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 第2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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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满有智慧的神所定的两大制度被人恶意亵渎,本章对此进行严厉的抨击。I.传道的制度,这是会众所特有的,意在扶持并推动传道;这个制度被那些因传道而得荣、受托专职传道的人所亵渎。祭司亵渎神的圣物,这就是在此指控他们的罪名;他们罪行严重,为此必受严厉惩罚(第1-9节)。II.婚姻的制度,这是全人类所共有的,意在扶持并推动婚姻;这个制度被祭司亵渎,又被众人亵渎,因他们与外邦人通婚(第11-12 节),恶待自己的妻子(第13 节),把她们休掉(第16 节),又以诡诈待她们(第10,14,15 节)。而其根源,连同所有其它亵渎和彻头彻尾无神论的根源,都是把神看作是像他们那样的人,实际上就是说没有神(第17 节)。对他们的谴责,也是对我们的告诫。
祭司的职责;指控祭司;祭司受谴责,受警告(主前 400 年)
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 3 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 4 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或譯:利未人)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6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7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8 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9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前章所说的直接针对祭司(1:6):藐视我名的祭司啊,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不过那里所指控他们的,是身为献祭者所犯的罪;他们也许会觉得情有可原,因为他们不过是献众人所带来的祭物,如果祭物不合规格,那不是他们的错,而是众人的错;所以前面谴责他们的败坏行为,这里就追朔其因,直到根源,就是祭司身为众人的师傅、身为律法和活泼圣言的诠释者所犯的罪;身为人师,解释律法,都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这职责今天在福音传道人手中(他们奉命当牧师和教师,好比律法之下的祭司,尽管不像他们替人献祭),所以这里的劝诫,福音传道人尤其要重视。如果祭司教导众人更好一些,众人所带来的祭物也会更好一些,所以归根到底还是祭司的错:众祭司啊,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第1 节),纯粹是给你们的,你们本该把耶和华的好知识传给众人,本该教导他们如何正确敬拜他。注意:教会的负责人都在神的治理之下,将来都要向他交账。哪怕是吩咐别人的人,神也有诫命给他。不仅如此(第4 节),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他们就知道:1.藉着与真道同行的圣灵的能力,叫他们知罪悔改:你们从其功效,可知其来源,从其所行的,可知其出处。神的话若在我们里面做成神的工,那时我们就知道这是他传给我们的话,不是玛拉基的话,不是天使的话,而是神的话,不只是针对所有人,也是具体针对我们。2.藉着对他们所宣告的警告应验:你们就会付出代价,就会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神的诫命绝不徒然返回。 让我们来看看对祭司有何诫命是他们应当知道的,是传给他们的;让我们具体看看这里的指控。
