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 8 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麼?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麼?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麼?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10 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 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 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 13 你們又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14 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可咒詛的。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先知在此奉特别使命,传唤祭司前来听讼,尽管祭司本是所指定的审判者,要传唤百姓前来听讼。要叫神家中的官长知道,有一位在他们以上,他必治他们管理不善之罪。祭司啊!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第6 节)。神有话要对不忠心的传道人说;凡是把神的话传给他百姓的,都应当聆听他有话对他们说,这样才能先救自己,不然如何救听他们的人呢(提摩太前书4:16)?这里所针对祭司的,是严厉的谴责,并且这毫无疑问,是公义的谴责,因为他们亵渎神的圣物,那是托付给他们管理的;既然连祭司都犯这样的罪,那么百姓也很可能犯这样的罪,所以这里对祭司说的,也就是对所有人说的,甚至是对我们说的;我们作为基督徒,不仅自认为是神的百姓,也是他的祭司。请注意看:
I.
神对他们有何期望,并且这样的期望十分合理(第6 节):儿子尊敬父亲,因为他是父亲;这条律例早在神于西奈山上写下来以前,就已写在儿女心里;即便是仆人,对主人的义务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自愿的,也知道敬畏主人、听从他的吩咐、顾及他的利益,都是份内事。儿女尊敬父母,仆人尊敬主人;若非如此,都会在人前蒙羞,心里也会自责;家庭秩序就是这样维持的,这也是家庭的荣美和好处。但祭司本是神的儿女和仆人,却不敬畏他,不尊敬他。他们在百姓面前是父,是主人,也指望别人称他们为父为主人(士师记18:19;马太福音22:7,10),指望别人尊敬他们,顺从他们,像尊敬顺从父母或主人那样;他们却忘记了自己在天上的父和主人,忘记了自己在他面前的本位。这里所责备祭司的话,我们可用来责备自己。注意:1.人人都视神为父为主,视自己为他的儿女他的仆人。2.我们既以神为父为主,就理当敬畏他,尊敬他。我们既然敬畏肉身的父,肉身的主,就更应该敬畏灵魂的父,灵魂的主;参考希伯来书12:9。3.以神为父为主的,竟然不敬畏、不尊敬他,真是可悲可叹。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敬畏我的在哪里呢?
II.
祭司如何藐视神。
1.
从广义上说,他们的罪名是:(1)轻看神的名;他们身为祭司,熟悉神的名,反倒滋生轻蔑,一心利用神的名,为自己和自己的名赢得尊敬,而神的名对他们则无关紧要。神的名就是所有他用来显明自己的,包括他的话语和典章;这些他们一点不看重,原本应该显为大的,他们反倒轻看;连他们自己都轻看,难怪所行的,也就导致别人轻看神的名,甚至导致别人厌弃给耶和华献祭(撒母耳记上2:17),如以利的两个儿子所行的。(2)亵渎神的名(第12 节),污秽神的名(第7 节),不但不在乎圣物,还要滥用,用于最坏最恶的用途,就是满足自己的骄傲、贪婪和奢靡。最惹怒神的,莫过于亵渎他的名,因他的名是圣洁的,应当尊敬。他的圣洁不能被人所污秽,因他毫无瑕疵,但他的名可被亵渎,而最能亵渎神之名的,莫过于祭司的恶行,因为尊敬他的名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这是从广义上对他们的指控。对此他们回答说:无罪,还要神拿出证据来证明这项指控,真是胆大狂妄,不虔不敬:你们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第6 节)?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第7 节)?骄傲的罪人受到谴责,往往会坚持自己的义。这些祭司大大亵渎圣物,却像那淫妇,说自己没有行恶(箴言30:20);他们没有丝毫的自我反省,以致忘记了自己所行的,或者不认真思想自己所行的;也可能他们丝毫不明白神的律例,以为自己所行的无伤大雅,算不上藐视神的名;也可能他们心里没有神,认为他们虽然知道自己有罪,神却不知道;也可能他们所行的,是公然藐视神和他的先知,以致心里骄傲,藐视严肃公正的批评,一笑了之。他们嘲笑批评,像那些鄙视批评、铁了心抗拒的,付之一笑,像那些决意不为所动、决意说不动的。无论如何理解,他们的辩词都成了定他们有罪的证词,既然自以为义,他们的舌头就要定自己有罪;他们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这话就证明他们骄傲顽固。如果他们怀着谦卑的心提问,希望知道具体在何事上得罪了神,那就证明他们悔改,就有指望回头;但若这样提问,诋毁抗拒神的话,那就说明他们满心作恶(传道书8:11)。注意:罪人拼命狡辩,不愿认罪,结果就是灭亡;用脚踢刺是难的(使徒行传26:14)。
2.
