以色列人,而是:世人哪!包括犹太人,也包括外邦人;是人,是有理性的人,是有能力领受启示的人,不是兽;是有良药为他们预备的人,不是身处绝境的魔鬼。向世间所有的人所说的,我们应当凭信心应用在自己身上,就像是对我们说的:某人哪!是直呼其名对我们说的,不是对别人。(3)这是表达何为善,乃是耶和华所要的。他指示我们何为善,是我们真正的福乐所在,以此指示我们的终点,我们都当以此为目标;他指示向我们所要的是什么,以此指示我们的道路,我们都当走这条路,才能到达那终点。有些事是神所要求我们做的,那是善事,本身良善;道德本份有其与生俱来的善,在律法诫命以先;这不同于律法条例,不是因为诫命而良善,而是因为良善而成诫命,符合那永不改变的、分别善恶的永恒定律和缘由。同时这又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利益,顺应它不但是我们将来福乐的条件,也是今世福乐的催化剂,守着这些便有大赏(诗篇19:11),不只是守了以后有大赏,在谨守的过程中也有大赏。(4)这是指示给我们的。神不仅指示我们,还清楚指示我们;他向我们显明出来,证据充分,足以令人信服。这理,我们已经考察,本是如此(约伯记5:27)。 2.所指示的是什么。神所要求我们的善,不是支付赦罪和蒙神悦纳的价银,而是满足条件,使我们有份于所买赎的赦免。(1)要行公义,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罗马书13:7);不可伤害任何人,要善待所有的人,善待他们的身体、财物和名声。(2)要好怜悯;要喜爱怜悯,如同神喜爱怜悯,要喜爱行善的机会,并且欢喜行善。公义先行,怜悯在后,因为我们不能把不义之财施舍给人,不能用不义之财支付欠债。神恨恶抢夺和罪孽(以赛亚书61:8)。(3)要存谦卑的心,与我们的神同行。这包括十诫第一部份的所有责任,而前面两条则包括十诫第二部份的所有责任。要以耶和华为与我们立约的神,要事奉他,紧紧倚靠他,以他为我们的神,要始终如一蒙他喜悦。以诺与神同行,被理解为蒙神的喜悦(希伯来书11:5)。我们一切言行都应当顺应神的意愿,保持与神相通,行为正直,努力蒙他悦纳;并且这一切都应当存谦卑的心(甘愿放弃自己的想法以求得神的真理,甘愿放弃自己的意愿以求得他的诫命和旨意);要谦卑自我,与神同行(脚注这样翻译);若要坦然与他同行,心中的每一个念头都应当放下,都应当顺服神。这就是神所要求的,若非如此,再昂贵的事奉也不过是虚浮的供物(以赛亚书1:13);唯有这样,才胜过祭物和礼物。
9 耶和華向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 10 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麼? 11 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豈可算為清潔呢? 12 城裡的富戶滿行強暴;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 13 因此,我擊打你,使你的傷痕甚重,使你因你的罪惡荒涼。 14 你要吃,卻吃不飽;你的虛弱必顯在你中間。你必挪去,卻不得救護;所救護的,我必交給刀劍。 15 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踹橄欖,卻不得油抹身;踹葡萄,卻不得酒喝。 16 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順從他們的計謀;因此,我必使你荒涼,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
神在前面指出他们行公义何其有必要,这里则指出他们行不义何其明显;既然不服他的争辩,也不走正路接受他的争辩,他就在此继续与他们争辩。请注意看:
I. 如何起诉他们(第9节)。神向这城说话,向耶路撒冷说话,向撒马利亚说话。他藉着先知仆人向这城呼叫,他们大声喊叫,并不止息(以赛亚书58:1)。注意:先知的声音就是耶和华的声音,那声音向这城呼叫,向全国呼叫。智慧岂不呼叫(箴言8:1)?一城的罪孽向神呼叫,神的声音就向这城发出谴责;神的审判即将临到一城,他的声音首先向这城呼叫。他先是警告,然后才打伤,因为他不愿一人沉沦。请注意看:1.有人注意到了神的声音: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神的声音若向我们呼叫,我们就可借此看见他的名,因他显明自己,我们便可明白。不过许多人却看不见,没有意识到,只因不在乎。神说一次、两次,世人却不理会(约伯记33:14),然而凡是看见的,明白的,善用的,就是智慧人。注意:若能在神的声音里看出神的名,若能在他的话语中了解他是谁,那就是真智慧的表现。智慧必看见你的名,因为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箴言9:10)。2.神的声音向所有人说话:你们当听是谁派定刑杖的惩罚。刑杖正在逼近的时候,应当听这刑杖,应当远远听见,在尚未看见、尚未感觉到的时候就听见;要醒悟过来,在神审判的路上主动迎上去。刑杖到来的时候,打在你身上的时候,你感受到刑杖击打的时候,应当听这刑杖;应当听它有何话要说,有何谴责,有何建议,有何告诫,要对你说。注意:每一根刑杖都有其声音,在神的刑杖里有神的声音应当听,若能明白其中的言语就好了;而若想明白,就应当定睛于派定刑杖的那一位。注意:每一根刑杖都是派定的,何种刑杖,落于何处,维持多久,都是派定的。每一样苦难,神都做成他向我们所定的(约伯记23:19),所以我们应当定睛于他,应当听他,应当听他藉着苦难有何话对我们说。你须要听,要知道是与自己有益(约伯记5:27)。传道人的工作就是解释神的旨意,是激发并引导世人学习天意所显明的功课。
II. 起诉的依据,有何指控。 1.指控他们不义,这是违反十诫第二部份的罪。他们当中还缺少诡诈买卖的迹象和途径吗?神费尽口舌教导他们做事要公平,他们还要行不义吗?看来是这么回事(第10节)。我岂可算他们为清洁呢(第11节)?不能,声称清洁的,决不能犯这样的罪。做买卖不诚实的,没有神儿女的特点,无论装得多么虔诚,永不能算为清洁。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加拉太书6:7)。一个人若有偷窃使诈的嫌疑,法官就签发搜捕令,搜索他的住处。神在此也仿佛是这样,搜索那些人的住处,并且在那里发现:(1)不义之财,采用不正当手段得来的大量财富,多半不能兴旺,因为不义之财毫无益处(箴言10:2)。(2)小升斗,用来卖粮给穷人,压榨他们,欺骗他们。(3)不公道的天平和诡诈的法码,表面上将货物过秤,确保购买者的利益,实际上是最大程度伤害他(第11节)。(4)手握财富和权柄的滥用权柄,极尽压迫敲诈之能事:富户满行强暴,富的越来越富,既有大量财富得了权柄,就利用这权柄进一步致富。他们满行强暴,意思是他们的房屋充满用强暴手段得来的财富。(5)没有条件利用财富伤害人的,仍可采用诡诈手段对待与他们做生意的人: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若不能使用暴力手段,就使用诡诈欺骗的手段;居民说谎言,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为了取利,不惜信口说谎。有人理解为他们在神的事上说谎言,说:耶和华看不见我们;耶和华已经离弃这地(以西结书8:12)。 2.指控他们拜偶像(第16节):你守暗利的恶规,行亚哈家一切所行的。这两个都是恶王,都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但他们通过律法立下作恶的规条,专门立规条行恶,就是拜偶像,这也是那家的特殊所在。暗利行耶罗波安所行的,犯他的那罪,以虚无的神惹神的怒气(列王纪上16:26)。亚哈则引进巴力崇拜。