I. 这里重温神与属他的支派之间的约,这约是他们做工的使命,也是他们特有的尊荣:万军之耶和华传这诫命给他们,要坚立这约(第4 节);经上说他的约就是他所吩咐的话(诗篇105:8);他在此时藉着这位先知传这诫命,要重新坚立这约,免得他们不断干犯,导致这约被剪除。要叫利未的子孙知道(尤其是亚伦的子孙),神赐给他们家族的尊荣何其大,所赋予他们的托付何其大(第5 节):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除了与全以色列家所立的子民之约,还有与一个家族所立的祭司之约,就是他们要从事祭司职任的供奉,便可享受祭司职任的一切特权;以色列是特殊的国民,是君尊的祭司,照样亚伦家是祭司之家,分别出来事奉荣耀神,在民中高举他的名,正如以色列民在万民中高举他的名;两者虽程度不同,都是将荣耀归与神的名(第2 节)。神与他们立约,视他们为仆人,要求他们做他的工,并且应许要认他们,悦纳他们的工。这叫做生命和平安的约,因为其本意是扶持信仰,而信仰则是将生命和平安带给人,将生命带给死人,将平安带给落难之人,也因为这约应许必将生命和平安赐给忠心履行职责的祭司;他们必有平安,意思是必免去各样的灾祸,他们也必有生命,就是一切福份的总和。这里所说的关乎祭司之约,也可应用神与所有信徒所立的恩典之约,就是永远的和平,永远的生命,就是今世和来世的一切福乐。这约是神与整个利未支派所立的,那时他们与其他支派有别;他们不与别的支派一同计算总数,而是分别出来,负责管理法柜的帐幕(民数记1:49-50),为此神说(民数记3:12):利未人要归我。这约是神与亚伦所立的,那时亚伦和他的众子蒙拣选,给耶和华供祭司的职份(出埃及记28:1)。所以亚伦也称为耶和华的圣者(诗篇106:16)。这约是神在一个特殊场合下(民数记25:12-13)与属于亚伦家的非尼哈和他的家族所立的。那里和这里一样,也把祭司之约称为平安的约,因为藉着这约,神和以色列之间的和平得确立,得扶持。约中所包含的生命和平安两大福份,神赐给他,赐给利未,赐给亚伦,赐给非尼哈;他应许赐生命和平安给他们和他们的后裔,将这些福份交托给他们,为属神的以色列所用,叫他们得益处;他们既领受了,就能分给别人,正如基督所行的(诗篇68:18)。如今要进一步开启这约,请注意看:1.此约的缘由:乃是为了使他敬畏我,惧怕我的名。利未支派曾经勇敢地站出来,抵挡拜金牛犊的人(出埃及记32:26),充分证明他们对神有着圣洁的敬畏,对他的名极其尊敬;他们在那件事上表现出极大的热忱,神就将这福份赐给他们,叫他们分别为圣归给他。非尼哈在惧怕神、惧怕神审判的时候也表现得十分热忱,他为了阻止瘟疫扩散,枪刺心利和哥斯比(民数记第25 章);参考诗篇106:30-31。注意:凡是惧怕神之名的,也唯有这样的人,才能指望得着生命和平安之约的益处;凡是证明自己为神大发热心的,必大得赏赐,有份于基督徒祭司职任的光荣特权。有人将此理解为得赏赐的条件而不是得赏赐的缘由:我将这两样赐给他,条件是他在我面前存敬畏的心。神若将生命和平安赐给我们,他也就指望我在他面前心存敬畏。2.藉着这约所托付给祭司的职责(第7 节)。他们要因此成为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称为生命和平安之约的使者,不是约的中保,只是使者,或作大使,用来表达神和以色列之间的平安条约。祭司是神向百姓说话的出口,众人按照活泼的圣言,从他们领受指示。这是利未晋升所得的职位,因为他为神大发热心,因为他也不承认弟兄,也不认识自己的儿女,只将神的典章教训雅各(申命记33:9-10)。注意:神的仆人为神所用,当他的使者,奉差遣为他效力,这是他们的光荣。天使也因此闻名。哈该也称为耶和华的使者(哈该书1:13)。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请注意看:(1)传道人的责任何在: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不是向众人隐藏,而是为他们保存。传道人本该是有知识的人;倘若自己不明白或不熟悉神的事,如何教导别人呢?他们应当存知识,应当用神的知识丰富自己,并且保存所得的,就像一个家主从他库里拿出新旧的东西来(马太福音13:52)。不只是头脑要存知识,嘴唇也要存知识;不但要拥有,还要随时准备说出来,用今天的说法,就是要放在舌尖上,一有机会就向别人传达。这好比经上所说的,明哲人嘴里有智慧,义人的口教养多人(箴言10:13,21)。(2)众人的责任何在:他们应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应当求问祭司,以他们为神的使者,不只是聆听,还要求问,便可明白更多,避免错误,纠正错误。我们理当全然知道何为耶和华的旨意,理当清楚明白;应当渴望知道,所以要不耻下问。主啊,你要我做什么?我们不仅要询问写成文字的道(就是训诲和法度;以赛亚书8:20),还要与神的使者交通,渴望从他们领受关乎我们灵魂的教诲和劝言,好比向医生询问关乎身体健康的事,向律师询问关乎产业的事。这不是说人若不求问神的律法,或者不渴望知道神的律法,传道人就不必向他们讲述(即便是抵挡的人,也当用温柔劝诫,不只是主动求问的,提摩太后书2:25),而是说求祭司赐教是众人的责任,不只是聆听,还要提问。守望的啊,夜里如何?你们若要问就可以问(以赛亚书21:11-12)。众人不仅要从传道人口中寻求安慰,还要从那里寻求律法;若在尽本份的路上寻见,也必在得安慰的路上寻见。