光靠这广义上的指控,他们的罪名也已经成立,本可驳回他们的辩词,但神的审判不仅要得胜,还要清正,还要显为义,所以他就具体说明他们在何事上藐视他的名,如何轻看他。他指控他们亵渎,和先前指控他们拜偶像的时候一样,都是叫他们看自己谷中的路,就知道自己所行的如何(耶利米书2:23)。
(1)他们在所说的话中藐视神的名,瞧不起他所指定的:你们说,也许在心里说,也许还在祭司一起饮酒的时候说出了口,在众人听不见的时候说出了口: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第7节);第12 节又说: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和别的桌子无异,不值得尊敬。这里所指的,可能是殿里放置陈列饼的桌子(虽不明白其中的奥秘,还是藐视,看作无关紧要之物),也可能是把献燔祭的坛称为桌子,因为那里像是神和他的祭司并百姓一同享用祭肉的地方,象征友情。他们觉得这桌子太过寒碜。先前在迷信时代与外邦人的偶像祭坛相比,他们就已觉得寒碜,于是就撇在一边,换了个新颖时尚的(列王纪下16:14-15);现在与自己的饭桌相比,与贵胄的饭桌相比,也觉得寒碜: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在坛前服事的靠坛吃饭,他们却埋怨自己生活贫苦卑贱,不值得为坛上的食物在坛前服事,因为坛上的食物太过普通,一成不变,没有美食,没有花样,不够考究。不仅如此,奉献给神的那部份祭牲(就是血和脂油)他们也瞧不上,以为不值得用这么多律例来解释;他们问:为何要花这么多笔墨,来写烧脂油、洒血那样的事?注意:信仰的事十分可尊,信仰的利益十分可贵,人若藐视,视作不值得花功夫在其中,视作不值得为它花功夫,那就是大大亵渎污秽神的名。人若漠不关心圣洁的典章,前来参加圣礼的时候没有敬畏之心,离去的时候还是漠不关心,那就实际上在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其中没有意义,没有价值,从中得不到信誉,得不到安慰。
(2)他们在所行的事上藐视神的名,与所说的如出一辙,本是源自他们所说的;败坏的原则和动机乃是苦根,结出败坏行为的茵陈苦胆。他们把耶和华的桌子和祭坛视作寒碜:[1.]于是就以为献什么都行,本该献最好的,却选了最差的,把劣质卑贱的,既不能卖钱又不能上自己饭桌的,献到神的坛前。每次献祭,都应当献素祭,就是用调油的无酵细面(利未记2:5),他们却献污秽的食物(第7 节),献粗粮,仆人吃的食物,也许是风干的,长霉的,或者是报废的麦子,以为反正要在坛上烧掉,这已是够好了;如果再好一点,他们就会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马太福音26:8)?至于献牲畜,虽然律法书上明确规定所献的不能有瑕疵,他们还是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献上(第8 节),第13 节又说是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快要自死的。他们只当是献燔祭,看不到更远,还分辩说若能留作别用,就这样烧了岂不可惜?百姓丝毫不觉得献祭是他们的本份;他们不敢完全不献,却把最差的献上,所献的就是枉然,是取笑神,是欺骗自己;而祭司不但没有更好地教导他们,反倒接受了带到坛前的礼物,献到坛上去,因为他们若拒绝接收,众人就什么都不献,他们也就没有了工价;既然要顾及自己的利益胜过顾及神的荣耀,他们就明知神不悦纳,也会接收。有人将第8 节看作是第7 节祭司说亵渎话的延续:你们对众人说:献瞎眼的祭物,那不为恶;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也不为恶。注意:将瞎眼的、瘸腿的、撕裂的、有病的祭牲献给神,那是大大的恶事,无论在人看来是不是恶。