这两个王都比这位先知早很多年,但他们通过律法所立的恶规模以及作恶的榜样,都一直存留到那时;他们的恶规仍有人守,他们的恶行仍有人行;首领和众人仍从他们的计谋,仍采用一样的标准,仍用同样的方式管理自我,管理别人。请注意看:(1)同样的恶行一代传一代。罪孽是苦根,栽种很快,拔除却没那么快。以前的罪孽往往传给后代,由后代传承。人若制定败坏的律法,引进败坏的风俗,往往会导致未出生婴孩的灭亡。(2)偶像崇拜照样邪恶,照样惹怒神,照样危害人,哪怕有君王律例的确立和证实,有大人物的榜样,并且由来已久。偶像崇拜虽有暗利的恶规作为立法依据,又有亚哈家的行为作为榜样依据,又声称是许多代人的习俗,但仍在神看为不悦,仍会导致以色列的灭亡;即便是人的规条和习俗,也不能违背神的诫命。
III. 为此有何审判。这些罪名既然成立,对他们的宣判就是神早已警告过他们的(第9节):因此,我击打你,使你的伤痕甚重(第13节)。他们用欺压人的杖击打穷人,神就用同样的方式击 打他们,叫他们觉得想要作呕,对不义之财觉得恶心,因而即便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约伯记20:15)。他们的下场是: 1.所得的不能安然享受,对他们没有益处。他们贪得无厌,可是一旦拥有,却不足以叫他们安逸快乐。通过使诈和欺压手段得来的,不能安然保存,也不能安然享受。(1)食物不能使他们健康:你要吃,却吃不饱,可能因为食物不消化,只因缺乏神的赐福,也可能因为得了病,吃得再多也不觉得饱足;这是对贪得无厌、利欲熏心之人的公义刑罚。世人可以尽得今世的美物却不得饱足;参考传道书5:10;以赛亚书55:2。(2)国土不能庇护他们:你的虚弱必显在你中间,意思是:你必因内脏疾病而被击垮,必因家门不幸而被击垮,尽管没有外敌入侵。神可借用一国的内部问题叫他倾倒,可用他们内部的一把火烧灭他们。(3)在外敌面前不能保存所拥有的,也不能收回所失去的:即将从你夺去的,你想要抓住,却抓不住,想要救护,却不得救护,不得收回。这指的是他们所爱的妻子儿女,想拼命抓住,铁了心不愿分开,却没有办法,他们还是不得不前往被掳之地。注意:抓得越紧,往往失去得越快,最宝贵的,往往最不安全。(4)暂时救下来的,不过是为将来更重的打击存留:所救护的,脱离了一个仇敌之手,我必交给刀剑,落入另一个仇敌之手;神的箭袋里有很多箭,一支射不中,下一支不会射不中。(5)劳碌所得的不能享用(第15节):你必撒种,却不得收割,必被吹焦,必枯萎,没有可收割的,也可能有仇敌来收割了去,也可能你要被掳,任由你不认识的人来收割。你必踹橄榄,却不得油抹身,一切尽都毁灭,你就无心使用奢侈品。你必踹葡萄,却不得酒喝,因有许多事在嘴唇和杯之间不尽人意。注意:希望成空很痛苦,劳碌所得却不能享用也很痛苦;而对于不能达到神期望的人,对于不能回应他苦心的人而言,这就是公义的刑罚。这在律法书中早有警告(利未记26:16;申命记28:30,38等);参考以赛亚书62:8-9。 2.所拥有的最终要被取去(第13节):你必因你的罪恶荒凉;第16节又说:我必使你荒凉,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罪孽使一国之民荒凉;倘若风靡一时的国民沦为荒凉,就会有人诧异,有人夸耀,有人哀哭,有人嗤笑。就这样,你们也必担当我民的羞辱。他们曾经是神的百姓,名义上谨守本份,持守在他的爱中,那是他们的尊荣,众邻舍也都认为这是他们的尊荣;如今他们败坏了自己,毁坏了自己,他们的罪行和神的审判使他们地土荒凉,虽曾经是神的百姓,反倒更显出他们的羞辱;他们的仇敌会说:这是耶和华的民(以西结书36:20)。注意:口称有信仰的人如果自取灭亡,那么他们的灭亡就是最可耻的,到了最后的日子,他们要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复活,承受永远的羞辱和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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