II. 这里纪念很多担任祭司职任的先祖如何尽忠,如何大发热心;提到这些先祖,是要叫当时的祭司罪上加罪,因为他们堕落,不效法如此可敬的列祖,竟然撇弃如此辉煌的榜样;提到这些先祖,也是证明神的公义,因他曾将他同在的征兆赐给紧紧跟随他的,如今却又收回。看看(第6节)敬虔的祭司何其美善,真该踏着他的脚步;看看他所行的善事,神的恩典与他同工。1.何其美善。他很熟悉圣经,可以脱口而出: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为那些由他口中寻求律法的人所用,他所说的话多少都含有真实的律法。凡他所说的,都受律法的管辖,他也用律法来管辖别人。他说话带有权柄(每一个字都是律法),又像是个智慧正直的人;这是真实的律法,真理是律法,具有吩咐人的能力。基督作王是凭借真理。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因为他关乎良心的解决方法是可信赖的;他的观点是好律法。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不会因为想取悦别人,因为别有用心,或因为要替自己谋利益,就谬讲神的道理(哥林多后书4:2),而是向一切求问他的人讲述何为律法,无论别人爱听还是不爱听。他不以洁净的为不洁净,也不以不洁净的为洁净,诚如一位拉比所诠释的。他的言行和他的教训步调一致。神亲自赐他这样的宝贵见证: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他认为光是谈论神还不够,还要与他同行。他的性情,他的生活方式,都与他的教训和信仰相吻合;他在日常生活中与神相通,向来以蒙神喜悦为己任;他活出祭司的生命,蒙拣选行在神面前(撒母耳记上2:30)。他的言行举止很平静,在人前柔和谦卑,是仁爱的榜样,也是仁爱的推动者;他以平安与神同行,他自己和睦,也使人和睦。他的言行举止也很诚信,从不亏待人,而是凭良心,凡当得的,就给他:他以正直与神同行,或作:以公平与神同行。我们不能因为和睦的缘故而牺牲公平的原则,既要保持和睦,又要与公平的原则相符。唯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雅各书3:17)。传道人更应该以平安和正直与神同行,便可作群羊的榜样。2.所行的善事;他能回应当祭司的目的: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他一心行善,神使他的劳苦大有功效,使他锦上添花;他帮助很多人得救,不致灭亡,很多曾经认识他的,现在都在天上称颂神。传道人应当尽全力帮助罪人悔改,哪怕是有以色列人之名的,也有悔改的工需要做;还有许多人需要回头离开罪孽,只要能在其中发挥作用,就应当看作是一种荣耀,看作是对自己劳苦的大赏赐。唯有神才能凭借他的恩典,使人回头离开罪孽,这里却说是一个虔诚努力的传道人使人回头离开罪孽,好比与神同工,好比神手中的器皿;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但以理书12:3)。注意:传正确的教训,过良善的生活,并且在这两方面都按圣经所说的,这样的传道人最有可能使人回头离开罪孽,也唯有这样的传道人才能使人回头离开罪孽;诚如有一位拉比在此所诠释的:祭司一旦正直,很多人就会正直。
III. 这里严厉谴责当时的祭司,干犯祭司之约,与摆在他们面前的原则和榜样背道而驰。我们在前章见过他们犯罪的很多细节,还在尼希米记第13 章见过当时渗入犹太会众的很多败坏行为,包括与外人通婚、允许外人进入神的殿、干犯安息日等,这些都是由于祭司的疏忽和不忠;这里从广义上谴责他们:1.违背原则:你们偏离正道(第8 节),偏离神为你们指定的善道,偏离虔诚的列祖在你们以前走过的道。倘若专职引导百姓走善道的人自己偏离善道,那百姓就有祸了:你们不守我的道,自己不守,也不尽本份叫别人守(第9 节)。2.有负所托:你们败坏我与利未所立的约,干犯此约,违背此约的意图,竭力破坏此约的用意;你们供职,只为肥己,为抬高自己,不是为神的荣耀,也不是为灵魂的益处。这就是废弃利未之约,是歪曲祭司职任的本意,本该主导那些属肉体属世的东西,反倒被那些东西所主导。由此,他们抛弃了利未之约的好处,自甘败坏:你们废弃利未之约,丧失了藉着此约驻在你们身上的生命和平安。属于我们的那部份约若不尽心谨守,就不能指望神仍会守他那部份。有负所托的另一个实例是他们在律法上瞻徇情面(第9 节)。这指的是神所颁布的律法条例,他们在其中挑选自己该守的,守这条,不守那条,随意挑选;这是假冒为善之人的时尚,而心里正直的人谨守遵行神的一切诫命(申命记28:1)。这更有可能指的是他们在众人面前设定的律法,他们在其中看人的脸面(原文如此),暗中徇情(约伯记13:10),故意曲解、错用律法,打击和自己有仇的,袒护对自己有恩的;见一些人犯罪就纵容姑息,见另一些人犯罪就严厉制裁,按自己的利益或性情所定。