人若糊里糊涂敬拜神,没有悟性,那就是献瞎眼的祭牲;人若粗心大意敬拜神,没有思想,若在敬拜的时候冷漠、呆滞、死气沉沉,那就是献有病的祭牲;人若满足于外表的操练,心里不动工,那就是献瘸腿的祭牲;人若允许虚幻的念头驻在心里,那就是献撕裂的祭牲。这不为恶吗?岂不是大大得罪神、大大伤害自己的灵魂吗?我们的书,我们的心,岂没有告诉我们这是恶事吗?神是最好的,就该用我们最好的来事奉他。[2.]于是就只做有报酬的事,不愿多做。祭司献上带到坛前的供物,因为他们有份于供物;至于殿里的其它服事,没有具体酬劳的事,他们就不愿移动半步,不愿出手相助。这是他们的普遍心理(第10 节)。祭司当中无一人关上殿门,无一人烧火。若有人要求他做一点小事,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事,他也会问:有何酬劳吗?他们不白白做事,所做的都是为了取利,各从各方求自己的利益(以赛亚书56:11)。注意:神固然吩咐他的仆人在今世得赏赐,但若成了雇佣关系,凡事只为工钱,那就不是蒙他喜悦的仆人。[3.]于是就厌烦自己的工(第13 节):你们说:这些事何等繁琐!祭司和百姓都有这样的心思,都觉得神加给他们的担子太重;百姓埋怨不得不带供物来,祭司埋怨不得不献祭;他们觉得耶和华的节期太多,不得不在耶和华的院中频繁守节,时日又长;祭司觉得在坛前服事的时候,吃祭肉的时候,都不得不自洁,这样的规定太过严苛,觉得自己的职责过于繁重,过于繁琐,看作不合理,负担太重;他们虽还是自洁,心里却多有怨言,十分勉强。神指出他的律法完全合理,他在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说;我没有因供物使你服劳,也没有因乳香使你厌烦(以赛亚书43:23)。我在什么事上使你厌烦(弥迦书6:3)?是他们自己邪恶的心厌烦这件事,他们好比那多益,拘留在耶和华面前(撒母耳记上21:7),心里却宁可去别处,也不愿留在那里。注意:凡是厌烦事奉神、敬拜神的,凡是轻看的,都是大大伤害神,也是大大伤害自己。
III.
请注意看神为了叫他们认罪自卑,如何规劝他们,和他们讲理。1.他们会这样得罪地上的王、敢这样得罪地上的王吗?你把瘸腿的有病的献给神;现在你拿去献给你的省长(第8 节),或为贡品或为礼物,或想得他的恩宠,或回报已得的恩宠,他岂喜悦你?也可理解为:他岂不看作是一种冒犯?注意:人若在信仰敬拜的事上马虎不敬,就该想到这是极大的羞耻,是把不屑于献给省长的东西献给神,是看重风度仪态的条例胜过看重信仰的条例,是害怕失礼胜过害怕亵渎。2.他们以为这样的供物可以蒙神喜悦吗?能达到献祭的目的吗?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耶和华说的(第13 节)。难道你真以为我看不见或者不在乎这样的冒犯吗?难道你真以为我会容忍我的律法被干犯吗?不(第10 节);我不喜悦你们,所以不从你们手中收纳供物,不从你们手中收纳这样的供物。神若不喜悦其人,其人若不称义,若不成圣,神就不会收纳他的供物。神先是看中亚伯,然后才看中他的供物。注意:若要蒙神的悦纳,光是做好事还不够,还应当有正确的原则,正确的方法,正确的动机。古时的原则早已立定(创世记4:7):你若行的好,岂不蒙悦纳?今天,如果我们不蒙神的悦纳,那么敬拜他就是枉然,就是白费工夫,不仅如此,若不蒙神的悦纳,我们还要灭亡,永远灭亡。所以,在敬拜神的事上,若为节省开销而偷工减料,若想走捷径而一事无成,那就是赔本的买卖。无论是住在身内,离开身外,要得主的喜悦(哥林多后书5:9);人人都应当如此行;若能以此为最大的心愿,就不敢把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当作供物献给神。3.他们在献祭的事上如此冒犯神,岂能指望在为众人代祷的时候有功效呢?有人把第9节理解为反话:现在你们如果想尽祭司的本份,看见神的审判即将倾泻下来,就站在破口,试图转离神的审判,我劝你们恳求神,他好施恩与我们,施恩给这快要被蝗虫和蚱蜢吃尽的地,诚如3:11 所言。现在只管去试试你们在施恩座前能否说得上话;只管去发挥你们的作用,求他挪去这场灾祸,因为此事由你们经手;是你们得罪了神降灾给我们。