神颁布律法不徇情面,追讨干犯律法之人也不徇情面;他不看重富足的过于贫穷的(约伯记34:19),如果他的祭司和传道人在教训人或管教人的过程中瞻徇情面,那就是歪曲他的形象,是对他的大不敬。参考提摩太前书5:21。3.本该拯救灵魂,却大大伤害灵魂:你们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不只是跌倒在律法面前(如脚注所说的),就是干犯律法,学祭司的样,大胆干犯律法,还要绊倒在律法面前,就是对律法产生偏见,看作是罪的使者,是袒护犯罪的。何弗尼和非尼哈就是这样,他们的恶行使人厌弃给耶和华献祭(撒母耳记上2:17)。神的律法对很多人而言是绊脚石,基督的福音在这等人是死的香气叫他死(哥林多后书2:16),基督自己就是跌人的磐石(彼得前书2:8);造成这种局面的最大原因,莫过于口称有信仰的人行为堕落,人们看见,就会说:这不过是玩笑。这就是丑闻,是绊脚石;福音本不该成为任何人的绊脚石,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马太福音18:7)。4.受了神话语的责备和天意的责罚,仍不听从,就是拒不听从,不放在心上,不因自己的罪而感到忧伤或羞耻,在神忿怒的征兆之下无动于衷。我们所听见的,若不放在心上,牢牢记住,那就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你们不放在心上,不藉着悔改归正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我们之所以要把神的事放在心上,就是因为要将荣耀归与他的名,在他彰显自己的一切事上称颂他。任何人试图夺去神的荣耀,都是十分糟糕的事,传道人更是如此,高举他的名,将他当得的荣耀归给他,这本是他们的份内事。
IV. 这里记录神的审判因为祭司的亵渎行为,亵渎圣物,而临到他们。1.他们失去了安慰(第2节):我使咒诅临到你们。他们作工,本有行善的满足,却不得安慰,因为他们以祭司的身份给人所祝的福,神不但不说阿们,反倒将其变成咒诅,好比他将巴兰的咒诅变成祝福。亵渎的百姓得不到恩惠,不能领受神的祝福,亵渎的祭司也得不到尊荣,不能传递神的祝福,两者都落在他的忿怒之下。即便得工价也不得安慰,因为神给他们的祝福成了咒诅,只因他们滥用神的祝福;既然不把神对他的责备放在心上,就在神眼中看为可憎,不能把神的祝福当成恩惠的礼物。2.他们失去了信誉(第9 节):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他们荣耀神的时候,尽本份的时候,以平安和正直与神同行的时候,神也使他们得尊荣,维系他们的名声,使他们深得民众的爱戴和尊敬;人人看重,人人尊敬;他们是名副其实的牧者和祭司;可是一旦离弃神的道,败坏利未之约,就不仅自身变得卑贱,还在平民百姓眼中看为卑劣;平民百姓越是尊重职位,就越憎恶渎职之人。他们的行为,他们的恶行,直接导致了这一切;神承认他的手在其中,并且要人人都知道这是对他们的公义审判,不仅是他们犯罪所致,也是对他们犯罪的回应;他们不尊敬神,使他的桌子和其上的食物被藐视(1:12),公义的神就叫他们蒙羞,叫他们被藐视;他们自己蒙羞,神就叫他们蒙羞。注意:犯罪使任何人蒙羞,尤其使祭司蒙羞;世界上最可鄙的动物,莫过于亵渎、邪恶、可耻的传道人。
V. 这里是对他们的宣判;宣判的开头在第2-3 节。不过这宣判是带条件的:你们若不放在心上,言下之意是:你们若放在心上,神的忿怒就必转离,一切都好;但若坚持行恶道,那就来听听对你们的判决,你们的罪必叫你们灭亡。1.他们要落在神的咒诅之下:我要使咒诅临到你们。神的忿怒要向他们显明,按照律法书上所写的警告话。注意:人若干犯律法,就落在律法的咒诅之下。2.虽有祭司之职,也不能逃脱神的咒诅:我要使你们的福份变为咒诅,叫你们自己不能得福,也不能祝福众人,你们的财富要成为祸患,你们也要成为时代的祸患。3.地里的出产他们得十分之一,对他们却没有安慰可言:看哪,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你们所撒的种子要烂在地里,不能长起来,结果就一定是饥荒,物资短缺,以致坛上没有素祭,祭司受损。这也可理解为他们所传之道的种子;神警告不再祝福他们给百姓的教训,叫他们的劳苦没有功效,好比农夫所撒的种烂在地里;这与耶利米书23:32 的那段警告相吻合:他们与这百姓毫无益处。4.他们和他们的服事都必被神所拒绝;他一点都不喜悦,反倒厌恶:我要把你们牺牲的粪抹你们的脸上。他指的是他们在节期所献的祭牲。神不喜悦他们祭牲的脂油,反倒把祭牲的粪扔在他们脸上,表示大大不悦;他说: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恶的(以赛亚书1:13);他说这样的话,实际上就是把祭牲的粪扔在他们脸上。注意:表面的信仰行为理当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立比书3:8);人若在这上面停滞不前,那就不但不蒙神的悦纳,还要因为自己的愚昧而抱愧蒙羞。5.最后的结局就是全然灭亡: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他们全身沾满祭牲的粪,以致要连同祭牲的粪一起被抛到粪堆里去。人人都要把你们扔掉,普通一个捡破烂的也做得到。人必称他们为被弃的银渣,也必待他们为被弃的银渣,因为耶和华已经弃掉他们(耶利米书6:30)。
不合律法的婚姻;干犯婚约;谴责败坏的规条(主前 400 年)
10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麼?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麼?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11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譯: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12 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何人:原文是叫醒的,答應的),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 13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從你們手中收納。 14 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他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他。 15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1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17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神在哪裡呢?
败坏的行为是败坏原则的真实果子和产物;人心之恶和行为之恶都是出于某种固有的无神主义观念,且被这些观念所辖制。在这几节经文中我们看到一个在这方面的范例:人们互相以诡诈待人,因为他们看错了神。请注意看:
I. 他们的行为何其败坏。从广义上说:他们各人以诡诈待弟兄(第10 节)。以诡诈待神的,不可能真心待朋友。他们在十一奉献和献祭的事上以诡诈待神,欺骗了他,因而良心败坏,良心的约束和绳索被剪断,为各样的不义和不诚实打开了门,乃至毫不费劲地剪断自然亲情的绳索。有人认为这里所谴责的诡诈行为,就是大约在同时期有人向尼希米所申诉的欺压和勒索现象(尼希米记5:3-7)。他们如此行,是忘记了列祖的神和列祖的约,因而所献的不蒙悦纳(以赛亚书1:11)。不过这更像是指他们在婚姻问题上有误,这件事在尼希米书13:23 也受到过谴责。这里指控他们两件事,都是大大惹怒神的事:娶外邦女子为妻,将本国的妻子无端休掉;这两件事都是行事诡诈,干犯圣约;前者是藐视子民之约,后者则是藐视婚姻之约。
1. 神和以色列立约,将他们如子民归他自己;他们竟藐视这约,娶外邦女子为妻,那是在圣约中明确禁止的(申命记7:3)。请注意看: (1)他们本该在这约中以诚实待神,以诚实彼此相待,不与外邦人通婚。[1.]他们明确受这约的约束,要远离那样的婚姻。神决意为他们造福,条件是他们不可与外邦人混杂;这是他们列祖的约,是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表示这约历史悠久,很有权威,又是立国的大宪章。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他们都有义务谨守,但他们却背弃,倒像是不受它约束一般。在生活上不遵行列祖之神的诫命,就是背弃列祖的约。[2.]他们是子民,联合成为一体,本该团结一心,维护子民的尊荣: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是的,是一位父,因为我们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岂不都是他的子孙吗?岂不是一脉相连吗(使徒行传17:26)?是的,当然是。神是全人类共同的父,从这点来说,人人都是弟兄,互相为肢体,理当弃绝谎言(以弗所书4:25),不以诡诈待弟兄。