但你们如此亵渎圣物,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不能,你们的祷告不会有功效,灾祸不会除去。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篇66:18),不听我们自己的祷告,也不听我们替人代祷。4.神该得这样的东西吗?不,他所赐给他们的丰丰富富,又大大鼓励他们做工,本该激发他们欢喜做工,大有功效;有人这样理解第10 节:你们中间有谁白白关殿门、白白在我坛上烧火1?不,神不指望你们白白事奉他;你们事奉他薪资优厚,将来也必如此;哪怕是给一杯凉水,只要是为了神的荣耀,都不会不得赏赐(马太福音10:42)。注意:一想到我们不断领受神的恩惠,想到因顺服所得的今世赏赐,就大大突显我们在回报神的事上多有懈怠,多有吝啬。
IV.
他呼吁他们悔改,因为他们亵渎了他的圣名。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第9 节。现在我劝你们恳求神,他好施恩与我们。要因罪自卑,大声呼求神的赦免;你们的祭物在价值方面的不足,要用祷告中的信心和热忱来弥补,因为我们所受的天意责罚,都由你们经手。注意:若有人因罪点着了火,就该藉着悔改、祷告和个人改革,将火扑灭。我们应当知道神的审判临到,其中有多少是经由我们的手,并且要因此醒悟,迫切祈求他的恩典回归;若非如此,岂能指望他看中我们呢?
V.
他宣告他要坚决捍卫他名的荣耀,坚决清算亵渎他名的人。人若藐视神,藐视信仰,以为可将圣物随意摆布,就应当知道:
1.
他们不能达到目的。他们轻看藐视神的律法,神却要使他的律法为大为尊,因为(第11 节)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有人也许会说:这些敬拜神的人若不蒙神的悦纳,那就没有敬拜他的人了;仿佛神必须好自为之,不然就没有人事奉他;那样一来,他的盛名怎么办?你只管放心;哪怕以色列不忠,哪怕他们不聚集,神还是要得荣耀。这些祭司虽然得罪他,使他除去洁净的礼,废去律法诫命(律法诫命本不能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希伯来书10:1),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他并无损失,因为:(1)他们亵渎了这些属肉体的条例,将来必有属灵敬拜的方式建立起来:人必奉我的名烧香(象征祷告和颂赞;诗篇141:2;启示录8:3),取代公牛公羊的血和脂油。并且这将是洁净的供物,是炼净的供物,不但除去祭司行为中的诸多败坏,还要除去典章里的纯身体操练(提摩太前书4:8),也叫做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希伯来书9:10)。时候已经到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翰福音4:23);那时就是烧香献洁净供物的时候。(2)不单是躲在世界某个角落的一小群犹太人敬拜他、事奉他,各处都必有人敬拜他、事奉他,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世界上到处都有人奉他的名烧香;万民都要作他的门徒,都必述说神的奇妙之工,也必有人用他们的语言说给他们听。这清楚预言恩典国度的那场伟大革新:本是外人和客旅的外邦人,竟然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以弗所书2:19),在施恩座前受欢迎,和犹太人无异。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这句话在此说了两遍(表示确信无疑),而在此以前神只在犹大为人所认识,他的名为大(诗篇76:1)。神的名要向外邦人传扬,他们要接受,要相信,外邦人中必有人使神的名为大为尊,胜过犹太人所行的,甚至胜过祭司所行的。