但这里似乎特指犹太国民: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我们的父岂不是亚伯拉罕或雅各吗?犹太人以此为傲。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马太福音3:9);但在这里却叫他们罪上加罪,因为他们与外邦人通婚,背弃了国民的尊荣:我们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岂不是他使我们成为一民、单独成为一国、赐给我们生命、有别于别国吗?难道这不足以要求我们维系自己的尊贵吗?注意:一想到教会在基督里联合,想到教会的创始者,教会的父,我们就应当谨慎维护教会的纯洁,严防各样的败坏。[3.]他们不仅有别于邻国,也是分别出来归给神的。以色列归耶和华为圣(耶利米书2:3),与他有约,是他分别出来归自己的,要使他得名声,得称赞,并且他因此爱他们,喜悦他们;建立在他们中间的圣所是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论到这圣所,他说: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我要住在这里,因为是我所愿意的(诗篇132:14)。但他们背弃了圣洁,将圣洁的尊荣置于尘埃,因为他们娶了外邦女子。注意:人若奉献给神,蒙他所爱,就当持守正直,免得把自己抛到他的爱以外去,免得失去奉献的尊荣,不能达到奉献的目的。 (2)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以诡诈待人,所背弃的,正是为他们所制定的维护子民尊荣的约:犹大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其害处不在于她是外邦女子(万族都是神造的,他是万民的王),而在于她是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从小就事奉膜拜假神,听从假神的安排,听从父亲的安排,离不开假神;普考克博士1引用犹太拉比的话说:娶外邦女子为妻,就好比是当了偶像的女婿。远古世界的败坏始于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相互通婚(创世记6:2)。这里所谴责的是同一件事,不过其用词显得这件事更糟糕:是神的儿子们娶了外邦神的女子们。这里说犹大行事诡诈,卑鄙背弃自己的尊荣,不但不爱耶和华的圣洁,反倒亵渎他的圣洁(有人这样理解),还说这是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在神看为可恶,一点配不上称为他名下的人。注意:人若口称耶和华的圣洁,却反倒亵渎他的圣洁,尤其是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那就是一件可憎的事。 (3)神为此要向他们大大追讨(第12 节):凡行这事的,凡娶外邦神女子为妻的,耶和华必剪除他。这样的人实际上已经将自己从圣洁的国度剪除,已经与外邦人联合,是以色列国民的局外人,其下场也必如此;神必将他连同一切属他的都剪除;原文有这含义。他要从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被剪除,不在生命册上记名(以赛亚书4:3)。凡是犯了这项罪的,无论是师傅还是学生2,无论是教师还是受教的,耶和华都要剪除。瞎眼领路的和瞎眼跟随的都必一同掉进坑里;脚注作:无论是叫醒的,还是答应的;师傅叫醒学生专注,激发他努力。他们都必一同从雅各的帐棚被剪除。神不再认他们为他的国民;哪怕是献供物给耶和华的祭司,如果他娶了外邦女子(我们在以斯拉记10:18 见到有很多这样的祭司),也必不能逃脱;他所献的供物不能为他赎罪,他必从耶和华的殿中被剪除,正如其他人从雅各的帐棚中被剪除一样。尼希米把一个犯了此罪的大祭司的儿子赶了出去(尼希米记13:28),不再担任祭司。
2. 神制定婚姻之约,为人类造福,他们竟藐视这约,将本国的妻子随意休掉,可能是想为那些外邦女子腾出空间,那时娶外邦女子被看作是时尚(第13 节):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这是所指控的第二项罪名。犯罪之路是下坡路,约中的一项被干犯,势必导致另一项被干犯。 (1)让我们来看看这里所指控的是什么:不按理待自己的妻子。[1.]对她们严苛,动不动就发脾气,使她们活在愁苦之中;在节期与妻子和家人一同去敬拜神的时候,本该是高高兴兴的,却弄得人人愁眉苦脸;穷人的妻子伤心,不敢向别人吐苦水,只能向神申诉,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哈拿的故事就是一个实例,她因为丈夫另娶一妻(尽管他在别的事上是个仁慈的丈夫),又因所产生的不满,每当上到耶和华殿里敬拜,她都是又生气又哭泣,心里愁苦,不肯吃饭(撒母耳记上1:6,7,10)。这里所说的妻子也是这样,神要求敬拜他的人欢喜快乐,她们却一点不快乐,导致她们的奉献不蒙悦纳: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由此可见我们所事奉的主何其良善,他愿意他的坛被歌声环绕,不愿意他的坛被眼泪遮盖。这是谴责那些离弃真神敬拜、去敬拜偶像的人;我们在假神敬拜的仪式上看见有妇女为搭模斯哭泣(以西结书8:14),也有敬拜者身体流血在坛上(列王纪上18:28)。又可见叫别人没有心情欢喜敬拜神,那是何等样的恶事;虽然人在尽本份的时候心情欠佳是自己有错,但是惹别人生气的更加有错。经上说同负一轭的应当活在圣洁的爱和喜乐中,其原因是叫他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得前书3:7)。[2.]以诡诈待她们(第14-16 节),不向她们履行所承诺的,反倒克扣她们的生活所需,或者纳妾,与别人共享唯有妻子才当得的感情。[3.]将她们休掉,给她们一纸休书,把她们打发走,甚至没有摩西律法所规定的仪式(第16 节)。[4.]在这一切事上,他们用外衣遮盖强暴3,恶待自己的妻子,惹她们生气,但在别人面前却装出十分疼爱呵护的样子。施行强暴的往往会有这样那样的伪装,如用衣服遮盖。 (2)让我们来看看这指控有何证据。[1.]神自己的见证就是充足的证据: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第14 节),见证你和她之间的婚约,因为你曾经指着他发誓要在婚姻的事上持守正直和诚信;他见证一切干犯婚约的行径,见证你轻看婚约的一切诡诈行径,随时要在你和她之间作判断。注意:神亲自见证我们的约定,见证我们一切违约的行径,这实在应该叫我们在神面前保持诚信,在一切与我们打交道的人面前保持诚信;他见证所有人,没有例外。[2.]想想受伤害的人,这样的罪就是罪上加罪。第一,她是你的妻,是你自己的,是你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你在世所有亲人当中最亲的,哪怕不得不放弃所有其他人,也该紧紧抓住她。第二,她是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在你的爱最强烈的时候得了你的爱,是你的首选,并且与她共同长期生活。但愿你年轻时所爱的,不要到了老年就被你轻看厌烦。第三,她是你的配偶,向来分担你的担忧、愁苦和喜乐。妻子不该被看作丈夫的奴仆,应该看作是配偶,应当素常彼此谈论,以为甘甜(诗篇55:14),像朋友一般,并且应该以她的伴随为乐,胜过别人;她岂不是命定作你的配偶吗?第四,她是你盟约的妻,与你紧密相连,只要她持守忠贞,就不能将她抛弃,因为这是一生的盟约。你与她立约,她也与你立约;你们之间指着神起过誓,这誓言不可轻看,不可当作儿戏。已婚之人应当常想起自己婚姻的誓言,并且要认真严肃地重温,要凭良心履行所承诺的。 (3)让我们来看看人和妻子为何要在圣洁的爱与和睦中彼此相守,不可彼此争吵,也不可分开,直到生命结束。[1.]因为神把他们联合到一起(第15 节):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一个夏娃配一个亚当,使亚当不再另娶作她的对头(利未记18:18),也不再将她休掉,另换别人。埋怨婚约是一种束缚,这乃是大恶;亚当在无罪状态下,在得荣耀时,在伊甸园,在乐园,都是只有一人。但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本可另造一个夏娃,与先前所造的一样可爱,但他的本意是为亚当造一个配偶帮助(创世记2:18),所以就给他一个妻子;如果多给,那他就得不到配偶帮助。他为何只为那人造一个女人呢?因为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原文作神的后裔,就是具备神的形象、能事奉神、一心归荣耀给神的后裔。按照律法,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哥林多前书7:2),只有一个,便可活出贞洁、圣洁的爱,在神律法的引导和约束之下,不至于像兽那样被情欲所主宰,这样便可使人的性情更容易与神的性情有份;还有,孩子既然生在圣洁婚姻之下(圣洁的婚姻是神所命定的,有助于人的性情持守神诫命的规条),便可成为事奉神的后裔,在他的引导和管辖下出生,又在他的引导和管辖下成长。注意:养育虔诚的后裔,使主所行的事传与后代(诗篇22:30),这是婚姻制度的一大目的,也是保持婚姻的床不受玷污、婚姻的纽带不受干犯的一大原因。所以,丈夫和妻子应当活出敬畏神的生活,好叫他们的后裔成为虔诚的后裔;不然,他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哥林多前书7:14),乃是圣约的后裔,婚约的后裔;这约预表恩典之约;婚姻结合若得如此完整地存留,就预表基督和教会之间的奥秘结合,他在其中为自己寻找并确立虔诚的后裔;参考以弗所书5:25,32。[2.]因为神很不喜悦将他所结合的婚姻拆开的人(第16 节):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是我所恨恶的。他固然允许犹太人休妻,因为他们心硬(马太福音19:8);更确切地说,是他限制他们休妻;但其实他是恨恶的,特别是恨恶那些无论什么缘故都休妻的(马太福音19:3)。唯愿逃离丈夫、将自己休掉的妻子知道,唯愿恶待妻子、将她们休掉、或移情别恋的丈夫知道,唯愿相互之间没有爱、同意分居的夫妻知道,以色列的神恨恶这样的行为,尽管世人将这些事当作儿戏。 (4)让我们来看看这一切所产生的告诫;这番告诫出现了两次: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第15 节),第16 节又说了一遍。注意:凡愿意远离罪孽的,都应当谨守自己的心,因为所有的罪行都由心发出;应当谨慎持守自己的心,用警醒的目光,严格的手,谨防心中任何罪的苗头。我们所行的,都由心发出;为了规范自己的行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心如何(路加福音9:55);要向具体的亲人谨守我们的心,确保正确爱他们,性情温和,不然就有可能以诡诈待他们。倘若我们的心以诡诈待自己,那么待别人岂能没有诡诈呢?
II. 他们的原则何其败坏,这也是一切败坏行为的根源。让我们顺着溪流找到源头(第17 节):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他们想避开真道的谴责,想称自己为义,埋怨神的刑罚;然而这样辩护反倒要定他们有罪,这样为自己作开脱反倒使他们罪上加罪。他们用言语冒犯耶和华,还要频繁重复,坚持唱反调,以致使他觉得烦琐;参考以赛亚书7:13。他既然厌烦他们,就不像先前那样为他们造福,恩典的溪流就止息;也可理解为他们污蔑神,说他对管理世界心生厌倦,很想放弃,不再过问。注意:众人多有败坏和邪恶的行径,却喋喋不休地称自己为义,用无神主义论调为自己辩护;听到这些,真是烦琐,连神都觉得烦琐。然而看看这些人何等狂妄,竟然问: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我们说了什么话烦琐他呢?倒像是神通过他的先知冤枉了他们一般。注意:罪恶的言语冒犯天上的神,超过我们平时所想象的。不过神有的是证据;他们说了两件事,至少在心里说了两件事(心中的意念在神看来和口中的言语无异),是烦琐他的:1.否认他是圣洁的神,对他的看法直接违背关乎他圣洁的教训。他是圣洁的神,恨恶罪孽,你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巴谷书1:13);他不是喜悦恶事的神(诗篇5:4)。他们却公然唱反调,狂妄地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他们无端得出这样邪恶的结论,因为罪人在罪恶的道上亨通(见3:15),仿佛神或爱或恨,都按表面现象显明出来,在世富足的,必是耶和华眼看为善。也可能他们如此说,是希望神是这样的神;他们决意作恶,同时却自以为耶和华眼看为善,相信他喜悦他们;于是,他们假意把神说得不那么严厉,却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以为神恰和他们一样(诗篇50:21)。注意:若有人以为神纵容罪孽,那就是冒犯他,也是欺骗自己。2.否认他按公义掌管世界。即便他不喜悦罪孽和罪人,但只要相信他从不刑罚罪孽或罪人,那也能合他们的心意。他们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我们常说神要叫我们交账,要按我们所言所行的向我们追讨,但他在哪里呢?他已经离弃了大地,不再关心我们所言所行的;他说他要来施行审判,但他要降临的应许在哪里呢(彼得后书3:4)?我们大可随心所欲,他看不见我们,也不理会我们。这是挑衅审判全地的主,是公然对抗他的公义,实际上是向他叫板。像这样的亵慢者,在犹太会众末后的日子就出现过,在基督教会末后的日子也会出现;然而他们的不信,不能废弃神的应许,因为主来的日子定会到来。看哪,审判的主站在门前了(雅各书5:9)!公义的神快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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